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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夺命桥,欢迎阅读与收藏。

嘉庆元年,明永县的交通要道西福桥被洪水冲毁,上任不久的赵知县责令下属尽快修复。可是大家都反对再修石拱桥,还说这是上一任知县下的令。赵知县勃然大怒,派亲信去找造桥的师傅。

奇怪的是本县工匠一听说是修西福桥,不是推就是躲,几天下来连个石匠也没找到。赵知县纳闷了,便微服到一个老师傅家里暗访。他刚提到造桥的事,老人立刻变了脸色下逐客令。赵知县又走了几家,结果无一例外都吃了闭门羹。

赵知县回到县衙,气呼呼地命人重金悬赏寻求造桥师傅。花红贴出去不久,有个叫邹兴丁的外地人前来应招。赵知县很高兴,任命他为监工,要他立刻动工。

第二天,邹兴丁便带上徒弟伍四海和几个外地的石匠以及本地征调来的民工进了山。开山取石既艰辛又危险,邹兴丁丝毫不敢大意。可是才开工没几天,他们发现在一块磨盘状巨石下压着一个人,大伙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巨石撬开,一看,死者已被巨石砸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

赵知县听说出了命案,带着捕头林金武赶赴现场。仵作验尸后发现,除了发现死者死前喝过酒外,没有其他可疑迹象,民工则证实巨石是昨天傍晚从山上被撬下来的。

怪了,死者上山干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当时都没能发现巨石砸人?如果这不是偶然,又有谁能够搬得动那小山般的巨石呢?

案子破不了,麻烦来了。死者家属把尸体抬到县衙门前,坚决要求给个说法。人们纷纷指责赵知县,说是因为他要修拱桥才会发生这样的怪事。桥还未修就有人死了,以后不知要死多少人!赵知县不为所动,仍是坚持修桥。他判邹兴丁监工不力,负责死者的丧葬费,又从官库中拿出一些银子来抚恤死者家属,此案便不了了之。

邹兴丁平白无故赔了银子,很是气恼,此后的工作中更加小心谨慎。围堰、打桩、下基脚、砌桥墩,每一个细节他都亲自过问,劳心劳力,其中的辛苦自不必说。

担惊受怕好几个月,眼看拱桥即将竣工。这天,邹兴丁正在桥头欣赏自己的杰作,伍四海急匆匆跑来,愁眉紧锁。邹兴丁心里一惊,忙问出什么事了。伍四海忧心忡忡地说:我刚才听一个民工说,当地流传,凡是砌拱桥的师傅必有大难呢!

邹兴丁不信,伍四海急了:师傅,是真的!您想想,如果没有蹊跷,为什么本地的师傅都不肯修啊?邹兴丁一想也是,赶紧要伍四海问个清楚。

原来,大凡拱桥都是先砌好桥墩,然后由两边向中间砌桥身。在桥身接龙的时候,最后一块楔形条石的安放尤为重要,造桥成功与否就在此一举。当地人把这块楔形石叫做肩石,意为像人的肩膀一样要承担重担,安放楔形石叫做杀肩。据伍四海询问所知,传说杀肩之夜,造桥师傅必有血光之灾!

邹兴丁听后大吃一惊,却还是不大相信。伍四海说:性命攸关,最好是找一个信得过的人问清楚一点好。邹兴丁觉得徒弟说得有理,连夜就到一个远房表弟家里去住。伍四海不放心也跟去了。

伍四海跟着邹兴丁七绕八绕进了一座民宅,突然发现赵知县坐在堂上,慌忙退出。邹兴丁把他拽回来推倒在地,冷笑道:既然来了,你就帮我把事情说清楚吧!

赵知县开口道:你所说的血光之灾好像是有解的,对吧?杀肩之夜,只要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溜到街上或者村里喊嗨哟,嗨哟,如果有人答话,那么造桥师傅的灾祸就传到他人身上去了!

伍四海低头不语,邹兴丁问:你跟我学造桥,然后想方设法要我来修这座桥,就是为了利用这个传说害人,对不对?伍四海一愣,忙说不是。邹兴丁喝道:别装了,我早留意你了!说罢将几截龟叶藤丢在他面前。伍四海一见,吓得胆战心惊,不得不交待了犯罪事实。

他开始说,那块从山上落下来的巨石有一头被几根粗壮的龟叶藤绊住了,石头是悬空的。那天收工后,伍四海发现有人醉倒在草丛里,便将那人绑了,背上山去。他先把人塞到巨石下面,再把那人身上的绳索割断,最后割断了龟叶藤

邹兴丁怒道:胡说!那死者身材高大,凭你这般瘦弱怎能把他背上山去?快交待主谋是谁,将功赎罪!伍四海哭道:师傅,救我!那个人不是我杀的,我只是负责放风,提供情报。我是被他们逼的,要不他们会杀了我全家!你知道他们是怎样利用造桥的传闻来杀人的吗?赵知县迫不及待地问。伍四海摇摇头。

转眼就到了杀肩之日。这天一早,沿河两岸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人们等啊等,直等到申时过后才看到邹兴丁一行人从工棚里出来。人群立刻一阵骚动。邹兴丁摆好香案,祭拜一番。鞭炮响起,十六个大汉抬着一块三米多长的楔形条石上了桥,邹兴丁小心翼翼地跟着。条石刚放好,邹兴丁突然一个踉跄跌倒在地,不省人事!

