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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田的屠夫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稻田的屠夫,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豪是一个爱旅游的人,他想一个人回到乡下去体验儿时那快乐的时光,他向公司里请了个假,也就回去了。他回到家中,收拾了一下东西,很快的上了车,因为小豪老家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只剩一些小孩和老人,所以到那的车也很少,一阵微风吹了过来,小豪迷迷糊糊的醒了,看来是到了,他下了车,望着眼前的一切,他说不出话来,感觉变了好多,但还是很有温馨感,

他来到以前和爷爷奶奶住的那个房子里,房子周围都是稻田,但因为没人管理,已经荒废了,他拿出钥匙,开了门,门上的锁是锈迹斑斑的,上面透着红红的斑点,钥匙一插进去,小豪用力的转了一下,门咯吱的一下开了,小豪看到屋里的东西,心里有种莫名的伤感,全是小时候的,一点都没变,上面都铺满了灰,小豪看到了桌上爷爷奶奶的照片,心中猛地一惊,怎么会这么干净,爷爷奶奶的笑容也很诡异,但他也没太在意,以为是拍的角度不好罢了,一天的颠簸使小豪无精打采的,他很快的洗了洗就睡了,

到了半夜,一阵风吹了进来,使小豪一下从梦中惊醒,他看了看窗户,原来是窗户没关,他慢腾腾的起来,走了过去,迷迷糊糊的伸出手去关窗户,他隐隐约约的看见有几个人在外面,这可把小豪吓得要死,他心想这么晚怎么还有人到这来,而且这本来就人少,不会是来偷东西的吧,后来小豪注意到那几个人没有动,

小豪胆子一大,决定出去看看情况,他把门一开,咯吱一下,小豪慢慢的走了过去,走进一看原来是个稻草人,不对,不对,小豪心里越想越害怕,为什么这稻草人的脸跟真人的一样,想到这里,小豪的腿开始发抖了,他将手指往稻草人的脸上一戳,特别软也特别冷,小豪吓得大叫一声,这叫声好像惊动了什么东西滴咚滴咚,小豪吓得直往屋里跑,他把窗户和门都锁的死死的,躲进了一个柜子里,想着刚刚的画面,心里都吓傻了,想着想着小豪就睡着了,

滴答滴答,有这种声音越来越近,小豪在柜子里不敢发出声响,直到这种声音远去,他从柜子慢慢的出来,慢慢的走出去,看着稻田上,让小豪吃惊的是稻草人的位置和面貌全都不一样了,看到这里和刚刚自己经历过的那些,小豪感觉到这里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否则怎么会这么多人在短短10年时间都走完了,小豪决定今晚就走,但是后面滴答滴答的声音越来越近,

小豪刚转过去就被什么东西打晕了,醒来自己是在一个笼子里,旁边还有3个人,看样子都是被那个怪物抓来的,他们四个很惊奇的看着我,问道:你也是被那屠夫抓进来的?我回答道:是的。不过屠夫是谁?他们几个听到了说:他是个变态,他在这抓了几十个人,把我们关在这里,每到晚上就过来,跟我们玩个游戏,每个人在他手里抽一张牌,谁抽到牌最小,就要被他抓出去换脸,然后将换下来的脸给稻草人换上。说到这里,他们3个都害怕起来了,小豪说:没事的,有难同当,我们先认识一下。

他们把自己的名字报了出来,最大的二狗,最小的叫阿贵,还有一个叫陈罗,我也跟他们说了我的名字,我们一起讨论着如何可以逃出去,陈罗说:阿贵你以前是干扒手的,你可以把这道锁打开。阿贵很不好意思的说:好吧,可这需要时间。滴答滴答,声音越来越近,咯吱一下,屠夫进来了,他手里拿着一副牌,笑嘻嘻的说道:谁先来?我们战战克克的生出手去,各自抽了一张牌,我抽到的Q,阿贵我抽到的是10,陈罗抽到的是6,二狗抽到是A。二狗把牌一扔,说:是我。屠夫一把把他拎了起来。QG13.com

他将二狗挂在钩子上,拿刀从他脖子这块皮开始割,硬生生吧这块皮割了下来,二狗痛的大叫,屠夫觉得这很有意思,就开始慢慢的整他,屠夫将蜈蚣和蝎子从二狗肛门里放了进去,二狗痛的要死,然后他又将二狗的两只眼睛挖去,二狗彻底死了,我们在笼子里默默地为二狗祈祷,时间很快的过去,到了第二天晚上,我们知道又有一个人死去,时间过得很快,滴答滴答,声音越来越近,咯吱一下,屠夫进来了,又是笑嘻嘻的看着我们说:谁先来。我们各自又抽了一张牌,我是10。小贵是3。陈罗是6。

