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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我错爱渣男不自知,幸好有备胎守护才免遭骗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口述:我错爱渣男不自知,幸好有备胎守护才免遭骗",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认识王川的时候,我正读高二,处在爱的头昏脑胀期,可是对于总向我大献殷勤的蒋振却并无好感。认识王川后,我更看不上蒋振这个小混混。王川是学游泳的,人高大精壮,还酷酷的,很有男子气概,让我很着迷。而蒋振明显是个小混混,却总假装成斯文公子。可他却总在我面前说,王川不是好东西,让我离他远点。

我没把蒋振的话当回事,甚至还挑衅般地故意把王川带来他跟前晃了一圈。至此他再没出现在学校门口,我为此还高兴了好久。

和王川恋爱很开心,他带我见了许多朋友,去了许多我没去过的地方,新鲜和刺激是随时会蹦出来的礼物,这同学校里繁重的课业相比实在是有趣得多。

不过,哪些可以尝试哪些不能尝试我还是分得清的。就比如男女之间偷尝禁果吧,这个就完全不行。有时他会缠着、讨好着、想方设法地越雷池,我都会坚决回绝。他倒也不再强硬,很尊重我,这点让我对他愈加倾心。

有天他带我逃课去酒吧,说是看一个乐队的演出,在包间里他递过来一杯饮料,我刚好当时口渴,就想都没想仰脖灌了下去。起初也没什么异常,过了一会儿就开始口渴,感觉脸上、身上都有些发热,于是拼命喝饮料。可是越喝越渴,并且热得厉害,燥热的情绪开始有些激动,恨不得马上扯开衣服,找个地方躺下来。

我猜自己一定被这无名火折磨得像只煮熟的螃蟹,全身通红。我不想被王川看到我的窘态,打算用冷水洗把脸。起身之后却腿脚发软,整个人栽倒在王川怀里。看到他脸上那抹诡异的、不可察觉的笑,我才意识到,自己被下了药。

就在我拼命挣扎,却动弹不得的时候,蒋振突然破门而入,他打倒了纠缠我的王川,像扛木桩那样把我扛出去。蒋振说,我早说过他不是好东西,要不是我看到他进小药店,你今天就毁了。他愤怒地朝我喊着,似乎我才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他把我带进了洗手间,锁上了门。他说,你得冷静冷静,清醒清醒。

那个晚上,是蒋振保全了我的清白。他不断用冷水拍打着我的脸、不断地摇晃着我,对我说着“你醒一醒”,他一直陪到我清醒后才把我送回家。这个爱我的男人,始终在用真心待我。或许我早已爱上他,只是不愿与一个混混谈恋爱的虚荣使我一直拒绝他。

现在我已经回到学校全力备战高考了,我和蒋振有个约定,考试过后的那个假期我要好好改造他,若成果显著,嘻嘻,那时我就收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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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用苦肉计感化倔老公,幸好他还爱着我


我和老公都是工薪一族,日子过得很拮据。平常倒是不觉得什么,一次我参加好姐妹的婚礼,挑遍了整个衣橱都没找到几件像样的衣服。不是搭配不起来,就是太土。这彻底破坏了我的心情,不加思索对着从卧室走过来还在哼歌的老公发起了火。我哭诉说,你不能让我过上幸福如意的好日子,你总该给我买件能见人的衣服穿吧?老公听罢,呆立在一旁。

那次我发火之后,我们都没再提这件事,可是我明显感觉到,老公在疏远我了。他整天都在沉默和抽烟,让我很难受。我故意挑逗他,他很不耐烦。我急了,张口就说,你没能力让我走在人前,也该有义务让老婆开心吧?沉默的他突然跳了起来,说,我没能力挣钱,好,我这就放你自由,你去找有能力养你的男人去吧!说吧摔门而去。

我和老公的感情陷入了危机,他开始晚归,对我的态度也越来越粗暴。我的心越来越凉,连离婚的心都有了。可是这时,闺蜜的一场婚变提醒了我。她老公做生意赚了一笔钱,之后,那个男人就在外面养起了小情人,闺蜜要死要活的闹了几场。后来对我哭诉,男人有钱就变坏,我真想他永远穷着。

闺蜜的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决定要挽留住自己的老公。可是他常常晚归,对我也刻意回避,我想和他沟通都难。让我很后悔自己之前的举动。一天外面突然下起大雨,他仍然没按时回家。我知道他一定在值班室老王头那里看下棋,但我知道他的性格,如果唐突的去叫他,或者给他送伞,他肯定不会接受我,而且让我也很难下台。最后,我想到了一个苦肉计,如果他还爱我,那这招一定灵。

我算计着老王头那里差不多关门的时间,站在老王头的门口一段距离,不带任何雨具,被大雨淋得浑身湿透。过了一会,我看见丈夫出来,他一抬头,看到如落汤鸡一样的我,一步就冲了过来,将我揽在怀中不断的责怪着:“你来干吗?这么大的雨站在这里干吗?傻不傻?”我抱住老公哭了:“我想让你回家,可是我怕你不理我,我才在这里等你。我错了,不要不理我了。”他没有说话,紧紧的搂着我回家了。

我们长谈了一次,老公说他根本不怪我,是恨他自己没能力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我把闺蜜的事情告诉了他,我说,我不要用老公换金钱,我要一个完整的老公。那晚,他要了我,我能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误会化解了。而我也知道,千万别因为金钱埋怨老公,我只是很幸运我老公还深爱着我,如果时间再长一点,恐怕他的心也会冷掉。那么,无论什么苦肉计都无法将他挽回。

我的好有刘丽文


在我的朋友里有几个人也认识刘丽文,看我和她好好的一副美妙和谐的样子都会惊讶的说:她性格好古怪的,相处起来又那么硌,你咋会和她那么的好。我承认刘丽文性格有点怪,这个她自己也知道,和我说过不是一次两次了:我的性格脾气没你好,也不随和,很多人难与我相处。我会说:是的,够格的,但人性不错,很善良。

和刘丽文第一次见面是在我们楼里的电梯上,那是2012年的春天,小区三月份交工,我九月搬了进来,是比较晚的那种。小区环境好,但哪里都是新面孔,没有一个认识的,倍感寂寞和无赖,我的性格是双重性的那种,出门喜欢热闹和开心,回家喜欢安静温馨。那天上午我走进电梯,发现一个女生依在电梯的一角,身旁竖着一个大大户外运动用的旅行背包,包鼓鼓的被塞满,包一边插着一杆登山杖,另一头的侧口袋里放着一个大大的保温水壶,全身上下披挂的是户外运动套装,鞋子都是骆驼正品(我也有,所以认识)。我自认为我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喜欢户外活动(一年去一两次)喜欢大自然的无挂,喜欢在旅行的路上到处溜达,饱览大山名川。在电梯里看到一名标准版的行者,心中无比的高兴,上前主动给她打招呼,表示自己也是户外运动的粉丝,看到党组织后很是兴奋愿意和党组织靠拢一起玩。刘丽文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你不适合和我们玩,你那么柔弱,我们都是高强度的,一出去都好几天,没有固定的住处,多数是在野外露营。看我好尴尬,眼里闪出一点不好意思就说:我们要是在附近玩也可以叫上你。

