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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富美被猥琐男骗财骗色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白富美被猥琐男骗财骗色",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在爱情中,你爱他,但是你必须要首先学会爱自己。有时候奋不顾身的付出只是在持续的伤害自己。付出的多并不能代表你就能一定牢牢的抓住爱情,有时候,对方不经意的一个转身就会让你失去一切。

1

前段时间,我住的小区发生一件悲剧,邻居S姑娘被辜负,财色两失,父亲气得中风住院。

S姑娘的工作和颜值很Nice,家境也不错,未婚夫J先生没房没车还没有工作。

最初,S的父母坚决反对这场恋情,但J嘴甜体勤会做人,不仅对姑娘体贴入微,对待老人更是无微不至。

S的父亲生病,J先生在医院里跑前跑后,推着老人做各项检查;老人住院期间,J先生坚持每天夜间陪护,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始终有礼有节,并无过分谄媚的语言。

老人出院后,问他对人生有什么打算?

J先生说已经在筹备自己的店面,做些监控安装的小生意。

老人假装不经意地提了几点建议。

晚上,老人对S姑娘说:面包我们家有,既然你坚持,就好好处。

S姑娘自是欣喜。

两年后,S姑娘和J先生订了婚。

J先生在S父亲的关照下,生意风生水起,店址从郊区搬到了市区,店面也扩成两间门面。

S姑娘对J先生付出很多,她工作清闲,每天几乎大半的时间都为J先生而忙,做助理,当内勤,做业务员,忙得陀螺一样,这两年,她把J先生的事都当成自己的事去对待。

这么一心为对方付出,最终却被爱人推进深渊。

J先生谎称跟朋友合作新项目缺乏资金,S姑娘伸手讨来父母所有的储蓄,J先生表示资金还差点儿,然后哄着S姑娘把他们准备结婚的新房以抵押的方式贷了款。J先生卷了钱没多久就消失了,一个月后在邻市豪华大婚。

婚礼接近尾声,S姑娘才闻讯赶到,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J先生说:爱情有它的规则和纪律,你毫无保留,就别怪被人当成傻逼。

S姑娘无法接受,要求他马上还债。

结果对方拿斜眼睨她:谁欠你钱了,请拿证据说话。

S姑娘膛口结舌,渣男扬长而去。

2

我认识一瑜伽教练R,长得够美,做事很任性。

她很爱逛街,喜欢收集长裙,再冷的天都要盛装以待。

她谈了一场恋爱,就把自己嫁了。

蜜月回来,R宣称已晋级准妈妈,生产之后辞了工作,全职在家带娃。

宝宝一岁半的时候,R成了微商,不仅常在朋友圈发状态晒产品,还三五不时地群发个问候消息,我一时不察中了招,就跟她聊了起来。出于朋友的义务我买了几件童装打算送给侄女,体恤她家宝宝年幼,便决定自己去取货。

驱车去了R家,我惊呆了。

眼前的她已经完全没了昔日风采,衣着休闲朴素,我邀她去外面吃饭,她利落地给宝宝收拾好,自己匆忙洗了把脸,就打算出门了。

我再次惊呆,要知道R以前最爱惜自己的脸了,不在脸上抹足护肤品是如何都不肯出门的。面对我的疑惑,她显然有些羞赧,随后解释说:老公收入不稳定,我省一省他就能轻松点儿。

在餐厅里,我们一边吃饭一边闲聊,我才知道,宝宝的日常开销几乎都是R在负担。

R刚辞职在家的时候,老公常主动给她一些生活费,后来逐渐地发展成R要生活费的时候,她老公开始颇有微词,常常摆脸色,抱怨R太会花钱。

有次,R开口跟老公要钱。

他老公忍不住大声埋怨道:看孩子多轻松,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玩就玩,你体恤我一下,每天在外忙碌,就不能少花点钱嘛。m.Qg13.Com

R没说话。

是,他在外面辛苦。

但家里的她也不容易。

带孩子,做家务,赶在他下班之前做好饭,熨烫他的衬衫,手洗宝宝的尿布,陪孩子做游戏,夜晚他和孩子睡了,她还要打扫房间,顺便为他准备第二天的早餐。

就因为没有收入,他就把她日复一日地付出轻易地抹杀了。

这次吵架之后,R做了微商。她搅着果汁,跟我讲这些的时候眼眶微微泛红:如果由着性子,我真恨不得冲上去扇他几个耳光。

然而她不能。

她没有收入,在不能保持经济独立的时候,你付出再多也没有资格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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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女友又丑又吓人娶她后我才知她是白富美


夏老师,你好,我今年28岁,家境很好,爸妈都在经商,而我也是一个小公司的老板,虽然投资人是我爸妈,但是现在我已经将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了。

之前呢,我也谈过几个女朋友,但是我妈总是不满意,每次都被她闹得分手。后来,我索性不谈了,她就开始给我介绍女朋友,而且几乎都是她朋友的女儿,每个条件都很好,特别有钱。我妈觉得,婚姻就应该门当户对,让我不要总是找一些没有教养,没有文化的女人结婚。

其实,我知道,我妈就是把没有钱的人称为没有教养没有文化的人。因为,在她眼里,穷,就是不可被原谅的。而且,她觉得穷女孩跟着我,一定是贪图我的钱。

没有办法,我有一个这样势力的妈,真的让我很反感相亲。后来,通过网络我认识了田田,也就是现在的老婆。她善解人意,说话十分温柔,真的每次跟她聊天,我的心都会豁然开朗,心情变得十分舒畅。

慢慢的,我对她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一天不跟她聊天,我都觉得好像不自在,整天就盯着手机看,希望能收到她的短信或者信息。我好像,喜欢上她了。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决定追她,可是她跟我说,她长得很丑。我说我不介意,还是毅然选择追她,毅然选择要和她见面。

她拒绝了我很多次,终于还是答应我了。见面那天,她头裹着头纱,我觉得很奇怪,有那么丑吗?吃饭时,我说你把头巾拿下来吧,反正灯光这么暗,我也看不到你的脸,你不用担心自己丑。她犹豫了一会,把头巾拿下来了。

尽管,餐厅的灯光确实暗,但是我的心还是倒抽了一口凉气。她的脸上,居然有一边脸上有一道又丑又吓人的伤疤,像一条蜈蚣一样,触目惊心。她见我有点愣,又慌忙说,我吓到你了吧,说完她就把头巾又给戴上了,怎么也不肯再取下来。

在吃饭期间,我了解到她在一家摄影楼里打杂,工资不高,她说她一年四季都没有朋友,她说,她有一个多病的妈妈,她只读了初中就辍学了,一直都要打工赚钱给爸妈,而且还要供弟弟妹妹读书,不过好在弟弟妹妹现在也已经毕业了。听到她的倾诉,我心里很同情她,那一刻,我真的很想保护她。

