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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转角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希望在转角",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希望在转角

从前有个愚人,娶了个漂亮女人为妻,百般疼爱。不料女人红杏出墙,偷偷跟别的男人好上了,并密谋私奔。女人找到同村的老妇人合谋:我走之后,你就找一具女尸来,放到我家里,等我丈夫发现后,你就说我已经死了。老妇人依计行事,果然找到一具女尸,趁愚人不在家时,偷偷放到他家里。愚人见后,竟深信不疑,认为那具女尸就是死去的妻子,悲痛万分。他对妻子一往情深,把女尸火化后,天天将骨灰盒揣在怀里。过了一段时间,女人回心转意,又回到了家里。她告诉愚人:我就是你的妻子啊。愚人说道:我的妻子已经去世很久了,你是谁?为什么要冒充我的妻子?任凭女人如何反复解释,他就是执迷不悟,坚信妻子已经死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简而言之,此人就是一根筋,脑筋不懂得转弯。明明现实已经改变,他却熟视无睹,不愿意接受这种改变,仍用老思维去对待新事物,一错再错,终于变成了伤心的笑话。佛经里讲的这个故事稍显离奇,然而用意不难领会:坚持理想信念,不是让你一条道走到黑,而是要善于接受现实,适时转变前进的方向。

澳大利亚著名演说家力克胡哲,是个没有四肢的残疾人。他在世界各国作过1500多场演讲,每到一处,总是用自身经历告诉人们不要放弃梦想。有一次,他去一所学校演讲。当演讲结束后,一个17岁的男孩哭着告诉他:你错了!你说一切都有可能,但是我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我得了一种病,因此长得非常高。我的梦想是当一名飞行员,但医生说我的个子还会长高,当不了飞行员。力克说:你不要放弃梦想,但是可以改变方向,因为你不知道在人生的拐角处会遇到什么。一年后,当他再回到那所学校时,那个男孩果然长得更高了。男孩欣喜地告诉力克:自从上次跟你交谈之后,我就拿起了心爱的吉他,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乐队,都快出专辑了。谢谢你,是你改变了我的一生!

佛说:观天地,念非常。世间万物,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参透了这一点,也就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了。有的人之所以固执,是因为看不清世间变化,依然固守老路,难免头撞南墙。前方是尽头,希望在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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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转角路口浮现《贰》


我这一生渴望被人装订成册,安放在人群背后的角落里,安静的等人来赏读。

——然然,语

有些东西是无法逾越的距离,我在你的面前是一个一直“假装”掩饰自己情感的女孩。我不是想假装,但有些距离真的无法逾越过去。

曾经,依稀记得初夏的那天,他来我在日本的宿舍里,当时我休假在家。因为我们几个研修生是轮休,那天就我自己在家里休息。和他面对面的坐着。他先是问我,你的身体怎么样,上班能承受的了吗?那天我的状态是,在他面前低下头,不敢正视他的眼睛。

我说,“没事了,现在比以前好多了,不像以前那么虚脱了。”

“别经常吃药,吃药多了对身体不好。”

然后,他又问了我,“今天就你自己休假吗?你自己在家吗?”

我点点头。

“那好,我告诉你,你当初面试出国,是我不同意你面试别的日企,因为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日企。”

这时我抬起头来,他的眼睛一直在看我,目不转睛。就像他第一次遇见我,看见我一样。

我没有接下他的话,我知道今天的情形就像那天,我和他面对面坐在那间会议室里一样,面对这段感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为什么总是那么悲伤呢,我要让你做一个阳光快乐的女孩。”

我恬静的抱着双腿,然后笑了笑。

在越行越远的人生道路上,能对自己真心好的人越来越少。这个社会真的很薄凉,没有谁应该就必须对另外一个人好。

我的人生,在转角路口处,被他善意安排。

当初,我面试出国第一次选择的是电子质检。当时,电子质检面试完了以后,我在一楼的大厅里,等面试的结果。当时是60个人择30个,机会还是很大的。面试结果下来后,我身边的人有的欢喜雀跃,有的悲伤难过。因为,这毕竟是能决定一个人命运的去与留。我的结果如我后来的的回想一样,我落选了。然后,记得有个工作人员问我,还有一个日企也着急要人,现在正在楼上面试,想让我去试试看。我当时一心想要出国,就没多想什么,就和那个工作人员一起上楼去了。

进入了他所在的管理部门,他坐在那个角落里,我在面试桌上的这边的角落里。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忘不了他当时看我的样子,身体面试着电脑,像是在办公,眼睛却一直斜视,兜留停转在我的身上。

有的时候,真的该相信缘与份,茫茫人海能相识的几率真的很小、很小。

那天,晚上八点左右。独自一个人去附近的超市去买明天上班需要的东西。我当时拿着购物筐走在超市的茶叶购物区里,我越发的看着眼前离我不远处的这个人的侧影有些熟悉。他当时在看茶叶。我是近视眼,当时盯着这个人的侧影看了许久。这时,那个人拿起了电话,说出了话。此时,我脑子才回过神来。天啊,怎么是他,他怎么会在这,不能让他发现我晚上出来。

我转身快步的跑到了收银台处去结账,说实话,我那天穿了一双高跟鞋,超市的地板很滑,跑起来竟然也不怕自己摔倒。

结完帐以后,我走到在收银台前面的桌子上,抽了些小塑料袋,将我买的东西装好。

装完东西后,我一转身,吓了一跳。他在离我不远的第四个收银台处,也没有排队结账,只是盯着我看。

还是被他发现了,我看了他一下,然后,缓缓的低下了头,咬着嘴唇,皱了下眉,握着我手里的东西,顾不得把购物筐放回原位去,转身从他的眼皮底下溜走了。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开,知道我们不可能走到一起,但心里,还是在执念。可是有些执念很难逾越现实的陈规旧俗。选择躲开,难道我真的能放下这段缘吗?