第一次交集被拒绝,印象不太好,后来偶尔在电梯楼道小区遇到就只剩下点点头互相笑笑了。有一天她忽然问我,你家在几楼住,这几天我们组织在附近玩,我去叫你。我没有拒绝,我是个不记仇的人,一般的不愉快会很快忘记,多数是只记得别人的好。儿子说我是:只记吃不记打,我觉得我这种傻性格也不是不好,没有仇人,一天乐呵呵的。如果当时我拒绝了刘丽文,或许我们就无法成为朋友了,成为今天的挚友。

我们的交集慢慢的变多了,理解和认识度也逐渐升高,她一个人带着一个女儿生活,生活极其的朴素自然,喜欢吃大自然的味道,少油无盐,让我这个对食物没有挑剔的人都觉得无法忍受,在她的性格里安静的成分比较多,多数是默默的,眼神里很少有跳跃的光芒。接触的时间长了发现她的身体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好,她说是因为想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才去爬山的,她说就喜欢大自然的味道,只要一出去就什么都好。

我是个心软的人,常常感到无比心疼她。

但她却实如我的朋友说的是个很硌的人,原则性很强,处处讲道理讲规矩,懂法守法。如果你只看到这几个词你会认为这不是很好吗?她没有错啊,她的缺没有一点错啊,但太过于执行了,心会累,这一点让我和她在一次旅行时深刻的感受到。

云南是个美丽的地方,我们每一个人在没有去前都会有很多曼妙的想象,迤逦的风景,可口的美食,我出发前都为自己列出了吃货的单子,要在丽江的酒吧喝上一杯酒,坐到悠闲的咖啡厅,来一壶咖啡,静静地看着街上来往的旅客品味生活,吃一碗正宗的不能在正宗的云南米线...........但当我这些浪漫的想法和刘文丽刻板作风相结合时蹦出的是霹雳啪啦的火花,虽然我也把咖啡喝了,米线吃了,因为没有她的陪伴多少会很遗憾。

云南回来后,我们之间好长时间是寂寞的,少了交集。我在想我们适合再继续保持良好的交往吗?我们之间会不会变得不舒服,但我比那个都明白她是个善良的没有危害的人,和她交往你大可放心的睡觉,你可以把钱包交给她,你可以把家里钥匙给她,你可以把心给她,她都会妥妥的给你保管。她的个人原则和底线不也是我这个没有原则和底线的人学习的,因为我没有底线不是也让自己多处被动吗?她的光芒在我的身上不是一样没有吗?

我为我终于没有失去这个朋友而庆幸,为我的宽容而幸福,她就像我的福星,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默默的一路既往的帮助我,没有所求,不言不语,静静的来,安静的离开。

人生难得有知己,女人的知己不是男人,是女人。

祝刘丽文幸福,安康,快乐。愿我们友谊长存!

爱错,错爱


[错爱]

你说,我是你错过的爱;

我说,我们只是错过,没有爱。

寂静的夜,关着灯,坐在电脑前敲字,轻启一段被遗忘的往事,思绪像那泛滥的洪水,开闸而来,流年里,在那些深浅不一的记忆中,你那清新俊逸的面庞又一次浮现于我的脑际,想起多年前,初遇你时,你那茫然无措的举动,和我交谈时佯装起的镇定自若,不禁嫣然一笑。那时的你,是多么的阳光,又是多么的明媚,我与你,那些走过的路,看过的景,说过的话,像一部过气的老电影,播放着那些曾经有过的情绪片断,在回忆里浏览,我看到了青涩的自己,也看到了懵懂的你,那一年,我们相见,牵手,离别,最后,你向左走,我向右行,从此别过,两两相忘。

曾经沧海,即使无法释怀,也终成为过去;曾经留恋,即使无法离开,也终成为桑田。多年后,当你在那茫茫网海里又一次制造巧合与我重逢,不能否认的,已在我内心深处激起了小小的波澜,我知道,我被你感动了,感动于你对我的执着,感动于你给我的关心;可是,我又很清楚的明白,分别后的这些年,我们经历了太多,那些回不去的曾经,有着我们跨不过的沟壑,越不过的距离,我向你坦白着把你删除在我的生活里是我的错误决定,你向我坦白着错过了我是你今生不能原谅的过错与责任。曾经高傲的你,过去冷漠的我,固执,自私,错过了彼此。

那些与你有过的曾经,给了我们彼此一份美丽的回忆,品味着回忆,带着丝丝的甜,泛着淡淡的香。曾经的曾经里,记录着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与美好。时光的打磨,也无法磨灭我们曾经喜欢过的痕迹,时间的洗刷,也无法抹去我们曾经相识过的事实。但,不能原谅的过错却也不能再重新来过,我们不能将曾经的错过演变成现在的过错,而,明知故犯。

隔屏相望,我知,你在远方,痛我所痛,乐我所乐,将我所有的喜怒哀乐安然地在你处降落,分担与分享。失而复得的我让你倍感珍惜,你说害怕再次的失去我,你是如此小心翼翼的与我交谈,问候,关心。于你,一向言无不尽的我,现在,却言不及义,我胆怯的将自己,冷藏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冰窖里,也不愿去晾晒出内心的真实情感,默默关注,静静看着,不多言,也少语,连一句问候也不给,怕只怕,那么一个不小心,便飞蛾扑火,惹火烧身,我们都知道,那根本不是我们想要的初衷,而,我们需要的只是彼此间的轻轻问候,暖暖关怀,淡淡忆起。

其实,记忆有多深,心里有多痛,不管我如何在强压自己内心的感觉,我知道,我的那些倔强和脆弱在你面前依旧显现得清晰明白,你洞察着我的一切,了如着我的所有,你总会在我平淡如水的文字中,挖掘出我内心深处的隐痛。当我以为自己形单影只时,你就像无孔不入的微尘,对我说:记住,任何时候,你都不是一个人,我时刻在。而你的那句时刻在,是这么的温暖,让我如沐清风,如淋秋雨,太过依赖。

清浅的时光中,薄凉的日子里,那些你给予过的温暖,包容过的一切。像秋风般吹得我如此伤怀,倒叙过去的那些往事,一切却是早已裉成灰白。我的眼里,依然还记得你当初离开时不舍的身影。可是,翻找着记忆里的每个角落,却再也寻不到完整的过去与你我。

一切,已回不去了。我,是你错过的爱,遗憾了又如何?你,与我曾经来不及相爱,错过了又怎样?我们终还是抵不过现实的阻拦,挡不住生活的压力,过去是,如今是,现在,缠绕在这样的情愫当中翻来覆往,纠缠眷恋,只会让自己遍体鳞伤,困顿厌倦,安然沉默,最后,连仅剩的丝毫情谊也消失殆尽。

曾经错过的遗憾,是无法修补的美,我们今生注定情深缘浅,纵然错过,亦不后悔;回不去的从前,就让它悄悄流逝吧,一次转身,便注定了我们一辈子的错过,一次离别,便注定了我们一辈子的分离,我们的相遇来得太早,再遇又来得太迟,现在,各自都已嫁有夫,娶有妇,育有孩,重遇了又有何用?