后来,我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希望能和她在一起。因为我觉得她的那道疤只是长在了脸上,并不是长在心上。她的心很善良,我喜欢跟她聊天的感觉,喜欢跟她在一起的感觉。我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她一直也是拒绝我的状态,不过我跟她说,我不介意她的外貌,如果她自己介意,想要变美,我可以出钱,我只在乎她这个人,独一无二的人。

经过我差不多半年的追求,她才答应跟我在一起。而且,我们见面的次数很少,而且每次都是晚上见,一个月也就见两三次,而且每次见面她都会戴着头纱,因为她总是说她工作很忙,其实她是在影楼打杂,肯定很累。我要她辞职到我公司来上班,但是她不同意。

后来,我跟我妈坦白了,我妈看了她的照片后(第一次见面时,我偷偷拍过一张照片),将我狠狠的骂了一顿。后来,又听了她的背景,更是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妈说:这样的女人,别想进我家。我妈有几次拿着我的手机给她打电话,骂她不要脸,而且还有多次给她发信息诅咒她。我真的很气愤,为了和她在一起,我搬出来单过了。

我决定先和她领证,不过她开始是反对的,说没有经过我爸妈的同意。这件事我知道是我不对,我欺骗了她,因为我说我爸妈同意我们在一起了。她跟我领证了,我看得出她也是很爱我的。而且,她还把我带回家了,不过只是吃了个午饭,就回城里了。

领证那天晚上,她搬到我的单身公寓来了,当天晚上她在洗手间待了很久,等到她出来时,我真的惊讶了,真是美若天仙啊,是个大美人。她脸上的那道疤痕居然不见了。以前,她一直裹着头纱,所以我也只是见过一次那道疤,现在想起来,真的触目惊心。

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的那道疤痕是化妆化的,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一个高级化妆师,那个影楼也是她和别人合伙开的,初中毕业就出来学摄影学化妆,这么多年,早已经练就了她一生的本领。她说,她以前被感情伤害过,所以不敢谈恋爱,只能小心翼翼试探我,更怕我看上她的钱……

我很庆幸,自己娶到了一个这么有智慧的女人,更高兴,她如此珍爱自己。可是,我妈知道我们领证后,上门揪着她的头发,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她给打了一顿。现在,局面真是一发不可收拾,我妈说,如果我不跟她分了,就跟我一刀两断,我该怎么办?我真的想要保护她,可是我该怎么保护她?老婆也挺生气的,觉得我不该瞒着她,骗她跟我一起领证,我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她的原谅?

夏莫回复:

爱情,经不起任何欺骗,即使是善意的谎言,也会导致彼此之间的信任感流失。如果爱一个人,需要用谎言来换取信任和回应,那么,说明你们之间还没有完全信任彼此,你害怕失去她,爱得很没有安全感。

虽然,婚前你的妻子脸上有一道疤痕,她说她是为了考验你。她的行为,也说明她心思缜密,并且是一个爱得很没有底气,内心十分敏感的女人。而你,不嫌弃她的面貌,说明你对她确实是真爱。不过,你唯一做错的,就是不应该骗她说,你父母已经接受她了。

显然,你妻子当时相信了你的话,所以才会理直气壮的和你领证。领证之后,她莫名其妙的被你母亲给打了。你妻子之所以生气,是因为这件事你从头到尾都没有跟她解释,更没有跟她说过。如果,婚前你将事实告诉她,你十分信任她,也许她也会和你一起面对,一起想办法让你父母慢慢接受她。

她生气,是因为她觉得自己被欺骗了,是觉得你不够信任她,更是觉得自己好像被骗了一样。此时,你应该好好安抚她的心,并且做出解释,通过沟通让她慢慢原谅你。同时,你应该摆正你的态度,让你爸妈知道你的选择,让他们尊重你。如果他们做不到,那么你可以暂时远离他们,保护你的婚姻。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爱是可遇不可求的,既然已经遇到了,就应该好好珍惜。而你父母,迟早也会原谅你,接纳你,更会看清你妻子的品格,会慢慢接受她。所以,不要在父母面前毫无条件的妥协,而是应该告诉你父母你的决定,这样才是真正保护你妻子的做法。你越在乎你的妻子,越在乎她,你的父母也才会越尊重她。

女性众生相:聪明又愚蠢的小城amp;quot;白富美amp;quot;!


艾菲是我的老读者,一个典型的优质“白富美”,颜值的的确确是秒杀绝大多数路人的美。

父母均为体制内中层干部,自小衣食无忧,受尽宠爱;自己虽是普通本科毕业,但凭实力考入体面的事业单位后,也没混吃等死,更无心蝇营狗苟、争权夺利之事,只一心发展副业,挣钱买花戴。

这样的条件,搁地级市里不说顶级,也绝对是上乘中的佼佼者。

未婚时的艾菲,最心烦的事不外乎追求者太多,且简简单单的拒绝通常无效,不得不使用粗暴甚至残忍的手段来逼退。

没错,艾菲不是“绿茶婊”,自来不屑“养备胎”,更不屑在男人身上捞钱,靠男人上位。

她是非常有个性的独立新女性,知世故而不世故。

这也是我喜欢她,愿意和她聊天的原因。

我想,你们也曾感应过,人与人之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磁场吧?流动得无声无息,冥冥中却能牵引你与谁成为朋友,又与谁发展缘份,或厮守一生。

艾菲第一次和我打招呼,我就觉得这女子真有趣,是个妙人儿。

后面几次深入浅出的交流也非常愉快,她谈吐清晰生动,性格开朗乐观,自信却不自负,活得清醒而积极。

渐渐地,我成为她无话不谈的朋友兼免费的私人情感顾问。

但艾菲从不会在做决定之前问我的意见,也从不跟我讨教什么套路,往往是事成定局,答案水落石出后才来找我总结并探讨。

艾菲的前夫,是个早早跟着父亲闯江湖的富二代。模样普通,个子不高,靠不烟不酒的老实外表和最基础的“暖男招”胜出。

艾菲年轻时喜欢玩,喜欢呼朋唤友地喝酒,前夫是最合格的“观音兵”。默默无语陪坐一旁,迅速买单结账,不管多晚都送她回家,硬生生感动了她。

别忙着吐槽,艾菲还就吃这套。

很多看起来不好追的女子,其实暗戳戳地也吃这套。

于是,艾菲放放心心地披上婚纱,安安心心过日子。

27岁那年生下儿子,怀孕吃了不少苦,体重也猛涨50斤。

可还没出月子,就发现前夫和一个做小生意的女老板搞在一起,假借出差之名幽会。

更令艾菲不能接受的是,那“小三”与她可谓天壤之别,不止年纪比她大,且实打实是个“矮胖丑”。

艾菲并不是没见识的女人,当然知道此时此刻应该先沉住气,再搜集证据、厚积薄发、一举突破,离婚时多争取点利益才是王道。

但刚烈的本性,令她一秒钟都忍不了,当天就将前夫召回家摊牌,前夫见东窗事发,索性不骗不辨,直言看中三儿的生意头脑,三儿也承诺帮着他赚钱。

然后,象征性挽留一番,就顺水推舟地同意,艾菲刚出月子双方就签好了协议。

儿子、房子和一辆百万级的车子归艾菲,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前夫对外号称“净身出户”,一副无愧于心的样子,外界纷纷传言艾菲拿走几百万分手费。

