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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两个人的感情也是有很多小技巧的,两个人在一起就要一起维护这段感情,到底应该如何处理情感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果没有结婚记录,注意记录是否是标准,而不是婚礼是否举行。自结婚以来没有为对方提供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的人,或因支付聘礼而在提供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方面遭遇困难的人。对于那些已经结婚和离婚的人,彩礼不应退还...退还彩礼的要求是什么?人们讨论什么

1。必须在什么条件下退还结婚礼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疑难问题的说明》(二)第10条规定:被告人要求退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经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予适用:

(一)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相互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相互交食、穿衣、住房和交通;

(3)婚前付款,使付款人难以提供食物、衣物、住房和交通。

根据上述第(2)和第(3)项的要求,应以离婚为标准。

二。没有退还彩礼的情况是什么

1.不符合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疑难问题的说明(二)》第十条的要求,如果对方要求返还彩礼,则不适用。应就"婚前付款并给付款人造成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困难"的情况作出另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声明。情况是,支付聘礼的另一方婚前借钱支付,婚后偿还债务没有带来经济发展,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没有固定的经济发展来源,不能靠自己的力量维持最基本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标准。为了表明"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都很困难",需要根据支付的彩礼金额、付款人的收入来源以及当地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标准等因素加以充分考虑。在这一阶段,可以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有效的澄清。

2.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存在的多重困难的说明》(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即“婚前支付,使支付人有衣、食、住、行困难”。然而,自从彼此有了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以来,已经过去了大约两年,孩子的出生或嫁妆钱确实被用于相互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而另一方恳求另一方归还嫁妆,这通常是不适用的。特别是,有几种情况:

首先,这对夫妇在一起生活了大约两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虽然婚姻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同居时间不到两年,但这对夫妇已经怀孕生子。

最后,接受的彩礼钱确实被用于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司法部门在实践活动中如何把握第三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规定“确实”是用来吃饭、穿衣、生活和行动的。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另一方拿出足够的直接证据,在多个方面进行确认,以防止以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第二,妇女在“结婚”前选择和购买的嫁妆应该彼此适用,而不应该被视为一种相互提供食物、衣服、生活和旅行的方式。由于妇女的嫁妆是她的“婚前”资产,在双方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期间,男子和妇女都是对方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的婚前财产,因此这一要求不能适用。另一方面,相互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的定义主要限于主要家庭成员因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生产和制造而产生的必要和特定的费用,如男女双方的费用或彼此的疾病、对相互经营项目的投资等。

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疑难问题的说明(二)》第十条“”的要求,如发现下列情形,被告人请求退还已按海关规定支付的彩礼,人民检察院应予适用:

(a)彼此没有登记结婚;(二)相互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相互交食、穿衣、住房和交通;(3)婚前付款,使付款人难以提供食物、衣物、住房和交通。根据上述第(2)项和第(3)项的要求,应以离婚为标准。“根据习俗和习惯,有两种类型的嫁妆钱应该退还:如果彼此没有结婚登记,注意登记是否是标准,而不是婚礼是否举行;自结婚以来没有为对方提供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的人,或因支付聘礼而在提供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方面遭遇困难的人。对于那些已经结婚和离婚的人,彩礼不会退还。

这里的衣食住行困难是指绝对困难,即《婚姻法》第42条所指的“另一方的衣食住行困难”,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存在的多重困难的说明(一)》第27条所指的“另一方的衣食住行困难”,是指在财产和离婚期间不能依靠所获得的资产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如果离婚后另一方没有地方居住,他将很难有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它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长期以来一直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标准。如果符合左右标准,离婚可以规定返还彩礼。必须指出,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方面的困难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在支付彩礼时出现了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方面的困难,而离婚时很久以前就找不到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方面的困难,则不能规定退款。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检察院保护公民权利的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在二年的一般时效期间内请求返还彩礼双方没有婚姻关系的,从对方认为可以退款而对方拒绝退款时起计算。如果婚姻是在双方之间登记的,则应从夫妻关系消除的生效日期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给予聘礼或婚姻结束的生效日期开始计算。会产生中断、终止、增加等。从生效之日起,凡在2年内不履行控制权的,请求返还彩礼的控制权不受法律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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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同居人身关系的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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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

同居引发争议的法律处理目前法律规范主要依据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条。该条指出,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恬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对于法院受理同居关系纠纷的条件也作了相关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律师在处理此类纠纷中需注意,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事人若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应告知当事人自行离开即自行解除即可。若涉及其他诸如财产、子女纠纷的,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应注意的是,在此之前,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可见,1989年的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人民法院可受理非法同居案件的条款,已因与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5日公布的司法解释冲突而无效。

二、同居期间人身关系的法律认定与处理

1、同居的法律定义实践中,未婚同居现象逐渐增多。有些人认为,未婚同居是婚姻的暂时先导。但是,由于同居导致的财产争议及子女抚养争议也较为普遍。在同居之前,我国有非法同居的概念。

2、非法同居的提法最初见于1989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末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中,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但是,严格来讲,非法同居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我国《婚姻法》并没有禁止婚前同居、非婚同居,也就是说非婚同居不属非法行为。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改。该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作出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该解释把原来的非法同居关系改为同居关系。这就表明,1989年和1994年制定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非法同居关系法律用语,由于与2001年12月24日颁布的司法解释中的同居关系相抵触,从此非法同居关系在司法文书中已消失。也就是说,司法审判中,已取消了非法同居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法律用语。