陈罗看了看我们的牌。说:我的牌最小,他把牌一撕。被屠夫拉走了,他微笑着对我们说:你们两要出去,要好好的活下去,到时候回来给我们收尸,我可不想永远死在这个鬼地方,那我的死就是值得了。我们也哭了,终于锁开了,我和阿贵慢慢走了出去,原来这个地方是在地下,我们沿着绳子爬了上去,地下一阵枪响,阿贵在底下对我说:我中枪了,不行了,别管我,你快走。阿贵掉下去了,我拼了命爬了上去,拼命的跑,回头一看,屠夫没有追上来,大概跑了半小时,看到了一处光芒,原来是一辆出租车,我大叫救命啊,救命啊。车停了,我上了车,车一直在开,司机转过头来,我吓了一跳

是阿贵的脸,他笑着说:请抽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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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田里的乐曲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住着那么一首乐曲,总会在某一个时间点上响起,给以我们心灵上的震撼,让我们备受鼓舞。

至于我,住在我心灵里的那首乐曲,不是来自某位流行的歌星,而是来自于稻田里的青蛙;或许,这首乐曲许多人都听过,但是真正能够永久珍藏在心里的人,寥寥无几。我时常感叹,时光带走的东西可真多,该珍藏的却遗忘了,遗忘在了风中,无声息的消散了,就像晚春里弥漫在空气中的花草香,一点一点地消散成虚无。

童年的我,夏夜聆听蛙的鸣唱成了一场不可缺席的盛宴。每当夜幕降临,吃完晚饭后,便会搬把椅子到门外,然后静卧在椅子上,期待稻田里乐曲的上演。期待总是那么的漫长的,特别是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心里总是有那么一丝迫切感;也因为如此,让我明白,美好的东西是值得去等待的,而迫切却是等待一个必经的过程,同样值得去重视。

也不知道等了有多久,稻田里终于传来蛙的鸣声,蛙鸣的声音不大,但是足够听清;于是,我便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平和起初等待的焦虑心情,因为稻田里的乐曲即将开始上演。蛙鸣的声音逐渐变大,慢慢地侵蚀了宁静乡村的气息。

天空里弥漫的,都是蛙鸣的声音,以至于有点倾扰到别人的美梦;然而,生活在乡村里的人是不会去责怪青蛙的聒噪的,反而都会在青蛙聒噪的声音里悄悄地走进甜美的梦乡,让心中所有的忧愁,所有的劳累,都沉淀在了稻田里,消散在美妙的旋律之中。

那时的我 ,是个不习惯早睡的小孩,因为我已习惯在大自然响起的乐章里熟睡。

夏夜的乡村,像蒙上一层童话的面纱,童话般的故事总在稻田里悄然发生。如果仔细听听蛙的演奏,会发现它们的节奏是多么的协调,就像是有一位指挥者在引领着这场大合唱的进行;它们的声音时而高亢,时而低沉;节奏时而快速,时而缓慢;但一切连串起来却显得如此顺畅,没有一丝变奏的嫌疑。让我深深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没有人工的修饰,竟也能将这曲大合唱演唱的如此完美,称之为天籁,亦不为过。

稻田里的大合唱演唱完毕后,声音不是一下子就停止,而是渐进性的消散;这个过程也是值得去倾听的,就像柔和的小提琴发出的旋律一般,轻柔而典雅,完全不逊色于起初演奏的大合唱。那时我猜想,后头的旋律应该是一些刚初生不久的幼蛙,它们刚刚来到这个奇妙的世上,生命总是那么的兴奋,不会感觉到一丝的疲惫,渴望在寂静的夏夜里留下更多自己的声音。因此便不会像老年的青蛙一般,演奏完大合唱后便气喘吁吁,划上今夜的休止符。童年时的我,也如这些幼蛙一般,有那么多的渴望。

当夜入的很深后,乡村便再度被宁静所主导,只有极少的青蛙,还在稻田里不知疲倦的弹唱着;而我,也在这一丝丝的声音中逐渐走入我的梦乡,在梦乡里,我能够听到那稻田里隐藏的天籁,那是呵护我童年的梦的声音。

然而,如今我却时常寄居于城市里,为我的梦想奋斗着,不再如前,有那么多的时间与机会去聆听专属于稻田里的那份天籁,可是我的耳畔与记忆却时常在响起童年时静卧在椅子上聆听的声音,那些声音就如一股暖流温厚我现在以及今后的岁月。

其实,城市里也有一些蛙声,不过却没有我记忆里所熟悉的模样,失去了乡村祥和的氛围,失去了泥土的清香味,失去了夏夜里的繁星可是,我每当听到这些蛙声时,我的心便会变得非常的祥和,一种莫名的安宁,我可能被这些错误的声音拉起了童年记忆的弦,以至于我也能够在这些错误的声音里那么静静地倾听一小会;因为它们退去是那么的快速,连后头的小提琴也忘记弹奏了。

