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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为什么变得孤独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婚姻为什么变得孤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存,还是毁灭?对于后现代的婚姻家庭,这是一个问题。

女人听出了男人的脚步声,男人用钥匙开门的声音,她的心跳开始加快,她飞速地眨了几下眼睛,便跑过去藏到门后。

“嗨,我回来了!”男人喊着,这屋那屋地探头,家里空寂寂的,他失落极了。

女人笑着忽然跳到了男人面前,她的眼神湿润而火热。男人对女人的眼神特别敏感,他一下就抱住了女人。但女人的脸色立即就变了,果断而执拗地挣开男人的怀抱——她看见了男人新理的头发,“你又理了头发!”女人走来走去地叫喊,“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头发长长的那种感觉。”“天气太热了。”男人有些虚弱地说了句。

男人将拎来的盐水鸭放进厨房里——那是女人喜欢吃的。然后换上拖鞋,四下里瞅了瞅,便麻利地系上围裙开始收拾房间,将沙发上乱摊的报纸码齐了,将低柜上的瓶瓶碗碗归整好。

女人一步不离地跟在男人后面,“头发长了热一点重要,还是我的感觉重要?为了我你连这点都不肯牺牲?我在你心中连这点位置都没有吗?心底里你是这么忽略我的感觉的不是?”女人一直在闹这事,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看样子她打算一直就那么闹下去,直到她想通了为止。

男人将房间里收拾得亮堂明净了,直起腰喘了口气,便进了厨房,在电锅上煮上饭,他看见了煤气灶旁满满的一碟菜,凑近了嗅了嗅,“呀,自己做了一样菜?”他大惊小怪地,“以后等着我回来做啊?”他已习惯了女人的不做饭,女人偶尔做一下,他还觉着怪心疼的。

“即便不为了你自己,为了我的感觉就不能克制一下吗?要知道,我对你没有爱意的时候,内心是很痛苦的。能有多热?你看看,我的头发比你的长多少?我都不嫌热!”女人倚在厨房的门框上嚷,手里扯着自己的头发给男人看。

“我就是别扭不过这个劲来,明明知道我不喜欢你头发剪短的样子,干吗还要这样?是故意地气我吗?”男人在厨房里忙完后,坐到客厅沙发上的风扇下吹风。

女人跟过去坐在他旁边追问。

“别闹了,快去打开热水器,你看,它都起来了。”男人低头指着自己的裤子那儿。

“给你剪头发的是个什么人?”女人忽然又想起了个事,“是个女的,肯定是个女的!她长什么样,多大了?我不许别的女人的手碰你的头发!瞧你洋洋自得的这个样子!被别的女人的手抚弄着感觉挺好吧?”“哼,我去找那个女人算帐!把我的头发给剪得这么短,惹得我的宝贝不高兴。

我交代过只剪短短的一点的。“男人说着装作跃跃欲试地要出门的样子。

“哦,我的可怜,一辈子只有我这么一个女人,也怪亏的。”女人用自己的拥紧制止住男人,伸手抚着男人的头发,仔细了又仔细地在男人的脖子里找是否有落掉的碎发,“扎得慌吗?脖子里扎得慌吗?”她问。

“我只想扎你。”男人的眼神红红的,晕晕乎乎地说。

“你!”女人的情绪一落千丈,颓然地松开男人,像松开一个包袱,她像吞吃了一只苍蝇,心里难受极了。

“我不相信这是你从嘴里出来的话,你简直太让我失望了,你知道吗,自始至终,我对你的人品是多么的信任,你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喜欢一个女人的话,要怀着一种美好、纯净的感觉去想她啊。”“我错了,我错了。”男人真诚地说,“都是我单位的那几个男人影响的,他们几个老说粗俗的话。”男人的真诚恢复了两人之间的气氛,女人接着给男人找脖子里的碎发,“呀!”她心疼地叫着,她在男人的脖子里发现了几粒痱子,“热着了,你被热着了。这鬼天气。”女人说着,这就换鞋子出去要给男人买痱子粉。

“我不要痱子粉,你这个傻丫头,你看看,它已经湿了。”男人指着裤子那儿的一小片湿迹。“你看看,它都湿了。”“别这么没出息。长点志气好不好?”女人说着把红眼睛的男人扔在屋里。

女人汗流浃背地从骄阳里回来,脸上的汗也顾不得擦,就像对一个婴儿似的给男人的脖子上扑粉。

“你看看?你看看它!”男人自顾自地低头去拉裤子的拉链。那里像只小兔子的脑袋,一下一下地闹腾。

“你已经让我看过多少遍了。”女人抓住男人的手制止。

“你看看它这几天有变化吗?”男人的力气变得这样大,他执拗地扳开女人的手,把拉链拉开了,女人应付差事地凑近看了一眼,不由得笑了笑,本来是身体的一部分,却好像有自己单独的心跳、体温和四肢。“别这样!”女人伸手将男人的拉链重新拉好。她喜欢男人穿戴整齐的样子,这时的男人显得雅致、体面、正派,那种时候她总是很动情,她喜欢隔着衣服或被子紧紧地抱他,体味一种温馨、真挚、纯净的东西弥漫在他们之间的感觉。

