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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灿劲舞,伴我人生走一遭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绚灿劲舞,伴我人生走一遭,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游不是我生活的全部,但现实也是我的孤独。不像那些专业人士,我是把网游拿来消遣的,虽也付出了情感,也相识了一大票南来北往的朋友,我乐在其中。

——前言。

劲舞,你是那春天的柳条儿,摇曳在风中,摇曳在我的心坎里。自闯入在网游的怀抱里,整个世界变得干净纯粹的透彻。在你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我可以尽情的驰骋。纯粹的打怪得来经验值,纯粹的做任务换来金钱,纯粹的征集天下英豪来创立帮派,我乐在其中。

劲舞,你是夏天那疯狂的龙卷风,席卷了我的闲暇时光。为你,我乐此不疲的在电脑前忙活着,不再外出购物,不再外出约会。我会抽时间和游戏帮派里的人一起去西游,或者去东飞。游戏画面里的人物在跑,现实的我们十指在键盘上乱飞,海阔天空的聊,我乐在其中。

劲舞,你是那秋天的落叶,一幅秋风扫落叶的姿态征服了我。为你,我一边做事情,一边关注着你的最新走向。我看你每天新出来的品种,我看你每天变换的场面,我看你每天出来的极pin装备,我看你每天送给我们的小礼物,一切的出乎意料常常让人惊喜,我乐在其中。

劲舞,你是冬天扬扬洒洒的雪。雪,阳春白雪,梦幻的虚拟。玩游戏,也许是逃避现实,也许不是,我讲不清。首先,我爱网游,但我也爱生活。我不喜欢那些人说玩游戏的人的一无是处。这里,那里,学校里,到处都是严禁玩游戏的话语。但我更爱虚拟里的热闹,可以把冷清踩在脚底下,这里的人都是热情的,我乐在其中。

劲舞,把我的休息时间都给了你,你可曾对我冷眼相待呢?答案是否定的。在里面,我找到了和现实相处的平衡感,现实常常让我感到无力,有压力去游戏里发泄情绪,不失为一种好方法。玩过之后,不沉迷才是上策。我是给自己规定游戏时间,时间一过,抽身而去。

朋友说,我的假期生活一定是:不是在网游就是在网游的路上。对此,我总是哈哈一笑。

很喜欢如梦幻般的华丽舞蹈动作,很爱那些在江湖飘荡的网游,不过,都是江湖的,不免有点视觉疲劳。最近爱上了机甲世纪,换一种不同的玩法,会更轻松吧。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灿灿


灿灿出门了,她每天都会这样,但是过几小时她会给我打电话,在这几小时里,她会去一家肉肠馆和商场宠物店,刷我的信用卡,然后服务员会打电话喊我接她回家。

但这次过了十二点,她没打电话给我,我去了那家肉肠馆和商场宠物店,问了店家和服务员都说没有见过她。她去哪了?

第二天我被电话吵醒,我接起来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问我是不是手机主人的家属,但让我去一趟公安局。灿灿的尸体放置在一张床上,身上有很多的伤痕,黄警官告诉我,说昨晚接到报案在一个水库里发现了灿灿的尸体。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然后抛尸,他们正在侦办案件,一定会尽全力破案,为了更好的办案,需要进行尸检但要家属签字。

我手有点麻,拿着笔好半天写不出字,灿灿和我在一起三年,当初她不嫌弃我穷,离家出走和我私奔。

现在她的尸体就在我面前,我看着她,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她,她朝着我走过来,笑的很甜和我握手。我很难受,可是说不出哪里难受,就好像一把电锯切掉了打了麻药的大腿,你知道会很疼,但你不清楚到底是哪里疼。神经?腿?手?还是脖子?