[爱错]

爱一个人,没有错;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便是一个错误。

有些时候,明知是错误的爱,很多人却执迷不悟,我,也在明知故犯,当我走进了情感的沼泽地,泥足陷入无法自拔时,我知道,我错了,错在,不应该深陷,不可以迷恋,你那忽冷忽热的关心,若隐若现的表露,欲走还留的离开,留给我的是怀疑与矛盾,怀疑那有过的喜欢渗杂了别意,矛盾那有过的爱恋混合了水份。

我无法说服自己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我反复问自己,你是爱我的吗?我是爱你的吗?也许,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爱,只是留恋在堆积的文字中,幻想在童话的世界里,想念着过去的时光,当你再次不经意的入侵我的生活,不小心的走进我的内心,像好朋友那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明白,即便我在加强抵抗力,也防御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爱潮汹涌。

听说过被爱是要偿还的,只是,我能力有限,回报无力。时间那剂良药曾经可以将我给你的伤痛慢慢的疗合,今后淡蓝的时光也定能将我们彼此归于原位。

那年有过的怦然心动,只是我们尝过的爱情滋味,也许因为有过喜欢,也许因为得不到才是最好的,距离产生的美感,让我们在寂寞时偶然想起,回眸间,那思念的蔓藤,缠绕围住,让我们无法挣脱,逃离。你说,亲爱的,我对你的有所保留,亦如你对我的有所顾及,一切只是为了你好,你要懂。一句你若安好,我便是晴天,同样的祝福给你,便把我们那份浓浓的喜欢,浅浅的爱恋,深深的掩藏。

缘于情,止于爱。无法在对的时间遇上你爱的人,那就是一场错爱,爱错。有些人,错过了,才知道珍惜,有些人,失去了,却一辈子也无法挽回。你曾说过,有些人,即使今生都不能拥有,但可以一直存在着,影响自己的一生,等我们都老了,我们可以去和我们的孩子说着我们年轻时的这段感情,回味着过去的美好。

是的,那只是一场相遇,一段回忆,一次爱恋,抹去泪水,淡去忧伤。爱情分辨不清的时刻已过,我们终是要回到现实里,活在真实中,然,路在脚下,生活就在前方,我和你有过的这段故事,是色彩斑斓,精彩纷呈的,年轻时不管我们是否爱过对方,不管我曾经带给你的是伤痛或是你留给我的是喜悦,我们都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互诉声谢谢。谢谢曾经你我彼此给予过的那份记忆。

至于我们到底是错过的爱,还是爱过的错?已经不再重要。我不知,你不明,只是错过了,爱过了,也不管它是错爱还是爱错了。不管是错爱也好,爱错也罢,我们终归是错爱了,爱错了。既然是错爱,明白是爱错,只要我们理智,清醒,单纯的爱着,不玷污那份纯洁,不亵渎这份纯真,即使终究会是过客,迟早会成陌路,难以忘怀的感动,难免不舍的离开,也让这些些温暖记忆在回忆里绽放着永恒的美丽。今夜,就让我染指写爱,笺章絮语,书写那段我与你的错爱和爱错,就让我把你放在文字里,把思念深埋在夜中,深深记住,浅浅想起

口述:相亲男是伪富豪,将我骗至出租屋后原形毕露


都怪司徒莎,自己相亲非要拉着我作陪。“张珊,双十一大优惠。一份钱,可以两个人参加。”活动方真是煞费苦心,明知道一个人参加会不自在。找个人作陪,而且又可以多个配对的机会。只要男女比例合理,不管结果怎样也算成功。我,最讨厌这样的男女联谊啦。

“陪我,陪我!”如果提出要求的是其他人,我拒绝起来一定很是爽快。这个人是司徒莎,我唯有舍命陪君子啦。上段感情结束的时候,我连续半个月都在借酒消愁。哪有朋友陪你一次又一次的?有。司徒莎。我喝酒没事,她喝得几乎要到医院打吊针。

也没怎么打扮,我知道时下剩男剩女的通常想法。双十一,光棍节。呆在家里也郁闷,还不如出来碰碰运气。能够遇到最爱,定然是好的。没有这个缘分,那就做一夜情人吧。总之,就不要一个人度过这个晚上。天亮之后,你不是你、我不是我。只要,身体的快慰。

这是本城最隆重的相亲大会,每个人都在盛装出席。没多久,就不见了司徒莎的踪影。估计是寻找到了合适的对象,必须是小鲜肉。司徒莎说的眉飞色舞:“那些老司机,玩得都腻了。”大言不惭,她喜欢的是高大帅气的猛男。小鲜肉是开玩笑,女人总是在口是心非。

“嗨,您好。”蓦然回头,看到了一个西装男。我对男人的衣着没有太多研究,司徒莎则了解得头头是道:什么级别的男人用什么手表、穿什么西装、开什么车。我呢,只求感觉对了、一切都好。他看起来,很想我的前男友也是我的前上司。所谓的精英男,大抵如此。

男女的好感,从聊天开始。我并不认为,与这个方昊会有更多发展。但今晚,可能是酒精的催情作用?还是寂寞在蠢蠢欲动?我必须承认,自己有些意乱情迷。方昊的名片,写着什么什么董事。哇,完全符合有钱人的所有标准。我不该跟着他回去,但真的跟着他出门。

有些醉,昏昏沉沉的。下车,不对!这是哪里。城中的出租小区,打工族的最多选择。

我还靠在方昊肩上,现在赶紧一蹦三尺远。方昊想将我紧紧抱住,一如猴急的好色鬼!

这根本就不用怀疑,方昊就是伪富豪。只想骗姑娘上床,可恶。我脱掉鞋,转身就跑……

会有影子替他守护我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有影子替他守护我,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你小时候有没有怕过黑?

