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令是冬天。雪下得紧,风刮得大。菊香书屋有两层厚窗帘,秘书替我全拉下来了,分不清黑夜白天。我庞大的身躯压躺在那张厚实的军用躺椅上,子龙细心地为我盖上一条不算太厚的羊毛毯。辣椒刚吃完,我抿上一口铁观音,一边聆听着《南泥湾》,一边等着接见小周他们。
老彭和小林的习惯明显不同。老彭是横冲直闯,直接跨过大门、二门,然后冲进书屋;小林也直闯大门、二门,不过在里门外停下,敲门通报。
小周是喝酒不抽烟,我是抽烟不喝酒,而小平是又抽烟又喝酒。老朱的鸦片瘾戒了有一段时间了,他写了一篇《我的母亲》供我品评,我批到:情真意切,很感人。
小英已经成人了。他向我提出要结婚。我没同意。女方未满十八岁,不能结婚,这是老规矩。这混小子赌气要走,还说不想当我儿子。我大吼:爱当莫当!他习惯性地离开了我的视野。这小子文武双全,我是打心眼里青睐他的。每每阅兵看见高个的兵,我就会习惯性地和小罗说:看!我家大小子也有那么高了。
坚持每天学英语是我目前最大的习惯。从容易处下手(easy part first),我觉得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攀登。我觉得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well begun,half done.)所谓勤奋使人成功(Hard work leads to success.)没有人能够阻挡历史的车轮(No one can hold
back the wheel of history.)
有时我也会想想我的小惠,想想小珍。秀儿近况还好,老李有点越权了。想想心中的那个她是我一生戒不掉的习惯。
我这人春困夏乏秋盹冬眠,但是近来每天休息都不超过三小时。为了我心中的共产主义,我时时努力奋斗着。
惊天豪情,绝世抱负,说的是我。冬天里冷水浴,很爽!
还是读书去!
不知从何时开始,渐渐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养成了许多只有自己才懂的习惯。习惯一个人坐在公交车上看人来人往;习惯在周六周日去附近书店读一读心爱的书;习惯在傍晚时分独自出去看看夕阳;习惯在蝉鸣悠扬的夏日午后做一个戴着耳机追梦的少年
只是突然有一天,一个你从没有过非分之想的男生就这么打乱了你的生活。他自顾自的带你去吃西餐,带你品尝千奇百怪的小吃,炫耀般的为你剥着虾皮,对你所谓的减肥不屑一顾!甚至为了买一个你想吃的奶香冰淇淋绕着商场跑了整整两圈。
他请你去看你喜欢的电影,当你看的心潮澎湃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他已经在旁边困得要死。他打车送你回学校,厚脸皮的拽着你的手在校园里溜达,你一本正经的解说着学校的建筑,他却兴趣缺缺的在一旁不知叽歪些什么
我也就是心太软,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无奈听从了他第二天的旅游安排。一起坐车,一起听歌,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结伴走在街上的时候,他总想着法子抢你的包,生怕你会累;在旅游景点的时候,你一个劲儿的拍风景,他却一个劲儿的拍你!
以前我还年少懵懂的时候,经常会羡慕偶像剧里情侣之间的各种体贴和浪漫,可当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不知怎么搞的,别扭的不行!当旅途结束,他的表白随之而来,对你说,答应我就给我一个拥抱吧!
你顿在原地不敢向前。学校的公车来的很及时,你就像一只躲避猫的老鼠匆忙钻进去,祈祷着赶紧发车。隆隆声响起,你总算松了一口气,想着终于可以回到一个人的世界,轻松自在。
静下来的时候想想,或许感情的重点从来不在于做了多浪漫的事,而在于陪你浪漫的人你是否喜欢。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能腻在一起就已是浪漫了,又何须牵强的制造浪漫呢!