在人们的惊呼声中,邹兴丁被人扶进一顶轿子。身强力壮的轿夫拨开众人,抬着邹兴丁飞也似的离开了。有人大声说:不知道那个师傅死了没有,还是快点回去管住家人的嘴要紧啊!经他一说,刚才还幸灾乐祸的人们马上紧张起来,纷纷回家去了。

轿夫抬着轿子翻过一个山头后停在一处破庙前,此时天已经黑了。邹兴丁下了轿,伍四海早已等候在此。

邹兴丁和伍四海穿上夜行衣,骑马来到城北,把马拴在树林里,然后蹑手蹑脚来到一座大宅院前。四周死一般沉静,邹兴丁扯开嗓子喊起来:嗨哟嗨哟!

喂,谁呀?有人应了一声。两人大喜,转回树林骑上马又来到城南。城南可是县衙的所在地呀,不料伍四海却藏在一棵大树后面朝县衙后院喊起来。一连喊了几声都无人答话,他身后的邹兴丁突然大吼一声,县衙里顿时灯火通明。与此同时,一条黑影从县衙后院窜出,直奔邹兴丁而来。邹兴丁一看是捕头林金武,拔刀相迎。不料林金武却让过邹兴丁,一甩手打出两枚飞镖,伍四海应声倒地。邹兴丁哈哈大笑:好身手,伏法吧!一刀正中林金武的右臂。官兵一拥而上,将他五花大绑。

赵知县连夜审讯林金武,要他招供为何要谋害上司,又是如何利用造桥的传说害人的。林金武矢口否认。赵知县见他不招,命人带伍四海上堂。伍四海上堂之后,林金武扭头一看,惊得一张嘴半天合不拢来,只见一个麻脸汉子正跪在伍四海身旁呢!林金武彻底蔫了,交待了全部罪行。

原来,当地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凡造拱桥的师傅都会沾上邪气。为了解除邪气,造桥师傅会在杀肩之夜到处去喊话。如果有人答话,邪气就会传到答话者身上;如果没有人答话,造桥师傅便会生病甚至死去。林金武正是利用了这个传说,替人杀人。他让那个麻脸汉子出头负责接洽,自己则潜入雇主指定的人家里用毒针杀人。当听到外面有人喊话后,他替死者应一声,然后悄然离去。

而本地工匠慑于传说都不敢造拱桥,人人谈桥色变,没人主动将拱桥的传说讲给师傅听。到了杀肩前夜,麻脸汉子再派人将传说讲给师傅,引起恐慌,趁机敲一笔。

由于每次造拱桥都会死人,又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就有了本县禁修拱桥的禁令。赵知县刚上任,当然不知道其中的缘由。他明察暗访,掌握了林金武的犯罪事实。林金武也觉察到赵知县在调查他,于是想利用这一次造桥的机会除掉赵知县和麻脸汉子。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伍四海拜的师傅正好是赵知县的表哥,而且是个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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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地狱魔火”


大部分科学家认为地狱魔火是一种罕见的人体自焚现象。人体在没有和外部火焰接触的情况下自然焚烧起来,燃烧的温度达到1000℃以上,焚烧时会冒出少量的烟和气味;会着火并且燃烧速度非常快,但是焚烧的面积却不是很大,通常只会烧出一个黑洞;这种自燃的火无法用水熄灭,这一现象科学根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期待在科学和医学发展进步的某一天,地狱魔火杀人案终会水落石出。

1966年11月5日上午9点30分左右,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库尔斯城的煤气公司职员古尼尔正挨家挨户地查抄煤气表。当古尼尔来到班特莱医生家门口时,发现门虚掩着。他按了几次门铃后,没有得到回音。古尼尔觉得很奇怪,于是他大声叫着班特莱医生的名字,并推开门走了进去。

古尼尔和班特莱医生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古尼尔知道医生一向有在家不锁门的习惯,但他外出是一定会把门关严实的。

古尼尔走进房间后并没有发现班特莱医生的身影,便以为医生外出时粗心大意忘记锁门了。于是他径直走进医生的厨房,准备查抄煤气表。这时古尼尔嗅到一股浓浓的糊味,越走近厨房,这个味道就越浓烈。大概厨房里有什么东西烧糊了!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快速冲进厨房,却只看见厨房中间的地面上有一大堆黑灰,这些灰看上去是某种东西燃烧后的灰烬,但是在地上却看不出有火烧过的痕迹。

古尼尔抄了煤气表后准备离开时,突然觉得尿急。当走到厕所门口时,他惊呆了:厕所的门敞着,抽水马桶的旁边倒着班特莱医生的拐杖,抽水马桶前面的地板上烧出一个黑洞,黑洞的旁边,班特莱医生已经被烧成了一堆黑炭!医生的右腿还没烧完,焦黑地倒在一边的地板上,脚上还穿着一只鞋!古尼尔吓得魂飞魄散,冲出屋子拼命大喊:医生被烧死了!快报警!