我曾经,问过我的朋友,他的事业那么成功,在他的身边应该有比我更漂亮更出色的女孩。为什么会是我,为什么他要把这样的一段情感安放在我的身上。朋友说,因为我在人群里很安静,因为他的爱情失败过一次,他想要的女孩只是简简单单。

转角邂逅


温和的一个午后,坐在转角的那家咖啡馆。依然是老样子,一杯拿铁一包香烟。看着忙忙碌碌的人群,不禁感叹自己如此的休闲自得,显衬的略有些懒散。

看着每一个忙碌的身影中匆匆带过的有很多不一样的脸孔,有的忧愁;有的兴奋;有的幸福;有的哀伤;有的黯然;正在乐在其中的时候一个四处向往寻觅的眼神吸引了我:眼角略带着点点忧伤,长长的睫毛下衬显着非常漂亮的双眼皮。

眼皮子下有一对勾魂的眼睛,仔细的看着似乎下眼敛有泪水要溢出来,那么美丽的双眼有点泪水在打转,很美,但是感觉更为忧愁更让人怜悯。那一霎那她眼神转向了我的目光,突然下意识的拿起报纸遮挡,而又忍不住在去瞄望,她已经消失在人群之中,顿感有些失落和懊恼。

从那一刻起我多了一个的习惯一个固定的位置,每每走出咖啡馆站在那条街道感受她曾经的存在。

一日,一周,一月,一年,又一日,又一周

终于我不在去那条街道到上了,转角走进了胡同巷子回到家中,这样的一日,一周

习惯性的转角走进巷子回到家中时,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连忙好声道歉。帮忙捡东西,当我抬起头时,看到了当时我看到的那双眼睛,注视了很久没有说话。她讲为什么你总是这样看着我,此时才楞了过来,连忙不好意思的低声回答,其实我一直很喜欢看你的双眼,此刻竟然像一名女生那样脸红了起来,她浅浅的一笑说其实我也喜欢这样被你看着,两人的两个心脏,在这个世界突然这一刻一起跳动,好久好久都没有能到打破僵局,她说请我喝咖啡吧?我喜欢喝拿铁,你呢?

转角的那家咖啡馆,仍然是那个位置,一包香烟,两杯拿铁。

一个刹那间的砰然心动,一个当时的瞬间冲动只为能再次见到,转角的你,我们再次偶然相遇,转角遇到爱。

天涯转角


那一年,湘潭正以最残暴的酷暑烤炙着我们,高中毕业的自己,在爸爸骄傲的笑容里怯懦懦地走进这件大学,像每一个刚进来的一样,不顾身旁走过的各种陌生人的眼光,坚定而崇敬地望着那矗立在大学校门之前大衣款款的主席像。

然后在宿舍里碰到了你们,一个热情似火,整天把自己当老大,一个青春另类,带着各种叛逆,一个稳重睿智,携着几分清闲,只有我,像个从没见过世面的农民,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姓名。

你们身材很好,你们能力超群,学校里面的那些微末小事,在你们面前恍似都不足一哂。

军训过后的日子,大家齐心协力的准备寝室设计大赛,可乐阁的布置倒像是成王败寇的江山事业,因为不和差点都中道崩殂,最终拿奖的时候,我暗暗地开心自己的寝室长当得多么成功,骄傲喜形于色,甚至于现在看着那张球头的合照,都会暗暗地笑出声。

我很惭愧,大一跟民哥一起面试学生会被民哥淘汰,大二喜欢上的女孩结果成了我大滨的女友,想堕落玩个地下城却怎么样都玩不过同室的老樊,恍然像个悲剧的化身,我愈争先,偏偏却愈落后。

我没有妥协,却好像也没有办法不妥协,就像大三的爱情来的悄无声息,走得清风不带,整整沉醉了一年,才侥幸逃出黑暗的魔掌,我笑笑当时差点自杀的傻傻的自己,想想从小学一直以来的生活旅程,却原来,自己并不是幸运的人。

于是我疏远了许多人,不再联系那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冷言冷语地在不跟你们一起自习,借酒浇愁的满世界挥洒自己的酒断愁肠。

大滨悻悻然的不敢劝我,樊总冷眼旁观不便说我,然后民哥跑过来,要我看着他的眼睛,喝到:为个女人,至于这样么?

我痴狂的笑道:你没这样过,怎么知道不至于?

