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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抹春痕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第一抹春痕",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翻翻日历,算算节令,数数日子,天寒地冻的冬季本该渐行渐远,风和日丽的春天早该来临。盼春的我迫不及待地离开温暖的火炉,推开尘封一季的窗户。可是,天空依旧阴凄凄的;气候依旧冰冷彻骨;风声依旧虎吼狼嚎;太阳依旧病恹恹的,感觉依旧是冬天。哪里有一丝春天的迹象?哪里有一点春天的味道?哪里有一缕春天的色彩?我对四季更替这个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产生了疑惑。甚至有一种被欺骗的小小的不快。

细心的妈妈似乎觉察到了我的心思,说:春天真的来了,可是整天呆在家里的人是感受不到春天的。到大自然中去吧,那才是春天的世界。

于是,我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去大自然踏寻春天。悠然穿行于蜿蜒盘旋的山间小径上,举目远眺,满目的灰褐枯黄,呈现一派落魄萧条的景象;环顾四周,光秃秃的树木在寒风中痛苦呜咽;枯叶像折了翅膀的蝴蝶零落一地;小草干枯焦黄颓败匍匐在地上。引发了多愁善感的我内心无限的失望和惆怅。唉,春天到底在哪里呢?

我决定停下来歇一歇,忽然感到一股淡淡的、浅浅的、若有若无的清香在空气中微微荡漾。这种清香给人的感觉是轻轻地,小心地呵护着脆弱的鼻翼,生怕香味太浓香破了鼻子,多么善解人意的香味啊!我寻着清香放眼开去,原来是悬崖边的一堆枯草丛中,掩映着一株金灿灿的黄花,像一个古典的静女亭亭玉立,摇曳生姿,弱不经风。生在乡村长在乡村的我,准确地判断这是迎春花,这一阵阵清香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如果不细心观察,是很难发现的。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它却在眼前,宛如一首唐诗一阙宋词在春寒料峭的腊月傲然绽放。成为这灰黄苍茫天地间的一抹亮色;成为我焦燥不安的心情最好的抚慰剂;成为大自然的第一抹春痕。

我一边庆幸自己没有错过这第一抹春痕,一边怀着激动的心情飞奔到金黄的迎春花身旁。褐黄泛青的枝干呈拱形下垂,这是一种优雅含蓄的姿势。枝干芊细修长,好像瘦瘦的筋骨,宛若细长的手臂,仿佛大海里八爪鱼的触角。呈卵状椭圆形的叶苍翠茂密,隐隐透出铁锈色的小斑点,也许是历经了无数的坎坷和沧桑的缘故吧!花朵形态各异,有的还是硬硬的青花蕾,上端隐隐透出点点嫩黄,下端嫩绿如翡翠钻石般美丽娇嫩。有的含苞待放,花苞小小的,圆圆的,鼓鼓的,犹如姑娘衣服上的盘花纽扣。有的刚刚绽放,似一个害羞的淑女,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肯露真颜。有的完全绽放,尽情舒展着六片薄如蝉翼的黄瓣,好像一把把撑开的小伞;宛如一个个仰天吹奏的小喇叭;如同一只只上档次的高脚金杯。每一朵花都精致轻盈,每一朵花都玲珑剔透,每一朵花都鲜嫩洁净,惹得我无限怜爱。并且地上没有一朵落花,让我体验到了它旺盛蓬勃的生命力,丝毫没有凋零衰败之感。我豁然开朗,春天真的来了,就藏在这迎春花里,而我是这第一抹春痕的主人。蓦然间,心情分外愉悦。

眼前的第一抹春痕,不知醉倒了多少才华横溢的诗人,洋溢着多少宁静和谐的诗情,创造出多少千古流传的浪漫诗篇,成就了多少文明古国的优美诗行。喜欢唐朝白居易赞叹它身姿的曼妙金英翠萼带春寒,黄色花中有几般?凭君语向游人道,莫作蔓菁花眼看。喜欢宋朝韩琦描摹它飘逸的神韵覆阑纤弱绿条长,带雪冲寒折嫩黄。迎得春来非自足,百花千卉共芬芳。喜欢清朝王夫之佩服它不畏严寒的气节玉峰疑菡萏,绛佩讵辛夷;蝶醒初春里,香寻未绽时。最爱当代江澍渊歌颂它蓬勃的生命柔枝垂披缀金黄,冰消雪融显荣光,当代春风和暖萌绿叶,迎得百花竟清香。拂去隆冬雪,弄作满枝黄,虔诚地为春天涂抹上第一抹色彩。

