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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浪子回头,真金永不换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其实浪子回头,真金永不换",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一直就是个脾气暴躁的人,从小到大没让家里省过心,也犯过很多很多的错。但是,我的母亲始终包容着我,而我也在慢慢地长大,最终,我听从母亲的话,娶了一个她中意的姑娘。

她身高160,体重140斤。俩大脸蛋子总是隐隐的泛着红光。她不太会说普通话,只会说她老家那儿乡音极重的方言。无论春夏秋冬永远爱穿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裤。跟我结婚之前她从来没穿过高跟鞋和裙子,也不知道粉底是什么东西,洗完脸最多往脸上擦点儿蛇油膏。

她是个朴实直率的女人,没念过什么书,却也知道敢爱敢恨。只要我不在外面乱搞,她就会一辈子老老实实的给我做饭洗衣生孩子。但是如果我干了什么坏事,吵架时她也能顺畅的骂出我去***。

不过,洞房花烛夜时我知道了26岁的她还是个处女。这点倒让我挺意外。

昨天我妈跟我说她面相旺夫,是个过日子的女人,让我一定好好珍惜。我说我知道。然后笑了笑。

我已经再也不想忤逆我妈的任何一句话了。

小时候啊,家门口路过一个算命的老先生,他看了看我的面相,然后告诉我妈,这孩子以后是个武将。要么揭竿而起,要么恶贯满盈。

他算的不准。

如今我在一个闭塞缓慢的小县城里安安稳稳的生活着,住在一栋我爸妈用攒了一辈子的钱给我买的80平的楼房里,每天骑着自行车规规矩矩的上班,月底拿2500块的工资。交给我的胖媳妇2000,剩下的500我自己买烟抽或者偶尔请同事们吃饭。

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胖媳妇打着呼噜睡的很香,我就会给她掖好被角。然后起来去阳台上抽根烟,夜色静谧,远处有零星的霓虹闪烁。我都会想起我那个好看的前女友。不知道此时她睡在谁的床上,身边的男人对她怎么样。

其实我的前28年,也挺浪的。

上小学的时候,我家里穷,我个儿也矮,我们班里有个家里卖橘子的小男孩儿,仗着自己有俩臭钱儿,看不起我,我心里一直讨厌他,但也没说什么。可是有一次他故意推倒了我,那一刻,我心里沉睡着的小兽被唤醒了。我红着眼睛疯了一样向他冲过去,他被吓到了,然后我给了他狠狠的一顿胖揍。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了武力的重要性。之后的20多年,我靠着拳头征服了无数我看不顺眼的小兔崽子。

刚上初中不到一个月,我就统领了学校里的黑帮势力,整天带着我那帮小兄弟们耀武扬威。

初二的时候,班里转来一个城里的小姑娘,长的贼好看。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情窦初开了。当时虽然有很多男孩子都喜欢她,但是他们都太怂,丝毫对我构不成威胁。

其实我长的挺有男子气概的,剑眉星目,加上我从小学就一直喜欢锻炼,所以体格匀称,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我对那小姑娘献殷勤献了两个礼拜后,她就被我拿下了。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我带着她一起逃了晚自习去操场上散步,那晚我第一次拉了她的手。她的手绵绵的,特别温暖,特别小,柔弱无骨,让人忍不住怜爱。

可是还没来得及继续深入探究探究那小姑娘,我就出事了。隔壁初中的一个男生打了我的一个小弟。

那天早上我带了两个兄弟埋伏在那个男生的家门口。我拿着一个麻袋,打算等那个男生出来以后用麻袋套住他的头,然后让兄弟们用乱棍打他。

结果那天那小兔崽子跟他妈一起出门。他看到了我们手里的麻袋和木棍,就开始喊人,我让我兄弟往楼下跑,我自己往楼上跑,到六楼的时候我看见他们家的人快追上来了。

我想,我一定得跑出去。

然后我一脚踩断了不知道谁家放在楼梯间的拖把,拿着拖把棍一路乱挥冲了下去,也不管有没有砸到谁,就那样不管不顾的跑了下去。最终我跑出来了,我那笨兄弟反倒被他们逮住了。他对那家人供出了我家的地址。

第二天,他们一大家子人来到我家。

那天我和我爸妈正好不在。家里只有10岁的我妹妹和8岁的我弟弟。听我妹说,那天家里的院门没关,他们一大群人就那么浩浩荡荡的走了进来,男女老少都有。其中为首的男人手里还拎着一块儿砖。

他问我妹,杨大成呢?