你们似乎绝望了,任我疯疯癫癫,任我醉逍遥。

都说时光如梭,我却从没见过这么快的梭,我浑浑噩噩的跟着大伙去了滇南,在我看来,那是一块忘土,再不见曾经,却不想,在那里,度过了最长的记忆。

我没头没脑的辞职了,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回了家乡,身无分文的自己日子过得自己都想哭,可总有哥们找着各种理由让我蹭饭,我默默吃饭,我无言以对。

从此,大家都已散落天涯,我再不能走两步去你桌上偷吃你刚买回的鸡翅,你也再没有一晚上不见就被宿舍室友电话打到一直不停,直到人尽皆知你的那点小小破事。

有多久没有联系了呢?一个月?两个月?或是更久吧?

来了长沙,进的公司也很不理想,有时候自暴自弃的思想总会占据心灵,大滨来湘潭,路过长沙,找我,大喊着要我请客,我尴尬的摸摸干瘪的钱包不晓得该如何应付,吃饭吃得心里忐忑,待付账的时候,却见大滨激动得眼泪直颤:混得不好,干嘛不跟我说,还打肿脸充胖子,我真瞧不起你,钱已经付过了。说完,却是再也忍不住,两兄弟抱着痛哭,醉得一塌糊涂。

跟民哥在QQ上聊天,民哥激我道:去年借我的钱什么时候还?去长沙混了那么久还那副鸟样,你好意思?

我很不好意思,恰值公司发工资,便把钱打过去了,刚转过去,民哥电话就打过来了,电话对面一个声音生气地大吼:你有病啊!要你还钱,你就还钱,饿死了怎么办?赶紧把银行账号发我手机上。我弱弱地道:有钱呢,公司刚发工资。然后电话便一声不吭的挂了。

今夜大雨,刚和民哥聊过电话,聊得声色俱起,然后大家都聊着日子的难过,竟是不谋而合,民哥劝道:没钱了记得问我,不要硬撑。

我笑道:怎么可能,跟你们客气,我还是我么?声音竟是有些哽咽。

以前我总觉得,会是那样的天涯,彼此分道扬镳,渐行渐远,就像生命里从没有出现过,前女友小叶也曾埋怨过我,说我不应该经常依赖朋友,可现在自己却越来越分不清了,所谓的天涯,所谓的独善其身,在我们几个人面前,也不过就是街头的转角,在那里,我可以不用自卑,不用谄媚,挥挥手说一句:近来可好?即便大家都在天各一方的世界。

转角遇见你


这些年,兜兜转转,跌跌撞撞,我改变了很多,对生活,对感情都有了不一样的认知,只是,饶了一大圈才明白,脑海里浮现的春花秋月,只是时过境迁后的无力从心。

在网注册了一个账号,每天有事没事的更新一些心情,写一些故事,打着寻梦的口号,其实是在倾诉自己的心情,寻找文字里的共鸣。

文章写得或好或坏,也都陆续有一些人给予评论或鼓励,这是唯一一个让我停留的缘由,因为文字,短文网给了我太多感动。

始终记得有个叫转角遇见你的男生总是评论我的文章或者是给我留言,我喜欢他的笔名,静默无言中隐藏着一份倾城的遇见。

和他的互动也很多,只是他从不更新文章。问他他只说自己江郎才尽,不想再做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挣扎。只想看看别人的文字,全当缅怀自己曾为之疯狂的文字。

可我不信,每每看到他的评论或留言,就觉得他非等闲之辈,才情、思想、阅历都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在我诱导、乞求、加耍赖的攻势下,他向我妥协了,他对我说什么什么时候我被一百个人关注,他就重新提笔写文。

我这么想看到他的文章,是因为他懂我,他能读懂我字里行间如梦的依恋,读懂我唐诗宋词里遗落的风花雪月,甚至读懂我的心,那么,我也希望去他的文字世界里寻他,面对着素白的屏幕,一一的去拆解那个素未谋面的知己。

期间,我想过要加他扣扣,这样交流起来会比较容易,他拒绝了,他说文字的世界那般静美纯白,何必惹上现实的尘埃。

是呀,说的多好,留恋在文字的世界里是一件多么好的事,风花雪月,弹琴写诗便可安然一生,何必要打破那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哪些日子,每天一回宿舍,就打开网,看到他的评论或留言,就有一种莫大的满足感,幸福而快乐。

在他的陪伴、鼓励和建议中,我不断进步,终于被一百个人关注了。

我很开心,准备去他空间留言告诉他这个消息,却看到了他更新的第一篇文章《我的女孩》。

我有一个女孩,她有着美丽温柔的侧脸,开心的时候她是原野上的精灵,安静的时候她是百花园里馨香的茉莉。

我有一个女孩,我们好久不见,却彼此成了对方的眷恋,年少轻狂的昨天,我们将回忆串联成了祝愿。

我有一个女孩,她为我写下思念的诗篇,我为她静候花前。

如果有一天,能与她再见,我会说出那句缺席了好久的想念,愿她如愿。

多么美的片段,让人心生执念,回到从前。我安静的写下这样一段回复,却有种莫名的想哭的冲动。

他很快就回复了:同桌的你,好久不见!

