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蓄意谋划了十年,就是为了拥有与晓的那一夜。为了给她一个难忘的夜,宇极力创造一顿温馨的晚餐、极力打造一个舒适、大气、一应俱全的房间。买上一大束晓平时喜欢的百合插在水晶瓶里、买上一些晓平时最喜欢的水果。晓爱干净,宇要把白色彻底进行到底。白色的墙、白色的真皮沙发、白色的大床、白色的枕头、被子、床单......宇要把自己的新娘抱进一份纯净里。宇在大脑里刻画着那夜到来的种种......
这一夜,对于宇来说来得迟了些。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啊?就因为这一夜,宇心心念念拼命工作了十年啊。还记得当初,刚刚毕业的宇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里,一个农村来的大学生哪里有条件说爱呢,一无所有想都不敢想。当自己的爱慢慢呈现出来,并越来越浓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给不起晓任何一样生活。唉!他只好把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十年的一个梦啊!宇的眼睛里有些模糊,鼻子也酸了起来,眼泪无声落下来。
作为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宇过去一共流过两次泪。第一次是自己考上大学,看着年迈的父母在送他上火车的那一刻,随着火车驶离了家乡的站台,看着父母还在用力摆手、看着他们已经不再直的背脊以及花白的头发和他们含泪的嘱托。当时眼泪第一次模糊了自己的视线。
第二次。在大学里,他们几个喜欢踢足球的农村大学生,为了和其他同学一样也能买上一双真正的球鞋,经过他们再三商量后,大家一起集资利用休息日去批发了一批球鞋。然后接着大约半年的时间,他们从来就没有休过一个节假日、没有睡一天懒觉。一次一次批发、摆地摊连吆喝带说好话。没想到第一次做生意,竟然他们几个不单单每人都穿上了崭新的球鞋,而且到最后还上同学们的钱每人还分了几百元。自己留下饭钱,赶紧把剩余的寄给了父母。读着他们激动地回信的那一刻,自己的眼泪也不听话地掉下来。
这是第三次。为了这份爱,这份期盼已久的爱。他要让这一夜成为永恒的记忆。十年前他就告诉晓,当他挣得可以给她一份安逸生活的时候,他一定为她营造一个自己梦想的氛围给她。终于这个许诺今夜实现了,变成了一个让宇激情缠绵的夜晚。那是灵与肉的结合,他珍惜它都快如自己的生命了。
高脚杯里的红酒,映红了晓的脸颊,宇被她眼里的爱意融化了。此时真是无声胜有声。宇带着十年的梦吻下去、吻下去、吻下去......
床头上的台灯也似感染到了宇的激情、也似被红酒的香浓熏得昏黄迷离的醉了。此时,宇无法再去理会它了,尽管它的光可以根据睡眠的需要调到自己喜欢的亮度的。因为此时,宇的眼里、心里都被自己怀中的新娘给感染了。宇要用十年积蓄的激情来回报自己的新娘......
竖日上午,太阳的光透过白色的纱幔窗帘透进来有些耀眼的光。梦中醒来,宇的头有疼痛欲裂的感觉。宇使劲努力的睁开眼,自己在哪儿?环顾四周,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环境,宇极力在回想昨夜发生的事情。天花板上的白色莲花吸顶灯,好象还在旋转没有停下,只是没有了印在四周墙壁上的那许许多多的莲花影子。对面墙上的八骏图,依然奔腾着矫健的四蹄。自己身上还压着白色的被子,身子还躺在一个白色的大床上,桌上的红酒杯还挂着一抹残红,两瓶红酒瓶一瓶东倒西歪地躺在桌子上,一瓶歪歪斜斜的倚靠在那盘红彤彤的大苹果怀里,一盘圣女果还有几颗随意的躺在盘子外面的桌子上。桌上的一些剩菜也都乱七八糟的散在桌上,整个一杯盘狼藉。
不对啊,自己的新娘呢?宇忽然好象有了一丝记忆,宇大声呼喊晓的名字,可是连一丁点的回音都没有。宇极力极力在大脑中搜索关于自己新娘的记忆,可是真的好象一个人失忆了似的。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也无法回到昨夜的场景了。
宇嗓子里发出歇斯底里苍凉的嘶叫,他终于明白始终无法拥有自己的新娘。
