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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会唱歌的白骨",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会唱歌的白骨

从前有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人们为此痛苦不堪。

国王宣布只要有人能将王国从这一灾难中拯救出来,他就会大大地赏赐他。可是野猪太大了,而且强不可敌,因此谁也不敢接近它藏身的那片森林。最后国王宣布:谁若能捕获或者杀死那头野猪,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为妻。

在乡下住着两兄弟,是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良。两兄弟说他们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国王对他们说:为了让你们能确实找到那头野兽,你们两人必须分头从两个方向进森林。于是,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

弟弟走了没多远就遇到一个小个子男人。他手里握着一支黑色长矛,对弟弟说:我把这支长矛给你,因为你心地纯洁善良;你拿着这长矛,只管大胆去斗那野猪,长矛会帮你的。

弟弟谢过那小个男子,扛起长矛,毫不畏惧地继续赶路。

不久,他看到了那头野猪,便用长矛对准了朝他扑来的野兽。野猪气疯了,它冲得太快太猛,结果长矛把它的心脏划成了两半。弟弟扛起巨兽往回走。

森林另一端的入口处有座房子,人们在那里饮酒、跳舞作乐。弟弟来到那儿时,哥哥早已坐在里面了,他以为野猪反正逃不出他的手心,于是先喝点酒壮胆。当他看到弟弟带着战利品从森林里返回时,邪恶的心里充满了嫉妒,无法平息。他对弟弟喊道:进来吧,亲爱的弟弟,喝杯酒歇歇。

从无戒心的弟弟走了进去,把好心男人给他长矛、自己又如何用长矛制服野猪的经过告诉了哥哥。

哥哥留弟弟一起喝酒直到天色将晚,然后一道离开了小屋,在黑暗中赶路。他们来到小河上的一座桥跟前,哥哥让弟弟走在前面,走到桥心时,哥哥对准弟弟的后脑勺狠狠一击,弟弟倒下死了。哥哥将弟弟埋在桥下,自己扛起野猪去向国王领赏,似乎野猪是他猎杀的。

他娶了国王的独生女为妻。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弟弟没有回来时,他说:准是野猪把他给吃了。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

可是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这罪孽总有一天要真相大白的。

几年以后,有个牧羊人赶着羊群过桥,一眼看到沙子下面有根雪白的骨头。他觉得这是做口吹乐器的好材料,于是爬下桥,将骨头捡了起来。他用骨头给自己的号角做了个吹口。可他第一次用它吹响号角时大吃了一惊,因为骨头吹口自顾自唱起了小调:

啊,朋友,你在用我的骨头吹奏,

我在这河边沉睡已久。

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

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

多好的号角呀!牧羊人说,竟然自己会唱小调!我一定要把它献给国王陛下。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

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的所作所为,因此被缝进一个麻袋,沉到河里去了。被害人的尸骨则被安葬在教堂墓地里一座漂亮的墓冢里了。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冬阳里那株会唱歌的芦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冬阳里那株会唱歌的芦苇",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温煦的冬阳里,我又见到了河湄这株临风摇曳顾影自照的芦苇,心里有一种暖暖的亲切感。昨天陪伴这株芦苇的明亮耀眼还是一身金灿灿的银杏树,一夜西风凋落殆尽,光秃秃的枝桠倒影河里,空旷的冬日天地间越显这株芦苇静默深沉

喜欢这株芦苇,是因了早上散步时常常遇到的那位打扫卫生的老人,就住在这株孤独的芦苇附近。时令已近小雪季节,一夜小雨,鸡龙河岸十二属相小广场前砖铺的甬道上有一滩滩积水。散步的人都是踮起脚尖,缓缓地小心地走过这段路。我来到这里时,远远看见身穿橘黄环卫马甲的老人正蹲在一洼积水前,用舀子向一只水桶里舀路上的积水。走到跟前我才发现,路面上的积水不是很深,想把积水舀到水桶里并不容易。老人为了清干积水,他先把甬道上的水泥砖撬出几块,用笤帚把附近的积水扫到撬出砖的坑里,把这个地方的积水舀到桶里清干,然后在坑里铺上细沙,把撬出的砖重新铺平。一滩积水清干后,再到另一滩积水前继续重复这一工作。此刻老人刚好舀满一桶积水,老哥,我帮你把水倒到河里去。不用劳你大驾,我自己干就中。老人伸出拿水舀的手挡住我。突然看到老人的那双手,我是那样的震撼。他的手背像皲裂的乌黑的枯松树皮,裂缝象一条条干涸的河流纵横交错,青筋暴现,象一条条青虫在蜿蜒。这是一双勤劳的手啊!老哥没有必要这样干,等一会水就慢慢渗下去了。那不行。早上散步的人多,有些年轻人边走边低头看手机,时不时就会踏到水里;也有上了年纪的人,散步时喜欢退着走,也很容易弄湿鞋子。现在天冷了,脚湿了容易得病。大冷的天,你不是也累也冷嘛。我干惯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听惯了令人厌恶的激情豪言,老人的平平常常一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的话儿,暖心暖肺。此刻的我脸庞微微发红,暮春时节我曾腹诽过老人:那也是一夜小雨后,甬道边上的碧桃落红遍地,片片落花就是首首春意盎然花落知多少的小诗。可惜,正是这位老人挥舞着扫帚把落花扫成堆,零落成泥碾作尘,很败诗兴。当时我在心里痛责老人,不懂生活,没有情调。看看眼前的老人,就是一篇人间大爱诗,我为自己的所谓诗意生活感到惭愧。

年轻时不谙世事,记得课堂上学习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时,总觉得先生有点小题大作。那时只认为董存瑞、黄继光是英雄,对先生写的车夫不以为然。有一次和曾经的学生闲聊,这位学生也提到:跟着老师读书时,学习朱自清先生的《背影》,和老师推荐的台湾女作家张秀亚的《父与女》,不就是给儿子买橘子,雪天里把围巾围到女儿脖子上嘛,没觉得有多感动人。现在自己已为人父,再读这两篇文章,那几颗橘子,那黑色的粗线围巾,是如此的明丽动人,竟然会泪流满面