没有玫瑰的浪漫多情,没有杜鹃娇媚似锦,没有桃花的妖娆婀娜,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然而,面对这朴实无华的迎春花,一种坚强不屈的情愫在心底潜滋暗长,因为它不畏严冬的侵袭,不怕寒冷的折磨,不惧风雪的摧残,不恼冰霜的浸润。一种执着坚持的情感在心底恣意蔓延,只为等大自然一声令下,便担负起春天的使者这个神圣重大的责任,慎重认真地舒枝展叶,凌寒怒放。岁岁年年在世间奔走告之春的讯息:唤醒沉睡的动物,通知枯藤老树抽芽长苞,召唤百花绽放笑靥,嘱咐小草破土萌芽,叮嘱河水碧绿如蓝,告诉人们脱去厚厚的冬装一种寂寞孤独的情思在心底瞬间燃放,因为这是第一抹春痕,所以没有百花和它交流谈心,没有蜜蜂为它歌唱采蜜,没有蝴蝶同它翩跹舞蹈,有的只是野地的清苦、无边的黯然和恶劣的天气。而当春天繁复而热闹的时候,它的花朵却寻不着半点历史痕迹,找不出半点曾经灿烂的模样。花朵去哪里了哟?它早已羽化成溶溶春泥滋养万物,只留下墨绿的叶子做为底色,默默地装点着春天和自然。我不知道,这样的付出和奉献究竟需要怎样的勇气,我只知道这株迎春花让我仰视,让我感动,让我崇敬。

大自然的第一抹春痕迎春花,散发着清香和纯洁,抒写着执着与坚持,舒展着希望和力量,诠释着责任与奉献,让我对春天有了更深的渴望,对生命的意义和厚度有了更深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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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鹅黄


伴着弯弯的月牙儿,随着微凉的初春晚风,独自走在寂静幽暗的路灯下。路旁的树枝枝桠展露出尖尖娇嫩的小小芽孢,在晚风中轻轻地摇扯,静静的等待。也许是期待一丝暖暖的阳光,也许是期盼一场润滋生命的甘霖。无言无语,沉静待发。

多日来沉重烦闷肆虐着心境,或许是压力所致,也或许是忙碌疲劳的原故。无暇静观周围之事,只想宣泄内心灰暗虐心的郁闷。想好好的疼疼自己,却又不知从哪里开始。

一阵淡淡的清香幽幽的飘来,轻抚凉凉的面颊,润津着窒息干渴的咽喉。它划过喉咙,融进内心,好舒服的感觉寻着幽香飘来的方向侧目望去,一片淡淡的鹅黄映入眼帘。

细细的枝条缀满黄粉色花苞,绽开的花朵如嫩黄的小星星被风挑逗的笑个不停,又仿佛是一群舞动的小女孩,摇动着舞裙不停地眨着纯净的眼睛。看着这小小的花朵开的这般热闹非凡,沉重疲惫的心被这弱小娇嫩所感动,忍不住走近深深亲吻吮吸这片独有的芬芳。心情顿时开朗明净,疲惫似乎也化为无有。

看到被路人采摘丢弃的花朵,心疼惋惜的捧在手中。抚摸着手中鹅黄的花朵,遥远的记忆瞬间开启。那个穿着蓝花连衣裙,手拿野花,头戴柳枝树条编织花环的小姑娘,似乎又来到眼前。一路奔跑,一路欢笑,那咯咯的笑声在晚风中回响,在疲惫中悠扬。一阵温暖流进心房,让心跳加速,让呼吸顺畅。

小小的冲动使我把那小小的花蕾插在高盘的发间,任那点点的清香任性的在我鼻尖回荡。在这寂静的夜里,在这勃发的生命里,在这心灵的家园里,使心归位,让生命再次点燃。

看着握在手中沉沉甸甸闪闪亮亮的水晶金属发夹,闻着清香绕鼻的淡淡花香,瞬间顿悟。其实一切就是沉重与轻松,浮华与淡然,禁锢与释放之间的对抗。

你赢了,一路芳香;你输了,一路的惆怅;你累了,就让微笑挂在脸上。输赢由心定,自在由心生。任它风起云涌,心奈波澜不惊;不计浮世千重,常念细水真情。

一抹黄昏


安安静静地一片落叶温柔地拂过脸颊,秉退夏日的热潮,轻依泥土。

天色向晚,华灯初上,晚风习习,热浪退去,最是夏日的黄昏,舒心惬意,情意款款。

安静地走过一拨又一拨的人群,他们于我,我于他们,都不过是不相干的路人。熙熙攘攘,各司其所,个行其事,形形色色,音容笑貌,善恶美丑,也不过只是瞬间残存于脑海。时间洗涤记忆,终会褪尽所有的颜色,更何况,只是匆匆掠过眼眸的路人,一如黄昏,此般黯淡。