其实,相比于前夫的家底,艾菲得到的连一点边角料都算不上。结婚时,城里虽不兴彩礼嫁妆,但那房子的装修家电,艾菲家贡献也不少。

艾菲自己不缺钱,不屑争抢算计;父母都有修养有地位要面子,更摆不出咄咄逼人的架势,她只想赶紧解脱走人。

婚姻失败,艾菲消沉了一阵儿,很快就重振旗鼓,除了陪儿子就是忙工作,闲暇时旅游健身,半年后身材恢复如初。

如果说,上了前夫的船,是被蒙蔽;那吞下前任的“药”,就纯属是自己病得不轻了.....

对这段感情,我给她所做所为下的定语是——条条死路。

上天送了一手漂亮顺畅的好牌,却屡屡败给自己的刚烈、暴躁和“恋爱脑”。

空窗两年后,艾菲封闭的心门再次被一个男人敲开。

那男人是她朋友的朋友,原生家庭很差,也没什么文化,但头脑还算聪明,跟对了大佬,见过点世面,一年能赚个千把万。

在艾菲能接触到的层级里,这个经济条件的男人很普遍,但年龄相当,且未婚单身的几乎没有。

单身,是能入艾菲眼的先决条件。

何况,这男人还能说会道,攻势猛烈。

低级的肉麻情话一箩筐砸——“我把一生的爱情都给了你!”“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中二少年般的追求行为层出不穷——原本夜夜笙歌,半夜睡觉的人,凌晨5点起床,守着某家早点摊开门,只为送一份早餐;她不理他,他就在独坐车里,香闺楼下枯守一整夜,流着泪拍视频发语音……

别忙着赐他PUA的头衔,有一说一,真不至于,PUA骗财骗色还要命;这男的不过是个骗骗感情,满足自我阴暗心理需求的纯渣。

总之,一系列眼花缭乱,颠覆他一贯形象的“反差萌”骚操作,真真切切打动了“恋爱脑”的艾菲。

艾菲毫无防备地接受了眼前这个从天而降,虽长得丑但足够高大强壮的“伪精英”男。

在她心底,这枚纯渣是带她走出阴霾的救赎灯塔;是他“真挚”的追求,重燃了她对爱情和婚姻的信心。

所以,对这段感情,毫不吝啬,付出良多,受的伤自然比婚姻失败更重。

刚抱得美人的纯渣,应该是欣喜若狂的。

除了离异身份这点瑕疵,艾菲就是他曾经可望而不可及的女神。

他出身底层,她出身优越;他没上过大学,她是有文化的“文艺女青年”;他职业有风险,她工作稳定又光鲜。

他拥有过的女人里,比艾菲年轻漂亮的,比不上艾菲的家境和见识素养;比艾菲家境好的,长得又不如艾菲好看……

恋爱伊始,纯渣的确珍惜。虽是异地,一月只能见两三次,却给足了艾菲安全感,两人可谓是甜甜腻腻。

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当新鲜感和虚荣心过去,纯渣不知不觉就撕下面具,暴露出放荡滥情的嘴脸。

他开始找借口推托见面,也阻止艾菲去找他,自以为不露痕迹,却处处留下蛛丝马迹。

艾菲只要察觉端倪,立马找他撕逼,他就跟全天下所有做了亏心事的男人一样,矢口否认,先声夺人,倒打一耙,各种甩锅,指责艾菲无理取闹。

艾菲受不得气,更受不得“冷暴力”,于是时常冷战,矛盾升级,分分合合。

艾菲说:“那时候,我完全魔障了,明知他不靠谱,但死活分不了手。有几次好不容易下了决心,他一来找我,哄我几句,我又动摇了,就像赌气想证明什么一样。其实,我图他什么啊?我又不吃他的穿他的,在一起快2年,他只送过我2个包,还没我自己平时买的贵。”

闹得最严重一次,是两人刚冷战和好没多久,纯渣的邻居就亲眼看见纯渣叫“鸡”上门,当晚就告诉了艾菲。

艾菲连夜冲过去“捉奸”,和纯渣大撕一场。

姐妹们懂的,女人越愤怒,男人越喜欢假装冷静,然后就会成功的实现“火上浇油”!

任凭艾菲如何涕泪横流地质问,纯渣眼皮也没抬一下,懒洋洋靠在床头玩手机,一副“随便你怎么闹,我也懒得和你计较”的装逼样。

艾菲本就是暴脾气,这下更加气急,于是干净利落地动手了。

她没有上前肉搏,而是选择武器出击,可谓眼疾手快,万分机智的就地取材示例——她捡起手边果盘里,体积最巨大的一个苹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纯渣砸过去!然后接二连三的苹果炸弹持续攻击。

不好意思,听到这里的时候,我没忍住笑了,情不自禁想起了水果忍者的画面。

也不知纯渣到底挨了几个苹果,但总算苍天有眼,其中一个正好砸到他头上,他瞬间捂头跳起来……

后续还有波折哦,欲知后续详情和分析,待我下篇再叙,稍安勿躁,不要走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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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岁白富美交往十几个男友,都被甩了起因让人心痛


你不小了,已经不年轻了。在不结婚生孩子就晚了。“无论是容貌、学历还是工作,很多人都在追着你,为什么找不到合适的人呢?”小美的脑海里浮现出类似的催促结婚的场面。

但是,我担心之后会冷静地思考。自己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差,可是从大学来的男孩子已经无法双手并排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她选择了对方的缺点而分手。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为此而孤独老去。向浙江省中医院精神卫生课主任高静芳先生求助。为什么她的恋爱到最后都不能结婚?

