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你注定是我今生留恋驻足的风景,但是世事变迁沧海桑田,现在的你纵然被时光改变了模样,但是为了你,我也愿意甘愿守候着这一世的心疼。因为曾经的誓言,我们说好的,这一世,要白头偕老至死不渝。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掉到了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后来又偷偷相恋。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而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感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喜怒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25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中国版《深夜食堂》开播的那一年,恰逢毕业,也就是今年。
我是个特别感性的人,毕业前的那一个月,我走在校园里,看哪都觉得美,以前对母校的吐槽在现在看来真是笑话,因为,走的时候,竟然这么不舍,不舍或许是因为四年习惯了这里,所有的一切熟悉的味道,就像喜欢了四年的人突然离去,就像在一起了四年的他突然分手。
或许还有些许不同,因为从一开就知道什么时候分别,我来的时候你在,我走的时候你还在,你一直都在,我也知道你定会越变越好。
离别不仅仅是因为要离开你待了很久的地方,还因为那些在你周围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所形成的固有圈子,在你离开时,他们还在继续,而你却要重新开始新的环境。
四年,认识了很多朋友,熟悉的,半熟悉的,一面之缘的,总之,感觉很美好。
很多特别的时刻我们会借特别的东西去表达一种情绪,因为深夜食堂开播的时候,恰巧我们在吃着离别的饭,味道总是会勾起很多回忆也好、故事也罢。
回眸,吃了很多,记住的能有多少,看看他们的分享,我很感动。
故事的主角是哈皮哈尔滨啤酒。
看到哈啤,就想起大一时在韩国自助餐厅的那次室友聚会。L喝了8瓶,Y喝了近乎9瓶,就为单纯的比谁更厉害,M和Z在一旁加油赞赏。其余的我们四个所谓的南方女孩,每人强迫被灌了约3瓶,结果吐的一塌糊涂,五味杂陈。第二天,Y还因此犯了胃病。但这早已是过去之事,当初的确是厌恶,内心留有鄙夷......不过现在想想都是自己青春的象征,更多的是怀恋。此刻,晃着手里的半杯哈啤,遥想着过往。
王小七
故事的主角鱼面。
每次路过一个叫友达面馆的店时,就会想起自己喜欢过的一个人。那时候,就是很单纯的喜欢,单纯到不了解他就可以那么喜欢,只要远远看着他就是幸福。后来,发现他特别喜欢吃鱼面,尤其是友达面馆家的。所以自己也去吃,寻找相同的味道。后来,把伴随了我四年的幸运瓶盛满糖果托人送给了他。最后,他离开了这里,我只能偶尔在朋友圈看到他的日常。这就是故事的结局,每年都会去吃鱼面,怀念的人只有那一个。
只记得你姓董
故事的主角是一种韩国零食max5。
我是一个韩剧迷,特别喜欢看韩剧,我老公是二硕,这辈子就等着他和我,你懂得。
我看他演的剧必吃的就是max5,其实它就是花生夹心棒,特俗特普通一零食,但我就是爱吃。早上一睡醒就想吃,午饭后也想吃,晚上追剧也想吃,知道我为什么想吃吗?因为姐吃的不仅是好吃,更是爱情,我的青春都在看我家偶像中度过,陪我一路走来的就是甜甜的max5!所以现在,我一直单着。我就靠它陪我度过寂寞时光了。