“噢,对了,昨夜里我梦见你了,在梦里我们一起逛街,忽然就来了很多扛着枪的日本鬼子,街上的人群被冲散了,我本来还好好地挎着你的胳膊的,可忽然就将你给弄丢了,我到处跑啊跑啊,喊着你的名字,树丛里、大门后,但我还是找不着你,一个鬼子端着刺刀忽然就冲着我来了,我又急又怕地大哭起来,一下就惊醒了,醒来的时候满脸的泪。”女人紧偎着男人,还浸在伤感的气氛里,“你说你跑到哪里去了啊?我就是找不着你。”男人并没有受那个梦境的感染,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可是,我现在不就在你跟前吗?你干吗还不快去脱衣服?”“哦,对了!”女人说着进到里间换了一套新买的衣裙,在客厅里的大镜子面前兴致勃勃地走来走去地照,一边瞅着男人:“怎么样?怎么样?好看吗?什么效果?”男人显然是饿了,还未等到饭熟,便狼吞虎咽地吃起那兜盐水鸭来,他非常艰难、无奈地将目光从鸭肉上抬起来,茫然地扫了女人一眼,“还行吧。”“什么叫‘还行’?到底是什么效果?你这个木头!”女人情绪激烈,“女人为什么要爱男人?世界上为什么要有男人这种动物?”“问题是,你穿各式各样的衣服,不总还是那个人吗?”男人平静地说。

女人眨了眨眼睛,她忽然想起冬天时她在房间里经常穿一件姥姥穿过的黑棉袄,难看极了,但那也丝毫未影响他对她的感觉,她因此而安静了下来。

“我在你心里、眼里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女人的眼睛亮晶晶地直视着男人。

“还行。”男人说。他记不清就这个问题女人已经问过多少遍了。

“什么叫‘还行’?我到底给人一种什么感觉啊你说,是不是很温柔很纯善?”“差不多吧。”男人说。

“什么叫‘差不多’?瞧你这个木呆呆、傻乎乎的样子!也就是我吧,对别的女人,你根本将人家骗不到手。”“差不多。”男人说。

“嗨,最近又看见李娇——你那暗恋的可人了吗?”女人兴致勃勃地问。

“我看不看见她有什么用呢?人家又看不上我。”男人委屈而羞涩地说。

“这叫什么话!一点也没必要自卑,她找的那个小丈夫还不如你呢,你多好哇,尤其是眼睛,多漂亮!”“我既没有钱也没有权,人家是不会喜欢我的。”男人的眼神有些迷茫。

“你怎么把女人想得这么俗啊?”女人说。

“我想和她睡觉。”男人愣愣地冒出一句。

“你!”女人的情绪一下子一落千丈,“你怎么这么没出息啊,男人怎么这么浑浊啊?男女之情,全让男人给糟蹋了!女人为什么要爱你们这些臭男人?”她顿了一下后又真诚地对男人说:“喜欢一个女人的话,要怀着一份纯净的感觉去想她。”“记着了。”男人很真诚的样子。

“哎,你说我的手美吗?有人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有人说我的手挺美的,可是你从未评论过我的手!”女人把双手伸到男人眼前。男人茫然地笑了笑,“我不知道。”他说,但是他看见女人的指甲该剪了,便从腰带里扯下钥匙链,扯过女人小心而娴熟地给她剪指甲。

“人家都夸我的手,可我们在一块这么多年,你竟然对我的手没一点感觉。”女人生气地絮叨。

“问题是,我从来未注意过别的女人的手啊,哪知怎样的算美的,怎样的算不美的?”男人无辜地说。

女人又飞快地眨了下眼睛,她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

男人到卫生间里去。女人从后面紧跟进去,她弯着腰,侧着头,扑闪着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好奇又特别好玩地看着一线水流从站着的男人胯间以一种弧线飞出来,女人变得特别愉快,她喜欢看他这个样子,像看一个小男孩的调皮。

男人打开水蓬头开始淋浴。

女人回到客厅里的茶几吃饭。

男人走了出来,他开始咬她的肩膀,直咬出了一块鲜明的红痕。“我洗得干干净净的了,还搓了香皂,不信你看看、闻闻?”男人喃喃低语。

“我在吃饭。你怎么这么不嫌丢人呢。”女人高高在上地。

“我就是不嫌丢人了。”男人说。

“你就不能争口气吗?”她眯着眼睛,看着别处。

“我就是不争气了。”男人说。

“快着点吧?下午我还要去办公室加班呢。”男人说。

“不要!不要!我不要一个人呆着。”女人立时放了饭碗,像个柔弱的孩子似的,有些神经质地紧抱住男人的一只胳膊。

“不去可以,你先别吃饭。”男人说。

“哦,你想敲诈我?”女人一下恢复了理智,扯了扯自己的衣服,正襟危坐地坐到桌前吃饭。

男人又过来舔她的脖子。

“你怎么这么不嫌丢人呢?”她高高在上地。

“我就是不嫌丢人了。”“你就不能争口气吗?”她眯着眼睛,看着别处。M.qg13.cOm

“我就是不争气了。”“你这样的不满足我。”男人忽然失了耐性,气恼地说。

女人一下子就火了,“我凭什么要满足你?你满足了我了吗?比如说我想住一套四周环境优美的房子,我想不上班让男人养活,我想你时时刻刻地陪着我。我小心地顾及着你的感觉,压制着自己对钱、权的欲望,对清闲的欲望,你呢为什么不为了我而压制住自己动物性的一面?”“你不爱我,你不爱我了。你这个木头,木头!”男人喊。