我走出来公安局,打了一辆车,来到一家小造纸厂,我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多了,老板对我挺好,他见我和灿灿无依无靠,便给了我一份工作,让我能好好照顾灿灿,她的腿在一场车祸里被截肢。厂里的人都很喜欢灿灿,她很温柔,见到每个人都会打招呼,还会把我做的菜分享给大家。

大家一起出资给灿灿买了新轮椅,这样她就可以自己出去买菜,去宠物店认识新朋友。我以为可以一直陪着她,给她幸福。

凶手是谁我一点也不在乎。

因为灿灿死了。

她是一条狗。

而我是一个偷狗贼。

好书伴我成长


伴着幽幽静静的钢琴乐,坐在书桌边,徐徐翻开一本书,再轻轻地用手弹钢琴般拨动书的页数,这画面是我惬意生活的写照,也是我从小到大一次次看书的情景。

从小,我就有阅读书籍的爱好,不过因为年龄幼小,读的书自然也是小孩入门类的一些童话集,故事集。我现在仍记得的《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国内有名的《笑猫日记》,《男生贾里》,我被其中描绘的故事深深吸引,也开始通过内容建立起自己的情感,如跟着故事主人公经历,憎恨起了处处害《灰姑娘》的后妈,对嫉妒《白雪公主》容貌的王后保持愤怒,同情那位死在大年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喜爱着处处帮《男生贾里》的鲁智深这些情感体验为我以后树立正确价值观起着莫大作用,同时启蒙了我对于书的喜爱。

慢慢,年龄稍微大些了,一个男子汉的本性也有所展露,自己爱上了关于探险和冒险之类的书,众所皆知的《鲁滨逊漂流记》,凡尔纳三部曲《神秘岛》,《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八十天环游地球》全在那段日子里看完了,这些书使一个正在萌发冒险的心得到巨大满足,幻想着如鲁滨逊那样,把自己置身于荒岛内,预备些最基本的工具,学着鲁滨逊,畜养着牲口,建造出至少像别墅一样等级的房屋,再到林子里打野鸟,结识如星期五那样的高等野人,教它学会说话,再同我一起生活,成为我的帮手,日子虽有些枯燥无味,但在那种恬静下过活,也别有一番自在的韵味。

不过后来自己经过细想,觉得在没有同伴下,过原始人类的生活,一段时间还行,让我在那呆一辈子是不可能的,尤其我还接受了现代化的教育,我开始略有些失落,直到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我才找回了自信,因为我又暗暗立誓:要像福格先生,环遍这个世界。我没有八十天游完的鸿鹄之志,自己想的是花费半辈子的时间去体验,这种想法曾经深深驻扎在我的内心,一直到我心智更加成熟才停止。总之,那段日子我一直被这些所影响,这些书籍培养了我对文字的理解,从而使我更加地爱好文学。

而现在,心智比较成熟的年纪,读的书当然与之前的不同,我现在接触的更多是拥有一定文化涵养的好书,提几个比较有名的,余秋雨大师的《文化苦旅》,《千年一叹》,季羡林的《志虑心物》,《忆往述怀》,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人生》,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些书一读,整个身心就停留在了书的主干线上,无法自拔,《平凡的世界》里,我读到孙少平这个角色时,觉得自己生活的状态跟他一样了,把自己也当成了孙少平,会因为家庭原因遭人歧视感到自卑,也因失去田晓霞这个挚爱而痛苦不堪,他是个苦情角色,在我读这本书时,自己的状态也时刻保持着悲伤。我同时也被马尔克斯描写的世家所吸引,其中带有的魔幻和现实纵横交错,那种深不可测的神秘感至今仍在记忆中萦绕,在最后,我也不觉的,为这个家族的没落感到悲悯和惋惜。阅书的过程间,我把我的一切,包括感官,感觉,感受完完全全地放在书中,大脑跟着内容飘起来,也就在这种不知不觉里,书成了我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书也成为了我前进路上的曙光。

所以,好书伴着我,使我不停地成长!

