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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间的护士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阴间的护士,欢迎阅读与收藏。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紫柒痛苦的咳嗽着,心想我怎么这么倒霉,放个假好好的人家国庆都出去玩了,她却得了重感冒,咳嗽都快咳死了!吃完饭都没时间歇息一会儿呢,就又开始咳嗽了。

“柒柒,该吃早上的药了,快出来,妈妈都帮你把药和水准备好啦。”紫柒的妈妈摆好紫柒要吃的每一种药,准备把刚刚吃完早饭的碗筷洗干净。

“唉!来了……咳咳咳咳……”紫柒说着,又开始一阵强烈的咳嗽,一边站起来一边从抽纸盒子里面抽出一张纸吐痰。

“唉……柒柒啊,你说要不咱们就去医院吧,看你这么难受,这么多天了,也没见有什么好转,我和你妈妈,都很担心你啊。”紫柒的爸爸担心的看着紫柒精神萎靡的从房间里走出来,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没想到这次还是注定躲不过吊瓶的命运……

“咳咳咳咳……好吧……”紫柒端起碗,喝了一大口水,手中的一把药全塞进了嘴里,口齿不清的说:“扛了这么多天,我是真的没有力气继续对抗病魔啦。”

“那老公,你去把银行卡什么的都赶紧准备好,柒柒你去换衣服,等下我洗完碗咱们就出发。”紫柒的妈妈手上忙着洗碗,心里很难受,自己这个女儿啊,从小身子就弱的很,动不动风吹草动就感冒了,瓶也没少挂,每次都要挂好几天,感冒是好了,免疫力却是实实在在的越来越差,这次她自己提出要求想要扛一扛,不再靠着药物痊愈,可是几天过去了,不光一点儿好转没有反倒还痰更多了,消炎药打上去也是治标不治本,真的好心疼。

说起来,从小到大,他们一家人可真是医院的“常客”,每每过去一两个月,就要去给医院送一趟钱,跟孩子比起来,钱自然什么都不是的,可是钱花完了,免疫力怎么也好不起来,这冲突也是……唉……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想着想着,碗就洗完了,紫柒的妈妈甩了甩手,走出厨房,拿起一件衣服换了上去,就在这时,紫柒突然问了一句:“妈妈,我想死,好想死,长这么大我什么快乐也没给过你和我爸爸,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压力和痛苦,真的好累,心好累。”

“你这孩子!”紫柒的妈妈听了一下子就不乐意了,这孩子,好好的自己诅咒自己,成天死死死我想死的,身体不好怎么了,身体不好你也是妈妈最最宝贝的女儿啊!妈妈是真的希望宁愿你不懂事一点,任性一点,自私一点,也至少不会每天郁郁寡欢的。

“妈妈,我知道你和爸爸很爱我,可是我真的觉得自己是个好大好大的累赘啊,我既没有大妹的漂亮,也没有二妹的活泼,更没有三妹的健康,但我却霸占了本应该属于她们三个人的所有爱,我什么都没有,只是一味的享受着你们对我的好,我真的良心不安。”紫柒说着,坐在了椅子上,一双白嫩的小手痛苦的扶着额头,这样子,何必呢,爸爸妈妈煎熬,她也煎熬,干嘛不直接索性给她一刀子,就什么都结束了。

“大姐,别这么说,爸爸妈妈也很爱我们的啊,你放心,一切的一切都会渐渐好起来哒,”紫柒的大妹紫檀眨巴着大大天真的眼睛,搂住姐姐的脖子,冲着她露出了一个安慰的笑。

“我……”看着妹妹纯净的眼睛,紫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好也伸出手,搂住妹妹的小身子。

“孩子们,该出发咯!都穿好你们的鞋子!”紫柒的爸爸站在门口,穿好皮鞋,替老婆和孩子们打开了大门。

医院里。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相,相信我,下一次一定不会再扎错了!”年轻的小护士手忙脚乱,自责的想,我怎么这么笨手笨脚呀,又扎偏了!该怎么人家孩子的父母交代!