安静的屋子,帘子轻轻摇曳,我坐在落地窗前安静地写字,耳边传来不绝于耳的小孩子的嬉笑声。

记得小时候,一样的光景,一样的夏日黄昏,我总是喜欢独自伫立窗口,聆听黄昏的声音,默默地望着远方,幻想着未来的某年某日,自己会是怎样的一副光景。

记忆有如光晕,晕开一层又一层绚烂却模糊的光斑,又突然嘎然而止,所有晕开了的圆点重叠在一起,成为唯一一朵绚烂到刺目的光斑,光线渐明,美丽轻盈的芭蕾舞者一如天鹅般站在最闪亮的地方,一曲舞尽,终是被泼墨为无边墨色。

而今的自己,亦是记不清曾经的某年某月,还是小孩子的自己又是怎样的一脸天真。

山长水阔,绵绵天涯,这一路,自己竟已是默然地走过来了,途中曾赴过怎样的劫,受过怎样的惠,却终是没有依着曾经的幻想去按图索骥,幻想太过美好,我终是不才负了它。我遇到过命里终须有的那些人,做了冥冥中注定的那些事,不精彩也独特,回首来时路,落英缤纷,芳草离离。

人生本就是一场无期无涯的流浪,没有人可以掌握自己下一刻的坐标,有人的生命路途里甚至是处处写满了玄幻和变故,那更是不容掌控的,却是异乎寻常的精彩绝伦。一个人对生命的诠释,常常与自己的初衷相去甚远,甚至南辕北辙,而后生对其的评论终是以着事后的就事论事。

而那些在黄昏里破碎了的梦想,历历萋萋,满目疮痍,心被纠得生疼生疼。而每每遇上这样的光景,那些疼便会被揪出来,一丝一丝,泛滥成灾。

窗外,邻家小孩对着天空吹出的泡泡散了最后一抹色彩,消失在晚风里。

暮色四合,秋千下架,万家灯火此第盛开。

宁谧的夜,谁家传来了夜的钢琴曲。

像一抹阳光


此刻,赵紫珊正坐在一个陌生的会议室里,面前放着一杯热水,正等着THE BEST WAY广告公司的老板,传说中的广告界王子宁飞。

THE BEST WAY最好的解决之道,这个近两年来风头最强劲的广告公司,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广告大奖,几乎抢走了所有大品牌客户,让所有同行都叫头痛的对手。

高端写字楼楼地大玻璃外面,阳光明媚,似乎是一个上好的天气。而玻璃窗里面的紫珊心情却是阴雨绵绵。

这两个月来,赵紫珊经历了人生最黑暗的日子,男朋友劈腿,工作丢了,这似乎是她这有生25年以来最大的打击了。

男朋友劈腿本也没什么,赵紫珊能够接受,可不能接受的是因为男朋友跟自己的多年最好的闺蜜李玉凤搞在了一起,这让赵紫珊伤心透顶,朋友都是用来出卖的,她想果真是这样,她觉得太讽刺了,让紫珊一下子觉得全世界都失去了意义。

男友,不,应该是前男友跟赵紫珊是大学同学,还有那个该死的李玉凤,学的是新闻专业,从大一开始,他们三个常常都腻在一起,她和李玉凤是最好的闺蜜,她和前男友又常常在一起,三个人之间关系微妙。

毕业后紫珊进了一家小有名气的广告公司从事文案职业,这正符合她热爱文学的写手理想,而且文案工作几乎整天都在空调房里,不用受那日晒雨淋,让皮肤遭受罪过。这2年来,从刚入职的文案助理做起,一直做到高级文案,薪资也从入职时的2500升到了12000,对于刚毕业才2年的人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开局。

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罗斯福的这句话成为多少人进入广告行业的理由,可不为人知的是广告人背后的艰辛。