“你这个流氓、流氓!”女人喊。

“你这个样子,把我逼急了,在外面找了小姐可别怨我。”男人说。

女人一下子安静下来,男人的这句话“啪”地落到了她的心里,在那儿扎了根,她又忽闪忽闪地眨着眼睛,只眨了那么一小会儿,便老老实实地走到了床边,乖乖地躺下来。

“我爱你,我只有那么爱你了,你是我的宝贝,我的心肝,我的胃,我的肺,我的耳朵,我的鼻子,没了你我会死的。我谢谢你。”男人说,男人的脸色扭曲得跟正常状态下大不相同。

“天啊。”男人颓然地大叫一声,倒到床一边去。

女人的眼里有泪水,不知怎么的,女人总是爱在这种时候哭哭啼啼的。但男人未看见,他已经没有闲心管她了。

“今天一个同事说我胖了。你觉着了吗?我是真的胖了吗?”女人对着天花板问,扯着自己脸颊上的肉。

“一边去!一边去!烦死了,我困极了。”男人把一个后背硬硬地对着女人。

“人家一个同事都对我的胖瘦有感觉的,而你却,我真不明白你到底爱不爱我。

你说啊你说!“她用力去扳那个后背,气喘吁吁的,但终于未能扳动,她感到无奈极了。

女人的手指柔滑地一寸寸地在那后背上抚过,把自己的脸偎上去,男人的后背很宽,很厚实,女人觉着这种感觉真好,她就那么静静地用自己的脸颊蹭着,蹭着。

她忽然又发现了男人后背上的几粒鲜红的痱子,像在战场上见了敌人般立马爬起来拿来痱子粉给男人轻轻地涂上,被扑了痱子粉的男人的后背更加凉爽、滑腻,女人忽然像只饥饿的小猫似的用舌头舔起男人背上的痱子粉来,直舔得满脸满嘴的白粉。

但是男人没有任何反应,他的后背坚实和牢固得像一堵城墙。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女人怔怔地看着男人的睡容,她觉着自己委屈极了,孤独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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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及其孤独的


所有孤单的人,都曾经是异数,与主流,与大多数格格不入,但这造就深度与光芒。

题记

看到雪小禅粒粒字迹,一行行字蹿目,我相信他内心也有一处是孤独的,光影深处是芳草萋萋,是生活或实物无法企及的,只有文字可以在那久违晦涩的孤独及其孤独之处可以肆意的张牙舞爪的袒露心房,心扉不会紧闭,心墙不会高垒。

值时,眼睛酸涩,心神荡漾,内心复杂到了极点,其中有着激动,有着羡慕,有着伤感,也有着寥落,甚至差点落下泪来。羡慕她可以把孤独品臻的如此细腻和单薄,丝丝如缕;我想大凡喜欢文字,或好文字的人,内心都有这般芳草花地,花开,一期一期有期,美好到熏鼻;花落,一季一季又一季,孤独到凄迷。

雪小婵,三毛,等,与孤独有染的人儿,我都愿奉他为一生的知己。我虽读过佳作甚少,期间感动过,欣赏过,敬佩过,也顿悟过,但能够如此契合心意,直抵灵魂深处的,不胜多句。当然,并非每个路过的人,都会为之停留,将它安放在心间,拥枕入眠。因为懂得,所以才知晓其中的意味。

所有孤单的人,都曾经是异数,与主流,与大多数格格不入,但这造就深度与光芒。雪小禅的如此简短的一句话,却蕴含着无数的辛酸,隐忍,迷茫与孤独。试想,一个人在追求精神的自由,追求一个不被人理解的事物,需要为之付出多少沉重的代价,多少不为人知的努力。

布鲁诺被杀死的时候,还坚持着自己。他妖言惑众吗?认定太阳是核心,地球围着它转。这是几百年后连小孩子都知道的真理,却以最恐怖的异类被灭亡。哥白尼一定嘲笑过人类的无知,可是,无知却是主流,是大多数,是盲从。

我坚信,说此句话的人,定是一个内心丰富,又很独自的人,有着自己执着的信念和与世俗抗衡的勇气,看似微弱,实则决绝。也许,他的朋友很少,甚至只有两三个,但这些朋友一定能够读懂他的寂寞,明晰他的心。其实,朋友再多,如果没有人懂你,也相当于一个没有。蓦然想起林徽因讲述的一个关于徐志摩的故事。说徐志摩在英伦皇家学院进修时的一个夜晚,外面下着滂沱大雨,而他却不顾换衣服、带雨具,兴奋的像个孩子,向雨中奔去,只为在第一时间看到雨后的虹。

这一举动,无疑会被旁人视为另类,理解为疯狂,因为正常的人怎会去做如此愚蠢的事,彩虹什么时候不能见,雨后可以,报刊上可以,电视里也可以,有必要在漆黑阴湿的夜里,独自等在大雨中?然而,徐志摩却说,这是完全诗意的信仰!他甚至可以走几里路去采一茎花。费尽周折,放下手里的一切,只为一种特异的境遇,一时特殊的感动。可见他对理想的执着,对艺术欣赏的认真,对体会情感的切实。然而,对待一件事物,往往越是执着,越是痴迷,能够理解你的人,就越是稀少。孤独,是必然的;坚守,亦是必然。

一位影子对我说,他向往精神的独立,身心的自由,渴望同三毛一样,背上行囊,寻找属于自己河西,扑捉美好时光,然而,当他站在熙攘的人流中,却发现,自己连孤独的勇气都没有,也许,他应该像多数人一样,安于现状,收敛自己的锋芒,毕竟,自己是如此的渺小。然,当他静下浮躁的心来,又发觉孤独并不是可耻的,它分明可以让自己听到发自内心的呐喊。其实是自己,一直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仿佛离开了他们,就将失去自己。