制服习惯
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因用脑过度患上严重的失眠症,医生告诉他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就可安睡,他试过果然奏效。而后的十几年,无论失眠与否,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成了他必不可少的习惯。
有一年冬天,柯南道尔去伦敦市郊一个清静的小镇写作,那天下着大雪,马车颠簸几个小时才到了旅馆,他在房间挥笔疾书白天构思好的章节,直到午夜1点多才写完。当他准备上床睡觉时,很自然地想喝酒,带来的一瓶酒还在行李中,他把酒瓶拿出来不禁一愣,原来瓶塞没盖严,酒已漏得精光。此时街上的酒吧、餐厅早已关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火车站的商店买酒,但那至少要走3英里。
窗外仍风雪交加,街上空荡荡的,此时根本雇不到马车了。天长日久养成的习惯总是这样,在越是得不到的情况下,想得到的欲望就越强烈。此刻,喝杜松子酒的感觉不断地侵蚀着他,于是他穿上大衣,系好围脖,当伸手去拿帽子时停住了,盯着窗外的雪雾他蓦然醒悟到,自己的行为多么不合逻辑,甚至荒谬:一个受人赞誉的所谓智者,一个自认为有足够冷静和理智分析、教育别人的人,竟要在三更半夜,离开舒适的旅馆,顶风冒雪走几英里,仅仅是为得到一杯酒?
柯南道尔开始深思,自己已养成了一个难以自拔的习惯,并愿意牺牲舒适去满足,但这习惯并没有好处,甚至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他的感悟使头脑清醒起来,片刻就下定了决心。他把空酒瓶丢进垃圾篓,然后脱衣上床,带着一种解脱,甚至是胜利的感觉关上灯,闭上眼,听着抽打门窗的风雪声,几分钟就进入深沉、满足的睡眠中。从那天晚上起他再也没喝过一杯酒,也没有再喝酒的欲望。
柯南道尔在旅店里住了一个多月,完成了福尔摩斯系列探案小说《最后一案》的创作,他在这篇作品中加入了福尔摩斯因酒误事,并因此警省戒掉了多年饮酒的习惯。他还写道:一个人长久有能力满足欲望就会慢慢变成习惯,除吸烟、饮酒还包括得到金钱、物质和肉欲等等,要制服这些习惯不仅要靠毅力和意志,更要靠自我警醒,悟知习惯带来的伤害,否则就会被习惯所制服而成了它的俘虏。
她和父亲的那点儿暧昧
从记事起,就跟她住在同一个大院里。
她是个非常优雅的女人,不美,但是非常会打扮,一言一行都有别致的味道。小时候,母亲跟其它女人都穿颜色暗沉的衣服,只有她,常常穿着一条红裙子,亮花人的眼。
她的丈夫在部队,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她和我父亲是初中同学,两家是世交。她管父亲叫哥,管母亲叫嫂子,家里的事情也习惯于让父亲帮忙处理。记得单位有一个岗位她可以报考,即使她的丈夫已经发表了意见,她还是等到我父亲回来,听了他的话才做的决定。
其实,她和我父亲从不单独在一起。可是即使混在一群人中,我也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气场不一般,非常默契。我总觉得父亲看她的眼神很温柔,而她在父亲面前也总是显得特别放松,甚至有些肆意。
我14岁那年,她离婚了,然后很快去了省城工作。我的心里长长松了一口气。那段时间,父亲有些低迷,回家后总是习惯性地望向她住过的房子,夜里睡得也晚,说是夏日闷,坐在院子里台阶上乘凉的时间也格外长。
在母亲心里,她只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妹妹。每次她回来,母亲总是高兴地做一大桌子菜,走的时候也会让她带走一堆东西。我对母亲常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女人,竟然主动引狼入室!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像个木头一样,对父亲和那个女人的暧昧无知无觉。我真想用力地晃动她的身体,让她醒醒,别再沉浸在自己的小日子里,看不清现实。
我想对母亲说出真相,可找不到证据。她总是表现得那么自然,落落大方。她喜欢和母亲一起挤在厨房里,她们有说有笑地聊着近况,轮流把菜端上桌儿来。父亲坐在客厅里,沏一壶茶,有时候看本书,有时候进去问下是否需要帮忙。一切看起来都是安静的、美好的,可我感觉就像鸭子凫水,表面风平浪静,水下如何的挣扎努力,只有当事人懂得。