这件诡异的案件让警方和舆论界颇为震惊,很多人传说这就是地狱魔火将人烧死后的样子。警方调查现场后,发现厨房地面上的黑灰是从楼上厕所的地板上落下的。厕所地板上的黑洞长1.5米,宽0.5米,班特莱医生的身体烧成灰烬后从这个黑洞落下去,在厨房的地面上形成一个小灰堆。

经过3天的调查,警方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为了制止舆论界的地狱魔火杀人的说法,警方竟然草草结案,宣布班特莱医生是因为抽烟时睡着了而引发了火灾,医生惊醒后跑到厕所准备用水熄灭火焰时体力不支,倒在地上被烧死了。

警方的结论被专家们认为是不尊重科学的荒谬之说。因为班特莱医生是绝不可能因为普通火灾而被烧成灰烬的。骨骼鉴定专家克曼博士指出以下几点用科学根本无法解释:第一,整个房间找不到任何助燃的化学物品,而且人体必须在1000℃以上的高温下持续燃烧4个多小时才有可能被烧成灰烬,而一般的居民住宅房屋就算烧毁几幢楼也无法达到800℃的高温,普通火灾根本无法使死者尸体化为灰烬;第二,在整个房间里都没有找到火源,根本没有警方所说的烟头、火柴之类的东西,并且房间也没有整体燃烧的迹象;第三,班特莱医生的体重达77公斤,如果是普通的燃烧将这个重量的肉体烧成灰烬,应该有大量的浓烟和强烈的气味,整幢公寓的人都应该被呛得受不了才对。

大部分科学家都认为这并不是什么地狱魔火杀人,而是一起罕见的人体自焚现象。人体在没有和外部火焰接触的情况下自然焚烧起来,使燃烧的温度达到1000℃以上,身体才有可能被烧成灰烬而没有烧着整个房间。

历史上有过200个类似的记录。1675年,一个印第安人在草席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指骨,而灰烬周围可燃性极强的草席除身体覆盖部分以外却保持原样。

1744年,英国一位60岁的老妇人被发现死在地板上,身体被烧成灰烬,附近的衣物却完好无损。德国法兰克福一位美丽的年轻女子为了让自己的皮肤成为健康的古铜色,来到了多米尼亚的海滩上。在进行了几个小时的日光浴后,该女子突然全身起火,救生员急忙赶来将水泼在她身上,可火势依然不减,在1分钟左右的时间里,该女子就被烧成了一堆冒着青烟的灰烬。1950年10月的一个夜晚,19岁的克里复正在和18岁的女友苏西在巴黎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苏西头顶上冒出青烟,她大声尖叫着倒在地上,浑身起火。侍应生马上拿水将火浇灭,但是苏西却已经被烧成炭灰。后来,夜总会的所有目击证人都在法庭上作证,舞池里没有任何人吸烟,附近也没有蜡烛,而且苏西大叫时,她的衣服并没有燃烧,火好像是她体内烧出来的。

科学家们为了查明真相,将所有人体自焚的案例做了个统计:男女比例基本一致,年龄从1岁到83岁,各种饮酒程度和身体胖瘦的都有。案发时,死者状态有在睡眠中、行走中、开车过程中、划船过程中的,甚至还有在跳舞过程中的。

有的科学家认为,人体自燃可能是体内的可燃性脂肪造成的。这种说法是将体内的可燃性脂肪比作蜡烛油,衣服就是蜡烛芯,而人体内的某种天然电流体能够造成体内的可燃性脂肪燃烧,以至于造成物质结构的体内分解,使人体内的磷发生化学反应,从而达到1000℃的高温。部分物理学家认为,某些人体内可能存在某种燃粒子,它比原子更小,却可以燃烧并产生高温将人体化为灰烬。

医学界的专家对于人体神秘的自燃现象做出两种可能性的分析:一种是有可能是死者大量饮酒后使肠胃中存在某种易燃气体,因为某种化学反应或者生物静电火花使易燃气体自燃。还有一种可能是人体内的磷自动燃烧,并让体内的可燃性脂肪也燃烧了起来。但医学界的专家也承认这两种燃烧要释放出的温度无法达到800℃的高温,是不可能将人体化为灰烬的。

但是,经过科学家们的反复论证,以上诸多推理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原因。实验结果表明,一个人在饮用大量的高度酒后,即使坐在炉子边上也不会自己燃烧起来。

科学家还做了一个实验,把一只老鼠放在酒精里整整泡了一年。然后用火点燃,结果老鼠只是外皮和肌肉组织被烧焦,根本无法化成烬。人体内的静电负荷如果达到一定伏特并与易燃易爆化学药品接触,便会引起爆炸然后剧烈燃烧,但是案例中的死者都与这一可能性无关。

还有的科学家认为,有可能是意念引起燃烧,或者是人体磁力引起,或者是特异功能引起,但这些猜测都没有可靠的依据来给予证实。

人体自燃的案例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却也有共同之处:焚烧时会冒出少量的烟和气味;会着火并且燃烧速度非常快,但是焚烧的面积却不是很大,通常只会烧出一个黑洞;这种自燃的火无法用水熄灭;有的人整体被烧为灰烬,有的留下局部器官,最奇怪的是人的身体被烧,衣服却是完好的,最后只看见衣服下覆盖着一堆灰烬。

