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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旁的发卡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墓碑旁的发卡",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家周围都是山,也有河。我们小时候的游戏就是上山下河抓小动物。

有一次我和几个小朋友去爬一座我们没爬过的山,刚爬到一半多的时候,看见山侧面一条用砖头铺的很小的小路,于是我们就好奇地走了过去。

这条小路的尽头是个坟墓,因为老爬山,坟墓也见多了。所以,我们看见了这个坟墓,也就仅仅是小小的惊讶下。

大家爬了很长时间也累了,就在坟墓旁的石台上休息了下来。我们坐下的时候,看清楚了墓碑上的照片,知道坟墓的主人是个女的。聊天的时候,有个朋友看见坟墓旁边的柳树上有个女孩子用的发卡,很旧的那种,现在很少见了,就是一个半圆把头发扣上的那种。

那时候,在山上捡到点东西玩也正常,所以他就拿着小卡子玩了。我看了一眼,也没在意。顺便说下,那时候我是孩子头儿,小伙伴都比较听我的意见。我在休息的时候,无意地看了下墓碑上面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好像在对我挤眉弄眼地说着什么,我吓了一跳,再仔细一看,竟然看到墓碑上的照片里那女人的头上戴着个半圆的粉红色的发卡,很是刺眼。我忙站了起来,心里有些惊慌,但下意识里还想看清楚照片里的女人是不是真的在对我说话,但是小心地看了半天,那个照片还是原来的样子,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我心里很是惊慌,就跟小伙伴们说不往上爬了,下山回家。

大家开始行动,还是按上山来的小路往回走。就在大家走到坟墓下坡第一个小路口的地方时,突然刮起了大风。因为是下坡,风很大,我们就被困在那里,走不了了。

本来很好的天气,可为什么会突然起那么大的风呢?而且风刮得很邪乎。小伙伴们开始有哭的了。我心里虽然也很害怕,但是我还是强装镇静安抚他们。突然看到一个小伙伴手里的那个粉红色的旧发卡,我不由想起了刚才在那个女人墓碑上看到的她头上戴的那个发卡,和小伙伴手里的这个一模一样。我猛然想起大人们常说的坟墓旁的东西不能动的事情,忙叫那个小伙伴把发卡给送回到刚才捡它的地方。

不一会儿,风就停了。

我自己心里猜测,刚才墓碑上照片里的女人是在提醒我,要小伙伴归还她的发卡吧。

我们下山回家后,和家里人说了这个事情,长辈们说,还好,你们遇见个脾气好的,要不你们早就滚下山了。并又再三告诫我们,坟墓旁的物品,特别是贴身物品,千万不要随便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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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前的诉说


面对墓碑,她心中翻涌着波澜。

善祥,今天是世纪末的最后一个清明节,我来看你和两个儿子。你牺牲35年啦,俊杰牺牲20年啦,俊华牺牲也快一年啦。

他俩是好孩子,身上流淌着你的血液和军人的血液;他们没辜负咱俩的期望,更没辜负国家的期望。

她的泪水涌满了眼眶。

善祥,春节的时候我和良佩结了婚,他爱人去世三年了。你牺牲后,他们一家一直在帮助我和孩子们,俩家处的跟一家人似的。良佩像咱亲兄弟一样。他常说,嫂子,我哥没了,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谁让俺哥俩是一节车皮拉到部队的战友呢我和良佩的婚事是两边孩子们撮合的善祥,请原谅我,我和良佩的结合你能赞成吗?如果不赞成的话,你就怪我吧,千万别怪良佩,不是他的错。那些年,心闷的时候,我常来这里跟你说说话。现在好了,有良佩,心里就踏实了些。

善祥,我时常回忆往事:还记得上中学吗?你高高的个子,英俊潇洒,是学校的篮球健将。班里好多女生都爱慕你。那时,我故意不理你,其实心里也很喜欢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主动接近我。高中毕业那年,你验上了飞行员,我暗自为你高兴,同时又满怀担忧,怕你一走就难见到你了。没想到,临去部队,你到家里找我向我表白了心迹记得你上航校那年,我考上了咱县的师范学校,那时候,咱俩经常通信,彼此鼓励,共同进步。