十年前,已经在某大型企业里工作了八年之久的晓,被一个笑起来憨憨的刚毕业就让企业招进单位的农村大学生质朴无华的本色深深吸引了。晓本身文笔就不错,又经过这些年在领导手下的锻炼,在领导眼里更是年轻一辈中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办公室分来了新人,自然都分给她带。对于晓来说,这些年由于自己天天在领导们身边,许多会议的稿件又都是她替领导们捉刀,近几年进来的新人大多也都是她的徒弟,里里外外许多人都对她另眼相看。晓,不但是领导的得力助手,还是带新人的高手。无论是下属部门未婚的头头来请示,还是未婚职员来办事都对晓明里暗里的讨好不少,还有那些好心的老领导们也经常撮合她与这个单位的那个机关的种种才俊见面。不是因为晓漂亮,还因为她28岁一直单身。又与领导近水楼台,谁娶到她可是飞黄腾达的好机会。前前后后这些年晓见过的对象,总得有一个加强排了。可是那些男人不是年龄大了老谋深算,就是太年轻了油嘴滑舌,她一个也没看上。父母催婚不知道有多少次了,晓就是没有嫁人的念头。不知为何,第一次在领导办公室看到宇,晓就对他有了好感。加之宇的聪明用心,晓交待给他的事,他都完成的又快又好。教给他的文案,他也上手很快。不过半年的时间,有个机会跟领导出差,回来后,领导还直夸晓名师出高徒,又带出一个领导的好帮手。
其实,宇比晓还小三岁。平时,对于比自己小的男人,晓是连看都不看的。宇,的确对于晓来说是个意外。可是,意外就是发生了,没有办法。什么现下姑娘们要求的房子、车子、票子等等,晓都没有考虑。
由于晓尽心尽力的指导,加之宇自己的努力,不到两年,有些谈判计划领导都交由宇全权处理了。只是一点,也是让晓夜深人静时很伤心的一点,那就是这小子始终对晓的示好时冷时热、不温不火。说他没那意思吧,晓有个头痛脑热的他又体贴入微,说他有那意思吧,他明知道晓明里暗里也提过多少回了,父母逼婚逼得紧。何况,他们办事处黄主任曾经还热心的帮晓提过,说,晓可是上面领导眼里的红人,宇能这么快上手得到领导的重用,都是晓的功劳,晓还没有结婚对象,宇正好可以近水楼台什么什么的。只是后来,听黄主任说起来,本想吃他们的猪头的,可惜,宇说,工作还不稳定,等稳定了再说。这一稳,晓三十出头了。
那次,大连公司来公司洽谈业务的时候,其老总看好了宇,开出了相当优惠的挖人条件
宇,想着想着眼泪瞬间如决堤的堤坝。宇悔恨。悔恨十年前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给丢了。眼前掠过当时晓哭着求他不要离开的镜头宇的心象被什么戳了似得生疼。
此时,只有一股一股热泪在不断不断打湿那白色柔软的双人枕头......
宇蓄意谋划了十年,就是为了拥有与晓的那一夜。为了给她一个难忘的夜,宇极力创造一顿温馨的晚餐、极力打造一个舒适、大气、一应俱全的房间。买上一大束晓平时喜欢的百合插在水晶瓶里、买上一些晓平时最喜欢的水果。晓爱干净,宇要把白色彻底进行到底。白色的墙、白色的真皮沙发、白色的大床、白色的枕头、被子、床单......宇要把自己的新娘抱进一份纯净里。宇在大脑里刻画着那夜到来的种种......
这一夜,对于宇来说来得迟了些。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啊?就因为这一夜,宇心心念念拼命工作了十年啊。还记得当初,刚刚毕业的宇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里,一个农村来的大学生哪里有条件说爱呢,一无所有想都不敢想。当自己的爱慢慢呈现出来,并越来越浓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给不起晓任何一样生活。唉!他只好把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十年的一个梦啊!宇的眼睛里有些模糊,鼻子也酸了起来,眼泪无声落下来。
作为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宇过去一共流过两次泪。第一次是自己考上大学,看着年迈的父母在送他上火车的那一刻,随着火车驶离了家乡的站台,看着父母还在用力摆手、看着他们已经不再直的背脊以及花白的头发和他们含泪的嘱托。当时眼泪第一次模糊了自己的视线。
第二次。在大学里,他们几个喜欢踢足球的农村大学生,为了和其他同学一样也能买上一双真正的球鞋,经过他们再三商量后,大家一起集资利用休息日去批发了一批球鞋。然后接着大约半年的时间,他们从来就没有休过一个节假日、没有睡一天懒觉。一次一次批发、摆地摊连吆喝带说好话。没想到第一次做生意,竟然他们几个不单单每人都穿上了崭新的球鞋,而且到最后还上同学们的钱每人还分了几百元。自己留下饭钱,赶紧把剩余的寄给了父母。读着他们激动地回信的那一刻,自己的眼泪也不听话地掉下来。
这是第三次。为了这份爱,这份期盼已久的爱。他要让这一夜成为永恒的记忆。十年前他就告诉晓,当他挣得可以给她一份安逸生活的时候,他一定为她营造一个自己梦想的氛围给她。终于这个许诺今夜实现了,变成了一个让宇激情缠绵的夜晚。那是灵与肉的结合,他珍惜它都快如自己的生命了。
高脚杯里的红酒,映红了晓的脸颊,宇被她眼里的爱意融化了。此时真是无声胜有声。宇带着十年的梦吻下去、吻下去、吻下去......