有时候,一款味道很普通的零食,承载的却是满满的回忆,现在的我,每天还在吃,胖了不少,但是却停不下来了。看来我是中毒了。
就是爱李钟硕
故事的主角东北韭菜饺子。
谭婆
故事的主角杨铭宇黄焖鸡。
杨铭宇的正宗黄焖鸡,毕业季的各奔东西
大学时,宿舍六人来自山南海北,尽管大家饮食习惯千差万别,但是大家都异口同声地喜欢吃济南的特色美食――黄焖鸡米饭,因着这个缘由,她们六人一有空就会去学校附近,寻找各种黄焖鸡的店面,有的是寡淡无味,有的是油腻反胃,只有杨铭宇的黄焖鸡味道浓厚,符合她们每一个人的口味,好像永远都不会腻味。
大四那年,大家都忙着考研,找工作,再也不会像三年前那样无忧无虑,嘻嘻哈哈。然而一周一次的杨铭宇黄焖鸡还是维系着她们之间的友情。
六月份,答辩结束,拍完毕业照,大学也结束了。宿舍最后一次聚会,六人在黄焖鸡的蒸腾中红了眼。她们说,不管身在何方,只要吃到杨铭宇的黄焖鸡,就代表每一次的想念。
我的好朋友南戈
故事的主角必胜客
必胜客看似随处可见的店,每次我经过济南路边的必胜客店,就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羞涩的两个人,我低下头,你牵起我的手。在店里,我一直低着头,气氛有些小尴尬,我不时点一点手机,你说能不能看我,我还是默默吃着薯饼,不时说几句薯饼真好吃。后来的后来,我要毕业啦,去武汉,你呢也要毕业啦,但我们都不知道你会去哪里,我只知道从一道杠到小星星,你肩上的责任更重啦,其他的不说了。我们都要加油哦!
博士
故事的主角鱼
一直听说姚树人的鱼很好吃,但一直没机会吃。那次教师资格证面试考的很差,回来后就躺着了,一天也没吃东西,她问我考的咋样,我有气无力的回答说过不了的,她说没事儿,你没吃饭吧,出来吧,我请你吃你心心念念的姚树人。那顿饭我两吃了将近一百块,我吃的好心疼,因为她平时真的很节约很节约,真的仅仅是为了安慰我,很舍得。因为了解,所以才更知道不易和珍惜。今年,我们又一次一起回家了,可毕业了,以后也各奔东西了,这也许是我两最后一次一起回家了,从高二同桌到不知彼此意愿却录到那么远的同一所大学,我两一起经历了太多太多,也体会到了缘分的奇妙,虽然大学过得很后悔很空虚,但一想到我的大学还有她,我就觉得值了,因为一辈子的朋友太难遇+交。
wkakui
故事的主角微辣小龙虾
因为不能吃特别辣的东西,所以就连小龙虾我也刻意不吃麻辣的,好像不麻辣就不好吃,可是因为是我,就得吃微辣的。
那一年,我第一次遇到了喜欢我我也喜欢的人。可是,快乐总是短暂的,很快我们就不在一起了。在一起每一分都是美好,分开了确是无尽的隐痛。刚分开的一段时间,空气里的呼吸声都是有点紧促,以前无感的东西现在都烙上了他的影子。
因为分开的时候是夏天,所以我犹记得他为我剥的小龙虾,很特别的剥法。这辈子,估计都没有第二人会这样剥了。
后来时间久了,忘了很多,释怀了很多,但是吃小龙虾时,我一定还是会点微辣的,但再也没人那么给我剥小龙虾,就连自己也没有学会。就是这份专属回忆,我会一直记着。
故事的小黄花
那年认识你真好:
彩虹糖,只为我心中的少年。之前买了满满一罐的彩虹糖,分给每个人,其实是为了给他。每次都给他那颗草莓味的糖果,他却不曾发现。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喜欢,坐在教室里就那样看着他,心想这样也好,静静地一直地看着,视线不小心相交的时候很慌乱的装作看别处,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好傻。大学毕业了呢,唯一的合照是班级毕业照,之前想去单独合照最终也是说不出口,想想可能永远都不能再见了,可是一直一直一直一直一直一直一直都最喜欢他了,再见,我的少年,愿你前程似锦!