你航校毕业分到部队,给我来信说,你一辈子对我好,永不变心我不太相信。

最终,你让我相信了你的真情。咱们结婚后,我才听说,师政委想把当军医的女儿介绍给你,你说你家里已经有个当民办教师的对象啦那时候,咱俩还没确定关系呢。

她的泪水默默地流出了眼帘。

善祥,当我得知你驾驶的战机失事后,我昏了过去俊杰高中毕业,被特招入伍,第二年,牺牲在了老山前线俊华高中毕业,验上了飞行员,接了你的班,航校毕业,被分到一线部队,飞国产最先进战机。他是他们师最年轻、飞行技术最过硬的中队长,大队长,团长一年前,在一次高强度训练中,飞机发生故障,为避开城市,他放弃跳伞,把飞机开进了山林

她用手帕拭去脸上的泪花。

善祥,咱娘去年老了,寿高九十,无疾而终。你牺牲后,我就把她接来了部队。她待我像亲闺女一样,我对她像自己的亲娘。

她眼帘里闪出幸福的泪花。

善祥,我再跟你说说你那最疼爱的宝贝闺女慧儿吧,你牺牲的时候,她才两岁。你对她两个哥哥经常吹胡子瞪眼,对她从来是一脸慈祥。每个周末,你从飞行员宿舍拿回来的高级奶糖和巧克力都由她独享,两个哥哥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你这宝贝女儿也蛮出息的,大学毕业又出国留学,博士毕业后,回国进了一所211大学当教师,现在是副教授啦。她各方面都好,就是一点我不满意,奔四的人啦,对自己的婚事一点不急,还整天跟孩子似的

她眼帘又一次闪出幸福的泪花。

善祥,我一直在想,等我百年后,我到天上去找你,在那里跟你从头开始谈恋爱,这一回,我不那么傻了,我会主动向你表白的你可别笑我说疯话啊,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你放心,我跟良佩商量好啦,百年以后,我跟你葬在一起,他跟他爱人葬在一起,各回各的家那时候,咱们就永远在一起了,你和他是永远的战友,我和他爱人是永远的姐妹

她的泪水,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奔泄而下

火堆旁的温馨


刚洗个手我就突然间感受到冷,想起了老家的火堆,想起了十几年爷爷还在世的时候,总喜欢在火堆旁边坐着。一坐就是大半天,时而老伙伴们来家里和爷爷唠嗑,时而猫咪陪着爷爷沉思或者说只是烤火,时而我聆听爷爷讲那过去的故事,爷爷喜欢拿着一个茶盅装着水然后放在柴火旁边,时而不时的把烧好了的碳火夹到右边靠墙的罐子里面,有时候帮我烤土豆,现在想想那时候就像是小说里面讲诉一般。我还记得老家房子的布置,土灶前有一个陷下去的小坑,那个小坑就是用于烧火堆的,我们坐在火堆旁边,后面就是柴火,印象深刻的是小时候喜欢拿着带火星小木棍摇着玩,像烟火般。然而我却忘记我们后面堆放着柴火,还是易燃的柴火,爷爷就特别严厉的不止一次的呵斥我,小时候的我只是觉得好玩或者是犟脾气,越是不让我玩越是觉得好玩。然而有一次火星子掉到了杉树的叶子上,有燃起来的苗头,爷爷立马扑灭,对我一顿乱吼之后我就再也不敢了,这画面一直在我脑海里。

这个温馨直到2004年我家正式搬离了老家,住在修在路边的房子里,回去的时候也变少了,或者说回去也回不到当初的温暖了,爷爷身体也越来不好了,现在大多数时间都在床上,少部分时间下床的时间都用于上厕所吃饭了。直到2006年还是2007年夏天,爷爷去世了,十年过去了,我依然缅怀您。依然记得你在门槛那教我唱东方红,现在一听到东方红我就想到您,依然记得你喜欢喝酒也喜欢发酒疯,依然记得你好吃懒做,但是当一家人只有我和您在家的时候,我只想着在我家做我自己的饭的时候,你已经烧火做我们爷俩的饭了,吃完饭你也不要我洗碗,我当时真是震惊。