我从不曾惧怕过黑暗。因为明诚告诉我,在黑暗里,他的影子会保护我。明诚不是别人,是我爸。

4岁那年我在胡同口玩石子,路过的大人指着我的脑袋说,这就是那疯子的女儿。我听了很伤心,就跑回家哭闹。当晚,整个胡同都响彻了明诚那仿佛古人诵书般抑扬顿挫的哭声。

明诚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当年母亲因为出身山区农村才愿意嫁给他。我们一家三口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我和母亲都不明白,他脑子里每天都在想些什么。他的形象在我幼小的记忆中永远是手捧一本书,如痴如醉。有时他把自己当做书中人,向我们行礼;有时又把我们当成书中人,抬手就打。我和母亲最怕的是他一旦没书看,就跑去外面抢书,闹得整条胡同都不得安生。人们围着他,看他疯狂地原地转圈,以头撞地,就好像在看一只滑稽的猴子。

而他正常的时候,也不会为家里做什么好事。每次单位发福利,他总是最后才去领,即便有好心的干部先送来一份给母亲,也会被他赶走。他坚持自己最后拿。谦恭有礼,是读书人的做人标准。他说。他以为这样别人就会尊重他,尊重我们家,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有一天学校里的男生不知为什么突然把注意力对准了我,他们围着我大叫:他爸是疯子,她是女疯子。我去抓他们,他们就一边跑一边大喊:女疯子来喽!

我追来追去追不到他们,终于累得蹲坐在地上大声哭喊,把手边的石块乱扔一气,不慎把一个男生的头砸破了。

当天他母亲就找上门来,嚷嚷着要把我们全家都关进疯人院去。我站在屋里恐惧地大哭。明诚立刻就犯病了,他冲出去,哭着把自己的头往墙上撞,血顺着墙壁往下流,人们惊得说不出话来,那男孩的母亲也偷偷溜走了。

这件事过后不久,母亲就带着我离开了家。我们穿越整个城市搬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而后母亲便另嫁给了一个木匠,我叫他叔叔。

2

一年后,当我对父亲这个词的概念已经模糊时,明诚找到了我们。

母亲依然对他心存芥蒂,态度冰冷,甚至不准我叫他爸。他却卑微而讨好地对我笑着说:叫明诚就好,叫明诚就好。呵呵,你长高了呢。

后来,我知道他在附近开了个很小的书店,收入微薄。但每周他都会给我买东西,我还是继续叫他明诚。

在我眼中,他与其他男人不一样,他的眼神澄澈而安静,泛着那种鸽子羽毛的灰色,他从来不和我大声说话,也不会用命令的口吻让我做什么。很多次我看着他用修长的手指翻动那些书页,怎么也不能把他和当初那个疯癫的男人联系到一起。

他变了。在我孩童的眼中,他甚至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是文质彬彬、友善安静的明诚,而不是那个会用头撞墙、痛哭流涕的父亲。我喜欢在阳光温暖的午后去书店找他,坐在他腿上听他讲故事。每次他看见我来就会高兴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说:家怡来啦。我仰头看着他白净温厚的面容,也很高兴地答一句:我来看你啦。他笑笑,蹲下来为我擦总是脏着的鞋子。

母亲生下弟弟以后,很少再有空照管我,我便常常只晚上回家睡一觉,其他时候都待在明诚那儿。他开始教我读书,读他店里所有封皮晦涩的世界名著与中国古代经典。他带我进入了他的世界,那里绅士淑女们彬彬有礼,大儒先贤们释疑讲道,世界在我眼前豁然开朗。我开始崇拜明诚,他比我的任何一个老师都要博学。

有一次开家长会,我没有叫母亲,而是叫了明诚去。那天他穿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坐在我的位子上认真地听老师讲话。同桌问我:他是你爸爸吗?真斯文。

明诚发言时用词讲究,大方得体,从那些平庸的家长中脱颖而出,为此我感到很骄傲。我甚至开始无法理解母亲当初为什么要离开明诚。我提出要搬到明诚那里住,我要叫他爸,我说,他是我爸!

他是疯子!母亲说,再不愿理我。

3

初二,老师推荐我参加一个作文大赛,我获了一等奖,有机会转去一个重点中学念书。但它离我家很远,要住校。母亲嫌开销大,不同意。我告诉了明诚,他当即就去找了母亲。也许是那时母亲已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弟弟身上;也许是她怕明诚会大闹自己的新家。总之那天以后,我就搬到了书店楼上的一个小房间。而我所有的支出都由明诚包揽,再也没有任何人能以任何理由阻止我叫他爸爸了。

但此时,我已经习惯叫他明诚,而他也从不纠正我。尽管他一直尽着一个父亲该尽的义务,并为此一天天衰老下去。

我曾摸着他的皱纹娇嗔地说,明诚你看起来好老。我也为小事和他争吵过,冲皱着眉头的他大喊大叫,但最后他都是笑着原谅了我,淡淡地念叨:青山本不老,为雪白头,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

中考结束那天,我本来应该回家和明诚一起吃饭,但是同学叫我出去庆祝。我们一直闹到晚上10点才结束,明诚怎么也找不到我,对我的极度担心使他时隔多年再一次犯病。据说他到处找我,大闹了一条街,还撕扯自己的头发咚咚地撞墙。

我赶去医院时他被打了镇静剂,嘴里说着胡话,手在空中乱抓,与平时判若两人,我很害怕,根本不敢靠近。

明诚接受治疗的几个月间我心如刀割,怎么也不能接受那个久远的恶魔又回来了。而他的事迹更被人传到了我的学校,走在路上,我总觉得有人在议论我,议论我那疯癫了的父亲。

出院后,明诚第一件事就是来看我,而我站在人流密集的校门口,连对他亲热一点的勇气都没有。相识的同学问我,这是你爸?我只是摇摇头。明诚依然笑着,面容憔悴,眼睛却闪着光亮。他温文尔雅如初,但我却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对他。我忘不了他犯病时可怕的样子,我担心他随时会在大庭广众之中再来一次,那我就羞愧死了。

好在我住校,很少回家。偶尔的几次相见,我也是沉默寡言,除了要钱,没有多余的话。而明诚为了和我多说几句,多见几面,竟开始疯狂地挣钱。他去许多学校推销辅导书,一个人进货,将大捆大捆几十公斤的书搬来搬去,他从没有干过重活的手在半年之内磨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而且每天睡眠不足。

终于,他病倒了,同时精神病也再次发作。当我在医院里见到他时,他头上、手上都是绷带,嘴角歪向一边,显得颇有些狰狞。

我跪在他身边大哭起来,以为他要死了。那一刻我才感觉到他已经是我的天,是我唯一的依靠。我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能没有他,全世界都可以抛弃我,唯独他不可以。