书香伴我行


书香伴我行

在深圳,忙碌的生活,紧张的工作,让我们来不及细细地品味酒的醇厚和茗茶的清香,转眼间又到了一个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的冬天。荣与辱,悲或喜,得与失,对与错,终难抵挡岁月的更迭,季节的轮回。童年求趣,少年求知,青年求职,中年求稳,老年求安。一个人由青涩到成熟,除了父母的培育、老师的教导,社会的历练,还要有读书的支撑。

读书伴年华

读书伴随我度过了清贫的童年,羞涩的少年,奋发的青年和忙碌的中年。

我记忆中的童年,清贫、纯粹、懵懂。家里穷,没有钱买书,只能到书摊上看连环画,一分钱看一本,一看大半天。《鲁班的故事》、《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烈火金刚》以及《小城春秋》等等,见证我的成长。书中简明扼要的文字,生动活泼的画面勾勒,好人的完美无缺,坏人的卑鄙无耻所有这些使我的童年有了好与坏之别、爱和恨之分。

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学校离家有几里路远。那时候自行车对我来说是一个遥远的梦。寒来暑往,春夏秋冬,每天用稚嫩的双脚丈量来回的土路,路途上的时间主要靠读小说来打发。我依然记得,以抗美援朝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剑》成了我往返路上的饕餮盛宴。

初中的时光主要是在学工、学农、学军中度过的。在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声浪中,读书被打入冷宫。直到1978年学制改为秋季入学,读书迎来了无限的风光。读书考大学成了农家子弟跳龙门的唯一捷径。

高中的生活紧张充实。操场上,麦田边,林荫道,书声琅琅,唐诗激越,宋词回荡,单词在膨胀,莘莘学子读书忙。煤油灯下,历史脉络一清二楚,哲学术语娓娓道来,公式定理驾轻就熟,物理化学信心满怀!

大学的光阴青春飞扬。图书馆是读书的主战场。读党史,明方向;学文学,高情商;习文史,懂沧桑,壮志豪情人张狂!

参加工作后,读书不仅是为了立足,更是为了发展。三尺讲台展宏图,教书育人谱新篇,挑灯夜战不问苦,桃李芬芳天地间。

读书悟人生

考入深圳视野宽,群英荟萃压力大。茫然失措问天涯,哪处灯火有我家?奋发图强再创业,诲人不倦知报答。学海无涯征程启,快马加鞭目标达!适应了深圳的节奏,终于可以安静读点书了。没有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功利,开始有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觉悟,也有了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的豁然。

读书让我少了莽撞和冲动,多了沉稳与笃定;读书让我懂得把握自己,恪守道德,坚持原则;读书让我学会了担当,面对困难,不怕挫折,不再推卸责任,不再给自己找借口;读书让我更加珍惜每一份感动,更加热爱平淡的生活。

读书让我懂得了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曾经,很多的时间我都活在别人的神情和评价里,没有时间反省得失,没有精力专注教学,内心的宁静感与成就感荡然无存;现在,我知道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一份给工作,一份给家人,一份亲近自然,一份服务社会。

读书让我更加尊敬生命、更深理解人生。感谢父母给予的生命,感受时光留下的美好。流年可以枯萎我的风华,却带不走我成熟的魅力;风尘能够暗淡我的容颜,却坚定了我无悔的追求。我深信,岁月的洗礼,书香的熏陶,贵人的扶持,自身的努力,人生定能沙粒成珠,彩蝶破茧而出!

读书的时候,喜怒哀乐,酸甜苦辣;读书的日子,求真求实,求善求美。一路走来,书香氤氲,色彩缤纷,随我左右,抚我心灵,强我内涵,增我优雅,升我品味。常读常新的语句,辽阔高远的意境,入木三分的描绘,栩栩如生的形象所有的这些,唤醒了我的诗情,催生了我的憧憬;古今中外的传奇,博大精深的观点,高屋建瓴的思想,琳琅满目的学说所有的这些,开拓了我的视野,丰盈了我的内心!