法国的著名人体学家卡玻塔博士和大部分科学家的意见不一致,他认为人体是不可能自己燃烧

的,这一现象科学根本无法解释。他的结论使公众更加坚信地狱魔

火杀人的说法。我们只能期待在

科学和医学发展进步的某一天,地狱魔火杀人案终会水落石出。

雨·桥


缄默的风儿轻拂着八月的西湖,梦想着突显一丝它的寂寥。惜雨的气息终究停驻在了晴日的胯下,更多的则是突显出她的娇嫩,这就像淡淡的乡愁,拉开的是春天的帘巾,以及春雨的滋味,就像洒落在江南曲径小桥上的风景,更显得轻柔。而夏雨则是另外一幅风景,突显出的更多的则是他的清凉。我喜欢杭州的雨,也喜欢杭州的桥,在这种风景下承载的是记忆中的雨桥,尘封的则是一缕淡淡的愁绪,就像胭脂脱去的颜色,摆弄着她的殷红。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这番诗词刻画出的是清幽月色下的晚景,而杭州的晚景丝毫没有突显出他的冷淡,而是透露出淡淡的民俗气息。以前我总是喜欢在铁路桥上张望着,我喜欢看火车的往来,它就像穿梭的人影在徘徊,在旅行。想罢承载的是欢笑吧,这份淡淡的愁绪或者是身处其中的人们才会深有体会吧。我发现我错了,我错怪了这片晚景,他就像后句写到谁见幽人独来往?缥缈孤鸿影写得那样凄凉吧。想想也罢,觉得这也富有道理。他指示着我,一条条延伸的铁路就像横眉吧,他,不对我微笑。

杭州的雨,记载的是这里独特的风景和独处的人。在杭州城,瓦屋已经不寻眼耳,不过看到最多的就是透露出仿古的气息。看雨,这里是片莫好的风景,乐此于这里的则是铁路桥,他们大多位于城南和城东,但是总在很僻静的地方,往来的人却是很多。昔日的望江门,就是火车往来的通道,这里交通繁杂,喧嚣声把我直接带回了这座城市的现代。而我总喜欢在上面看那片孤独的风景和那群寂寥的人们和风声。几年前的杭州少见这样的风景,原因是许多人经过这里被轧伤了腿,后来就在铁路两旁竖起了铁网竹墙。同时建起了这座心仪的风景,老杭州人常常会经过这里,因为这是老杭州的故居。这是雨的叹服,这也是桥的歌语。这是人文献给他的魔力,让他为枕木旁铺上芳草,不让眼泪沾湿这片土地。

杭州的铁路桥,倾诉的是桥上的一片淡泊的风景,张显的是随人的品性,以及那抹不变的春绿。桥下的故事就像一本史册,记录的是生命的怒放以及她的吐绿,化作这片土地的故事。我喜欢秋天的这里,因为秋天更加会和我讲故事,但是夏天的故事,我想更加真实吧。说罢,夏记录下汗水的故事,留下盐画让秋慢慢勾画,他就像青花瓷上的彩绘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凄凉的晚景已不觉惆怅,因为他没有岁月的眼睛。

杭州的铁路,他拘谨,他不苟,他从不对人微笑。这是他寄予伤感人们的礼物,我想他知道这些吧。他总是默默做着承载者,被暗淡的流逝在岁月的脚步下,不被人记起。我想他苦笑着,笑着人们的不舍。我想他孤独着,独自一人谱写着生命的故事。我想他不伤感吧,至少有那粗壮的枕木为他扶腰。他本无生命,是寂寞寄予他生命,是时间赋予他感情,就像承载走的人们模样,不断的前进,看见的则是逆时差,没有一丝回归的痕迹。只有淡淡的车辙,或许什么都没留下。铁轨似乎并不伤感而是缺少记忆的篇章吧。如果说枕木依旧,铁轨依旧,人依旧,那什么在流逝呢?请告诉我,我寂寞的老师。

我喜欢一个人独自观赏这样的雨景,这会让我想起一段故事。我不太坐火车,因为有更多的交通工具不断的取代了它。而火车则是一种品位路程的根基,我以前提议去西藏,但是总被繁忙压榨的粉碎,只留下淡淡的泡影。我一次去徐州,一次去上海。虽然这样的短途不会让人联想过多,但是放弃一个梦的时间,可能可以看见更多风景。杭州的火车站不算太小,但是挤满的人群总是让他变得渐小。月台告别的人们也有不少,亲人、侣伴、朋友这在现实生活也是十分常见的,我不喜欢看到这样的风景,总会让人倍感心寒,从而易患上流行性感冒,我想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吧。看着这些流逝的背影就是时间的裂痕,渐渐的溜走的是岁月的脚印,淡淡浮现的则是回忆吧,流散出时间的香味,飘辙出岁月的史诗。

回忆是什么?沉默的思绪告诉我,这是他的笔名。他默默地记载着将要忘却的故事,把他存入记忆的深渊,不让别人发觉,只是默默虔诚地焚香。雨桥也就是这样,他是我心中的一片风景,也是江南水乡的标签,夏雨用他淡淡的身影,飘坠着铁路的记忆,桥的记忆,以及那份人的记忆。用他魔力的眼泪播撒这块乐土,让他播落芳草。

我走过铁路,不过好多年过去了,不知道那里的人们有没离开旧处,也不知道那里有没筑起竹墙,我奶奶老了,她也不怎么出去,也不带我来这里了,唯一现在带我去的只有闻家堰了吧。她六十多年的姐妹故居在那里,他们一家只做一件是,那就是生世的守林人,同样也是守墓人。我为此露过败笔,也就不言论这些了吧。铁轨的感觉是冰凉的,以前我在上面趟过,后来就再也没来过了。后来我和我奶奶穿过这里后,就赶上山去了。后来拜访哪位人家我也不记得了,现在那位老人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了。铁轨唯一给我留下的印象,就像作家笔下的季羡林老先生,深邃,朴实,尊重别人,尊重学识,他博大,有一颗宽宏的心,他善良,总有一抹悄然的笑容。我想那是一段完全不曲折的回忆,他,没有在思绪的深渊而是时常回望在我的耳畔。我爱这座城市,他留给我们太多值得回味的东西,包括思念。

