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的伫立窗前,心中思潮澎湃。百无聊赖之际,想着,是该写点东西来记录我们这七年的爱情了。
初见的那一年,风轻云淡,当陌生的你和羞涩的我在朋友的撮合下互留了联系方式后,一场美好的爱情开始了。(当然前提是我并不讨厌你第一感觉。)
之后,便是你来我往的交流。我们上班的地方距离不远,20分钟步行可到。为了节省上班时间,你买了脚踏车,每天先送我到公司,再去上班;下班点,你总会提前几分钟赶来接我,不会让我多等一分钟。周末,我们也会去溜溜弯,看看这个城市的美丽风景。那一年,我们很快乐,像所有热恋的男孩女孩一样,我们创造着爱情的浪漫故事。
第三年,我们结婚了,当大红的结婚证映照在我们面前时,我们无比激动。婚后的日子依旧甜蜜,下了班就腻在一起,偶尔你也会教我学学炒菜,做饭什么的,说是怕哪天回家晚了我饿肚子。
时间飞轮很快转到第四年,这一年,我们有了爱情的结晶。我辞了工作,在家做了全职太太,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和锅碗瓢盆。因为突然少了一个人的收入,又加上马上要多出一笔开支,你恍然间压力倍增,于是跟家人商量着自己干点什么。你的想法很快得到了家人的支持。于是,开始四处奔走,寻求那个实现梦想的城市。几个月后,你和你妹合伙的小饭馆开业了。
因为装修花了很多钱,故可供的流动资金很少,你决定少请一些人,于是你包揽了很多事务,小到买菜,大到掌勺,你都一个人顶下了。那些日子,你真的很辛苦,早上5:00晚上9:00,你几乎都在工作。终于,有了回报,八个月后,我们还清了所有借款,并有了一点小小的积蓄。家人看你太辛苦,就张罗着请了个厨师。有了厨师,你的事情少了很多,终于有些时间空出来,在你忙完一天的工作后,我们带着孩子去街心公园,去游乐场,偶尔还带他去做运动,这样的日子,很开心,很幸福。
原来以为这样简单的幸福可以一直持续很久很久,不曾想到,生活的考验正向我们飞奔过来,以掩耳不及盗铃之速度。因为闲暇时间多了,你的朋友也多了,慢慢的你也不再操心饭馆的事了,我以为你累了,所以不过问太多,再后来,隔三差五,有人来找你,约你出门,以为是应酬,也不好计较太多,就这样持续着一种别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无意间推开门,看见你在吞云吐雾,才发现,你竟不知不觉沦为生活的俘虏。若干次劝说无果后,我和你家人忍痛向地方申请,将你强制隔离。于是,开始了我们的分居生活。至此,我们的爱情已经历时七年。
直到现在,我还在等待,等待若干个日子后全新的你,等待七年的爱情故事延续。
如果抚平不了心中的伤口,那就让它结疤。
题记
在懵懂的年纪我把青涩留给了你,却只是回忆;在寻找路标的迷途中我把眷念缱绻于你,却只是落花流水之情;在车水马龙的喧嚣城市间我把情怀投递于你,却如一缕青烟般转逝于瞬间,消失于无形。
在每个昨天,我都在缅怀过去。怀旧,并不是因为那个年代太美好,而是那时我们都太年轻。昔日的菁菁校园留下太多青春的印记。异乡的追梦岁月赋予了生活的真实定义,曾经想与子偕老的冲动被岁月讽刺得体无完肤。我似乎在梦境里沦陷,分不清真与假的界限。这是梦吗?我宁愿它是!