“没事的,姐姐你一定是实习护士吧,所以手法不是那么熟练,我理解~”紫柒拍了拍小护士的手,示意她不要紧张,又拍了拍爸爸妈妈和妹妹的手,说道。

“小妹妹你怎么知道?”小护士听完一下子羞红了脸颊,她有这么差嘛,一个小女孩都能看出来她是新人。

“噗哈哈……”紫柒瞬间忍俊不禁了,笑了出来,“我经常挂瓶的,新人旧人早就清清楚楚啦,不是姐姐你真的差,只是我的眼光已经炉火纯青了。”( ̄o ̄).zZ喂喂姑娘,挂个瓶都要臭屁下,这样真的好不。

“⊙﹏⊙原来如此啊,我是不是,触及你的伤心事了?”小护士小心翼翼的问。

“嗯,没有没有,继续扎。”紫柒摆摆手,表示继续扎针。

“你,你难道就不担心这一针又扎偏会疼吗?”小护士愣在那儿,不知道到底应该不应该动手了,到时候实在是保证不了没有差错的呀。

“不担心,加油护士姐姐!”紫柒并不在乎。

“那我开始了!”小护士拿出工具,开始扎针……

一会儿。

”我成功了!这是真的!”小护士激动得手都抖了,来医院这么久,当初跟自己一起来的姐妹们一个个的手法都渐渐熟练了,唯独她最笨,老师总是拍着她的脑袋问她智商是怎么发育的,这么久了一针都没给扎进去过,她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如今终于进去了一针,叫她如何能够不开心不激动!

“嘿嘿嘿嘿,护士姐姐好棒。”紫柒也跟着傻笑,这种成就感,她也是曾经在别的地方体会过的,的确很特别~

突然,坐在旁边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都不见了,只剩下了她和旁边站着傻笑的小护士,紫柒懵逼了,这是怎么回事?

小护士抬起头,她眼里那生命闪烁着的光已经不见了,变得死气沉沉的,脚下纯白的鞋子也消失了,脚也变成了漂浮的白雾,显得那样诡异。

“五年了,我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五年了,却始终无法甘心于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因为到死我也没有得到一个人的赞同,只是因为我资质差,没有扎成过一针!你是第一个,我生前死后,唯一一个鼓励我,让我成功的扎针的人。”小护士那好听的声音清脆的回响在空荡荡的纯白医院里,却分外的空洞吓人,让人有一种在看午夜鬼片的感觉。

“死后?!”紫柒吓得整个人往后使劲后退,鬼……鬼吗……

“是啊,我已经是一只鬼了。”小护士说着,眼中那样的淡然,没有一丝动荡。

“怎么会呢!你还这样年轻呢!”紫柒不敢相信,还以为小护士是在逗她玩儿呢。

“怎么不会呢,五年前我因为给一个恶霸的孩子连续扎了三针却没有一针成功而得罪了那个恶霸,所以被恶霸的三十个手下给轮奸后杀死了!”小护士突然激动起来,语气和表情都不再淡然,她不甘心!她还这么年轻呢!为什么就偏偏死的那样无辜!

“那……你现在甘心了吧?”紫柒小心翼翼的问道,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得罪了这只护士鬼,“虽然你终究还是死了,但是至少在你死后你终于还是成功扎了一针;虽然你死的这样无辜,可是至少有人知道了你死亡的真相,你也该瞑目了啊。”

“你说的不错,我的最后一个愿望已经实现了,也该回阴间报道了。”小护士又接着说道,“你是一个值得拥有健康的人,因为你很善良,也愿意给予别人足够的信任,让她成功,所以你有这个权利,从现在起,我以自己魂魄的名义和身份,给她一世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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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地感激你们啊,医生护士


真地感激你们,医生护士!因为从我们将来到这个世界,从我们还是胎儿,你们就密切关注我们,你们就亲切关心我们;因为从我们生命诞生起,从我们第一声啼哭起,你们就时刻护理我们,你们就时刻治疗我们;因为为了我们健康长大,为了我们健强体魄,你们总是循循善诱地引导我们,你们总是不辞辛劳地服务我们;因为为了我们驱除疾病,为了我们快乐幸福,你们奉献了智慧,你们奉献了劳动,你们奉献了时间;我们真的一辈子都是在你们的呵护下,我们真的一辈子都是在你们的服务下直到生命的圆满。

真地感激你们啊,医生护士!因为为了我们的健康幸福,为了我们的延年益寿,你们学习在枯燥无味的文海里,你们钻研在陡峭险峻的科学里,你们摸爬在伤脑费力的技能里,不断增强治疗水平,不断创造新的成果,不断提高新的技能。

