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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个命令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后一个命令",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等中央纵队全部渡过了湘江,奉命做掩护任务的一个师已经战斗了四天四夜,五六千人的部队,就伤亡了两三千人,再一次被层层包围。

接到军委电报命令,我们突围了几次,由于敌人兵力太厚,都没有成功。再一次轻装上阵,师长走在前面,仍然没有成功,可是只剩下二百多人,师政委牺牲。

等我们来到一座山上,敌人又跟着追了上来。这次突围,已经剩下八九十人。又打了两仗,边打边撤,中午还有五六十人,到下午只剩下十几个人。等到了黄昏,只剩下师长,警卫员和通讯员,还有我。

天渐渐黑了下来,师长把我们叫到身边说,我已经身负重伤,不可能出去了,你们趁夜突出去吧。警卫员和通讯员哭出了声,坚决不同意。师长艰难地站了起来,与我面对面立正,然后掏出手枪对着我,你知道不执行军令的后果!开始传达最后一个命令,他们三人掩护我突围,为三十四师保存一颗种子,保留住三十四师这个番号。

我终于找到了中央领导,把所有的过程汇报完毕,接着说,我只是不知道师长、警卫员和通讯员的下落。

首长流着泪,拿出一张敌方的报纸说,我们刚刚看到的消息,你们全师没有一个人投降,只有一个人逃脱,那应该就是你。通讯员和警卫员为保护师长牺牲,师长被俘虏后,在担架上,撕开了肚子上的绷带,用手伸进伤口,把自己的肠子扯出来,用尽平生的力气扯断、咬断,等敌人发现,他已经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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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个女朋友


最后一个女朋友

0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0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0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0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0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

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0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

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

做后一个离席的人


有一次姨姨和二姐上母亲家做客,中午母亲盛情款待。母亲一直忙于招待,最后才吃饭。饭后人们都离席自由活动,或看电视,或玩手机,或抽烟,或聊天,或看电子书,各忙各的。只有二姐看见母亲拿起碗开始吃饭,于是又坐回席上陪母亲吃。偌大的一个桌子,只有她俩,母亲吃,姐姐看,偶尔聊几句,直到母亲吃完,二姐最后才离席。那一刻,我感觉特别温馨。作为母亲的女儿,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陪做饭的人吃饭,做最后一个离席的人。

奶奶的家规是家中的经济支柱男xing先上炕坐着喝酒吃饭,女xing则在厨房做饭侍奉男xing,最后忙完吃饭时她们也是站着。父亲是家里的长子,当然沿袭这种模式。和母亲结婚后,工作忙家庭琐事多,两人就谁先吃饭没少争吵。现在赋闲在家,反而互相谦让谁都不争了。逢时过节,母亲就让孩子们都回去,吃的人多做的人少,父亲和母亲经常最后才吃饭。做饭的人本身就累了,等到他们吃时饭菜也冷了,看到人都走了后更没心思吃。如果有人陪着他们,或多或少还能吃点。以前我是一吃完就离席,什么也不管。自从看到二姐的做法,即使吃完饭我也陪着父母吃,看着他们吃完再离开。这又让我想起现在的婚丧宴会,客人们一旦吃完马上就走。等到主人想要略尽东道之谊酬谢宾客之时,面对的往往是满桌的杯盘狼藉和空空座椅。

比起我们的父辈,我们这一代人幸福多了。可我们有许多问题,时代在变,风俗在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在变方便却淡漠了,简洁却缺失了。突然觉得这么快的工作生活节奏,没有精力照顾父母,没有时间走亲访友,没有心情陶冶情操,没有定力阻挡诱惑,没有耐xing包容一切。时间去哪里了,人与人之间的情义去哪里了,没人能回答。追求的毫无意义,失去的永生难补,我们人生本末倒置,自己却始料未及。