正如紫珊那样,还没来得及享受广告人的滋味,各种加班是家常便饭,常常加班到深夜,甚至常常要牺牲周末,薪资快速上升的背后是紫珊的努力付出。老天爷也很公平,付出总有回报,除了上涨飞速的薪资、职位,还有文案的专业水平也在行业小有名气。

除了以上回报,最大的回报是男朋友劈腿,工作忙了,没时间陪他,于是闺蜜最好的闺蜜该死的闺蜜趁虚而入,抢走了紫珊好了五六年的男朋友。

当她那天早点下班回到家,看到自己的男朋友与自己的闺蜜躺光着身子在床上的那一幕,一下子击碎她的心。

当场的紫珊没有哭没有闹,似乎是太伤心的缘故,怎么也想不到两个最信任的人同时出卖了她。人生最悲伤的是被最信任的人出卖,如果还有更悲伤的,那就是同时被两个最信任的人出卖!

跑出来后的紫珊顿时泪水喷涌而出,所有的骄傲都在这一刻轰然崩溃,所有的委屈、悲伤都在这一刻涌了上来,心里的堤坝一旦崩溃,如波涛汹涌一泻千里,泪水顺着脸庞下来浸湿了衣领。

在面对多么困难工作的时候,紫珊都能坚强面对,而唯独对于感情却不能自己,也许文科女生太过敏感所致。

一段爱情和友情同时嘎然而止,原本构筑的小世界轰然倒塌,紫珊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感觉全世界突然都变得陌生起来。此后,似乎灵魂都丢了,工作没了心情,提不起劲,写不出好文案,老是出差错,一副失了魂的行尸走肉一般。

每一个职位后面都排着长长的队,几百上千的人都在觊觎你的职位。城市白领的职业从来都是残酷的。

很快,在一次出差错被客户一顿痛骂后,紫珊被黑着脸的老板扫地出门。

紫珊也顺其自然地在家埋头大睡了起来,饿了就叫外卖,就这样睡了吃,吃了睡,一直持续了近一个月,好像要把之前缺失的睡眠补起来,睡到山崩地裂,睡到地老天荒。

直到昨天中午,饿得不行了爬起来准备点饭,不小心打破了桌上的镜子,望着镜子里破碎的自己,惊愕了整整几分钟,蓬头垢面、皮肤粗黑、双眼无神,这还是那个才华横溢的女子吗?这还是那个倾国倾城的姑娘吗?这还是哪个多少男生心中的心神吗?赵紫珊一下子惊醒了。

紫珊爬到了电脑前,打开电脑浏览起招聘网站来,投了几分简历,然后走出去吃饭。

时间真是个好东西,绝对是治愈系良药,现在居然没那么难受了,虽然心偶尔还会痛,但确实没有先前那么撕心裂肺。

然后昨天下午就接到面试通知,现在就就坐在THE BEST WAY的会议室里。

过了一会,赵紫珊还在沉闷坐着的时候,会议室的门突然开了,像一阵风似的走进来一位男子。

帅、冷、酷

男子约莫30岁上下,一米七五的样子,一身简单的休闲服,外面一袭长长的风衣;一张鹅蛋形的脸,颧骨凸起,眉毛浓密,眼神却及其冷,脖子上吊着一颗玉坠直到胸前的衣服里。

这就是传说中的广告界王子宁飞,像一阵风一样飞了进来坐在紫珊的对面。

紫珊顿时有一种压迫感,心跳的厉害。有意地提了提神,调整了一下状态,准备应对面试。

赵紫珊?

工资有什么要求?

啊?!看能力看着给吧

明天上班吧

说完又像风一样飞了出去。

结束了,面试就这样结束了,紫珊不敢相信,本以广告界的王子怎么也得面试半天呢,这样的高人要求能不高嘛,可是面试就这样结束了,而且成功了,有点高兴又有点失望。

至于薪资嘛,不是最主要的,能在广告王子手下做事是多少同行梦寐以求的呀,而且有了工作可以快速恢复状态,不要这样再这样沉沦下去了。

只是这个广告王子宁飞好像有点意思,这个业界鼎鼎大名的人,身份却极其神秘,名气大,真人却鲜有露面,是多少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啊。

宁飞很冷,却又像一抹阳光,在不经意间照了进来。

明天来上班,有意思。

紫珊似乎挤出了一点微笑,久违的微笑。

那一抹阳光


(一)

猫了个懒腰,含看半透明的梦我那朦朦胧胧的睡眼,因隔了一汪夜,还意犹未尽地半闭着。阴霾过后,不知今天天气是怎样。习惯了走到阳台,先拉开那帘蓝。阳光很不客气的扑了个满怀。心因肴光的照耀而刹那间明亮。

坐在窗前,摊开手,阳光落在指尖,轻盈翩然。略暖,却丝丝入骨。驱赶身体里残留的不愉快。

抬眸,没有云打扰的天格外蓝。干净,令人心目舒服。

案前,一杯茉莉花在袅袅地嫣然着。铺开一纸素白,提笔,墨里的你今天还好吗?