上了年纪,经历的多了,总觉得不如意的地方也多了。可再看一看这位老人,还是好人多!记得一位友人说过这样的话:有人说世界是一片荒原,是一片大漠,但倘若你换一个角度来看,会发现世界原来是初春的园林,当初把它看作一片荒寒,只是由于我们的眼睛有了毛病。想起友人的这句话,想起这位环卫老人,大爱无边,大象无形,应该就是这种意境吧。再看眼前这株与老人相伴的孤独的芦苇,我觉得:此时此刻这遍地落叶,这飘逸在西风里的芦花,它们在温馨的冬阳里,在深邃的天幕下,是在默默地吟唱一支冬天里的歌,不!应该是一支春天里的歌。因为我不是以我的耳朵听到它,而是以我的心。

流年在清秋的夜里唱歌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流年在清秋的夜里唱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习惯了一个人拥枕而眠,很久不曾在夜半醒来,恍恍惚惚便再也不能睡去,微寒的午夜月光透过窗户,洒成一地清辉,我听见流年在唱歌。

我折中年的败絮,在一阙宋词中感悟浮生,清秋的落叶堆积成丘,黯然掩埋曲终人散之后的经年情事。一路天涯的漂泊,颠簸流离寻找远方的锦绣前程,从故乡到异乡,从少年到白发,饱尝了世间风雨,看透了世上百态,梦想依然成空,行囊里只装着母亲的牵挂。霓虹灯闪烁的夜晚,彷徨在五光十色的城市边缘,何处,是我栖身的居所,哪一盏灯光为我温柔的亮着?人海车流中,梦想在卑微的倘佯,一个个刚刚捂热的希望被异乡的冷漠冻结,扼杀。不屈,前行,眼前灯火依然阑珊。忧伤的音符划过天际,没有暖气的陋室,母亲的笑容融融暖进游子的心窝,一觉睡去,明日一定是阳关灿烂。于是,继续在别人的城市里开始新的匍匐,继续屈膝在命运这条无声无息的岁月长河里,像伏尔加河的纤夫举步维艰,过之平庸,还望峥嵘。

像我这样的人不多。不惑之年还形单影只,满是天涯的芳草,于我戚戚何处?莫非,我想跳出这红尘之外,沿着与世人不同的轨道而行独唱一曲离骚?这个浮躁喧嚣的时代如何才能容下我一颗安静的心?心,已然空灵,却还得给俗世一付阳光灿烂的笑容,不为别的,只为活着。

细雨的黄昏,我笔下的故事像雨花般的绽放,直到一滴泪水悄然滑落在纸上,才绝望的发现原来自己写来写去就是某些人某些事,就是某些个挥呀挥不去的场景。故事未忘,故事的女主角却早已谢幕而去,只留下痴者无尽的伤怀,傻想帷幕再度拉开。惊鸿的一瞬,庆幸今生不曾与你擦肩而过,至少在当初相遇最后分手的地方没有错过这段情缘。即便这只是一场风花雪月,可我的世界你曾经来过,予我欢乐予我微笑予我期盼予我憧憬,予我焦灼予我失落予我烦恼予我思念,林林总总都是用心品尝过了。前路遥遥,我们的爱戛然而止,再也迈不动一步,这段情无法继续,这个人无法相偎,这种声音无法在耳边深情的呼唤,这双手无法相扣。可是我要你明白,不是每一个爱情故事都有完美的结局都有美丽的回忆,亦不是每一个回忆都那么深入骨髓。既然红灯已亮,我们就此止步,就让我从此为你祝福,我知道你是我今生割不断的牵挂,我也明白再多的眷恋和牵挂都难以换回曾经牵手走过的日子。爱你,放弃你,一样的艰难,一样的不易。只望你今后不要深深的将我记住,只望你尽快的忘了我们有过的生活。只想你在某一个寂寞的时分,偶尔想起曾经有一个戴着黑边眼镜的男子深深的爱过你,然后像烟花般的消失而去。

今夜,我看不见你的夜空那样徇烂多彩,而我的今晚,冷冷月光,空空屋宇里照见我无处可逃的寂寞。说什么无缘却在茫茫人海菩提众生中偏偏邂逅,说什么有缘却待烟花灿烂后落为灰烬寂寂无声再不复燃,都只是痴人痴语,都只因看不透这恋恋红尘,千回百转解不开愁结,寂寥深处落字成殇。

看这世间纷纷扰扰,我以为自己厚重的阅历早就将之看破,其实还是如孩童般的肤浅。这个红尘呵,一曲烙在心上的梅花三弄叩问情为何物,江南的烟雨楼台远了谁的身影,寒烟深处一叶孤舟随水而去?有几人听懂一管洞箫悠悠绵长呜咽着烟雨离愁,有多少人为情痴狂喝下相思的毒?浮世魂飘,不见鹊桥相会不见化蝶双飞,怕是爱到尽头缘也尽了人也散了情也忘了一切只是一场空,唯有头上孤鸿声声哀问,谁许了地老天荒?

今夜,流年在清秋里轻轻吟唱,此后,我的臂弯还有谁挽起,陪我漫步在落满梧桐的小路,陪我看看星星与月亮缠绵,心中深情荡漾。只能轻声唏嘘,如不是人生只能徒步,何当烟花醉酒?流年悠悠而行,停留不住原地,镜中容颜不忍细看,更何况沧海桑田,世事变迁,人生怎能只如初见?总是要从最初而走到最后的,流年会将一切过往拉扯的很远,只愿在心底留有最初的美好。

来日谁的寂寞覆我身上,来日我的忧伤是谁眼里的一滴泪珠,是否,还有剩下的流年羽化成思念,下一次春潮涌动掀起的波澜到底是一场尘缘还是又一次难逃的劫数?寒烟翠湖,水的一方渺渺茫茫看不见伊人何处。我孤独的伫立在风中的岸边,柳絮飘飘,寒霜披在身上,心如冰侵。莫非,我还在等待下一次救赎之后的沦陷,如飞蛾扑火自我焚烧?这份无期的等待如何经得起流年的腐蚀,如何在望穿秋水之际盼得枯木逢春,暖阳下莺歌燕舞?爱如此短暂,遗忘却如此漫长,知道缘浅奈何情深,或许等待是一生中最初的苍老。

我是那一只折翼还想飞过沧海的蝴蝶吗,我注定终此一生也看不见彼岸花开?