真地感激你们,医生护士!因为你们的工作真的辛苦,你们的工作真的紧张,你们的工作真的危险;为了治疗生命,你们辛勤操劳;为了抢救生命,你们日夜拼搏;为了挽救生命,你们分秒必争;为了消灭疫情,你们冒险奋战;为了阻断传染,你们英勇斗争。

真的不容易啊,医生护士!为了服务更好,为了治疗更好,你们热情周到,你们忍辱负重,你们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你们坚持常人所不能坚持的;因为有的病人看病,一定要求医生必须治好,否则就对医生大肆攻击,素不知世界上有许多病目前还治不好;因为有的家属送危急病人到医院,一定要求医生必须将病人救过来,否则就对医生拳脚相加,甚至伤害生命,素不知现代医学对不少危急病人目前还无法抢救;所以你们真地不容易啊,因为你们总是任劳任怨,你们总是默默承受,你们总是坚守岗位,你们总是笑脸相待。

真地感激你们啊,医生护士!你们用你们的高明医术,确保了大众的健康;你们用你们的奋力前行,摘取了医学上一颗颗明珠;你们用你们的精湛医术,帮助诞生了一条条生命;你们用你们的辛勤付出,治好了一个个病人;你们用你们的顽强拼搏,挽救了一条条生命;你们用你们的海量气度,真正做到了热情服务。

真地感激你们啊,医生护士!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美女护士


我的一位朋友她叫菲菲

她是一个大龄女青年,是一名护士长,按说已经到了事业的巅峰,但是她为了爱,失了魂。我记得她原来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说在1940年代的美国,有一个大龄女护士贝克,看到报纸上刊登的寂寞芳心俱乐部求偶广告而写信认识了费尔南德兹----一个看起来英俊潇洒实际上狡猾奸诈的骗子。在贝克之前,费尔南德兹就已多次利用求偶广告的方法骗取了许多老女人一生的积蓄。而这个护士却真的喜欢上了这个骗子,跟骗子勾搭在一起干起了这个行当。她在跟我讲这些的时候非常的兴奋,有点忘乎所以。可是故事就是故事,也许,她只是猎奇,一个少到现在还没有公开的男朋友。

故事从这里开始

故事发生在美天天医疗美容医院里,我们知道整形美容医院的职责就是让美女变的更美,男人变的更帅。而菲菲作为整形医院的护理长肩负着很重要的责任。由于业务量的扩充,医院里最近招聘了一名非常帅的主刀医生。言谈举止透着斯文,居然两个人还是老乡,于是越聊越相谈甚欢。有什么事,菲菲都会主动的跟王医生吐露心声,两个人久而久之新生情愫。但是我们要知道,王医生是结过婚的,由于工作的原因,老婆不在身边。那天王医生跟菲菲讲起自己的前妻背叛了他,还想抛弃他。这晚,两人一直聊到深夜,王医生无限感叹地说:人这一辈子,什么都能凑合,婚姻却不能凑合,实在过不下去,分开了也未必是坏事。气是别人给的,身子却是自己的,因为别人的无情无义而作践自己的身体,不是正中别人下怀吗?

正式这句平平常常的聊天,让菲菲更加喜欢上了王医生,觉得在一起都有希望。她甚至觉得王医生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于是,两个人如飞儿扑火般的好了,他们的爱情来的很快,同事们看在眼里,但也不表达什么。毕竟两个人都是领导层。其他人只是在吃饭的时候当个八卦聊聊。

春去秋来,两个人已经交往了一年,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并没有让他们觉得尴尬。直到有一天,天天医院换了新的院长。由于一点工作得磕碰,王医生跟新院长打起了谜团,两个人的关系很紧张。医院里有手术,王医生根本不接,这有些违背了医生的职业操守。而王医生把这种不爽和愤怒,通通的跟菲菲护士长讲了,甚至打算辞职。那天,他们在精心策划了一场命案。

爱情,不是命运的救赎

那天有个顾客要做隆鼻手术,新院长怕出医疗问题,特意嘱咐了菲菲护士长。让他们把麻醉流程做好,消毒做好。但那天的手术不是王医生上,而是新来的医生。病人被推到了手术室,手术过程一切顺利,主刀医生多次确认没有问题,才将客人推出了病床。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所有人都离开了手术室,由菲菲护理这名顾客,那时只有菲菲一个人,她把摄像头翻转了方向,直接拔掉了病人的氧气管,推回了病房,径直的离开。