4

18岁我考上大学,临行前的晚上,我第一次下决心和明诚说起了他的病。此时我已知道当年他是书痴,高考时因数学零分未能考上大学,从此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对于此病他既不能控制,也无从记忆。

我请他今后遇事先努力平静下来,不要钻牛角尖,如果情绪无处发泄就给我写信。医生跟我说只要不刺激到神经,好好休息,他是不容易犯病的。

他听后,愣愣地看着我,眼泪从他皱纹密布的眼角滑下来。我哭着说:你不是疯子,你是我爸爸。

那天我和明诚在灯下对坐,一夜未眠。

大学毕业后,我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人,但难过或高兴时第一个想起来的,总是他。每次回家,明诚都坐在店门前,像当年那样等我。正午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沉静,安详。

那一刻,我看见时间从我们身旁呼啸而过,仿佛回到4岁前的某一个白日,他抱着我指着自己的影子说:爸爸的影子会在黑暗里保护你,你看不见它,是因为影子也是黑的。

渣男的品格。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渣男的品格。,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事

凡事需要底线,正所谓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即便是做了渣男,也应该具备基本的品格。

首先,作为一个合格的渣男,无论是身体出轨还是爱上别人,都应该及时向伴侣坦白。因为这种事是瞒不住的,暴露只是早晚的问题。区别在于是自首,还是被发现。

坦白之后,等候她的发落,切不可用冷暴力等手段,催促这段感情尽快死亡。本来对于女孩来说,发现男朋友/丈夫出轨只是个结果,痛苦是瞬间爆发,在“发现”或者“捉奸”之后,至少可以立即结束这段感情,尽快走上自愈之路。

但如果出轨或者劈腿的男方,在欺骗女方的同时,希望使用恋爱分手通用理由来结束这段感情,诸如“我们不合适”“性格不和”“我摸你的身体就像摸自己的。”

这就属于对女方的无人道折磨,无限延长女方的痛苦,将男方对女方的伤害几何量级放大。

女方直到被迫分手之后,还在琢磨自己到底是哪里做错了,她想不明白,甚至多年以后还蒙在鼓里,不知道当初离开她的男人,只是为了迫不及待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

可以说,坦诚,是一个渣男最基本的品格。

在她心上开一枪就够她余生痊愈的了,你又何必用机关枪在她心上反复射击呢?

第二,一个有底线的渣男不该和她的闺蜜偷情。

这是一个简单的算术题。

男方劈腿,已经是背叛。

男方劈腿女方的闺蜜,背叛乘以二。

女方要同时失去她爱的男人和女人,弄不好还要见证男方和闺蜜的幸福。

这样的操作会对女孩的人生观造成损伤,不利于她以后从这段感情的废墟爬起来,她甚至会对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充满怀疑。这可能会让她错过真正爱她的男人。

作为一个渣男,毁掉一个女孩三五年已经够渣了,要是用“劈腿她闺蜜”这种方式,有可能毁掉女孩一生。

尽量减少留给女孩的后遗症,是一个渣男的基本守则。

第三,一个还残存着人性的渣男,不该把劈腿对象带回和女友/妻子居住的家。

女方会认为这种行为本身,是对两个人感情的直接否定。偷情偷到家里来,完全是对女孩人格的侮辱。这一行为会让渣男还残留在女孩心中最后一丝好感彻底丧失,此后如果撕逼,她会不惜以自毁的方式来报复渣男。具体参见微博热搜上近些年的劈腿事件。

哪个女孩愿意把伤口暴露出来给全世界看呢?

还不是被逼的吗?

如果一定要偷情,开个房,开个房花不了多少钱,不要带她回家,在女朋友/妻子买回来的沙发上吃零食,躺在女朋友/妻子精心挑选的四件套里苟且。

这是一个渣男对于伴侣最后的人道主义关怀。

在做渣男之前,首先还是个人。

第四,既然作为一个渣男,欺骗女方感情也就算了,不要试图欺骗她的钱财。

学学北野武,把钱都留给女方,这勉强算是渣男最后的体面。

第五,如果一定要发声明,请渣男注意措辞。

唯一原则是保护好受害的女方。

不要诋毁她,不要曝她所谓的黑料或者照片,要知道,出轨这一件事,已经够她受得了。

不要试图使用“我不好她也不是好东西”这一逻辑来转移视线,或者获得网友同情。

尽可能不要留下“金句”,类似于“我好像爱上了这片森林”“我爱大海,也爱过你”。

尽可能不要创造新的词汇来定义自己出轨本身以及分手这件事,类似于“一次性出轨”“暂停恋爱关系”。

尽可能不要挑战人类逻辑底线,发明出类似于“夜光剧本”这类不存在的东西。

尽可能不要召开记者招待会,不要使用PPT,把这种严格的条理用在工作上不好吗?

尽可能不要睁着眼说瞎话,类似于“这我哥,这我嫂子”,以后实锤爆出来只会成为笑话。

尽可能不要拉着全天下的男人和自己一起背锅。

当然,最好不要做一个渣男,也不要做一个渣女,如果一段感情要结束,请尽量体面,此后多年双方回忆起这段感情,只有遗憾,没有恨意,还能遥祝对方各安天涯,幸福地老去。

爱情,不应该是我们疲乏生活里,几乎唯一的避难所吗?

•End•

《我用生命守护你》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用生命守护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叫汪洛辰,和她认识一年多了。她叫孟暖馨今天是她的成人礼,我们约定好要见面。我为她准备了一个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成人礼。当一切准备就绪,我就往目的地赶去。我相信今天将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更会是我们之间一个最难忘的回忆。

在去往约定好的山顶会面,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就是这一次会是我们的生死离别。就在我的灵魂离开身体的那刻,我看见她抱着我失声痛哭。我想让我的灵魂回到身体可是回不去,只能眼睁睁看着,心痛着被揪住生生的疼着。

我想冲过去,紧紧握住她的手告诉她给她说出我对她的承诺。可是没有机会,再也没有了。这是一个会没有来得及兑现的诺言,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发现我的爱她。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馨,我爱你。我一直记录着我们的相识,相知。我没有想到,原来有些话不及时说会没有机会。我不想让她一个人,或许没有说出的承诺在此刻她不知道会是一件好事。

本篇小说,讲述了一段还没有来得及告白的爱。也是我在自己的写作模式的一个新的想法。文本情节细腻,用词比较简洁。我希望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男主角所要通过自己的故事来告诉大家一个看似平淡却很触动心灵的爱情观。

本次的尝试,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喜欢。这个和以往的反差很大。在平淡无奇的世界,有着非凡遭遇的女生。她就是孟暖馨,她性格开朗,活泼。她就仿佛是一束阳光,让人不由自主的想靠近。提前公告一下,本篇主要以男主角的日记为主要爆点。讲述了两个人凄美逗趣的爱情故事。本篇结束,将会有女主角的内心独白。

用女主角的内心世界,来让大家换个角度看爱情。可以让大家,更加清楚的了解女主角的内心世界,也可以知道她是否也爱我,我们的男主角呢?要是反响好的话,我还打算继续连载的写女主角孟暖馨的以后生活又会遇到怎样的人或事情呢?敬请期!