作为一名英语老师,几十年人生的旅程,行囊里,书不可或缺,读书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乘风破浪笔墨伴,绿水青山书香行。

许一世柔情,伴我走向永恒


脚下的路,不管是多么崎岖与艰辛,一路走过去,看那昨日的风景依旧。往昔破碎的梦,在这无情的秋风中,被吹得已支离破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再坚持什么,在等待什么? 以前,总是以为,自己可以用一生的真情,挚爱,可以换得一份,完整的婚姻,幸福的家庭。可是,现实的婚姻,却让我在,欺诈和谎言中,度过了漫长的七个春秋。所有的梦,都被现实的利益所击破。留下来的只有那个虚无飘渺的承诺,在这秋夜中呻吟。

当我从姐家回来的时候,已是夜幕低垂皓月当空。脚下硬邦邦的水泥路,在灰暗的路灯,透出冰冷的感觉。仰望皓月,看着那繁星点点挂满天空。寄语,一缕思念,一缕惆怅,涌向心头。无法拒绝,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无法抵抗,这个利欲横流的人生。只想,许一世柔情,牵手永年。可是,真情又有几何?早已被这个无情的世界,戏弄的残缺不全。看惯了书中那些痴男怨女的缠绵,听腻了那些山盟海誓的鬼话。试问苍生,真情能有几许?又有几人能,抛开功名利禄,为情所奔?

我不想为情所困绕,为爱所牵绊。可是,心中总有些东西抛不开,放不下。只能在这迷离中,无力的徘徊。记得,朋友和我说过人要走出去,走出心灵魔障,走出自己的精彩。'这些我都知道,说是很容易,做起来却是很难。其中,有太多的牵绊,太多的不忍,让我举步行艰。

往事在这秋风中,吹散。梦境,在黑夜中,被残酷的唤醒。留下的,只是痛苦的心碎。还在无情的折磨着,那可滴血的灵魂。

我不想妄自评价,世态的冷酷与无情。只想,许一世柔情,伴我走向永恒。可是,真情知几许?在芸芸众生里,又有谁,能看破红尘,逃出名利二字?我醉了,我醒了,我迷茫了。伫立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无助的徘徊,无助的寻觅,寻觅那份属于自己的情有独钟。可是前途茫茫,站在芸芸众生之中,更加感觉到,那份无助和凄凉。有时候很想抛开一切的牵绊,让自己活的潇潇洒洒。却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被打回原形,被无情的抛在阴暗的角落里,使自己伤心落泪。

总想许一世柔情,伴我走向永恒。可是,真情有几何?牵手又有多少?走在,漫长的黑夜里,有一颗孤独的灵魂,在这黑夜中,苦苦的寻觅,寻觅,寻觅那份永恒的柔情,在春夏秋冬中,伴随我走到人生的终老。

燃烧青春岁月,绚染华夏辉煌


梁启超曾这样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是未来,少年是希望!投资大师吉姆罗杰斯曾预言二十一世纪的世界将是中国的世纪。有为青年志士,就让我们为自己骄傲,为自己喝彩吧!我们是二十一世纪朝气蓬勃的太阳!

置身于新世纪,我们感受着中华民族从辛亥革命推翻帝治到五四运动;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整整一个世纪风雨的锤炼,时代的变迁,岁月的洗礼。那鲜艳的五星红旗,正承诺着一个不朽的誓言;世纪的轮回里,先辈的步履几番辗转,几番艰辛,而我们的脚步几多豪迈,几多矫健。心中太多无以言表的话语,我们寄予白鸽,让它在华夏的神州沃土与蓝天之间,飞翔成一种祝福,一种希望。

沉寂了百年的渴望,有过的百年的经历。中国从昨天走来,虽然与今天只在挥手一别间,却整整跨越了一个世纪的历史征程。我们的目光触摸到了那百年的沧桑巨变,百年的斑驳足迹,这百年,记载了中华民族多少的屈辱血泪,响彻着东方巨狮的几多怒吼,凝聚了中华儿女的几多爱国情怀!是的,我们年轻的胸膛里,总有一腔沸腾的爱国热血,但同时也需要生活的磨砺和锤炼,我们不必矫情,不必用华丽的词藻粉饰,一千句豪言壮语,一万个宏伟计划,不如一步一个脚印,让青春的每个脚步都踏踏实实。

青春稍纵即逝,信念系于追求,那么青春就会在我们心中永驻,希望就会在耕耘中扎根,信念就会在奋斗中升华!我们不正是在追求中赢得了充实,在充实中感受到了美好吗?年青的朋友们,就让我们在青春的词典里永远抹去空虚吧!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能壮怀激烈,只要我们踏实奋斗,就会亮出青春的色彩,我们也无怨无悔!