小美今年28岁。个子高,皮肤白,是海外回来的才女。是大家口中的典型的「白富美」。因此,她的身边从来有很多追求者。

一般认为大学是恋爱好的时期,不过,小美从那个时候开始寻找搭档也努力。大一的时候,她对爱情充满了期待,但似乎还不太知道自己想找的是什么样的另一半。她一年交了6个男朋友。平均交往不到两个月就分手了。因为每次她都不需要别人。一个是小动作太多,喜欢揉耳朵,打粉刺。另一个就是没有阅读的心理能力。我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另一个说,个子不高。每天不能穿高跟鞋。

我正在看她换男朋友,但比起换包,她更勤快,被寝室的朋友推荐给她。慎重选择,我明白了。开始说话。她听了。慎重选择的他只是延长了交往时间,从一年级的两个月到六个月,但最终还是各分手了。

大学四年转眼间过去了,小美谈了12次恋爱,但是没能脱掉单曲。幸运的是,她在恋爱忙碌的同时,也没有耽误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持续升入了海外的大学。那时,她读研究生,他读博,她深深地被他的学霸气所吸引。在外面学习了2年,他们在异国互相鼓励,互相帮助。祝福一起去的年轻人,大家突然提出分手。她说他什么都行,可她对学问太着迷了。她找的是丈夫,不是专家。成也成为霸者也好,成为霸者也好,他都不知道,但还是尊重她的决定。结果,美一个人回国,他选择了留在外国。

小美说,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会想起那些前任们,其实他们都很好,尤其珍惜学霸的那份感情,但如果让她重新选择,还是做出同样的决定。有。

评论:这是典型的偏颇问题。当某种感情结束后,人们总是会想起原因的分析。正如名字所示,内归是指自己的原因,外归主要是指对方的原因。有的人为了保持心理的平衡和自尊心,把错误归咎于对方。这种情况在人群中是很多的。女性比男性多。这可能和东方人的结婚观有关。一般女孩子在寻找对方的时候会寻找“后盾”,对对方的要求会更严格。其实,把自己的不幸归咎于他人的话,得到亲密的关系越来越难。小美是个完美主义者,在选择项上也老是欺负对方,所以恋爱以分手告终。

草色青青


时光一点一滴流过,树荫下阳光的影子慢慢倾斜,葡萄架子上的树叶越发绿了,想起曾经那个午后,青草地上,秋千架旁,那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在一字一句的读者小学语文课本上的《美丽的小兴安岭》:我国东北的小兴安岭,有数不清的红松、白桦、栎树几百里连成一片,就像绿色的海洋绿色的海洋该是多美呀!从此绿色的海洋这几个字就深深地记在了小姑娘的脑海里。

她生来喜欢绿色,看到小径冒出的小草会兴奋;听到风吹树叶沙沙响会忍不住嘴角上扬;看见梧树的大叶子会喜欢的离不开手,会在自家院子里栽种的蔬菜前呆呆的看一下午,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许是和环境有关吧,自出生就生活在一个满园绿色关不住的小家里。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但却不是一个庸俗的妇女,她仿佛有着一股特殊的美丽,什么美丽呢?我也不知道。她虽然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但是却读过许多书,我只模糊的记得她坐在黄色的白炽灯下一边轻轻的拍着她熟睡的女儿一边看书。在窗子外头是满园的菊花,那个时候村子的人们只要院子里有块地方就会种一些蔬菜什么水果什么的,没人会浪费土地栽这些花花草草。为这个小女孩的爷爷还专门跑过来大吵了一顿。可是这些花还是伴着小姑娘一天天长大,也许是这些菊花的缘故也许是遗传了妈妈的那一缕独特气息,小女孩在那个泥土和汗水的时代里就像一朵白菊一样绽放,妈妈去泉子里洗衣服,她会跟在后面看路上的小草,拽一支狗尾草拂过一路上的每一处绿色。妈妈去邻居家串门会带着她和别家的小朋友玩,姑娘年纪不大人缘却还不错,村子里的小朋友都喜欢和她玩,那时,她有很多朋友。小女孩渐渐的长大,似乎也淡忘了语文课本里的那几行字。

后来小女孩从这个村庄里搬走了,爸爸妈妈为了她受到更好的教育搬去了县城,一个离这里很远的县城,城里不像村庄里没有那么多玩伴,也没有随处可见的草色青青,绿树成荫。刚开始小女孩还没有意识到这些,渐渐的在城市里生活久了感觉到了眼睛的疲乏,因为每天见到的都是灰灰的水泥色,白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彩灯这些虽然好看但是时间长了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女孩的家里非常注重她的学习成绩,每天会在父母的谆谆教导之下认真学习到很晚,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学校-家里两点一线的生活,在别人三五成群的去k歌,风风火火的去野外烧烤,青春年少的帅哥美女在某个咖啡厅约会,她始终坐在书桌前,看着人教版数学、语文、物理周末拼命的补着弱项英语。

再怎么学霸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也会有那么一个男生在她心里悄悄泛起涟漪。也不是没有追求她的男生,可是她始终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她的一生就这样平平淡淡的也许也不错,可是那片绿色的海洋呢?别人忘了,她也忘了,可是生活没有忘。不,或许她不是忘了,只是被城市的东西压在了心底下。

再刻苦的学习路程也有一个终点,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那就是考上大学的时候,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A大,她以前的所在的村庄正好隶属于A市。20年又转回来了。A市里也有灰灰的水泥色,白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彩灯但是除此之外它还有道路两旁的茂盛的梧桐,一眼望不到头的垂柳,而绿化带里的植物也不是灰蒙蒙的,随处可见的大片草地。一点一滴的绿意又回到眼前,记忆深处的那个感觉仿佛又出现了,可是她还没想起那是什么。在大学里,去那个村庄的时间和机会也就多了,她会时不时的回到那里,看看村子里的亲戚,以及那个充满着她童年回忆的老宅。老宅常年没人居住院子里长出了齐膝高的荒草,树上还结着青青的山楂果,背阴的砖上有一层毛茸茸的青苔。虽然破旧可是她并不感觉荒凉,因为有绿色生出。关上了简陋的栅栏门,走出来看见小径上长出的还带着雨水的青青小草,恍然回到小时候妈妈,妈妈,你去干什么呀?我把咱们门前的那几根草拔了,那边来往的人不多,草经常能冒出来。她听了连忙跑到前面说:妈妈不要拔那些草好不好,你看它们多好看呢!妈妈宠溺的看着女儿:好,不拔了,走,妈妈带你去小广场玩。女孩蹦蹦跳跳的牵着妈妈的手走了,身后的小草越发的清翠。

从那次老家回来之后,他就感觉自己仿佛找到了什么,那个封存心底已久的梦想又回来了,二话不说就背起行囊向北而行,在那里她拍了好多照片,给我邮过来让我看,真的很美,在她的照片里到处都是一片绿,一望无际的草原,郁郁葱葱的树木,雾气迷蒙的山间,涓涓的流水,草是绿色的,水是绿色的,连雾也是绿色的。看过之后我默默的为她高兴恭喜你,找全了你的灵魂。

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我要走了,去小兴安岭,每天行走于丛林大山,用心去保护好那里的每一棵树木,每一处流水,每一个生命。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那一片与名利与尘世喧嚣无关的绿色,只是它或被我们刻意忘记或用灯红酒绿想方设法的代替。擦去上面的灰尘,追寻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当某一天我们回望时才不会后悔!

