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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一个朋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一个真正的朋友有双肩让你的泪水湿尽。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后一个女朋友


最后一个女朋友

0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0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0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0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0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

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0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

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

一个朋友在路上


甘共苦自以为不是个特别怀旧的人,却总是会在某种特别的氛围中,想起某些特别的人,以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深刻或是已经忘却了的事

想起阿杜,是在我应邀去台湾省电台主持一档摇滚音乐节目的那天。当DJ小姐缓缓地将音量键推高,张楚那不羁的声音便又飘漾开来: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歌声一如从前,环绕了我每一次的心跳。戴着耳机我想象着电波像触角般无限延伸,传达到每一个爱乐者的耳中。蓦地想到:此刻我的朋友阿杜是否会在电波的那一端聆听张楚?是否他也会如我这般,在音乐中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

阿杜是我的高中同学,大我一岁,那时几乎每天早上或下午去上学时,我都能看见他提著书包在去学校的路上游游荡荡。偶尔的目光相对,他都会像不太认识我似的,爱理不理地对我点点头,我感到他和我一样觉着有些漫无目的,毕竟学习对我们来说是件苦差使,而且我们也都缺少思维和运算能力,所以总是会在理科成绩出来后会被老师抱怨:教上你们两个可真够我抱撼终生的了!但我们还是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共同语言。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高考时我们都落榜了。第二年,他重考进了省城的一所美院。

一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朋友家不期而遇,很快地,我便惊诧原本慵懒散淡的他竟变得如此地开朗健谈。你好象不再像以前那么软了!我开玩笑地说。他装出一脸无奈的苦相回答说其实他原来并不内向,只是高中三年的日子混沌得很,总觉得理想与现实的世界似是而非,并且他的自由的个性在众多的规章纪律以及老师威严的目光下无法真实地显现,就像老鼠不得不对猫妥协,其苦闷自是不言而喻。想想也是,我便轻易地认同了他的观点。接着我们又谈起摇滚,谈起张楚,不知不觉中竟直至深夜。烟雾缭绕,酒瓶成行,最后他对我们说:他正在筹划成立一支摇滚乐队,而与之同等重要的是: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大二那年暑假,阿杜锤开我家的门,古侠一样的披肩长发,一件画满鱼刺长及膝的汗衫和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着实让我的父母惊讶不已。他指着身边的女孩对我说,这是我的小文,大一的,我们的初恋将会是抵达一生的爱情。他又说原先的两个愿望都已经实现,我们把所有的生活费都拿去买了乐器,每天只能吃榨菜,靠疯打篮球才不致让身体垮下去,而你现在已经是赚工资的劳动人民,所以得请我们一顿。说话时,他不停地晃头把垂下的头发甩向一边,吐着不成形的烟卷,看上去他很快乐也很潇酒,我以为阿杜这种异类的样子本是那个年代中男孩子除了标榜自己是学校的体育尖子之外最讨女孩子欢喜的一种形象,果然从小文的眼里我看到了女孩应有的那种痴迷的目光,而她那一脸暖昧的表情也很快在阿杜热辣的对视下极为生动地氧化。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夏日的艳阳透过窗棂散落在屋内,我看到阿杜的眼神如银剑般闪亮,我听见阿杜的歌声在我耳边若隐若现,我想说其实崇拜的爱情并不牢固,可我终于还是没有说。

我最终有幸在几个月后目睹了阿杜的流汗乐队的演出,而在此之前我对没能见到女孩小文并不感到奇怪,阿杜笑笑说,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符合初恋的规律,它的结果倒促成了一位天才歌手的诞生。偌大的校园礼堂里,阿杜和他的乐队站在高高的台上,抱着一把电吉它的阿杜一脸真诚地对台下说:别说深刻,那不是意义!这里没有老狼,如果摇滚不能打动你们的话,风花雪月的校园民谣在等着你们!除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有的歌都是由他们自己创作的。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城市的边缘,是我的向往;我要在路上,那是我生存的乌托邦。音符激溅,长发飞舞,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唱,台下的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非凡的哲理光辉。演出的结果获得了同样多的掌声和嘘声。

后来我们到凤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了个通宵,我看到进进出出的都是和阿杜一般装束的年轻人,他们背着乐器或是包裹,谈笑风生,嘻笑怒骂。我知道在这里,我成了异类,我的衬衫领带小分头常招致他们并不友善的目光;我也知道他们其实生活得挺苦,一边为了生计而挣扎,一边还要为了理想和音乐而奔波。我问阿杜,苦吗?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随即又爽朗地笑了。是的,纵是幸运或是不幸,他们终究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而我,每一次转过身却没有飘然而去的沉着,迈开步更缺乏一去不返的勇气,于是终也只能乐而忘返于几篇溢美泛

酸的小文章,这彻头彻尾的小男人样被阿杜一语道穿:我们是朋友,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小醉而归时竟觉得黎明有些温暖,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想起我那湮没已久的梦想,竟有些心潮激涌。我知道这很幼稚,只要一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这些想法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什么都不会发生。但那一刻,我还是乐意沉湎于此,并且认为在这个连真诚和诗性都可以被克隆的年代,坚持完美的理想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后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毕业后,阿杜才再次来到我的小屋。看上去他很憔悴,一头躺倒在我的床上,抽着烟看着我莫名其妙不知褒贬地笑着。也还是说起从前的老话题,比如音乐和生活本身;比如听着张楚充满慰藉的那些夜晚;他说这个城市不可能容纳他,他就像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工作没有一点动向,谁会要一个靠补考才毕业的差生呢?说话的时候,他仍是微笑着,一副嘲谑生活的样子。他又说岁月本是条清清的河,可惜流着流着就成他妈的浑汤了,而他走了一圈才发现只有音乐才是他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和所能做的事,因此他需要在路上,去寻找他生存的乌托邦,正如他自己所唱的那样。临走时,他送给我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他们乐队自创的一本诗体歌集,顺便又向我借200走了元,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大二的那年冬天,我开始老了,这是歌集中话的第一句话,我没法不动容,但我不认为阿杜就是凯鲁亚克所写的跨掉的一代,我相信他会赋于在路上一种更新的意义。因此我在想着:被爱情和现实所否定,一个朋友在路上,实在如鸟儿在暗夜的都市里游弋,冷暖自知,左翅是溢满激情的音符和文字,右翼却得承载汹涌起伏的矛盾和真实,不知道阿杜是否未辱初衷。众弦俱鸣,我是唯一的走音??那原是青春萌动的本真和勇气呵!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60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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