同桌?我很惊讶,他认识我吗,难道他是云,是我三年来的念念不忘?我用力的敲自己的头,恨自己想多了,早已物是人非,何必抓着回忆不放。

他只是写给自己的同桌,与我无关。

不惊不喜,我没追问,他也没做任何解释,文字的世界,本来就是用来倾诉心情,升华爱恋的。

日子很平静,我会把每天很细碎的事都更新到网,他也是默默的看,默默的评论,他也会写,只写从前,从前的爱恋,从前的相见不如怀念。

生活很平静,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生活有条不紊的百无聊赖,直到有一天,挤公交时我不小心的一瞥,仿佛看到了那个记忆深处的容颜,云,他在朝我微笑。我回他一个微笑,瞬间觉得世界美好的太过遗憾,为何还是没能说一句好久不见。

回宿舍,打开电脑,看到了他的留言:你的城市,如梦如幻,你的微笑,一如当年,我的到来,穿越时间,我的等待,可有终点?

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我看到了他更新的文章《我们说好的》,看完后我再也忍不住藏于心底的执念,眼泪夺眶而出,那篇文章,是我曾写给他的邮件,纪念年少轻狂的爱恋。

我恍然大悟,原来真爱,从未离开

在春天里播种希望


春天,象征着生命的起点。春天,是播种希望的季节。春天,是芸芸众生的新希望!在春天里寄存一枚希望的花种,芬芳现在与未来的时光。

----题记

(一)

春天来了,基于它有自然催生的功能,这个世界首先添加的就是象征生命的色彩。当你置身于大自然,亲密接触到渐欲抽新的绿芽,还有含苞待放的小花儿欣赏这些崭新生命的自我律动时,内心也就越发能感受到春天的伟大。

尤其是过罢雨水,到了惊蛰,那些蛰伏了整个冬天的虫、鸟、兽,伴随觉醒的春雷来到人间。大地不知在何时,已经脱掉了那件黑白相间的棉袍,穿起令人耳目一新的翠色衣衫。就算你不曾留意,眼中俨然多了些许青黄的颜色。就算你不曾在意,耳朵里陡然听见一些唧唧喳喳的声音,你想捂都捂不住,它们几乎是同春天一起归来。

老话说:立春天渐暖,雨水送肥忙。从这刻起,阳光和软风争相陪伴,而生命的叶脉及色彩,将更加活跃、流畅。由于雨水、春雷的粉墨登场,休息了一个季节的农家人,开始在田间地头忙碌起来。人们信心十足地开动机车,翻犁田地。选好肥料、种子,检查、巡视周遭环境及路况,修桥的修桥,铺路的铺路,为春耕做好万全的准备。

走进乡村,似乎忙碌的远不止是农耕的人,就连林中那些调皮的鸟儿,也不甘寂寞。它们一会儿在天空里展翅飞翔,一会儿又栖在枝头嬉戏欢歌,引逗得在田野里玩耍的小孩子,跟着鸟儿们一起欢呼雀跃着。

纵横交错的乡间陌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机车隆隆作响等等一系列的和谐景象,把原本比较安静的村落,一下子变得热闹非凡。

春味渐浓的三月,天地同现一派繁忙

(二)

春天来了,受益的当然是人与自然。有诗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显而易见春天拥有着超级活力,只需东风轻轻吹拂,雨水细细播洒,葱绿、繁茂,慢慢重生于世间的每一个角落。芬芳、妩媚也从此伊始,这些给春天加分的动人美色,使得人们、困盹了一个季节的心情霎时变得豁然。

虽然北方的春天来得比较晚,又或者象人们口中常说的春脖子短,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喜迎春天的美好心情。 既喜欢也乐见,即将浮出的、寄居在岁月里的,清秀、妖娆的丰盈色彩。

春天是令人着迷的,他像是有个变魔法的口袋,今儿一阵香风拂面,明日便有一番细雨连绵。过不了多久,人们就会迎来一场春暖花开。一些喜欢采风的行者,说走就走的背包客,去南方拍摄一组绿水行舟,到北方画一画出岫青山。或者干脆让自己开心的笑脸,在阳光下与花儿们一同灿烂。

你说,在这行色匆匆的枯廋流年里,新生的风物谁会不喜欢?谁人不想及时欣赏这些撩人的画面?又有谁不爱恋这么优美迷人的春颜?

都说这世间就没有不衰的容颜,一个人的年龄定是只增不减。无论是外貌还是思维,都会随着环境和时间而做些改变。或许轮回的时光隧道里,不老的只有春颜,正是她这种积极、逢发向上的信念,才令人感觉负责新生的使命,是多么隆重与庄严。故我现在特想和春天一同,将自己沧桑、晦暗的容颜暗中偷换。更想把春天新发的秀色一并植入心园,让自己也能保存此生心里最年轻的一面

(三)

春天,象征着生命的起点。春天,是播种希望的季节。春天,是芸芸众生的新希望!在春天里寄存一枚希望美好的花种,芬芳现在与未来的时光。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希望。就像农作物的种子,是农耕人渴望丰收的希望; 案台、车间的辛勤劳作,是工人加薪的希望; 守护、陪伴,是老人和孩子的最大希望; 成绩、学识、是检验学生未来、前途的希望;传播、 流传,是艺术家的创作希望; 平安、健康,是每个人的终生希望而希望生活永远和谐美好,是我一直以来的希望。

春入河边草,花开水上槎。新春的意象,在这句白描诗里得到体现。我不知道这个春季,在下一秒会给我带来多少意外的惊喜。但我知道,这是美的开始,这是生的希望!