我们都属于喜欢孤独,欣赏孤独,甚至有时沉溺于孤独,明知道,自己要规避孤独,不作一个瘾君子;其实,谁又懂得,孤独及其孤独的人,内心对阳光的渴望,并不是那种天然的那种性趣去把玩孤独,偏执于别人另眼的异数。

不是贱于孤独的忧伤或凄凉,而是懂于孤独人别样的世界。因为,他们是不被理解的,就如一个文物,只有懂它历史及其故事的人才懂得它的价值;孤独,确实归为异数,它是抽象飘渺的文化的文化遗产。人们一向很容易,趋时,盲目追逐。梵高,生前,谁能品味,分享他的孤独,然而,在他逝去后,经久,予他冠名为异数。现代,更多的好于文字者,都孤独的,异流的;因为,一个个孤独的星星,陨聚,才燎燃于文坛。

和孤独上了床的人,都须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被人视为异数,可是谁人解愁除诌。然,当我们真的和时间站在起跑线上,和孤独并肩作战,我们贴心于尘间,于孤独轻舔,才能动心读出青涩眷恋与于世长伴情美愁卷。我想,我们每个人,最后与孤独沦陷,都会想对孤独说,我本想拥抱美好,却一如拥抱你,还装了个趔趄满怀。

只有迷茫过,停在心来,才能够看清现状,只有经历别人不理解的经历,你才不愿意诉说,才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安放,被别人归类于异数;孤独,是一个人的孤单,一群人的狂欢;异数,是一个自然数科学计数法,一群人的天文数字。

孤独,及其孤独的,他们往往与世,格格不入,不是放弃阳光,更不是自取灭亡;而是,自甘作一泱绿色,孤独的汲取阳光,给万物供氧,用自己竭力撅起的孤芳;爱的供养,捐阳献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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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孤独


李白也是孤独的,孤独的在茫茫宇宙,千秋万世之中,只有信手拈来的诗可懂他。他天马行空,潇洒自如,以酒为诗,以诗为剑,以剑为友,另无数人仰慕着。

在这个世界,有些人,沉默的时候,你不要问他为什么。因为他不会回答,不想回答,不敢回答,不屑回答,虽然答案已经在他心中。

也许,这就是在修炼孤独吧。

孤独,总是可以在一群狂欢的人群中脱颖而出,他并不缺少朋友,只缺少懂他的人。

孤独就像一杯苦茶,只给懂的人喝。

鸟儿飞过天空是孤独的,可它也自由自在;花儿开在山坡也是孤独的,可它依然骄艳无比;或者说,孤独是种姿态,一种选择,一种追求完美的心境。

修炼孤独,并不等于修炼寂寞。

寂寞是无助的,是恐惧的,是一种渴望被呵护的揪心。孤独正好相反,孤独是在万千人群中的自我追溯,自我选择。孤独是不理他人,而寂寞是希望被他人重视。

孤独就像一杯红酒,只盛了一点点在那高脚透明的玻璃酒杯中,正好小半口一杯,不在乎那反复倒酒的重复过程,反而因红色的浅酒印寸着玻璃杯而更加和谐美丽。这种场景,是一种孤独的心境,是一种有故事的诉说。

每个人都需要或多或少的修炼孤独。

孤独是一种合理的拒绝,是一种拿得起放得下的力量。孤独之情并见得会悲伤,反而会思考的更深入、更透彻,是否应该这样选择,是否符合自身的标准,不会因需要而滥竽充数,不顾原则。

孤独是一种有节制的潇洒,是一种遵从内心的放纵。孤独绝不会因需要而牵强,反而会因牵强而主动放弃,会根据当下之事遥想未来,从而构造科学实际的画面感,以便于给出较为正确的判断。

孤独是一种心静如水的从容态度,是一种既可欣赏于繁华都市,亦可沉醉于宁静小乡村的安然心境,有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

诸葛孔明是孤独的,孤独的在万千军马中,只有刘备一人懂他,因此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李白也是孤独的,孤独的在茫茫宇宙,千秋万世之中,只有信手拈来的诗可懂他。他天马行空,潇洒自如,以酒为诗,以诗为剑,以剑为友,另无数人仰慕着。

试问,谁还没有一点孤独之心呢?

修炼孤独,沉淀心境,让这颗心,更加不惧风雨兼程。

为什么分手


英国人查理德说过,香港像是一个,借来的时间,借来的地方。有很多人像香港。

我也是。

如果我不是来皇家学院读书就不会遇到你,如果不是你牵着我的手走了很远,我也不会想要和你一起过一辈子。

你说,两人不遇之前各自莺燕纷飞承欢人前,等老了随便得个帕金森什么的总会忘记曾经的爱恨。我信。你说,其实相识也就那几年。我都信。

我用借来的地方,借来的时间,牵起你的手。

我们没有更多共同的话题。可能,你觉得我手臂上的伤疤性感,可能,你觉得我奔跑起来,速度总比别人慢几秒,可能,你觉得我鼓起勇气,诵读《逃亡之路》时,分饰几角,假声太过刺耳。我不知道。

当我想起你时,就会深深地思念你。

我还站在那里,远远地看见你推着单车从林荫路的那头走过来,高贵,孤独,冷淡,指尖清凉。绿叶婆娑间,你一点都没变,我抬头阳光刺眼,低头时和你的眼睛正好撞在一起,我们都拿出那久违了的熟悉的微笑赠与彼此,什么都不必再多说。