筱宁: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高考报志愿时,妈妈一直想让我报个家乡的大学。我知道她是怕我在外面吃苦,可是我还是报了一个很远的学校,只身一人来到了济南,现在又在青岛工作了。每次打电话回家,妈妈都会问我今天吃了什么,我也会问妈妈,她又做了什么好吃的。我很喜欢吃面,在学校里也经常吃面,但最爱的还是妈妈做的打卤面。每次回家的第一顿饭,都是打卤面,芸豆卤子。妈妈不会和我说,有多么的爱我,但在日常生活中,我感觉到了她的爱。一碗碗胶东打卤面,蕴含着爸妈对我的爱。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Sun:
说到这四年大学附近最喜欢吃的东西,我们肯定会异口同声的说出大盆鸡,已经数不清在多少个饥饿的夜晚,我们嚷着要吃的东西里一定会有大盆鸡。还记得去年夏天某个热气腾腾的中午,我们宿舍兴起跑去山上吃鸡,一人点上一碗缀着香菜的面条,把汤篦掉,舀上大盆鸡的汤,吃的不亦乐乎。致命的是夏天山上的蚊子太毒,每个人都被咬的叫苦连天,现在仍能记得当时被蚊子支配的恐惧。这四年里吃过很多好吃的东西,但是现在想想,第一个涌上脑海的还是山上的大盆鸡,没有太多花哨的样式,大盆鸡里是永恒的土豆和粉皮,但是只要坐到马扎上,喝上一口汤,便会对这个地方的依恋更多一分。
那年盛天:
记得虾吃虾涮这家店还是她推荐给我的,每次有好吃的东西她总是第一时间告诉我带我去吃。四年了,当我再回首这些常去的店,才发现原来每一家都有她的影子,很谢谢她愿意陪伴一个脾气古怪的我,总觉得从我们一见面开始,我们的缘分就注定了,她不仅陪我吃了好多东西,还陪我去了很地方,当我再翻看照片的时候,看着我们以前的稚嫩样子真是又好笑又悲伤。今天我又跟她去吃了虾,这应该是我们大学里最后一次去了吧,她发神经式的在感慨,我看着她没说任何话,我想那个不爱吃肉却老是嚷着吃虾的女孩会一直留在我心中,愿我们再次相遇的时候都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
很多故事很平凡,但在有些时候却显得很感动,起码以后想起,我会想起毕业的时候,你们分享给我的故事,这些故事,是我们的青春。
故事里的人现在工作的工作,继续深造的继续深造,迷茫的还是一样的迷茫。
很庆幸,我们在这里相遇,再见!
时光如白驹过隙,仿佛一颔首一抬眸一年光阴就被远远的抛在身后。再过几个小时就是我23周岁生日。
23年前的这一天,你给了我生命
每一年生日这一天都觉得自己熠熠生辉散发光芒,一年当中唯一做主角的一天。有朋友的祝福,有丰盛的晚餐,有礼物,有生日蛋糕,有蜡烛,有关爱,有笑声,有幸福,似乎世间所有的美好都聚集在了这一天。
我想今年生日这一天唯有想你后的黯然神伤,唯一一次没有你在的生日我连配角都不配。不要祝福,不要礼物,不要生日蛋糕,不要蜡烛,不要关爱,不要笑声,不要幸福,我统统都不要,我只要你回来。好不好?
我还盼望着某个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你会出现在我床边轻声地对我说:快起来了,太阳都晒屁股了。我一天天的期盼,一天天的落空。你或许可以体会期盼被落空的感觉,但你绝对体会不到这样永远被落空的期盼。
所有的浑浑噩噩,所有的颓势消沉都将是一种自我放逐,灵魂卑微到尘埃里。
多希望自己是只壁虎,截断尾巴,感受了切肤之痛后还可以长出新的尾巴。而我?除了切肤之痛外这种疼痛,这种心灵的折磨,没有人知道,或许正如那首歌名一样《眼泪知道》。
悔恨,遗憾,愧疚,痛苦,惩罚,颓废
种种情感白天被狠狠遏制,夜里这些情绪像是一个蓄满泪水的水池突然有了缺口。泪流不止。
种种情感交织一起,撕不开,剪不断。
沉浸在旧时光里,怎么能不想你,我已握不住你,又怎么舍得将回忆也丢弃,不过是我的执念而已。
这份执念足以让我千疮百孔,让我满目疮痍。
对你的想念如浓墨,要用多少个时光才能稀释的淡一些。
愁无限,消瘦尽,有谁知?
