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遍遍重启着记忆按钮,可它却再也无法回应我了,是无助吧,现在的我对着自己苦笑着,像是要放弃一个泥潭里无法挣扎的人,那个人是自己而已。
一个地方因为有故事才使人魂牵梦绕,因为有故事才有了感情。
我去过的每个城市,从不是为去看它有多辉煌多具特色,而是(矫情的)为了去遇见某个人、某段过往或某种情怀。
去过,路过,回来时再连同那座城市、那个人、那段过往或那种情怀一同忘记,直到忘了自己。
可却总对自己说,忘记不过是为减少怀念而做出的努力。回忆是件太过沉迷的事情,给不了温度却让心情此起彼伏,给不了宽慰却让思绪沉溺百态。
曾经花了太多时间想去努力记住,记住那一次次印证自己存在的印记。一次买书的过程,一次写日记的心情,一次做梦的情景,一次失而复得的神情一直问自己,是不是所有的存在都记住了,自己就变得无比重要了?
我不知道。
经常会做同一个梦,一个奇怪的梦。跟随着一个头戴斗笠的背影,穿过独木桥,跳过水帘洞,一直走,一直向前走,戴斗笠的背影一直没有回头,我也没有回头,一直跟着,一直跟着,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直到梦醒。但我始终不知道那背影是谁?自己是谁?我们是要去哪里?
有段时间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存在在梦里还是存在在这肉身里,现在的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
看过流星滑落,看过四季轮回,看过绿叶黄了落了、来年又压满枝,看过老年人去了、子孙又大了老了。不禁感慨,为什么人类要活那么久,要看过世间所有的悲剧和喜剧、开篇与结局,要让一个懵懂的孩子经历了生老病死、利益情欲和丝丝扯扯的抉择后走过黄泉路、喝下孟婆汤再去忘记一世沉沦。
何不什么都不经历、什么都事不关己,然后毫不犹豫的走过那条路,万分坚决。那样,是不是就不会在看到孟婆汤时心有余悸?
当努力记住的东西被记得清清楚楚时,时间却又跳出来告诉我,那些看似鲜活的记忆就只能是记忆,再也无法现真身,它们只是泡影,只是尘世间的海市蜃楼,再没了气息。包括声音,快乐,微笑,人影,和自己。
从那天起,我开始尝试着忘记,也曾抱有侥幸心理,想着有些东西应该是忘不掉的吧,可大脑是个好东西,它也真的很会偷懒,因为忘记比记住太容易了。很多东西只要不努力去记住,就真的轻而易举的忘记了。
当我再次想去记住一个人一些事的时候,大脑却罢工了,它已经习惯了删除和无限的清空。
我一遍遍重启着记忆按钮,可它却再也无法回应我了,是无助吧,现在的我对着自己苦笑着,像是要放弃一个泥潭里无法挣扎的人,那个人是自己而已。
转眼奔三十的人了,系数一下,在自己经历的那段生命里,有两个女人,每当自己落寞消沉时都会想起:母亲,爱人。
从我的生命之初算起,母亲作为我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女人,给了我生命和生命之初的滋养。哺育我成人的是她,教我走路说话的是她;长大后,嘘寒问暖的是她,照料起居的是她;再往后,两鬓斑白的是她,心力交瘁的是她。
作为第一个女人,她从我生命的开始到她生命的结束,在她生活的那幅画里,我始终是主角。奉献她的大半生,为的是满足自己孩子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不谙世事到对生活轻车熟路的那种成长的幸福感。
遇到这样一位女人,是我生命里的一种超脱和升华。自己无偿的享有她给予的全部虽然有时她也会无助和乏力,但是她是释然的,在她看来她是一位母亲,仅此而已。