我想到了很久之前。吃早餐,为了谁吃蛋黄和蛋清而吵嘴,倒酒时,为了啤酒瓶斜着还是酒杯斜着而置气,为了袜子的颜色太艳而互相嘲笑,为了过马路时,谁走前面或后面而争执,其实这些都是小事,现在我知道。

我们年轻而愚昧,从不去想合不合适,就这么彼此吸引,只是因为那简单的两个字喜欢。胖子说:当我把那姑娘的名字用黑色铅块从边上一点一点地盖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爱她的。我还是不很清楚,只记得,当时,路灯昏黄,很像沉入大海的渔灯,微亮之后,森然大难。

醉颜喧哗,觥筹交错之后,我也逐渐迷了眼,人影幢幢交织在瞳孔中,丝竹之音纷纷入云,久久不散。当Hndher赤裸着身子走向我,慢慢爬到我身上的时候,大脑却异常地清醒。似乎我用尽全力推过她,狼狈地跑了出去。满心都在诧异,若是为了曾经便用一生去降解稀释,那么之后,必然会带来无尽的苦难与痴缠琐碎的麻烦。

一想到现在,你身边有另一个人陪你吃冰激凌,替你撑太阳伞,牵着你的手,逛那条洋永裕街的时候,我就知道。

想到那次,我第一次去见老路,是绝没想到中学那个机智敏锐,活泼向上的少年,如今住进了精神病院。我平静地问他到底是什么原因?。他犹豫着沉默了几分钟后,眼神忧郁而异常坚定地说:我爱上了一棵树。后来。在他自言自语几近癫狂的时候,我抽身离开,因为差一点,我就听信成真。

记得他最后说了一句:我还在爱,只是如果换成一个姑娘,我就不是疯子了。

这世上哪有人希望代替,只是换了一个人爱罢了。

守护孤独


与张志怀老师熟识,是在上高三时,他任我所在班的英语老师。当时他正与班里同学们陷入一场不大不小的僵局,大概是授课方式不太适合学生的需要。正是新年前夕,我送他一张贺卡,他回赠我一本诗刊,告诉我人在困境中是需要支持的。对于这样的事,我没觉得有过多的难过或尴尬,似乎在那个时候就已经知道人与人之间完全的沟通理解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即使多年后的现在我也成为教师,却从不认为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和喜欢,最有幸的,大概也只是困境中的一份支持了。我还是觉得,把所有学生教成有同样的追求、同样的习惯甚至连喜欢的老师也是同一类型那是不太人道的。

在那之后不久,我才知道了我们英语老师另外一些身份环县作家协会主席、甘肃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协会会员。

上大学前夕,和同学去张老师家里拜访他。印象最深的是他给了我两点建议:第一,读一些有深度的书;第二,读书要杂,面要广。

之后,我一个人徘徊在陌生的校园里,翻着似懂非懂的各类书籍,听风过叶际,时光静流。直到有一天忽然想,音乐与绘画之间是否有着某种共通规律?文字与质体之间到底有怎样一种关系?文学艺术与各种其他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之间是否有着微妙的渊源?有没有专门研究这种问题的学科呢?如果有,我要去学。如果没有,我要创设。那一刻,觉得自己如一只清晨雨后的鸟儿,虽然稚嫩到甚至飞不过身旁的树梢,但每一片羽毛上都流转着阳光的斑斓,那是关于理想的憧憬所带来的幸福。事实上,这样的专业真有,我后来读研时所学的文艺学就是。再后来我渐渐承认人总是会跟最珍视的东西错失而过,然后用余下的漫漫时光挣扎于追索与放弃之间,在挣扎里承受孤独、经受历练,直至终老。

即将大四时我再次提出拜访张老师,他表示不用了,我说我面临一些问题需要他的建议,他同意了。放下电话,给自己一个胜利的微笑他坚决拒绝让学生麻烦和破费,但永远不会拒绝给学生帮助。

第三次、也是迄今为止最后一次跟张老师坐着聊天是研二时。结束了在母校环县一中的实习,临行时忽然很想见一下张志怀老师,指导我实习的孙扬当即查了电话并帮我联系好了。那时张老师正在带高三。因为我的到来,他安排学生先上了十几分自习,就用这十几分钟,我们坐在办公室聊了会。这一次,没有什么高深话题,眼前的张老师,更像一个渐入暮年的慈祥老人,聊聊孩子,聊聊生活。我问张老师现在还写什么东西吗,他微笑摇摇头。说到工作,他用眼神示意那边的教室,说一个班至多能考十多个本科吧,有疲惫,有自嘲,也有淡淡的超脱。当时的我正徘徊在存在主义哲学的漩涡里筹备着我的毕业论文,望着眼前的恩师,忽然就想到了希腊神话里的西绪弗斯。假如生存本身就是惩罚,那么做无效无望的事而且没有停止的权利是否便是最直白的形式?

记得第一次拜访完张老师,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微凉浓黑的暮色中忽然默念起张老师的一句诗:我想走得更远/可是我不能/那么多焦急的作物在等待着刀子。这么多年来,张老师那么多诗里我却总是最清晰地记得这么一句。我曾问过他,在出生的小地方生活到终老,是不是一种遗憾?他说,康德一生都没离开过那所大学,每天沿着一条附近的小路散步,却产生了最伟大的思想。还有勃朗特三姐妹,她们也一生都没有离开过所出生的地方。有的人,身处狭小的空间也能xiong怀天下,洞悉万物。有的人,即使游历世界,回来后依然还是他,浅薄庸俗。那时候,看着张老师家里各种书籍,我想,在这里,也许没有人跟他谈康德黑格尔,没有人跟他探讨知识的起源、怀疑的精神,没有人与他倾谈忏悔与宽恕、幸福与自由,偶尔,会孤独吗?

