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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起来,去成为我们所希望的人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跑起来,去成为我们所希望的人,欢迎阅读与收藏。

听闻人的一生只有千万分之五的相识

而你是我想最珍惜的那个

文字主播|轻逸先生

微博永远在线@轻逸先生

01

我身边有一个创业的朋友,年龄和我差不多大,但自己公司的员工就有上百人,有一次我去上海出差,恰巧就在机场的贵宾室里遇到了他,那天正好是个周五,于是两个就约好谈完事情,就在上海好好的聚一下。

那天的饭局我们谁都没叫,就两个人一直喝到了晚上十点,醉醺醺的我们从饭店出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黄浦江边。

我说,人比人真是不能比啊,你看我们两个人年龄相仿,但我成就却赶不上你的一半,我好奇的问他,你是不是一个隐藏的富二代,或是背后有什么幕后推手,朋友听后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望着江中的游船聊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我啊,其实以前是一个极度自卑的人。

02

在我八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就离异了,母亲开了一个食杂店作为营生,一个人拉扯我长大,真的挺不容易的,而小的时候我呢特别馋,家里进货来的所有零食可是我妈从却来不让我吃,有一次,我偷吃了几包小浣熊干脆面,被发现后被我妈胖揍了一顿,我妈一边打我一边哭着说“咱家赚点钱不容易,你怎么就不知道知足呢”

类似这样的话我从小到大一直在听,比如咱家不如别人家的家庭,你应该懂事一点,别和其他孩子比,能得到的就算是恩赐了等等,后来我就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特别的自卑,遇到欺负也不敢反抗,遇到好看的女生连说话都不敢,你能相信么,从小学到高中我连个朋友都没有。

就是这样,我从小不争不抢,大不了得不到或者受点委屈,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比我优秀,每个人都值得更好的,只有我不配。

我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朋友问到,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呢,第一次咱俩见面,在那个金融论坛上就属你聊得欢,朋友拍了拍我肩膀说,人呐,总得跑起来,因为会遇见风。

就这样两个醉醺醺的男人在半夜围着外滩开始跑步,跑了两公里后我真的有点跑不动了就拉住他气喘吁吁的说,别卖关子了,你后来怎么变了。

我俩一边漫步,听他讲起了大学。

03

大一军训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教官非要让我在大伙面前唱首歌,其实我并不是不会,但是真的不好意思,在一个连队面前傻呆呆的站了半天,连个屁都没放出来,可能是见我太为难了吧,我们班的一个女生突然跑了出来,告诉我说,你会唱《童话》吗

于是我就特别小声的和她一起唱了这首光良的《童话》,从那天起这位同学就变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她会拉着我一起参加学生会,参加社团,去做公益,她总会鼓励我尝试着各种新鲜的事物,而每次都会用一种鼓励的口吻让我坚持。

我们每天早上都会在操场上跑几圈,有一天她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跑步吗,因为只有跑起来的时候,才会有风,你跑的越快,那些风就越会聚在你的身边,你看这个世界阳光从来没有放弃你,云朵从来没有放弃你,世间万物都会因为你的马不停蹄而陪伴着你。

而我的大学生活也让我越来越自信,先是拿了数学竞赛的奖,也做学生会的副主席,身边的室友同学关系也越来越和睦。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当你被肯定了一次的时候,那种向上的感觉是会无限延续的,这种正向的循环会让你不知疲乏,以至于你越跑越快,身边的风越聚越多。

我开始好奇那个姑娘,于是问你现在的妻子是?

他说,就是在咱俩吃饭的时候还在和我视频的那个人啊。

我说,不是不是,我问的是你的那个同学。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咱俩在跑几公里我再告诉你。

我看着朋友向前奔跑的背影,突然觉得,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不知疲倦的超人呢,可能就是因为,那些原本沉默的人,一旦强大起来就永远不会被杀死吧,毕竟沉默许久的背后是一颗再也不容易被摧毁的心。

内心的强大,永远是和自己自信相绑定的,无论你出身于怎样的家庭,无论原生的痕迹有多么的深刻,你只要知道,成为那个我们所希望的人,大多不是因为我们的能力有多大,而是因为我们的选择,选择去走一场怎样的人生。

关于朋友的妻子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先跑起来,在过上你想要的生活时,我再讲给你听。

用一份少量的阿司匹林,做你心灵的镇痛剂。

轻逸先生:一个身高187理性且温暖的大个子,金融高管,治愈系微作家,电台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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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关注先生的人,都开始了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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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能成为天使


我们都能成为天使

我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难忘的小事。

那是一个星期五,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名叫凯尔的同学,他手中抱着一摞厚厚的书。我想: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书都带回家呢?他一定是个书呆子。我周末可要玩个痛快:参加聚会,并和几个朋友去踢球。

凯尔刚转到我们班上。我耸耸肩继续往前走。这时,我突然看到,一大帮孩子故意把他手中的书打翻在地,还有人在凯尔脚下使了个绊儿,他随即倒地。

凯尔的眼镜飞了出去,他抬起头看了看,我从他眼中读出了痛苦的神情,我的心随之一紧,然后朝他跑去。他趴在地上摸索着找眼镜。我把眼镜递到了他手中。他向我道谢,脸上浮现出了笑容,那是发自肺腑的感激的笑容。

我得知,原来我们住的地方相距不远。于是,我们结伴回了家。我觉得他这个人还不错,就问他是否有兴趣周六一起去踢球,他欣然同意了。

整个周末我们都混在一起,他给我和我的朋友们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

周一又到了,上学的路上,我又看到了怀抱一摞书的凯尔。

此后,我和凯尔成了最好的朋友。

多年后,凯尔特别邀请我去参加他的大学毕业典礼。他在致辞中说:毕业典礼是对帮助过我们的人表达谢意的最好时刻。我要借这个机会,感谢我最好的朋友。

接着,他开始讲我们认识的故事,我惊讶得睁大了眼睛。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多年前的那个周末,他原本是打算自杀的!他说自己已整理好了学校的柜子,并把所有的书都抱回了家,这样,妈妈在他死后就不必特意去学校整理他的遗物。说到这里,他看着坐在台下的我,脸上展现出笑容,他接着说:然而,我很幸运,是我的朋友把我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那一刻,我才真正理解了他的话:永远不要低估你的行为能够产生的力量,你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可能改变另一个人的命运。上天让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另一个生命,让我们以某种方式去影响另一个生命。

有人乐于用自己的快乐和爱心去照亮他人的生活,这样做永远都是值得的。当我们的翅膀折断,无力飞翔时,身边的朋友就是把我们拥入怀中的天使。

如果有来生,希望我们都能幸福


血泊里,从车里收音机里传来宇桐非的《七月七日记》:每一次想起都让我无法呼吸,总是会翻开七月七里的日记,给了我浪漫开始遗憾的结局,像流星划过的美丽......