在我成长的那个阶段,我遇上了另外一个女人。她是我生活的希冀,在我看来她是我生命的另一半。在与她相处的日子里,这个小女人充溢这我的生活。傻傻的,可爱的小女人有时也会耍些小脾气,但是给我的却是她最真最纯的爱恋和依赖。
那个几天见不到我就噘着小嘴嚷着我想你的小女人,让我体味着爱情的甜美。和她在一块心里有种满足,那是被爱情洗礼的幸福。憧憬着能和她走到生命的尽头,对于她我会用一生去呵护和疼爱。
如果拿她和母亲做一个不成立的对比的话,那么,母亲教我做事,她教我成人。我生命里,给我生命和让我重生的两个美丽的女人,她们分割着我的心房,各占一偶,却在我生命里镌刻着两种爱:亲情和爱情。
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两个家,一个家里珍放着根,一个家里娇藏着芽。在根那里我汲取成长的营养,一条条根系努力的维系着这株叫作家庭的大树,并且拼命的赚取成长的资本。在芽那里,我接受最干净的阳光,呼吸最纯净的空气,一颗颗幼芽承载着爱的希望为那株叫家庭的大树繁衍生息。
芽也会变老吧?那时候,芽就成了根,而那条根已经被岁月腐蚀成了泥土,但是却紧紧地依附着新生的根,为他们付出最后的养分。岁月在流逝,在这株树上,芽成了根,根成了土,又有新芽长出,循环往复。无数的芽长出来,无数的根成了土,但是却使那株叫家庭的树蓬勃生长,我们从那株树里汲取出一种支持成长的液体,取名叫爱。
一年多以前,我遇见了一个人,比我高,看着很瘦,但是比我有肉。我忍不住说了一句握草,这人吃了激素吗?心里有了一丝小确幸,嘻嘻,他没有听见我的那句脏话!怎么加的微信,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说我们这是恋爱了吗?
一句话便把我问懵了,他喵的,这是直男癌的征兆吗?
这人啊,若是有心想走进你的世界,这是不难的。只可惜,这位小哥的心,有些着急了,以至于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坠入了和他的爱河。爱情的萌芽,发出了滋滋滋的声音来,好像在冲破某种禁忌一样。
他喵的,你听说过什么是花无百日红吗?我靠,果然不实在,才短短几个月,我们分手了。要唱《分手快乐》吗?唱吧,肯定要唱,等唱完了以后,我再去找一个新的小哥,也是直男癌的征兆,也是一个吃了激素长大的小哥哥。
提出分手的那一刻,是激动的,是振奋人心的。分手过后的一个小时,我精神萎靡了,完全不在状态,连给孩子们上课都在神游。我靠,看着别人分手,不是挺刺激的吗?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兴奋过度了?终于知道了思念是什么滋味,分手过后的每一个夜晚,才明白,眼泪不会欺骗自己。
他喵的,分手了我都做梦。不是梦见我被他追杀,就是梦见我被他温柔相待!我去盘问了度娘,度娘很体贴的告诉我,当你梦见一个人,证明你在遗忘那个人。他喵的,我着实害怕了。虽然只是度娘,虽然只是网络给出的一个答案,但是毋庸置疑,我他喵的竟然相信了。
分手刚满一年,我和小哥和好了。此时的他,彼时的他,我已经赠与了他一个新的称呼大叔。他待我依旧如初,我因此还有些郁闷。记忆里忘不掉的那个人,就是大叔,我心心念念的大叔!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和耐心,等我回来。我虽依然疯疯癫癫,一颗心始终喜欢到处跑,游荡,但是,万分感谢大叔的耐力,任我逍遥爱自由。
至此,来一句他喵的话:如果你还有忘不掉的人,就去追吧!他喵的什么面子,都是子虚乌有的。若是等你喜欢的人爱上了别人,他喵的你就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愿你喝醉!