你生前特别爱干净,回家后我将你的遗像轻柔的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看着你的照片,微笑好暖。看着你的照片,仿佛你就在我跟前,天涯咫尺,说的不就是我们么?最近也是最远的距离。
回家后我就特别想去坟前看你,走了好久的路,大雪阻隔了去路,踩下去可以到我的膝盖,鞋子里都是雪,早已冷的没有知觉。我怕你太寂寞,想和你聊聊天说说话,一吐心里的难过。我依旧趑趄的朝着你的方向走,还是没能走到坟前整个身体便跌倒在雪里。
正所谓:近来无限伤心事,谁与话长更?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她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人生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她就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个人,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是你的恋人,或者你的父母,仅仅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这些人安静的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时光,然后她在不动声色地离开。于是你的人生就有了幸福的回忆。所以那些离开我们的人其实都是天使回归了天国,比如那些曾经我们深爱过最后离开的人。
我始终认为你并没有死,而是天使回归天国,在另一个国度快乐的活着。
我不知道这世界是否存在这样的事,即便不存在,我也会一遍一遍进行自我催眠,直到自己完全相信为止。
琼浆玉液也抵不住你亲手酿造的米酒甘甜。山珍海味也抵不住你亲手做出的粗茶淡饭。绫罗绸缎也赶不上你夜光下缝制的粗布衣衫。高楼大厦再温暖也赶不上有你陪伴在我身边。
身处异地,两眼黑暗,身体残,被时光抛弃和同龄无缘,眼望青春年华随风去。建立家业难上加难,岁月添加在额头,时光布满鬓角前,独自苦度着流年。花开盼花落,花落秋风寒。红尘多苦涩,人生几蹉跎。守卫着心灵的痛楚,独守着尘埃里的寂寞。夜来风雨声,花开之多少。幻想着心底的浪漫。却空留着梦里的凄惨。
彩虹总在风雨后,琴音总是在心碎的时候才显得那么的清晰。往日里的眷恋无奈被惆怅占去了所有的色彩,当触及到那抹血染的残阳才知道一天在不知不觉里结束。苦难夜在星月的陪伴下染上窗棂。那灰暗的树影空落落的落在了床头,沉重的心幽灵般的落在了树梢上,晃晃悠悠永看不到尽头。
凄风苦雨,挡不住的锋芒刺背,掩不住的目光如嘲。渺小的把自己浓缩在一粒沙子里。抚摸心中的吉他,轻声的念叨着满腹的纠结。如雾如幻,云起云散。
琴音未了,惊雷咋现,青烟缭绕里,三千里路旁边,你姗姗而来。带着茗茶,粘着芳香。像一只蝴蝶飞临我的窗口。触动我的魂,惊扰我的殇。聚起千丝万缕,我竟然踏响爱的跫音。
你抛开世俗的眼光,丢弃闲言碎语里的彷徨。你离开优越的家乡,舍下哺乳你的爹娘。你撇开亲朋好友的劝阻,唱着那首背靠着背 坐在地毯上 听听音乐 聊聊愿望 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 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
一如既往把那纯洁而美好的爱,送进我的心房。我如梦初醒,我来不及清理满腹的愁肠。这突如其来的幸福,一下子让我迷失了方向。我仿佛掉进了蜜糖,我何德何能让你的芳香迭迷我的心肠。
你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你受到了所有的闲言碎语,你受到了即将赶出家门的悲伤,你受到了即将失去好友的体谅。洁白无瑕的你啊,选择了怎样的道路,漫漫人生的征程上,你知道有多么的泥泞和坎坷。有多少沼泽和荆棘。你没有退缩,也没有犹豫和迷茫。你站在我身边,扶起了我无力的臂膀。
春暖花开,你我一起观看蝶蜂的匆忙,梅雨涟涟,你我一起水堵墙。秋叶飘零,我们在枫林里歌唱。寒冬腊月,你依偎在我的胸膛。红火的日子在幸福的路上。美满的姻缘招来多少人羡慕的目光。我不在清冷,也不在哀伤。我撑起病残的躯体,为你站成一堵挡风的墙。