我们是新世纪的一代青年,肩负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走在世纪之初的舞台,我们要写下新世纪的风采,做为时代的生力军,我们不仅要金玉其外,更要锦绣其中。腹有诗书气自华,渊博的知识,文明的形象,才是新时代青年必备的素质。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小到生活琐事,大到民族国家。正处于改革开放发展中的中国,更需要我们在世界面前展示我们伟大的中华文化形象。我们有志青年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要用我们聪明的智慧和无穷的力量去描绘明天的宏伟蓝图,去书写未来那波澜壮阔的篇章!

时光匆匆流走,岁月悄然逝去,春光不待我。年青朋友们,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实现伟大的、辉煌的、震撼世界的中国梦将由我们来完成!让我们牢记吧,迎难而上是我们的韧性,征服险阻是我们的信念,因为我们正年轻!

是骏马,就要在崇山峻岭中奔驰;是雄鹰,就要在悬崖峭壁间展翅;是蛟龙,就要在惊涛骇浪中翻腾。让我们张开热情的臂膀去拥抱希望、去拥抱明天吧!让青春的火焰燃烧燃烧猛烈的燃烧吧!把我们壮丽的青春和伟大祖国绚染得如同朝霞一般的灿烂辉煌!

花伴我行


初冬的小雨,淋湿了秋的绚丽,冲淡了云的高远,天的湛蓝。太阳也慵懒起来了,青红不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一切都在慢慢地沉淀。有的只是枯寂,枯寂。默默守候一个冬的传说。

阳台上,我那些曾经繁华过的花儿,也渐渐萧瑟起来。叶片没有了往日的油润,蒙上一层灰暗的阴郁,惹人怜惜。匆匆地一盆一盆搬进屋内,想要挽留最后一抹绿意。

春天的花开里,它们香艳过;盛夏的蕴育中,它们璀璨过;秋的收获里,完成了使命。冬来了,学会了默默面对,无语承受,但绝没有一丝悲哀。四季的轮回中早已懂得:叶落了,还有倔强的枝;枝枯了,还有深埋的根;根朽了,还有落入土中的种子。怕什么呢,今日的沉寂只不过是在贮存明春的希望。

并且,短暂的一生里,一直贯穿着我温暖的呵护。关注着每一片嫩叶的新抽,每一朵花苞的初绽,小小地成长,带给我满世界的惊喜。虽然有限的时间,有限的精力,并没有寄予它们一个舒适的安然。但是,悉心的照料,时时地欣赏,早有了一颗息息相通的心。人愁花解语,花落人相惜。

不求花儿感谢我,因为,它们曾经明媚了我生命的某一个链点。花儿的点缀,生活多了一份亮丽、温馨。侍花弄草,置身花香鸟语之中,自然伸手可触。便觉远离了红尘嚣外,清泉濯心,时光深处提炼出一颗透亮的晶莹。

我养花,喜欢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一方面省去了太多了精力,一方面这样的花更令人可敬。此种乐趣已浸入身心,爱花不知何时起,养花不知何时终。

一叶而知秋,一花而惊春。花无贵贱,花无美丑。每朵花都是一只蝴蝶的前世,是大自然用温柔的眼眸赏阅春红秋谢。花儿感谢我,我是赏花的人。花儿感激我,我是爱花的人。花儿感知于我,我是懂花的人。花儿感恩于我,因为我是种花的人。不是吗,我也要感谢它们,有香、有色、有花、有果,生命中一场与美的相遇。人生是一次单行的旅程,不管人或物,只要我们的旅程因此风光旖旎,就要感谢每一次路过的芳香。