虽说春天是短暂的,但它在我心中却是永恒的。

因此我遵循时节的规律,在心园里埋下一枚寄予诸多希望的花种,请时间为我作证,它不会惧畏浅春的乍暖还寒。尽管带着欢愉、带着诗意、带着浪漫、带着虔诚,让春阳朗照、让谷风薰蒸、让雨水润养,希望它永远绽放在每一季有我的春天!

丁西年雨水

时间在衍变,希望着光辉


岁月如刀,斩了多少随心所欲,长大就生活在无悲无喜的梦里。不好不坏的日子,看见天亮不说昨天,一到天黑才知今日,至于明天还有多少个?谁也说不清楚,所有的猜测和想法都是未知数。多么想在轻风追着落叶的时候,我能到那白云戏水的地方,陪着秋色等来雪,采摘雪花报春节。

人生不过是一日一场小梦、一生一场大梦。当风轻轻的吹,把感情当做回忆,把回忆看成阅历,再把阅历写成日记,年月陪我读自己,我陪年月看一生。所失所得不重要,重要的是跟什么人在一起,对我来说重要了太多个你,或许是身不由己,或许用可惜来命名情谊,不是我不相信我们之间的感情,只是我不小心弄伤了彼此的心,痛苦过后的我们才知道什么才是重要,可是再也无法回头陪你一起细水长流。

从小不知风来了,长大已懂风来了,这不知不觉的一个过程,却让我的回忆鲜血淋漓,生命中还会伴随着太多失去,我却不知道还会有几个刻骨铭心的可惜。只愿一生一世爱一人,陪我到终生,只怪我当时没有读懂情分。情分是与这个现实吻合的,也是与这个时代同步的,不了解现实的我们,怎会明白这个时代的感情。

原来我的心里有太多的天真,天真到我的感情不适合这个时代而不知。总想着不离不弃就是一辈子,一辈子有多长?就连我们自己都说不准,凭什么去要求别人陪着我们不离不弃,不管任何首先得问自己凭什么,然后再去问别人为什么,如果自己都不知道答案,别人也就给不了你自己想要的答案。

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渴望别人能给你想要的,这无非是一种愚蠢,别人给不了,又去责怪怨恨别人,这是一种可悲。最过可悲的是,不知自我悲,却觉得这个世界很可悲,悲哀的只是我们自己的观念,而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系。与我们有关系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想要与一个人、某个地方,一种情绪,或者是某个时间所产生的关系。

这个关系首先来自于我们想要产生的某种关系,如果自己不想要这种关系,那就毫无关系。就像我爱你的时候,你是我的爱人,你与我是爱人的关系,也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人。当我不爱你的时候,很想问问你是谁?,与我有关系吗?没有!

所以,不要去记恨一个人,更不要觉得这个世界很可悲,当你恨一个人的时候,恨在你心里,与那个人无关,这个关系仅仅是你想恨那个她。觉得这个时代,世道可悲的时候,那悲观的一定是我们自己。

听过太多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有爱你的心,还不够吗?,或许是够了,只是你觉得。这世间哪有一个够字?够了是多少数量与概念?够这个字,其实就是一个形容词,唯有知足可能就够了。知足者常乐,乐是一种情绪,或者是自我对生活的态度,我们想要欢乐,我们就应该懂得知足。但是远远不够,如果我们觉得够了,谁还愿意拼命的追求。

爱字没有够,当你觉得够了的时候,那就不配拥有了。爱之由来,或许就真得从原始说起,从有人类、到人类社会,走到人类社会文明,这是一个衍变的过程。把过去的直到今日的,总结成一个演化论,对于不了解的我们不去理会,只说每个人长大的过程,亲身经历的,这就是最真实的了解。

爱的原始,就是两个人,自古至今都没有变,不去分析爱的分类与爱的多元化,只说两个人的爱情。或许爱情的最初就是为了生育后代,从一菜一汤简单式爱情,到三餐一妆式。吃饱喝足了,追求更高层次的,享受爱情,分享爱情,攀比爱情,爱的默契度,还有爱的预示。

我们都知道未来是不可预示的,但是现代人已经开始追求爱的预示了,很简单的举例,我想要什么,你应该知道。了解我的人、爱我的人,就算我不说,你也能给我想要的爱情。反过来讲,一个不够了解爱人的人,如何去爱一个人。爱情需要甜言蜜语,但有时候爱情已经不需要语言了。爱的预示,我爱的人,我一定能给她想要的,爱我的人,也一定能给我想要的爱情。或许还有太多,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但也真实存在着,不用去要求,不用说出口的爱。

时代还在进步,与我们相关的一切都在与时俱进,我们的生活在进步,我们的追求也在进步,就像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脱离不了生活,但它确实高于生活。