因为梦会留给我无尽的期待,在期待中苟活,且行且珍惜。如果阳光不会刺眼,我想自己也勿须醒来,穿过厚重的迷雾,内心蒙上了冷霜而极度寒冷。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没有抵御寒冷的角落,你是否愿意与我相拥。一切的假设都在为自己造梦,我是多么的怯懦与痴愚。
如此繁华的夜却更能彰显孤独者的失落,我听不到杂乱的音律,更看不到窗外的霓虹,因为承载了太多的过往,没有多余的空间去储存未知的一切。含眸未醒的状态就这样蔓延开来,侧身望去,除了空旷还会有什么。跺着脚乞求,穿越能否成为一个行为动词,把我带到初遇的地方,让我们成为路人,不会寒暄,更不会彼此心心相惜。
最艰难的岁月如同汶川地震般撼动心间,为了生存而去求活,频繁的更换工作让我身心俱疲,懊恼自己的不坚定。月儿圆,人却不能团圆,一个没有守信的约定让我们渐行渐远,从此我淡出了你的舞台,人生主角留给未来的某人。生命的延续是如此脆弱,狠狠地被我抛弃在了沧桑里。
有谁人会知他存在过,却悄无声息地湮没在了冰冷的涟漪里。放弃在口中辗转了千百次,却在心里搅腾到没了踪迹。那座城,那片海都成了无法磨灭的印象。拖着疲惫的身心重新上路,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我还是那个我,可周遭早已风化了它的容貌。拭去眼角的水滴,浑浑噩噩地潜进了幻象,人海里我孤伫在路口,等待奇迹。
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街角,相视而笑于风中,就这样冻结时间,定格画面,红色蜻蜓在飞翔,伸手却无法让它停留。因为我这里没有天空,有的只是束缚与眷念,而这些都不足以去争取它的青睐。如果方向错了,停下来就是前进,可我早已迷路,没有回旋的余地。一山一河度余生,只身忆梦落花守。候鸟迁徙往返路,不见流水情易渝。
岁月静好,只为心静,静中溢情,情终难了。难忘初衷,初遇岁月,渺渺人生,天地合心。我走了,你来了,我听雨,你持伞,无法拼接出重合的轨迹,就这样默默地舔舐心中的暗伤,终究抹不去那惹眼的痕迹,就让它心有余悸般地封印于此,永不重现。心之殇,难相忘,抚袖华裳,纵横飞扬!
后来呢?
后来我离开上海了,距离上一次和他们见面,已经时隔七年了。
不想么?
早就不思念了,他们全当我七年前就死了。
我叫卢贝晨,今年25岁,离开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家,已经有七年了。可是,今天这个日子,却让我不得不思念母亲,毕竟,曾与她说好了的,我结婚那天,送我走上红毯的,他也曾说过,会亲手把我交给那个深爱我的男子。可如今,明天我就要结婚了,他们,许是不会实现诺言了。
原本,我便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与母亲本是聚少离多,三岁后,她就在未曾给我过过生日了。有人说过,离婚后,谁要孩子谁就是要了一个人生的大包袱,可是那个坚强的女人啊,足足背着我这个大包袱,一个人走了16年。直到现在想来,依旧是对她深存感激的。
我一个人独占了她几乎全部的爱,占了十六年。直到那一年,她把自己股份的百分之五十拱手送给那个男人,她说,她爱他,后来的一天,她结婚了,至此,在未回过家。
有一天,我回上海找她,她说,她怀孕了。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我呆呆的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像是做了一个浅浅的梦,醒来时,已然泪满衣衫。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她一直对我说,此生只有我一个孩子,就是因为她以为我长大了,所以骗了我十六年的谎言不再了。
我尽量平静的面对她,也是从那一刻起,她变了,我知道,我将她的爱,透支光了。我和她的新婚丈夫相处的还算融洽,他说,将来,公司还会给我的,并且说了,他很爱我,因为他爱我的妈妈。我信了,那一刻,是我此生唯一一次如此对别人的话深信不疑。我决定,要如同对待我的亲生父亲一样去爱去依赖这个男人。
假期过后,我离开了上海,母亲产期将至。自从我开后,无论是我的生日还是其他,都成为了众人所遗忘的对象。我打电话给他,要生活费。那个曾经我信赖他如父亲的男人说,以后别总要那么多钱,你一个学生能花什么钱,学的也不好,有什么资格啊。