花是我的一段,我是花的一生,花因为我而灿烂,我因为花而丰富。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伴花生,花伴我行。

可能炸鸡和书会伴我一生吧


我与你分开是成全了谁的解脱呢我与你相遇是成全谁的孤独呢。

我在公园的座椅上看着书手里吃炸鸡,等着人。家里买的书太多,想卖掉又觉得太可惜了,朋友告诉我可以交换书看的,我发了帖子,大概意思就是有想交换书看的吗,比较诚心的,如果有请私信我。朋友看到说,鬼才理你这么简单的语录。我随便笑笑,想着随便吧。不过前段时间发贴真没人理我,我都失望了,有人私信我,还挺开心的。问了各自的电话,对方说这个礼拜来换书,我答应了。现在就坐在公园等对方,我炸鸡也吃完了,看时间都快10点了,对方时间迟到了。我想不会被人忽悠了吧,但是还是等等吧,手机响了,我接了电话,想问他在哪,我还没问,他就在道歉,他说钱包坐车被偷了,电话没有,他现在在公园门口,我说了我在那个地方,问他需要我去找你么,他说不用,马上过来。我们彼此都没有见过,唉。心里想我真胆大啊。

我看书太久,闭着眼睛休息,过了会,我闻到汗水味道,睁开眼睛看到有人坐在我旁边看我,彼此对视了几秒,我就看别处了,彼此说了你好。他的声音很好听,软绵绵的暖暖的感觉。他说他叫彭小强,我说是打不死的小强么,他顿时笑笑的说我意志是如此的,呵呵。他问我你喜欢吃炸鸡啊,我看他,意思是在问你怎么知道,他指了嘴巴,我摸了嘴巴,有炸鸡的脆皮在脸上粘着呢,我扯开话题,问他吃饭没,他说我的钱包没了。我说我们歇会吧等下我请你喝热可可,他说呃,你可以借钱我,我来请你,我说不一样吗,都是花我的钱。

我们聊了很多,发现彼此性格都很类似,我们到11点多就走了,他起来拍了照片,我没有问,可能是别人的爱好吧。去吃了饭,我没吃多少他倒吃了很多啊,看的出来他真饿了,我问他,现在去换书吗,他说随便吧。我带他去了我住的地方,给他看我的书架,他说是挺多的,没有分类吗,我说不喜欢分类,随手拿这样也挺好的。我去倒水给他,我做在沙发上看电视,也在看他挑书,他是那种背部曲线很好看的男人,手指干净指甲均匀的那种。他突然回头说想不到你也有这种书啊,我看到他手中的那本,《钢铁是怎么练成的》我说这本书我从来没看过,是别人买的。送个你吧我不太喜欢,喜欢你走时带走。我去了房间里。靠在窗户旁边回忆着以前,那本书是前男友的,去书店他非要买的,可还没开始翻阅我们就分手了。说喜欢我也是他。说分手。也是他。让彼此难过却是我。我以为感情的事。不需要轰轰烈烈。平淡就好一起看书一起约会各自道晚安不是很好吗。他说我不热情不依赖他感觉不到我爱他可能我真的对他只是有好感不然每次亲吻只是碰碰脸。朋友说我矫情我只是不习惯怎么去主动贴合人家的喜好而已。

那天他大声的吼着说我不在乎他把我手里干买的炸鸡扔到地上。把我沙发上准备的书扔的到地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发那么大的脾气。炸鸡他叫我买的书是他非要买的他说的今天过来放在沙发上准备给他看的。他说刚才我叫你说爱我你为什么不说我说刚才电话里吗你知道我从来不说的。他说你确定你不说我说抱歉他大声的说那我们分手吧最好老死不相往来那种。我叹了口气说好吧。我们我还没有说完他就说你就陪着你的书和炸鸡过一辈子吧。转身就离开了楼道都是他浮躁的脚步声。后来真的不曾联系了就像没认识过。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8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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