这时间的衍变,如果有一天,我的心中再也不会产生感情,把我有过的感情分割给每一个遇见的你,那时候我将是无情的。

如果还有时间,当我无情的时候,我将会追求另一种可爱的画面,不管怎么讲,时间就是希望。

我希望我的朋友一直在


今年正值百命年,我不知道百命年都有什么说法,反正对于我来说,百命年是各种不顺。先是生病动手术,然后就是失业,再然后感情不顺,再再然后考个驾照赶上制度改革,迟迟考不了试,半年经历了这么多,整个人精神真的有点崩溃。如果我有足够的积蓄,相信我一定会拉上行李箱,离开这个地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哪一天在外面受委屈了,我也相信自己还会拉上行李箱回来的。

处在崩溃边缘的我靠回忆和感慨维持着生活。有时候听到一首歌,就会莫名的瞅着歌词,想到自己,这时候忽然发现TMD写的是我啊!有时候看着一本书,读着书里的故事,不禁联想到自己,原来,自己比书中的人物不知要惨上多少倍;有时候回看着自己空间的留言,忽然发现以前聊的再好的朋友,如今只剩下点赞人长大了,总要失去些东西。

最近闲来无事,我就想拍套写真纪念一下自己的青春,于是就联系了自己的好友强哥。我不记得认识他多久了,冥冥之中好像以前跟他关系很好,上大学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伴随他的问候,甚至跟他聊天斗嘴的火热,可是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他走到了联系只剩下点赞的地步。

昨天我们约好八点去他店里拍写真,闺蜜豆豆陪着我选的衣服,我不会选,在犹豫的时候,强哥出现了,跟他打过招呼之后,就询问他的意见,忽然醒悟我跟强哥认识这么久是第一次见面!最终决定了一套可爱的,一套清纯的,一套性感的,接着就是化妆的神圣时刻。其实,拍写真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我想看看自己化妆后是什么样子,因为最近心情不好,睡眠又差,眼睛肿的像熊猫,不过,还好,我对化妆后的自己还算满意。可是,仔细照着镜子看,我又发现自己一边腮大,一边腮小!天呢,致命伤啊!太明显了,那个时候我就暗自发誓以后吃饭用左边!

化妆结束,我就进入摄影室,开始拍第一套。踩着十多公分的恨天高,我还是扶着走过去的,估计穿上那鞋子,自己身高差不多190cm了!虽然与强哥是第一次见面,但我俩彼此已经很熟了,可在拍照的时候面对他,我真的还是放不开啊!幸亏他还算幽默,会调节气氛,不然我这写真算是拍完了!拍照中途,我也没来得及跟他聊聊,只是记得自己说了句,我们认识好久了吧!那个时候我还在上大学,他也是随后说了句,我记得你脸上有痘痘呢,现在没了啊!神啊!难道认识我的人只记得我的痘痘?看来我要感谢我的痘痘,不然人家早就把我忘了,哎!

第二套是拍外景清新的。我一边学着强哥的动作,一边听着他的指挥,拍的还算顺利。唯一不足还是自己放不开,很多表情、动作要做好几遍,连强哥都不禁感慨:给我拍照真累啊!可能是第一次化妆,又在外面面对来来往往的行人,虽然行人与我无关,可心里总感觉的不是事儿。一旁帮忙打光的闺蜜也跟着吐槽我,不过总算听到了一句好话,拍的很好呢!

第三套是拍性感的,我选的是一身牛仔衣。化妆造型也变了,因为自己脸长,前两套都是齐刘海,这次我换了一个斜刘海,也不知道拍出来会是怎样的效果。这次拍的与前两套很不同,毕竟是性感,我这样的人估计又要有人吐槽了我觉得作为一名摄影师肯定拍过不少这样的照片,见得也多了,所以我就努力让自己放松点。不就是拍个照嘛,给自己青春留个纪念,拍的露一点点没什么吧!心里这样想着就学着强哥的动作拍起来,当然拍的不尽人意,谁让我长的这么仁慈呢!后来,拍的时候就自在了,因为戴着墨镜,看不到我的眼睛啊!大家都知道,性感最重要的在于眼神喽。首先澄清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属于正常拍摄。

拍完之后,强哥交代了我几句,我就走了。回到家,不禁打开电脑,看着以前他给我的留言,刹那间,才惊呼我跟他认识三年多了!曾经他也关心过我,开导过我,逗过我,甚至叫过我傻孩子我还发现他第一次让我拍写真是在2013年8月2日,没想到,我这兑现诺言是在2015年6月22日。如今,一切都物是人非了。

曾经聊的再好的朋友,现在联系的纽带也只剩下点赞。在我的生活中,不只有强哥这一个人,还有好几个,比如老同桌萌姐、pangrenxiang、丹姐、丽君姐、建宁哥、发哥、伟伟蓦然回首,真的有点伤感。这就是长大的感觉吗?曾经拥有过的,一定会失去,不,不能说是失去,也许应该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虽然这种方式有点痛,可是,长大了,总要失去什么,人不能一直不长大。

我希望,我的朋友会一直在,哪怕是点赞!