直到后来渐渐明白,孤独不是灾难,它本应是人自身的一部分。因为倘若你与周围世界完全相合无碍,那也佐证了个体之于生存世界是混沌一体的。缺少了一份区分xing,便不是带着独立灵魂的生存。周国平曾说过,灵魂永远只能独行,即使两人相爱,他们的灵魂也无法同行,世间最动人的爱仅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另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那么,最好的缘分,也即是我们在空旷的人世间各自独行,透过某一刻的感应,知道,你也在。人人总把自己的想法放在首位,构成了最难于协调的人世,它从本质上渗透着距离和偏见。命运偶尔也会给你意外馈赠,比如低谷时陪过你的人,面临抉择时你首先想去听取意见的人。他们也许会携带着不一样的灵魂,给予你如自我般温暖的理解和如天地般澄澈的智慧。

只不过,这样的灵魂呼应本是奇迹,我们生活的常态,还是在俗世中终日牵绊。无法实现以真xing去生存,导致了孤独必然要成为根植于生存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一个人气格的高低,从某种意义上就体现于他面对孤独的方式。混沌者可以无知无感,自己少于忧惧,但也带不给他人更多。而最聪明、敏锐、善良的人却不可避免地觉知着这生存世界的本质,他们获得快乐更艰辛,但也会更深刻。也正因这份聪慧,让其多于常人一种高旷平和的心境,能够坦然接受自己的不完满和他人的不完满,接纳孤独,并守护它如守护自身。

《菜根谭》有言:山之高竣处无木,而溪谷回环则草木丛生;水之湍急处无鱼,而渊潭停蓄则鱼鳖聚集。高绝之行,偏急之衷,只是小孤独者的姿态。大孤独者,即便世界待我以凉薄,仍要还馈以温暖。从很久之前张老师时就一直叮嘱我,做学问、干事业的同时一定要处理好人际关系,不要孤僻。当时我还问过他这样一个问题:余秋雨先生曾说,年轻人会以为是学历、地位、机遇、财富等让自己超于他人。但是只有历经沧桑的人才知道,人活着的真正价值是生命本身的质量。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看着似乎懂又似乎不懂。张老师笑了,说,你已经懂得很多了。多年以后忽然领悟,其实从那个时候他已经开始告诉我什么是生命本身的质量了第一次做客张老师家时,他才上高一的女儿小雪,搬小凳坐在旁边,为不影响客人谈话关掉声音完全靠字幕看完电视剧。第二次,张老师的儿子、当时正在北京读硕士的张啸雨学长,主动从网上帮我查报考的学校以及参考书,给了很多中肯的建议。工作后在帮忙筹办运动会时,再遇师母耿彩霞老师,她竟然记得我,还关心着当初一起来过的那位同学的近况,温和淳朴依旧未变。想起多年前那个夜晚,她们母女将我们一直送出很远,聊了很多。临别时,望着眼前的小雪妹妹我有着些许的羡慕,她的父亲也许没有亲口教给她什么叫人世大关怀,却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她去尊重与宽容,不高傲,不偏执,为他人着想。她的父亲,为她把握着现实却又放开她去幻想去创造,允许她去相信一切都有可能。

直到毕业后回到母校环县一中,在校办室的工作中我看到了张志怀老师的各种研究与创作成果,在全校几乎无人可及。原来,他从来没有停止过脚步,高山不语,静水深流,早已无需任何标榜,却愈坚愈深。教师是一个寂寞的职业,风华最茂的时候,也正是最清贫、最边缘化的时候,我们的价值在于积累,当周围的人随着权力物欲流转、随着青春激流跌宕终而风华渐息时,我们会自内而外形成一个更加丰厚的自己,影响过的人也越来越多,而他们,才真正主导着这个世界的未来。

2013年那个初夏,我站在终没有走出去的校园里,却发现自己可以拿着相机为记录一片嫩叶的脉络而凝神许久,为将假山下的潭水拍成一片海而意兴盎然。我感恩这个静谧校园里的一草一木一点一滴。一个人,首先要学会在任何一个滋养你的地方扎下根去,栉风沐雨全力成长,并留下你所能生发的所有美丽。练成这样一种根本的生命姿态,才能不辜负日后所要经历的山高水长万世繁华。张老师最终让我明白了,也许我们终其一生也到达不了那个适合自己的远方,于是只能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试着走到更高更远,以更好地面对不可改变的现实环境。这是一份并不易得的修心历程,而它最终的体现方式却是如此简单寻常,即,在任何一个有你存在的地方带去爱与智慧的能量,它微小,甚至不着痕迹,却因其持久xing而影响着周围的人。撑得起大孤独者,才行得起大爱。这种有着绵绵渗透力的爱与智慧才是生命本身的质量所在,它影响着一个人的一切行为能力,成就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事业成果,而不是反之。

品味孤独


在钢筋混凝土的世界里,车轮在马路上忙碌的奔驰着,街道.商场行人熙熙攘攘。然而,在异地他乡,我却倍感孤独。

小时候,在奶奶的怀抱里,睡的那样香甜。现在,对奶奶只有深深的怀念了!长大了,渐渐觉得父亲有意无意间流露出让我独立的意思。在家时,总感觉一丝丝的尴尬。回到这个陌生而友熟悉的城市,我总喜欢凑在人多的地方。和朋友们一起,听听老人们一起下棋耍赖时候的相互逗乐;看看地摊上新摆的衣服.鞋;驻足大妈们跳广场舞热闹的场面。但是,短暂的欢愉过后,使我更显孤独。