林梓维跪在夏小汐的身边,看着夏小汐的泪滴在了自己掌心。说不出的疼痛,说不出的悔恨,说不出的愧疚

林梓维,靠过来。夏小汐借着自己最后的一点气息想让林梓维靠自己更近一点。吓傻的林梓维正准备靠过去时,程韵从车里跳出来,拉开了林梓维,怒吼道:八婆,要死赶紧死,别碰我男人!路旁的观众,吓得木木地定在那里,夏小汐眼里最后的一丝光芒,望向林梓维,充满了绝望

警车和救护车在夏小汐死后片刻才刚来,程韵被带入警局,但夏小汐却连上救护车的机会都没有。

.....

你说到底是怎样激烈的争端,非得要用杀戮才能解决?

被抓进警局的瞬间,程韵一下子蒙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故意把车驶向夏小汐,她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为什么开始撞向她时她还要故意提速,警官也很是诧异,怎么就有人能那么大胆在光天化日之下故意开车撞人。

你为什么要开车撞她?警官竖起他的八字眉严肃地问程韵。

因为我恨她。程韵答得时候很自然,丝毫没有一丝害怕。

为什么恨她?

因为我的未婚夫心里还有她,晚上睡觉都还念叨着她的名字,所以我就干脆把她杀了。

你未婚夫心里还有他关那个女的什么事?警官有点恼怒这个做事冲动、不顾后果的女人。

因为我好不容易把我的未婚夫抢过来,但她还是不肯死心,想要和我未婚夫旧情复燃。

身旁的那个女警官有点听不下去了,大声训斥道:这么说你还是小三,那你怎么那么嚣张?

程韵怒怒地反驳道:小三又怎样,能抢得来的就是我的了。

女警官听完更怒了:那你干嘛要撞死她,人家能旧情复燃说明那也不是你的了。

不,不,林梓维只能属于我一个人的,只能属于我一个人的,我一个人的......程韵歇斯底里地哭着呼喊着。女警官看着程韵,突然由刚才的愤怒变得有点心疼她了。

(二)

经过法院一致决定,程韵被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梓维。林涣轻轻地走进林梓维身旁,看着满脸胡渣、蓬头垢面的儿子心如刀绞。

爸林梓维像个六七岁的小孩,扑进爸爸的怀抱,失声痛哭。

儿子,哭吧,都哭出来。林涣紧紧地抱住他的儿子,这二十多年来,只剩他俩相依为命,林涣心里觉得自己很是愧对儿子。

爸,小汐死了。爸,小汐死了......

我知道,我知道,儿子!不知为何,林涣的眼脸突然被打湿了一圈。那个叫夏小汐的姑娘,不止林梓维深爱着,连他老爸也很喜欢这个儿媳妇,他总感觉这个儿媳妇就是他失联多年的女儿,那双和梓维长得一模一样的眼睛,总是会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他那个机灵可爱的女儿林梓熙。每当小汐喊他叔叔时,他心里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心痛。他慈爱地唤她熙儿,纵使他知道那个是他未来的儿媳妇,不是他的女儿。

她是因为我死的,爸,她是因为我死的......林梓维哭到连头发都湿了,尤其是当他说到小汐是因为他死时,那泪珠从未有如此奔涌过。

儿子啊,那你怎么要抛弃小汐,跟那个恶毒的女人搞在一起?

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和小汐在一起时我只知道我要保护她,不让她受伤。但和程韵在一起时,我有了和小汐在一起时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好像和程韵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爱情。

儿子啊,爱情是什么?终究不是要找个人平平淡淡地过一生嘛。林涣突然长叹了一口气,他想起了夏美,那个曾说要和他一起走一辈子的人,却在共度七年后便因受不了林涣破产后的贫穷离他而去。爱情,是不是在面包面前显得一文不值?林涣默默地流下几滴泪。

......

开门,开门!来了,来了。林涣放下手中餐具从厨房出来开门。

林涣推开门,目光一下顿住了。经年不见,夏美还是那样的美丽,白皙的皮肤上除了多了几条眼尾纹,其它都还是一如十八年前那般美丽动人。林涣一时看呆了眼,夏美也是一样呆呆地愣在那里,但过了一会儿,她就清醒过了,破口大骂:我离开后你找的是什么女人,生的是什么儿子,找的是什么媳妇,竟把我的女儿撞死,你们赔我女儿啊,赔我的女儿!

林涣一下震住了,呆呆地问:你的女儿是谁啊!

小汐,夏小汐。

林涣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小心翼翼地继续问道:是不是我们共同的女儿,梓熙?

你说呢,林涣,你说呢?我生完熙儿后就结扎了,你说那是不是你的女儿啊!你这个没良心的,你当初为什么就不能争气点,为什么不出来找我,你知道我一个人带着熙儿生活有多困难吗?夏美歇斯底里地指责,林涣呆呆定在那里,伸手把夏美抱进怀里。但身后的林梓维,听着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到最后一句话,手中的盘子不自觉地掉了下来,泪眼婆娑地望着他想了十八年又恨了十八年的妈妈......

(三)

梓维蹑手蹑脚地走到他父母面前,用力分开他们,把他爸爸拉到身旁,故作镇静地说:我欠妹妹的,我会自己还,但你没资格对我爸爸凶,当初离开我们的是你,对不起我们的也是你!

梓维,不许你这么对妈妈说话。林涣看着儿子对他妈妈的态度,心里头很是心疼。

梓维,你是梓维,我的维儿,你知道妈妈有多么想你吗?夏美想过去抱住梓维,却被梓维冷冷地拒绝了。

如果你想我,如果你爱我,那你就不会抛下我和爸爸带着妹妹离开。我也不会和妹妹相恋,妹妹也不会死。梓维说到这,脸色发白地肃在门口,好像只要有一点风,他就会倒下。

什么,什么,那个负心汉竟然是你你和你妹妹罪虐啊,罪虐!夏美受不了刺激,昏倒在地......