她能喝点儿酒,但极容易醉,每次回来,都会陪父亲喝两杯。两个人滔滔不绝地聊天,母亲很少能插上话,可忙前忙后很开心。我气得又想去晃母亲了。母亲为什么这么迟钝呢?我有时忍不住想点醒她,又怕把真相戳破,反而会撮合父亲和那个女人。于是,我只好一边愤怒,一边纠结。还好,他俩掩饰得很好,我是惟一知道真相的人。
父亲送她去车站时,我总会自告奋勇地跟着。没有母亲在,他俩反而不怎么说话了。从车站回来时,父亲总是格外沉默。
她其实不常回来,母亲却经常念叨她。说她多不容易,一个人过日子,连个孩子也没有。母亲说的时候,父亲就会宽慰两句,说每个人总有自己的选择,她的性格从小就倔,各安天命吧。
日子飞也似的过,看不出父亲母亲的婚姻有任何变动的痕迹。我也顺利高中毕业,考入省城的大学。
报考志愿时,父亲坚持让我考省城的大学,因为她会照顾我。我心里很别扭,但是却说不出拒绝的原因。父亲送我去大学报到时,她在家里做了饭,给我们接风洗尘。小家被她收拾得既精致又有品位。那时候一年多不见她了,心里也有点儿想念。可是,父亲进屋后直接左转取拖鞋的动作太熟练了,让我的心一下子难过起来。看着母亲还在开心地东张西望,我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她对母亲说:嫂子你放心吧,雨儿交给我就好。
我不知道她跟父亲究竟是什么关系,不像情人,可又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暧昧。但我知道,这一生,我和她,注定了会楚河汉界,互不交融,无论她对我多好。母亲可以对她不设防,但我不允许自己助纣为虐。
我要一生一世守护母亲,而她注定是我的敌人。
一辈子,祭奠一份爱
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常常来学校看我。没课的下午或周末,活动总被她安排得很丰富,有时候,她带我去参加读书沙龙;有时候,去看一场精彩的电影;有时候,带我去买些衣服,逛逛商场。
小时候,我别致的文具和漂亮的衣服都是她给我买的。现在,她又入侵了我的生活,我的洗面奶被她换成最温和的丝塔芙,衣服也换了风格,床头常有她买来的新书,第一支兰蔻口红也是她送给我的。
一次父亲出差来省城,顺便来看我。去洗手间回来时,我听到父亲在说:不要太宠小雨,会把她宠坏的。她说:我没有孩子,把她当自己的女儿,只是她总对我有芥蒂。
原来她也是能感觉到的。
吃完饭,我和她一起去车站送父亲,回来的路上,我决定摊牌:我爸和我妈不会分开的。她开着车,过了两个街口,才说:没有人想让他们分开。我冷冷地说:你不想吗?别说不想,那就太虚伪了。趁着等红灯的间隙,我下了车,坐公交车回了学校。
我想我是伤了她的心,她之后没再来找我。只是偶尔的,宿舍管理员会递给我个包裹,有罕见的小影集、各种精致的本子,或者是个发夹、一些吃的,每一件,都很用心。有几次我想发个信息说谢谢,编完了短信,又删了。说到底,我还是怕。我不想被她的糖衣炮弹收买。
在跟她冷战期间,我跟一个男孩恋爱了。我全身心地投入,而他却无耻地劈腿,甚至说我不如那个女孩有魅力。背叛和侮辱,让我迅速地崩溃了。我没有勇气跟父母说,一个人死扛。那是我人生中最狼狈的时候。我逃课、泡吧、喝酒,有几门课都挂了。我跑出去淋雨,发烧、头疼、胃疼,浑身疼,我甚至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
但是,她来了。她替我请了假,带我回到她的小屋。
她沿途买了药,给我买了睡衣、拖鞋、牙刷,还买了鲍芹、蘑菇、牛肉。我在她家里,用的都是我喜欢的淡紫色,吃的都是我最爱的。我从来不知道她这么了解我,心里暖暖的。
我睡在有阳光的那间房,床软软的,屋子暖暖的,地板都泛着温暖,那是我那段时间睡得最踏实的一觉,醒来后已经是深夜了。
她坐在台灯下看我,问:你是不是失恋了?没等我回答,她就接着说:都会过去的,什么伤都可以靠时间来治疗。我悄悄地想:也包括她对爸爸的那些念头吗?但是没有说话。
早上,她带我去公园里跑步,沿着小路跑到山顶上,她说:喊几嗓子,把心里的郁闷都喊出来。吃过早饭,她带我去拍了一套写真,镜头下的我青春正盛。她说:青春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财富,什么都可以再发生。
她陪了我三天三夜。我和她睡在一张床上,除了去卫生间和做饭,她寸步都不离开我,她像妈妈一样照顾我,连牙膏都是挤好的。
那天,她给我煲汤,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忽然问道:你爱我父亲吗?她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然后肯定地说:爱!但我只会在心里想想,不会跟***抢他。***那么善良,把我当亲妹妹一样疼,我一辈子都不会伤害她。我和你爸从来没做过不该做的事,一直清清白白。