直到主刀医生想要到病房看看顾客的时候,大家才发现她的氧气管不见了。于是新大夫很快进行了紧急措施,好在虚惊一场。

这事,很快让院方领导知道了,于是院长找到了王大夫,问其怎么处理这种事故。王大夫,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这事是菲菲护士长一人所为。

于是,菲菲被开除了。那个王医生也被停职了。

直到今日,菲菲都不知道王医生对她做了什么?作为一名白衣天使,为了爱情放弃了职业道德。

据说,王大夫离开了她,她一蹶不振,整日喝闷酒度日一直失业在家。

对于她来说,爱,本来就是一种原罪。为爱犯下的罪即使再严重也是可以原谅的。然而,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爱情是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爱情并不能作为可以违背一切道德和责任的借口。作为一个成年人,任性的菲菲没有管住自己感情的闸门,等待她的将是内心的惩处和法律的制裁。

一个白衣天使就这样变成了黑衣恶魔!

惯用金星的一句话:女人,别丢掉了女人实质的这个善良的东西,真诚一点,你对生命真诚了生命才会对你真诚的。你来玩的话你玩不过全部大的背景的,就是人算不如天算。良多女人就笨拙 在老耍小聪明,我可以玩这个玩那个临时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货色了,其余的没看到,就会毁在一个大的东西上了,还不如保留一点单纯和真诚呢。

此故事为真人故事改编!

护士给情人的儿子扎针,她扎坏了三根针头


呐,等你关注都等出蜘蛛网了~

凌晨三点的街上有凡人看不见的东西:哭泣的酒鬼、捡尸的野狗、下班的妓女、死去的爱情和不需要睡觉的创业者。

这是一群半夜睡不着觉,到处瞎逛的神经病的故事。

大家好,我是胡疯子。

几天前,20XX年12月24日清晨,平安夜的前夕,北京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伤医惨案。

北京民航总医院的急诊科女大夫杨文,被一位患者的男性家属用刀扎伤脖子,经过一整天的抢救,伤重不治,生命最终定格在圣诞节的凌晨。

具体原因目前警方还在进行调查,我不做任何推测和解读,但这个结局着实令人惋惜和痛心。

熟悉我的读者都知道,我之前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工作,曾经常年泡在医院里,认识许多的医生朋友,也见识过许多因为医患纠纷而导致的恶性事件,而今我虽已经告别了那个行业,但多年的经历,可能让我对医务工作者们有着比大多数的普通人更为全面和客观的认识。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故事,就是关于医患纠纷的。

1

北方的冬天,如果长期不下雪,感冒发烧的人就会特别多。

几年前的一个冬天,我还在做医疗器械的销售工作,接连好几天的雾霾,尽管我非常注意,每天都戴口罩,但整日价待在医院里,还是中了上呼吸道感染的招,发起烧来。

硬抗了几天,非但没见好,体温反倒由38度多一下飙升破了40度,浑身酸痛,于是我就挂了个号,准备打个针。

尽管我跟这家医院的医生很熟了,想让他直接给我开点药再打几针,但他还是给我开了血常规+C反应蛋白的化验单,让我去二楼抽血。

我拿了就诊卡来到二楼,缴费取号,然后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等着叫号儿。

正盯着手机刷微博,突然从抽血的窗口那边传来一个女人愤怒的咆哮,伴随着孩子的哭喊,紧接着就是“啪!啪!”两声脆响。

我急忙站起来凑了过去,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貂皮大衣的中年女人,正在揪着窗口里一个护士的头发往外拽,敢情那两声脆响就是她扇了那护士两个耳光。

被打的护士口罩已经被扯掉,护士帽也歪了,头发披散下来,看样子最多二十三四岁,很是年轻。

人群里有看到前因后果的人已经开始议论纷纷,我听了几句,大概意思是说这护士给那穿貂女人的孩子连扎了三次都没采成血,那女人心疼孩子,嫌小护士扎针的水平忒差劲,于是就指着她的鼻子骂了起来。

小护士觉得委屈,就怼了穿貂女人几句,结果那女人嫌小护士态度不好,不干了,于是就动起了手。

说话这会儿,穿貂女人依旧不依不饶,隔着采血窗口撕吧小护士,旁边窗口的几个护士纷纷劝解,让穿貂女人松手。

小护士被气得浑身发抖,眼泪都出来了。只见她的一只手里还捏着一枚采血针头,突然间就举了起来。

穿貂女人一看这架势,跳着脚大叫道:“你TM还想扎我是吗?”说完一把就把针头从小护士的手里夺了过来,朝着小护士的手腕就扎了过去。

2

说时迟,那时快。

我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赶在针头扎伤小护士之前,紧紧地攥住了穿貂女人的手臂。

穿貂女人侧脸看了我一眼,破口大骂:“你TM谁啊?管你屁事!你丫给我松开!”