守护孤独


与张志怀老师熟识,是在上高三时,他任我所在班的英语老师。当时他正与班里同学们陷入一场不大不小的僵局,大概是授课方式不太适合学生的需要。正是新年前夕,我送他一张贺卡,他回赠我一本诗刊,告诉我人在困境中是需要支持的。对于这样的事,我没觉得有过多的难过或尴尬,似乎在那个时候就已经知道人与人之间完全的沟通理解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即使多年后的现在我也成为教师,却从不认为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和喜欢,最有幸的,大概也只是困境中的一份支持了。我还是觉得,把所有学生教成有同样的追求、同样的习惯甚至连喜欢的老师也是同一类型那是不太人道的。

在那之后不久,我才知道了我们英语老师另外一些身份环县作家协会主席、甘肃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协会会员。

上大学前夕,和同学去张老师家里拜访他。印象最深的是他给了我两点建议:第一,读一些有深度的书;第二,读书要杂,面要广。

之后,我一个人徘徊在陌生的校园里,翻着似懂非懂的各类书籍,听风过叶际,时光静流。直到有一天忽然想,音乐与绘画之间是否有着某种共通规律?文字与质体之间到底有怎样一种关系?文学艺术与各种其他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之间是否有着微妙的渊源?有没有专门研究这种问题的学科呢?如果有,我要去学。如果没有,我要创设。那一刻,觉得自己如一只清晨雨后的鸟儿,虽然稚嫩到甚至飞不过身旁的树梢,但每一片羽毛上都流转着阳光的斑斓,那是关于理想的憧憬所带来的幸福。事实上,这样的专业真有,我后来读研时所学的文艺学就是。再后来我渐渐承认人总是会跟最珍视的东西错失而过,然后用余下的漫漫时光挣扎于追索与放弃之间,在挣扎里承受孤独、经受历练,直至终老。

即将大四时我再次提出拜访张老师,他表示不用了,我说我面临一些问题需要他的建议,他同意了。放下电话,给自己一个胜利的微笑他坚决拒绝让学生麻烦和破费,但永远不会拒绝给学生帮助。

第三次、也是迄今为止最后一次跟张老师坐着聊天是研二时。结束了在母校环县一中的实习,临行时忽然很想见一下张志怀老师,指导我实习的孙扬当即查了电话并帮我联系好了。那时张老师正在带高三。因为我的到来,他安排学生先上了十几分自习,就用这十几分钟,我们坐在办公室聊了会。这一次,没有什么高深话题,眼前的张老师,更像一个渐入暮年的慈祥老人,聊聊孩子,聊聊生活。我问张老师现在还写什么东西吗,他微笑摇摇头。说到工作,他用眼神示意那边的教室,说一个班至多能考十多个本科吧,有疲惫,有自嘲,也有淡淡的超脱。当时的我正徘徊在存在主义哲学的漩涡里筹备着我的毕业论文,望着眼前的恩师,忽然就想到了希腊神话里的西绪弗斯。假如生存本身就是惩罚,那么做无效无望的事而且没有停止的权利是否便是最直白的形式?

记得第一次拜访完张老师,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微凉浓黑的暮色中忽然默念起张老师的一句诗:我想走得更远/可是我不能/那么多焦急的作物在等待着刀子。这么多年来,张老师那么多诗里我却总是最清晰地记得这么一句。我曾问过他,在出生的小地方生活到终老,是不是一种遗憾?他说,康德一生都没离开过那所大学,每天沿着一条附近的小路散步,却产生了最伟大的思想。还有勃朗特三姐妹,她们也一生都没有离开过所出生的地方。有的人,身处狭小的空间也能xiong怀天下,洞悉万物。有的人,即使游历世界,回来后依然还是他,浅薄庸俗。那时候,看着张老师家里各种书籍,我想,在这里,也许没有人跟他谈康德黑格尔,没有人跟他探讨知识的起源、怀疑的精神,没有人与他倾谈忏悔与宽恕、幸福与自由,偶尔,会孤独吗?

直到后来渐渐明白,孤独不是灾难,它本应是人自身的一部分。因为倘若你与周围世界完全相合无碍,那也佐证了个体之于生存世界是混沌一体的。缺少了一份区分xing,便不是带着独立灵魂的生存。周国平曾说过,灵魂永远只能独行,即使两人相爱,他们的灵魂也无法同行,世间最动人的爱仅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另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那么,最好的缘分,也即是我们在空旷的人世间各自独行,透过某一刻的感应,知道,你也在。人人总把自己的想法放在首位,构成了最难于协调的人世,它从本质上渗透着距离和偏见。命运偶尔也会给你意外馈赠,比如低谷时陪过你的人,面临抉择时你首先想去听取意见的人。他们也许会携带着不一样的灵魂,给予你如自我般温暖的理解和如天地般澄澈的智慧。

只不过,这样的灵魂呼应本是奇迹,我们生活的常态,还是在俗世中终日牵绊。无法实现以真xing去生存,导致了孤独必然要成为根植于生存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一个人气格的高低,从某种意义上就体现于他面对孤独的方式。混沌者可以无知无感,自己少于忧惧,但也带不给他人更多。而最聪明、敏锐、善良的人却不可避免地觉知着这生存世界的本质,他们获得快乐更艰辛,但也会更深刻。也正因这份聪慧,让其多于常人一种高旷平和的心境,能够坦然接受自己的不完满和他人的不完满,接纳孤独,并守护它如守护自身。

