庭院里栽了一株迎春,每到冬末,那柔软坚韧的藤条上便会陆续冒出一个个戴着小红帽的花蕾,像一个个待出闺的少女,蒙着红色的面纱,羞答答的挑开冬天的窗,窥探着春天的气息。
春来了,春来了,风从远方带来春天的消息。在人们还未感觉春的气息的时候,迎春姑娘们便迫不及待的掀开红色的面纱,喜盈盈的绽露着嫩黄的笑脸。为春的到来,她们望穿了夏、秋、冬。这一刻,她们舒展着翠绿的手臂,向春天招手,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迎春属木犀科的落叶灌木,因迎春花开放时间较早,是第一种迎接春天的花,迎春开后万万千千的花才会慢慢跟随开放,因此得名迎春。
迎春、梅、水仙和山茶统称为雪中四友。梅凌霜斗雪,迎春开放,风骨俊傲,坚强刚正和高雅;水仙清雅俊秀,却柔弱惧寒,只能在室内精心照料;山茶是我国十大名花之一,艳丽而富贵,虽是雪中四友之一,却不耐寒也不耐暑,与水仙一样只能在温室里生长。迎春虽没有梅的铁骨铮铮、没有水仙的柔弱与娇情、没有山茶的富贵艳丽,却清丽脱俗,温柔多情。她柔中有刚,刚中有柔,一身气质非凡的黄在藤条上婀娜多姿。
黄色在古代代表着尊贵,迎春花开,金灿灿、雍贵典雅、富丽堂皇,寓意希望、辉煌、正义,不畏严寒酷冬,迎春怒放,赢得无数诗人的喜爱与颂扬。唐代白居易赞美迎春花为:金英翠萼带春寒,黄色花中有几般?凭君与向游人道,莫作蔓菁花眼看。宋代诗人刘敞寄情于《迎春花》,沉沉华省锁红尘,忽地花枝觉岁新。为问名园最深处,不知迎得几多春。宋代韩琦吟诗覆阑纤弱绿条长,带雪冲寒折嫩黄。迎得春来非自足,百花千卉共芬芳。
迎春花的花语相爱到永远。关于迎春花,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很早很早以前,大禹在治水的时候,在涂山遇到了一位姑娘,这姑娘给他们烧水做饭,帮他们指点水源。后来,大禹与姑娘相爱并成亲了。大禹因为忙着治水,他们必须得分手。临走时,姑娘把大禹送了一程又一程。当来到一座山岭上时,大禹说:送到什么时候也得分别啊!我不治好水是不会回头的。姑娘泪眼朦胧的看着禹说:你走吧,我就站在这里,等你回来。大禹把束腰的荆藤解下来递给姑娘。姑娘摸着荆藤腰带说:我会一直等到荆藤开花,洪水停流,人们安居乐业,你回来。大禹带领众人踏遍九州,开挖河道,疏通江河。几年以后,治水取得了成功。大禹高高兴兴连夜赶回来找心爱的姑娘。他远远看见姑娘仍在那高山上等他。可是,当他到眼前一看,姑娘早已变成了石像。自大禹走后,姑娘就每天站在这山岭上张望。不管刮风下雨,天寒地冻,从来没走开。后来,草锥子穿透她的双脚,草籽儿在她身上发了芽,生了根。天长日久,姑娘变成了一座石像,她的手和荆藤长在一起了,她的血浸着荆藤,荆藤竟然变青、变嫩,发出了新的枝条。大禹呼唤着心爱的姑娘,泪水落在石像上,霎时间荆藤竟开出了一朵朵金黄的小花。于是,大禹就给这荆藤花儿起名迎春花。
迎春花的生命力是极强的。庭院里的迎春,是我从别人修剪丢下的枝条捡回来扦插的,经过几年的时间,它已茁壮成长为一盆藤条相互交错缠绕的秀丽盆景,如一幅立体的画、一首无声的诗,点缀着我的小院。
春再一次来临,翠绿的藤条上挂满了金灿灿的笑脸。她们在风中摇曳、欢笑,唱响春天的旋律。百花在她们的喧闹下苏醒,桃花情窦初开,梨花笑满天涯,海棠吐出珍贵的小珠,君子兰编织着花冠,牡丹舒展着手臂
我喜爱迎春花,她有着坚强的生命,只要给予她一片湿润的泥土,就能顽强的生长;喜爱她雍贵典雅,清丽脱俗;喜爱她的个性,柔中有刚,刚中有柔;更爱她对爱情的执着与一生的温情。
迎得春来,十里花开。
关于一夜十往的故事
在东汉时期,有个人叫第五伦,他为人非常正直,当官的时候办事认真,廉洁清正,经常亲自喂马,他的夫人也自己下厨房做饭,做家务。当地的人对他十分敬重。
曾经有一次,一个朋友对他说:人们如此敬重你,是不是可以说你完全无私,没有将一点儿私心用于公务呢?
第五伦回答道:不是这样。以前有个朋友,为了求官而送了我一匹马。我虽然没有接受,但是那以后凡是有举荐的事情我都会想着他。这难道不是私心吗?还有一次,我的侄子生病了,我虽然能一个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看过之后我照样能入睡。但是如果是我自己的儿子病了,我同样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却无法入睡,这也说明我存有私心啊!