寂寥的山庄往往会传出凄异的牧歌,但是我从来都没感受过,在这片繁华城市中唯一留下的就是时间的凯歌,她胜利归来,从不带一丝侥幸。她坦荡,她宽容。她就像雨的滋味,就像桥的模样,淡淡笔画着她的芬芳。月晚人稀,皎洁的月光则是她最美的支柱,在这样的风景下,此时此刻想到的则是默默背影吧,就像坍圮的的基石一样,摸不着头脑。我不知道这是我的背影还是别人的,因为这段回忆终究会被抹上晚霜,遂后只有深空黑夜的颜色吧。我不喜欢哭,但是我喜欢用它打湿我的文稿,这会让我铭记这段故事,我写给自己,并且毫无保留的奉献给别人。

正如余秋雨先生写的那样: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而夏雨告诉我:寒雨飘零,物是人非;润雨拂林,芳草怜情。

安和桥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和桥",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luma和我去了拉美摩尔酒吧喝酒。

luma喜欢这里的老板娘,尽管老板娘至今都还记不住luma的名字,但这不妨碍luma成为这里的常客。在他看来,喝一杯老板娘亲手调制的莫吉托是周末晚间的一大乐事,仿佛这一周的蹒跚都有了安慰和着落。一杯莫吉托的满足感令luma成了生活在意识流中的男人,连用的牙刷都要想方设法让自己高潮。他说那杯莫吉托里有老板娘的味道。我不禁问他,是什么味道?他说,你永远不会理解。

难道不是沾了汗液的荷尔蒙的味道么?

据说莫吉托是海明威的最爱。这样一个最爱莫吉托的人,在老人与海中,却让那老人和崇拜他的孩子喝着干涩廉价的咖啡,用来支持一整个雾霭的早晨,以及此后充满生命力的搏斗。喝莫吉托的男人写出了喝咖啡男人的勇敢,喝咖啡的男人身体力行的证明着喝莫吉托男人的坚持,在这样一个时候,莫吉托也许可以和海明威的文思画上等号。

luma看着老板娘娴熟的调酒,酣处,时常夹杂着仿佛若无其事的询问,同样的台词问了很多遍,被酒陶醉的异常乖觉的老板娘总是微笑着沉默不语。她越是这样,luma就越是疯狂。男人的志向仿佛一直都是“改变”,无论什么东西,只有“被改变”才能满足男人的自尊。让沉默的女人说话,让说话的女人闭嘴,让安静的世界变得吵闹,让黑白的世界变得五彩,让沉静的女人变得淫荡,仿佛唯有改变,才能切实的证明着男人的存在感,这存在感便是其赖以生存的源泉。

luma的旁边坐着擦汗的男人。擦汗的男人狡黠的盯视着手机,微笑的嘴角呈现极轻蔑的幅度。他手舞足蹈的在高脚椅上坐得大张旗鼓,整个拉美摩尔都快容不下他的四仰八叉。老板娘似乎和他颇熟识,知道他爱的酒,知道他的车牌,知道他最近工作设计,知道他示之无奈的日语学习。他爱的是名贵而又简单的轩尼诗,他把酒存在拉美摩尔,时常光顾,一杯聊解,多了未必喝。他总会带上女友,在这里巡视一番,翻开陈旧的不再更换瑞的丽杂志,再干干脆脆的合上。他在想些什么呢?从不和我交流的他,身上带着的,除了白衬衫与牛仔裤,还有与生俱来的心不在焉和无法无天的自以为是。luma是不会理解这样的人的,老板娘或许理解,但生活未必产生交集的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冲突。我悄悄的看着他,他右手小指的尾戒花俏的一塌糊涂。他轻轻擦了擦汗,那汗只敢停留在鼻尖。

擦汗的男人的女友便是抱着盒子的女人。

抱着盒子的女人也喝轩尼诗,偶尔厌了,会点一杯白俄罗斯来刺激味蕾。牛奶裹着的酒味仿佛性爱高潮瞬间肌肉紧紧的收缩,下一秒就是洪水泻地般的爆发。但白俄罗斯把下一秒硬生生的截去,那下一秒便戛然而止。每次看她皱着眉头将白俄含在口中,我总是莫名的冲动。