我妹说,出去了。

他问,什么时候回来?我妹说,不知道。然后他们一大群人就站在我家院子里等我。

后来我回来了。我还没进门的时候,我妹在家门口拦住我,告诉我有人要来打我,让我出去躲躲。我说,没事,别怕。

我的傻妹妹啊,我惹的事儿,我要是躲了让你一小丫头顶着,我还有脸给你当哥吗?

那天的我,任由他们辱骂和拳打脚踢。有个老太婆甚至拿绳子勒我的脖子。有个男人举起砖头要砸我的头,我妹歇斯底里的哭喊着不要,声音很大,那个男人的砖头没有落下来,那一瞬间,我看着我妹,觉得心疼。

后来我爸回来了,我爸一直不太有出息,胆小怕事。那群人说要带我去派出所,我爸大概也是对我绝望了,他挥挥手让他们带我走。再后来我妈回来了,她死死的护住我,说她绝不允许有人欺负她的儿子。

那天下午,我妈和那群人唇枪舌战了好久好久,双方的唾沫星子满天飞溅,那件事后来怎么解决的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妈一直把我护在身后。我仰起头看了看天,残阳如血。

那群人最终没能带我去派出所,不过他们走的时候说,杨大成你以后最好当心点儿。

我跟兄弟们每人买了一把长砍刀,打算要那小子的狗命。结果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妈就在我的枕头下面发现了那把砍刀。

那把刀被我妈埋在了外面的地里。我不知道,埋那把刀的时候,她心里有多害怕这个儿子以后会杀人放火会锒铛入狱。

然后我妈立刻四处求人,给他们塞厚厚的红包。给我转了学。转到我们那儿口碑还不错的二中。大概,我妈是想让那群好学生影响我,起码把我影响成一个不打架的学生吧。

可是转到二中以后,念了不到半年,我就因为聚众斗殴被学校开除了。

我妈什么都没说,因为她不敢说什么,我脾气暴躁,她要是敢骂我,我一定会让这个家里不得安生。

她继续到处托关系花钱,给我转学,这次转到了一所乡下的初中。我在那儿又读了一年。住校。从那一年开始,我慢慢的知道了花钱的滋味有多爽。

后来中考我没考上,差的分很多,就算花钱也上不了,最后我以前的兄弟帮我联系了一个体育生的名额,我爸妈很高兴,终于能给我买到一个上高中的名额。

然后,高中三年,我就一直做了体育生。

当时我们学校旁边有座很高的山,每天早上,我们那群体育生兄弟们都要快速上山两趟,然后环城跑两圈。我们每天下午都不上课,去操场一遍一遍的练习短跑,长跑,体操,以及各种力量训练。

现在想想,那段日子,是我青春里最有价值的了,那是我生命里朝阳初升的日子。

那时我几乎统领了我们学校的所有体育生,大家都叫我成哥。那个时候的我,请兄弟们吃饭一定得去当地最好的饭馆,抽烟也起码得抽黑兰州。

其实我爸妈都是农民,几乎每一分钱都得靠着两双手从土里刨,但是我不懂事。我可是成哥,我得要面子。我怎么能在小弟们面前露穷呢。

我喜欢半夜跟兄弟们翻墙出去撸串喝酒,喜欢打台球和调戏小姑娘,喜欢在半夜里带着兄弟跟那个小县城里的小混混们火拼。喜欢听大家毕恭毕敬的叫我成哥。喜欢跟我妈说我上周拿走的2000块钱又被偷了。

当时我弟弟上初二,我弟弟是个特别乖的男生,有一次他们班里有个男生看我弟弟老实就欺负他,被我无意中知道了。

那天下午我带了二三十个壮汉,把欺负我弟弟的那个男生堵在了一个巷子里。其实我没怎么伤他,我们一圈人围着他,每个人手里拎把刀,不过我们没砍他,拿刀是为了吓唬他,我们只是用拳头收拾了他。

我们连着堵了那个男孩三天。他就辍学了,听说他打死都不来学校了。

我弟弟说,自从那事儿发生以后,他们全校的男生见了他都是笑容满面礼让三分。我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是心里挺得意的。

后来到了高考,我没考上。我妈想让我复读,我打死都不复读。我跟她没日没夜的吵,用最难听的话骂她。后来战争愈演愈烈,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爸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我举起拳头准备打他,但最终我还是放下了拳头。跑了出去,离家出走了一个多月。我妈和我妹千方百计的找我,一直没找到。

其实那一个多月,我在我一朋友家的小煤窑里打工,每天吃东家吃剩的菜,每天从早到晚干最苦的活儿,最后还被克扣了工资。

这些事儿我从来没跟家里提过,我觉得自己是英雄。英雄选择的路,再苦再难,也得咬着牙不后悔的走完。

就在我妈快要放弃让我复读的念头,准备等我回来就让我去社会上打工的时候,我联系到一个三流警察学院的入学名额,只要交钱就能上,听说毕业了以后拿到警官证,就能当警察。我妈自然很高兴啊,满心欢快的拿了钱就把我送进了那个警察学院。