那是我第一次开始恨那个男人,因为我发现,他对我的好,完完全全是因为怕我在上海的那段时间对那个还未出世的孩子下手。那是我的亲生母亲啊,那个未出生的孩子,是我的亲生弟弟,或是妹妹。我不敢说自己有多善良,可也不曾会狠毒至此啊。那也是我第一回恨这个孩子,连同我的母亲。
一次聊天,那时我失恋了,十七岁,母亲安慰我,那也是我在时隔半年后,在一次的爱上她,许是想找一个依靠吧。她和我说了很多,其中一句提到,我曾经一点也不善良。我安静的听着,只是在想,既然你承认了我的现在,又为何如此彻底的否认我的过去,难道我身在上海的那段时间,你也如此提防过我么。
后来的一些日子,我病了,胃溃疡。再整夜忍受疼痛后,和母亲聊起天,隔着一个屏幕。他回来了,看见我在吃雪糕,冷言冷语的说:不是胃疼么,还吃什么雪糕,别治得了。我顿时切断视频,泪如雨下。
十八岁那年,高考。母亲说要照顾孩子,没办法陪我了,一切都靠我自己吧。总有一翻自生自灭得意味。我并未曾告诉她的是,那年我若考复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我从心里决定,要和他们断绝关系。我报考了浙大。
大学期间,我参加了战地记者,其实我是在拿这条命去拼,而他们,全然不知,电话联系时,我说我在上课,一切很好。不知道是命运的怜惜,在这期间,我竟然毫发无损。春节了,她打来电话,问今年回家么,我坐在出租屋里,吃着泡面,告诉她我过的很好,不会去了。
因为那个男人的原因,我不再想相信谁,大学快结束的时候,虽然长得很好,也很多人追求,但依旧单身。那是我最后一次参加战地记者。这一次,同行的还有另外一个同系的小伙子,长得很好,一切条件都不错,像他这样的人,在我看来,应该去过着富二代的自由洒脱生活,为何要冒险来这。
现在想来,若没有他,我的命也就在次采访中画上句号了。危险来临时,他把我护在身下,自己却险些丧命。看着他的父母如此关心的围在他身旁,我一脸无措茫然,母亲,你知道前一天,我的命险些丧生了么。
他的母亲很慈祥,在他病情稳定后,拉着我的手说:姑娘,你是个好孩子,我的儿子真的很爱你,这一次他当战地记者,也全是为了保护你。给他一次机会吧,站在母亲的角度,我希望他幸福。
他病好以后门,我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确实对我很好,那年我23岁,已经和他们五年没见面了。
今天,我想了想,还是给他们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里,我说明天我要结婚了,就是跟你们说一声。然后就挂了电话。未婚夫看见我坐在椅子上发呆,眼圈红红的,他紧紧拥住我,我明白,他知道我想家了。
(也许你们认为这个故事不应该结束,但今天就先到这里了,看看吧,可以留个评论,你们想要一个怎样的收尾,也许我还会写第二篇文章做一下交代。想要更加了解我,可以关注新浪微博:简七索i)
[一]
科学家说,不管何等深刻的伤痛。
只需七年即可痊愈。
所以,七年今后,此刻的千疮百孔都不那么重要了。
[二]
好吧。七年。我全部的芳华。
比及那一天。我不会在乎你过得好欠好。
比及那一天。我提到你的名字一笑而过。
比及那一天。我已兜兜转转很多个风光。
比及那一天。我已流离过很多人的心里。
比及那一天。我去遏制我对少年你的偏执。
[三]
好吧。七年。我全部的勇气。
我可以在有生之年愿意把心空出来给别人。
我可以不堕泪唱出你唱过的情歌。
我可以不再把你看得那么重要。
不要紧。我可以。总有一天我可以。
[四]
我觉得我畏惧拜此外时刻;本来,我同样畏惧重逢。
我怕我会看着你笑,然后笑着笑着忍不住泪如泉涌。
或者那一天我能伪装好所有的情绪,微笑着对你说良久不见,与你聊聊现状。
我想我没有那样的气力,至少此刻还没有。
我能做的,只有不打搅,只有在大街上装作不在意擦肩而过,然后躲在街角捂住嘴巴哭。
林林看着他走远了之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路边哭成傻逼。
这是他们恋爱的第七年。
不是结婚是七年之痒,是恋爱的七年之痒。
而她的恋爱,死在第七年。
分手的理由很简单,他忍受不了她的撒娇。转身的时候,从没有那么决绝。
但是她不知道的是,他在转身的那一刻,泪水像洪流。
当他感觉自己的身体经常疼痛,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癌症。
经过长时间的思想的挣扎,他决定,不告诉她。
同时,他也做了另一个决定,离开她。
哪怕让她现在很痛苦。
长痛不如短痛,短暂的痛苦总比永远的痛苦更好。
而且,她会忘了的,已经伤她那么深,
那些话,一定让他很痛苦吧!