梓维也跟着倒下来了

林涣在医院里,左手边看着前妻,右手边又守着儿子。他奢望了十八年的团圆竟然是这种方式实现。如果可以,他是多么希望自己还只是一个人带着儿子相依为命,然后幻想着记恨着前妻带着女儿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女儿被杀,准儿媳进了监狱,而且,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又曾整夜的他不知哭了多少回,双眼浮肿得像一粒小黄豆,乌黑的头发也多了几根白丝。

林涣一下看着儿子,一下又望着前妻儿,不知为何突然站起了身,留下一张纸条,往准儿媳所在的监狱走去。

爸,你来看我了,爸,梓维呢,梓维来了没?程韵看见准公公带着饭菜来看自己,喜出望外。

梓维身体不舒服,现在在医院,所以只能让我来看看你。林涣说得那么淡然,还夹杂着一丝感情。

梓维怎么了,严重吗?怎么都住院了?程韵听到林梓维住院了,心里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虽然自己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但心里头还是挂念着担心着自己的未婚夫。有那么一瞬间,她后悔了,如果当初她没开车撞向夏小汐,那么此刻,她就可以守在病房照顾她的林梓维。

没事,就一点小病,你别担心了,你先照顾好自己吧!来,这饭菜赶紧趁热吃。

好,好,我现在就吃。程韵打开饭盒,看见那么丰富的菜肴,心里头满是欢喜,狼吞虎咽地就把它全部吃完,也毫不顾忌自己的吃相。也许她真的是太饿了,也许真的是是她太久没看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林涣看着程韵,望着她对自己的那份信任和天真,心里不知又被什么滋味缠绕,有那么几秒他想让程韵赶紧把饭菜呕出来,但一想到自己的女儿,他又冷漠地回头离开,走出警局,回到自己的小房子里,林涣毫不犹豫地服下自己准备好的毒药......

(四)

程韵,程韵!林梓维跟着他妈妈急急忙忙地跑到监狱,看到程韵正在被狱警们抬去验尸,那种不好的预兆好像即将要实现了。林梓维火烧火燎地想要尽快找到自己的父亲,拔腿就跑。而他身后的夏美,拖着虚弱的身体苦苦地追赶着他的步伐。

爸,爸......林梓维推开家门,发现他的父亲已倒在地上了。此刻,就像天空突然倒塌在脚上,林梓维一下坐在了地上。夏美气喘吁吁地追上来,看见这一幕,她提着心脏小心地走到林涣身边,蹲下身子,用手指去他鼻口试了试,已经断气;再俯下身,听他的心跳,寂静得如一滩死水,她的身子瞬间冰凉了。

这是林涣家吗?我们怀疑他与一个女囚的死有关,要来带他问话。林涣家门口,被一帮警察所围住。

你要找林涣是吗,是吗?你去找啊,你去找啊,他已经死了,你去找啊,去黄泉路上找他,把他抓回来啊,把他抓回来给我啊!林梓维突然站起身,像一个疯子一样揪住那个问他们话的警察,边哭边喊。

夏美赶紧过去拉开儿子,哭着说:维儿,别这样,别这样,你爸在黄泉路上也不愿看到你这个样子。说完她把林涣留下的纸条递给了警察。

洁白的记事本上,写着林涣的行楷字体:

儿子,爸爸对不起你,给了你一个不幸的童年,又没能保护好你脆弱的青春,爸爸亏欠你的,让爸爸下辈子再来还你。梓维,下辈子继续做爸爸的儿子好吗?让爸爸再去好好爱你,这辈子让你受了太多苦。人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但我每次跟别人提起我的儿子,我都会很自豪地说:我的儿子既像男子汉一样跟我一起支撑这个家,又像小棉袄一样温暖着我。

夏美,老婆,还能让我再这么叫你吗?就算是最后一次。那天听你讲完后我才知道是我破产后的自暴自弃让你心凉,让你离去,但我又没去将你找回,是我对不起你。我不知道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等我,而我还一度的埋怨你贪财爱富,恨你抛夫弃子。我没能好好地保护好你和女儿,是我欠你们的,尤其是我们的女儿。这一生,我为女儿做得太少了,是时候我该尽下做父亲的责任了,我不能让我们的女儿就这么白白地死去,血债血偿,我要去找程韵为我们的女儿讨回公道。帮女儿报完仇恨我就下去陪女儿,别让她一个人太孤单,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在她身边,她一定很想爸爸了,我要赶紧下去陪她保护她。

还有梓维啊,你也别恨你妈妈了,爸爸走后,好好跟你妈过,别让爸爸担心。你妈是爱你的,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只是有时情况逼不得已。好了,不说了,晚点你们就要醒来了。

林涣绝笔。

......

警察看着手中的这张纸条,眼眶红了一圈,他小心翼翼地把纸条还给夏美,带着队伍离开了。

这场虐心的爱恋,终究剩下了什么?破房子里,林涣躺在地上,林梓维跪在一边,而夏美,瘫坐在门口

走,让我们看春去


春寒料峭,遮不住春色迷人。窗外,阳光明媚,洋洋洒洒,尽收眼底。走,让我们看春去,莫负了春光,莫负了流年。

枝头,三三两两的雀儿,在烂漫的阳光下穿梭,跳跃,或在草地上觅食。悠闲,自在。柳条儿纤纤,鹅黄浅绿,萌出新芽,似一帘幽梦,与春风窃窃私语。又千般柔情,万般妖娆,撩人心扉。

广场上空,到处是风筝的身影,澄净的天空,浮着大片的云朵。有风筝来过,乘着风,踏着祥云。有的大鹏展翅,翱翔万里;有的躲进云层,细看时,远远的,只是一个个小黑点;也有的摇摇晃晃跌落云端。有的似蜻蜓点水般轻盈;有的似蝶儿蹁跹;更多的是鸟儿的逍遥,鱼儿的自在,蝙蝠的莽撞,雄鹰的威武。真真是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像个孩子似地仰望天空,似乎心儿忽就变得豁然开朗。整个人也在天空翱翔。也许这是孩子们送给春天最美的礼物。醉了白云,也醉了春光。走,让我们看春去,莫负了春光,莫负了晴空万里。

夜的深沉,阻挡不了灯市如昼,正值元宵节,人海如潮。远远的,一片灯的海洋,到处是火树银花,连绵起伏。又似繁花似锦,流光溢彩。犹如揭开面纱的美少女,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伴随轻柔的乐曲,喷泉在舞台正中尽显风采,独领风骚。股股水柱直上云霄,飘飘洒洒,纷纷扬扬,像仙女的袂裙随风轻舞,又好似浪花被抛上天空,又从空中倾泻而下,似瀑布,如雪花凝露飞洒而下,惊起朵朵飞花。孩子们欢呼雀跃,穿梭其中。四处彩色的分水柱也接二连三次第的喷涌而出,那细小无瑕的水花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盛开着连绵的心事。溅起的朵朵飞花热情奔放,亲吻着孩子们的脸庞,打湿了人们的衣衫,人们却全然不顾,只是享受这节日的快乐,欣赏着眼前的旷世美景。