我相信她说的话都是真的。你对我那么好,是因为想补偿吗?她说:开始时是,可是疼你时间久了,就成习惯了。
当我切身体会到得不到一个人的痛苦后,再也没办法无视她。她只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并且小心翼翼地不去伤害我和母亲。她的压抑和坚忍,让人心疼。
我终于发现,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每个人都会做错些事,谁也不是圣人。这人生,谁和谁的遇见,不能总如我们所愿。我决定原谅她,也原谅那个背叛我的男孩。我希望自己的下一次爱情,别再有这么多的遗憾。
我康复得很快,无论身体还是心灵。离开她家的那天,我第一次管她叫了一声姑姑。天变凉了,我会提醒她加衣,看到有适合她的小东西也会送给她。她的生日,是我陪着她过的,只有我们俩。
有时看她的背影,我会感觉很心酸。那条红裙子已经伴着她的青春消逝,现在的她,尽管保养得很好,依然能看出衰老的痕迹。她坚持不肯再婚,一个人默默地生活,偶尔去看望她的哥哥和嫂子。
用一辈子去祭奠一份爱情,到底值不值得呢?想她这一生,一定有各种的遗憾,或者,父亲和母亲也有吧。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习惯,铸就未来,命运,不一定就是人生。
老话说的好,人的命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但是我觉得这七分打拼里边习惯却是最重要的。一个好的习惯会让你事半功倍。
良好的习惯养成,需要日月积累。比如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你觉得很难,但是你每天坚持做养成的习惯,到最后我觉得游心有余,工作很简单。比如你刚开始的时候,每天睡懒觉不起床。然后忽然有一天想着早起早睡,然后我就慢慢养成一种习惯,每天坚持早早就起床,最后你会发现人生又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春天播种,秋天收获,今日养成,明日拥抱。我有个同学,东子就是这样的人,他曾经是一位吊儿郎当没啥成就的小混混,最后他居然成为了一名医生,他就是每天坚持看书,养成一种习惯,最后当了医生。可是他当了医生之后干了什么呢?他已经把读书养成一种习惯,还在那里继续考博士,所以说有时候习惯很重要。
经常听人抱怨,我做不下去了,我完成不了这个事我干不成。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今天做不完还有明天,不要一味的要求今日事今日毕,如果把那种感觉养成习惯,迟早一天什么事都会处理的完完美美。
养成一个良好习惯,有助于我们,每天工作和生活。如果你习惯了每天锻炼身体,那你就会觉着每天不锻炼身体,那就睡不着,如果你习惯了每天去读书,那你就会觉得,如果每天不读书,就感觉心里面空唠唠的。
潇潇的风雨也总是悄悄地前来,默默的人生是淡淡的安然淡笑,你和我梦想在哪里,习惯,就应该扎根在哪里,未来的人生想要成功就必须伴随着习惯,良好的习惯养成会慢慢的为我们的梦想添砖加瓦,日积月累总会有所收获。
但坐风雨中,笑看春与秋。人生不可能重来,习惯必定铸就一个辉煌的未来。
从前习惯冷冷的孤单,
现在习惯了你的暖。
从前习惯了影子的陪伴,
现在习惯了你在身畔。
只要你靠近我身边百米,
我就能嗅出你的气息。
习惯了彼此的不离不弃,
爱在这里凝成奇迹。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从前习惯冷冷的孤单,
现在习惯了你的暖。
从前习惯了影子的陪伴,
现在习惯了你在身畔。
只要你靠近我身边百米,
我就能嗅出你的气息。
习惯了彼此的不离不弃,
爱在这里凝成奇迹。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后记
大叔,习惯是一点一滴的养成的,也是点点滴滴积攒的
孤独是你最需要一个人陪伴的时候,那个人却离你而去;孤独是你想要一个人懂你的时候,那个人却不能理解;孤独是你最无助的时候连呐喊都没有勇气;孤独是你所有的快乐和泪水只能写在日记本上;孤独是你想遇到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却迟迟不来:孤独是