我冷眼瞪着她说人你也打了,你还想干嘛?伤人犯法,而且你这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你要再闹我就可报警了。

一听报警俩字儿,穿貂女人的气焰一下就下去不少,她恨恨地将手里的针头扔掉,然后跺着脚让我松开,把她手臂捏疼了。

我松开手,穿貂女人龇牙咧嘴地倒吸凉气儿,恶狠狠地瞪了我两眼,嘴里还小声咕哝了几句,我没听清,估计是骂我。

我本来就浑身难受,懒得跟她计较,而且这时旁边的围观群众见有人出手,也纷纷指责穿貂女人打人不对,她看到现场众人没一个支持自己的,自知理亏,拉着孩子灰溜溜地就要走。

这时突然有人喊她等一等,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头戴两道蓝杠护士帽的中年护士从采血处走了出来,小跑上前拉住了穿貂女人。

头顶两道蓝杠的护士帽,一般都是大科室护士长,我估计她应该是在采血室值班,了解了情况之后才出来的。

穿貂女人被护士长拉住,本已经消退的怒火再次爆发,斜着脑袋对护士长吼道你想干嘛?还不让我走了?

护士长连连摆手,说您误会了,孩子不是还没采血嘛,我给您安排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护士给孩子采血,实在不行我亲自来。

穿貂女人的敌意终于淡化,跟着护士长来到另一个采血窗口前,由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护士给孩子完成了采血。

一场风波就算这么过去了。

终于轮到我了,而我采血的地方,正是被打小护士的窗口。

此时她已经重新戴上了口罩,只是眼睛还是红红的,仍有泪花在眼里打转。

我捋起胳膊,伸了过去。

我是那种血管比较深、比较细的体质,每次采血或输液,都不太好扎,没想到小护士手法麻利老道,轻轻一下就扎上了,完全不像是经验不足的新人。

拿完化验报告,医生一看说您这不成,得住院输几天液,否则转成肺炎就麻烦了。

身体要紧,我跟公司领导请了假,办理了住院手续。

当我拿着东西来到住院部病房的时候,竟然又看到了那个被打的小护士。

3

那是我到处置室扎留置针,正巧从虚掩着的门缝里看到那个两道杠的护士长正在屋里批评小护士。

我一看此时进去也不合适,于是就站在门外等。

护士长很严厉,先是问她是怎么回事儿,全科室就数她扎针技术好,怎么给个小屁孩儿连扎三次都没扎上?

小护士也不说话,低着头只是哭。

护士长语气缓下来,说你要是有什么事儿不方便说,可以下班再跟我谈,现在是上班时间,你必须收收心,把活儿给干好了,这是你的职责所在!

小护士擦了擦眼泪,点点头说护士长我知道了,我不会再出岔子了。

我一听敢情这位年轻小护士还是业务骨干,怪不得给我采血的时候那么溜呢,估计是今天遇到什么事儿了,心情不咋好,所以一开始给那孩子采血的时候才会出纰漏吧。

这时就听护士长欲言又止地对小护士道:“洋洋啊,你跟姐说说,你是不是跟那个谁……”

“姐,您就别问了,我没事儿。”小护士没等护士长说完就打断了她。

“唉,算了,我不瞎操心了,你自己的事儿还是自己好自为之吧,干活儿吧!”

等护士长从处置室出来,我装作刚赶到的样子问她是不是在这里扎留置针?护士长说没错,就是这儿,您赶紧去吧。

这下跟小护士单独同处一室,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认出了我,带着眼泪的眼睛里露出感激的眼神,对我说了声刚才谢谢您了。

我看了看她胸口的工牌,名叫赵洋。

于是冲她笑笑,说其实我刚才出手,一是看不惯穿貂女人那副咄咄逼人的样子,本来打人就已经很过分了,还不依不饶的,谁特么欠你了?另外我也是有私心,因为之前我看过取的号,我的窗口就是你那儿,我本就难受得要命,就想早点采完血,所以不愿意让那女的跟那儿耽误时间。

小护士这才露出点笑模样儿,说你倒是挺坦诚。

我说我就是跟医院混饭吃的,哪敢对你们医务工作者们藏着掖着呢?