华丽的桥头,站满了赏灯的人,烟花也在夜空中争先绽放,如璀璨的星光转瞬而逝,却被夜空留下了永久的记忆。走,让我们看春去,莫负了春光,莫负了今夜星光灿烂。

空中飘起了许愿灯,乘风破浪,行程万里。似风儿鼓起的帆,又像谁的心事随风而去。把心中的愿望装在纸做的壳子里,点燃一盏心灯,照亮夜空,照亮人生。祈愿灯轻轻飘起,带着美好的祝福,带着无尽的思念,带着谁的快乐,谁的忧伤,谁的眼泪,谁的心愿,倾听夜的梦呓,海的相思。渐渐飘出你的视线,飞上高空,祈愿生命的制高点,祈愿美好人生。

走,让我们看春去,莫负了春光,莫负了流年。

我们陪同着时间,让我们成为时间的过客


那是逐渐干枯的灵感,因为我没有闲时间写下这一笔笔的畅想,犹记得做过几次有关忙碌的梦,就像沉睡的夜提醒我的也是忙碌。我仿佛已忘记了这是几月几号,只记得白天黑夜,甚至于没有日夜之分,忙的时候我没时间观念,有观念的时候总带着疲倦的困意。

好几次想写的诗意被睁不开的双眼掩盖,关上灵感之眼的门,整个人被包裹在睡眠与忙碌中。如果人的一生真是这么简单,那一定就会有幸福感,可我在这段日子里没有找到有关于幸福的丝毫安慰。也不觉得烦躁,就是一种浑浑噩噩的活着,可活着的体验并不是忙碌,因为我时常被想法叫醒。

就如这飞快的时间一样,不觉间只剩一堆感慨残留心间,那些有关往事的,这些有关未来的,而我的现在却是糊涂的。

有一种陌生感,我与书本,与电脑,还有音乐,与这夜色,还有星光跟月亮,置于闲云外的事我都不知道该往何处找寻,仿佛被被隔绝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望着干皱的灵感,个个都是想要活跃的种子,而我却不知道该用哪一种方式去叫醒它们,供我一个喜欢写作的人,来写点什么。

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句话,让我觉得很可怕,忙碌是扼杀想法的刽子手。就因为知道为了什么而忙碌,所以这段日子我在拼命的忙碌,我相信收获是从忙碌得来的,也相信并不是所有收获都是从忙碌中得来的。

也许人生一世,就是有诸多想法才觉得有意思。每个生活都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我是个向往简单的人,可我还没有找到去繁从简的方式方法,也不想只为了简单忙碌而活着。或许一切都是那么简单,我就不会再是个向往简单的人。如果说生活是一种姿态,向往就是我的追逐,没有得不到或者已失去。这个现实将不会是一种社会风气,而是我所面对的,现在的、眼前的,都是真实的。

多像一只平凡的蝶,为了追逐而起舞,为了花香而寻觅。忙碌的看遍繁华似锦绣、一卷入帘若幽梦,闲时追云戏月说笑谈、似你容颜倾得万象都痴迷。

或许我们真不该为了这一世而忙些什么,如这时时的争渡,品味每分每秒。那轮回在四季的重演,是我们的,与之有关的,既是遇见同时也在告别。

一朵花为人啄情而醉,一瓣雪融于唇间不留痕,这窃窃语言念念,是思、是想,如愿如怨。倘若有问天涯归途何处?就像是我牵挂的思想的,舍得之间随遇而安在旅途。如果人生真像一场旅程,我想用游客的身份去欣赏别致的景。

每一天展开新的一篇,白皙而又干净的纸,如果时间富有触感,摸上去的感觉,那一定是如婴儿般的肌肤、如此亲切。每个人都会这一天画点色彩,而忙碌是无法用感情去绘彩的,一张白纸上只有一条直线,就算笔锋多沉多重,就算这条直线宽到纸张外,涂满篇的单一色,无非是将白纸变成黑纸,或是蓝绿红黄,我认为都是一种浪费。

浪费时间的人或许不觉得可耻,终究会被时间浪费,会变成被时间浪费的人。其实人生不是白活一场,就在于你留下多少事迹让后人寻觅。

这是太多的身不由己,人类可以主宰世界,却主宰不了自然,身为就是一种限制。可以去选择做一个怎样的人,却根本无法选择去做人是怎样的。人就是这样,有七情有六欲,富带感性也有悲伤,止不住的喜怒哀乐,斩不断的爱恨情仇。抵抗不了诱惑,也抵挡不住现实。

好像我们面对的与我们想要的多少都存在一点的差距,要么做一个动作派不管是与非,要么做一个思想派承受是与非。我们都知道该怎样去做人,或许真的永远都学不会该怎样做一个人。因为好不坏没有界点,谁是好人谁是坏,别人说了算吗?不算。而自己说了也不算。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些事旁观者也说不清。就像扎根于泥潭里,生存在矛盾中的一朵奇葩,究竟能开出怎样的花,因为未知的都是无法预料的。

仿佛思想就是劳作的欲望,劳作是思想的果实,分不开的局,人生一世也是解不开的谜。如果较真,很多事都寻求不到答案,只会让自己的道路越走越窄。如果不认真,我们寻求的,最终只会被我们寻求着。

人生就是一把单锋刃,若砍不掉通往目的地的障碍,就会被这障碍折断了刃。至于我们所谓的答案,都会搁置在时间里,都会被时间搁浅成一笔过往,我们陪同着时间,让我们成为时间的过客。

而时间给出的答案或许我们都认为那就是对的,但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都是错的。拿从前与现在做个对比,好像我们都做错了很多事,但是真的就做错了吗?或许只不过是我们都变得糊涂了。

假如重来一次,我会选择用另一种方式,但是结果却还是不知道,对错我还是不明了。就拿现在来说,我也不知道现在做的,对以后来说有没有用,会不会让我受益良多,所以我很糊涂。如果选择随遇而安,会不会是对于自己的不负责任,如果万事强求我又能做什么,又会不会种下太多的苦果。

我想我痴往,我解我心慌,独自一个人承受风雨、独自为我添新装。年年如是,年年又如此想,有心人把过往看作一种伤,无心人却把自己看成了过往。

我想成为坐在路边鼓掌的人


导读:我想成为坐在路边鼓掌的人--心灵鸡汤

女儿的同学都管她叫“23号”。她的班里总共有50个人,每每考试,女儿都排名23。久而久之,便有了这个雅号,她也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中等生。