离婚赡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夫妻离婚后,不立即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支付另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如果你想知道离婚赡养费的法律规定,先跟着去掌握离婚赡养费的意思。

I,离婚赡养费是什么意思

根据婚姻法,夫妻离婚后,不立即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支付另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实际支付信用额度和支付方式可以相互独立约定。抚养费不能达成有关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都立即抚养子女,妇女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相关的抚养费。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没有责任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

赡养费是孩子支付给没有收入来源和生存手段的父母的必要生活费用。离婚后,他们可以在离婚时根据协议分割现有资产。如果离婚后妇女在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方面有困难,可以认为她们得到了男女双方的帮助。如果一名妇女在婚姻生活中努力在家工作(如照顾孩子和赡养老人),她离婚时可以被视为获得了补偿。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因为他们的过错而分手,女人会认为他们已经得到了补偿。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应为另一方抚养的子女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检察院裁决。关于子女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裁决不应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明确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中估计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赡养费规范性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要求,“子女有责任赡养父母”。这是一项法律责任,不能取消。所有人的责任都是一样的。然而,实施应该限于支持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并且支持者应该与被支持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支持者的实际需求,综合判断支持者的经济发展工作能力。

1、赡养费标准。首先计算孩子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当子女的平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津贴时,被视为子女没有能力向父母支付赡养费。当一个孩子家庭的平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它超过一部分,两个孩子的赡养费按50%计算。对于有三个左右孩子的人,赡养费按40%计算。除了赡养费总额之外,还为每个受抚养人计算了应付赡养费数额。

2.维护标准。如果一对夫妇通过司法程序离婚,没有与18岁以下的子女一起吃饭、穿衣、生活和旅行,或者不能独立生活,他们应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孩子按年收入的30%支付抚养费,几个孩子按年收入的20%支付抚养费。

3、赡养费、抚养费支付规范。实际支付金额高于计算标准的,应当计算实际支付金额。事实上,如果支付金额低于计算标准,应当按照计算标准进行计算。

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 离婚法律知识


互联网上有许多服务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他们愿意处理与另一半的关系。他们可以完全接受可靠的司法程序。也许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这是判决离婚的法律条件。离婚法有很多关于法律咨询的专业知识。今天在线版有了深刻的理解。

I,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法该法律以《婚姻法》的要求为基础。如果感情确实已经分裂,调解失败,应该允许离婚。这对夫妇的“情感分裂”是离婚的法律条件。消除夫妻关系,特别是根据司法程序消除夫妻关系。离婚法有两种法律要求: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可以相互达成协议,可以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提出离婚。

协商一致的内容应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包括以下几点:离婚意愿的表达、子女监护权的归属、赡养费的支付、离婚财产的分割等。在离婚诉讼中,丈夫和妻子无法达成共识。只有当他们去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时,法院才会决定是否允许离婚。此外,法院将对子女监护权、赡养费支付、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所有权等难题做出裁决。

离婚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第三种是婚姻生活本身存在的问题,如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生活,重婚,或夫妻间有血亲和疾病的婚姻不应完成。如果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四种情况下你属于无效婚姻生活。

如果婚姻是由于胁迫而完成的,那就是不可撤销的婚姻。此外,法律法规还要求几种类型的极端离婚情况,如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的妇女。

二,离婚法[法律知识/s2/]

离婚有协议和起诉两种方式,两种方式都有各自的特点,被告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采用。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好处是省时省力和经济发展。一般来说,如果原材料齐全,协议的离婚手续可以在半小时左右完成。然而,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相对严格。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的含义、离婚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难题达成一致。

2.离婚诉讼

丈夫和妻子明确提出单方面离婚,而另一方不允许离婚,或者尽管双方都允许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抚养子女、文化教育、医疗费用等难题上仍未达成共识。,离婚诉讼中的被告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相对性更费时费力,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必要的步骤。

结婚谈彩礼崩了怎么挽回


结婚因为彩礼闹翻还能挽回么?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婚前相爱的小夫妻在谈论婚姻时因为彩礼而分手。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吗?今天边肖用实际案例分析告诉你谈彩礼崩了怎么挽回,请看谈彩礼崩了能挽回么。

一、谈彩礼崩了能挽回么

我是一名研究生,还在学习,半年后就要毕业了。家庭条件一般。我男朋友毕业于另一个省的学士学位。他去年毕业,目前在我家所在的省工作。家庭条件一般。以前,我们来自一所学校,聊了两年。我去了他家,见到了他的父母。他们对我很满意,希望我们早点结婚。

当我第一次谈论它有半年的时候,我告诉我的父母,我的父母总是不同意,并且不希望我嫁到很远的地方。今年元旦,我又和父母讨论了一次。我父母仍然不同意。他们担心我没有结婚。他们还说,他们想让我男朋友的房子支付首付款,并给我30多万英镑的嫁妆。嫁妆钱是婚后给我的,这样我可以留着以后用。

我还知道我的男朋友已经工作了半年,没有积蓄。他不能得到这么高的彩礼。但是我不知道如何说服我的父母。我还没有让我的男朋友见我的父母。我可以问冷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面临分手吗?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二,谈彩礼崩了怎么挽回?