说完我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就算是跟小赵护士正式认识了。

接下来我住院的几天里,和赵洋经常见面,也是越来越熟悉,大概也知道了她那天给穿貂女人扎针失败的原因。

她头一天刚刚失恋,跟好了挺长时间的男朋友掰了,所以心情很不好,才会出那样的失误。

很快我就该出院了,办手续的时候赵洋跟我说再见,我还开玩笑地说不成不成,以后再也不见了。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还真的差点就见不到她了。

赵洋被人给打了,如果不是抢救及时,差点就没命了。

4

我是后来因为业务上的事儿去赵洋工作的科室找他们主任办事儿,完事儿出来想找她打个招呼,结果发现她不在,一问才知道她正在病房住院呢。

因为之前住院的时候跟她很熟了,所以赵洋的同科室好姐妹我也认识,找她一问究竟,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打赵洋的人,是穿貂女人找的社会小混混。

她为什么要打赵洋?

因为赵洋的男朋友,就是穿貂女人的老公。

但这一切赵洋并不知情,她既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是个有妇之夫,也不认识穿貂女人。

否则那天她给穿貂女人的孩子扎针的时候,穿貂女人肯定也就不会只给她两巴掌那么简单了。

这事儿得分开说。

赵洋那男朋友叫袁一帆,他俩的相识,就是在赵洋的科室。

当时袁一帆在赵洋他们科室住院,这小子三十多岁,长得挺帅,风度翩翩,加上能说会道,很快就俘获了赵洋的芳心。

俩人互加了微信,等袁一帆出院之后没多久,俩人就在一起了。

但赵洋不知道的是,这个袁一帆其实是个十足的渣男,他是有老婆的。

袁一帆的老婆,就是那个穿貂女人,她比袁一帆大五六岁,跟前夫离异之后带着孩子一个人过,是个有钱的富婆。

后来不知道怎么跟袁一帆就认识了,袁一帆就展开了对她的追求,还信誓旦旦地跟她说将来一定会对她好,拿她的孩子当自己亲儿子看待。

最终两人还是结了婚,不过婚后这个袁一帆的渣男面目就开始逐渐暴露,不但经常背着老婆在外偷腥,而且还吃软饭。

其实这个袁一帆就是个驴粪蛋子表面光,看起来像是个成功人士,但实际上他的生意做得不咋地,否则也不会甘心娶一个比自己大五六岁的女人,他的目的主要还是冲着穿貂女人的钱去的。

而且这小子心机很深,平时的保密工作做得也好,所以虽然时常在外面拈花惹草,但是自己老婆都被蒙在鼓里,全不知情。

但是赵洋随着和袁一帆的交往,开始发现越来越多不对劲的地方,对他的怀疑也与日俱增。

直到有一次赵洋在袁一帆的包里发现了一个给孩子买的玩具,上面还有张生日贺卡,写着“给亲爱的儿子,祝你生日快乐!”的字样。

正是袁一帆的亲笔。

赵洋这下才意识到自己竟然瞎了眼,找了个人渣。她跟袁一帆大吵一架,然后提出了分手。然而她也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就那么巧,袁一帆的老婆、那个穿貂女人居然就带着儿子到自己的窗口来扎针采血了。

只不过那时赵洋和穿貂女人彼此完全不认识,她当时满脑子都是自己别骗和失恋的痛苦,加上穿貂女人儿子实在太胖,血管不好找,所以才会出现技术失误。

赵洋跟袁一帆分手之后,袁一帆前来找过她一次,结果那天正好被带着孩子前来复查的穿貂女人给看到了。

那女人也是个狠角色,没有当场发作,而是偷偷拍了照片,等袁一帆回家之后,她拿照片跟袁一帆摊了牌,质问他跟那女护士怎么回事儿。

结果这个袁一帆是真渣,他知道自己遮不过去,于是马上把脏水都泼到了赵洋身上,说那是他在住院的时候,小姑娘看他人帅有钱,就想傍他。

而他一个没忍住,就犯了错误,后来知道自己错了,就想跟她分手,这次去医院就是跟她分手的。

一番鼓唇摇舌下来,竟然骗得穿貂女人相信了他的鬼话,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越发觉得赵洋那次给自己孩子扎针接连扎三次肯定是故意的,于是她就找了几个医闹,去医院把赵洋给打了。