雪色年华


这个夏天,一如既往的热。

铃儿刚到这个拥挤而陌生的教室,莫名的觉得冷。好象这里不欢迎她来似的。

高一(14)班,重点,她刚刚过了分数线。学校的人说进了这个班,相当于一只脚踏进了大学门。铃儿笑了笑,静静地坐到了最后一排。同桌是个外地的学生,口音很奇怪,铃儿每次听了都想笑但又不好意思笑,就用书掩着。同桌心里挺郁闷,这女孩怎么了?可铃儿根本不敢跟她说话,班上总是很安静,同学们总是在安静地听讲,做作业。铃儿本来是个很好动的人,可在这里,她的那些活跃的细胞都要休眠了。

夕阳散射的余晖透过云层斜射进高一教学楼,那大片大片泛红的云霞在天边浮动着,教室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五楼走廊,在教室外面,铃儿像往常一样靠在栏杆上,眺望着远方斑斓的云彩,五楼,在现在的城市看来也许并不是很高,可对于一个并不繁华的小镇来说,站在五楼,可以看到很远很远了。她很喜欢在傍晚的时候,这么静静地就这样一直看到太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慢慢的消失在天边,直至整个天空被蓝紫色覆盖,一切陷入沉静。

天上的东西总是百看不厌,哪怕是几乎每天都能照面的太阳和变幻莫测的月亮,只有黄昏的太阳才可以昂起头看吧,温和而不刺眼。貌似日出也是。虽然以前暑假清晨和老妈去江边锻炼时看过几次日出,也是很美很红的,看着他一点一点从山腰爬到山头,天一点一点由蓝变橙继而加深,最后又慢慢的变成十分清澈的蓝,时而让她看呆。直到太阳爬得很高了晒得脸都发红了才慢慢从二里湖走回家。走到江堤的小广场上还可以看到挺多中老年人在那里跳舞,舞剑怎么怎么的,大家都很爱惜身体,重视健康。可是上高中后就没那么早去江边了,那些曾经的美好,只好活在记忆里了。“像我这种懒人,能看到美丽的夕阳,也是一种幸福了。”铃儿淡淡的自我安慰。

“你干嘛呢,一个人在这里傻笑。”同学王林的突然出现吓了她一跳。

“没什么,看那边呢…”

“你也觉得很美吧,你看,长江变得多细多长啊,和天空是一样的颜色,看上去就像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他指着远方,若有所思。

“你想太多啦,赶紧回去学习吧,老师刚又发了好几张卷子。”铃儿似乎不想过多的和他交谈,转身回了教室。开始做起了测试卷子。做着做着突然这可恶的笔居然没有油了,她问了问同桌,“蔡方,有多余的笔吗?”这个闷头做试卷的外地姑娘,微微抬起了那个扎着两个小辫的脑袋,楞想了几秒,操着口音说,“木有”铃儿只好向身前的同学求助。她敲了敲前面同学的肩膀“木风,有多余的笔吗,我的笔没油了”前面的同学转过身来,递过来一直黑色的水笔。“谢谢”前面的同学没有再回应她,但是她还是明显的感觉到,他的目光曾滞留在她的脸上。

第二天是一个炎热的上午。班主任突然宣布大家要调换座位。给大家一节课的时间。霹雳扒拉一阵阵骚动,终于闹腾了一翻后,大家的位子才按照班主任的安排弄好。铃儿被安排和一个来自上半县的男孩子坐在一起,在第三排。同桌叫张远志。她猛然想起,昨天借的笔还没还,她赶忙拿起笔走到了林木风的面前,“还你的笔”“不用了,我有好几只呢”男孩抬了抬头,又低下头继续读他的书。铃儿瞅了一眼他手里的书,隐约的看到书名:平凡的世界。转身回到了座位。

说到这里,这个沉默内向的大男孩终于进入了我们的视线。

没错,他在看一本很有意义的小说,叫《平凡的世界》。最近他几乎要被这部书给迷住了,从他坚毅和略带忧郁的目光里似乎看出他远比同龄人成熟,是啊,象他这样很早就独立生活的人注定是免不了要多些什么东西的。尽管他个头不高,但是眉宇间他给我们的感觉仿佛已经是一个可以承担责任的男子汉了。就象书中的那些人物同命运抗争的情形,或多或少,似乎都有他的影子。从小学三年纪的时候,父母就双双在外打工,年迈的外婆和他相依为命。外婆的身体一直不好,到初一的时候外婆也去世了。他清楚的记得去世的头一天外婆还在给他修补那把蓝色的小花伞。外婆虽然一直都身体不好,但是去世的前几个月却都一直很健康,还经常拖人来学校通知他回家里吃饭。在昏黄的炉火前,这个苍老的老人还是无数次用自己做的饭菜不遗余力的表达着自己对外孙全部的爱。在这之前的几年里,外婆曾经大病过好几次,其中有一次病的太重了,卧床了好几天,爸爸从外地赶回来,由于交通不是很方便,爸爸背着她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把她送到医院,这个并不高大但是绝对刚毅的男人此刻背的是自己的亲人,可是更多的时候,他背的可是一个家庭的重担,普天下有多少这样的父亲呀,让我们趁这个机会在心底给他一点掌声吧,愿他健康,平安。所幸上天的照顾,外婆还是渐渐好转起来了。可是爸爸工作很忙,只好把外婆拖给亲戚照顾,把木风也就就近拖给姑妈照顾。只到一个三月的下午,木风才再次见到外婆,这个年迈的老人终究因为放心不下自己的外孙,身体捎有好转就从远方赶了回来。让我们还是从无边的回忆里回来吧,关于这位老人的回忆将会伴随我们的一生。

林木风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孩子,从小到大。书一直是陪伴他最好的礼物。上天没有给他完美的体魄和过人的头脑,却给了他一颗细腻的心灵。他拥有很强的人物分析能力,对小说中人物的心里活动有着很敏锐的洞察力。他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当然以后的岁月还是打消了他这个念头。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知道,至少他可以当一名印刷工人。这个离书籍如此近的工作一下子激起了这个青年的热血,是的,至少他可以当一名印刷工人。也许你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年青人会如此爱读书,我想这或许是他心灵唯一可以得到休息的地方吧。还记得那次放月假回到姑妈家,回到房间里看到他平时睡的那张小床已经被靠在了墙上一股酸酸的东西涌上他的鼻子,从那以后他很少很少再去姑妈家了。但是那次他没有哭,他只是在朋友家又一次读起了他喜欢的那本书。也许你们很难想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个少年的最大梦想只是希望在辛苦的学习了一个月后,能回到一个有亲人的地方,吃上一顿热乎饭,当然很多时候还是朋友收留了他。当然我们不能过多的去抱怨40岁就失去丈夫的姑妈,多年以后他忘记了很多东西,但是那个在冰冷的河水里给他洗衣服的女人,还是无数次浮上她的心头。姑妈50多