我们觉得这外号刺耳,女儿却欣然接受。老公发愁地说,一碰到公司活动或者老同学聚会,别人都对自家的“小超人”赞不绝口,他却只能扮深沉。人家的孩子,不仅成绩出类拔萃,而且特长多多。唯有我们家的“23号”,没有一样值得炫耀的地方。因此,他一看到娱乐节目里那些才艺非凡的孩子,就羡慕得两眼放光。

中秋节,亲友相聚,坐满了一个宽大的包间。众人的话题,也渐渐转向各家的小儿女。趁着酒兴,要孩子们说说将来要做什么。钢琴家,明星,政界要人,孩子们毫不怯场,连那个4岁半的女孩,也会说将来要做央视的主持人,赢得一阵赞叹。

12岁的女儿,正为身边的小弟弟小妹妹剔蟹剥虾,盛汤揩嘴,忙得不亦乐乎。人们忽然想起,只剩她没说了。在众人的催促下,她认真地回答:“长大了,我的第一志愿是,当幼儿园老师,领着孩子们唱歌跳舞,做游戏。”众人礼貌地表示赞许,紧接着追问她的第二志愿。她大大方方地说:“我想做妈妈,穿着印有叮当猫的围裙,在厨房里做晚餐,然后给我的孩子讲故事,领着他在阳台上看星星。”

亲友愕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老公的神情,极为尴尬。

其实,我们也动过很多脑筋。为提高她的学习成绩,请家教,报辅导班,买各种各样的资料。孩子也蛮懂事,漫画书不看了,剪纸班退出了,周末的懒觉放弃了。像一只疲惫的小鸟,她从一个班赶到另一个班,卷子、练习册,一沓沓地做。可到底是个孩子,身体先扛不住了,得了重感冒。在病床上,输着液体,她还坚持写作业,最后引发了肺炎。病好后,孩子的脸小了一圈。可期末考试的成绩,仍然是让我们哭笑不得的23名。

后来,我们也曾试过增加营养、物质激励等等,几次三番地折腾下来,女儿的小脸越来越苍白。而且,一说要考试,她就开始厌食、失眠、冒虚汗,再接着,考出了令我们瞠目结舌的33名。

我和老公,悄无声息地放弃了轰轰烈烈的揠苗助长活动,恢复了她正常的作息时间,还给她画漫画的权利,允许她继续订《儿童幽默》之类的书报,家中安稳了很久。我们对女儿,是心疼的,可面对她的成绩,又有说不出的困惑。

周末,一群同事结伴郊游。大家各自做了最拿手的菜,带着老公和孩子去野餐。一路上笑语盈盈,这家孩子唱歌,那家孩子表演小品。女儿没什么看家本领,只是开心地不停鼓掌。她不时跑到后面,照看着那些食物,把倾斜的饭盒摆好,松了的瓶盖拧紧,流出的菜汁擦净,忙忙碌碌,像个细心的小管家。

野餐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两个小男孩,一个奥数尖子,一个英语高手,同时夹住盘子里的一块糯米饼,谁也不肯放手,更不愿平分。丰盛的美食源源不断地摆上来,他们看都不看,大人们又笑又叹,连劝带哄,可怎么都不管用。最后,还是女儿,用掷硬币的方法,轻松地打破了这个僵局。

回来的路上,堵车,一些孩子焦躁起来。女儿的笑话一个接一个,全车人都被逗乐了。她手底下也没闲着,用装食品的彩色纸盒,剪出许多小动物,引得这群孩子赞叹不已。到了下车的时候,每个人都拿到了自己的生肖剪纸。听到孩子们连连道谢,老公禁不住露出了自豪的微笑。

期中考试后,我接到了女儿班主任的电话。首先得知,女儿的成绩,仍是中等。不过他说,有一件奇怪的事想告诉我,他从教30年了,第一次遇见这种事。

语文试卷上有一道附加题:你最欣赏班里的哪位同学,请说出理由。除女儿之外,全班同学竟然都写上了女儿的名字。理由很多:热心助人,守信用,不爱生气,好相处等等,写得最多的是,乐观幽默。班主任还说,很多同学建议,由她来担任班长。他感叹道:你这个女儿,虽说成绩一般,可为人实在很优秀啊。

我开玩笑地对女儿说,你快要成为英雄了。正在织围巾的女儿,歪着头想了想,认真地告诉我说,老师曾讲过一句格言:当英雄路过的时候,总要有人坐在路边鼓掌。她轻轻地说:“妈妈,我不想成为英雄,我想成为坐在路边鼓掌的人。”

我猛地一震,默默地打量着她。她安静地织着绒线,淡粉的线在竹针上缠缠绕绕,仿佛一寸一寸的光阴在她手里吐出星星点点的花蕾。我心里,竟是蓦地一暖。

那一刻,我忽然被这个不想成为英雄的女孩打动了。这世间有多少人,年少时渴望成为英雄,最终却成了烟火红尘里的平凡人。如果健康,如果快乐,如果没有违背自己的心意,我们的孩子,又何妨做一个善良的普通人。

长大成人后,她一定会成为贤淑的妻子,温柔的母亲,甚至,热心的同事,和善的邻居。在那些漫长的岁月里,她都能安然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作为父母,还想为孩子祈求怎样更好的未来呢?

我们也许不能成为好朋友


小S和我还有大S是好朋友,而大S是我和小S刚交的好朋友。

我和小S从小就在一起,并且在同一学校同一个班。大S原本是别班的,因为每学期第一次月考学校都搜罗成绩优异的学生而进行分班,那时我和小S所在的班级是学校的尖子班。小S为人热情,性格开朗,喜欢和同学打交道。新同学报道的那天,小S特地在长长的马尾辫上扎了个大大的蝴蝶结,问她为什么?她说为了给新同学留下好的印象。一共有六个人,一个男同学,五个女同学,除了肤色凝白个头高挑的俊朗男生之外,有一个女生引起了小S的注意。因为她是五个女生中个头最高的,肤色也是最黑的一个。其他女生陆续被班主任分配到不同的座位,讲台上就只有那个肤色黝黑的女生了,小S突然站起来大声道:新同学,来我这里坐吧!女生脸颊微红,羞涩地穿过一排排座位走向小S。这就之后,小S和这个新分配进来的女生大S成了同桌。

大S是个内向少言寡语的女孩,尽管热情大方如小S也没有办法激发出她活跃的因子,因为她真的太不喜与他人说话了。小S常常感到一阵阵的挫败感。偶尔我们坐在大榕树下的长椅聊天时,小S会抱怨几句:唉,这个新来的同桌太沉默寡言了,真拿她没有办法。不行,得找个机会让她敞开心扉说说话啊!