你是孤独的,也是不幸的。你不像其他有美好童年的孩子,你当初那么胆小,什么事都听大人的,不会吵也不会闹,除了读书就是做事,所以有人说你是没有童年的孩子。你不像青春期那些叛逆的伙伴,你总被人束缚着,总是小心翼翼。你不像那些不懂大人辛苦的孩子,一些道理你懂得太早,但在有的人眼里你还是不懂事的小毛孩。你也不像动不动就向别人索取的人,你愿意去承受自己受得了的担子,去追求自己想过的日子。你也恨过自己,有些事情是要懂,为什么懂得那么早?在可以任xing的年纪却给了自己那么多的压力,带给自己那么多的痛苦。
你是孤独的,也是幸运的。你没有了童年,你学会了在无趣的时候自己去寻找有趣的事;你听大人的话,你知道有些事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要想成功也要经历很多磨难;该任xing的时候你不懂什么是任xing,你也学会了去体贴。
以前的你,孤独的时候。你把心塞的事藏在心底不告诉任何人;摸着手机玩玩游戏,找个人拉扯一下;买些吃的来打发时间。
现在的你,孤独的时候。你卸掉了手机上的所有游戏,在微信上订阅了各种各样的公众号,像酒桌文化,陪你读书,企业成长故事,商业智慧,创业者故事,演讲视频,心灵鸡汤等等,试着去丰富自己各方面的知识,还是那句老话让自己成长。那些你觉得不错的妹子,你也不去找了,觉得不想泡没必要,不打扰才是好,还是多用点心思来对待自己。后来有的人觉得你很冷,而你只是笑笑。你习惯了一个人到处浪,哪个公园没去的?还有动物园,植物园没去,什么时候去看看电影?还有哪些学校风景不错这些你都想去看看,你很想去你没去过的地方。有趣的是,有次本来可以坐地铁去个地方,由于不赶时间,就上了公交,原因是那趟公交我没坐过。你也会静下来看看书,练练字,或者写些自己想写的文字,组成自己想表达的诗或者文章,这一点也不像以前了,以前由于文章登过一次报,总想着投搞,所以觉得写不好,干脆就懒得写,现在写的东西不求感动别人,用来温暖自己,所以没在诗兴大发的时候也不会绞尽脑汁地去组织语言了。就想给以后的自己多一些年轻时的回忆。
以前和现在都是孤独的,因为始终陪着你的还是自己,对你不离不弃,但又觉得现在的自己是不孤独的,当你慢慢习惯了孤独的时候,孤独就是一种享受。因为你改变了你原来孤独的生活方式,不说自己这种改变如何的好,但是这的的确确是随心的,没人压迫你这么做的,所以你也就是快乐的,再者,这种孤独的方式至少现在的自己是认为有益的。
以前的自己总爱说一句话没人要,而现在仔细看了看自己,能干体力活也能做家务,有些事情本应该是女生做的,但自己也能把它做好。xing格和品质方面不敢说每个人都可以接受,但至少还没有发现身边的人说我怎么怎么样,只能说了解我的人并不多,所以我现在也不会说那样的话了,因为对自己有了深刻的认识,也应该更有自信。有次在课堂上老师提了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异xing,你是否会喜欢现在的自己?我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我相信爱情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奢侈的精神享受,这是个现实的年代,腰包空空,再觉得你不错的人都会离你远远的。所以只能这么说,如果现在有女孩看中我的,要么是眼瞎,要么是独具慧眼,因为我会做人,会生活,缺的东西也很多,比如知识和财富。而这两样也是最重要同时也是最未知的,要遇到一个能和我并肩作战的,到最后可能还要过苦日子的人是何等不易。
身边的人可能觉得我对另一半的要求很高,觉得这个不好看,那个也不行。其实这些都是不想谈恋爱的借口。有个朋友这么跟我说,到这个年纪说不想找女朋友都是骗自己,这也的确是的,再过个三五年的家里人会催婚催得厉害,因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准确地说,我在自己养活不了自己的时候不会主动去追某个女孩,要是被追,我觉得还可以的话,就像那朋友说可以谈一谈,长长经历。以前觉得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叫耍流氓,后来的一句话也引起了我的共鸣以结婚为目的恋爱更叫耍流氓。如果恋爱的时候双方没有好好的了解,磨合,便结了婚,那就是对自己,对爱人甚至对小孩都不负责任的表现。当然像我这种重情义的人也不会以长经历为目的去接受一个人,否则到最后会伤到自己。
其实我对未来的那个她要求很实在,会过日子,支持我,懂我。没有人会十全十美,那么在爱情里,你即使觉得你另一半的缺点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但也要觉得她的优点像那个太阳,太阳出来了,星星就会消失。所以互相取悦很重要,愿意陪你颠沛流离也很重要,在低谷时能和你一起努力,互相支持,心中有着希望的曙光;在有所成就的时候,会好好珍惜所得到的一切,能有着一样的享受生活的方式,去些共同想去的地方,创造各种浪漫。能遇到这种人是难得的,也是值得去把握的。