节奏慢下来,内心静下来,yuwang淡下来。在家里,陪父母吃饭;在外面,陪主人吃饭。不管身在何处,做最后一个离席的人。

暮春,写上后一个结局


夜色中的一个人,大概就是文字的开始。 临窗而坐,已经是一种习惯。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无从去寻找。 暮色已七分,窗外是一直未停歇的雨,半添了清闲,半添了惆怅。 喜欢夜色,喜欢下雨,二者兼而,喜之更甚。虽是四月,这场雨却冲洗干净了整个暮春的暖意,寒意像是从冬天穿越而来,猝不及防的侵染了全身。 这样的夜,喜欢大概是远方泛黄的灯火,一分一分的在雨中晕染开来。是寒雨打湿的槐花,一点一点的褪去清淡的香。不知觉中,曾想落于笔下的三分春色,今已变成了七分。春的尽头,终究未落笔拾起和记下春色中的光阴。 最喜欢的还是三月的初春,细雨微染,新柳初绿,桃花始开,只是,转眼已失去了最好的岁月。

曾想裁一缕如诗如画的春景,存进文字,记下流年。未曾想,还来不及落笔,已匆忙的到了结局。 大概很多事都是如此,来不及珍惜便已经到了结局,是人,是物,都好。唯一相同的不过,匆匆忙忙间失去了,才发现很多早已打算好的事情,终究能做得到的太少了。就像还来不及把春色记入文字,她已将要离去。 总是不记得很多事情,总是做不到和无意的忘却很多事。 雨停了又下,浓重的湿意,冷冷清清夜晚。这样的时候,很适合一个人待着,就连生活也慵懒慢了几分。

窗外是雨落下的声音,桌前是我写出的些许零碎的文字,大概这也算了几分无聊或者是清闲。 忙忙碌碌的过了许多天,最后还余一些时间,于暮春,补上欠缺的文字。也许,缺的,从来都不是文字,还有很多很多无意识丢下的物事和情感。 这一场雨大概来的正好。 春色,写上最后一个结局,夜雨轻染,落笔已微凉。

做他的后一个女人


男人和女人,始终都是不一样的。在男人心里,都希望做女人的第一个男人,一旦如愿以偿,就会心满意足。

女人呢?女人是不是也很想成为她所爱的男人的第一个女人?据说这种女人不太多。

除非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但这种概率很低,就跟奢望中国足球队闯入世界杯决赛一样机会渺茫。

有人做过调查,有了初恋情人之后还得陇望蜀的,绝大多数是男人。即使一对结发夫妻相濡以沫共渡难关,最后苦尽甘来,首先背信弃义移情别恋的往往也是男人,因为男人永远是喜新厌旧的动物。所以男人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常常付出最多,却收获最少。想想唐明皇的第一个皇后王氏、蒋介石的原配毛氏,再想想杨贵妃、宋美龄,谁吃亏谁占便宜?答案不言则明。

男人嘛,总是免不了要辜负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在这种辜负中,男人学会了成长,也最终走向成熟。有时候,在一个男孩的青春岁月中,他最初所遇到的女孩往往是他最好的学校,在这所学校里,男孩学会了爱,知道了一种叫做初恋的滋味,也饱尝了失恋的酸楚,更懂得了坚强的含义,直到有一天,他毕业了,原来这所学校也就如同一道渐行渐远的风景,最终成为了他生命中的匆匆过客。而此时,这个青涩的男孩也逐渐长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

既然男人总有一天要成长,要离开学校,女人为什么不能争取成为她所爱的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呢?只有成为他最后通牒一个,她才可以永远地拥有他。就像一条大河,在怎么波涛汹涌,湍流不息,再有无数条暗流、支流、潜流交汇过来,也终有融入大海怀抱的那一刻。真正厉害的女人,不应该做它的发源地,而应该做它的入海口。那时候,百川归一,才是真正笑到最后。

前两天,一个要好的女孩子跟我在msn上聊天,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替她高兴,因为她找了一个事业有成的外企经理。但她开心之余也流露出了一丝遗憾,她说,这个男人什么都好,就是以前的情史太多,交过的女朋友得摊开两只手才数得过来,末了,她慨叹了一句:这么优秀的男人,我要是他第一个女人该多好!