床头上的台灯也似感染到了宇的激情、也似被红酒的香浓熏得昏黄迷离的醉了。此时,宇无法再去理会它了,尽管它的光可以根据睡眠的需要调到自己喜欢的亮度的。因为此时,宇的眼里、心里都被自己怀中的新娘给感染了。宇要用十年积蓄的激情来回报自己的新娘......
竖日上午,太阳的光透过白色的纱幔窗帘透进来有些耀眼的光。梦中醒来,宇的头有疼痛欲裂的感觉。宇使劲努力的睁开眼,自己在哪儿?环顾四周,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环境,宇极力在回想昨夜发生的事情。天花板上的白色莲花吸顶灯,好象还在旋转没有停下,只是没有了印在四周墙壁上的那许许多多的莲花影子。对面墙上的八骏图,依然奔腾着矫健的四蹄。自己身上还压着白色的被子,身子还躺在一个白色的大床上,桌上的红酒杯还挂着一抹残红,两瓶红酒瓶一瓶东倒西歪地躺在桌子上,一瓶歪歪斜斜的倚靠在那盘红彤彤的大苹果怀里,一盘圣女果还有几颗随意的躺在盘子外面的桌子上。桌上的一些剩菜也都乱七八糟的散在桌上,整个一杯盘狼藉。
不对啊,自己的新娘呢?宇忽然好象有了一丝记忆,宇大声呼喊晓的名字,可是连一丁点的回音都没有。宇极力极力在大脑中搜索关于自己新娘的记忆,可是真的好象一个人失忆了似的。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也无法回到昨夜的场景了。
宇嗓子里发出歇斯底里苍凉的嘶叫,他终于明白始终无法拥有自己的新娘。
十年前,已经在某大型企业里工作了八年之久的晓,被一个笑起来憨憨的刚毕业就让企业招进单位的农村大学生质朴无华的本色深深吸引了。晓本身文笔就不错,又经过这些年在领导手下的锻炼,在领导眼里更是年轻一辈中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办公室分来了新人,自然都分给她带。对于晓来说,这些年由于自己天天在领导们身边,许多会议的稿件又都是她替领导们捉刀,近几年进来的新人大多也都是她的徒弟,里里外外许多人都对她另眼相看。晓,不但是领导的得力助手,还是带新人的高手。无论是下属部门未婚的头头来请示,还是未婚职员来办事都对晓明里暗里的讨好不少,还有那些好心的老领导们也经常撮合她与这个单位的那个机关的种种才俊见面。不是因为晓漂亮,还因为她28岁一直单身。又与领导近水楼台,谁娶到她可是飞黄腾达的好机会。前前后后这些年晓见过的对象,总得有一个加强排了。可是那些男人不是年龄大了老谋深算,就是太年轻了油嘴滑舌,她一个也没看上。父母催婚不知道有多少次了,晓就是没有嫁人的念头。不知为何,第一次在领导办公室看到宇,晓就对他有了好感。加之宇的聪明用心,晓交待给他的事,他都完成的又快又好。教给他的文案,他也上手很快。不过半年的时间,有个机会跟领导出差,回来后,领导还直夸晓名师出高徒,又带出一个领导的好帮手。
其实,宇比晓还小三岁。平时,对于比自己小的男人,晓是连看都不看的。宇,的确对于晓来说是个意外。可是,意外就是发生了,没有办法。什么现下姑娘们要求的房子、车子、票子等等,晓都没有考虑。
由于晓尽心尽力的指导,加之宇自己的努力,不到两年,有些谈判计划领导都交由宇全权处理了。只是一点,也是让晓夜深人静时很伤心的一点,那就是这小子始终对晓的示好时冷时热、不温不火。说他没那意思吧,晓有个头痛脑热的他又体贴入微,说他有那意思吧,他明知道晓明里暗里也提过多少回了,父母逼婚逼得紧。何况,他们办事处黄主任曾经还热心的帮晓提过,说,晓可是上面领导眼里的红人,宇能这么快上手得到领导的重用,都是晓的功劳,晓还没有结婚对象,宇正好可以近水楼台什么什么的。只是后来,听黄主任说起来,本想吃他们的猪头的,可惜,宇说,工作还不稳定,等稳定了再说。这一稳,晓三十出头了。
那次,大连公司来公司洽谈业务的时候,其老总看好了宇,开出了相当优惠的挖人条件……
宇,想着想着……眼泪瞬间如决堤的堤坝。宇悔恨。悔恨十年前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给丢了。眼前掠过当时晓哭着求他不要离开的镜头……宇的心象被什么戳了似得生疼。
此时,只有一股一股热泪在不断不断打湿那白色柔软的双人枕头......