他想着,越痛,就忘得越快了吧,应该。
他没有联系过她,但是他的日记里,记满了属于她的一切,她向朋友打听她。
他走的时候,日记本上染满了血。
是他的血。
那年圣诞节,秋雨和妈妈一起逛江汉路,竟碰到了冬俊,旁边的女孩挽着他,一脸甜蜜。秋雨装作没看见他,和他擦肩而过。商场在促销打折,妈妈给秋雨买了好几件衣服,北欧风格的毛衣很适合秋雨。这是最快乐的平安夜,也是最哀伤的平安夜。妈妈当然不认识冬俊,但她能察觉女儿的异样。秋雨整晚都闷闷不乐,虽然秋雨不是富贵人家,但也仍是母亲心中的宝。女儿长时间都闷闷不乐,当妈妈的也开心不起来,买了衣服后,母女俩就回家了。
秋雨喜欢听钢琴曲,她记得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她常常一个人听着钢琴曲发呆,即使他就坐在她旁边,她仍旧思念他。雨天是秋雨最惆怅的时候,似乎没有事情能让她开心。
有一天家里停电了,没办法写作业,秋雨拿着作业到附近的公园写作业,她坐在河边,第一次感受到原来阳光是那么灿烂啊。因为家离学校远,只好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小房子,几乎没有光线透进来,白天都需要开灯。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下,秋雨在那里住了三年,竟也全免考入了市重点高中的快班。
三年,又是三年,似乎所有和她有关的事都会在三年后结束,人也一样,只会有三年的缘分。过了三年,矛盾就会显现。似乎很难熬过三年。三年的缘分很长也很短。她想起她的前男友彪,最初他们也是很火热,到第三年就冷淡了。时间是个魔咒,秋雨逃不出这个怪圈。然而,人生又有多少个三年等着我们去浪费。
母亲说,秋雨已经老了,开始写回忆录了。自从那次生病后,生命对秋雨来说只是似有似无的延续罢了。生命的热情已经消减殆尽了。曾经的爱恋、热情,都已是过眼云烟了。秋雨没有想到,自己一路走来经历的事,那些她曾经以为是养分的事,竟一点点吞噬完她生命的火焰。有时,她觉得她还不如一些老人来得乐观,那些老当益壮的老人。只是努力、奋斗,对秋雨来说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她知道,她所有的斗志、爱恋,都在初中时期就已经燃尽了。剩下的灰烬残存在这个世界。
一片落叶,它怎会知道她的心事。然而,落叶真的知道。它的枯萎,凋谢,在风中飘零,旋转,像极了秋雨。
还有个镜头也是昨晚刚想到的。在六年级时期,有个男孩给我印象深刻,不过忘记他是谁啦。他是第一个教我日语の,问他读什么,他却不知,现在我知道了,读no,还有他很臭屁,那时我近视眼很严重,佩戴的度数不够,那时又临近升考,要做很多练习。特别是数学的幻灯片,我记得最清楚啦!因为他的数学科代表,能第一时间抄到数学作业,那时我又是他的同桌,而且那个男生总得来说是对我好的,不过不算最好,不过在小学阶段是最好的,唯一一个待我好的人。(可惜,俺忘记你啦,阿弥陀佛,你不要生气哦,俺可吓不得滴,罪过罪过。)
他也是近视眼,论度数我比较高,论学习他的数学比较好,而且还是班长或副班长。传说可谓是物以类聚吧,我的成绩也不算差,那时俺对学习特感兴趣,特爱背书。所以呢也特喜欢和他在一起学习,不过,他很奇怪,有时也像其他男生一样,偶尔欺负我!这让我很不爽!俺超不爽的。
转到正题。那时候,数学老师每天都拿着很多幻灯片来给我们抄,我因为近视眼看不清,每次都抄的很慢,那个男孩他抄我的,我说我看不清,他就损我,亏你还戴了眼镜。
老师为了赶时间,每次幻灯片都拿给那个男孩,一拿到幻灯片那个男孩就急忙抄啊抄啊,看得我痒痒的,求助的说,给我看看。那个男孩臭屁劲就来啦,我不给你。那时我可急啦,就赶忙想办法,好巧不巧,他喜欢被我哄。那我就来劲啦,每天都哄他,也当乖乖牌女孩很听话。这奇啦,他很是欢喜,就肯给我抄,别人要他的还要不到,除了他认的妹妹,谁也没给。那我就想,我岂能输给他妹妹呢?俺也要抄,每天都当乖乖牌,那段日子真辛苦,那时我就想,快毕业吧,数学作业快快结束吧!每天都盼啊盼啊。(老天啊,很早时期我就想快快长大啦!)不过,现在回想一下,真有趣,这就是青春啊,像我以前看翡翠台的少女动漫一样,好像女主角。