沉吟了许久,我在键盘上敲出了下面的几行字:你应该庆幸你没有成为他第一个女人,否则今天跟他结婚的肯定不会是你,你应该争取做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女人,如果你做到了这点,你将获得一生的幸福!到时候,你就会挺着胸膛骄傲地对世人说:我是他最后通牒一个,他最爱的女人是我!

我们的后一个夏天,叫做离别


走在淄博的街上,风肆无忌惮地向着人群涌去,泛黄的叶早已飘落下来,静静地等待命运的安排。

内心唏嘘着走过拥挤交错的人海,静谧的声音不在,只剩下一颗颗躁动的不知去向的心。

有人说:淄博只有冬夏,而无春秋。此时看来,确然若此。

在我的眼前,我梦中的平原旷野、我日夜念想的花棉麦田、我欣然规往的水道川沙早已不知踪影,而随处可见的却是一丛丛所谓奢华典雅的丽车别苑,喧闹且寂寞。

断断续续,是我的脚步,一点一点地靠近前方的路,并一点一点地远离身后的不知是沧桑抑或繁华的世界。

天,的确是凉了,裹紧自己说不上厚实的身体,也无法感受那一丝一毫的温暖,秋未曾来,就走了!

那年夏天,我们各自带着心中的愿景奔赴理想中的殿堂,说不上海角天涯,也算是千里之外;

那年的时光,我们各自沿着自己的轨道走着,却又离得那样近,完全可以触及到彼此最深沉的部位;

那年的我们,都还不曾忘记,我们还年轻,还可以笑着并携手走过我们的青春华年

可是,可是,是开始的风太大,吹乱了我们行走时的步伐,还是我们的行走打乱了风的节奏,让我们就在那个夏天,那个时光离分在原本契合的地方,悠长且漫长!

也有人说,没有跨不去的山,但倘若心中的积石越来越多,直到成为一座山,又有谁可以笑着轻而易举地跨过去呢?

我还在街上走着,走着,偶尔遇见红绿灯,就随即停下来,望一望身边的人,路旁的车,当人们身体前倾,汽车开动转盘,我又挪步前行。

不知道的,仍旧以为我带着闲情雅致,知道的,却还在不知名的角落暗自神伤。

那年夏天,我们梦中的最后一个夏天,走了,像我一样的,也如你一样的,走了,她有一个美丽的却始终忧伤的名字,叫做离别!

和你的后一个情人节


1:人生若只如初见

鲜花的香气充斥着整条大街,加之空气里到处弥漫着情侣间呢喃丝语的暧昧,使本就潮热的天气更加肆无忌掸。夕颜落莫地看着男孩们从她手中买下花束送给女孩,眼里闪烁着隐忍的泪光。其实夕颜讨厌这种与她格格不入的节日,而恰恰这种节日,都是只闻新人笑,不问旧人哭。

一个男孩刚买下她手中的一束玫瑰花,冲她阳光般地笑笑,呶,这束送给你。

夕颜错愕地望着面前的大男孩,一时不知所措。

他不是很帅,但看着很顺眼,一副黑边眼镜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文质彬彬。他笑起来很好看,能让人瞬间感觉到阳光和煦的温暖。

见夕颜没反应,他又将手中的花束往前送了送,带着笑意的说:情人节快乐!