爷爷,我还是怀念当初火堆旁的温暖。

你敢扫墓碑上的二维码


随着腾讯的不断发展开发出了不少的新的软件,其中“微信”随着高调的宣传引来了不少的用户,而

故事发生在我们这大西平。

记得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微信上面的扫一扫增加了不少的功能,而其一家殡仪馆同样看上了这款软件带来的暴利在自己旗下墓地的墓碑上面刻上了一款二维码。

可能没有人知道二维码是干什么的,但是只有殡仪馆的老板刘若天自己才明白这二维码给自己带来的暴利。

在这里死去的老人为了让自己的子孙每个月都来看自己便将所有的钱都存在了殡仪馆,通过自己墓碑上面的二维码每个月领取着高额的金钱。

当时这一举动让当地的很多老人都萌发了死后埋在这里的想法,毕竟人中有一死,但是人死如灯灭,怎么可能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子孙记挂着自己呢。

“喂,干什么啊张伟琪?”此时的我正坐在家中看电视,看到震动的手机便按下了接听键说道。

“张超,快来,哈哈哈,快来我家,咱们发财了。”张伟琪此时拿着电话声音激动的说道。

“好,我这就过去。”听到了张伟琪的话我挂断电话便跑出了门。

由于都住在一个村子里,几分钟的脚程便来到了张伟琪的家中。此时张伟琪家的门大开着,毕竟我也不是第一次来,径直的朝着楼上的房间走去。

“什么事情这么急啊?”来到了屋子里看着坐在床上玩手机的张伟琪我开口问道,从小玩到大的我没有任何的拘束。

“哈哈哈,发财啦。”张伟琪抓着我的肩膀摇晃着说道。

“靠,你先松开,什么发财了?”被张伟琪摇晃的头昏的我骂了一声将他的手给撑开了。

“哈哈,你看这个是什么。”张伟琪意识到自己有些太激动了便干咳了一声,随后掏出手机递给我。

看着张伟琪的手机我并没有看出什么,只不过是微信的一个转账单罢了。不过比较奇怪的是上面转账的金额确实88521.

“八万?”盯着手机上面的数字我看了好久后疑惑的问道。

“何止八万,一大堆的八万等着我们呢。”张伟琪恢复了之前激动的神色,随后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我。

原来他和网上的网友打赌自己胆大赶去墓地牌照。当天晚上张伟琪便拿着手电筒跑到了村外不远处的墓地拍了张照片。

由于天黑的原因张伟琪拿着手电筒照着一块墓碑,拍完照片后便逃也似的回到了家里。将图片发到了群组里等待着网友的赞扬,可是很快群组里却有人回复说墓碑上面竟然有二维码。

当时的张伟琪也没注意,如果不是网友说起的话他至今还没发现,当时他觉得二维码有些奇怪,虽然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张伟琪还是用微信扫了扫,当时顿时提醒领到了一个红包,而红包的金额竟然有八万多。

“卧槽,在哪里,快带我去。”听到了张伟琪把事情讲完后我也变得激动了起来,要知道八万元不少了,够我们两个人不出去工作花一年的了。

“现在还早,等天黑了咱们两个再去,到时候那里的钱都是咱俩的了。”张伟琪听到了我的话后朝着窗户外面看了一眼,看到天还亮着便说道。

于是,我们两个人约定了一个时间后我便先回到了家里,在家里翻找了一把手电筒后便等待着天黑。

晚上的时候张伟琪来了,来不及吃饭的我们两个人便如饿虎出笼一般朝着远处的墓地跑去。由于张伟琪之前来过这里一次对这里非常的熟悉,我们两个人从围栏翻了进去后便朝着最近的一块墓碑走去。

“叮咚!”微信的提示音响起,随后便是张伟琪的笑声,但是很快张伟琪意识到笑声太大便捂住了嘴巴。

看着张伟琪手机上面显示的金额我的心口猛地跳动着,随后我便和张伟琪分开来朝着那些墓碑上面的二维码扫去,当我拿到第一笔红包的时候我乐得合不拢嘴,但是很快便继续扫着一个个的红包。