想要和你再一次的牵手
漫步在微雨的梧桐树下
一起穿过绿绿的校园
去看那满是酒窝的湖面
那年,我们手牵手走在新集坑坑洼洼的街道,一起虚度那仅有的半天假期。
时值夏日,街上穿短裤的女生很多,一双双白花花的大腿晃的男生闭不上眼。
我闪着一对调皮的小眼睛,把那些尽收眼底。
这时,一向温柔体贴的你,突然一个大耳刮子扇了过来,然后甩开我的手,头也不回的向前跑去。
那一巴掌火辣辣的疼,我想这次你是动真格的了,于是就大吼一声:站住!回来。于是在人们惊奇的眼光中,我又把你搂在了怀里。
我记得那天我们逛到很晚,我记得我们什么东西都没买,我也记得你跟我说,其实一直都怕。怕抓不住我,怕我会悄悄溜走,一直以来我都是你抓不住的未来。
也许真的是我太自由放荡,也许真的是我太过于追求无拘无束。所以你才会担心,担心我给不了你要的怀抱,给不了你要的未来,给不了你一个家。记得当时我向你承诺:我一定会做个杰出的人来养你。
一直以来,我对此耿耿于怀,日夜难忘,总想证明给你看。
时光荏苒,转眼间五年已成为过去,我再也记不起我们是为什么开始疏远彼此,也记不起为何终于还是选择放弃,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当你投入别人的怀抱时,还依然向他说你爱的人是我。
心在天山,身老沧州。
我本来是不太喜欢开封这座城市的,总觉得它气势不足,不够霸气。当我得知要来这儿上学的时候,心中曾闪过一丝失望。
开封的夜总是寂寥,晚上的夜游神难见几个。此刻,正是深夜;此刻,身处开封的大梁路上。我推着自行车踽踽独行。两旁的夜灯昏黄,给这迷茫的夜平添了几分伤感的色调。偶尔有几辆汽车呼啸而过,更衬托着独行者的寂寞。
下班已经快两个多小时了,我却依然彷徨在这路上,不知该何去何从。
今天上班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和你很像,一样的温柔腼腆,一样的清丽脱俗。看到她我突然想起了你,想起了那段青涩的感情,也想起了当年的承诺。却发现直到现在,自己还是一事无成。
于是,心痛,任由思绪漫天飞舞,而自己就像一个寂寞的老人,独守着属于你我的那段回忆的空巢。
宝刀未竞,同哥已老。
连续几天班下来,感觉自己好累,每天昏昏沉沉仿佛行尸走肉。
慢慢的发现自己开始变老了,做点运动就觉得累,跑两步路就已经汗津津的了。发现自己再也耍不出当初的年少轻狂;发现自己再也玩不来当年的霸气十足;发现自己再也追不起当年的钓鳌之梦了。
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变的越来越优秀,才发现自己已不再敢爱敢恨,敢做敢当。看到他们在学习,在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成就,我不能不承认:我已变成一个无用的人。
突然好恨,恨这样一个没用的自己。我提起拳头,狠狠的砸在城楼那凹凸不平的墙面上,一丝鲜血从指间向下流去,我看着那滴在地上的鲜血,才终于知道,当受伤的时候,痛的不是手,而是心。
我仰起头,深深的出了一口气,想着当年的话。你说我会变成浪子;你说我不会有一个固定的家;你说如果我不改变,终将一事无成。
谁曾想,你一语成谶,我在劫难逃。直到现在我果然一事无成,也许在余下的三年,我将继续一事无成。当然,只是也许。
我抓起自行车,突然发疯了似的向前冲去。耳边风声呼啸,仿佛也在嘲笑着我的无能。
前方突然出现一辆黑色宝马,转弯之后就径直向我冲来,而我的自行车也以高速向它冲去。一场车祸在所难免,双方的眼神里都开始充满恐惧。
但车祸最终还是没有发生,在最后的时刻,宝马司机突然急刹,汽车应声而停。我也突然攥紧刹车,在一个优美的漂移之后横亘在宝马车头。脚尖扬起,我一用力,自行车再一次疯狂的冲向前方,只留下宝马司机还在大声的咒骂。
寂寞和空虚烈火般炙烤着我的心。我也曾想过找个人陪,但每次都因想起你的那句话而作罢。
原来,无形之中,你也已成为我忘不掉的曾经。
哪怕,爱情已不再。
无聊的走在路上,伸了伸懒腰,突然看见一片正在落下的叶子。让我想起了她,把手申进口袋,拿出了钱包,看着那片叶子,让我深陷回忆。