今夜,流年在清秋的夜里唱歌,寂寞的音符,忧伤的旋律,一如头上冷月戚戚我心

三生白骨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三生白骨",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1】千古上神

“上神,上神?”

穆摇被这一声换回了思绪,而站在她面前是一名身着青墨色青衫的女子,那女子细瘦的蛮腰,火辣的身材,颇浓的妆容下一张标致的脸,额头中央点了青色的鸾鸟,象征着羽族一大长老的身份。

说来也是惭愧,穆摇并不是什么上神,她本是一株血红色的山楂花,修炼个几百年终于可以化作精灵的形态,无奈还未化形就被人给一脚踩死了。

她本就是朵花,自然无法像人类那般,死了有人烧纸钱,到了阴曹地府,却因为没钱交过桥费,孟婆连那碗忘却前尘的孟婆汤都不给便把她踹进了往生门,她来不及做出反应,已经附身在千古上神扶摇的身上。

扶摇上神乃是羽族的皇,是凤凰。纵使穆摇是一朵再小不过的花精,也曾听说过战无不胜的扶摇。

在羽族中,最尊贵的无异是五方神鸟,东方发明,南方焦明,西方鹔鹴,北方幽昌,中央凤凰。就例如羽族位于东方大长老青鸾,南方二长老朱雀,西方三长老鸿鹄,北方四长老鸑鷟,扶摇上神便是五神之首,百鸟之王,凤凰。

自然并非羽族的,另还有其他神鸟,孔雀、彤鹤、蓝凫、雪鸮、紫燕、大鹏、招风、奔雉、百鸣等

传说扶摇上神喜怒无常,一里之外闻风丧胆,若是生气,双瞳赤红,十里之外草木尽毁,金火滔滔不竭,扶摇上神虽为千古上神,却足足已经活了十六万年,穆摇暗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老不死’?想起自己前世是朵花的时候也不过六百岁,同样都有六,这相差可不是一星半点啊……

青鸾又走近了些,“上神?……”

“啊?”意识到自己又走了神,穆摇正了正身子,满脸不好意思,不过这自然是青鸾所看不见的,无人敢正视扶摇上神的容颜。

“上神的伤还没好吗?”

伤?穆摇想起前不久自个儿练习驾云愣神没留意一下子撞到了人家星君的怀里,还还还一不小心啃了人家的嘴,穆摇清晰地记得,那星君满脸娇红,双目盯着她看,哼了一声便飞走了……走时,地上还遗落了一块发光的石头。

回忆起自己干得事,脸颊微红,穆摇轻咳了一声,“我……孤无碍,不知青鸾长老找孤何事?”

青鸾面无表情,虽然穆摇早已知道青鸾是个冷美人,却还是不大习惯,见青鸾递上了一份帖子“青帝诚邀上神参加婚宴。”

青帝也是千古上神,只不过比扶摇小上个一两万年,作为扶摇,自然是见证了青帝的成长,寂寞了几万年的青帝如今要娶朱雀,去参加也是应该的,可问题是,她是穆摇并非扶摇,万一大场面露了马脚……

刚想拒绝,却又听见青鸾说道“朱雀本就对上神心怀不满,上神若不去,他日青帝与朱雀一联合,纵使上神保得住羽族,免不了伤亡。”

穆摇泪流满面,正因为这样才更不能去啊!若是让朱雀知晓我是假上神,青鸾你所说的只会更快发生罢……

【2】墨鸿星君

距离婚宴还有五日,这五日里穆摇夜不能寐,茶不思饭不想,就像那想着情郎的思春少女一样,实则不然,青鸾怕她再一个不猛撞到别的星君,禁止她驾云,这可就苦恼了不驾云就不能逃,难不成青帝的婚宴注定她要参加?

这么想着,突然看见不远处白色的人影,那不是……被她撞到的星君吗?穆摇想着上次撞了人家还没有道歉呢,更何况那星君的石头还在这儿“喂!星君留步……”

谁想那星君听了她的呼唤驾云飞走了……飞……

可恶!不就是欺负她穆摇不会飞吗?“那什么星君,有种你就别飞!你他妈飞那么高算什么本事!”

这一喊果然起作用,那星君反飞了回来,嘴角带着讥笑,“那也比某人蠢没本事高强。”

蠢蠢蠢蠢??竟然说我穆摇蠢?哦不对,竟然说扶摇上神蠢?穆摇怒瞪着眼前的人,眼前的人身着月白色墨衫,墨衫上有用金丝绣着的凤凰。

凤凰……对了,扶摇本身就是凤凰,不用驾云也可以飞……不过出于面子,打死穆摇都不会承认蠢这回事!“你好大的胆子,你可知道孤是谁?!”

穆摇暗想,扶摇上神的名号定是人人都知晓,说出来定是吓得他屁滚尿流,自信地扬了扬嘴角。

面前的人却不以为然,一双桃花眼微咪,朱唇启言“扶摇,千古上神,五神之首,至今已有十六万岁的高龄,前些日子当众撞向男人怀中投怀送抱,不仅如此还抢行轻薄人,今日泼妇骂街……”

“停停停!”这怎么听都像是在数落自己,什么叫轻薄!怎么滴也是你轻薄我!

“怎么?扶摇上神不是让我将所知道的全盘述出?”

穆摇咬牙看向面前看似儒雅却极其毒舌的星君,真的怀疑自个儿当初是不是看错了,他怎么可能会娇羞地看着她?

“孤还有事,不与你等刁民说下去!”本就够心烦,不过是想道个歉还个东西而已,却不小心将扶摇上神的名声败了……

“上神……”

穆摇越过那星君,拔腿就走,却被身后的人喊住,不耐烦地转向身后“干嘛啊!星君您还有何贵……唔!”

穆摇惊讶地看着眼前放大了几倍的脸,他的舌在她的唇上摩擦……一吻毕后,穆摇愣在了原地。

而眼前的人却是用那深邃而又充满笑意的眼神看着自己“墨鸿,我的名字。”

“……”

【3】三生白骨

自从那日以后,穆摇这厮就整日和墨鸿星君厮混在一起,在墨鸿星君的领导下,穆摇终于学会驾云。

“墨鸿墨鸿墨鸿,我会飞了耶!”