有时也不知他发什么神经,不给我抄,我又急啦,又当他的乖乖牌女孩,去哄他开心,好让他当佛一样有慈心,可怜可怜我这个近视眼妹。快给我!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儿。心却想这家伙真难搞!气死我了!不过脸上还是带着笑脸,心想这小屁孩真好骗!有很多次都没要到,不过有大部分都被我要到了。
后来老师也跟着一样,不知发什么神经,突然断了,不给那个男孩了。每天一拿到就在幻灯机上播放。后来那个男孩不知哪来的眼镜片(这里说明一下,只有一个眼镜片。)他拿到眼镜片展开给我看,高兴地对我说,看,我也有眼镜了,而且还有400多度呢!看到他有眼镜啦,就开心的不得了,俺又可抄啦!他就边看边抄,俺又心痒痒的,又去讨好臭屁的他,带着有点撒娇的味道,喂,来,给我看一下。他不肯喔,还说走开。听到这话,俺火了,生气了,不过脸上就只有落寞。枉费我费那么打劲讨好你!不过,那段时间有大多抄到,有小部分没有抄到。不过还是很感谢那个男孩给我带来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从那时开始,慢慢的对男生减少偏见了。M个月后,我荣升上初中了,那个男孩也是。在我的班级我认识了很多好好的朋友,知道现在都还很要好,就算两年没见,也很要好。这是我想要的。不过那个男孩我快乐的把他忘了,俗称变心啦!(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你不要生气。嘿嘿。)
呜哇感言:
你们说,那个男孩是不是很臭屁!偏要本小姐放下身段去哄他。切。
写与时间:2012-3-3,09:46
原是甜蜜相爱的两个人,一年的分离,就成了陌生人。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何必要在一起?
六年的爱情长跑的距离,输给了两座城市之间的距离。六年的爱情长跑的感情竟然输给了365天的陌生。
曾经隔着屏幕互诉衷情的我们,如今就连面对面都无话可说;曾经坐好几个小时的车只为见我一面的你,如今连电话都越来越少了;曾经每个生日都想方设法给我浪漫感觉的你,如今连我的生日都忘记了;曾经你会以最快的速度回我电话和信息,如今我的每一通电话和信息仿佛都石沉大海了
我们曾是最亲密最了解彼此的人,但是不得不承认,一年的时间里我们渐渐陌生了。原来情感美文里说异地恋不会长久不是假的,原来励志文章里说女人要懂得爱自己是必须的,原来太依赖对方,等着对方给自己安全感,只会让自己陷入更痛苦的境地。
或许我们之间的问题并不是时间和距离,而是我们可能从未真正了解彼此,对彼此没有足够的信任,也没有付出足够的努力维系我们的感情。我们就像是两个陷入沼泽的人,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慢慢地往下沉,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我们淹没在这个沼泽中。
当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时,何必要在一起呢?我们就这样散了,相忘于江湖吧,还能给彼此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不要让最后的情分都在沉默的尴尬之中消失殆尽
换景不换情
三年后,莫谂谂拎着行李箱从首都机场出来,坐上出租车:姑娘,去哪。
后海。
从哪来的。
莫谂谂看着周边熟悉的景色,往昔的记忆一股脑全都涌上了心头,耳边缓缓传来司机大叔的问话,熟悉的口音,熟悉的城市,原来,走再久也不过是刻意去逃避一些东西,存在心里的,已成为永恒,再多个三年也不能抹去。
温哥华。
司机大叔微微顿了一下:来北京干什么,是北京人么。
嗯,北京人。莫谂谂随口答道,思绪还停留在来北京干吗的一句疑问。
其实,她回北京是为了找人。用她朋友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字---作。
她想,三年了,跟那件事情比起来,或许躲了那么久,无非就是为了躲那个人。后海,鼓楼,无论时隔多久,那个男子定然就在那。这种从心底里的自信,使她越发想快点到达目的地。