小S每次都这样说,但总找不到机会。女生上课坐姿如松,认真记笔记,下课不是写练习就是趴桌子睡觉,放学了也是匆匆忙忙地走,小S就算是想找机会也没有啊!可真是个怪女孩呢!

年级每学期都举行黑板报评比比赛,小S是文娱委员,大S的文笔好,又是同桌,所以班主任决定由她们俩个主要负责这次的主题创作。所以呢?小S就找到了契机,发誓要帮助大S改掉她身上这副死气沉沉的毛病。五点半下课始一直到七点半才忙完,此时天已经黑得看不到人影了,月光冷冷的,有过树影婆娑的校道,晚秋风寒意袭人。我和班长小S还有大S并肩着走出校门,空气中阴冷而又尴尬的因子四处飘散,最后作为班长的刘亦率先来了口:你们三个家哪个方向?要不我送你们回去吧?小S口直心快,白了他一眼:我们俩个自然是一个方向,但是我同桌呢?除非你有分身!小S指了指立在一旁脸色绯红如新娘红晕般的大S,,有点儿不客气道。我我其实可以自己一个人回去的。说这话时,大S黝黑的脸颊顿时红得跟甜菜似的。小S可没有忘记她之前发过的誓,于是赶紧提议道:要不一起去去吃麻辣烫吧,我听说美食街那家老牌店的麻辣烫挺好吃的,离这儿不是太远,刚好你可以顺路回去。经过小S的软硬兼施,最后大S才勉强的答应下来。

经过麻辣烫时间之后,大S虽然还是不怎么与她人说话,但也没有像之前那么糟糕。有时小S滔滔不绝的讲上天文下地理,大S偶尔会插上几句,小S会问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是谁写的,大S会回答她,并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在这之前是没有的。总之,大S确实是改变了,变得活泼一点儿了,小S还因为这件事而洋洋得意了好几个星期呢!

班级决定下星期组织去郊游,小S又因为这件事而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像新发现大陆似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小S眉飞色舞,你知道吗?下星期的郊游我决定好好拟一个计划。我问什么计划。她神秘地朝我眨眨眼,得意道:这是个秘密!其实我早就习惯了小S这调皮长不大的模样,她总是喜欢替人拿注意,替人着想。

下星期的郊游如期而至,小S这次可不在自己长长的马尾辫上绑个蝴蝶结了,她把飘逸的长发干净的收束起来,帅气地往头上扣一顶舌帽,既阳光又简约。大S则不同,平时盘起的长头发如今任由她垂直腰间,远看,像闪光地瀑布,飘逸柔密,只是瀑布是白色的,而她的头发是黑色的,不止,她还在上面扎了一条透明的白丝带,整体给人的感觉是素雅清新。不只是对他这身打扮吃惊,其他同学也是被深深地震惊了,但与之相比,我和小S则是彻彻底底地被吓到了,平时还算是走得近,对她比较了解,都是简单的扎个马尾辫,而且理的不太整齐,基本都是穿校服,就算是穿便装也是灰白搭配。无法想象她怎么会有这么洁白漂亮的白丝带。

震惊归震惊,郊游还是要继续的。车上的小S拉着大S东问西问,尤其是她的白丝带羡慕的不得了。小S一直问大S她的白丝带是从哪儿买的,大S也只是淡笑不语,她的笑容是看起来是那么温婉甜美。于是,车上的目光全都聚焦到了大S的白丝带上,大S成了本次旅行最受关注的人,而这一切都功归于小S的胡搅蛮缠。

旅行途中,不时的有一个男生在小S旁边搭讪,他就是和大S一同来到本班的杨阳。名如其人,他阳光自信,脸白如玉,清秀俊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经常在学校光荣榜前十,并且篮球技术一流,在我们班颇受欢迎。

小丫头,干嘛这幅冷冰冰的样子?杨阳走到小S的身旁笑笑,目光如水。

哼!小S冷冷的哼了一声,顺便白了他一眼,便不理他了。

我和大S坐在她们身旁,两人的动作清晰可见。大S有些惊讶的开口:你们很熟吗?

作为小S多年的好密友,关于小S和杨阳的这对欢喜冤家我是知道的。因为他们俩儿从小就是青梅竹马长大的,小S的妈妈和杨阳的妈妈是好朋友,家住一块儿,小学时经常一起回家,后来不知怎么的,两人吵架,最后竟然不欢而散,谁都不理对方好多个月,最近这几天,居然看到杨阳来找小S了,小时侯的杨阳最喜欢缠着小S。

不熟!其实非常的熟。

小S鼓着腮帮子,一副厌烦的表情说道。而在一旁的杨阳可不高兴了,他兀自在小S和大S的中间坐下,转头对着小S狠狠地瞪了一眼,继而又对着大S耐心的解释道:别管她,其实我们很熟的。男生白皙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洁白的贝齿清晰可见,一下子刺疼了大S的眼睛。

大S有些羞涩的看着男孩,垂下头,红着脸不知道该接下什么话。

接着,小S就被杨阳给拉扯着走了。

转眼间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学期,学校风景依旧,只是今年的花开的没有之前那么红了,小鸟的叫声也没有那么欢快了。

大S和我坐在小S的身旁,我们惬意地躺在青青的草地上,任午后的阳光肆意倾斜,在这美好的光景,温暖的时刻,大S却似有什么困难的事情令她忧心忡忡。

小S.,我被告白了。按理说被告白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而大S的神情却好像她欠了别人几百万一样,精神恍惚,心不在焉。

小S一听,来了兴趣,眉头轻挑,笑嘻嘻道:嘿嘿,是谁啊,快告诉我们啊?