“哎呦卧槽。”扫完了一块墓碑的我打算朝着下一块墓碑跑去,但是不知什么东西绊了我一下让我摔倒在了地上,手中的手电筒也滑落到了远处。

现在可以说时间就是金钱,从地上爬起来后我便拿着手电筒继续朝着一旁的墓碑走去,当我拿着手电筒朝着墓碑照去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张苍老的脸。

“啊!鬼啊。”看到面前那满是皱纹的脸我惊恐的喊道,最恐怖的事情也莫过于此。

我朝着张伟琪的方向跑去,想要和他一起逃离这里。可是当我跑到了张伟琪身边的时候伸手去拉他却发现拉了个空,疑惑的我转过身子朝着张伟琪看去却惊讶的发现……我的手臂竟然穿透了他的身体。

“啊!”此时的我再也忍不住了,惊呼了一声便朝着后面仰去。

头部重重的磕在了石头上面,感觉到疼痛的我便猛地坐了起来。做起来后的我看到面前的张伟琪便大呼着不要让他过来,自己则不断地朝着后面退去。

突然,朝着后面退去的我突然看到一束光线朝着我射来,只不过光线并没有射在我的身上,而是射在了一旁。

“这……这不是我吗。”看到手电筒照着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和我一模一样的身体,只不过此时地上的身体头部被尖锐的树枝贯穿。

“唉,昨天死了一个,今天怎么又来了一个。”拿着手电筒的老头走到了我的身体旁嘟囔着,随后拿着手电筒观察了下四周的情况便离开了。

看到这里的我顿时觉得自己仿佛是泄了气的气球,无奈的站了起来的我便想找到张伟琪一问究竟,可是我并没有找到张伟琪的人,而是找到了张伟琪的尸体……他如我一样躺在一旁的墓碑旁,身上的蚊虫萦绕着,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已经死了。

小媳妇,我在老店旁的树下等你


又是一秋天,黄叶簌簌而下,万子看了一下日历,心里打了个颤抖,似乎心里有个东西在堵塞着,却说不出道不明,还是收拾了行李,买了回老家的车票。

在路上,窗外的景色很美,可是都随着风呼啸而过,就像时间一样,在眼前不知不觉得就流逝了,想想自己毕业已经5年了,找了份体面的工作,是一年外贸公司的主管,还找了英俊的丈夫,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公主,小日子过的是有滋有味的,是身边姐妹,同事羡慕嫉妒恨的女子。自我感觉也还不错,可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总觉得心里空僚僚的。这种感觉就像一个结,打不开,她也没有向任何人提起,实在是不知从何说起,就只是感觉,没有实物,很虚幻,很飘渺。

从广州到老家,也就十几个小时,很快就到了家里的小村落,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全国各个地区都有明显的进步和发展,唯独这个小村落,往回走,比万子出去读书的时候还要衰落,没有炊烟袅袅的美景,只有只有乌鸦在枯枝头上,时不时发出几声惨叫,打破这种死寂,可是乌鸦的出现。从古自今都是死亡的前兆,这让万子加快了回家的脚步,其实那也不算是她家,她小时候,父母走的早,近房的亲戚都无法将这个黄毛丫头养活,最终还是商量把她送给家底富裕点的家庭养活,于是就当了村上的李家的童养媳。

李家的烟火单薄,都三代单传了,就一个十岁的宝贝儿子李宝,谁都不许碰,就是那种,捧在手心怕摔了,顶在头上怕晒了,唅在嘴里怕化了。李宝对着个童养媳很是喜欢,细软的头发,干净的脸颊,加上亲戚新买给她的小碎花裙子,就像个小公主一样。李宝盯了万子好久,就上前拉了拉五岁万子的手,万子由于害怕着陌生的信环境,还有这个奇怪的哥哥,手一甩,就把李宝甩在了地上,李宝脸颊都擦破了皮,大哭了起来,李妈听到了儿子的哭声,瞪着大眼,凶声恶煞的像个母夜叉,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前重重的给了万子一巴掌。细嫩的皮肤印了四个红红的指印,万子用小手捂着,眼泪在眼角打转,却没有流下来,她经历了太懂了,这点痛又算是什么呢?