你会问,“这会是分手吗?”如果我明白你的问题,我会回答:“是的,我会面临分手,伴随着许多麻烦,而且没有解决办法。”就这样,我被你的鬼魂给骗了,我再也回不了这锅了。

我现在要告诉你,从你的整个故事描述和聊天记录的截图,你已经可以反映出你自己的心态。坦率地说,你只是不想再这样下去了。即使你想继续,你也希望对方能立即切断土地并支付赔偿,甚至希望立即和你的家人结婚,并写下终身不离开你的承诺。只有这样你才能计算出你想要什么。

女孩,这不是你的团伙欺负外国人。你可以这么说,但你很沮丧。但是我想说,我见过很多两个人真的想在一起的情况。

当一个小女孩真的想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她很难过,也很难过。而不是你聊天记录截图中的对话。你所有的聊天可以总结如下:我的父亲不同意,我的母亲不同意,他们不放心我的意见。

事实上,你的男朋友在他的演讲中没有任何不敬。他甚至可以说是有道理的。但是从开始到结束,你和他的情感是没有联系的。毕竟,你不是和你的男朋友在一起,而是和你的父母在一起。

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父母的反对,你不可能继续下去。所以,如果我今天告诉你,你们真的可以分开,那么你们可以很舒服地分开。但是我想告诉你,我不想这么说,我也不能这么说。

我想告诉你的是,我认为这个年轻人并不坏,至少在聊天记录中是这样显示的。当他遇到任何困难时,他不是来责备你、和你争吵或不讲道理的。充其量,他只是说,“我不能得到这么高的彩礼。你的父母是否故意让事情变得困难,并想证实这一点?”然而,你没有认真回答他。这是个难题吗?

结婚因为彩礼闹翻还能挽回么?即使你自己也说了,你知道他得不到这么高的彩礼,但你没有理解或安慰。相反,在聊天记录中,这个话题被直接绕过了。

如果你清楚地知道周围的一切,那么你和他就看不到对方。总之,你的男朋友一直在试图解决聊天记录中的问题,而你一直在努力寻找原因。这是事实。

女孩,不要欺骗年轻的穷人。

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 离婚代理词怎么写


当离婚后涉及的离婚财产数额相对较大时,双方都比较谨慎,但财务和税务顾问对离婚了解多少?今天小妹妹将介绍下面的离婚法,然后讨论如何写下面的离婚代理词。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主动调解或立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离婚申请。在离婚法案中,人民法院应在判决离婚后的关系之前,明确离婚申请是否在被告的丈夫和妻子之间完全分割。主要分析被告的基本婚姻生活、婚后的情感、离婚的原因、夫妻感情的现状以及他们是否一致。

关于离婚的财税咨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离婚:

第三十一条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发现对方确实愿意妥善解决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立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明确的离婚申请。

人民检察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分裂,调解失败,应该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失败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直系亲属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不改正错误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明确提出离婚申请,则允许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直系亲属要求自愿离婚,除非对方犯有严重错误。

第三十四条妇女和男子不得在怀孕期间、孕妇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半年内明确提出离婚。如果妇女要求离婚,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审理男女之间的离婚上诉,情况就不一样了。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双方如欲修复夫妻关系,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再婚备案。

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孩子,不管他们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责任抚养和教育他们的孩子。

离婚后,孩子在哺乳期的标准是由照顾他们的母亲来照顾。母乳喂养后的子女因抚养困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对方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对方应当承担对方抚养的子女的全部或者部分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应由另一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检察院裁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裁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明确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中估计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立即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帮助的责任。

行使探视权和控制权的方式和时间应由被告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检察院裁决。

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健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规定中止控制探望的权利;在中断的原因平息后,有必要恢复控制访问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标准作出裁定。

家庭农场管理合同中丈夫或妻子的利益应根据规定得到保护。

第四十条[赔偿]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承诺,在双方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将归对方所有。如果另一方因照顾孩子、照顾老人和帮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责任,他/她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支付赔偿。

第四十一条夫妻离婚时,应当互相偿还对方在饮食、衣着、住房和交通方面的债务。如果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如果财产分别属于所有人,则应通过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检察院裁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在饮食、衣着、住房和交通方面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和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措施应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检察院裁决。

你怎么写 2,离婚代理词?

尊敬的主审法官:

XX法律服务接受本案原告吴XX的委托,指定我为其法定代表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按规定进行了证据调查,并报名参加了本案的庭审调查。客户整合法院整理的异议,并根据规定重点关注以下代理建议:

上诉按照规定裁定,原被告应解除夫妻关系。

原被告在XX年末相识,并于XX年x月x日在XX民政局登记结婚。

人们希望夫妻草率结婚,因为他们在结婚前缺乏控制。

原告是性格内向的女性,与社会发展相处不好。这种社会发展经历很简单,社交媒体的范畴也很狭窄,最终导致原告在选择对象、约会和结婚方面的缺陷。另一方面,被告3岁,原告有丰富的社会发展经验,并亲身经历过几次恋爱。与实际情况相比,总是有一些差异。很是相互的性格,兴趣爱好暂时缺乏深入的控制。此外,由于关系持续的时间很短,双方的缺陷可能不会被理解得如此深刻。尤其是原告,作为一名年长的女学生,对这段恋情肯定有太多的期待和想象。她希望她的爱人是她余生都可以利用的人。鉴于被告对完美的孜孜追求,她认为被告是一个坚持不懈、加倍努力追求幸福的女人。她应该学会放下以前的对与错,应该更好地理解并确保未来在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方面的爱、关怀和关注。她能给原告很多关心、宽容和理解。二是害怕父母的担心和焦虑,愿意回避被告的某些不利条件,如被告多大?你以前结过婚吗?这些。到目前为止父母对被告的基本情况了解不多。最后,这对未来的夫妻关系造成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结婚后,他们没有建立夫妻关系,也不能一起吃饭、穿衣、生活和旅行。