岁就死了,有点后悔没有在她生前多去看看她,多帮她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一下子说了那么多他的过去,也许是我们对这个年青人的偏爱吧。

回到当下,我们不得不承认那个绝对算不上漂亮却也很清秀的姑娘已经在这个内向少年的心底激起了涟漪。

我想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我们谁都不知道这一生我们会遇见谁,但是我们都曾砰然心动过。我们都曾想过要去保护一个人,一生一世。

林木风和张志远分到了一个宿舍为我们的故事埋下了伏笔。林木风时不时的从张志远那里得到了锋铃儿的消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林木风刚从球场打完球回来,见到张志远急匆匆的要出宿舍。“火急火撩的,准备去干啥”“哦,木风赶快准备一下,我们班同学在环宇大厦那里溜冰,锋铃儿也在哦”志远凑过来小声的笑着说。木风呆了几秒钟。进而也敢快洗了个澡进而也去了溜冰场。他是初中一年纪就学会溜冰的,那时候他们几个小伙伴一起骑自行车骑将近两小时才能到县城的溜冰场,为了学溜冰没少摔的鼻青脸肿“木风,你也来了”没想到在一群吵吵闹闹的人群中,在震耳愈聋的音乐中,锋铃儿居然主动过来和他打招呼。“恩”他傻傻的恩了一声。“你会溜冰吗,带我一块溜吧”他楞了一下,半天没说出话来“好吧”多年以后他一直都在回忆那个画面,他总是记不清到底是不是人家主动邀请他的,也记不清他到底楞了几秒。似乎那一刻的记忆已经跌入了心底模糊不清。但是理智告诉他,他是没那个主动的勇气的。他只记得他溜的很慢很慢,很小心的带着她,一会儿在她的左边,一会儿又在她的右边,生怕过来的人群会撞到她。他记得她的笑容,笑的很轻很浅,那一刻,是他见过的最美的笑容。好吧,讲到这里就让我总结一次吧:今天是一个伟大的日子,林木风第一次牵到了一个女生的手,2004年11月13日。多年以后,他才找到了一句稍微能反映一点这种情怀的诗句:你坐在那里,只是微微的笑着,不同我讲什么话。可是,为了这个,我已等待了许久。

转眼高一上学期就要过去了,同学们还是一样忙碌在紧凑的学习里。他和她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过多的交集。只到有一天,张志远拿着一盒磁带找到他,“兄弟,我要转学了”说完,给了他一盒磁带。他一边为失去一位同学而不舍,一边又不知道磁带是什么意思。晚上上完自习他找来那台小录音机,把磁带放了进去,里面传来的是一个女孩子清脆的声音。讲述了对一个朋友的祝福,和翻录了一首歌,叫祝你一路顺风。也许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听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虽然这盘磁带不是给他录的,但是话语里透漏出的善良和温柔还是象一把厉剑击碎了他柔软的心灵。张志远走的时候把这盒磁带留给了他“我知道你的心思,这个给你吧”这是志远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此后,他们没有再见到。

终于他忍耐不住了,终于写给了她第一封信,并送给了她一支郁金香。

亲该的读者们,就让我大胆的透漏些信的内容给大家吧。

“我可以给你讲个故事吗:古代有位美丽少女住在雄伟的城堡里,有三位勇士同时爱上了她,一个送她一顶皇冠,一个送把宝剑,一个送金块。但她对谁都不钟情,只好向花神祷告。花神深感爱情不能勉强,便把皇冠变鲜花,宝剑变绿叶,金块变球根。这样合起来便成了一朵郁金香。我想送你一支郁金香,虽然他不象征爱情,但是希望你幸福。”

这样有了他们的第一次约会。那是江边的一片树林,那是一条长长的林荫小道,在夕阳的余辉里他们并肩而行。留下了一排属于他们的脚印。“你想去那里上大学?”她轻轻的问他,“我想去A市。你呢?”“我想去哈尔冰,想去感受一下那里的漫天冰雪。”谁都没有想到,若干年后今天所说的话真的成了他们人生的各自选择。

转眼寒假就来了,真没想到放完寒假回到学校就面临着文理科的选择问题,在父母亲的干预下,这个有些偏科的小伙子还是选择了文科。分别是所有故事必须面临的阶段。好吧,我们就放过这个内心强大的小伙子,不在用任何语言去形容他当时的心情。还是让我再为你透漏一些他写给她的第二封信吧

“雪,漫天的雪花。

这就是你向往的世界吗?

我在山里走着,眼前已是白茫茫的一片,鞋子越陷越深

我看到了你想要的美丽,可是你却不在我身边。”

第二天他收到了她的回信“你去的地方在哪里啊,下次我想跟你一起去”还送了他一盆芦荟。说到这里我不经要为他们惋惜,也不知道为什么,此后她们人生中的交集真的很少很少了,但是也许你也能明白,这就是这个男孩的初恋,“你去的地方在那里啊,下次我想跟你一起去”这样一句简单的话曾无数次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在人生的很多个阶段都曾给他鼓舞。

分到文科班后,沉重的学业压的他喘不过气来。每天都是做卷子,做卷子。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在一个早读的清晨,他突然收到一封理科班同学稍过来的信。“木风,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或许,是我没有勇气,看到你忧伤的眼神。请相信我,我们一定能再见,大概是天堂吧

美得不可思议

想想就是令人向往的地方

在风车田里驻足

大片大片的郁金香环绕

发丝微扬

阳光懒懒的洒在身上希望我们重逢在郁金香的花田里。”他来不急读完,冲出了教室,后来才知道,她们家搬家了。一连一个星期他都没去上课。“林木风”一周后的那个下午,木风还在宿舍里翻着那本他最爱的小说平凡的世界。突然一声熟悉的叫唤将他唤出了宿舍。然来是同桌的蒋小绢。这个叽叽喳喳的姑娘果然又是来烦他的人,平日里就是这个人整天有事没事的找她聊天,吵的他不行。“干吗”林木风没好气的回答。“赶快回去上课,不就是失恋吗,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这个外向的姑娘就把他硬拉回了教室。“星期天去我家做客,尝尝我妈做的菜”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随着她来到了她家。她妈妈热情的招呼他坐下来吃饭,然后又匆忙忙的去给隔壁的老奶奶和读小学的小孙子送饭。木风了解到小娟和她的妈妈常年都在照顾隔壁的奶奶和小孙子,因为他们父母亲常年在外打工,老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了。他真的很感动,他想到自己的童年,一股酸楚的味道涌上他的心头。以后的很多个星期天他都和小娟一起去看这对祖孙,他渐渐明白人生有很多重要的事去做,感情并不是人生的全部