◎成语释义
形容体贴周到地服侍病人。
◎故事出处
《后汉书第五伦传》: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
◎出处译文
我的侄子病了,我虽然能一个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看过之后我照样能入睡。
等风来,来跟风
九十年代初期时,我所在的偏远的农村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你看,原来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是穿着朴实,打扮淳朴,一看都是一种淳朴村妇的打扮。可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花姐的女人给改变了。
花姐是一个穿着时髦、打扮艳丽的中年妇女,画着浓浓的妆,抹着红红的口红。打着以收购一种村里的亚麻为主,给出的价钱竟然是当地收购价格的两倍,村里的人不相信,最后,花姐收购了老王家的全部亚麻,却悄无声息地走了。临走时,留下了一瓶口红给了老王的女儿小王。
小王在不经意时也学着花姐的样子,对照镜子抹了口红,化了很淡,但是却是由原来黄皮肤色的嘴巴变成了红红的嘴唇,村里的大姑娘们见了,都争着要给自己抺口红,一时间,老人也管不住,谁让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呢?
花姐第二次来的时候,再也不收购亚麻了,而是带着大量的口红和胭脂等女性化妆品前来,一时间,就被小村的女人们抢购一空,大家这才恍然大悟,这才是花姐真正的生意啊。
花姐的生意改变了村里大姑娘小媳妇的容颜,也向着城里人看齐了一步。放到现在,涂胭抺粉再也不是新鲜事了。当前,国家改革开放的集结号吹响了四十年,我那偏远的乡村也是跟随着时代的风声,快速的修路建桥,把村里的原生态的农产品源源不断地卖往外面,也换来了小村村民的整体富裕,我所在的小村,也在追随碰上时代的风声,向着文明社会大踏步的迈进。
如果说生命是一首乐曲,那青春一定是最绚烂的乐章,友情、梦想、爱情,还有肆无忌惮的我们交织在一起。不论以后的我们如何改变,那段记忆,永远在时间里,闪闪发亮,陪伴我们一路前行。
初中,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你还记得十年前的自己吗?那个刚刚步入初中的少年,随口说出了你的名字,那时的我们并不认识,就因为我的随口一说,我们竟成了一辈子的好朋友。
刚上初中的时候,我还是个特别单纯的孩子,努力学习,丝毫不敢懈怠,学校的管理也特别严格,全封闭式教育,大部分学生表现的都特别优秀。然而,在这样的一个校园中,仍不乏有一些调皮捣蛋的孩子,让老师们看到就头疼的学生。我以为我的三年初中生活会这样平淡的过去,可惜,只是那时的我还没有一颗叛逆的心。
初二再分班的时候,咱俩不在一个班,这一年,是我人生的转折点。遇到了一生中难以忘却的爱,遇到了一群在一起疯狂过的朋友,遇到了我的初恋,也度过了初中最美好而又最痛苦的时期。这一年,我很不幸,遇到了一个特别严厉的班主任,对我们十分的凶残,那时的我正处在叛逆期,经历了第一次去网吧,第一次抽烟,第一次打架,第一次暗恋一个人,班主任规定的每一条班规我都要去违反它。
记得那天晚上,刚下晚自习,和班里的几个同学突发奇想的要去上网,当时完全没有考虑后果,几个人大摇大摆的就从校门走了,也许是当时很自信,门卫也没有问我们,就这么去了网吧。其实我对打游戏什么的并没什么兴趣,当时出来最大兴趣就是寻找刺激,体验一把疯狂的不一样的生活。去网吧只是个起点,在上网的过程中结识了学校里面的小混混,跟着他们学会了抽烟,也学会恃强凌弱(本人很反感这一点的,望原谅当时的年少的我太过幼稚)。
随着晚上出去上网的次数增多,白天上课经常神游,这些现象引起了老班的注意,没多久就被抓了个现行,那是的张狂我现在都佩服自己哪里来的勇气。也许是害怕老师告诉父母,就神经的收拾了一下东西转学了,去了我们隔壁中学,在这个陌生的学校没什么朋友,认识的人都是曾经在校外发生摩擦的人,所以没多久我又收拾收拾东西回到了原来的班级。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居然发生了一件超级有趣的事,我们班的女神居然做了和我一样的事,回去之后班主任、女神还有我,大家很有默契的什么也没说,全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从那之后班主任对我们的态度变了很多。
安静了一段时间,又开始自己的叛逆生活,时不时的就把英语老师(刚来我们学校的年轻女老师)气哭了,不定期的犯个小错,请个家长都已是我的常态,我也成了一个令老师头疼的坏学生。而你,还是一直温顺的小绵羊,我们偶尔见面,相视一笑就离开了,如果后来不是我同桌喜欢上了你,咱俩的初中生活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也因为我在中间牵线,我们的关系也出现了决裂。是啊,你是好学生,那是的我们还是那么小,你怎么可能把心思用来谈恋爱。
我和你正好相反,那时的我喜欢上了女神(现在仍是),我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她的身上,叛逆的时候我是一边学习一边玩,成绩还算稳定。可是,喜欢上了她之后,完全就没心思学习,成绩波动很大,再加上就要中招了,我也开始慌了,成绩是我狂傲的资本,没了成绩也没了那个勇气去叛逆了。感谢女神的不离不弃,在她的帮助之下,中考虽然没能和她考到一所高中,但我考的也不算差,我们这的二高。
故事还没结束,这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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