《菜根谭》有言:山之高竣处无木,而溪谷回环则草木丛生;水之湍急处无鱼,而渊潭停蓄则鱼鳖聚集。高绝之行,偏急之衷,只是小孤独者的姿态。大孤独者,即便世界待我以凉薄,仍要还馈以温暖。从很久之前张老师时就一直叮嘱我,做学问、干事业的同时一定要处理好人际关系,不要孤僻。当时我还问过他这样一个问题:余秋雨先生曾说,年轻人会以为是学历、地位、机遇、财富等让自己超于他人。但是只有历经沧桑的人才知道,人活着的真正价值是生命本身的质量。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看着似乎懂又似乎不懂。张老师笑了,说,你已经懂得很多了。多年以后忽然领悟,其实从那个时候他已经开始告诉我什么是生命本身的质量了第一次做客张老师家时,他才上高一的女儿小雪,搬小凳坐在旁边,为不影响客人谈话关掉声音完全靠字幕看完电视剧。第二次,张老师的儿子、当时正在北京读硕士的张啸雨学长,主动从网上帮我查报考的学校以及参考书,给了很多中肯的建议。工作后在帮忙筹办运动会时,再遇师母耿彩霞老师,她竟然记得我,还关心着当初一起来过的那位同学的近况,温和淳朴依旧未变。想起多年前那个夜晚,她们母女将我们一直送出很远,聊了很多。临别时,望着眼前的小雪妹妹我有着些许的羡慕,她的父亲也许没有亲口教给她什么叫人世大关怀,却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她去尊重与宽容,不高傲,不偏执,为他人着想。她的父亲,为她把握着现实却又放开她去幻想去创造,允许她去相信一切都有可能。

直到毕业后回到母校环县一中,在校办室的工作中我看到了张志怀老师的各种研究与创作成果,在全校几乎无人可及。原来,他从来没有停止过脚步,高山不语,静水深流,早已无需任何标榜,却愈坚愈深。教师是一个寂寞的职业,风华最茂的时候,也正是最清贫、最边缘化的时候,我们的价值在于积累,当周围的人随着权力物欲流转、随着青春激流跌宕终而风华渐息时,我们会自内而外形成一个更加丰厚的自己,影响过的人也越来越多,而他们,才真正主导着这个世界的未来。

2013年那个初夏,我站在终没有走出去的校园里,却发现自己可以拿着相机为记录一片嫩叶的脉络而凝神许久,为将假山下的潭水拍成一片海而意兴盎然。我感恩这个静谧校园里的一草一木一点一滴。一个人,首先要学会在任何一个滋养你的地方扎下根去,栉风沐雨全力成长,并留下你所能生发的所有美丽。练成这样一种根本的生命姿态,才能不辜负日后所要经历的山高水长万世繁华。张老师最终让我明白了,也许我们终其一生也到达不了那个适合自己的远方,于是只能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试着走到更高更远,以更好地面对不可改变的现实环境。这是一份并不易得的修心历程,而它最终的体现方式却是如此简单寻常,即,在任何一个有你存在的地方带去爱与智慧的能量,它微小,甚至不着痕迹,却因其持久xing而影响着周围的人。撑得起大孤独者,才行得起大爱。这种有着绵绵渗透力的爱与智慧才是生命本身的质量所在,它影响着一个人的一切行为能力,成就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事业成果,而不是反之。

你的温柔,我的守护


曾经,从未想过你竟是我的后来;曾经,从未奢求能够忘记曾经的纠葛;曾经,从未想过会在青春的尾巴拾遗一段平淡的光阴,也从未幻想过那个携手走过青春的人居然是你

我是个敢爱敢恨的人,可能是受张爱玲的影响。她的故事,我一直都是耿耿于怀,五味陈杂说不出的惆怅,更确切的说是愁苦。喜欢她的洒脱,她的傲骨,她的与世无争,她的勇敢,她的决绝,她的风姿,只是我做不到她那般毅然决然的一往直前我还是会在潇洒地转身离开后恋恋不忘,还是会怀恋,会回首,会低沉,会思念,会独自在夜的孤独里失去傲骨的姿态,只是我的恋恋不忘是不打扰,你安好罢了。可能,故作高傲亦是一种自我保护,不想再轻易伤了自己。

清风徐来,仿佛在落叶轻纷里嗅到了模糊的清香,爱情的芬芳在秋的苦瑟里渐渐弥漫开来。只是,我还在痴恋最后一丝时光的慰籍,执拗于时光里放不下的温柔,纠结曾经刻骨铭心的光阴故事。缘分就是这般悄无声息,我很累,而你便出现在我世界的转角。安然是你此时最好的姿态,无恙是我们后来的结局。

转身,回眸,两颗心的距离就在一瞬间牵住彼此。只是这次少了几分心动,多了几分舒适。感觉对了,就是对了。何必执着于谁主动,何必故作矜持,谁主动就一定是谁多爱谁一些吗?欲擒故纵一定就会在后来的时光里珍惜你吗?

所以,在他第一次说出来要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犹豫。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开始,现如今两个月,小吵小闹倒是那么两三次,不过每一次还是能够相互理解。

简单,平淡,快乐,何乐不为?

谁的爱情不遇渣男


无论事实多么的不堪,但是欺骗不可原谅。可是我们又有多少人以爱之名行欺骗之实呢?纯情的妹子们,又得途遇多少渣男才能百炼成钢,练就火眼金睛。眼光所到之处,渣男灰飞烟灭。

我的朋友小薇是个普通的姑娘,就像她的名字一般普通,属于那种扔在人堆里你瞟了再瞟都不一定可以瞟得到的姑娘。普通的姑娘免不了相亲的俗,在同学的介绍之下认识了他。

小薇是个外表闷骚内心逗比的纯情妹子,所以当一个未曾谋面的人,通过网络将你的逗比模式不断升级成暴走逗比模式时,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小薇仰着头故作高深道,那是薯条遇到了汉堡,找到了队伍的归属感,我撇嘴不屑,丫能先把嘴边的番茄酱擦了再说吗?

作为一个资深的伪文艺女青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模式切换,我们的小薇同志干净利落的断了每晚捧书的必修课,硬是将伪字坐实到底。

所以,你经常会发现某人嘴角呈四十五度,抱着手机,肩膀不住颤抖,拍她,她会用一种呆萌而又迷茫的表情望着你,放心,此人没有罹患羊角风等疑难杂症。

故此,两个人的江湖,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不亦乐乎。

两个月的时间不长不短,从虚拟到现实。小薇深感此人道行之深,若是不曾聊过,初次见面的话,小薇说她定会视菜色来决定停留的时间,诶诶,我说你够了啊,能不能别动不动就展示你的吃货本质啊。

其貌不扬四个字不足以形容他,说实话中下之姿那都是过誉了。一记刀子眼扫到朋友,朋友摸了摸鼻子,我有说过的啊不要太介意外表嘛。

个子不高,长相老成,唯有人比较风趣。

一旦那朦胧的面纱被扯开之后,一切似乎都变得有些别扭。小微说不是她矫情,外貌协会,哪个女孩不幻想自己的那个他可以与自己足够的般配,我不是公主,不是美女,所以不会要求你是王子,你是帅哥,但是匹配二字却是要的。