。这也是那本小说里说的吧。渐渐的,蒋小娟成为了他最好的朋友,高中两年,他们一起学习,一起踏青,也陪着她过生日。

路遥说过:人生有时候,风雨雷电会同时相加。

在高三的下学期他突然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请了一个月假去照看父亲,还好有惊无险。父亲身体渐渐恢复。可是离开学校的这段时间,学习上却影响很大。从后来的高考成绩单里,我们就知道了。他只考了一个近于三本院校的分数。最后为了节身学费,还是选择了读一个专科。只是没想到的是,他意外的发现居然有一个学校有印刷技术这个专业,他毅然的选择了这个专业来到了A市,值得开心的是好朋友蒋小娟也来到了A市上大学,上的是一所师范院校。在认真学习的同时他们放假也经常约出来一起聚聚。

在大一的一天,他偶然收到了一封来四哈尔冰的信件,打开一看,果然如同他忐忑的心,信是铃儿记来的,原来她已经考上了哈尔冰理工大学。随信付了一张卡片,背景是校园的图片有“淡笑人生,依旧风淡尘轻”10个钢笔字,他一下字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人的感情随着时间是会不断变化的。我们不能用好和坏来形容,只能说,我们在成长。随后他们还通过几次电话,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直牵挂着她的,但是已经分不清是友情还是爱情了。

大一的下学期寒假,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情。他还是想去见她。他已经放假了,在学校等了三天,因为刚好她回来的火车要到A市,然后才能转车回家。那天火车晚点,他在火车站等了三个多小时,天空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终于看到她了,她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了小半边脸。他们没讲什么话,只是他似乎感觉到她笑了,也许没有。因为他只清晰的记得他努力的把那把不怎么大的伞多靠近她那边多一点。走了不算长的一段路,才看到她大伯来接她的车,大伯邀请他一起上车,他没有上,就这样,匆匆的一面后,又一次把他留在了洁白的世界里。

时间过的真快,林木风很认真的学习,年底考试考了个专业课第一。

时间又过了一年

铃儿从哈尔冰回来他约她去武大散步。当时是一个花开的季节他们走过了很多长长的花间小道很少讲话,他心里好想好想抱她一下呀,可是长长的花间小道都走完了,他也没有勇气走出路口的时候,他实在没办法了,在那站了5到10分钟,一动不动,他鼓足勇气说:我们把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吧,他用充满诚恳的语气和神情说。她楞了一下没有理她,向出校的方向走。他实在没办法,只有强行拽住她的手把她拉到了怀里大约一分钟后才放开她然后她没理他走出了校门他一个人待了几分钟就跑去追她在离校门口不远的一个小卖部处看到她停了下来,转身给了他一句:我要吃冰棒。多年以后的他回忆起来已经很模糊了,那些片段隐隐约约的,他还想努力的回忆他们是不是一起坐公交车,送她去她大伯家的,在下车的时候,天有没下雨,他有没为她撑伞,他真的不太记得了,但是从那以后他们真的没有再见面了,这就是这个男人关于初恋的全部故事。

在临近毕业的时候,突然收到蒋小娟的一条短信,内容是如果“有茶,咖啡,牛奶,可乐,等饮料,你会请我喝什么?”他想了很久,回复了她,“牛奶”时间真的好快,这次短暂的短信后他就去到了厦门一个印刷厂工作。他工作非常努力,进步很快,很快就掌握了一些机台操作的技术,也是在那里认识了那个叫张向梅的女人。

这个叫张向梅的女人成熟风趣。他们的关系发展的很快。那天他去她那里吃饭,也喝了点酒,也许哪天晚上他们会发生点什么,但是据他回忆应该是没有。因为他记得他看到她的小腹上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他就离开了那个房间。后来他听到了一个故事。在这个可怜的女人怀孕期间,男朋友抛弃了她,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了。他想了很久,决定在今后的日子好好照顾她。时间过了半年,有一天她突然告诉他,要跟她分手,他问为什么,”“她说,他以前的男朋友回来找他,他还是忘不了那个人。”这一次,林木风真正的流泪了。他辞去了工作,每天借酒度日。一个月后,他又一次把自己新爱的书《平凡的世界》看了一遍。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再回到前以的工厂,在哪个环境迷失自我,就在那里找到自我。在同事的帮助下,回到工厂的一年后,他们的工作小组印刷的产品获得了行业的最高荣誉“毕升奖”

在接下来的一个有阳光的下午,他又接到了蒋小娟的短信,“今年我过生日,你回来吗”

“回啊,只是工作忙,可能会晚几天”

“那你就准备把礼物送我女儿吧”

他笑了,第二天坐上了北上的列车。

人生是一段旅程,有惊喜有痛苦,重要的是我们有一颗阳光的心。

锈色红叶


如果只是一个农民,二亩田就占了庄稼汉的全部心事。使农夫寒耕暑耘,手成其劳,天色变了即脱下单衣,套了棉袄过日子,哪里会为山里长了什么样子的树、树的叶子又变得什么样了而费尽心思怀想?可我不是农民。

倏踩点而至的动车组从眼前飞驰而过,黑亮的车窗映出我站立的身影。车厢相接处的缝隙一道道过去好像湖面被风皱起的纹,它安稳地停了下来。

靠窗坐下,摊开地图册,黄色的土地与绿色的森林赫然在前,我陷入了沉思。

我生长的土地上的树是常绿型,冬风能让它减枝少叶而并不能制造一番满坡火红的炫景。虽有枯槁的法国梧桐叶似香蕉干片依留在小学操场边的道行子里头,终究冬景还是光秃的地面与远处绿盈盈的山陵了。

当我还小,我那太婆还不到八十岁的时候她对我说:要不是天气冷得猫儿躲进了屋,棉袄裹上了身,光看这些绿树还不知道秋天就这么来了哩!我给她装好热水袋,大声说:太婆,冬天都来啦,过几天就过年了!噢,瞧我这老糊涂!她一怔,过年了才把你们盼来孙儿,锅里煮了水潽蛋,我弄给你吃。又是一年新来到,孙儿吃了快长大!我嬉笑着胡乱应和:吃了水潽蛋我可不长大,长大太婆就不疼了!