5

那一次我没有见到赵洋,因为当时她还在ICU。

后来我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了大半年,当我回到北京再见到赵洋的时候,她那时已经不在医院工作了。

她的脸上有一道伤疤,尽管一看就是经过整容手术的处理,不是那么明显,但那伤疤还是会提醒每一个坐在她对面的人,面前的这个女孩子是个有故事的人。

我跟赵洋一起吃了个饭,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说来也是巧,赵洋出院之后,逐渐恢复了工作,只不过换了个科室,从内科转到了儿科,科室虽然变了但忙碌没变,仍然每天忙得飞起。

然而有一天晚上,就她一个人在病房值班的时候,突然从急诊科送来一个病人,赵洋一眼就认出来,那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儿正是穿貂女人的胖儿子。

送孩子过来的是一对老两口,赵洋猜测那应该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穿貂女人没有跟着。

大半年没见,这孩子比当初更胖了,因为发着高烧,亟需扎针输液。

赵洋说,那一刻,她的心里是非常矛盾的,她被口罩遮住的脸上那条伤疤突然开始隐隐作痛,曾经被这孩子他妈妈打耳光以及毁容的经历,像是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出现在眼前,愤怒和恨意瞬间充满内心。

她跟我说当时她内心其实特别不想管,甚至想狠狠扎那孩子几针一解心头之恨,但是作为护士的责任感和职业惯性,让她的行动完全违背了自己的内心。

她机械地快速行动起来,把孩子带进留置室,开始给孩子手臂消毒,准备扎针。

就在这时,留置室的门开了,穿貂女人突然出现在门口,等着惊讶的眼睛看着赵洋。

“你个贱人别动我儿子!”

她发疯一样地冲上前去,拉开自己的儿子,然后去打赵洋。

赵洋猝不及防,瞬间就挨了几巴掌。

门口的老两口都懵了,赶紧把穿貂女人拉开,然后忙问怎么回事儿?穿貂女人告诉他们,这是勾引袁一帆的狐狸精,是个小三!自己曾经打过她,她肯定怀恨在心,肯定会拿孩子撒气的。

赵洋气得要命,强忍着怒火,把手里的东西放回桌上,说那你找别人吧,说完扭头就走。

结果她刚走出没几步,就听身后传来扑通一声闷响,回头一看,小胖子高烧惊厥,竟然抽了过去,摔倒在地。

护士的职业本能此时占据了一切,赵洋猛地转身冲到小胖子身边,,猛地将围在孩子身边的穿貂女人和老两口推开,开始进行紧急处置。

在值班医生的帮助下,经过一番处理,孩子总算是重新恢复了意识。

当孩子的情况稳定下来之后,赵洋继续给孩子扎留置针。

这次穿貂女人还想出手阻止,但最终忍住了。赵洋深吸一口起,手起针落,一次成功。

6

值完夜班的第二天,赵洋向医院提出了辞职。

她当时对医院领导说的话是:护士是个高危行业,而且又累又不讨好,还得时刻提心吊胆提防病患家属的无理取闹甚至是殴打,不想再干下去了。

无论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如何挽留,赵洋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医院。

那次跟她见完面,我心里一直都觉得很遗憾,一个如此优秀的护士,就这么告别了自己的岗位,到底是谁的不幸?

咱们说回本次的新闻,网上现在很多人都在起底民航总医院的服务差劲、医生态度不好等负面消息,然而无论如何,对医生持刀相向,蓄意伤害,都是不对的,从任何角度都说不过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生确实是一个高危且劳动强度极大的特殊职业。

人们可以不尊重这个职业的从业者,但不能不尊重这个职业。

就我和这么多医院以及医生打交道的经历而言,绝大多数的医务工作者,确实是用他们的具体行动在践行医护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诠释“医者仁心”的奥义。

我们在对医务工作者和医院各种抱怨的时候,能不能不把他们放在一个预设语境里面?即“如今的医院收费太贵、太黑,医生都没有什么医德,只知道给患者开各种检查、各种昂贵的药物,根本不存在什么医者仁心。”