李宝看到这一幕,心中那股仗义之气就迸发了,站起来说:“妈,以后不许你打她,不然就跟你急”

李妈听着话,心里虽然是不情愿,但是这宝贝儿子发话,瞪了一眼万子说:“死丫头,放聪明点."转身眼神立马就柔韧如水,透露出的,满满的都是母爱,扶起了李宝说:“我的小祖宗,你可是我们的心肝宝贝啊,你可不能出什么意外。”

看这样子,万子在这个家里也是受气包了,只有李宝对她好,可是越是这样,万子就越讨厌李宝。自己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

村子里有一个老店,那是小孩子最喜爱的天堂,因为那有有各式各样的零嘴和玩具,那个年代拥有零嘴和玩具就是那里的孩子王,总会有意大群小馋猫会跟随其后,李宝家里是村子里最富有的人,当然就是村子了的孩子王啦,可是万子对着一切都不敢兴趣,总是在老店的树下,写写画画的,有时就抱膝在抽泣,有是含泪,呆呆的看着天空。搞不懂这忧郁孩子的天空是什么颜色的。李宝看到万子总是闷闷不乐的,于是就想方设法的逗万子笑,就把所有的玩具和零嘴都摆在万子面前,可是万子对这一切都不为所动,李宝站在万子面前,撑着小腰说:万子,我妈妈说长大后,你就是我的媳妇,有不开心的事,就说,我会保护你的”李宝的一副小英雄的样子,让万子颇为感动。于是万子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她说想去上学。

可是李妈不同意啊,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万子要是有了知识肯定会走的,这回李宝闹别扭了,说他一定要带上万子才肯去上学,这回李家可来了六国大封相了,最终还是李妈妥协收场。

有了这次经历,万子从心眼里感激李宝,从此之后,万子和李宝就在这老树下一起玩耍,也非常好珍惜这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快乐时光总是那么快,万子上了高中,可是李宝玩心大,没有考上,高中学校在县城,坐车都要两小时呢,李宝能和万子见面的机会就上了,可是李宝心疼万子,总是带许多好吃的去看万子,万子怕同学笑话,就不想李宝来学校看她,就说:“等她毕业了,就不上大学了,就回去和他结婚”李宝真的信了,再也没有来过学校了。

时间匆匆,眨眼高中就上完了,当万子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高兴的跳了起来,但是笑着笑着就哭了。学费怎么办,李宝怎么办,她不是真的喜欢李宝,除了对李宝的感激,再也没有多的感情了,她在老树喜爱失声的痛苦了起来,这一幕李宝看到了,看看了万子手上的通知书,李宝似乎意思到了什么,就跑回了家。

几天过后,李宝把一个鼓鼓的信封交到了万子手里,万子泪眼汪汪的看着李宝,心里暗的发誓一定要好好报答李宝。那就是一定要当李宝的媳妇。因为那钱是李宝和家人闹翻了,把家里的东西变卖来的,在老树下,万子轻轻的靠在李宝的肩膀,时间都停留在这一刻。李宝说:媳妇,去吧,我永远在老树下等你。

就这样,万子去了,大学。大学里的生活太绚烂了,还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李宝多次打了万子的电话都没有回音,他意识到了问题,可是心里依旧不信。李妈也劝李宝放下那个没良心的丫头,毕竟李宝年龄也不小了啊,李宝那听啊,总是在老树下等待着,春去秋来,李宝还是等不到万子的电话,精神越来越差了,整个人都是恍惚的。

有一天李宝电话响了,是万子的,李宝高兴到连说话都哽咽了,可是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万子要和其他的男人结婚了,就在当天晚上。

那晚李宝异常的把自己收拾的很整齐,就像一个新郎,第二天,李宝死了,可是眼睛还是死死的盯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谁,过不久,李宝的父母因痛失爱子,因为抑郁双双离世。李宝死后,老树下,有人常发现有个黑影在老树下坐,说是闹鬼了,村里的人都怕到搬走了,村子就只剩了了的几家人。