怎么会!太婆竟着急地提高了声调,又忽地沉进升起的水雾中,太婆要老去,你要长起来,这是一直的事情。你要出去啊,像你爷爷,像你爸爸,去别处读大学,去做事别处?别处的蛋有你煮的好吃吗?我喜滋滋地接过碗。她的眼神含笑而发亮,像院里永不冻结的井水,纺车咿哑一般的声音传来:别处有烧煤的壁炉,有戴狗皮帽的车夫,有可以踩人的湖冰和秋天烧遍远近山岭的火红的红叶,火红的颜色像火钳上新生的铁锈在火里发光发亮,告诉你秋天来啦,咱们的季节更变啦

动车组轰的一声驶入隧道,眼前跌落的黑暗被车内的灯光渐渐驱散。车窗可以映出我稚嫩的脸庞,还有长时间沉湎怀想遗留下来的感伤。我看着地图册黄土地上分散开来的浅绿、深绿的森林轮廓,从亚热带的这片常绿阔叶林穿过,驶及温带落叶阔叶林有多远的路,要多久?列车又是一瞬驶离隧道,天光温柔抚去车内的灯光。

八十五岁时,她坐在院里晒太阳,疲倦的神情从家里的猫出走后再没缓回过。你太忙了。太婆见到我时便说,有时时间久得我真觉得自己已经走了,眼里不知是太阳光还是什么,通红。梦里是北京的红叶,火钳上的铁锈红。你们一个一个出走,我就放心地去看红叶了我看着这个年老色衰的童养媳,自小被迫待在这个家中,温柔贤惠,坚强隐忍,勤劳苦干,只读过两年学堂书,带大三代人,她做梦梦见别人给她讲的北京锈色的红叶。

她会煮温软的水潽鸡蛋,能裁鲜红的缎面,给岁月催弯了腰,快被时令带到秋天尽头。她好像是生作农民的,却拥有情怀与爱意,胜于一般农民的眼光,使她本人远不只是一个农民了!

窗外的颜色随着一路北上似乎渐渐明亮了起来。我欣喜地贴上窗,是明黄、枫红与无数种其他绮丽的色彩,是北方的秋天!

同车人能否懂得我的欢悦呢?一个终于亲见北秋之明艳的孩子的欢悦,在亲人的爱中浸润成长,带上梦想奔赴远方。人的茫然无助、心事好像在温晴的山色中明朗清晰。人性的坚强在成片红叶里燃烧坚硬。是景物的界限分明提醒着人应坦然坚定。锈色的红叶,那般分明多好,带着八十七岁老人的梦,承载中国遗落下多少个相似的梦,看遍山叶红,一场爱的全盛活过。

人不猥琐枉少年


从小就是个多情种。

幼儿园的时候,某天和班上一个女生一起将一个小男生堵在学校后院:我们都喜欢你,长大后你还是这么帅的话,我们就公平竞争。对方落荒而逃。

小学的时候跟那个男生不在同一个学校,见面次数很少,后来他转学还是怎么的,到了隔壁班。偶有几次见到他,心里暗暗希望他千万不要想起小时候的事。好在对方并没有任何表现,看来是本就不把它当真。

见的人多了,不免比较,时常和一群狐朋狗友悄悄讨论哪个男生学习好。 那阵子,但凡成绩好、长得并非不堪入目的,都是未来的理想型。出于对魅丽优品某些小说概念的深信不疑,有时还会在刻意搞些小动作引起别人注意。

小孩子心理真是想想就觉得可爱。

和小学生活分道扬镳之后,是我的中学时代。遇到全新的同学的初中,估计就是我的异xing接近期了。感觉每个男生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看谁都觉得越看越有味道。高中也是,轻易胡思乱想。据不完全统计,我曾有过好感的男生超过二十人。

高三时室友给我讲了我曾经有好感的男生的一件小事。那晚的事被我详细记录在另一个日记本上了,可惜那个日记本还躺在家里。我太健忘,只是依稀记得大概是讲他们几个发小一起聚会的时候看到他在频繁地玩手机,问他是不是有情况了,他开始坚持不承认,后来禁不住好友的软磨硬泡,吐露了实情:他觉得自己现在还不能作出任何承诺、没有足够的实力真正地负责,所以不愿公开对那个女生的心意,希望等到他有能力之时光明正大地宣告。就是这件事,把我感动得挑灯夜战写了一篇作文来纪念,我以前看上的男生呀,这么优秀,真是让我倍感与有荣焉。毕业后室友刻意制造机会让我跟他同席吃饭,企图向我披露他的挫样,让我对他刮目相看,结果并没有什么用。那天晚上我在校友群说出自己所想,有人鼓励我试试说出自己的心思。我竟没有一点跃跃欲试的念头,有的只是一点童年不在的惆怅。真是完美的告别我的小学时代!

再大一些,就是现在了,以前期待的小说中的故事,并没有发生,我却因此松了一口气。于没准备好的人,说什么都还是太早。欣赏的师兄、同学有太多,却没有绮丽的心思,仅是感谢命运让我遇到这些优秀的人而已。

与我那N起N落的心理截然不同的是家里人的态度,似乎是对我太放心了还是怎么的,我们的聊天从来不涉及这方面。其他人为青春期和家里闹矛盾的时候,我总是在被灌输忧患意识:攒钱攒粮不能攒作业、读书出来才有出路......那些观念我没有全盘接收,但还是部分认可的,而且这认同度还是随着年龄的增加逐渐增大,于是时常感叹没能用最好的时间做一些有趣的事,过去的十多年里,只有部分事件有记忆了,很多事连个模糊的影子都没有。当时明明是觉得能铭记一生的啊!

于是我开始了写日记。写一些秘密的心事,无论是三两句心情还是长篇大论,兴起之时或者失意之时,写写,回过来看的时候,那时场景不说历历在目,至少也是有迹可循了。书本上的白纸黑字,都是那些事真实存在过的证据。

我开始有了自述:我总是喜欢想到什么做什么,人的一生总要勇敢那么几次。

其他的事,顺其自然。

希望某天是这样:

你在等你的水到渠成吗?

好巧,我也是。

双色风


双色的风,吹的我渐渐迷失,喜欢狂风卷起千堆雪,卷起发丝飞扬;怜爱柔风轻抚我的面颊,带动我衣袂飘飘。如临世之仙,超然物外,不沾一丝纤尘。

昨夜狂风大作,冲刷着整座城,我站在阳台,急风飞速离去,回眸间便以千里之外。风将吹向何处我无从只晓,更无法预见,何时能再次遇见这相同的一场风,我静静的站在原地,如老僧如定,用心体会这自然狂野的美,用心感悟自然的力量,也正是这可怕的力量吸引了我,我想拥有,我想用双手拥有宇宙,追求无尽的自由。狂风划过长夜,除了这风,便安静的出奇,此刻的我不知何时已入屋,已安详的入梦,而这风便是我梦中的新娘。

今朝,换一身妆素,柔风拂面,尽显了无尽的柔情与情思。一身仙气,衣袂飘飘。柔风包裹着我,让我如身处桃源般的梦幻。春风无力却又显无尽的力量。如母亲的双手,给儿子无限的暖意,是那么的心安,是如此的不舍。我爱慕这温暖的风,它给我了力量,勇于向前的力量。

心有猛虎,就不得不离开这温暖的冢,欲以高飞远走,就不得不破茧成蝶,飞翔于苍穹。轻轻的风激起我内心的怜爱,泪落千行。愿相伴清风,与君长谈。

长叹这双色的风,激起我心中的涟漪,翻起了千层浪,享尽了自然赋予的启迪与哲思。今夕看我舞象,尽展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我乘上风的脚步,去实现没有翅膀的飞翔,扶摇直上九万里,看尽世间浮屠。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9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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