我在那个学院里念了一年时间。我学会了去健身房,学会了请兄弟们去KTV里通宵,学会了泡妞。学会了吃很多高档的菜。唯独没学会,珍惜父母的血汗钱。

那一年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

后来我妹告诉我说,那时家里为了供的住我,已经卖了好几头正值壮年的奶牛。每次我一开口要钱,我妈心里就咯噔咯噔的害怕。因为我的口一张,通常都是几千。那几千块钱,我爸我妈要在地里弯腰弯多少次,要送掉多少斤牛奶才能挣得来,我从来都不考虑。我只是快活的享受我的青春。

我妹还说,那时我妈为了能多挣点儿钱,只要有人订牛奶,我妈就给送。不管是六楼还是七楼,也不管奶户家有多远,她每天早上四点就起来,骑着自行车,挨家挨户的给奶户们送牛奶。很多时候,我妈好不容易爬到六楼,把牛奶刚递给他们,还没来得及转身,他们就迅速的,啪一声关上了门。

很多个冬夜里,寒风刺骨,我妈骑着自行车送牛奶,都差点儿被喝醉酒的大车司机给撞了。

在那个警察学院念了一年以后,我不想念了。因为我发现原来班里的学生都是有后门的,他们一毕业就稳稳的有好工作等着,而我自己一毕业什么都没有。

然后,我爸妈只好决定送我去当兵。

我们那儿当兵也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爸妈再一次找了很多人,送了很多礼,花了很多钱,费了很大的周折,才终于把我送上了去新疆当兵的火车。走的那天是我爸和我妹妹送的我,因为我妈得去送牛奶。那天我爸和我妹都哭了。

在新疆当兵一年多以后,我又不想当了,那儿太苦了,冬天雪下得半人厚,还得干很苦的活,晚上还得站岗。我得了重感冒。我打电话回去的时候,我妈一听我感冒着的嗓子,心疼的受不了,然后就又一次找人,送钱,想让上面把我调到一个好点儿的地方当兵。那一次总共花了两万,加上无数次的送礼请吃饭,才把我从新疆调到了青岛。

到了青岛以后,我被分配进了一个干休所。我妈终于放下了心,以为这下我终于可以安心舒服的当兵了。

我的确心满意足了两年,可是后来我又不想在那儿待了,因为干休所里工资不高,除去吃穿用度,每个月只有2000,而我交了个大学生女朋友。

她是个好看的姑娘。而且很会穿衣打扮,一点儿都不俗气。她如瀑的长发披在肩头,就像春天刚发芽的柳树一样美丽。她的皮肤很光滑,胸脯白皙柔软,在床上的时候,我最爱一遍一遍的抚摸她的身体,她身上淡淡的的体香和那娇弱妩媚的呻吟总是能轻易就让我全身血脉喷张。

那时候我想给我的女朋友最好的,我每个月挣2000,我会给她打过去1000,剩下的1000还债和给自己买衣服。当然,从小到大,我屁股上的烂账就没理清过。而且她是大学生,我不想让她同学看到她男朋友穿衣没有品味,于是我也给自己买高档的衣服和鞋。每逢节日的时候,我也都会给她买很贵重的礼物,有时候自己手头紧,我就给家里打电话,用各种借口委婉的暗示让他们给我打钱。他们心疼我,每次我要是要2000,他们起码会打过来3000。

我欠的债越来越多。

那时我想挣很多很多钱,我觉得我欠那么多债都是因为我待在这个小小的干休所里挣的太少,这太特么委屈我了。我不该是一辈子窝在这儿的人。

所以后来,尽管我妈歇斯底里的生气和哭喊,甚至以命要挟,我也还是擅自从部队里出来了。我给自己办理了复员。我没理我妈,我想,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走进社会的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神圣感和骄傲感,我终于脱离我妈的束缚了。我终于能一展自己的本领了。我觉得我一定前途不可限量。

但是,摸爬滚打了两年。我还在自己租的地下室里每天吃泡面。我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不过,不管多难,我都坚持每个月给我女朋友打过去一千块钱。只是那时候我跟家里彻底决裂了,所以节日的时候也没脸再跟我爸妈要钱给她买礼物了。

28岁那年,我用命去疼的那个姑娘,还是离开了我。我不怨她,我知道,两个人有多少缘分,走多少路。

其实她是个好姑娘。我知道她喜欢会弹吉他会唱歌的男孩子,她爱画画爱看书,可是我五音不全,不会唱她爱听的董小姐。我从小到大没听过一节语文课,我不爱看什么鲁迅史铁生,我只爱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而且我的银行卡上一分钱都没有。