墨鸿点了点头,眼看出师的穆摇,赞叹道“嗯,笨鸟先飞……”

“……”你才笨!

穆摇忽然想起那天墨鸿星君掉下来的东西,“喏,墨鸿,这块石头是你的吧……”

墨鸿看向她,“嗯,送给你了,定情信物。”

听到定情信物时穆摇脸红到了耳根,这也太直白了吧,可定情信物就送块石头,这也太草率了吧……

知道穆摇所想,墨鸿星君笑了笑“阿摇可听说过三生白骨?”

“三生石白骨哀,据说是一对仙侣在三生石前盟誓却因无法在一起滴落下的眼泪便就成了白骨哀,白骨哀名虽怪,却促就了不少有情人,难不成这就是白骨哀?”

“这只笨鸟还不算太蠢……”

“……”穆摇黑了脸“我警告你墨鸿!你再说孤蠢,孤分分秒灭了你!!”

墨鸿无辜,“明明是上神你自己代入的……”

【4】尾声

最终仙界的两位千古上神在同一日举办婚宴。

大婚之日,洞房花烛夜,穆摇倚在墨鸿

身上“墨鸿,我原本不是上神……”

“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你什么都不知道……“我本是一株山楂花。”

“我知道……”

这就让穆摇疑惑了,他竟然知道她不是真的扶摇上神而且还为花精?“嗯?你知道?”

墨鸿笑着点了头,便没再说些什么“嗯……”

穆摇好像明白了什么,“墨鸿!你快说,那天把我踩死的是不是你!被我撞了以后故意留下三生白骨的是不是你!”

“阿摇,该就寝了……”

就寝你毛!你快给孤起来,不要压在孤身上!

……

从此,扶摇上神与墨鸿星君幸(互)福(掐)地生活在了一起。

听小熊唱歌


小熊一直是喜欢吃甜滋滋的蜂蜜的。可是去年秋天的时候,在他找蜂蜜吃的时候,桶翻了一棵枝桠上的蜂巢,结果惹恼了整窝的大马蜂。哎呦呦,这可了不得喽!这一窝黑黝黝的马蜂,像一支庞大的轰炸机队伍,旋风一样,追着小熊要为他们的家园报仇雪恨。

要是让他们追上小熊,捉到他,整窝的蜜蜂就会缠住他,那一定会咬得小熊满身都是又红又肿又麻又疼的大脓包的!小熊吓了一大跳,几乎从树干上跌落下来,双脚着地后转身就逃,他肥胖的身体这时一点也不显得笨重了,他用胳膊抱着头,胖胖的腿拼命地跑呀跑……跑过灌木丛,跑过绿草地,跑到小河边,小熊的游泳技术还算不赖,所以他就扑通一声跳进了那个不深也不浅的小河里,顺着河水游到远远的僻静的地方,再把头浮出水面,他心想:呵!真是好险,不过现在一切都安全了,马蜂们蛰不到我了!

可是,当他过了些时间重返丛林里的一路上,他发现他原来的好朋友们都不理睬他了,见到他之后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咦?小熊先是疑惑,然后就感到好孤单好难过了。经过绿草地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好奇地问一只见到他就跳着要躲开的小兔子说:“嗨,小兔子妹妹,你等一等,可以和我说会儿话再走吗?还记得有一年夏天的时候,我们聊天好愉快,让我们一起再谈谈你吃过的萝卜和青菜?”

“小熊哥哥,实在抱歉,我不想和你聊天,我只想快快地躲藏起来。”说完她就一蹦一蹦地跑了,小熊只看到她背影上那个短短的小尾巴,渐渐离他远去。

小熊更纳闷了,小兔子什么时候脾气这样古怪起来了呢?没办法,小熊只要耸耸肩膀,继续往前走。

到了灌木丛的时候,猴子大婶见到小熊回来,抱起她幼小的宝贝儿子小猴儿,生气地向小熊吼道:“瞧瞧我的小崽儿脸上的大包吧!”

小熊看到小猴儿的额头上确实有好几个还没有消肿的大包,好心疼!

“是被那天追赶你的马蜂们路过时咬到的!”猴子大婶怒气未消,小熊听到这里,感到非常惊讶和惭愧,他赶忙说:猴子大婶,我不是有意的,真的对不起!

猴子婶婶原谅了小熊,但她叹口气说:“小鹿脸上也被咬了,她天天到小河边照镜子看看消肿了没有;还有花狗太太也被咬了,小兔一家也受到了马蜂的袭击……”小熊全都明白了:是他先惹怒了马蜂,结果让他的邻居和朋友们受到了连累,他必须向大家真诚地道歉。

然后他去看望了很多受伤的朋友,对于他的致歉,有的朋友立刻就接受了,摆摆手说,没什么,小熊没有被马蜂群蛰到就好!而有些受伤的朋友摸了摸身上的疼包,始终不肯谅解他,对于小熊这那一句道歉的话,他们不愿收下,小熊就把这句话放回了自己的心里,感到更加内疚。

不知不觉中,落叶铺了一地,冬天就到了。

小熊困倦了,就睡着了,一睡就是一个冬天,那句歉意的话,也陪着他睡了一冬天。

可是转眼,春天就到了。小熊又长大了一岁,压在他心底的那句话,也在春天的光波里像开化的河水一样荡漾开来了,它变成了一首歌曲,小熊醒来之后,他的朋友们也陆续地醒来了。小熊就轻轻地把冬天里他心底的那首惆怅的歌唱给大家听:

小熊不乖,

马蜂招来,

连累了朋友,

小熊坏坏……

小熊唱得很动情,唱着唱着就发现朋友们都来了。围在他身边,认真地听他的歌声,听着听着就都笑了起来:乖小熊,我们早就谅解你了,你瞧啊,一个冬天过去了,谁还会记得去年的疼包呢?真正的好朋友怎么会为这点事情和你计较呢?让我们用春天的旋律合唱一首新的歌曲吧:

当阳光与春天跳舞

每片绿叶上都洒满了难忘的笑声

我们的欢乐时光

像新春的风一样,热情,开朗……

寂寞在唱歌


阴阳相隔,教人生死两茫茫,不禁潸然,割舍不下的情感,明知无法挽回失去的一切,还是把过往化着最后的思念与安眠,不愿消去,今生还有你是我未曾完结的心愿。

北风寒,泪涟涟,眼探花红春又暖,信步庭前心微凉,不由感叹,现实与梦的距离有多远?仰望着上空的一轮弦月,我是该思念还是应静静地观赏,光影浅浅流向了纳兰氏家族的屋檐

屋内的灯光总是盖过了月色的浅淡,就如同我无法留住这一生挚爱的卢氏你一样,只是假假的希望,就像这些深深的倒影,压垮了我所有对你记忆与现实相对应的画面,于往事如影随形的关照下,反复淤积成了一道道厚厚的伤。从此,我便走上了,这样一条在记忆中缝合修补的岁月之桥。

举杯邀月把歌欢,梦里云归何处寻?原本这雅兴之时,我竟情不自禁地就再度忆起了你,生活的点点滴滴又怎能少了你的缺席,庭前院内,书案茶舍,闲来作诗,再无人应对邀欢,无奈空举手中杯!对着月独步自吟,不曾想,就连明月如今好似看出我的悲苦之情,再无意赞赏春花,眷恋秋月之意,除了孤寂的愁绪爬满了心头,再无欢乐作伴日子,今生何求?

斑驳的夜与徒增痛楚的记忆,就像夜光下的影子,参差不齐,时多时少,时深时浅,总是无法一一地抹去,是我不愿意忘记,还是再无法相遇,只是再也不能别离,就像今晚的月亮也看出了我的心思,不由得叹息不已。而今,满目交错的竹影摄入我心,被占据的思绪万里千寻,皆无空隙处求傍身、定安邦,除了你是我留恋不舍的记忆。

就连这春日的到来,久久的,也看不出任何分别,教人如何不叹息,凝视着当下这开满鲜花的庭院,却唯独少一陪同共邀赏花之人,明明是色彩绚丽,味蕾芬芳馥郁唤醒的内心,却让我想到了你过早的凋零,还谈什么宜人的春心?

知君何事泪纵横, 断肠声里忆平生。恐怕明月也有些动情,微微的光线牵动我这不安的灵魂,如果你只有我的一帘幽梦,为何由总是无情中把我从半夜惊醒,没有你的日子,我的心就如同这春天的落花一般,只剩下了这残缺的一生,随同记忆慢慢的沉沦

只是,近来怕说当时事,结遍兰襟。通常半夜里,月光就挤进了我每处缝隙的思维导图。伴着记忆同多情的月亮一点点的慢慢升起,透过床沿的雕花之处撒满在了的整个容颜,梦醒了,你却走了,即使寻常的赌书泼茶,吟诗作赋,谈古论今,也变得了无生趣了一样。

阴阳相隔,教人生死两茫茫,不禁潸然,割舍不下的情感,明知无法挽回失去的一切,还是把过往化着最后的思念与安眠,不愿消去,今生还有你是我未曾完结的心愿。

人生若只初相见,八年相思自难忘,沉思往事立残阳,我多想再度留住些时光,就如同如初的约定与际会,八年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但是,这些关于你的相思我又怎能遗忘,每当往事冲上时,就如同天边残缺的夕阳,让我倍感明显,越是深刻思念,越是快速隐藏地跌入醒来后的海湾,越积越暗,越暗越难,直到最后深深的,深深的就此沦陷把歌唱。

在黄昏里唱歌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黄昏里唱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暮色近了,近了,近了,真的近了,天色渐渐也黯淡下来,看不清一个人的脸。此时,我终于可以摘下白天戴在脸上,连自己回想起来都觉得可笑的面具,如果有月,就让月光尽情地洗濯我这一张满是疲惫的脸吧,甚至对着镜子笑笑,也觉得难看。我不得不承认,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讨厌自己那一副卖乖取巧的表情,有时回想起来,真觉得恶心。

曾经的自己,也曾有过这样的豪情壮志,那就是高傲地活着,绝不向任何人任何事低头。那时的志向多么坚决,那时的自己也多么纯真,纯真得,好像这个世界就只有太阳和月亮。每回向人谈及自己以后的前程,每一次都慷慨激昂,那时候的自己,虽一无所有,却有要拿下整个世界的决心。灰白的纸上,能够被我们用五彩的画笔画出各种各样的图片,纸上有快乐,有爱,还有那时我们唯一拥有的善良。我们希望世界永远和平,大家不分种族肤色,能够融洽地朝夕相处,能够自由快乐地享受大地赐予我们的这片天空。

如今长大了,那些豪情壮志已经慢慢淡却,甚至也没有余力去理会,那些关于梦想的情结。长大后才发现,生活的现实早就让我变得难堪,哪里还有更多的力气和耐心去培育梦想。梦想也就慢慢地由着它成为年少时一份难得的回忆,走出回忆,纵观现实,柴米油盐是眼下亟需解决的问题。孩子要读学前班,妻子催着要在城里买套房,父母老得走路都费劲,还要帮我照看孩子。想到这些,似乎我与我的梦想会越来越远,最后,它将成为我一生难以弥补的遗憾。

人生有所得必有所不得。可在这取舍之间,如何掌握分寸,却是件极度伤脑筋的事情。有时一心操劳为事业,便不知不觉冷淡了家人;有时太过关注家业,事业又会面临崩溃的边缘。这取舍之间的玄机,着实让人难以参透。

看着天空渐渐被黑暗笼罩,便知道黄昏,真的来了。忙了一天,是该休息了,坐下来抽支烟,喝杯茶水解解渴,顺便也品品这黄昏暮色的美。给我们带来光明的太阳,此时早已落下了地平线,这些光还留在这里,仿佛向我们道别,说一句明天再见。明天我们一定会再见,于是,明天再见,也就成了我们爱的誓言。

轻轻打开手,不让温柔的誓言轻易溜走,或者在你准备逃走的刹那,我还能将你捉住,到死也不放手。于是啊,一份执念便纠缠了我一生,也让我痛苦了一生,到头来,只剩一些美好的回忆稍以慰藉,但我不后悔,因为曾经的那个黄昏,真的太美。美的让人迷恋,美的让人不知所以,甚至为此背负一生的伤悲也无怨无悔。亲爱 的,你就陪我这样,默默地走过一个又一个甜蜜而惆怅的黄昏。

探索宿命的路线,一个转身就遇见,这是多少次魂牵梦绕的缠绵与徘徊。以思念之莹,照亮了多少次醉生梦死的希望。在奢望之余,任由想象的绘笔把现世的贫瘠涂鸦,凭阑干,夜夜清唱!

