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过去再久,开学第一天,你姗姗来迟,在全班同学的瞩目下,低着头走到最后一排坐下。那时就觉得你很高,面容俊朗,可能因为高的原因还有点驼背。
那么多年过去,不知为什么会见你的第一面的记忆会那么清晰,在开学后的半年却没有任何记忆点。
半年后,调座位,你坐在了我的后面,慢慢的我们开始熟络起来。那时,老师经常爱让我们前后桌四人小组进行讨论,每次讨论时间,却慢慢变成和你熟络起来的机会。
那时我还留着小男生一样的短发,瘦不拉几,面容还算清秀。你呢,在级里排的上名次的帅哥。故事说到这里,剧情好像很老套,又是女的不怎样,男的颜值高的情节,不过,事实是如此。
你经常会向我借笔记、借笔、没事找我说话,在我以为这些所有的行为是意味着你对我有感觉的时候,全世界都知道你拍拖了,可14天后你又分手了。在分手之后,你又向我表白了。很戏剧的一幕,可能因为你感情较为丰富。
出于胆怯,出于自卑,我喜欢着你却要装着不喜欢你,然后把你拒绝。后来这种变态的毛病好像都没办法改掉,不管喜欢上了谁,都没有勇气和人拍拖,都跟自己说再等等看。完全不知道青春经不起等,一等时间就没了。
后来,虽然把你拒绝了,借口是我们还在读书,我们要好好学习,但你好像也没有很快就死心,每个星期都会打电话给我。我呢,每到那个点就会心跳加速,守在电话旁,等着电话响,电话一响,老激动了,接电话前,还要拼命清嗓音,害怕一开口,紧张过度,哑然失声。
在初中的三年,有关与你所有细枝末节,无形中已经深深刻在心里,直到初中毕业,直到高中毕业,直到上大学。
有一天,最好的朋友实在受不了我一直说多喜欢你,却不敢说出口,竟然带我向你表白了。
没几天,你真的来找我了,你说你很感动,感动我一直喜欢着你,然后我们在一起了。
在一个月后,我们分手了,原因是你说我们太久没相处,不合适。我没有挽留,因为我天生不会挽留。
回不去的青春,回不去那时的自己,如果那时的我可以勇敢一些,对爱坦诚一些,或许会是另外一个结局。
对爱坦诚一点,对爱勇敢一点,人生的遗憾也会少一些。
回不去的是美好,回得去的是奸情
姐妹小仙儿,在花样年华没能遇上一个白衣飘飘的纯爱少年,却阴差阳错谱写了一出罗敷无夫使君有妇的狗血恋曲。
千般错爱,万般辜负,结局自离不了大谱,懦弱自私的男人左右摇摆纠结多年无力担当,小仙儿一度深陷彷徨终于爱断情伤。
分手数年,男人又频频出现,说想弥补亏欠,送礼物、献殷勤、嘘寒问暖。
而小仙儿早已脱胎换骨。住着喜欢的房子,做着喜欢的工作,爱着喜欢的人。
只是过尽千帆,江山回望,才会发现当初死活不肯放手这个人,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自己的过度依赖和胆怯无能。
我警告她:可别再犯贱,别跟人渣再续前缘。
小仙儿白我一眼:我的股票蹭蹭一涨我就高潮了,还用跟他续前缘?!
十年后的我和小仙儿,从纯情少女变成中年妇人,我俩吃着火锅,旧日心事在锅里煮得稀烂并有滋有味,热气氤氲在我俩间,模糊了放肆大笑的眼角皱纹,模糊了浮云朝露的经年岁月。
谁说当年错爱就是瞎了眼,白白浪费多少时间?
谁说未成正果就是痴心错付,撞够南墙仍然悔不当初?
当年的奶茶刘若英,像个文艺愤青一样,穿着宽大夹克,背着笨重吉他,一往无前地走在路上,无所畏惧地唱着: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青春用来干嘛?就是要疯癫,要痴狂,要偏执,要受伤。要天各一方,要念念不忘。
有钱没钱,你有没有玩命爱过一个姑娘?
渣男暖男,你有没有拼尽全力去爱过一场?