我们谈了三年异地恋,到最后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共同语言了。每周一次的例行电话,不用开口我们就知道对方会说什么。因为来来去去无非就是,吃饭了么这两天课多么给家里打电话了么那行我去洗衣服了。唯一能让我们微信上的聊天内容超过十分钟的,就是幻想一下下次见面的干柴烈火。可是,干柴烈火这种事儿,偶尔提提就行,总说也就没意思了。

她是个明事理的姑娘。分手的时候,她说:我特别感谢老天爷,给了我这么好的初恋。我知道你对我好,我知道你爱我。你就像一碗养胃的白米饭。我从刚开始学会吃饭,老天爷就给了我你这碗米饭,我吃了三年的米饭,所以这三年我长的很健康。没有生过什么乱七八糟的病。可是,我一想到之后的几十年,我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吃这碗同样的白米饭,我就觉得人生特别绝望。我想,如果现在不走,那么等到要嫁给你的最后一刻,我也一定会逃婚的。我知道,这一次离开你,我就再也回不了头,外面的世界可能凶险万分,可能会有男人骗我,可能我会遍体鳞伤,但是,我还是想去经历一番。我不想吃白米饭了,我想吃点儿别的。哪怕会拉肚子,我也想试试。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

看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绝望。我知道,我要永远失去她了。

其实我挺感谢她的,没有到最后一刻再逃婚。那样的话,我和我的父母就会颜面尽失。

而且我知道,她已经26了,可是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即使她再爱我,她也不能跟着我。跟着我,她怕自己没有未来。

她是个好姑娘。没经历过坏男人,我希望她吃点儿火锅和烤串以后,最终能遇到一碗有趣的白米饭。这碗白米饭会让自己变成蛋炒饭,也能让自己随时变成很多口味的盖饭。希望这碗米饭千万不要像我一样,都没为她的后半生存点儿米。

她离开以后,我就回家了。我知道,不管我走多远,家门永远为我敞开着。

我回家的那天特别冷,零下十几度,寒风呼啸肆虐,我看到我妈坐在路边卖牛奶。行人匆匆,每个人都加紧脚步往温暖的地方赶,只有她一个人无比坚定的坐在小板凳上,裹着那件穿了很多年的军大衣,头上顶着一块旧头巾,等着有人来买牛奶。

那一刻,我在公交车里泪如雨下。

这些年,我妈为了给我转学,为了让我当兵,为了让我能念成书,别走歪门邪道,为了供养我的大手大脚,她到底看了多少脸色,到底吃了多少苦。而我出来挣钱五六年了。竟然一分钱都没给过他们。反而在一次一次的,跟他们老两口要钱。有我这样的儿子。她难道不觉得心冷吗。

回家以后,我拔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刺。接受了我妈给我安排的一切。我对媳妇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她要心地善良,孝顺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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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的眼泪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浪子的眼泪,欢迎阅读与收藏。

上周未去了趟沙井,拜访一位别离多年,与我曾有过八拜之交,亦是同窗同学的好兄弟。莫尧文----

我这位兄弟性情豁达,自幼牙尖齿利,善能言辞,可说是天生得一副好嘴。十年相隔,今日乍然相逢,但见他神情奕奕,侃侃而谈,丰采比之当年毫无半分逊色。

也属我冒昧,来时没打听他有无女友,匆匆而来。直至当晚他订下酒席,邀来女伴,我这才得知,他已不再是孤身一人,和女友同居多年,系属早有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名的小俩口子。

酒席之上,俩人暗接耳语,几度说些局外人难以释怀的话头,而后相觑妾笑。故友秉性,我颇有知晓,他绝非好色轻友之徒,兄弟情义固然不假,眼前种种缠绵亦非做作。少年人情场得志,意气风发,本也情里当中,假使换做是我,有此佳丽作伴,能否抑制,那委实也难说得紧。

对此,我虽抱以理解并不介怀的心态,但隐隐觉得兄弟之情渐现殊途,必竟不再是同一世界的人了。

酒席散罢,当晚投身于长兴百货旁的一座公寓里,趋着酒意尚存,身子未洗,俯卧而眠。长长舒了一口大气,但觉世事苦多,身心疲惫已极。

次日,从睡梦中幽幽醒转,睁眼望时,见一缕阳光从窗帘细缝处挤将进来,斜照在床前的拖鞋之上。昨夜,我几时下到床来穿过这拖鞋,记忆里却丝毫没有了印象。这种片段的失忆,理应年衰力竭时方有,而我却提前了整整几十个春秋。愁苦之意纷至沓来,心中不禁鸣道:可怜未老头先白,少壮如履甲年衰。惆怅只因相思痛,白发恨尽夜无眠!