歌声里的名字,并不会因为时光的流逝而逐渐在记忆中淡却,它将随着一个个跳动不止、悦耳的音符长绕于心。在这片灵魂的圣地,你是一只异常活泼的精灵,在我的笑声中跳跃,然后,在我的哭泣声里,默默不语。听,是你跳过林间的那一片松林,凉风一吹,落满一地的,是我思念的果实。你我之间,存在的,不过只是一段用脚步丈量的距离

20XX-9-30

薛谭学唱歌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薛谭学唱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古时候有个叫薛谭的人喜欢唱歌,他唱的歌很好听。薛谭在学习唱歌的时候是拜当时唱歌唱得非常好的秦青为老师,向秦青学唱歌。秦青也很耐心地教他,告诉他应该怎样练音,怎样唱出节拍,怎样在唱歌时投入情感等。薛谭学了一段时间后,他唱的歌好听多了;但是他还没有把秦青的本领全部学到手便自以为学会了,可以出师了,便向秦青提出要告辞回家。

秦青听到薛谭不打算继续学习而要告辞回家的意思后,也不劝阻他,就在薛谭临行的这天,在郊外的大路旁摆设着酒为他送行。当饮完临别酒后,秦青自己却向着他的学生薛谭打着节拍,自己唱着送别的歌曲。秦青唱着、唱着,他的歌声慷慨悲壮,在树林中萦绕,树木都仿佛被这抑扬动听、悲壮激昂的歌声振动了;那歌声优美动听、婉转宏亮,在天空回荡,连天上的彩云也仿佛是被什么阻住,也不浮动了,好像伫立在天空静听着。

听到秦青为他送行唱的歌一会儿慷慨悲壮,抑扬动听;一会儿优美宏亮,婉转悠扬。薛谭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学完秦青老师的全部技术,自己唱的歌远不及老师唱的好,内心感到非常惭愧。于是薛谭忙向秦青道歉,请求回到老师身边继续学习深造。从此以后,薛谭一辈子也不敢再提起回家的事了。

这篇寓言故事告诉人们:学无止境。要想真正学有所成,就不能只满足于一知半解,否则便不会有任何成就。

短篇鬼故事:唱歌给你听


安言是个三流歌手,他从大学毕业就开始进入这一行,刚开始是跟几个好哥们一起组合乐队,后来总是不能做出好的成绩,到处被人排挤。受够了冷眼。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乐队其他人都放弃了这个,融入社会,开始规规矩矩的上班赚钱娶老婆,只有安言一个人还不肯放弃。

今年已经28的安言,因为唱歌和家里闹翻了,家里人都劝他好好找个工作上班,老大不小了,还整天弄得跟个混混一样。安言却不削一顾,认为家里人不理解自己。一负气拖着自己的行李搬了出来。奈何身上没多少钱,就找了个很便宜的小单间住下了。为了生活他去酒吧找了个驻唱的工作,就这样安顿下来。

安言每天晚上十点多上班到早上五点多,白天就在房间浑浑噩噩的睡一整天。这房间是一个大房间隔成很多小单间。安言的小房间刚好够放下一张床一个小桌子。卫生间都是公用的。安言就打算在这里实现自己的梦想。

安言的房间离上班的地方有点远,走路要走半个多小时。安言每天都要提前出发。走到路上还要买饭吃。这天晚上安言照例踩着点出了门。去酒吧的路上要穿过一条小暗巷,暗巷只有两个昏黄的路灯,勉强的看清路。安言每次经过这里都会汗毛倒竖,总觉得有人跟着他。每次他经过的时候脑子里就使劲想着自己的新歌词,来分散注意力。走着走着安言看见前面站着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个长头发的女人,穿着一身大红色旗袍,背对着安言站着。嘴里还哼着歌,安言吓得不敢往前走,他站在那仔细听,这时候那个女人竟然开始唱起来,安言听到,那是陈淑桦的梦醒时分。那个女人反反复复唱着那句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安言看了看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他脑门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慢慢挪着脚步往前继续走。

这时候那个女人好像听到了什么动静,慢慢的转过身来,停止了唱歌。正好跟安言四目相对。好漂亮的女人啊,安言尽管心里很害怕,但还是不由得赞叹起来,这女人有着以前大海上歌女的那种古典美,红红的嘴唇,迷离的眼神,苍白的脸。一双手又白又细。安言默默的吞下一口口水。慢慢挪到侧边,抬起脚刚打算走,那女的开口了安言,我可以帮你。安言吓了一跳,这女人怎么知道自己名字的。她要帮自己什么?安言再次咽了一下口水,颤抖着嗓音问你能帮我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叫安言的?那个女人看了一下安言,笑了一下,笑起来真美。安言不停的咽着口水。你今年28了,喜欢音乐,可惜总是做不出成绩,家里人和朋友都看不起你,我可以帮你成名。安言一屁股坐在地上,说不出话来,你,你到底是谁,是人是鬼?那个女的在安言面前半蹲下来,用手抬着安言下巴,我是人是鬼你不用管,你只要知道我可以帮你,你想要什么我就可以帮你得到。不过你要听我的话。以后你叫我玉姐,我会来找你的说完就转身唱着歌朝着黑暗走进去,安言盯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猛地扇了自己两个耳光,不是做梦啊。再看看表,糟了,上班要迟到了,他赶紧从地上爬起来,往酒吧跑去。

果然迟到了,老板狠狠的拽着安言领口警告他以后再迟到就不用来了。安言点头哈腰的求老板别生气,这一个晚上的工资被扣了一半,安言虽然心里不爽,但是也不敢说什么。妈的,等老子有钱了,买了你这酒吧让你天天给老子擦马桶,安言愤愤不平的上台,忙了一个晚上,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安言也就当没发生过这件事,下了班就回家浑浑噩噩的开始睡觉。