转角遇见爱:终于我们牵手成功


那天早晨本来是个十分快乐的早晨。小马背着同事们的眼神,悄悄地唇语般问他:煮方便面给你吃?阿松摇摇头。小马含着笑嗔他,再问:拿牛奶给你喝?阿松仍然摇摇头。

小马知道他是不愿让她麻烦。两个人会心地笑着,眼神里纠缠着甜蜜。

就是在这个时候,阿松的手机响起来了。

小马比阿松都准确地知道这是谁来的电话。她垂下眼帘,象是为窗子拉上窗帘,遮住里面的心情,好在他接完电话的时候,看不见窗帘后面演绎的细节。

小马听着他最初颇似严历的语调问:有什么事?!他当着同事的面接小马的电话时,用的也是这样的语气。然后他的语气轻缓下来,甚至轻轻地笑了一声;当他走出办公室与小马对话时,用的也是这样的语气。

还有没有什么是只属于小马自己的?

他偷空强调过会和她一起外出,然后走了出去。小马想:是了,悄悄话不能当着我说,所以要躲出去。

当阿松一边大口地咬着饼,一边笑咪咪地和她说话时,小马回过头来所问非所答地说了一串:在哪?在办公室呢!在那干么?没事!玩呐!有什么可玩的?!呵呵呵!正是阿松刚才接电话时的一问一答。小马冷笑着道:说的那么开心,还来理我做什么?

阿松这才知道小马是在生气。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小题大做,不就是接了个电话吗?他气哼哼地说:我再不和你说话!小马也不示弱:不说更好!她当然不明白他笑的是对方说的那句话:见了人家又走不动啦?

两人不欢而散。

早晨起来,掀开门帘,小马第一眼总是要向东门望过去,那是阿松出来必经的地方。去洗手间时,也要先看看水池边有没有人,阿松总是在那里洗脸。想他,哪怕看一眼也好。

阿松在打水或是去厨房吃饭经过她办公室门口时,也要往里瞄一眼。

但是两个人远远地见了面,却必有一个退回去或是绕道而行。

阿松有些顶不住了。他想自己是男人,应该大度一点。第三天早晨来的时候,小马正在电脑前做报表。他说:帮我查一下那张单子好吗?小马犹豫一下,温和地说:等我做完报表行吗?阿松点点头坐下来,坐在小马办公桌前的椅子上。

刚坐下起身便走了,没说一句话。

小马回过头,看见那只白色圆珠笔,笔卡向上,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上。那只笔的笔卡上,本来刻着一头小马,身体还染了红色,很是鲜活。阿松也有这样的一只笔,笔上同样也刻着这样一头小马。有同事来借笔时,小马总是小气的不借,她说这是情侣笔不容别人乱动!心里便鬼鬼地偷着乐。

上次生气回来后,看着红色的小马,张着小嘴象是嘲笑她,看着刺眼挠心,一生气把那小马生生的刮掉了。

阿松必定是为这负气离去的。在人后他总爱宠昵的唤她小马,小马也只是他一个人的。她却毫不留情的把它刮去了,可见是下了狠心的,自己何必自讨没趣?

笔卡上的小马是被刮掉了,但是小马胸前的莲花玉坠换成了小马坠子,你看没看见?

上午,小马洗完衣服,把阿松送她的那套紫色的内衣放到阳光下晾晒。看见阿松的被子晒在另一条铁丝上,很想把衣服拿过去挂到被子的旁边,象小鸟依人般偎在他身边的感觉。想过去摸摸被子上他的体温,想过去闻一闻被子上他的气味。

小马找一个理由,去了他的办公室,他正在和别人下棋,对她的到来视而不见。她和同事们说说笑笑,听VCD唱着忧伤的情歌。脸上笑着,心却被那歌里缓问急问轻问重问问也问不完的你爱不爱我?你到底爱不爱我?问的好痛。这句话,是小马想问他的,也是他想问小马的吧?

问来问去,小马真想脱口而出:我当然爱你!

他披上衣服,借了别人的车出去了。

他能去哪儿?应该是去买彩票吧?她跑回去赶上自行车,往夜校去。彩票站与夜校一个西边一个东北角。

拐弯的时候,小马忘了拐弯,直骑着车走了相反的方向,是彩票站的方向。她想:如果你能和她分手,我会好好地宠着你。不管贫穷还是病痛,不管年轻还是衰老,我都要守着你不离不弃。想到此,小马的眼睛便湿湿地了。她想把这些话说给阿松听。

一路上,小马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她想等他一回身看见她的时候,她就站在那默默地望着他;等他还想硬着心肠不理她的时候,她的眼泪哗地一声流下来,他就会拥她入怀,为她擦拭所有的泪。

小马找到了彩票站,可是阿松并不在那,他没有预感到她会来,即使是知道,他是不是会等她?

小马是阿松的,既然阿松已经不再理会这些。那么阿松对小马来说,就象死去了一样。不是忘记,是死去。让小马就这么想着念着苦着,却没有一点点的希望。而小马也死了。从此不再有欢笑,哪怕是造作的笑。没有了,只有安静的忧郁满怀。什么都没有了。阿松的小马永远的死了。他给了她生命,他又亲手杀死了她。小马是那种为了爱能够舍弃一切的女子,你为什么不肯给她这样的机会?