下了车,北京夏季固有的闷热感迎面扑来,莫谂谂快步的向一家玩偶店走去。偌大的窗子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东西,款式还是三年前的。窗子上贴着不营业三个字。但她更注意的,还是在屋子里摆放玩具的男子。干净的侧脸,白色的半截袖显得他格外干净俊朗。
好像感觉到有一道炙热的目光,男子回过头,四目相对,这一瞬,差不点让莫谂谂流出眼泪。男子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目光中有一种名为刻骨铭心与思念的神色。
莫谂谂轻轻地推开了玻璃门:钟凉影,我回来了。声音中带着久违的思念所造成的哽咽与颤音。
其实这一幕与莫谂谂三年前想象的有着天壤之别,她当年离开时想:三年后我再回来,一定可以坦然面对你,就像见一位老同学,不带任何情愫。可如今再次见面,她才知道给她再多的三年,也终究带走不了钟凉影在她心中的那三年,这种刻骨的爱。
钟凉影缓缓抬起手,试探的覆上日思夜年的脸上。三年的时光,他更为成熟,三年的时光,她更为亭亭玉立。
还走么。
想让我走么。
不想。
然后,两人紧紧拥抱在了一起,好像用尽了毕生的力气。
如雨回忆
三年前,钟凉影和莫谂谂是大家都深深为之羡慕的情侣,大一两个人便确认了关系。两个人可谓是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莫谂谂的家里有一个大公司,钟凉影的父亲也是个颇有名气的商人。
莫谂谂最喜欢的就是鼓楼各种各样的小店,尤其是玩偶店。于是钟凉影便用自己的钱为她租下了一家,刚一开始凭借着他那张帅气得脸,着实吸引了一大批女顾客。莫谂谂为此不少吃醋,最后索性她不在,这家小店就不能营业。
可是幸福的日子仅仅保持到第三年,对于年轻人来说,在一起近三年,实在不易,但对于真正相爱的人来说,三年,太短。
大三那年,学校选了一个去温哥华的留学生,唯一的名额降临在了莫谂谂的身上。她找到了钟凉影,对他信誓旦旦的说:亲爱的,你放心,我肯定会时时刻刻留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的守着,什么留学生,都去死吧。钟凉影宠溺的吻了吻她的额头:如果想去就别放弃,不就是那几年么,我能等。
莫谂谂不满的在钟凉影身上拧了一下:我就赖着你了,死也不去。
她背着父母,把这件事情给推了,事情平静了一个星期,可是突然有一天,学校发来消息,那个名额竟然被钟凉影顶上了,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坏消息,打击的莫谂谂半晌没反应过来。
当她气冲冲的找到钟凉影将消息单甩在桌子上问他原因时,他竟然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温和的目光,有那么一瞬,莫谂谂以为是自己误会什么了。
可接下来他的话打击的她连气都喘不上来:谂谂,这个名额与机会是你自己不珍惜的,既然降临在了我的身上,我定然会为自己拼一个好的前程,不会放弃的,三年,你等不了么。
平静的语气把莫谂谂刺激的浑身发抖:钟凉影,你行,我算是认错人了,我走,我再也不会傻傻的说什么留在你身边的话了。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非便是被自己最爱的人背叛,这一点,她莫谂谂算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
两个星期后,莫谂谂带着一颗被伤得支离破碎的心只身来到了温哥华,那里没有北京夏日的闷热,清爽的天气使她能稍微从这段感情中松下一口气。
可从未远离过家的莫谂谂在体会这种安逸不到一个星期,心就又开始对钟凉影发起了剧烈的思念。她想,就三年,三年后她断然会习惯的放开她,可她不曾想过的是,有他在身边的三年已成为她此生中最大的习惯,不是时间的流逝便可以放开的。可是自尊心的驱使下,莫谂谂压住了想要立刻回北京的想法,愣是在这个不温不凉的城市挺了三年。
爱时只愿岁月静好
小店因为女主人回来了,在三年后重新开始营业。
晚上,莫谂谂拥着钟凉影的胳膊轻轻的晃动着:亲爱的,你看我这三年没回北京,也没个地方住,要不你收留我呗。略带撒娇的语气使钟凉影的心软成了一片:姑娘,三年未见,人都是会变的,孤男寡女,你就对我这么放心,就不怕我变坏了,把你怎么样么?