把手伸到阳光下,然后转过头来从手背向上望去,只见通红的手掌里有几根白骨的黑影之外什么也没有。卦书有云:掌相之好坏,决定其一生运数。譬如:财富、气运、爱情、终寿、苦疼等等,包罗万象,无所不在其内。双掌在半空中来回翻飞,研究许久,但始终参详不透这双相貌不扬的手,究竟藏有些怎样的玄妙?不屑之心顿起,心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绕之心理作祟罢了。饶是如此,心中还是不禁起疑:自己流年不利,兴许与这掌相大有干系。

正当心驰袁马之际,阳光斗然倏逝,眼前顿暗无光,双掌在床头一按,使了个鲤鱼打顶,翻身下床,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只见日晒三杆,时候已然不早。

洗刷整理,收拾衣物,背负行囊,挤上公交车,离开了长兴。

乘坐的396路公共汽车,行至上星村委,忽而北转,向上南方向驶去,与沙井客动中心背道而驰。情势虽非百分窘迫,但想到走回头路远一分,则多一分冤枉。是以站起身来,嚷道:司机大哥劳驾,我要下车。那司机听罢,猛地刹车踩实了,机踉踉,将我向前抛出半丈,险些摔出个筋斗。我胸中怒火上冲,暗骂道:你奶奶的熊,没地这般猴急做甚?

走出车箱,脚踏所处已是上寮地阶。抬头仰望天空,只见乌云密集,黑压压的令人有种逶不过气的压抑感觉。其时已是三秋十分,在这个时节里有此景况,倒也实属少见。

刚走不一会儿,天空便淅淅沥沥落下雨滴,噗噗拍打着路面,空气中的混浊气体仿佛被抽去一空般,显得格外清清怡人。还不及等我吸上几口大气,突然,半空电光连闪,叭喇喇一阵响雷,跟着豆大雨点哗啦啦簌簌狂洒,只打得路面腾起一层薄薄的雨雾来。片刻之间,混身上下尽已被浇得个淋漓通透,狼狈至极。

事已至此,寻藏觅躲亦乎徒劳,索性便任由它淋湿了吧。

雨水泼面带着丝丝凉意,也是这时,脑海中浮现出当年那段往事。

那是个细雨朦胧,飘渺淅沥的冬季时节,虽不如眼前这般倾盘骤雨,但却寒风飕飕,冰冷刺骨,我和她躲在上寮公园的小湖亭中并肩而立,侧首望去,只见松隆的羽绒服里,露出她一张白晰俊俏的小脸蛋,润玉般的白牙格格相击,令人瞧着不禁起怜。胸间热血上涌,张开双手将她搂入怀中。她并不绝拒,也深情的把手插入我的大衣里头,紧紧抱住,羞羞答答的,把整张脸都藏到了我的怀里。她吐气如兰,身子散发出一种少女的神秘芳香之气,胸膛受她双峰挤迫,周身筋骨宛似掉入老醋坛中一般,瞬时融化了。一颗心恰似小鹿扬蹄,又如压实的弹簧一下子松开,蹦得几欲跃出腔来。

只可惜,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至于为何分手,现下已不想将其分说。

上寮与上南交汇处的湖滨公园便是当时我们避雨相拥的地方,虽然未曾步涉湖亭,但已属旧地重游,心下不禁感叹物是人非之凄凉。

衣衫俱已湿透,背包里的手机却在播放张慧妹的那首老歌《我可以抱你吗?》歌声和旋律忧伤得如哭如诉般,令人听不了不禁泪下。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爱你那么久,其实算算不容易。就要分东西,明天不再有关系。留在家里的衣服,有空再来拿回去

平日里听着这首曲子,便觉感触颇深,此情此景再将它品味,心如遭受凌迟般疼痛不已。

耳机外嘈杂雨声中,仿佛听到她的脚步声跟在身后。不时的想回头望去,却又害怕看到的只是一片空空如也的场地,没有她的身影。寂寞凄苦之意如涛如澜般侵袭,累积已久的泪水再也忍藏不住,哭出声来。

当雨水因为眼泪而变得苦涩,方才明白,原来事隔多年,我仍是这样这样的爱着她。

回到租出屋里。

烧开一桶热水,然后将毛巾放入水中浸泡,取出来拧干后敷到脸上,躺在椅子里静静的呆着。不知过了多久,朦朦胧胧地睡着了。

隐隐约约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一只布偶,笑盈盈地道:你到哪去了?弄得湿淋淋的。你瞧瞧这个偶人多可爱说着不住摆弄手中的布偶,嘴角边泛起一种甜蜜与羞涩的笑容。我虽知道她对着那布偶而笑,但还是情不自禁地吃起那个死物的醋。