后来,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淌出一条康庄大道,后来,我们也有了自己爱的结晶,后来我们一起携手一起走过夕阳。在火红的风景一同共往。
你又一次把你刚走进我心房时的那句歌词轻声的唱响,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 把我当成 手心里的宝---
你说,今生注定要与我结缘,就要和我厮守一辈子。等到老了,我们可以在一起回忆岁月的长河中的欢笑和泪水。有了这些共同的记忆,我们不再孤寂。在未知的岁月里,无论风吹雨打,我们牵手一起走过。两颗相爱的心,在生活的洗刷中慢慢变老。可是,你食言了。你在一个阳光的午后,在一个充满暗黑的夜晚,你带着血色吻痕走了。那年,你才25岁。25岁,那是一个生命如花的年龄。青春的岁月涌动着季节的潮湿。小草在枝头上唱歌,杨柳在河边牵着风筝奔跑,花仙子披着大红的盖头,如同出嫁的新娘穿着大红的旗袍,皇城烟柳满是春天的颜色这一切在人们眼里显得是那样美好,而你却说,它对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能和我牵手到老,终尽一生。
你离开时候,满是伤痕,脚腿和双臂被车轮噬咬出一道道口子,殷红的血一滩一滩地往外流,把我的整个身心都浸透了。惨白的脸如同一张漂白过的蜡纸,没有一点血色,两只眼睛紧紧闭着,好似熟睡的样子,霓虹灯现出你修长的影子我哭了,哭的撕心裂肺,而你却很是安详,好像不带任何遗憾,走了,永远地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那一刻,地球为你停转了7秒。此后的九千多个日子里,我日日夜夜地想你,想你和你牵手走过红地毯的那段难以忘怀的记忆。你穿着红棉袄,遮着红头巾,羞羞答答的样子是个典型十足的傻里傻气的新娘。我牵着你的手,慢慢步入婚姻的殿堂。婚礼堂里鞭炮响起,鼓乐齐鸣,迎亲的唢呐为你吹奏起甜美的乐章,你笑了,笑得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牡丹,有些动人。你娇羞的样子最好看。双眉低垂,薄薄的唇如同两片蝉翼微微张开,露出两排鱼齿洁牙,明亮的眼睛如一泓清泉,映现出心灵的净美和甜蜜。微笑的时候,两腮绯红,嫩白的脸膛如同抹了一层粉红的胭脂,自然而不矫作,得体而不轻佻,煞是好看。
你也会哭。出嫁那天,你躲在深闺里哭得死去活来,你跪在你妈面前,拉着你娘的手死活不肯迈出闺门,娘揽着你,和你一起泪眼婆娑,迎亲的队伍在门外久等了半天。直到吉时三刻,你才停止了哭声,坐上了花轿,随着迎亲的队伍来到了我身边。从此,你就成了我的新娘。那一年,你23岁。23岁,正值豆冠年华,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青春的美丽总是让人痴迷。可你命运多舛,孱弱的身子,人比黄花瘦。你说,你不喜欢林黛玉,娇袭一身之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你说,她那首《葬花辞》有太多的伤感,读起来有些鼻塞。你说,你喜欢贾宝玉,他很痴情,对林妹妹忠贞不一,你还问我:你会不会像宝玉一样爱我?我说,会。我要牵着你的手,一起慢慢变老。你笑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白天,你下地干活,缝补浆洗;晚上,你在灯下穿针纳线,独守空房。我在离家十几里远的乡村学校教书,一个星期只有一次在家陪你。可尽管如此,我们也很快乐,也很满足。