嗯嗯,我点头如捣蒜,同时不忘多抓两个鸡爪。

为了爱情挑挑拣拣,奋不顾身那是十八九岁的姑娘,因为年轻,所以有资本。二十六七的姑娘是什么样呢,爱情重要,婚姻更重要,因为没有多少岁月可以再用来挥霍与蹉跎,但这也不是随便将就的理由。外表不再是必要条件,只要带的出去都是可接受的,人品与家世成了首选。

男孩(暂叫他W吧)与小薇很是聊得来,而且w的家世也不错。在网络上两人依旧聊得很high,约会吃饭的话,小薇总是三次去那么一次。这种感觉很微妙,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2月14日,西方情人节,满大街的鲜花与情侣。小薇却苦哈哈的加着班,拿着电话与我诉苦,良辰美景我只能言不由衷的安慰她。落井下石之情尚未表达完毕,丫的突然挂了我的电话,我托了托腮,此处必有奸情。

小薇是个兜不住事的人,这不,环境悠然的咖啡馆里,某人咧着嘴在那里傻笑,拽着词道,

你说老天爷总是公平的吧,给你关了一扇门总是会留一丝门缝给你,长丑了的瓜总是甜的,因为它知道自己在外表上输了一大截,所以拼命的完善自己的内里,对吧?

我利索的起身,挠了挠凌乱的头发,你真是够了啊,大周末的把我叫到咖啡馆,叫了两杯白开水,就是为了给我说这些?

在我的胁迫之下,小薇很不情愿的点了一份爆米花,然后略作娇羞道,

他昨天来看我了,很晚了那会儿,送了我一个苹果,然后我请他吃了一顿饭。

嗯,一个苹果,一顿饭,你这智商,数学是语文老师教的吧!

小薇用一种极其鄙视的眼神瞄着我,庸俗,重要的是浪漫,浪漫你懂吗?

我摸摸鼻子,嗯,不懂。

陷入爱情中的我们,总是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的爱情故事是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可是事实却是,同样的爱情故事也许在同一时刻不同的地方无数次的被演绎,而我们只是画地为牢,夜郎自大罢了。

自此之后,我就成了小薇同志忠实的爱情听众,借此时机我们也吃遍了小城的各种美食,当然了如果可以忽略小薇望着钱包那如丧考妣的眼神的话,一切就再美好不过了。其实我也恨的,因为那可恶的小肚腩。

其实,我们还没有确定关系的。

什么?姑娘这我可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毛主席都说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那你这个叫什么?不以恋爱为目的的相亲简直就是法理不容啊。二位也都是大龄青年了,你说你们也都认识四个月了,到现在还处于肩并肩并排走的状态?得,二位可真是奇葩中的战斗葩啊。

你不懂,我还没有找到那种心动的感觉。

我是没有办法懂,一个藏着刻骨铭心的初恋故事的人,要怎么寻找心动。

但是,也许马上就会有了。

哎,陷入爱情的女人啊,我们的脑回路永远不再一个平台。

五月二十号,单身男女,约炮表白的黄道吉日。我和小薇,一条船,一轮明月,一盆小龙虾,奋力吃着龙虾的是我,对月兴叹的是小薇。春风得意了几个月的人,今天如此豪放的不惜血本请我吃龙虾,看来今晚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了,只是月光却如此皎洁。

你知道吗?从开始我自己就不看好和他能成,只是慢慢的却被他的风趣幽默吸引,被他的体贴入微感动。你别说我,感动不是爱情。可是感动与爱情从来都不曾有清晰的界限不是吗?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形成了依赖,习惯了他的调侃,习惯了有他说晚安的夜晚,甚至就连不削的外表都看的越来越顺眼。

可是还没有等到我说开始,他就把我们逼向了绝路。

世界就是这么小,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嗯,还有同样的小龙虾,我请学姐吃饭,她却告诉了我一个惨烈的事实。

你知道吗?我曾经只是简单的问一句,可曾有过前任?他很认真的和我说过,没有。

所以当学姐告诉我他曾经有一个谈了三年,已经谈婚论嫁的女友时,那一瞬间被欺骗的感觉排山倒海,而且我尽然觉得如同吞了苍蝇一般,恶心。

也许人家只是不想给彼此添麻烦呢?况且都是前任了,没有必要的。我不想小薇陷入自我的偏执,虽然我知道也许事实不止如此,但是湖水太冷,我怕她一个激动连带把我也拖了下去。

你知道吗?我的心很小的,以爱之名行欺骗之实本身就是不对的不是吗?而且这根本不是所谓的善意的谎言。况且你伤人只会伤及皮毛吗?不切肤入骨又怎么会痛呢?

他曾经说过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忠诚与尊重。

我点头表示赞同,只是曾经这东西太害人啊。

小薇冷笑,知人知面难知心,一个人渣不渣真的与他丑不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没有办法理解的是一个人在对即将成为现任的人柔情似水的同时,是如何舔着脸向即将成为别人新娘的前任苦苦挽回的。

额,好吧,这信息量有点大,将来时的现任劈腿过去式的前任,典型的脚踩两条船,牵着驴找马。而我们的小薇演绎的正是悲情的女一号。

这是忠诚,他没有。尊重呢,你知道吗,他曾动手打过那个女孩。一个男人无论多么愤怒都不应该动手打一个女人不是吗?

这一点我绝对承认,家暴什么的有一就有二,绝对不可原谅。

和你说了这么多,突然间都不明白自己要拿什么立场来愤怒与悲哀了,我们本就没有关系不是吗?开始没有,现在没有,以后就更不可能有了。

嗯,可是你能别用那种伤痛欲绝的表情说这么云淡风轻的话吗?

哎,不是这样的,姑娘你有足够的理由来愤怒与悲哀,为你那颗砰然心动却又被针扎过的心,为你这几个月的真心付出却遭遇渣男的时光致歉。

可是亲爱的姑娘,我们也应该放肆的庆贺一番,不是吗?老板一打啤酒。

来,感谢你前世的行善积德,才让你今生免受渣男的荼毒。感谢那个我素未谋面的学姐,救你于危途之中。感谢那个渣男,带给你曾经快乐的时光,让你离往后的幸福更进一步。

嗯,我谢谢你,待会儿记得把这打啤酒钱给付了,还有你别那个栏杆抓的太紧了,湖水太凉,月色太好,本姑娘没打算跳下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终究是太过美好的爱情传说吗?有没有谁的爱情,不曾有背叛,不曾有欺骗,不曾让一个又一个渣男耗尽我们爱人的力气与勇气,只是这么简简单单的就这么白头到老呢?

我想,一定会有的,我相信奇迹,相信命运,相信墨菲定律,只要我们足够的虔诚,相信一切的美好会如清风一般,不请自来。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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