大S懊恼的垂下头颅,撇撇嘴道!就我们班最后面那个。

大S的话语我们听出了她的不屑,感觉到是他配不上她吧。

原来是那个小胖啊,他挺好的啊,没想到他会喜欢你,算她有眼光。快说说什么时候答应他呢?小S一脸戏谑。

谁知大S一听说这句话脸瞬间就变了变得有些狰狞铁青,她重重地站起来,猩红的眼眸瞪着小S,说道:我干嘛要答应他?你到底安的什么好心?说完便拎起书包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一脸无措的小S。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大S这幅模样。

那天的不欢而散之后,大S就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不和我们说话更不会和我们一同回家,尽管小S曾多次向她道歉,向她示好,她也熟视无睹。

校道上不会再有我们的三个人的身影,大S又回到了之前的形单影只。

上体育课的时候,体育老师要求每人要穿运动服,可大S翻箱倒柜也找不出她的衬衫,有一种可能,她忘记带来了。体育老师及其严格,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大S忘记带来了,无疑是要受罚的。

没上课之前,大S神色懊恼的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我拿着衬衫朝她走去,穿这件吧。我说道。大S有点儿惊愕地看着我,有点儿不自然,最后还是一声不响地把衣服给收下了。

那天的体育课,小S没有去上课,杨阳也没有来。同学问我小S和杨阳去哪儿了,我说生病请假了不来了。说这话时,大S有点儿疑惑地看着我,抿着嘴没有说话。

很快,一个月便就这样过去了,冬天快要来临,大S穿上她厚厚的羽绒服,整个人圆圆润润的,与之相反,小S则是要风度没温度,还是一身单薄的上衣,寒风一吹,冷的她磨牙。

上课的时候,小S一边听课,一边颤抖着身子,嘴唇也冻的发紫。

替我拿这件衣服给她吧,我不想欠人情。课间操时间,大S在走廊叫住了我。她神情一贯冷漠,但今天她的行为却让我找回了那种熟悉感。

你都知道了?我有点儿不可思议。

大S淡淡的应了一声,嗯。

我叹了口气,有些无奈道:没错,其实那天小S为了让你不被老师罚,自愿把自己仅有的一条运动服给了你穿,她那天其实没有生病,而是被老师叫到年纪办公室写检讨去了。

大S神色微动,仿佛意料之中,但她的神色柔和了许多。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生小S的气,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小S之前不是有意那样子说的,请您相信她。

那天他也在吧?大S突然抬眸,看向我。

你你说的是杨阳?我有点儿震惊地看着大S,感觉到不可思议。没错,小S那天被罚,杨阳甘愿自己不穿运动服而陪着小S去领赏,如今大S这么一说,难道大S喜欢杨阳吗?

我会意的瞪大了眼睛看向大S。

你知道吗?其实从第一天开始,我就很嫉妒小S,因为她可以天生出来就很快乐很活泼,人际关系又好,并且她和杨阳的关系又很不一般,而我什么都不是。说这话时,大S自嘲地笑了笑了。

我沉默的看着她,不再说什么。

那天的谈话以后,大S就请求和小S调换了座位,与我们俩儿隔了两组课桌的距离,小S还为此伤心了好久,那天以后我们没有再接触过,给彼此的眼神都觉得吝啬。

中考以后,大S考上市一中,而我和小S去了省城,彼此之间相隔万里。我没告诉小S我和大S的那次谈话,也没有告诉过小S大S暗恋过杨阳,同时也没有告诉过大S,小S和杨阳从小就是青梅竹马这件事。我在想,有些人如果真的不合适,便就不用强迫自己去接受,因为那样只会只会让对方伤害得太深。

只愿曾经有过交集,那便是一个美好的回忆,足矣!

当晚风轻拂,让我们走路去


夏日,经历了一天的炎热,在火烧火烤的气候里,人们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就迎来了夜晚,夜晚的屋内依旧闷热,但是楼道间早已吹起了凉爽的风儿,夜幕降临,星星在天际闪烁,月的清辉洒满大地,很多人被屋内的闷热逼到了室外,或三三两两,站立于微风徐徐间,畅意的聊天;或放上一段轻快的音乐,相邀跳起了广场舞;或就像我们这样,围着高楼之间宽阔的道路,走起了路。

说到走路,这是我们想到的最简便的锻炼方式。面对进入中年的我们,内心对于健康的需求就越发强烈,生怕三高找上自己,又怕身材走样,更怕体力减弱,于是,就想到在夜晚清凉的风里,围着高楼而走,一圈、一圈又一圈的坚持,直到脚底酸痛,才转身回到家中。

走路,也需要坚持。可以独自一人行走,迎着凉爽的微风,在夏夜的星空下,任脚步快速的向前移动,放飞自己的心思,把白天的过往在脑海一一过目,想想一些有趣的事情,不由得悄悄微笑一下,再左右望望,直到确定无人注意。也可以,相邀成伴,一路走去,两三个足够,一起打开话匣子,东家长西家短,聊不完的话题,往往一个话题下来,就不知不觉走过了七八圈。也有的走着走着就小跑起来,路过我们时,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虽然夏夜的风是凉爽的,但是,在运动中,还是汗流浃背,脚底酸麻的触觉慢慢延伸到全身,前次走出的水泡挤压出痛感,背后、鬓角有汗珠滚落,脸上红润一片。一场路走下来,感觉身体轻盈,活力四射。回到家,再冲上热水澡,倒入床上,一觉到了天明,整夜无梦,第二日,就能以饱满的精神继续繁忙的工作。

什么时候爱上走路的呢?

以前,总觉得呆在家里,干完家务,就泡进长长的电视剧中,抱着一堆零食一通狂吃。时光就那么在无意义间流逝,而且,身体越发虚弱。我爱好不多,很多都和静有关,读书,写字,或沉思,远离运动,不知不觉间,身上的赘肉增多,体重飙升,直到好友的相邀,她劝说我的话语还依稀存留在我的耳畔:人到中年,病就会找到咱们,再不运动,身体就变形和垮掉了。于是,我在好友的带动下,撇弃电视剧,抛弃零食,踏入清凉似水的夜色,迈开自己懒惰的双脚,一圈、一圈的行走起来。最喜爱走路时有好友的陪伴,可以尽情的聊天,从工作到家庭,从生活到人生,话题包罗万象,范围广泛。都说,只要一件事坚持七天,就会成为习惯,这个我深有体会,因为如今的我,就算没有好友的相邀,也会逼着自己下楼走上几圈。