回到了荒芜的村子,万子还不知道这一切,当走到那颗老树下是,所有的回忆都萦绕脑海,有位老人看到了万子,把所有村子发生的这一切都告诉了万子,万子瞬间就僵住,是自己的自私害了这一家人。她用手撑了一下老树,发现指尖的触感是,树皮有很深的沟壑,似乎是字,万子此刻傻眼了,虽然经过了多年,可是依旧可以看出些字来,写着:媳妇,我在老树下等你。

万子回去后离婚了,她又回到了村子,守护着这棵老树,直到终老。

野炊时,我抱着她倒向了一旁的草丛


杜加琪不知道,在大学时光的暗夜里,我曾无数次小声地对自己的心说,我思念你!我从未那么温柔过,从未!。拿着杜加琪的信,我第一次感到嘲弄别人的过错。我承认,这么长的日子以来,我一直没有忘记过她。但我知道,自毕业的大幕掀起以后,我已经将自己和杜加琪唯一的那一点点爱的可能性给抛得无影无踪了,留下的只是最后一丝丝的哀愁。我想,那是我和杜加琪爱情线索里的最后记忆。

大三刚开学时,我在学校的图书馆门前第一次见到她,大热天的她头上还系着一条蓝色的头巾,头巾的后面拖着一条细长的尾巴,两手插在裤袋里,从我身边极酷地走过。她没有回头看我一眼,这让我非常郁闷。作为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我虽不是帅得惊人,但仅凭1米89的身高,就曾吸引过不少回头率。

正当我准备打听杜加琪是何方神圣时,班长老肥在班委会上张罗了一次与外语系的联谊活动,没想到在和外语系的几个班委碰头商议活动具体流程时,我意外地见到了杜加琪。

在那次野炊上,本来,我也想学她一样,酷毙到死也要装作一副和她不熟的样子,可那天她一边戴着耳机听着自认为很炫的音乐,一边逞强地把外语系那个负责烤肉的男生赶到一边,想显摆一下自己的BBQ技艺,结果自然是很丢人了。

烤肉架居然没有任何征兆地倒地了。当时,离她的烤肉架只有半米距离的我,几乎想都没想,便像拽根藤条似的抱着她的细腰倒向了一旁的草丛中。不过,倒地的烤肉架里蹦出的小小的碎火,还是在她的脚背上滚了一下,她尖叫的声音像是一只被夹住尾巴的母狐狸。

这时,吃得热火朝天的家伙们哗啦啦地都跑了过来,老肥满嘴的油腻,手里还拿着成串的烤肉和吃剩的竹签,对我喊,陈允浩,你把杜加琪背到车上,我去拿医药箱来。

老肥的命令让我很不爽,这英雄救美的事难道还需要他指挥?我迅速地把杜加琪背了起来快跑到车里,然后心疼地对她说还好吗?你稍微忍一下。这么温柔的新我,把旧我吓了一跳。

杜加琪却依旧酷酷的,没理我,我失败地转身走开!

和外语系的联谊结束后,一直没有再见过杜加琪。我又恢复了在暮色来临时,一个人在图书馆后边的那个废弃的旧操场上打球的习惯。

我一个人在破旧的篮球架下打球时,我承认我还是很记挂这个有些酷烈的女孩。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情感麻木或晚熟的男生。我嘲笑过好多女生对我的好感,那里面有比杜加琪丑到家的,也有比杜加琪漂亮许多的女生,但我都嘲笑她们,模拟她们的腔调和信上的词语,在309宿舍每晚的卧谈会上尽情发挥,引得同宿舍的哥们哈哈直笑。然而,偶然邂逅的杜加琪却令我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有一天黄昏,我投篮时,用力过猛,球一下被反弹到身后好远,我回头去捡时居然看见了许久没见的杜加琪。

她和我第一次在图书馆门口见到时一样,戴着耳塞摇头晃脑的。她远远地把球朝我的方向踢了回来。显然,她的脚已经完全好转,力道还挺大,球嗖的一声就飞了过来。杜加琪手里拿著书,估计是刚从图书馆跑出来经过这里。