孤独中使我感觉到忧郁,每天开始胡思乱想。我愤世不公,为什么我感觉不到家的温暖?为什么我没有爱人的陪伴?为什么让我备受煎熬?于是,我陷入孤独的忧郁中。遇到一些不顺心的小事便会愤怒.委屈.惆怅。我渐渐的开始疏远别人,不想和别人交谈,也不想和别人离的太近。我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无所事事的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每天在愤恨.自卑.惆怅中度过。成为了人们视若无睹的朽木。我厌倦了这昏昏沉沉的日子,奋力从这阴霾中走了出来。

我走进另一种不再那么感伤的孤独。在这里,我学会了细致的思考。思考年少轻狂犯下的错误;思考自己失去的东西;思考自己所亏欠的种种;我学会了在物欲横流中克制自己不奢求,学会了在其前行中等待属于自己的天地。思考自己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思考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想每一位伟大的人,都是忍受着孤独强大自己.完善自己。在人们最需要他的时候,发出他的光和热。照亮前进的方向,温暖这下一代的幸福生活,带领他们走到更美.更远.更高的地方。

哎!孤独!你是我的挚友,倾听着我的心思。

孤独小鬼


美丽的小城有一座古老的城堡,它外边看上去神秘迷人,可是里面已经荒废很久了,只有一只孤独的小鬼游荡着。

很多年以前,有一个十分可爱的小男孩出生在这个古堡里,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因为难产而死。偏偏父亲又是个薄情人,两年后男孩儿的父亲又娶了一个女人,众人面前那女人表现的像一个贤妻良母,可是背后却心如蛇蝎。男孩儿的父亲由于工作长年不在家,男孩儿就全由继母管教。每次父亲走后,继母就经常把男孩儿关进黑暗的地下室。

地下室长年只作为杂物间,很多年以前那里是一个地下牢笼,关押过很多人,更有很多人在那里被折磨致死,死人的冤魂常在这里游荡。

每次小男孩儿被关在这里一群幽魂就会围绕在他身边,在他周围低低细语。男孩儿并不懂得害怕,因为他还太小,他天真的去抓那些晃动的鬼影,他把这周围的幽魂当做游戏的伙伴,渐渐的他喜欢呆在这里,因为这些幽魂从未伤害他,他们愿意听他说话,喜欢同他玩耍,而且永远也不会抛弃他。

可是幽魂毕竟是邪恶的东西,即使他们不伤害男孩儿,他们邪恶的思想也会日益影响着男孩儿。

随着男孩儿一天天长大,天真活泼离他越来越远,他对家里的人都充满仇恨,他想报复那些虐待过他的人,尤其是继母。于是他求教恶灵,恶灵告诉他可以化作充满怨愤和仇恨的厉鬼去复仇,可是男孩儿有些犹豫不决。

在男孩儿九岁的生日这天,他早早醒来,一整天都期待着来自家人的祝福和礼物,可是他失望了,连最亲的父亲也对他视而不见,满眼只看到继母生的妹妹。晚上12点前,男孩儿怀着无比仇恨的心情自杀了,一根白绫吊住他纤细的脖子,充满愤怒的眼睛死死的瞪着远方,他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九岁。

灵魂出窍了,男孩儿呆呆看着自己的躯体挂在半空中摇晃,家人纷纷赶来了,他们没人流下怜悯的眼泪,一个个在抱怨和嫌弃中将他草草的埋葬了。幼小的灵魂在自己的埋葬之地呆了整整一天,委屈,愤怒和仇恨使这个幼小的灵魂变得更加邪恶和强大。

继子死了,继母的生活毫不受影响,她一如既往的哄逗着自己的女儿,她们在院子里荡秋千,母女的笑声犹如一把锋利的匕首深深的刺在男孩儿鬼魂的心里。

男孩儿的鬼魂飘飘荡荡,他来到继母面前,看着她满脸笑容,他越来越气愤,他讨厌这笑容,讨厌这刺耳的笑声。他要夺走继母的笑容,做点什么呢?一回头,男孩儿目光落在了正在荡秋千的妹妹身上,这个妹妹从来没有叫过自己哥哥,他不是妹妹,是仇人的女儿。

手一挥,一把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男孩儿鬼魂的手中,他慢慢走到秋千的一边,刀子放在绳子上前后有规律的挪动着,“啪”,绳子断了,妹妹像断线的风筝嗖的一下子甩了出去,一阵清脆稚嫩的哭声回绕在古堡阴暗的院子里,继母的笑声戛然而止,她飞快的跑过去抱起女儿仔细的查看伤情。

“哈哈哈哈……”男孩儿放肆的笑了起来,他的鬼魂又飘到继母的面前,看着继母焦虑的表情和湿润的眼睛,男孩儿第一次尝到了复仇的乐趣,这个游戏他还要继续,他要慢慢玩儿,他要让继母尝尽各种苦,然后像自己一样无声的死去。