为了经营好家庭,原告忍受了被告的不利条件,更加关注被告。婚后,被告并不总是像对待恋爱中的原告一样对待原告,双方的缺陷逐渐显现。婚后,被告的气质和心态让原告觉得他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变化。在生活中,在情感上和与人打交道时,他们缺乏沟通和沟通。当他们遇到重大问题时,他们不报告,这表明他们不重视原告。如果你不喜欢他,几个月内你不必说一句话,也不用使用家庭暴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案离婚诉讼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分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审理人民检察院离婚诉讼案件时,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分裂应当作为允许或禁止离婚的分界线。区分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应该基于对婚姻生活基本方面、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感情现状以及夫妻关系是否良好的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要求和审判中的社会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分居。另一方已经决定离婚。如果调解失败,可以根据规定准予离婚。他婚前缺乏掌控力,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关系,无法相互衣食住行。”以上,可以裁定离婚。

一般来说,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仅有事实依据,而且有法律规定,应当按照规定适用。因此,我希望法院能够按照规定适用原告的申请。

代理建议书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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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为什么都要结婚彩礼,分析的透彻、现实又辛酸


一早看新闻,河南10位新娘零彩礼出嫁,并当众表示:“我嫁的是爱情。”

刚看了个开头,同屋的兰姐就坐不住了:“真巧,我嫁的也是爱情。”

兰姐出嫁的时候,彩礼要了18万,这会儿凑这个热闹,一点也不觉得脸红。 她说:“怎么,爱情和彩礼天生矛盾吗?哪里写着要了彩礼就不能要爱情,不要彩礼就一定是真爱了?” 是呀,如果有人问:你是要爱情还是要彩礼? ——标准答案不应该是“都要”吗!

之前在文章里,我讲过这样一个极端的事件。 女孩未婚先孕,男方感觉生米煮成熟饭,故意不给彩礼,最后女孩的妈妈带着女儿打胎。 在很多人谴责渣男的时候,也有人留言: “这个当妈的也太狠心了,为了要几万块钱的彩礼,连女儿的身体健康都不顾!” 还有说得更难听的: “这个妈妈真是又贪又蠢,女儿打过胎了,以后岂不是更卖不出好价钱?”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里的女孩会怎样想,但如果这是我的女儿,我一定会郑重其事地告诉她: 女儿,你打算结婚,妈妈一定要彩礼,并不是妈妈贪财,更不是所谓的“卖女儿”。 你是我辛辛苦苦二十多年养大的女儿,如果说卖,不要说十万八万的彩礼,就是给我金山银山,对我来说,也绝对是一桩赔本的买卖。

是的,每个妈妈在要彩礼的时候,看起来都很小气,一分一厘都不愿意让步。 可是当你出嫁的时候,你会发现,妈妈们又变得很大方,把千辛万苦要来的彩礼都送给你们小家庭,自己还贴补许多。 这怎么可能是一个贪财的人,精于计算的人,会做出来的事情呢?

有人说,彩礼是万恶之源。 安徽一个30多岁的男子,因为付不起彩礼,差点割腕自杀。 河南农村的一个55岁的单亲大妈,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活,为了给儿子凑彩礼,最后把自己嫁给一个老光棍。 南皮一个老太太,因为拿不出儿子的彩礼,选择上吊。

我知道,这些听起来都太惨烈了。 可是,亲爱的女儿,我还有一句更重要的话告诉你—— 他们的不幸,不是你的错! 他们的不幸,不是你的错! 他们的不幸,不是你的错! 在和女儿终身幸福有关的方面,妈妈永远是一个自私的人。 妈妈像对待掌上明珠一样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你,绝不是为了让你长大之后,去一个不幸的家庭里当救苦救难的菩萨。 你的生命里,没有这项义务。 妈妈没有多么远大的志向,只希望你能找到一个足够爱你的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妈妈不贪心,不需要你过得非常非常好,不需要你要很高很高的彩礼,你真的只要刚刚好就可以。 而至于上面那些苦难的家庭,不要说拿不出彩礼,就算他们砸锅卖铁给出天价彩礼,我的女儿,也坚决不能嫁。

彩礼不在于多少,重要的是两厢情愿。 一个在彩礼上讨价还价的男人,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最常见的,给不起。

第二种,给得起,但不想给。 前一种或许爱你,但我怀疑他究竟有多少爱的能力。后一种,他完全不爱你,根本无需考虑。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以为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长大之后才发现,赚钱真的没那么简单,没钱的日子,真的很难。 谈恋爱的时候,你们可以没钱,吃着二十几块的路边摊,也会觉得很幸福。 你可以陪他吃苦,陪他奋斗,三年五年都没关系。 可是到结婚的时候,他依然两手空空,却高喊着“非你不娶”,那几乎是一种无赖。

我见过太多婚前“有情饮水饱”,婚后“贫贱夫妻百事哀”的例子。 结婚不是过家家,除了柴米油盐,还有人情世故,医疗教育。就算你们能吃苦,难道要让孩子跟着一起吃苦? 连聚餐,连约会,连旅行,连看电影,都需要准备一笔小钱,你们的婚姻,凭什么就能空手套白狼?