我相信你,不会。莫谂谂笃定的说,钟凉影抬起手在她头上胡乱的揉了揉,一把拦住了莫谂谂:嘿嘿,今晚就跟爷走吧。
因为时间还不是特别晚,钟凉影决定请莫谂谂看一部电影。最后根据最近的时间,两个人走进了四号放映室。
影片名字叫作《分手合约》,快到尾声的时候,小姑娘眼睛哭得红红的,还时不时的边打着哭嗝做着评价:这姑娘怎么就那么傻啊,浪费了五年可以相爱的大好日子,最后还是癌症复发,结婚了有什么用,人都没了。这是什么烂编剧,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悲催的爱情啊。
钟凉影拥着她的肩膀,用指腹轻轻地抹去小姑娘眼角的泪水:那姑娘不是傻,是太爱那个男生了,怕他知道自己离去而伤心,宁愿选择违心的伤害。
莫谂谂眨了眨还沾有泪水的睫毛,盯着钟凉影看了一会儿,最终矫情的蹦出三个字:就是傻。
走出电影院,莫谂谂揉揉肚子,然后可怜巴巴的望着钟凉影:我饿了。
拐角处正好有一家超市,莫谂谂像见到救星一样向里面奔去,然后指着各式各样的菜,用一种女王的口吻说:钟凉影,我要你做这些给我吃。
于是在她的威逼下,此时此刻,钟凉影正在厨房里辛勤的做饭。看着一个高大的男人熟练的切着菜,腰间还围着一个卡通围裙,莫谂谂心中升起了三年来从未有过的温暖。
她轻轻的拥住钟凉影的腰,将小脸放在他的背上,语言中透漏着小心翼翼:我们一辈子就这样,不分开好不好,你不能再背叛我了,也不能骗我。
钟凉影切菜的指尖一顿,轻声说:好。
我们结婚吧
我的女王,晚餐做好了,请品尝。说着,他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微微颔首,莫谂谂倒是也没客气,几分钟,桌子上的菜就被一扫而空。用自己还油渍渍的小嘴吧唧一口亲在了钟凉影脸上。顿时油渍渍的一个唇印就留在了他的脸上。
钟凉影狠狠的搂住莫谂谂,这一刻,他感觉有什么都不如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媳妇幸福这句话有多么正确。
夜深了,莫谂谂躺在钟凉影的怀里,听着他淡淡的呼吸,感觉三年来在温哥华的寂寞之感顿时全无。然后她幸福的往钟凉影怀里缩了缩,找个舒服的姿势浅浅的睡着了。钟凉影轻轻用手抚去散落在她脸边的头发,轻轻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晚安,谂谂。
日子波澜不惊的过了半个月,莫谂谂如往常一样在玩偶店摆放新进的玩偶,在拿起一个龙猫时发现里面有一个小盒子。她好奇的将小盒子打开,顿时惊呆了,是一枚戒指。钟凉影轻轻的从她身后走过来,拥住她:我们结婚吧,嫁给我,和我一起度过更多的三年,好么?如果你愿意,我们就经营这家小店,当我们老了的时候,就在这个小店贴上我们这么多年来走过的时光,那时候,肯定整个屋子都贴不下。
莫谂谂被突如其来的求婚弄得震惊不已,接着,小店里进来了很多人,一起喊着:莫谂谂,答应他。庞大的队伍挤满了小店的周围,每个人都拿着一朵玫瑰花,莫谂谂被感动的一塌糊涂,从迷糊的视线中看去,这些都是她曾经的同学,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她顿时感觉回到了三年前,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莫谂谂轻轻的伸出手指:亲爱的,给我带上吧。又是一阵起哄,钟凉影轻轻的吻住了莫谂谂,这一刻,或许只愿岁月静好。
终是离别何必相思
莫谂谂等着钟凉影下班,本来她也想过两个人经营一家小店挺好,但后来转念一想,钟凉影一定有属于自己的理想,于是就支持他拾起自己的专业,医生。