可你这孱弱的身子要了我的命。我三天两头带你往医院里跑,每次看到针头扎在你的血管里,就像扎在我身上一样,我的心在流泪,在流血。我常常咒骂老天爷对你不公平,为什么这病不生在我身上,非要折磨你这样一个弱女子?你捂住我的嘴,嗔怪我说:不准你这样说。我要和你一起牵手,一起慢慢变老。可是我们还没有变老,你却丢下我和青儿走了。走时,青儿还不到八个月。你够狠心的了。走时不和我打声招呼,也不和我说声再见,你就这样悄悄地走了。一走就是28年。28年,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念你,多少次梦里呼唤你的名字,多少回梦里与你相见。鹊桥河边,每年七夕相会,我穿行于茫茫人海之中,寻找你的踪影,可是山高路远,阴阳相隔。我望穿欲眼,盼呀,等呀,等来的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短松冈,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清明节,我带着酒菜,来到你的坟前,很想和你说说话,叙徐旧,可你总是大门紧闭。门前屋后长满了野草,你也不会清理一下。我四处找寻,也不见你的人影。我在门前向你说了很多话,问过你很多事,可你没有回答我一句,难道你嫌我唠叨,还是另有新欢?你这一走可好,什么事也不用管。可你有没有想过的我的内心感受?我过的是怎样一种生活?我日日想你,思你,可就是不见你。每次从学校回来,心里总是感到一种莫名的凄楚,卧房里冷冷清清。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满脑子尽是我们一起的幸福时光。你抱着青儿坐在床沿上喂奶,我坐在你旁边一边欣赏着中国画,微弱的灯光映照你清瘦的脸庞,我的心像天使一般,醉满人间可是这些,等到第二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却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惟有泪千行。
婚前,对于花名在外的你,我曾犹豫过。之所以还是毅然与你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是因为心里放不开。
而你选择我,或许也只是我刚好在你想结束单身的时间里出现而已。
也因此,印象里,我们的恋爱,过程平淡如水,缺了刻骨铭心的痕迹。
婚后的日子,一如既往。因工作需要,你走遍东西南北。而我,则留守在这个刚组建起的小家。
宝宝的加入,打破了这份宁静。从此,我们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大到家庭决策,小到饮食起居,事事相互参与,亲力亲为。在这过程里,彼此的心越靠越拢
每当望着或想起,两张酷似你翻版的小脸蛋,我总是忍不住的,嘴角上扬。此时彼间,浓浓的爱意倾泄而出,暖暖的幸福流入心田。
虽然,现在的我们偶尔还是会发生分歧,出现摩擦。但我知道:爱没走,心还在
如今,你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份,越来越依恋有你的日子。因此,即便是为了我,你也该好好照顾自己,以便和我一起慢慢变老
耳边,似乎又响起,赵咏华充满温情的歌声: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我们都希望拥有一份美好的爱情,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和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经典感人故事值得大家收藏,感受最美好的爱情。
这是一个贫穷的矿区,矿区企业早已经破产多年,条件好点的人都已经搬迁到附近的小镇上去了,年轻一点的都外出谋生,留下来住的都是一些退休的老人和留守的孩子,到处都是企业破产前留下的工棚,低矮的平房依山而建,一排排的立在那,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在20XX年寒冬,晌午,一对年过花甲的老人带着一个刚刚满8岁的孙子在寒风中格外显眼,他们刚刚从镇上回来,买了一些这几天的生活日用品,还有孙子爱吃的零食。
咯吱!推开那扇已经油漆脱落的木门,一股暖意从房里习了过来。
老头子,快点给孙子脱掉外套,去火炉边烤烤。看这鬼天气,真冷的要命。婆婆子说道。
嗯,我带孙子,你做饭。孙子都饿了。老头子微笑着看着婆婆子说。看来这些都已经成了不变的习惯。
厨房生起了炊烟,婆婆子开始忙碌了起来。老头子,家里没有水了,快去打点水。
喊了许久,没有反应。
婆婆子拿着锅铲跑了出来,却看到老头子在喝酒,还点了一支烟悠闲的抽着。婆婆子顿时有点火,抢过老头子的烟丢在地上,骂了起来:你没有听到啊,抽烟,喝酒。我叫你抽!叫你抽!