我喊出声来:诗喻你回来了么?诗喻我好想你!声音苍茫枯老,宛似七老八十的老头子的声音一般。

想伸手将她搂入怀中,但身子稍稍挪动,便觉百骸如同散架也似,疼得几欲晕去。我这是怎么了?我问着自己。但已无暇思索,咬紧牙关,艰难地爬了起来。唯恐再耽误片刻,她又要转身离去,再也找她不到了。

也在这时,她身后突地冒出一个男子的身影,相貌和容颜模糊难辨,但见他身挺玉立,四肢修长,想来那模样也差不到哪去吧!她把目光和笑容从我脸上移去,对那男子娓娓而笑,眉宇间与我对视的神情大不相同。此刻她脸上充满了愉悦、忸怩、羞涩、甜蜜、依恋等等缠绵不尽。终于,她抛去手中玩偶奔将而去,挽住那男子的胳膊,依首入怀。刹时之间,我的胸口如被重擂,煞似电击的一般,呼吸似乎也要停止了。然而,她却没再向我多瞧一眼,依偎着那男子转身离去,俩人渐渐消失在我梦里的尽头。

不不要,不要离开我!喊出声来的刹那,人随即醒了。

在眼泪中,我看到自己佝偻的身影在无边的茫然、空寂、消沉与孤独的世界里凄凉徘徊。。。。。。

拖着疲惫的身子,痴呆地走进浴室,对着镜子除去身上衣衫,湿衣浸泡的肌肤上透着青白的印痕,与嘴唇的紫黑色形成一种鲜明而又怪异的强度色差,乍眼一看,如同一具死去多年的老尸。瞧着自己这副模样,又想起方才在梦中情形,心道:一个糟老头和人家帅小伙抢媳妇。此等焉有不输之理?岂不遭人笑话?是啊!是啊!那委实滑稽得很哪!哈哈!哈哈!自嘲自悯之心顿起,双手抱膝缩成一团,却又哭得不成样子了!

完!

宿世缱绻,余生不换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轻柔地反复吟哦。

一袭白衣,长发飘飘,纤手轻持玉笛。笛声、泣声,氤氲在摇曳的蒹葭中。丛生的蒹葭,如雾迷幻的思念,溯游而上的你,可知我在浅处翘盼?默默地思,痴痴地愿

是谁说?你如璀璨夺目的流星,划破我夜空的寂静。不期而遇,你我却都是只愿安处流年的过客,也许,无力承载所言莫名。

那一夜,静夜流深,灯火阑珊。此处,云雾缭绕了星空,圆润的月儿,乍隐乍现无意的风飘游入我窗,拂起我缕缕青丝,拨动彼此沉吟的心弦。碎碎念,夜夜伴,淡淡缘。

风,你在何处?

万物沉默了,你我无言了。无涯的时空,交互错杂,触摸不及,却又时刻相伴。经卷是知音,你是佳人,笔尖的舞动是我唯一的光阴。我多想成为你书页中的一首诗,泼墨的馨香,缠绕你心。

或许,用力雕刻,便能永驻心间,于是鲜红的液体滑过肌肤,我只当作是真诚的吐露,是你无法预见的赤诚之心。终于,轻轻浅浅的疤痕愈合,我闪耀在朝阳,欣然观摩着浑然天成的艺术品。我终于笑了

你与我诉说你的青梅,两小无猜,青葱年华。记忆像是说书的人,一别经年的时光,涌动在你心潮同牵手。同嬉戏。同哭闹。炽热的艳羡目光,是你的意想不到。会有那么一天命运是个调皮的小孩,诺言依旧灼灼绽放,心却凋零了一地的惆怅。

你不言语,你不挽留,你会流泪吗?你会哭,不会流泪。望不见彼此憔悴抑或悦然的面容,恰如彼岸花一般。有花不见叶,有叶不见花,生生两相错。细闻那瓣瓣无声的缱绻,温柔的呢喃。此岸,是离境生灭;彼岸,是无念执着。

你是沉默的湖水,我撩动一瓢碧波。这似乎是戏谑,又是珍贵地挥霍。我畅游在淡紫编织的梦中,不愿醒来。紫色的天空,紫色的翱翔,紫色的花木,紫色的万物你轻点我眉间,梦终醒来。

冗长的信笺,言不尽生生世世缠绵纠葛的痴念,一语不见,斩不断未了的情缘。你始终是不明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香消断有谁怜?我并非多情的黛玉,不过是你点洒花前的一滴垂露。我祈求佛让我常伴你左右。