夜色的楼下寂静无声,月光的银辉为花园、树木、楼宇都镀上了梦幻的色彩,黑缎子似的夜幕下,偶尔飞过一架飞机,闪烁着五彩的灯光,有时,和星星混合一起,朦胧的分不清各自的身影,有时候又如同城市的霓虹,七彩的光芒仿如黑缎面上的胸花,闪着钻石的光芒。草丛里传来蟋蟀的清唱,一声声的伴着脚步的节奏,好似为脚步打着节拍,树上的蝉低唱着,搅动夜的宁静。偶尔低低的飞过一只雨燕,黑色的身躯、矫健的身姿,尾部剪刀般的刚毅线条滑过我的眼眸,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猫突然钻出花圃,优雅的来到我的身前,喵呜的轻叫一声,傲慢的端详我一会,就又优雅地离开。还有一只小狗,呼的窜出来,围着脚嗅呀嗅,再应着主人的呼喊而离去,这都是在夜晚走路时喜悦的偶遇,真的为简单繁杂的生活增添不少乐趣。在走路的过程中,就想到了时光慢下脚步,忘却了匆匆,行走在宁静里,洗涤内心的烦乱,让整个身心都沉浸在自然的美好中,这也是一种享受。

于是,在走路的过程中,不仅锻炼了身体,还感受到平日繁忙于杂乱间无法感受到的美丽,也是一种喜悦。愿生活处处都充满惊喜,愿生命充满活力。用最好的自己,迎接最美好的生活。

在美好凉爽的夏夜里,让我们相邀一同走起来,生命在运动中活力四射、惊喜不断!

我想成为你的山,任由你去攀登


我知道你喜欢山,要不然你不会经常去登山。为此,我想变成你的山,一座任由你自由地去登攀的山,并用我山风的清凉让你浑身舒爽,用我山声的合奏让你完全释怀,用我山绿的青翠让你富有活力,用我山峰的高度让你了望更远,而把我作为你登高望远的垫铺,作为你人生前程辅佐的使者。

我想成为你的一座最会梦幻的山,好让你随梦飞翔。在你登山经过的两侧,让我以一叶绿片的拂动,一滴泉水的叮咚,一只惊鸟的飞起,一声幽谷的虫呜,一娄山霭的雾烟,勾起你对高深莫测的探究,勾起你对拔地倚天的爱慕,勾起你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让我的高大雄伟成为你的依靠,从此你再也不用害怕,不用担忧,不用心伤,尽管回眸你甜美的笑,转身伸出你两指的耶,去谱写你生命绿色的乐章,拨动你幸福欢快的琴弦,唱出你人生最优美的歌,让你的梦想飞得更高更远。

我想成为你的一座最佳休闲的山,好让你舒适恬息。在你登山常走的坡上,让我用山石精心铺建幽静曲径,并在谷溪泉眼旁和茂木花草处,以及山岔、山角的地方,建造古味浓厚的凉亭息坐、阁楼小屋,改造众多的避署山洞,同时在路经的岩石上,凿刻出我爱你的全部心曲和赞美你的全部诗画,自山脚至峰顶,依谷走脊,逶迤向上,林木郁葱,遮天蔽日,只你登用。从此,你再也不会累无息处,席地而坐,而有我的休闲雅建伴随,让你的人生有张有弛,能放能收。

我想成为你的一座最有生机的山,好让你充满朝气。在你登山路经的四周,让我猎围出蛇虫鸟兽、蝶蜻蛙蜜等圈地,精心饲养,生灵活跃,呜如奏曲;让我把溪流疏通,清障除绊,迤逦顺畅,流如欢歌;让我把最美丽的野花、最青绿的山草,形形色色,块块齐齐,植在幽径陌头,娇嫩芳菲;让我把植被打理出清秀的装扮,草木错落别致,竹林高枝轻扬,岩树壁枝挺拔,花卉点缀绿丛,山风清香四射。从此,你不再会有孤寂独行,寥落山中,而有我的生命在呼唤,让你的青春更加风光无限,朝气蓬勃。

我想成为你的一座最高壮观的山,好让你登高了望。在你登山走高的时候,让我矗入云宵,显示出万山叠磊我为高,风景无限在高峰的气势,把旷野的万景尽收到我山的脚下,把世界的美好浓缩在一幅千姿百态、气象万千、充满活力的画卷里,把生命的价值提升到无与伦比的高度,感叹出天生我也必有用,何拘小节废人生的慷慨。从此,你再也不会悲观、消沉,而有我生命的力量不断向你挺力,让你的人生充满希望,拥有未来。

笑吧!把我的全部沦陷在你的笑里,把我的相思融入你的梦里,从容无畏,热情奔放,向着人生的高度去攀登,把自己笑出的甜美,用青春和理想来打造,绘画出你最美的自己。

我们走过的日子即将成为回忆


走在校道上,望着随风纷飞的紫荆花瓣。一样的季节,一样的景色,一样的地点,却怀着不一样的心情。日复一日,转眼飘泊了几个未来。

有人说:高中是一堵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我想:高中是时钟,顺时针把我们赶出城去。即使多想再停留一秒钟,青春的车轮也顺时钟地驶出校门。也许,某年某月某日我们也会顺时针把对方的容貌淡忘。

我们有太多故事,虽然不算美好,但是却那么让人难忘。

躺在夕阳下的草地上,曾经有过我们在这努力学习的身影,曾经有过我们在这练排球的场景,曾经有过我们相互鼓舞的语言,看着过往的学弟学妹,昨天的点点滴滴在脑海徘徊,我们曾经也像他们稚气快乐,目送两届学长学姐离开又看着两届学弟学妹快乐成长。如今该是轮到我们离开的时候了。

四季的轮回,又回到校园洋紫荆灿烂的时刻,花儿仍旧往年那样惹人爱,而大榕树下紫荆花的葬礼却离我们远去,耳边笑声还在回荡,记忆不会褪色但是心情却跟随时间的脚步不断改变。有人说:回忆会笑,说明你长大了,回忆会哭说明你老了。我想说:如果我变成回忆,那就把这些回忆封锁在布满灰尘的角落里吧!也许遗忘过去等于背叛现在,但是只有忘记过去才能创造未来。

朝阳周而复始地升起,夕阳井然有序地循环,日夜更替,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又是在朝阳飞奔来校,面对相同的面孔,听着某一个老师讲课,在夕阳中悠闲骑着车回家。可是一百天后我再也不属于这里了。

如果幸运的话,我会离开陆丰,离开朋友,离开我的亲人们,奔向一个我向往而又陌生的地方。或许那里也有我们喜欢的洋紫荆,也许我遇到的人会像你们那样善良。

我坐在窗户边,任随晚风吹我长发的温柔,眺望夕阳在紫荆花纷飞中把最后一丝光辉抛送天边,黑夜便无声无息拉下帷幕,虽然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却永远不是那轮朝阳。

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会仍旧盛开;

而我却回不去了,因为时间无法倒退,记忆无法重叠。

我喜欢夏天,因为我们相遇在夏天,我又讨厌夏天,因为我们即将分离在夏天。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57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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