不可以吗,我用的是我的退休工资,你管的着吗?我喝酒,我爱好,怎么啦。老头子也不甘示弱。
你凶谁啊,有本事你也到镇上买套房给我看看。
这句话激怒了老头子,也揭开了老头子多年的心病。原来,他们的儿子不争气,学会了吸毒,是老头子纵容了儿子,发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又偷走了家里买房的钱,然后再也没有回来过。媳妇也跑了,留下可怜的孙子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啪!老头子将酒杯摔得粉碎。我走了,你爱怎么就怎么。
老头子不顾看得瑟瑟发抖的孙子,一甩门,走了
无奈,留下老实的婆婆子一个人哄着孙子吃饭。
时间到了中午的2点,老头子还没有回来。婆婆子有点坐不住了。把电视调到孙子爱看的动画片,系上围巾,顺着老头子的脚印出门去了。
呼呼的寒风吹的婆婆子打了个寒战,想起这几年,吵吵闹闹过多少次,哪次不是她甘愿服输。心想,过去的点点滴滴都不是积聚成了今天的相依相伴呢?老头子就是爱喝酒,脾气暴躁点,其他的也都还好。舍得为她添衣,舍得在众人面前显耀她,喜欢她做的红烧肉。她给孙子织毛衣老头子就在旁边给她牵线,她娘家来客了总是可以看到老头子笑脸相迎当初他追求她的时候,她也是百里挑一的好姑娘,嫁给老头子的时候,他是抱起她来发誓要好一辈子的想到这,婆婆子有点脸红。
走着、走着,她想,老头子去了哪里呢?会是去了他的好友老李家吧,他们是一起的象棋棋友,也是爱喝酒的酒友。十有八九吵架后是在那里找到他。
啊!婆婆子忽然感觉脚下一滑,摔了出去,脚下感觉疼的厉害,膝盖还流血了。原来一不留神绊着了一块石头。
哎,算了,还是回家吧,反正每次吵架老头子都没有事。婆婆子自语道。然后忍着痛回家了。
时间过去了很久,老李家的老头子也坐不住了。今天是怎么啦,咋就,没有见到婆婆子来接呢?每次吵架老头子都在会在这,就怕有一天婆婆子找不到,太着急。
老头子想,其实也是自己不对,这么冷的天,自己不应该发脾气,即使是发脾气也不应该离家出走吧。婆婆子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收入,自己不就是她唯一的依靠吗?她为自己生儿育女也不容易啊。还有这几年婆婆子的风湿很厉害,那也是跟随自己住平房留下的病根。是自己惯坏了儿子,才导致婆婆子跟着自己受罪一辈子。
这么迟了,婆婆子不会有事吧。老头子起身告别老李回家
这怎么会有血迹呢?老头子看着石头上的血迹疑问道。不由加快了脚步。
吱呀,老头子再次推开门,家里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桌上还有一壶刚刚切好的茶,还冒着热气。
爷爷、爷爷,奶奶摔跤了。还流血了。孙子对着刚刚进门的爷爷喊道。
婆婆子,严重吗,是我太任性,我不对啊。老头子看着婆婆子还在流血的伤口,伤心又自责的说道:快去医院吧,我带你去。
没什么,老了,真的不中用了,还害你担心。我已经上了云南白药了,都一点都不痛了。婆婆子微笑着说:桌上有热茶,你喝点吧,暖暖身。
看着桌上的茶,老头子感觉有点热泪盈眶。
以后吵架,我都不出去了。老头子找来纱布给婆婆子绑好:今晚,我做饭,做点鸡汤给你补补。我都好久没有下过厨了。
哦、哦、哦,爷爷做饭咯。孙子像等到了一个久违的顺利,又蹦又跳。
厨房里,炊烟再次冉冉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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