抱着盒子的女人不太说话,但是她选择听。她不玩手机,手机的存在只不过是看看时间。她的视线很集中,总在擦汗的男人和酒之间转换。盯着酒的她仿佛想看透酒的材质,又似乎酒中有什么令她好奇的物事漂浮。但令她微笑起来的一定是擦汗男人的蹩脚笑话,她的笑荡漾在酒里,连酒味儿都仿佛带着散不去的妖娆。她有多爱他?她像一只小鸟,依偎在大树旁,从不会觉得失落和失望。没有鸟会对一棵树失望,哪怕是一棵毫无特色却又扶风触水的杨柳。我隔着luma和擦汗的男人,只看这个女子沉浸在情爱中那难以自拔的眼神。老板娘没什么梦想。既不是去世界旅行,也不是在海边盖一座房子。结婚生子,相伴终老就是她的人生信标。这毫无厚非的理想得不到任何人的肯定,也不能得到任何人的否定。它矗立在那儿,没谁从旁经过时会瞅它一眼,哪怕靠着它休息也无兴趣。口渴的人们宁愿选择再走一段路去寻找泉水。但毫无理由的,它硬生生的存在在那儿,谁也别想动摇。这仿佛不是一个酒吧老板娘该有的理想,但老板娘说这就是一个理想,既不勉为其难,也不心甘情愿。它在中间,它一如空气一样存在,没有任何特殊的意义。luma说他能懂,可我告诉luma,当你过着不同的人生的时候,你永远无法切实的理解另外一种人生。你既然找不到源头,也就自然看不明白它的流向。

但luma始终不信。

我爱拉美摩尔,我也爱喝教父。威士忌和杏仁酒的叠层搭配。身为意大利的教父,定然是曾听着唐尼采蒂拉美摩尔的露琪亚,喝着苏格兰原装威士忌。但教父本身是何感觉?浓烈与清甜的结合?杏仁苦涩,加了杏仁酒的威士忌,把苦涩滤到了该有的极致,但却又恰到好处。教父酒就是在诠释教父么?可惜调酒师是个女人,她眼中的教父少了狠辣和城府,多了柔情与成熟,所以那苦就不再涩,所以那烈就不再利,到了嘴里,都化作蜜意,教父就成了爱人。

我常常忍不住问luma,这个老板娘你果然有一天追到手了,能否长久的相处下去?

luma说,能!

我开始学阿卡贝拉。在所有的乐器中,我曾经对吉他和钢琴相当的有兴趣,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没有成就。后来大学时,学校举办合唱比赛,内容乏陈可善,气氛萎靡不振。我曾想用不同的方式来参加一次,为此苦苦寻找解决办法,直到在网上看到了名为“阿卡贝拉”的歌唱方式。我被它迷住了。当然,最终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学会用阿卡贝拉的方式来唱一首歌,更别提歌曲限定是黄河大合唱或者我的祖国了。但是,这不妨碍我想要组一支阿卡贝拉乐队的梦想。如今时间数不胜数的我,决定把它付诸实践。我问luma可有兴趣一起来,luma摇了摇手指,他说,这是小孩子的玩意儿。luma想从全方位证明自己不是小孩子,但恰恰此举,反而在全方位的证明着他的不经世事和随意任性。也许我错了,没准儿luma在一副“不懂”的表皮下隐藏着一颗“全懂”的心,他用这幅平易近人的皮囊骗了所有人。包括老板娘。

说不定。

luma开始约老板娘出去。但是老板娘的作息时间和我等全然不同,她昼伏夜出,用一整个白天的憔悴来换取夜晚在酒吧中的光鲜。而luma是个上班族,且年岁不小。如他这般人,若是来一次通宵,仿佛摘掉了一个肾。我和luma这么说的时候,luma告诉我,等他追到老板娘,要试着天天没有肾。

为此,luma开始做酒吧最后一班客人。拉美摩尔的客人很典型,仿佛古希腊的舞台剧,你方唱罢我登场,每班热闹一个故事,主角不同,结局也不一样,但看客却不变。6点到8点的,是为了体验不同生活的年轻情侣,来这里感叹着生活的多变,感叹着酒吧布置的不同,但一定会匆匆的离去;8点到10点,则是抛开一身风尘来这里三杯两盏淡酒的常客,此前我和luma就是这个时间段的男人们;10点到12点,玩闹之后、醉酒之余,来到这里歇一歇的人们,抹不去的是满脸的疲惫,但是也依然放肆,大吵大闹,不可开交,此时,啤酒消耗的最快。12点之后,就是最后一班客人到来的时候,来的都是千奇百怪的人:嘴上永远叼着万宝路的私人侦探,口中念念有词的念叨着什么;即便是夏天也穿灰色格子西装的中分刘海瘦高个;头发油腻腻胡子拉碴碴的土耳其人,中文只会“你好”和“朗姆”两句;还有黑眼圈重的如同熊猫的作家,总想拉着旁人来诉说故事,可惜那时的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你会在12点后的拉美摩尔,看到一个稍稍不一样的世界。

luma加入了这个群体,大概因为他渴望自己变成奇怪的客人。即便多么无聊,也一定会在吧台前熬到所有客人离去。他渴望寻求和老板娘单独相处的时刻,说些什么无所谓,昨天的天气、葡萄牙的古老书屋、阿根廷的疯牛病,或者聊一聊加沙地带的战争现状,等等等等。死皮赖脸的luma把自己最渴望的一面掖着,摆出一副投其所好的姿态,希望得到老板娘的青睐。

但老板娘镇静的仿佛被酒灌醉了。

我去拉美摩尔的时间没有变,依然是八点后,十点前。老板娘第一次问我,luma呢?虽然我没回答,但是夜晚她得到了答案。此后再没问过我。八点钟的老板娘声音还未嘶哑,还能媚眼儿和人调笑,还能和人说着感兴趣的话题,但十二点后的老板娘则疲惫了许多。那时的luma和老板娘都在氤氲的气氛中,心理的防备低,说不定是好时候。