一个没有足够资金准备的家庭,就像一只胡乱搭建的鸟窝,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 组建一个小小的家庭,如果连基本的备用金都没有,那就没资格结婚。 彩礼,从物质上说,是一个新家庭的启动资金,从精神上说,是对新人的基本尊重。 妈妈会给你准备嫁妆,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准备彩礼?

当一个男人因为拿不出彩礼而痛苦的时候,你可能觉得他很委屈,为他感到心疼。尤其那是你深爱的一个人。 可如果我说,不要房子,不要彩礼,什么都不要。 房子、车子、彩礼,我们统统提供,一分不少,只要他入赘过来,让你们的孩子随着你的姓氏,他多半不乐意。

所以,那些为彩礼叫苦的男人,在婚姻的围城里究竟受了多大委屈,又占了多少的便宜,你就可想而知了。 永远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永远不要因为爱一个人,而忘了爱自己。 永远不要过分同情别人,而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当你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走过一孕傻三年的迷茫,你会发现,婚姻的担子很重,单靠热恋时的冲动,远远不够。 所以,亲爱的女儿,希望你看了这篇文章,能明白妈妈的心意。 不至于在成年之后,领着一个两手空空的臭小子,来征求我的意见。

夫妻相的心理学依据!


夫妻相经常听人说起,对象对相,对上相就是夫妻——夫妻相。人海茫茫,你爱上的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别人?夫妻相是天生的,还是婚后相互磨合、融和的结果?其心理学上有说法吗?
美国科学家研究指出,人的外貌特征与自己的性格是对应的,有什么样的外貌,就会有什么样的性格。当双方的个性相差太远时,虽然谈恋爱时会产生很强烈的吸引力,但结婚以后,这种差异太大的个性,就不容易让夫妻俩产生共鸣了。相反,如果双方的外貌特征、性格相似,婚后就容易找到共同语言。并且,夫妻一起生活的时间越长,感情越好,长得就越像对方。
事实上,夫妻越来越像对方,还有一个生理原因:双方的生活习惯、饮食结构相同。时间久了,夫妻俩相同的面部肌肉得到锻炼,笑容和表情逐渐趋于一致,让原本有差异的两个外貌看起来也有了相似之处。在生理上,饮食、生活习惯的相同,还会让两人患同一种疾病的几率大大增加,让外人产生“这对夫妻真是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过,大夫强调,相貌不同的夫妻占绝大多数,即使长得相似,性格也有急缓之分。因此,判断两人感情好不好,绝不能光看相貌。只要夫妻相濡以沫,行为举止上趋同,语言习惯上相似,就一定能幸福美满。
据说,前苏联的科学家对此就做过专项的研究,认为形成“夫妻相”的原因,是由于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俩个人,其饮食起居、待人接物、喜怒哀乐、价值取向等嗜好和习惯,经长期的潜移默化而趋于一致,从生理变化的角度来科学地判定这一现象的形成。我们中国的老百姓们对此却有着另一种观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既含蓄又言简意赅。我相信这话,想想看,两个原本陌生的人既然能在一起生活几十年,不是缘分又是什么呢?
四种夫妻相汇总,看看你们像不像?
1、夫妻相之和谐型夫妻相
这种面相的关键是比例。两个人额头的高度、人中的长度和下颌的长度这三组数据大致相同。这三组数据大致相同的两个人,面部轮廓的比例就会相似,而这是由他们头骨的形状决定的。有着“和谐型”面相的男女很容易被对方吸引。
2、夫妻相之回应型夫妻相
拥有“回应型”面相的人看起来很像对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夫妻相”。
主要是由面部三个主要器官的形状决定的:上眼睑线(也就是长出上半部分眼睫毛的那条线,通常使用“眼线笔”的位置之一)、上唇线(粉色嘴唇边缘的那条曲线,也是“唇线笔”的使用位置之一,男性通常紧挨着“胡须地带”)和眉毛(对眉毛来说,重要的就不是上线或者下线了,而是它的整体形状或弯曲伸展的范围,也就是通常说的“眉型”)三部分的形状很相似,呈现相似的线条、弧度或曲线。在双方的脸上会形成三重回应。双方也许还会有其他相同的特征,但脸的大小和肤色的深浅,同“回应型”没有多大关系。
人们常说一对伴侣在一起生活了较长一段时间以后,他们的面相就会变得相似。对于“回应型”面相的伴侣来说,这种观点并不奇怪。他们在刚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长得相象了。当然,他们的相似之处并不总是马上就能被看出来的。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相似之处就会越来越明显。伴侣之间还可能会像照镜子一样,相互模仿对方。由于做出相同的动作或表情需要使用相同部位的面部肌肉,所以,由于肌肉运动的一致性,他们脸上的皱纹和面部线条也会更加一致,就会更像对方了。在共同的生活中,他们一起参加很多活动,这也会影响他们的外貌。
3、夫妻相之亲缘型夫妻相
拥有“亲缘型”面相的人,会让对方感到像亲人。这个人可能是他的姐妹、母亲或者奶奶。他们会互相信任,有着很深的“依恋感”。这种感觉以视觉上的相似为基础,当事人会对长得像自己一位至亲亲人(如母亲)的人,产生这种“依恋感”。这种对自己至亲的亲人在感情上和性倾向上的“依恋感”,弗洛伊德认为,男孩们在潜意识里渴望占有他们的母亲,并且会敌视他们的父亲;而女孩会爱上父亲,并且会敌视母亲。换句话说,早在我们很小的时候恋爱就开始了,而且在潜意识里一直贯穿在我们的生命中。此后,我们进入“成人期”,遇到了那位和我们的至亲亲人长得很像的人,我们的本能就会让我们爱上这个人。