唔,节日快乐!夕颜仍没有打算接过。

你不觉得这样对别人很不礼貌吗?男孩盯着她,笑容可掬地说着,今天可是情人节,据说送花的和收到花的人会幸福一辈子的。难道你不想幸福吗?或者,你不希望我幸福?他停顿了一下,视线并没有离开夕颜的脸颊,如果你觉得接受陌生人的东西很为难,那你可以再把它重新卖掉。还有我都举了大半天了,胳膊都麻了,还有

夕颜飞快地接过他的花,不想继续再听他没完没了的唠叨。她知道若再不接受,不知对方能说到几时才罢休。

这才对嘛。男孩满意地点点头,心里的喜悦写满了脸庞,他伸出一只手,你好,我叫东宇。

夕颜,很简短的两个字,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那么从今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你没有意见吧?没等夕颜反应过来,他又毋庸置疑的紧加一句:就这么定了。

这是在征求别人意见吗?这哪里是给别人说话的机会?这分明是铁板定钉不行也得行。

2:爱,却永生不能相见

东宇喜欢夕颜,从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那里,忧郁的眼神里透着一股倔强。东宇说夕颜是个很有性格的女生,表面像个刺猬让人难以靠近,实际内心柔弱的像湾泉水。他说她的与众不同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欣赏。

只那一句话,夕颜的心就被燃烧了。原来,真的有人懂她,真的有人用心去感受她。从她的前男友因为她的与众不同甩了她之后,她克制了许久的情绪,在那一刻终于得到释放。

东宇,我喜欢你。这是夕颜对东宇说的唯一一句暧昧的话。

夕颜喜欢把心事装在心里,很少把真实想法表达出来。所以当东宇听到这句话时,激动的一把将夕颜揽在怀里,像个孩子似的发疯似的亲她。

渐渐地,夕颜习惯跟东宇黏在一起,她习惯了有东宇的每一天。

也许爱一个人,就是习惯了有这个人在身边,并且习惯彼此的习惯。

若不是因为那个叫唐糖的女孩三番五次的纠缠和苦苦相逼,或许她们会一直的幸福下去,幸福的享受着二人世界。当唐糖把医院的一纸怀孕证明扔在夕颜面前时,她最后的防线被彻底地击溃,她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屈辱。她那么爱他,那么相信他,他却这么欺骗她。瞬间,她觉得天旋地转,仿佛整个世界都是黑色,只有她一个人蜷缩在角落,就只有她一个人。

夕颜,夕颜东宇心急如焚地喊着夕颜的名字,心乱得一团糟。

夕颜微微睁了睁眼,看清面前的东宇时,立刻蒙上被子转身背向他,她再也不想多看他一眼。

夕颜,你听我解释,我跟唐糖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爱你,非常非常的爱你。你会相信我的,对吗?夕颜见夕颜没反应,东宇沉默着。他知道夕颜的脾气,若是继续解释只会适得其反,还不如让她一个人静静,之后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许久,东宇丢下一句夕颜,我会让唐糖给你一个交代。的话便出门了。

只这一句话,从此让他们阴阳相隔,永生不得相见。

东宇出门后找到了唐糖,让她去跟夕颜解释清楚,说那纸怀孕证明是伪造的。可唐糖就是不肯,两人拉扯的时候,正要逃离的唐糖被什么东西拌了一下跌到马路上,这时一辆急速而来的轿车马上就要撞到唐糖,眼疾手快的东宇一把拽过她,自己却被撞飞出十几米远。

唐糖的哀求,夕颜根本不予理会,她没有哭,没有表情,只是摸着东宇苍白而冰冷的脸,一遍一遍,看得那么认真。

3:Goodbye,和你的最后一个情人节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是不是就不会有刻骨铭心的记忆。

我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人懂我,疼我,爱我,可是偏偏遇见了你。

你那么好,无可挑剔地对我好,从来不要求回报,而我,总是小孩子气惹你难过。

我知道你爱我,其实我也一样爱你,只是现在我只能对着空气里的你说我爱你。

你说我们两个会一直幸福,可是你居然忍心丢下我一个人离去。

今天是七夕,我们相遇的日子。我会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后等你。

我的幸福是因你而起,所以

这是夕颜在日记本上写下的最后一段话。

一滴泪落下,一滴红色的液体顺着泪滴渐渐晕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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