第一章 身世
有东方性的奴隶,没人把他当少爷对待,跟让人生气的,就是他哥哥 ,东方易,东方易经常欺负东方煜,不是扯他头发骂他,就是让他跪在仆人面前,还经常不给他吃饭,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熟话说现在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有两大家族,一个是简家,另一个是东方家。
简曦是这个时代最好过的人,后有高富帅的帅哥追,前有挥金如土的爸妈。是这个时代的公主。
简曦也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拥有了傲慢的资本,除了性格之外,简曦没有一样不会,是10全9美的千金大小姐。
如果说简曦是上天的宠儿,那东方煜就是地狱的奴隶。 东方煜每天早早起床了,对于整个东方家族,东方煜不过只是个拥
对于东方煜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他唯一的梦想就是母亲过的好好的就行了,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讲。只要母亲没事。
第二章下贱
一早,东方煜便被管家刘老头扯起头发,离开了床,离开了温暖的被窝,他揉了揉没有睡醒的眼睛,晃了晃还未清醒的头脑,自己喃喃道:算了,我去做家务了!说完,他便穿好那已经破的不像样的衣服,睡眼惺忪的走出了茅屋!走到他哥哥那皇宫般的寝室,开始了自己那魔鬼般的奴隶家务活。
当东方煜回到自己的茅房前时,已经是傍晚了。突然看到有一些人在茅房里,便急匆匆地跑了过去。没想到,他哥哥东方易竟然找了几个人把他唯一的住处给毁了,而且东方易还站在自己的面前,居高临下地说:这里,你不配住,你还是滚出去住吧!别丢了东方家的脸!说完,东方易嘴边扬起了一道得意的笑容。东方煜大声说:我妈妈去哪了?东方易奸笑的说:阿姨去客房了,你不能去,你去街上睡,明天早上起来乞讨,乞讨没有达到100元就别回来!东方煜知道妈妈没有事,便释然了,一个人拿着一块破布,走出了家门,来到了黑漆漆的大街,找了个屋梁下,睡觉了。
我去大理旅游,在车上遇到一个藏族同胞,聊得很投机,我们很快成了朋友。到大理后,他提出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以为他是为了省一晚房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进了房间,他把门插好,拿出个袋子,说道:刚才在车上人多,不方便告诉你我来大理的目的,其实我是来这里卖虫草的。说着,他便把虫草敞着放在小桌上,我开玩笑:还是把袋子扎好,别弄丢了!值好几万呢。再说,你就不怕我晚上随便抓一把?他的脸色立即变了,说:你这是小看我呢!咱们是朋友,我咋能不信任你?一股感动涌上心头,那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睡觉前,我把装有钱、卡、证件的外衣习惯性地压在枕头下,因我常出差担心丢失贵重物品。可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他却早走了,我不懂他为何不辞而别。
我来到服务台结账,服务小姐却告诉我房钱已付,还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到你把衣服塞在枕头下时,才明白你心里还是防着我的房钱已付,祝你旅途愉快!
原来,他将虫草的袋子敞开,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一个藏族同胞的信任,而我一个不经意的防备动作,却成为刺痛友情的尖针。
关于一夜十往的故事
在东汉时期,有个人叫第五伦,他为人非常正直,当官的时候办事认真,廉洁清正,经常亲自喂马,他的夫人也自己下厨房做饭,做家务。当地的人对他十分敬重。
曾经有一次,一个朋友对他说:人们如此敬重你,是不是可以说你完全无私,没有将一点儿私心用于公务呢?
第五伦回答道:不是这样。以前有个朋友,为了求官而送了我一匹马。我虽然没有接受,但是那以后凡是有举荐的事情我都会想着他。这难道不是私心吗?还有一次,我的侄子生病了,我虽然能一个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看过之后我照样能入睡。但是如果是我自己的儿子病了,我同样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却无法入睡,这也说明我存有私心啊!
◎成语释义
形容体贴周到地服侍病人。
◎故事出处
《后汉书第五伦传》: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
◎出处译文
我的侄子病了,我虽然能一个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看过之后我照样能入睡。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59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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