4、夫妻相之集成型夫妻相
“集成型”面相是上面三种面相的集合,就是貌合神也和。当一对恋人同时拥有三种与爱情相关的外貌时,他们就将爱情类别都占全了。这意味着,一个人的爱人长得像他一位至亲的亲人(视觉爱情类别中最强有力的一类),同时两人还有着“和谐型”面相和“回应型”面相。
夫妻在一起就是缘分,如果再长得像,缘分就更深了。人在潜意识里都想找一个和自己相似的异性。刚开始还意识不到,时间长了,火候到了,相似的地方才能出现并得到充分发挥,甚至不停地外溢。
有关“夫妻相”的说法
说法一:视角倾斜和视力误差的结果
所谓“夫妻相”,只是人们视角的倾斜和视力的误差。正如外国人看到中国人都长的一样,我们看一群麻雀没有分别一样,对于一对夫妻,我们首先在心里就已经给他们下了定义,自然就着力去发现他们面貌上相像的地方,而很少去注意它们的不同。
其实,人类男女间无论是谁,相貌的一个个“零件”上都是有一定的一致性的,特别是同种族、同一种肤色、同一地域间的人,更是在身材、面相上有更多的相似处。就不是夫妻,相貌某一点上相当者也不会少,何况大部分夫妻,生活在同一环境条件下,这种相似会更多一点。把这种种相似粘贴在一起,加上我们先入为主的心理认知,认为夫妻夫妻,应该相像,这本不足为奇。实际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认一双男女为夫妻的也很多。
事实上,“夫妻相”并不能说明什么,而夫妻间包括相貌在内的各种差异才是绝对的。
说法二:夫妻相不一定是最好的夫妻
有“夫妻相”的男女不一定就能是夫妻。找对像时人们大多要考虑相貌,但绝少有以自己的模样为标准找面相相似的另一半的。相貌上男的英俊,女的妩媚;男的有棱有角,女的楚楚动人,等等,这才是男女追求的目标。真的面貌相像的两口子则很少。
即便相像,这样的两口子也并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夫妻。看那些“夕阳红”幸福晚霞中的老夫妻们,面貌相似的见不到几个。看不出“夫妻相”能在一个美满婚姻家庭生活中起到什么作用。即便是天赶地凑出一对“夫妻相”的夫妻,就一定能是幸福美满的夫妻么?生活中的夫妻不是图画上的夫妻,最实际的夫妻幸福应该是性格的相容,心灵的相慰,生活的相互关心,困难面前的相互支撑,富有面前的相互珍惜和提醒。没有这些内涵的夫妻,再相像又能怎么样呢?或许也有这样的相像而又美满的夫妻,但这样的例子毕竟太少了。
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在外人看来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的夫妻同床异梦并不少见;生活几十年,风过了雨过了一朝把手分的夫妻也不让人奇怪。一些夫妻高矮胖瘦俏平不一,但生活里却各有自己的幸福,各有各的快乐,平平安安地度过了一生;有的夫妻打打闹闹大半辈子,到老了儿孙满堂,相携相拥,满面幸福。这些情形,就不是相貌异同所能解释得了的。
说法三:夫妻相貌不同很普遍
夫妻间相貌的不同是普遍的。或许这种不同才是我们人类自身健康繁
说法四:两情相悦才重要
相像固然可爱,不同才显风流。容貌只是表象,内容才见端详。面容相像是别人评说的,两心相悦才是切身体会的。不管是否有“夫妻相”,但我确信,夫妻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濡以沫,幸福美满是存在的。夫妻气味相投,两情相悦,一定会在生活方式上融合,行为举止上趋同,语言习惯上相似。如果说这就是“夫妻”的话,这是不容置疑的。至于“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到来各自飞”的,即使长得似双胞胎一般,也是没有用处的。因为生活在一起就可以影响到对方相貌改变,形成相貌相近的“夫妻相”的说法,至今还得不到令人信服的理论和事实依据的支持。
恩爱夫妻相
恩爱夫妻相一:阴阳配合
一个长得高高大大,一个娇娇滴滴,两夫妻走在一起如“电灯柱挂老鼠箱”,这种看似不相衬的组合,其实是相学上最佳的夫妻相,属于阴阳相配。顾名思义,阴阳相配的夫妻是型格上各走极端,例如一个肥一个瘦;一个鼻梁低一个鼻梁高;一个喜欢说话,另一个则不喜欢开口;一阴一阳,正好凹凸相衬。这种夫妇感情维系最为持久。通常两人当中,一个脾气刚烈,另一个则性格阴柔,就能够互相迁就,婚姻自然可以白头到老。
恩爱夫妻相二:三停比例一样
从相学上来说,人的面部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称之为上、中、下三停。上停是指额头对上之发边至眼眉,中停就指眼眉至鼻尖的部分,下停为鼻尖至下巴。当三停分布的比例差不多或一样,即表示夫妻俩的运势会相似。彼此有相似的背景及经历,而且待人接物及性格方面也差不多,两人的感情自会有增无减。
恩爱夫妻相三:型格相近
另一种夫妻相是两个人的相貌差不多,即两个人的五官、高矮、肥瘦等各方面也很接近。大家都有高鼻子、粗眉毛等,但不到一模一样的地步,便属于相近的夫妻相。这种相貌的夫妻由于志趣相投,会特别谈得来。而两人相处的时间愈久,就会愈爱惜对方,样子也会因而慢慢改变。可能在晚年时,两人的样貌会变得十分相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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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离婚都是人生道路上的大事,应该妥善解决。有时候离婚纠纷不可避免。如果您现在愿意开展离婚纠纷咨询或离婚法律咨询咨询,您可以在一些离婚在线法律咨询平台网站上找到。