我又想起了这段话: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日记,读完你写过的所有文章,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只是说好吃的东西,只是想弥补上,你的青春,还有她迟到的时光。我想将来某天当我遇到她的时候,我也会是这种心情,因为她的青春,我迟到了,我会用余生好好补偿。
孤独,是难熬的,同时也是享受的,看你用什么心境去看待它。我要感谢这些年来孤独的自己,让我养成了自我感觉良好,他人不排斥的xing格,也有一些有人欣赏的魅力,其实有人欣赏你,不是别人的眼光高或低,都是自己的品质赢来的。我也希望自己在今后孤独的日子里,能够耐得住寂寞,渐渐地去提高自己,升华自己,用更好的姿态去遇见迟到的她,用更好的自己去弥补最好的她。让她告诉你:你的孤独未败仍荣。
习惯成就未来
人们都说:每个人都是一颗被上帝要过的苹果,这就像是世界上找不到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一个都是独特的,因而每个人的性格就会不同。就是性格的不同导演着不同的人养成不同的习惯。匡衡习惯了凿壁借光所以受人崇拜。不同的学习习惯带给他们不同的影响;而这些也都是来源于他们勤奋好学的性格;李时珍习惯了尝百草,所以写成《本草纲目》;司马迁习惯了苦中作乐,所以著就《史记》同样,如果他们没有坚韧,顽强,不言弃的性格,也就没有那一部部惊世骇俗的巨著;屈原习惯了满腔爱国热情,成就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美名;文天祥习惯过零丁洋里的不忘忧国,留下一颗丹心万古留名可见,如果他们没有骨子里的爱国情就不会芳名留世。
法国思想家培根曾经说过: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坏习惯悔恨终身。我也这样认为,哪一个名家不是有一身好习惯。
比如说香港首富李嘉诚,如果他在初中毕业后好吃懒做,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天天在街上当小混混,他现在能当上香港首富吗?他不就是有一身好习惯吗?他就是诚实有信,从不迟到的好习惯成就一身的。还有亚洲笑星-------周星驰也是一样他从不轻易放弃,也从不自卑,相信自己,所以周星驰才能当上亚洲笑星。
再说说那些反面的例子纳西瑟斯。他是希腊神话里的美男子,典雅娜,阿波罗等等都嫉妒他的美貌,纳西瑟斯就是在一个湖边看自己的容貌而迷住的,后面他就是因为太自恋了而得了重度抑郁而死的。纳西瑟斯就是一些坏习惯,其中一个很大的坏习惯就是太自恋了,我认为如果纳西瑟斯不那么自恋,他也许不会那么早死了。
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像李嘉诚,周星驰那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成就自己辉煌一生;而不应该像纳西瑟斯被坏习惯悔恨终生!
一整个城市的灯都闭上了眼一整个冬季的雪都飘落完了一双粗糙的手捧着一张老照片一个男人闪着泪花铺满一脸习惯对你写信,为你送药,替你拍照,陪你走过四季也习惯独自排队,独自买票,独自旅行,一个人慢慢走习惯学你说话,学你微笑,学你撒娇,在阳台种满花草也习惯独自奔跑,独自悲伤,独自懊恼,画你背影的素描你走了那么突然就像来时那么让人猝不及防本以为时间可以淡忘一切我错了我以为的遗忘是借口忘不了你的柔美与可爱贪恋你的柔情与体贴抹不去你给的幸福与温存习惯你叫我叶子喜欢你对我微笑迷恋你撒娇时的天真路过你的城回忆你的温柔忍了又忍的泪谁敢说黑白不配男人,继续沉沦谁又明白谁的深爱一个人收拾这回忆一个柔美的落叶给了我一个思念的理由最初我们恋恋不舍,最终我们始乱终弃初与终,我该何去何从排比早已写不出你给予的柔情不是世界变得虚伪而我虚伪时光,早已凋零一片惨白伪装久了(假装不在乎),我会累苦涩的回忆多了,我会哭因为再怎么坚强,我会在自己的世界里狂泪邂逅时的承诺当时的敷衍一切好虚伪天真的以为离开,时间过了就会好感情自己太天真几程山水,千般故事都化作梦幻泡影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4723.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