(二)

推开窗,亲吻阳光。落在肩上的,是温暖,是新的希望。对着窗,对着阳光,明媚地笑。嘴角微微扬起的是喜悦吗?还是重生后的坚强?不要把手遮挡眼睛,对着明亮的光微笑吧,温暖从心底开始冒出花的泉。

窗外,一阵声响,是谁在盛大开放。趴在窗台,原来是烟花的喧闹。它们寂寞而又美好的。在夜色浓烈的时刻傾尽一生的美丽。后排的男生闻声而来,在旁边的窗前站成沐风赏花的姿态。静静听他小声低哝这是红事还是白事呢

也许是白事吧,用这瞬间的华丽在送他步入天堂,没有亲人陪伴的路,用烟花的明媚来照亮旅途的黑暗。烟花还在盛放,一场七彩流星雨的离殤。那个男生又小声咕哝地抱怨真有钱,都快放一个小时了我却想起亦舒的那本小说~她比烟花更寂寞~

(三)

多喜欢你。才会鼓足今生所有的勇气去爱你。只是很想,很想和你在一起。有时候,你在顶楼看云,我就在你身边,静静的也觉得很幸福。

多喜欢你。才打开心的一扇门,容你进来。那你,是过客还是归人?多喜欢你,只想和你在一起,数数风景,看看路边的花溪,哪怕只是望着你,也是甜蜜。

多喜欢你,可是再也不能拥有你。你始终是假装成归人,给我莫大的惊喜。等到风景都看透,你却默默远离。我用力德呼吸,怕错过你离开的背影。可是,连着份简单的守望也成了一种奢望。

从此,再也不能喜欢你在心底。你狠命的离去,连我写的诗行,都抛撒在风里。我捡不起,也难以抗拒这份疼的似乎要归西。

你的淡漠。是锋利的刀匕。隔断我的期许,和幸福的呼吸。

很想和你在一起,到了最后还是我自己。你始终都不曾靠近我心里。

散了吧,就埋葬着傻傻的念,容我孤单一辈子。

一抹茶香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充满希望的射进了我的橱窗。偶然间拿起了夹在相册中的一张照片,上面已有了些尘土。也许是我成长的脚步太匆匆,而无意顾及你尘封在岁月间的落寞。

还记得首次相遇的时候,我还好奇的评论着你独特的发型,和朋友研究着你的秘密,嘲笑着你的胖嘟嘟。开始的时候你还蛮生气地撅着嘴与我们针锋相对,骂我们流氓、无赖。后来你的脾气渐渐被岁月冲刷了,任由我们挑逗也无动于衷。我也依稀记得你报复我的经历:有一次上课我打了盹,你忽然间在后面踹了我凳子一脚,我猛然间的惊醒被老师发现了,然后一顿臭骂铺天盖地的来了。从此被你抓住了把柄,像从前我欺负你一样欺负我。

有一天,你又把脚放在了我的凳子上,想要踹我,却被我解开鞋带系在了凳子上。看你那满脸焦急的神情和想要揍我的冲动,我充满自豪的坏笑想要灭灭你的威风。你一直说你要减肥,变成像舒淇、蔡依林一样的美女。你还一直向我们发过毒誓,写过保证,交过押金让我们来监督你。可是两年过去了,你的契约还封锁在我的柜子里。

你的誓言还在我们脑海中珍藏。可不知怎的,你的体重却依旧在哪里摇摆荡漾。那时的我们,每次比拼英语成绩,有一次我得了112分,你得了111.5分。那次你差点没气疯了,也不知是不是羡慕嫉妒恨的原因,你足足骂了我有三天。后来,也许是青春期男孩的狂妄自大,从那以后,我就活在了你的阴影下。

每天早晨,我们总是划拳去下楼买早点,奇怪的是有一天我竟然输了,还是下雨天。我一下课就狂奔到食堂买早点,回来的时候已经成了斑点狗。而你却在嘲笑我。那天我一直沉默,不论你怎样解释。当然,你也生气过,有一次我趁你在桌上睡觉的时候把你的豆浆喝光了,你醒来后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我,让我充满了负罪感。那时的我们高二。