小马死了,再也不会是别人的小马。小马只是你的,是那一段真心付出的感情中,一头欢乐过苦难过听够了种种谎话,却半点没耽误你恋爱结婚生子的蠢到死了的小马。

正是下班的时间,公路上车水马龙,心怀绝望的小马精神恍惚,然后是刺耳的喇叭声,还有谁的尖叫声。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爱情是如此的错过。

即使是在最后的时刻,小马依然知道,她还在爱着。但是她不知道,阿松正在夜校门口,望眼欲穿地等着她。

口述:在外留学时我转角遇到爱


高考的失利让我一下子跌入谷底,父母恨铁不成钢的心理更是让我自责万分。在别人眼中,我就是那个不成器的孩子,而铁哥们毅然决然的想要出国留学,并且想要我一起去,就在那一瞬间,我真的有外出留学的念头。

那里对高考成绩没有要求,费用跟国内上学差不多,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就点头答应了,就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跟父母商量后,取得一致意见。进行了一个月的俄语培训后,只学会了一句你好,我要水的我,便踏上了去乌克兰的飞机。

到达陌生的国度,语言不通,我就像个聋哑人一般,买东西全靠用手比划。曾经活泼好动的我,也被迫变成了宅男。那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什么叫做孤独和无助。我每天无时无刻不在想家,不得已认真读书,希望早点完成镀金回到故乡。

在经过预科一年的学习后,我考上了当地一所美术学院。空闲时间多了,我就一个人扛着长枪短炮拍摄乌克兰的美景。

3月初,在一次摄影活动上,我在街心公园铁桥边拍风景。转角处,一位时尚靓丽的乌克兰美女蓦然闯入了我的镜头。在蓝天绿树的映衬下,金色长发被微风吹拂着,她的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阳光活力。

她脸上的笑容仿佛有魔法一般,无比耀眼。我心头多日来的阴霾,也一扫而光。纯粹是对美的欣赏,我不由自主地对着她开始进行各种角度地拍摄。她显然愣了一下,不过,仍很配合地摆出各种姿势对我微笑。

我仔细地品味着镜头里的美好。她干净的妆容,没有过分的修饰,清澈的大眼睛上配着长长的睫毛,吹弹可破的肌肤,散发着青春的味道。不料,一只大手突然挡在了我的镜头前。一个壮硕的白人男子居高临下地瞪着我,对我举起了拳头。看来名花已有主,我不由地有些懊恼。

分析了一下敌我力量的悬殊,很显然打不过,我主动道歉打算闪人,毕竟是我偷拍在先。可当我转身离开时又被拦住了。难道惹上大麻烦了?熟料,这次是美女开口,说:你是摄影师?在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她指了指男子,又接着说:今天对我们两个人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能帮我们拍几张照片吗?她竟然主动邀请我继续给她和男朋友拍照,我苦笑着从善如流。

拍摄结束后,美女向我道谢,我们互相留下了彼此的姓名与联系方式。她的名字太长,我只记得两个字妲莎。摄影活动结束后,我迫不及待地想把照片处理好。

几天后,我将做好的照片通过邮箱发送给妲莎。收到照片,妲莎喜欢的不得了,约我到她家附近的咖啡馆。她还特意烤了拿手的蓝莓蛋糕,感谢我给她拍的美照。我们聊了很多,从摄影到美食再到家人。为了给女神留下好印象,我又恢复了往昔的风采。

妙语连珠,舌灿莲花,逗得妲莎乐个不停。妲莎是音乐学院的大学生。拍照那天见到的男子是她的男朋友,健身教练。我对她一见钟情,可她好像把我当哥们儿,我有点沮丧。去追爱,那我不成男小三了?可认命吗?不知为什么,我悄悄开始在健身房跟自己的肌肉死磕。

得知我一个人生活在乌克兰后,妲莎经常送不同风格的美味蛋糕给我。礼尚往来,我又为她拍了一些不同风格的照片。一来二去,我对妲莎的好感更深了。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妲莎的短信,她约我去电影院看《加勒比海盗》。我的希望再次被点燃。演的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因为我一直在猜想妲莎单独约我来看电影的目的。

电影散场后,我们在湖边的沙滩散步,落日的余晖穿过妲莎的秀发,照在我心神不宁的脸上。她还在给我解释电影的剧情,知道我有好多地方没听懂。可是谁在这种场景下还有心情研究海盗,现在我满脑子都是天马行空的幻想。把爱慕放在心里是让人窒息压抑,但我更担心表白不成失去女神做朋友。

忽然,一个0.1秒的双肩摩擦,我紧张地看向她,发现她没有反感的意思。于是,我鼓起勇气说:妲莎,跟你认识的这段时间,我为你的气质而倾倒,虽然知道你有男朋友,但我还是抑制不住对你的爱慕。听完我的表白,妲莎似乎比我还兴奋。

她说:在你给我第一次拍照那天,我就跟男友分手了。他是我的初恋,可是只知道健身,很木讷。那次拍照只是为了留个纪念,我不喜欢肌肉男,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谈吐幽默的男人。我明白了她的心思,欣喜若狂地一下把她拥在怀里。

坠入爱河的我们,每天都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48小时来用。坠入爱河的我们,在草地上,树林里,小溪边,她负责笑,我负责照,用相机记录下了爱情里千万个美丽的瞬间。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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