我想起了你,想起了和你短短几个月同学相处的时间。想起了你笑不露齿的样子,想起了你认真吃东西的样子,想起了你认真学习的样子,想起了你的习惯,想起了我和你的打闹,想起了你的好多好多。
我还记得你送我叶子的那个夜晚,晚自习大课间下课,我和一个男生,你和一个女生,我们在楼下偶遇。你在树上拿了一片叶子说送给我,我当时比较害羞,就随手把叶子放在了兜里,后来那片叶子被我做成了标本,放在了钱包里。不知道当时你是为什么送我树叶,但是我记下来了,并且我会保存的很好,很好。
我知道我之前是什么样子。脾气大,不懂事,好多好多不好的。你知道么?自从你和我说了那些话以后,我变了,我真的变了。我变得脾气不再那么大了,甚至我现在做什么事情都考虑后果。我学会了忍让,我学会了能屈能伸,我学会了好多好多。可你真的再也回不来了,哪怕像以前那样朋有关系。我遇到什么事情都学会了克制自己,可你回不来了,我们的从前回不来了。我好后悔,可什么都晚了。
我也想过选择过逃避,我也想过让自己忘掉你。想过很多办法,有的不想用,有的不好使。我曾把那片叶子放起来。那天我妈妈收拾屋子,看见我的树叶问我;儿子,你那树叶弄得那么精致,怎么藏起来了?我回答:有些事想忘掉。我妈妈没说话,把叶子还给了我。过了半天,和我说:有些事干嘛非要忘记,忘不掉的就不忘。我把那片叶子放在了钱包。
我努力的改变自己,改变了。我努力的忘记你,可每次都失败了。后来我干脆就不忘了,我把这件事当做一次惩罚,让自己不再像从前那样胡来。
我朋友和我说过,人这一生,能遇见让你改变的人不容易。我想了想,是啊,说的很对,有些事情父母都改变不了你。有的可能是时间改变了你。慢慢的长大了,才能买明白,那样伤的人,后悔的事就多了,有的是你成长中。遇见了一个人改变了你,就像我遇见她一样。
忘不掉的你,我留作回忆。
时间不停,愿你安好,愿你幸福,愿你梦想成真,愿你嫁给想嫁的人。
一
第一次见面,印象十分深刻。齐耳的短发,白晰的皮肤,秀美的身姿,兼具同龄人所不具备的可爱与天真。
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着她从教室门口走入,款款走向前排,灵活而轻快。阳光斜射,正透过窗户,投射在她身上,显得恬静而唯美。她看着我,投来礼貌xing的微笑,一下子像春风一样,吹开了我爱情的处女地。我敢说,那一刻,班上所有男生的目光,都追随着她的脚步,一动也没动,一眼也不眨。
她叫姜五姿,是班级的学习委员,成绩好,坐在前排,老师的宠儿。我与夑明、建佩都是班里的学渣级代表。我们不学习,整天无所事事,在这青春萌动的日子,逗乐是最好的解脱。
第一节课,老师在台上妙语连珠,我在台下紧握拳头暗下决心,为我的情窦初开付诸行动。下课了,她离开座位,出去上厕所。我瞅准机会,一个闪身,来到厕所边上,躲在看不见的墙角,抓乱头发。等姜五姿回来,我立马跳出来,张牙舞爪,嘴巴里哇哇直叫。一下子,把姜吓得花容失色,整个身子颤动,蹲在那里,呜呜哭了好久。
对于我们这样的小屁孩,总以为爱情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达到吸引xing的目的。我是这样,其他人也一样。大家齐心协力,不断地找姜的麻烦。夑明拿螃蟹塞到姜的文具盒里;建佩等姜走过时,悄悄地伸出腿,绊她一跤;还有的男生把姜的书本藏起来,害她找得天昏地暗。大家都像比赛一样,一个接一个,一次接一次,轮番上阵,愈演愈烈。大家看到姜抱头痛哭,又都站在一旁哈哈直笑,以为这样才好,才算是爱情。
二
那一个下午,我们已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决定将事件升级。因为年少的心太想给姜五姿留下刀刻般的痕迹,留在她永恒的记忆里。
我与夑明、建佩凑在一起,几个小脑袋商量着出个鬼主意。最后,经过一致协商,决定写情书。我们翻开抽屉,从作业本上撕下一张纸。我执笔,他们帮忙。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搜肠刮肚,歪歪扭扭地写满一页纸。信上,把姜夸成天仙下凡,说我们青梅竹马,愿做比翼鸟,飞翔于快乐的天空。我约她五点钟,到河边见面。末了,我没敢用真名,而是署上了班上最老实的那个小不点。因为我们本就是为了整盅,本就留着一条后路,以便全身而退。写完,我们偷偷把信夹到姜必看的语文书里,还特地将书角对折,保证她第一时间看到。