也许高三生活注定是单调乏味的。不过还好,我们有着单纯的理想可以为之奋斗。那时我们也许被幻想冲昏了头脑,才没顾及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直以为走进大学就是走进了天堂,有无限的自由与快乐。可现在的我们呢?有多久没有会心的笑过了,又有多久没有痛快的玩过了?背井离乡,独自成长,也许这都不算什么。因为我懂了,我的肩上再也没有了书包,而是沉甸甸的责任。

活在童话里的人,终将要被童话埋葬。有时候很奇怪,走在树荫下感觉青春无限,走在夕阳下又感觉满目沧桑。我不知道将带着这种感觉走多远,也不知道经历过种种能否使自己变成生活的强者。于是我明白了:痛苦是人生的必经之路,经历更是人生的一种宝贵财富。只有使自己内心强大起来,才能更有勇气面对生活。

六月是一个美好的季节,也是一个残忍的季节。它将我们一同收割,留下的只有回忆的秸秆。太多的感谢、道别、珍重都来不及说,曾经的我们却已经烟消云散了。我多想有一架回忆的时光机,让时间冻结在那里。

于是乎,我明白了:再美好的东西也有逝去的一天,而且消逝的没有踪迹。也许正像一句箴言所说: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用心体验生活才是生活的真谛。其实人生真的很简单,简单得像一杯茶一样,刚品尝的时候有一些微苦,但后来就能体验到沁人心脾的芳香。

告别了单纯,我们还有成熟;告别了离别,我们还有相逢;告别了回忆,我们还有憧憬;生活的意蕴就在于努力过好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去收获不同的心境和感动。未来的我将带着这种青春的力量努力奔跑下去。

此刻的我正坐在这里享受着阳光的温暖,绿意的盎然,还有那一抹茶香的感动

有那样一抹色彩


有那样一抹色彩

胡兰成说,她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 题记。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在这春意阑珊的午后,采一缕阳光,捧一卷诗书,细细品茗之际,有那样一抹色彩,它如春风化雨,字字温润,句句入我心。

和煦牵引着我,让我在这字里行间与她相遇,如沐春风。像黑暗中的一缕光明,一片曙光。她出生于落寞贵族府邸,却不庸于世,在这繁华而暗潮汹涌的上海,激起无声浪花。无论出水芙蓉,还是倾城牡丹,都不足以形容她的美,她的惊世芳华。

我原以为她是温婉的,如江南水城般古韵迷人。从小饱读诗书,受良好教育的她,优雅迷人,才华横溢。只见她着一袭浅色旗袍,手执书卷,轻轻吟诵,静静钻研。终于,她提笔,在纸上缓缓写道叮铃铃玲玲摇着铃一点一滴连成一条虚线,切断时间与空间。

后来,我又觉得她是热烈的,如骄阳照辉下的灿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对文学的喜爱促使她开始写作发文,在眼界与创作扩广的同时,许多人与事走近了她。胡兰成,这令她痛爱又痛心的男子,闯入她原本空白如纸的世界。

她与他一见倾心,摒弃所有世俗偏见,只为执手相将个,同心而伴。相对而论,他们共同创作,共同生活,走过一地光华。但好景不长,他的离开与背叛,使得她一次次容忍,又一次次饱尝剜心苦痛。终于,他的凉薄与不以为意,让她看透了一切,毅然而决绝的与他诀别。胡兰成教会了她何为爱,也让她懂得了何为痛。

现在,我觉得她是淡泊而宁静的,似水如墨,淡然透彻,历经苦痛,她沉了岁月,敛了锋芒,又投身于创作。异国他乡,她独自漂泊,于文学之海,又遇灯塔。与赖雅之遇,使她再品爱情,只是她无力气再去轰轰烈烈,唯有长情相伴。夙夜烟火,灿烂一世,却终成时光缄默。

一曲终尽,曲终人散。她的逝去,是文学与美的埋葬,也是世事繁华的消亡。纵使穷尽人海,也无法再与之相遇。时光无涯,聚散有时,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她只有一世,而我却将她永生铭记。我欣赏、珍惜、铭刻她的那一抹色彩,那一抹昙花一现般的色彩。她无须历经多少世事,这世界自会主动与她交涉。只因她是张爱玲,世界曾有张爱玲,世间唯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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