但对于我来说,还是更喜欢此时的老板娘。

我透过酒杯,常观察着她。微醺的气氛和天气,总令她充满魅力。稍低的抹胸和略带汗液的鬓角是成熟女人的利器。浓浓的女人味不禁令我感叹,怪不得luma会如痴如狂。老板娘应该有些故事,剧情可能很狗血,也可能很精彩,但它造就的这个老板娘却铁定很强大。也或许她和luma相反,在一副饱经世事的面孔下藏着一颗不谙世事的心。

这么说来,她岂非和luma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此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再和luma共同到拉美摩尔,闲暇时luma会和我分享与老板娘相处的经过,可惜平淡无奇,这令我怀疑,也许luma想要的就是这样平淡无奇。

同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未曾见到那个擦汗的男人和抱着盒子的女人。拉美摩尔的常客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的改变,有人离开了,有人结婚生子,有人去世,有人到来。他们两人也许成为了其中的一对,消失在烟波浩然的人群中。

直到我又见到了她。

一个人的原因一定是因为分手。之所以这样确定,是因为我坚信,如她这般小女子,不可能离开男友一个人来到男友喜欢的地方。除非。

还是透过装半杯酒的杯子观察世界,还是轩尼诗,还是毫不在意周遭。因为没有笑话可以令她颜开。

抽烟么?我问她。

她苦涩的一笑,摇摇头。她不想找人诉说,她来这里仅仅是喝酒,不想被搭讪。她转过头去,又甩开世俗。我点上一根烟。

我能猜到如果luma失恋了会想些什么,但她的我却猜不到。老板娘的我也猜不到。如果说到科学直感力,那么luma肯定也无法猜透老板娘。猜不透的人和需要被猜透的人会怎样呢?

拿一根给我。

我打开烟盒。

我就要你嘴上那一根。

我侧脸看了看她杯子中的酒,还剩少许。

她深吸一口,却没有咳嗽。

此时的音乐是ElvisPresley的youdontknowme。

我看到了叼着万宝路的侦探,看到了胖大的土耳其人,他用卷舌的英语问我旁边能坐么?可是他瞥了瞥,忽然又走开了。我看到想要和我说故事的作家,但是又匆匆的消失。我看到了闪进来的luma,仿佛电影中飞速放过的镜头,他在闪烁的画面中,猛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然而我却在抽着烟,她在喝着酒。

此时的音乐是thebeatles的lucyintheskywithdiamonds。69年列侬与麦卡特尼辉煌年代时顶尖专辑《佩伯中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的主打曲目。

时间仿佛固定不动了。

窗外下起了大雨,车流鸣躁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哈了口气在玻璃上,一团雾气升腾开来。我回过头,她已经睡熟了。

再往后,我开始去拉美摩尔的次数越来越少。luma却越来越多,我问他,他说成就总是在坚持中发生。我说恭喜,他说客气。我问他,还有肾么?他说你等着,会让你看到我无肾的那一天。

我等着。我说。

此后我一直在认真学习阿卡贝拉。除了练习发音,与乐队的配合亦相当重要。很可惜我们毫无默契,且想法参差不齐,这令我感到异常沮丧。梦想太小反而不好,因为太容易做到,如果失败,反倒打击自信。我在每周一三五匆忙的黄昏去到教室,听老师——也不能说是完全意义上的老师,只是在阿卡贝拉方面很有经验罢了——讲解技巧。这个东西和所有音乐类型一样,亟需天赋。而我显然是个资质平庸者,这辈子也只能成为一个发烧友。

长沙的阿卡贝拉圈子小的夸张,举办联谊活动时连一个礼堂都占不满。所以其实无太多人群可交流。但即便如此,竟然也在八月底准备进行一次小比赛。赞助者是圈中某个土豪,目标似乎是想把圈子越做越大,为此租下了一个大学的礼堂,并邀请了不少局外人来现场助兴。教练仿佛拍电影一样给我们报了名。为此我和其他几个队员没日没夜的准备起来。只当作凑热闹。

我决定邀请luma、老板娘、土耳其男人、万宝路侦探、格子西装、黑眼圈作家以及抱着盒子的女人。晚上2点半,luma给我电话让我从睡梦中惊醒。他说要去接他,否则友尽。我困倦的爬起来,穿着T恤和短睡裤,驾车赶往拉美摩尔。

他一口接一口抽着烟,眼神迷离,头发凌乱。靠在路灯旁一句话也不说。

发生了什么?我问。

他说,今晚就我和她。于是我们喝酒聊天抽烟吃花生,时间过的很快。然后我……

做了傻事儿?

是的。

我拍拍他的肩膀,道,你和她并不合适,也罢也罢。

他回头看着我,谁说结局是这样?

那么结局是?

结局是我亲了她的嘴,并且紧紧的抱着她。她丝毫不挣扎。

我惊讶的合不拢嘴。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约她后天和我吃饭看电影以及做爱。

她答应了?

当然答应了!

luma非要开车,想必是有一肚子的兴奋需要发泄。但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喝酒喝糊涂了。在从五一大道转向韶山路时他一个方向盘直接把车打向花坛,然后在一连串的巨响声中,我们如利剑一般杀入花坛中央。

我问他,你们喝了多少?

大半瓶杰克丹尼。他说。

简直是疯了!