以下是从一些离婚在线法律咨询平台网站上遇到离婚纠纷的人的一些建议。

一.对于夫妇离婚纠纷,如果他们能够就离婚本身、离婚财产分割、子女监护等问题达成协议。,他们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申请离婚:

1.根据2003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申请离婚的家庭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件、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另一被告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处理此类申请的先决条件是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其法律法规的不利影响是使离婚的法律效力按行政部门的方式得到党政机关的认可。他们的离婚协议对彼此都有约束力。但是,今后如果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对方必须再次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并在人民检察院审理案件后作出裁决,由人民检察院督促被告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被告人仍不执行的,只有申请人民检察院处理判决内容的法院才能执行。

2.双方均以对方为上诉人,对方为被上诉人。双方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起诉书和离婚协议书到人民检察院申请协议离婚。这些方法是相同的,并且程序相对简单。但是,他们将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判,记录和填写有关的陈述。最后,人民检察院将取回结婚证并出示民事调解书。公文是具有司法部门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相当于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的全面性,但比离婚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双方必须通过自学来执行,不能向法院报告。如果另一方不执行公文的内容,另一方可以立即向人民检察院法院强制执行,不再起诉。

因此,一旦协议离婚的两种方式明确,被告可以根据自己的婚姻状况和财产做出选择。鉴于第二种方法,婚姻中的被告不熟悉这种方法,也可以授权刑事辩护律师申请。该代理的成本也更低。如果有很多资产存在争议,或者离婚必须逐步分割和终结,建议被告选择法律法规保障程度较高的方式。

第二,如果双方因离婚本身、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权的争议而不能达成协议或建议,只能选择另一方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将在人民法院开庭后作出民事判决。任何一方都可以将上诉提交一审判决。

离婚申请的实际程序:

1.准备投诉;

2.提前准备起诉所需的直接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诉和直接证据;

4.人民法院是否决定开庭审理;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将起诉状推给对方当事人。

6、人民法院分配开庭时间和互相推传票;

7.听证: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代理人起诉。

8.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和对方提交的直接证据,就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以及如何处理疑难问题作出裁决。

一位前任离婚纠纷顾问告诉我,对付离婚纠纷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协议法,另一种是起诉法。因为这是一件事关自己的权益,如果解决不好,就会损害自己的权益。因此,网络编辑建议你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做一些离婚法律咨询来帮助你解决问题,以便在更大程度上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结婚不要彩礼,还倒贴嫁妆,女方的父母吃亏吗


彩礼是什么?彩礼是从女人要嫁过去的家庭出钱,给她要离开的原生家庭。

面对这样的形式,有很多女方的父母会说结婚要彩礼,是为了给女儿婚后的生活做保障,让她在婆家不受欺负等等,各种为女儿好的说辞。可最后这笔彩礼进了父母的口袋,你们留着给自己的儿子用,这就是所谓的为女儿好,能保证女儿婚后的生活?

当然也有一部分父母会把高额彩礼拿一部分出来,给女儿做嫁妆,但那终归还是婆家给的钱,女儿就算带过去,婆家也认为是你们拿着他们给的钱做嫁妆,有什么意义?让婆家人有了这样的心理,女儿在他们家的日子就能好过了吗?

如果真的为了女儿好,就不要乱要天价彩礼,根据男方家的情况量力而行,或者是你拿出和彩礼相同金额的嫁妆,一起给女儿和女婿,算是为他们小夫妻的新家做经济基础。但不要打着为女儿好的旗号,向男方索要高额彩礼,利用女儿的婚姻为自己谋利。

结婚不要彩礼,还倒贴嫁妆,女方的父母吃亏吗?邻居陈阿姨家的女儿前段时间刚结婚,陈阿姨家有一儿一女,女儿是老大,结婚前,陈阿姨家没有要彩礼,男方家里主动给了六万块钱彩礼。

结婚的时候,陈阿姨也拿出六万块钱嫁妆和彩礼一起交到女儿和女婿的手上,让他们小两口的新婚生活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别人都说陈阿姨太实在了,男方就给那一点彩礼还要还给他们,自己还又倒贴钱出去。陈阿姨却说:“首先我没有把彩礼给女儿的婆婆家,是给了我的女儿和女婿,其次我给的嫁妆是为了让我女儿结婚以后的生活不那么拮据。”