睡着睡着安言迷迷糊糊的看见昨晚那个玉姐站在自己床边,他翻了个身继续睡,突然脑子一个激灵,一咕噜坐起来,揉揉眼睛,发现玉姐真的站在自己床边,微笑着看着自己。他满头毛发全部倒立起来。你怎么进来的?玉姐没理他,转过身看了一眼他的房间,你想换个地方住么?安言疑惑的点点头,难道她要变一所房子给自己?刚在心里这样想着,玉姐一挥手房间顿时开始翻天覆地。安言眼前一黑,再亮起来,他惊讶的张大嘴巴,房间变得好大,布置的很精致,他下了床走到门口推开门,外面比里面还要大。就像进了皇宫一样,外面站着两排穿着仆人衣服的美女,安言使劲掐了自己一把,会疼。这不是梦。玉姐跟在他身后,这一切现在都是你的,你还想要什么?我都可以满足你。

从那以后安言开始过上了自己梦想的日子,他想要什么,只要一想,玉姐立马就会满足自己。他有着大把的花不完的钱,他买下了那个曾经自己驻唱的酒吧。让酒吧老板给自己洗厕所。他自己花钱出了专辑,拍了MV。成了娱乐圈数一数二的明星。当他带着这些回到家,父母也不再对他冷言相向了,安言觉得自己就像在梦里一样。

这天晚上安言喝了点酒,躺在床上,脑子里迷迷糊糊的,突然房间外面有人说话,他喊了一会没人回答,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就翻了个身继续躺着。闭着眼睛却睡不着。门外说话的声音又响起来,他仔细一听,原来是玉姐。听不清楚说什么,只听到玉姐断断续续的说什么你滚,这是我的,你不许抢。接着就听见被子打碎的声音。安言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梦中安言看到自己的奶奶冲着自己招手。梦中的安言不记得奶奶已经去世的事。他高兴地冲着奶奶挥手,跑到奶奶跟前,想去拉奶奶的手,却摸了个空。奶奶笑着看着安言。安言,你被鬼缠着了,她想害你的命。你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做梦,不是真的,你活在她的想象里,你要想办法逃出去,不然你会没命的。安言吓了一跳,奶奶你是说玉姐要害我?傻孩子,那个玉姐是个冤魂,她死前因为太冤屈一直不得投胎,化为一个厉鬼,只有再杀一个人做替身,她就可以投胎了。她马上就要对你动手了。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安言听得毛骨悚然,连忙问奶奶自己该怎么办。你的房间里藏着那个女的尸体,你只要把她的尸体找到,将尸体身上的红色血衣脱下烧掉。再将那把她自杀的匕首重新刺进她的心脏就可以了。这期间她会感应到,你要把床周围全部点满蜡烛。这样她就感觉不到了。记住你只有半个小时。快去奶奶说完使劲推了一把安言。安言长出一口气醒了过来。他赶紧下床找了好多蜡烛点在床周围。就去找玉姐的尸体。

奶奶也不说尸体到底在哪,这么大的房间我怎么找安言边走边嘀咕,看看表已经过去了十分钟,他开始着急起来。在别墅找了一大圈也没找到,就连抽屉都没放过,安言沮丧的回到房间。坐在自己床上。看看表已经过去二十分钟了。他急的用脚踹了一下床沿,突然眼睛一亮,他赶紧站起来把床上的东西全部弄下来。不小心扑灭了一根蜡烛。他却没发现。费力的把床板挪开,果然在这里。尸体已经腐烂的就剩一层皮。安言长出一口气。突然感觉身后阴风阵阵。他慢慢的转过头,玉姐正恶狠狠的盯着他,他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拉起尸体上的衣服一把扯下。扔到床边的蜡烛上。衣服很快就燃烧起来,玉姐的脸上开始腐烂。她痛苦的叫着。安言吓得后退一步,赶紧找匕首。他把尸体翻过来,发现匕首就在背后压着。他趁玉姐腐烂的时候,一刀插进玉姐尸体的心脏上。玉姐痛苦的叫着。慢慢的消失了。房间的一切开始蜕变。他眼前一亮,用胳膊挡了一下,再拿开胳膊,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自己那个小房间。安言虚脱的坐在床边。就像做了一场很累的梦一样。沉沉的睡着了。他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别墅里,他吓了一跳。转过头,玉姐一脸笑意的盯着他。突然玉姐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安言脸憋得通红,说不出话来,一脸惊恐的盯着玉姐。玉姐放开他。有什么遗言就说吧,本来想让你死的快乐一点,是你自己找不痛快。你不是死了吗?我亲眼看着你消失了的。玉姐转过身笑了一下,又转过来,脸上的皮开始脱落,身上也开始血肉模糊,看的安言一阵恶心,你只是毁了我的皮囊而已,想杀我?没那么容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个死鬼奶奶跟你说过什么?她只是告诉你用匕首刺进我的心脏,却没告诉你要刺我的肉体还是这个身体吧?蠢货。玉姐说着张开血红的嘴,嘴里不停的往外冒着浓水。慢慢的靠近安言。安言绝望的闭上眼睛,听见自己死亡的声音。

十七岁的天使在唱歌


你是路人甲,我是路人乙

接球,运球,快速转身,后仰,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弧线,进球。

球进了,许凌志又进球了。小楚你快来看啊。死党张明媚一边兴奋地手舞足蹈着,一边不停地叫嚷着盖楚楚的名字。

盖楚楚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努起嘴巴:许凌志何许人也?至于你那么兴奋?姐我可是能用眼睛杀人的人,回眸一笑,可以迷倒一片。区区一个无名帅锅,怎能入本公主之眼?

张明媚一听,立马冲进教室,嘴巴张成O字型:你连许凌志都不知道?他可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篮球队队长,人又帅成绩又好,粉丝无数啊,我便是粉丝队队长。只可惜他这个人独往独来,素来不搭理我们,所以我们只好以45角仰望他,然后泪流满面。

阳台上,盖楚楚顺着张明媚的手势,看到了那位身穿樱木花道球号10号球衣,有着流川枫般球技的许凌志,长发,如一棵突兀的草,夺人眼球。

看,篮球场边上那一排女生,可全是他的粉丝。

这有什么稀奇的,我可告诉你,你们口中的神圣校草曾给我写过信。

张明媚将O字型的嘴巴又拉长你是我心中的女神啊,魅力公主的称号可真不是吹的。这一消息,成了高一(3)班的头等新闻,盖楚楚的人气指数飙升,大家都急不可待地要看那封神秘信件。

可有谁能知,盖楚楚是路人甲,许凌志是路人乙,两人其实风马牛不相及,素不相识呢!