然而当务之急,是如何向市政部门赔偿损失,以及掩盖luma酒驾的事实。

我觉得日后我可能终究会再也不踏足拉美摩尔,这关乎阿卡贝拉、酒、还有生活。但我还想再见一次抱着盒子的女人。我并不会对故事有多好奇,也不会想要过多的诉说。但我想见到,仅仅只是见到。

那晚大雨,我陪着她走过长长的江边,一直向北而去。此间谁也没有说话,大雨淋到身上毫未察觉。她时而靠在栏杆上,时而蹲在路边呕吐,路灯下的她像是暗夜跳舞的精灵,踏着自己才懂的节奏,亦步亦趋的前进。在这个连烟都无法点燃的雨夜,她竟躲在桥洞底下抽了整整半包烟。

长沙的这个八月很冷,雨水浇淋过的身体寒气逼人。她瑟瑟发抖的站在桥洞下,望着外面路灯照耀下闪闪发光的雨水。

还有么?她头也不回的问。

最后一根。我说,但是我也想抽,怎么办呢?

那就你一口,我一口。

她又说,去你家吧。

嗯。我点点头。

我们一起洗澡,接吻,互相抚摸身体,她在我的体温和热水的浸泡下,还是没有停下颤抖。我想进入,她推开了我。

有酒么?她问。

冰箱里全是。

她撬开一瓶嘉士伯,咕咚咕咚的灌进了肚子。我擦干身体,打开音箱,想听歌。她阻止了我,她说来吧,不要音乐,只要身体。

我再次准备进入,可是却听到她在悄悄念叨他的名字。这次不用她推开我,我停了下来。

我准备去24小时便利店买烟抽,我挺想试一试侦探先生的万宝路——Manalwaysrememberlove,becourseofromanceonly——但是据说国内的都是假的,也许侦探先生有办法弄到真货,也许侦探先生就爱假烟。我喝了一罐啤酒,准备动身,熟睡的她翻了个身。我把脸贴在玻璃上,车流的鸣躁越来越小,雨也越来越小。我哈了一口气到玻璃上,雾气蒸腾下,一团朦胧拨动了眼眸。

阿卡贝拉的歌曲最终我们选定为SHE的明天的自己,因为团队中的三个女生渴望当主唱。作为仅有的两个男士,我和另外一个只能甘当绿叶。况且网上此歌到处流传,相对简单,最适合我们这些初学者。

第一次以阿卡贝拉乐队身份登场的我异常的紧张,深怕出现纰漏。我从幕布内偷偷向外瞧,我看到了luma和挽着他的胳膊的老板娘,万宝路侦探(竟然没有抽烟),换了黑色正统西装的格子西装瘦高个先生,头发胡子梳洗打扮的整齐的土耳其胖子,以及精神健硕的作家先生。

我往人流涌动的大门口望去。帘子被很多人掀开,接着又被关上。四周吵吵闹闹,每个人都充满着期待。大幕快要拉开,而演出就要开始了。

好,那么我该做准备了。

我又望了一眼大门口,头也不回的进了化妆间。

烟桥


袅袅炊烟拂过西山尽头,芊芊玉影唱尽繁华秀锦。 晚风微凉,渐紧罗裳,徒叹伊人无相长。曾念想过往苍苍茫茫,却难掩经年岁岁殇殇。在这清冷的季段,会有一个浪子对自己述说着缥缈的无端。

夕暮映射出一片晚霞,挥洒在不知名的山野。薄薄的,轻轻的,朦胧清幽,像一层纱,被升腾着的水雾所掩盖。似梦,若离......一阵柔风迎面拂来,轻易地划破了那些幻若的烟幕,余下的,是心间一段难言的物语。

潺潺的溪水上斜跨着一座青石板桥,孑然孤苦地静默着。几只归鸟无意的拍打着水面,忽的,被鱼跃一声惊得四处逃散。

律动心弦的步履声从桥下传来,渐行渐近,如风轻吟。轻灵的油纸伞缓缓地走上了小桥,静静地停在我的身前。半边的油纸伞遮住了大半的秀颜,只露出一抹雪白,娇盈的身姿被余晖所点染,化作一丝轻灵。似霜冰凝成的素手,轻轻的抚弄着垂下的青丝,不想却撩动着河畔金柳的情弦,甚至于秋叶也为之欢舞。

风里传来一声叹息,又随风而去。我默默地看着她,就这样默默地看着她,忘却了时间,遗失了心绪,迷茫了自我;眼前是佳人,眼底是寒霜。又是一阵晚风拂过,吹皱了衣衫,吹乱了思绪,吹断了情丝。一刹那像蜜一般的甜美,陡然间,又坠入冰原般的寒寞。 她的红唇浮翕几番,终是一字未吐。我抬了抬手几欲挣扎,却也是难以出口挽留。

身未动,影已逝,就这样的擦肩而过。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刻,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那一刻是跨越千年的温情,那一刻......我们......不舍的分离。 丝丝缕缕的幽香滑落...... 一抹如血斜阳铺在溪面,任石咀风刃打磨。我的视野模糊起来,竟然已回忆不起那个影子,只有空气中残留的幽香给予我些许的慰藉。

在无声的叹息中,我沿着她来的方向慢慢的走,慢慢的走......

附: 忧愁忧在心,路重重,暮鼓沉舟。千般绪,万般情,怎奈付水东流。研墨依旧,孑字凭阑出,折去新叶独留。 YW,烟桥不再。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2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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