稻田里的乐曲,我不知何时才能够再次 听到?我的心是那么的渴望,渴望

风尘女子和屠夫的心机


她曾是个风尘女子,靠卖笑为生,但自从被一个男人包养后,就再也不用去夜总会上班了。她时常倚在窗前,看着大楼下面那个破旧院子里让她动容的一幕。

那个身材魁梧的,有着满脸浓密落腮胡须的男子,又推着他下肢瘫痪的母亲,来到空荡荡的院子里。晨光中,他给母亲小心地梳理一头如雪的银发,逗母亲说笑。然后,给母亲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服侍母亲吃完,又小心翼翼将母亲推回那间阴暗潮湿的屋子。然后,才大步流星走向街市。

她已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倚窗凝望的。每次,将目光从母子温馨的世界收回,看着自己装修得象宫殿,却显得冷冰冰的居室。总是忍不住幽然长叹。然后,开始慢悠悠地梳洗,化妆。

化完妆,煮杯咖啡,一个人慢悠悠地品尝。咖啡的味道,香浓中,透出苦涩。一如自己的人生。想起那个给自己造窝,时隐时现的男人。她的心里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说不上爱,也说不上恨。心情,象家乡小溪的水流一样平静、和缓

看看表,她轻吁一口气,脸上又泛起诡谲而甜美的笑容。

到厨房拎起那个精致的竹编提篮,她出了门。

小城的街头已经热闹起来,人声车声和小贩的叫卖声,混杂着飘荡在小城上空。特别是农贸市场入口,更是人潮滚滚。进进出出。热闹非常。

她轻车熟路地采购了一些小葱、白菜、鸡蛋和炖排骨用的萝卜,就急急地来到那个每次来菜场,都要光临的肉摊前。摊主就是住在她楼下的破旧院子里的那个身材魁梧的,有着满脸浓密络腮胡须的男子。看到她美丽的脸庞,摊主堆起一脸热情的笑意。

谢谢!又来照顾我生意了,今天称点什么?

还是要两斤排骨。她甜美地笑着。

好勒,马上给你弄。摊主笑容满面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他用尖利的杀猪刀麻利地剔了块上好的排骨,然后举起砍刀,乒乒乓乓砍将起来。砍的时候,又拿出了一直用来对付她的手法,故意暗暗使力,砍得肉沫飞溅。然后大声叫嚷。请你离远一点,别把你的漂亮衣服弄脏了!

等她轻移步子,将漂亮的脸蛋背过去的时候。他的左手,神速地从案桌下面吊着的一个塑料袋里,连续抓了两大把,砍细的背梁骨,混进排骨里。等她回过头来的时候,已经装进袋子,开始过称了。

两斤,高高的在过称的时候,他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天平底下,附上了那块足有二两重的吸铁石。

她笑盈盈地付钱,对于他所作的手脚,她并不想揭穿,只在回到家后,才把混进排骨里的背脊骨挑出来喂她那只宠物狗。

多谢啦,每次离去的时候,她还总是对摊主甜蜜一笑。这似春风般温暖,又如桃花般艳丽的笑容,每次都让摊主脸上的得意,瞬间僵化,变得难堪起来。

谢什么呀,不谢!他咕哝一声。心里泛起一种复杂的感受。

看着她丰满美丽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潮水般涌动的人流里,他摇了摇头。兀自叹息起来,叹息声里有种自我解脱的味道:这些有钱的女人,钱真他娘的好赚,赚她们的钱,不算罪过。

每次这样叹息的时候,他的内心其实总有着很深的内疚。可一想到家中那个下肢瘫痪的老母亲,以及想为老母亲和自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时。那种内疚的感觉,也就渐行渐远了

又是一个清新的春天早晨。

她又倚在窗前,看着那个身材魁梧的,有着满脸浓密落腮胡须的卖肉的男子将他满头银发的母亲推到院子里来,逗老娘说笑

但今天,她的心情十分沉重。

昨晚,小妹从遥远的乡下老家打来的电话,仍然响在耳边姐,娘的病幸亏有你寄的那些钱,经过医院几次折腾,已经完全治好了。娘让你别担心。娘让我告诉你,以后,别寄这么多钱回家了。让你还是多多照管好你自己。一个姑娘家,在外面,用钱的机会更多。我没给娘细讲你的情况──我也不会讲。娘只晓得你在城里找了个有钱男朋友。娘说,有钱的男人心眼多,怕你被人家欺负,娘要你学会保护好自己,别吃男人的亏

乡下那破旧的房子,和老娘那皱巴巴的脸清晢地浮现在眼前。那情景,跟楼下的院子,和院子里那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有着惊人的相似。

只是,自己却不能象那个男人一样,时时照料着自己的母亲。

她的心象被猫抓一样,隐隐生痛。泪珠,顺着光洁如玉的脸庞,向下滚落。

泪眼朦胧中,她看见那个身材魁梧的有着满脸落腮胡须的男人又将母亲往屋里推。他的脸,此时正仰着望向她这一边。

清晨纯净的阳光照亮了他的脸庞,那满脸浓密的胡须,显得十分扎眼。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3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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