晚上,钟凉影一身疲惫的回到家,脸色略显苍白,在看到沙发上躺着的姑娘时,目光中又显现出绝望与荒凉。他走到沙发边上,轻轻刮了一下莫谂谂的鼻子:乖,去床上睡吧。
莫谂谂迷迷糊糊醒了过来,像往常一样张开手臂要他抱自己回屋,钟凉影轻轻叹了一口气:听话,我刚从医院回来衣服全是病菌,脏。
莫谂谂不满的登了登沙发抱枕,摇摇晃晃的像房间走去。
亲爱的,我今天看到了一件婚纱,非常漂亮,明天陪我试一下吧,正好你休息。漆黑的夜晚显得格外宁静,甚至能听见男子微妙的心跳声。许久,就在莫谂谂以为得不到回答时,听见钟凉影说:好。
早上起来的时候,莫谂谂发现钟凉影已经不再了,她以为钟凉影是去买早餐了,所以并没有在意放在桌面上的二人合影不见了。
桌子上静静摆放了一封信:对不起,你走的这三年里,我遇见了一个很清秀的女孩子,我爱上她了,如今她已经从南方回来,原谅我无法给许你一场盛大的婚礼,更要原谅我无法看见你穿上洁白的婚纱。这段日子,就当做是一场梦,终是要醒的。终是离别,何必相思,接下来你会遇见一个更加珍惜你的男孩子,那段岁月,就当做是年少轻轻狂,不懂情爱。哪个女孩不怀春,哪个男孩不钟情,要怪就怪我钟情之人,并非于你,你所深爱,终会随时间换予他人。
莫谂谂以为钟凉影是在和自己开玩笑,拿起手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可是电话那边却传来另一个女孩的声音:谂谂姐,放开凉影吧,他爱的人是我。
莫谂谂第一回感觉一个人的声音真的可以成为毒药,那种堪比砒霜的药效,顿时可以让人心脏停止跳动。
她跑到了玩具店,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旁边依偎着一个姑娘,而钟凉影则是带着宠溺的味道与她相视。
莫谂谂顿时感觉天已经塌了,本来想冲上去给他一巴掌,或是卑微的挽留一下,但感觉自己终究脆弱的无法向前,近距离看清他们的笑容。
爱与不爱,了却前缘
莫谂谂后来回到了墨西哥,在路上,她给闺蜜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她用自己哭的不成语调的声音对闺蜜说:我输了。后来飞机起飞,莫谂谂看着逐渐变小的北京城,最后消失在云端之中,一切就如同一场梦,就像那段并不真实的爱情。
再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墨西哥华裔小伙子,全家定居在墨西哥。在婚礼的一封祝福信中,莫谂谂看见老同学深深的感叹:钟凉影那么爱你,为了你
莫谂谂感觉自己也许并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去风平浪静的看完提到关于钟凉影的信件,所以并没有向下读去,就将自己毕生都无法知道的真相放在了回收站。然后粉碎文件。
真相,我爱你,一直都是
那天莫谂谂离开后,钟凉影就倒下了,一切情节就如同分手合约里的差不多,自己三年前得了白血病,三年后再次复发。自己就像那个莫谂谂口中的傻姑娘,只可惜生活这个烂编剧未许他们一个婚礼的结局。
钟凉影在最后的那段日子里写下了一句话:我爱你,一直都是。正是因为爱,我才不能让你在属于我的阴影下活着。姑娘,别了我,忘了我,然后,放下往昔,不念前缘,与他人,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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