诚然,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但我们也不能忘记一点,那就是医生也是人,他们的工作强度确实远超一般工种,而且他们的工作对象也是极其特殊的,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无论哪一点,都注定他们不会像舆论宣传的那般不堪,医者仁心,我认为是始终存在的。

在这个信息获取极度快捷的当下,我们千万不要觉得自己从网上或什么渠道获得了一定的医疗知识,就觉得自己很懂,从而淡化和忽视医生的作用。

医学是个经验学科,它不是你通过网络搜索就能精通并掌握的,如果我们都能够对医护人员这个职业群体以及医学本身多些尊重和理解的话,我详细,所谓的医患纠纷一定会越来越少。

医者仁心,也将不再只是大众心中的一句漂亮话。

PS.

本期的故事就是这样,喜欢的朋友请点个在看或转发给朋友,疯子这里多谢了!

下期故事由晶姐为大家带来,敬请期待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告知,会删除)

为什么娶妻不娶教师、护士和金融女?


混过江湖的男人都会说,娶妻千万别娶教师、护士和金融女。为什么呢?这其实和网络上流传的各种千奇百怪的低俗的原因没有任何关系,这个和三种职业的属性有一点点关系。

这种属性是共性,而不单单是某个女性的个人品行问题。

当老师的女孩子,比较强势,特别是有过班主任经历的更是如此。在学生面前,都是说一不二的角色,回到家中,很多人无法及时转变角色,就会让另一半觉得过于强势。所以,受不了这种风格的男人慢慢也就有了娶妻不娶教师的观念。

为什么不轻易娶护士呢?护士太累了,加班,倒班……每时每刻都在小跑,连吃饭上厕所的时间都要挤出来。在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女人太忙,就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所以,传统观念比较强的男人不太喜欢护士。

金融女又是怎么回事呢?大家都知道演员薪水高,但在金融界,各位都是弟弟。金融女每天打交道的都是成功男士,所以一般情况下,普通的男性根本hold不住干金融的女性,三观也不在一个层次。一些男人害怕自己的老婆见过钱,见过世面,怕工资养不活对方,于是就出现了这么个奇怪的观念。

现实是,女教师有寒暑假,更顾家;女护士,医者仁心,更懂得关心人;金融女,可以让家庭财务更科学更合理。

社会在发展,观念也在不断进步,爱情就是两情相悦,婚姻就是五百年修来的缘分。在幸福面前,哪来的职业偏见?更何况,你还是个连对象都找不到的单身狗,咋还想的这么多?!

娶了护士,新婚夜接到医院急诊,不放心跟去,回家后老婆跟我离婚


我和小琴是经过相亲认识的,我是一家公司的部门主管,小琴是一名急诊科护士。由于我们年龄都不小了,再不结婚就要到而立之年了,从第一次见面双方都有好感,到决定结婚也就几个月时间,而由于她工作原因,我们约会的次数有限,但是我觉得小琴是一个温柔的人,跟她谈恋爱,我觉得很幸福很快乐!

我们一般都选择在周末出去约会,我当主管平时公司里没有什么太多的事情需要我亲自做。可是小琴当护士就不一样了,她是科班出身,并且留在了区里最大最好的医院,平时她很忙,几乎一天24小时有18个小时在医院!平常没有事情她就在医院,小琴说她特别热爱这个工作,看到自己可以救死扶伤非常的有价值,有成就!有时候我们正约会她突然接到电话就得马上赶回医院,但我理解她工作的特殊性,每次都会包容这种行为。我对她很喜欢,经过我的努力追求下,我们决定结婚了!

婚礼那天,原本我以为将会是一个非常圆满的日子,没想到还是发生特殊情况!白天的婚礼流程都结束了,就新婚之夜,良宵一刻的时候,老婆接到了医院急诊科电话,她二话没说就赶去了医院,我不放心跟去,一进急诊我腿都有点不听使唤了,受伤的患者满身血,胳膊,大腿都骨折了,场面很血腥,据说是在工地上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掉了下来!我实在受不了这种血腥的场面,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跑厕所吐了。等到老婆结束急诊后已是四个小时过去了!

没想到一回到家,老婆就对我提出了离婚请求。她说我胆子太小了,这么个小场面,我就这种反应。我说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血腥场面,老婆却说她不喜欢胆小的男人,这样无法保护她,非要跟我离婚,我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4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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