姜来了,走到自己位置前,蹦蹦跳跳,还是那么可爱。她翻开书,一下子就看到了信,充满了无限的好奇,小心翼翼地打开。才看了几个字,一张小脸已变得绯红,像天边的红霞。她坐在那想了几秒钟,然后起身离开教室。
几分钟之后,老师来了。姜选择把情书交给了老师。面对我们这群学渣,这是她唯一自卫的方法。我们被老师喊到办公室,老师的目光尖锐如刀。我们胆战心惊,害怕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未等老师的严刑逼问,我们已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事情的全部经过。我成了匪首,受了老师狠狠一顿训。
不知怎的,我们的事就像长了顺风耳一样,在大家口中传开了。在他们的哄笑声中,在他们的故事里,我成了男主角,姜成了女主角,我们爱得死去活来,经常约会。后来,越传越离谱,说我们从小门当户对,订下娃娃亲。面对这些蜚短流长,我是个男生,倒觉得无所谓。姜就不同了,她是一个弱女子,经常气得全身发抖,恨不得跟笑话她的人大干一场。她整日生活在阴影中,与伤感为伍,再也不见她的笑脸,而是阴云密布,躲着学渣,绕过人群,独来独往。
时光来去如水,一个学期过去了,一个暑假也跟着走了,又到了9月1日,我们放下玩耍的心,背着书包,走进了校园。
校园里的枫叶黄了,在风中跳着美丽的舞蹈。我走进熟悉的教室,寻找熟悉的身影,只是任我苦觅踪迹,也不见昔日的她。她走了,转了学,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同学的哄笑声终于停了下来,又被别的事件吸引,转移了话题。只是我在某个寂静的深夜,总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想起她,想起那颗被我伤害的心。
三
转眼,我们毕业了。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大家像水中的浮萍,散入了各自的小天地。夑明去了杭州,建佩呢,听说去了深圳,我们都没了联系。人生就像一辆列车,同行的伙伴上上下下,只有你一路前行,无论快乐与痛苦,无论孤独与热闹,它都永不停歇。
再次听说姜的消息,是在同学群里。那已是十五年后,十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看到她的QQ,心中抑制不住狂喜,忍着颤抖的手点开她的头像,是她,真的是她,虽然已至中年,但美丽犹在,印象不变。我问她:还记得我不?她问我是谁,我敲出我的名字。她想了好久,回了一句:不记得了。简简单单四个字,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哪里不对。要不然,她不会思考这么久!
果真,在年底的同学聚会上,我见到了她,一袭红衣,短发已长,绾在身后,成熟而干练。我找到她,我们坐下来。她说,她转学后,去了另一所学校,重新开始学业;她说,后来上了大学,找到了心爱的他;她说,与他喜结连理,诞生下小宝贝,现在一家人幸幸福福。她说,以前那事像锥子样,锥了她无数个夜晚,怎么会忘记?她说,那都是年少的往事,都是青春的一部分,就让它过去吧!说话时,她又笑了,如花一样绽放,像第一次见到的她。
原来,她记得,她什么都记得,只是她早放下了,正如年少轻狂,何苦多年耿耿于怀?看着她,我的心结解开了;夑明、建佩的心结是否也解开了,我却不得而知。
那时候的我们,都天真地以为爱情就是引发事端、找她麻烦,就好像我们与姜的故事。本来,对于美丽如花的她们,我们更应该呵护,更应该捧在手心,但是我们还是习惯xing地把伤害执着地给了爱情。少不更事,给无辜的人造成的伤害,也许,只有时间可以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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