于是,阴郁的天气,我总在你额前;你在世间流离,我随你飘泊无定,终于,你尘埃落定,化为磬石。你的眸子,能否望见?我张开蓬盖,生怕暴雨于你摧残。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佛点化我成人,你形如风,我原以为前世缘已尽

踟躇千年的誓言姑娘,让你久等了。(网 )

永不言悔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永不言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正月十五,也就是元宵节那天,是我的生日。

懂事的女儿知道了,提前好几天便忙着制作生日卡片,准备生日礼物,挖苦心思让我快乐,想方设法让我欢喜。看着女儿忙碌的身影,我感觉那些天占据她整个身心的一定是我。

现在想来,更是肯定如此。因为在那年那月,我曾经为一个人精心准备过。记得离他的生日还有半个多月,我早已跑过好几家商店,都没选到称心如意的礼物。此后,一上完课,我就骑上自行车到二十多里远的集镇,选中几个比较繁华的超市,依次仔仔细细搜寻每一个角落,直到天渐渐变黑,直到我筋疲力尽,总是空手而归。接连好几天,我不停歇,最后终于在一家偏僻的精品商店发现:那是一条银白的项链,由椭圆形的上面有细碎花纹的小扣环一个个连接而成,精巧别致,加上华丽的首饰盒,真的让人爱不释手。

礼物选好后,再写上一封信,又找来与自己年龄差不多的男同事和女同事,让他们每个人在信的背面写上生日快乐四个字。信的整个背面被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不同颜色的字体填充得满满的。一个年龄较小的同事问,这样写有啥意思;另一个性格直爽的同时说,管他啥意思,叫写就写;一个正在热恋中的女同事说,真是别出心裁,收到的人肯定幸福;另一个已结婚的女同事看着我,理解似的笑我对他们的反应一概不顾,只希望他能感知到我对他的深深的、满满的祝福。

十几年过去了,这段有关他的记忆埋藏过、尘封过,但都无济于事。它好像飘浮在大海里的一叶小舟,在生活的波浪汹涌中时有时无,时隐时现。上班以后,由于工作稳定,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亲戚、同事、朋友给介绍对象,也约了几个人见面,但我看着都不顺眼:高的太高,矮的太矮,胖的太胖,瘦的太瘦,就是不合自己的心意。咎其原因,都是由于时时想念他。我想他:白天,给学生讲完新课,就站在讲桌前,在洁白的纸上涂写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晚上,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他的音容笑貌、言谈举止就像电影画面一幕又一幕浮现;梦里,他像不约而至的幽灵,去了又来;清晨醒来,满身满脑被他的名字浸泡。现在想来,因为有他,我根本不去选择。

回顾我们那时的交往,我就仿佛走进博物馆的长廊。其中,每一处景物都意味着一段美丽的回忆,每一件事都牵扯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在他忙着考军校期间,复习特别紧张,心里压力特别大。他就不断地写信、打电话,诉说自己的苦闷、烦躁、担忧那些日子,我唯一能做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就是各种道理对他讲了又讲,鼓励的话语对他说了又说,同样的诺言对他许了又许,只希望他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复习,发挥超常水平,考上理想的学校。他考完,我却消瘦了。此情此景,同事们一个个看在眼里。其中一位阅历资深年龄稍大的男同事给我讲了一个故事: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很多人回到学校复习功课,准备参加高考。其中一些人的妻子点着小脚,挎着包袱到学校去找,拉劝他们回家。我惊奇地问为什么不让他们考学?考上学就远走高飞不回家了。同事把声音拉地长长的,似乎对我暗示着什么。我不以为然:这些小脚女人,目光短浅,胸无大志。我是现代女性,有文化,有涵养,有气度,有眼光,不会束缚所爱人的手脚。当他展翅飞翔时,我会鼓励加油;当他越飞越高时,我会骄傲幸福。

因为我相信我们的爱是相互的。他曾经说过我发誓,今生今世我爱你;他曾经说过爱就爱你五百年;他曾经说过自古都是痴情女,我却是个痴情男;他曾经说过这辈子,我取得一定是你这样的人怎能不让我心甘情愿为之付出?这样的人怎能不让我心甘情愿生死相许?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由于他的家人坚决反对我们之间的事,本以为地久天长的爱情竟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当时,我整日以泪洗面,茶饭不思,夜难安寝,我就不知道自己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岁月流失,往事如烟。然而这段回忆却始终无法释怀,偶尔如针刺心头,让人痛不欲生。忽一日,阅读到《怦然心动》这本书,其中的一篇文章让我猛然醒悟:人生的成功,常常不以输赢做依据。其中许许多多的难关,你闯过来,同时多了一份体验和感悟,这本身就是成功人生的乐趣。所以,对于自己的真诚、真情、真爱,无论付出多少,永不言悔