青春就是要为一个人奋不顾身。不是这个人,就是那个人。
他的姓他的名,他的笑他的好,他的背影气息,他的眉梢眼角,都无关紧要。
重要的是有过这么一个人,让你如坠地狱如上天堂,让你品遍甜蜜尝尽哀伤。经年之后才会化作一个符号,充当青春的标识和注脚。
青春不给他,难道能留在手上吗?
青春不给他,难道去喂狗吗?
那些饱满的情爱,就该像升空的烟花,凌空而起狠狠绽放,哪怕昙花一现,哪怕一响而散,也好过颓靡浸湿,升不了空点不着火,成为废弃的哑炮,狗都不叼。
张爱玲小说《半生缘》曾拍成一部电视剧,剧中结尾,林心如饰演的顾曼桢哭着说: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曾经最爱看这种苦逼矫情。
而今我早已不想写文艺小清新版本的谢谢你赠我一场空欢喜。
旧情就是沙。注定不该留,注定扬了它。
锦年之后再相遇,谁还稀罕再回去?
只有回不去的才是美好,回的去的都是奸情。
若不曾决别过去,怎会有回忆暖心。
有多么痛的领悟,就有多么珍贵的礼物。
只是那些当年爱过你也伤过你的男人,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他们当年不羁的脸,成就了我们今日不羁的心。
成长的真相就是抛头颅洒狗血。
成熟的真相就是拨迷雾见青天。
等到沧海月明,等到蓝田日暖,等到江湖两忘,等到蜡泪已干。
等到我把所有悲喜过往都去芜存菁,正本清源。
我还是无爱不欢。
祝福所有为爱痴狂的好姑娘,用错的爱来成长,用对的爱来绽放。
锦年之后再相遇,谁还稀罕再回去?只有回不去的才是美好,回得去的都是奸情。李爱玲这个金句把我笑出眼泪。
小时候看鸡汤小说,说什么旧男友女友重见,某方站在街口蓬头垢面提着垃圾袋,另一方华服美人气宇轩昂,蓬头垢面的那位,恨不能直接把垃圾袋套自己头上,哈哈哈哈。旧人重见,故事里一直走斗鸡路线,个个要彰显我过得比你好。
长大后,真有重见旧人的机会,发现转来转去,不过是个平常。就是平常的状态下用一种平常心态去见一个平常的老朋友。否则,还能干嘛呢?李爱玲都说了,回得去的,不是电影就是奸情,哈哈哈。
记忆中的很多美好,都是因为发生在那个时间段。不同年龄对生命和爱情都有不同的理解。只祝愿你和李爱玲一样,别忘记爱的能力,能够大声宣言,我还是无爱不欢,作为香蜜,我就放心了,哈哈哈。
在你的一生中,总有一天,会偶尔遇见你从前的恋人。当他的声音,他的名字在电话那一端响起,你觉得现在的生活象大海落潮时的海港一样,从眼前沥沥退下。许多年前的日子,还有他白色的球鞋,他被太阳晒黄的额发,自己那时用过的香水,那些年轻的美好时光,一点一点重现在你的眼前。你以为自己早就把它们阳光了,可是没有,它们好好的睡在你的心里,当他的声音重又出现,它们就被唤醒,里一个一个从记忆里站了起来,你的心却不再是葡萄一样光滑易破的了,现在它更象一棵荔枝,所有柔软的地方全被壳包起来了。他在电话里含蓄的说想来看看你,你也想看看他,他现在成了你美好过去的象征,他身上有你的过去,你不一定真想要看到这个人,他已于你几乎是陌生人了,你想见他,是想偶尔无机会回到过去,回到自己年轻的时候,回到一颗一骄傲而光洁的时候,回到热烈的爱上什么人的那时候,那是让人怀念的日子。你们见了面,他原来与街上的男人没有太大的不同,他怎么是这样一个人,这么老,并没什么诗意,也看不见雄心壮志,他就是一个平淡的成年人,你不知道在他心里,也许和你一样惊叹着,原来你也不是一个少年梦想过的仙女,你们在对方的脸上,发现自己已经老了,发现过去原来是那么遥远的事,发现自己竟亲手把对过去的留恋和好感用见面的方式完全摧毁,内心的激动和不宁,就这样平复在失落里,这样的见面让你明白,有些人最好再也不要见面,让你在心里还能留一点年轻时代的眼光和感想吧,只是有时候,人总是领悟得太晚,为这个知道得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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