我说:嘿,你以为这是足球啊,那么用力,你这是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啊。言语间,我的声音居然透着连我自己都奇怪的怜惜。

杜加琪边走边跟着音乐摇头晃脑,听到我说话,她在那边突然摘下耳机一脸无辜地问道你说什么呢?我突然觉得这妞儿真会破坏气氛,这种怜香惜玉的语气,我难得展露一下。算了,我懒得再搭理杜加琪。离了那音乐会死人啊,我真想这么大声地对她吼一嗓子。但我没有,我继续投篮,心中想象着篮筐是她的脸,我狠狠地把球砸上去,一砸一个准。

那种爱恨交织的感觉,我是平生第一次体会。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老肥和杜加琪扯在了一起,一开始我装作不动声色,后来的卧谈会上,同宿舍的哥们都煞有介事地议论,老肥是怎么把杜加琪搞到手的?

我这才确信,老肥和杜加琪恋爱的事并不是什么空穴来风,我心里被刺得生痛。我还是常常一个人在黄昏时,在废旧的操场上,闷闷地打着球,也没有了之前的性趣和欲望。有时,一个人跑去校外的小酒馆喝上两杯。这样的苦闷是否和杜加琪有关,我说不清楚。青春原本就是场奇怪的宴席,身处在其中时,觉得它冗长难耐,但快要散场时,又觉得恋恋难舍。

毕业前的散伙饭,我没有去吃,我知道老肥一定会带着杜加琪在散伙饭上招摇,我不想目睹那样的画面,于是带着对杜加琪的爱恨交织,离开了校园。

我回到了故乡广州工作。就在我有些淡忘杜加琪时,2008年秋天的一个黄昏,我收到了杜加琪辗转寄自北京的一封快递。

打开信封,厚厚的一摞照片从里面滑了出来,我细细一看,便惊住了。那些照片居然都是我在很多个黄昏里,一个人在球场打球时的背影。

那些黄昏的云朵,渐渐暗淡的暮色,我孤独的背影,被杜加琪抓拍得像是一本褪色的老影集,不同的黄昏,不同的云影,那些废旧操场的暮色下,原来,杜加琪一直都陪着我。

杜加琪写了简短的字条给我,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字迹。和她的酷烈不同,她的字很是娟秀柔情,虽然是寥寥数语,但我还是看得难过不已:允浩,你在我心里,背影一直是居多的。每次你在废旧的操场上孤独地打球时,我在你不会注意的角落里做着你的观众。这些照片只是其中一些,连我自己都记不清给你拍了多少背影。背影,代表的就是你和我故事的结局。

我拿着信笺的手有些发抖:允浩,我开始注意你时,就听人说过你的劣迹。为了避免成为被嘲弄的女生,在你面前听着音乐耍酷大概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杜加琪的信令我有些感伤,她告诉我说,大三那年的BBQ上,脚烫伤了以后,老肥去拿医药箱上来时,把外语系的那几个女生轰下车去,单腿跪地请求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她说,她想了很久,与其做一个被人嘲弄的女孩,不如做一个被人当作宝的女孩。

拿着杜加琪的信,我第一次感到嘲弄别人的过错。我承认,这么长的日子以来,我一直没有忘记过她。但我知道,自毕业的大幕掀起以后,我已经将自己和杜加琪唯一的那一点点爱的可能性给抛得无影无踪了,留下的只是最后一丝丝的哀愁。我想,那是我和杜加琪爱情线索里的最后记忆。

当天夜里,我在房间里看梁家辉和珍玛琪的《情人》。

那个年轻的女子想着自己的情人就要离开了,一个人在空荡荡的甲板上哭泣。星夜的船舷上,伴着不知从何处飘来的肖邦的《夜曲》,令那些潮涌像一首孤独的歌

我想,爱大概总是这样,千回百转,总让人一下猜不透谜底,等到可以看见谜底了,就只剩下惆怅的叹息。

我只能怀着无限的哀愁在心内小声地说道:再见了,我爱的杜加琪,再见!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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