迷人的奥特曼

为了让谎言成为事实,保住此刻的光辉形象,盖楚楚开始打听关于许凌志的各种信息出生年月、性格爱好、家庭住址等,几经辛苦侦探,终于谋到一接近他的办法。

冬日的一个傍晚,许凌志斜挎着个背包走向车棚准备骑车回家,可在自己车子旁边突然看到一女生在偷偷哭泣,赶忙上前询问何事。

我的自行车的气门芯被人拔掉了,天又那么晚了,我该怎么回家啊?

要不你骑我的自行车回家,你的我拖去修,明天再换回来?许凌志一脸担心的样子。

盖楚楚一听,心里一乐,对付帅哥,就得用可怜计,哪个英雄不护花呢?

她佯装着拒绝,说他的自行车她不会骑,而且万一路上遭遇怪兽呢?说完继续难过地哭泣,那哭声迅速俘虏了许凌志的慈悲心。他站在她面前,拍了拍胸脯:别怕,那就让我当你的奥特曼,送你回家。

盖楚楚立即起身,笑靥如花。

许凌志载着盖楚楚从学校大门出去的时候,站在校门口的张明媚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这一幕,不禁破口大骂:你个死楚楚,让我在门口等你,自己却真是重色忘义。

风从耳边呼呼吹过,盖楚楚手里紧握着刻意拔掉的气门芯,望着许凌志那随风飘扬的长发和蓝格子衬衫,心里似乎泛起了阵阵涟漪这个奥特曼真迷人。

杯具?洗具!

许凌志骑车送盖楚楚回家一事第二天便在高一(3)班炸开了锅,姐妹们纷纷围过来取经,并问她是不是要恋爱了?盖楚楚故意一撅嘴,一扭头说,恋可是个很强悍的词,它的上半部分取自变态的变,下半部分取自变态的态,姐我可不想做变态。

可是,之后的日子,盖楚楚却真像中了蛊一般,整日魂不守舍。上课,语文老师问她锦瑟无端五十弦的下面一句,她答: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地理老师问她北京在哪个时区,她答在中国;历史老师问她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她居然喊出了许凌志的名字,全班哄然大笑。

张明媚长叹一声:难怪陈小春要唱,爱情它不是命,爱上它要人命。而盖楚楚则被老班喊进办公室进行抑扬顿挫的训斥,楚楚仍是沉默不语,心里却默默地问自己:我真的喜欢上许凌志了吗?

盖楚楚对其如黄河泛滥般滔滔不绝的训词只字未听,在得到回去反省的命令后,大义凌然地走出办公室,却在楼梯口与匆匆而过的许凌志刚好撞了个满怀。她正想说今天怎么如此杯具时,对方却已经先开口:原来是你啊,走,陪我打篮球去。未等她答应,便被拉去了篮球场。

原本的杯具,这会却成了与奥特曼单独相处的洗具。难怪语文老师经常感叹人生如戏!那日,楚楚将全部的不快全都发泄在了篮球上。打得累了,便坐在旁边的草坪上休息。她看着眼前的许凌志,心里不停地问自己:他喜欢我吗?

听,17岁的天使在唱歌

许凌志应该喜欢我吧?不然为何冷漠得让人无法接近的他惟独对自己

想到此,盖楚楚就似乎觉得特别开心,她开始攒钱,吝啬得像个土地主,一顿饭当成三餐吃。张明媚望着她那如柳枝般的身段困惑不已,不该是为减肥啊?盖楚楚只是笑,继续实行开源节流政策。

每次路过那家耐克店,她都会望一下橱窗里那双精致篮球鞋,然后一再恳请店老板务必要将这双鞋子留着卖给她。其实,她是要在许凌志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然后在鞋子里面塞上一封对他倾诉情感的信。

一日,许凌志突然到高一(3)班来找盖楚楚,引得全班女生哗然,羡慕不已。张明媚对盖楚楚作悲痛欲绝状:曾多少次我和他擦肩而过,衣服都擦破了,可就是没擦出火花。而你不提了,姐妹我只能忍痛割爱,祝福你们。

盖楚楚一甩手,说:去,去,去,都哪跟哪了。

许凌志将盖楚楚带到了一所孤儿学校,校长是他的叔叔。学校不大,教室场地等都简陋破旧,一切景致都透着沧桑的味道。孩子们围着她和许凌志,兴奋不已,一声一声地喊着姐姐。他们脸上那至纯的笑,瞬间击中了她,她的心被濡湿了。

和孩子们相处后才知,许凌志经常会在空暇时来这里,教他们打篮球和识字写字。等孩子们散开后,他告诉盖楚楚:这里的孩子们孤苦可怜,可却都非常可爱,非常热爱生活。他们经常要求我帮他们找一位和蔼的姐姐过来一同学习玩耍。而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就觉得你很有亲和力。飘逸的长发,大眼睛,笑起来酒窝迷人,这些特点更是与孩子们的描述十分吻合。所以,我真诚希望能和你做好朋友,好兄弟,我们一起与孩子们做伴,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他们。

从许凌志的眼神中,她似乎瞬间读懂了一切,也得到了心中困惑许久的答案。

凌志生日那天,盖楚楚将平时积攒的,准备给他买耐克篮球鞋的钱全部用来买了学习用品,他们将礼物一一送给孩子们。她给孩子们唱了许多歌,并与许凌志誓约着一起努力,等学有所成后,回来教他们读书与做人。用许凌志的话来说,他们是在听美丽的天使唱歌。

盖楚楚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上这样一句话凌志,谢谢你,是你教会我成长与爱,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愿我们的友谊如常青藤,爬满生命中的每一个季节!

而第二日,盖楚楚收到了一件他送的礼物水晶海豚:纯洁友谊的象征。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2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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