永不放弃希望


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国际心理学会议上,我认识了一个俄国人,他向我大力推荐他所创立的积极心理治疗理论。

他讲了他所做过的一个试验:将两只大白鼠丢入一个装了水的器皿中,它们会拼命地挣扎求生,一般维持的时间是8分钟左右。然后,他在同样的器皿中放入另外两只大白鼠,在它们挣扎了5分钟左右的时候,放入一个可以让它们爬出器皿的跳板,这两只大白鼠得以活下来。若干天后,再将这对大难不死的大白鼠放入同样的器皿,结果真的令人吃惊:两只大白鼠竟然可以坚持24分钟,3倍于一般情况下能够坚持的时间。

这位心理学家总结说:前面的两只大白鼠,因为没有逃生的经验,它们只能凭自己本来的体力来挣扎求生;而有过逃生经验的大白鼠却多了一种精神的力量,它们相信在某一个时候,一个跳板会救它们出去,这使得它们能够坚持更长的时间。这种精神力量,就是积极的心态,或者说是内心对一个好的结果心存希望。

当时,我心里想着那两只大白鼠,总觉得不是滋味,就略带反感地对他说,有希望又怎么样,最后它们还不是死了。出乎我的意料,这时,他告诉我:不,它们没有死。在第24分钟时,我看它们实在不行了,就把它们捞出来了。

我问:为什么要那么做?

他说:因为有积极心态的大白鼠有价值,更值得活下去。我们人类应尊重一切希望,哪怕是大白鼠内心的希望。

希望就是力量。在很多情形下,希望的力量可能比知识的力量更强大,因为只有在有希望的背景下,知识才能被更好地利用。一个人,即使他一无所有,只要他有希望,他就可能拥有一切,而一个人即使拥有一切,却不拥有希望,那就可能丧失他已经拥有的一切。

永不息止的河流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永不息止的河流,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雁又飞回北方去了

我的家还是那么远

用蒙古话唱出来的歌谣,

声音分外温柔。

而只要想到那条河,

还在那块土地上流着,

就这一个念头就够碎人的心了。

席慕蓉《长河》

一颗漂泊已久的心,总是盼望着重回故乡,即使不记得故乡的样子,即使不会说故乡的方言,思乡之情还是那样真切,即使相隔千山万水,即使白发苍苍,梦里还是无数次徜徉在家乡的河旁。

天涯深远,一个行走的灵魂,会借着北回大雁的翅膀,飞过海峡,飞过长河,飞过高山,飞过莽原,穿过山海关,越过长城,只为喝一口蒙古草原上那个叫西喇木伦的河水。

河水明澈,静静流淌,映照着一位诗人席慕蓉的面容,映照着天上的悠悠白云,也映照着蒙古高原故乡的身影。那是诗人的外婆宝尔吉特光濂公主曾经生活的地方,她的自画像会不由自主画成外婆的模样,即使已不记得外婆的脸庞,从未见过那条故乡的河。

这蒙古女孩子必然在自己的血脉中听见河水淙淙,在自己的黑发中隐见河川的流泻,她必然是见过西喇木伦的一个。

一个用情抒写了五十年的诗人,从幼稚青涩走向成熟,如今已经容颜苍老,霜华染鬓,唯一不老的是那颗思乡的心,如河水般流淌的思乡的情。

天涯羁旅,颠沛流离,人无法安排命运的结局,只能在人生里安守一颗纯洁的心,无论身在何方,情思依旧牵念故乡,纵然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也无怨无悔。

一座小岛离开母亲,海峡相隔,游子对故乡的依恋,在两岸之间搭起了一座无法摧毁的桥,无论分隔多少年,依然血脉相连,念念不忘的是母亲的呼唤,无法割舍的是母亲怀抱的温暖。

字里行间,流淌的真情叫人泪落潺然,读来不像诗,像一个离家的孩子在讲述一个感人的故事,让人真情动容,情意翩跹,情不自禁随着诗人回到她日思夜盼的家园。

又看见碧草青青,白云悠悠;又看见牧羊成群,马儿奔跑;又看见月上桂树,河水泛波;又看见那达慕上彩旗飘飞,美丽的姑娘舞动长裙;又看见故乡的亲人拿起马头琴,听他们吟唱悠扬的歌谣;心儿醉了,是因故乡的美酒,是因又回到了母亲温暖的怀抱。

溪水急着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溪流汇入河水,带着黑土地的深情,带着古老的红山文化,带着草原上亲人的叮咛,融入千古的文明。那千里寻乡的游子,多么像奔向陆地的海浪,激情澎湃,势不可挡,一心只想回到生命的源头。

无论漂泊到哪里,浓浓的乡情就是那永不息止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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