新婚夫妻刚成家的时候确实会遇到困难,因为他们都是刚工作没几年的年轻人,手里的存款不会太多,结婚时买房买车不可能都让父母出钱,所以结完婚手里几乎是没什么钱的,那么有了双方父母给的彩礼和嫁妆,这对新婚夫妻的生活一定会好过很多。

对于女方的父母来说,自己给了女儿钱是为了让女儿婚后的生活过得好一些,哪能说什么亏不亏的,自己对女儿好了,等到老了的时候,女儿不是还要孝顺父母。

亲情和爱情都不是用金钱能够衡量的,金钱只不过是情感生活里的经济基础,不能代表婚姻生活的幸与不幸。

不要彩礼,女儿在婆家就会受苦吗

婆家出彩礼,娘家保存,最后受益的是女儿?

彻头彻尾的谎言,钱是婆家真金白银出的,女儿一分钱也得不到,都进了父母的口袋,无论从哪方面说,实际受益的绝对是拿钱的那个人。

不要彩礼,女儿在婆家就会受苦吗?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女儿在婆家过得好与不好,跟彩礼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人与人相处只要付出的是真心,就没有那么多矛盾,你对别人真诚相待,不管是婆婆或者是丈夫都不会拿你当外人。

只想着怎么多要彩礼,去为女儿婚后的生活做保障,倒不如好好教育女儿,在婆家应该怎么做人,这样更实在。

有一些父母是这样做的,把彩礼要过来,放在自己的手里,等女儿出嫁那天,把彩礼拿出来当作嫁妆或者是适当的添一点,就觉得自己的做法高于婆家。

结婚不要彩礼,还倒贴嫁妆,女方的父母吃亏吗

其实事情没必要那么复杂化,父母根据自己的能力能给了就给一点,实在给不了,儿女也不会说什么,毕竟养育之恩大于一切。

我们不要总认为,女儿嫁到婆家就是去受苦的,所以多要彩礼也是天经地义。这种话的本质其实是重男轻女的说法,把女人当成了婚姻里的附庸,凭什么要贬低女儿立男方威风呢?

女人在婚姻生活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只要有经济能力,生活独立,她的婚姻就不会遇到波澜,在婆家也不会受谁的欺负。

正常的婚姻生活里,没有那么多的婆婆欺负儿媳,儿媳虐待婆婆的情况,或者是丈夫对妻子不好,妻子无理取闹等等,不幸的婚姻。

只要大家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婚姻生活里就算有一些磕磕绊绊都属于正常现象,也不会对婚姻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不要彩礼,倒贴嫁妆,吃亏吗?

女儿出嫁,是要好好过日子的,她是一个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她愿意过哪种生活,是传统,是现代,只要合法,父母为什么不答应,父母有什么权利不答应?

那么在这个基础上,亲家如果愿意给这对新婚夫妻经济上的支持,娘家人肯定双手赞同。如果亲家给不了小家庭上的支持,为了保证女儿的生活质量,女方父母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应该给女儿支持。女儿是你自己的女儿,你现在帮助他们了,女儿的生活就会过得好很多,总比天天看着女儿为了生活受苦要好。

你拿真心待女儿,老了女儿能不养你吗?别人可以养儿防老,你可以养女防老!并且因为有了父母的支持,女儿在婆家更不会受欺负,她的婚姻生活自然就不会差。

为了女儿能有个幸福美满的婚姻,不要彩礼,倒贴嫁妆一点也不吃亏,能够想通的父母,甚至还会觉得自己赚了。

结婚不要彩礼,还倒贴嫁妆,女方的父母吃亏吗

所以,要不要彩礼,给不给嫁妆,完全取决于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没有彩礼的婚姻不能够说明婚后的生活就不幸福,要了巨额彩礼的婚姻也不能保证婚后就一定是幸福的。

结婚时不要彩礼 原来是为了婚后的打算


当初要和老婆结婚那会其实我挺忐忑的,毕竟我没有钱结婚,但是我又怕他们家不同意。第一次见家长的时候我很是紧张地说出了我的顾虑,而且农村结婚都要彩礼,哪怕是借钱也得给的那种陋习。所以我挺担心的,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岳母竟然同意了,她说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只要我能对她好其实就可以了。

说实话我心里充满了感激,所以我一直对我媳妇超级好,大概是想到彩礼的事情。

因为一分钱没花娶到了媳妇,我们感情也是很好的,在别人看来却觉得我们很是寒酸。为了不让媳妇觉得委屈,我也不想一辈子被人看不起,于是在她生了孩子后我就出去打工了。背井离乡打工真的不容易,这也不会那么不会的,文凭又低,真的只能凭本事做点小活。反正什么脏活累活我都肯干,但是也赚不到多少钱。结果岳母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媳妇的哥哥生病了需要钱做手术,可是我也没钱啊。当我跟她委婉地说出我没有钱的时候,她却很凶地反驳说当初彩礼一分钱没找我要,现在家里有了难处我却帮都不帮。

这个时候我才懂了,原来她们家里早就做好了打算,虽然不要彩礼,可是以后会把我当成她们家的摇钱树啊。

我只能找我同事先东拼西凑弄了一万块给我岳母,她却说给我几个月弄不到两万就要我媳妇改嫁。这样的家庭我真的是没有想到,可是我也无奈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23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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