自从女儿受伤,继母每天提心吊胆,因为她好几次在女儿身上看到了死去男孩儿的影子,很可怕。女儿对自己十分冷淡,也不爱说话了,她常常跑到死去哥哥的房间呆呆看着桌子上的照片,那是男孩儿母亲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是男孩儿拼死从继母手里抢回来的。男孩儿死后再没人进过这个房间,因为男孩儿死的太恐怖,继母知道自己对继子坏事做尽,心里还是有点心虚的。可是自己女儿却偏偏喜欢往这里跑。继母每次来这个房间找女儿都感觉浑身不舒服,好像有人在一旁死死地盯着自己。

一天早上,继母起床去看女儿,可是女儿并没在自己房间,继母到处寻找,找遍了整个古堡也没找到,最后她想起了地下室,会不会在那?继母战战兢兢的来到地下室门口,她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果然,里面有声音,是女儿的声音,可是听不清她在和谁说话,也听不清具体说些什么,继母猛地推开门,潮湿的地下室只看到自己的女儿,看到母亲进来,女儿脸上本来洋溢的笑容瞬间收回,她快速的走出了地下室,只剩下吃惊的母亲呆呆的站在漆黑冰冷的地下室门口。

女儿跑出地下室直接来到男孩儿的房间,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刀,坐在哥哥的床上,她用刀片在自己脸上划了几道,可是女孩并没有一丝痛苦的表情,她开心的笑着,然后一刀接一刀在自己身上疯狂的划着,鲜血染红了床单,女孩脸色变得煞白,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恐怖,最后她安静的躺在床上瞪大眼睛望着天花板上正在向自己招手的哥哥的鬼魂……

继母从地下室上来又找不到女儿,只剩下继子房间了,一定在里面。她来到男孩儿房间,看着床上的女儿和满床的鲜血,她吓得瘫坐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女儿死了,继母脸上再没了笑容,父亲又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他说再也不回来了。男孩儿的鬼魂看着越来越憔悴的继母,他又一次露出满意的笑容。是时候了,这个女人不能再让她活下去了。

这天,继母坐在床上拿着女儿的照片,双眼肿的像桃子,眼泪已经哭干了。

“妈妈。来啊!妈妈,妈妈……”清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是女儿的声音,继母精神恍惚的从屋里出来,“女儿,你在哪,女儿”

声音指引着继母一步一步来到悬崖边,女儿就在眼前了。

“妈妈,来呀,来和我玩儿啊,妈妈,快来啊”女孩儿的影子就在眼前。

继母飞快的向前跑,突然女孩儿消失了,继母从悬崖上掉了下去。

男孩儿的鬼魂看着眼前的一切,他终于报仇了,可是他短暂的高兴后就再也没有笑过。城堡里也再没住过一个人,只有男孩儿的鬼魂孤独的飘荡在这里。附近的人说经见可以看见一个男孩儿坐在城堡的门口,他忧郁的眼神让人倍感凄凉!

其实,如果当初继母好好对待男孩儿,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住在古堡里的一定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人,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享受孤独


奢侈不过孤独,任xing不过远行,每每想到这句话,就为自己目前的贵族生活倍感欣慰。大学里,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线,尚有同学和室友相陪。而今工作,开机、打字、关机、回家,几乎天天独来独往。一周内开口,基本只有不用袋子,谢谢!而已,唯有超市阿姨可以听到我甜美的声音。

我们曾被无数次教育,要合群。说得功利一点,这是社交需要,走进人群,和人亲近,才能掌握信息,获取个人发展上的敲门砖。因为每个问题都有其对应的解决方法,而方法依赖于特定的人,在自己努力的同时,也要学会寻找助力。说得玄乎一点,这是人类感情层面的需要。人类作为高级哺乳类动物,具有该类动物最普遍的群居特征,游离个体始终是社会的不稳定份子,孤僻会被认为是导致犯罪的最重要诱因之一。

很感激这个时代,给了我们去合群和社交的平台。Facebook、Twitter、LinkedIn的CEO们,以及马化腾、曹国伟,他们就是抓住了人类最本质和原始的动物属xing,才引领企业成为商业赢家。日本哲学家三木清说: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是在一个人里面,而是在许多人中间。扪心自问,当你狂发朋友圈、刷微博的时候,是否恰恰是最孤独或不知所措之时?秀恩爱,死得快这一说法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因为你想通过欺骗大众的方式,来为你的自欺寻找支撑。秀到观众直呼辣眼睛之际,所谓恩爱也往往戛然而止。你撑不下去了。简直就是旁氏骗局。

然而我并非要贬低合群的重要xing,鼓吹孤独的伟大。孤独没什么了不起,也非可遇不可求之事。实际上,人的状态不重要,心态才是关键。孤独感袭来,或许你最需要的,不是立即去寻找人群,冲散消弭这种所谓负面情绪,而是给自己一点独处的空间,慢慢体味品尝。不是常常疑惑么我到底关心谁?我想从事什么工作?我对成功的认识?唯有孤独之时,你才会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你在人群中的位置。在你的效用函数中,相关变量会被凸显,而由人群强加的无关变量会被弱化。

生活不是琼瑶剧,你生下来就是阿哥格格、少爷小姐,去轰轰烈烈地追求不要江山要美人,红尘作伴潇潇洒洒。逍遥的资本尚且没有,遑论选择和抛弃。生活其实是金庸剧,但凡大侠级的主人公,向来身世坎坷、饱受非议,但屡败屡战、屡仆屡起,是孤独的心,练就不凡的力。

我永远相信二八定律。舍去百分之八十的萍水相逢和无关紧要,专注百分之二十的自我,在那里寻找并坚持你的所爱所想所念。

心若沉香,何惧浮世。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0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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