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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出头的年纪里,在算不得爱的暗恋的七年里,爱过,就好

现在想想,真的后悔了,如果当初没有说出口该多好,偏信了属于那场青春的笺言:再不疯狂就老了。都说,疯狂一点,有些事再不做就做不了了,有些话再不说就再也说不出口了,有些人再不追就错过了。那时候,如此相信,该这样做,该让自己勇敢一回,该为回忆不留遗憾,该潇洒一回,可是我错了,太过相信,红尘陌世,相知、相伴,相爱、相惜,从来没有那么简单,可是我却那么相信

这些年,喜欢着你,讨厌着你,欢喜过,痛苦过,想念过,执着过,失望过,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在这条路上走了多远。就算被你婉拒之后,也是执念不改,因为总以为,你会像电影里男主一样,有难言的苦衷,靠着这种执念,在回忆里,走了好远,不肯离去。我说过,那些话说出口,用尽了我半生的勇气,可是这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明知道你从未看过我一眼,明知道,却不舍得,放弃在心里藏了七年的你,我有多不舍,有多执着,你永远都不会知道。

朋友问我,到底喜欢你哪一点,我说:他是那段时光里最特别的存在。所以,不管多少个夜晚,一个人哭泣,就算你永远都不知道,都没有关系。因为是你,所以没关系。看吧,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说出这么柔软的情话,写下这些的时候,我是带着怎样的心情,连自己都弄不清楚了。

有时候,会觉得很不公平,为什么只有我承受这一切,为什么你永远都不知道,有过想把一切都告诉你的冲动,告诉你,一个人,这些年,喜欢你的心情。可是,键盘敲出来的字,却都是强忍下的痛,告诉你,从此各自天涯,你一定要幸福,不知道为什么,对你,永远只有祝福,是因为无缘吗?我不知道,弄清楚这些,太累了,累了,该休息一会儿了。

我说过,忘不了,就算只是抬头,看着天,晴空万里,回忆中也满是你的印记,想念,总是无缘无故,天空划过的痕迹,总会心痛就算现在,也想告诉你,你是漫天灿阳,温暖了我半生回忆

朋友的这次失恋,我想了很多,关于我的执念,关于你从未知道的一切。终究,我不是该活在回忆里的人,这么多年一个人在回忆里,在回忆里走的好辛苦。我早该明白,你从未走进我的生命,我的喜,我的悲,我的苦,我的累,从来都是一个人,其实,若非我的执念,你连个陌生人都不是。走到今天,七年的时间,一个人喜欢你的心情,不想再继续了,我的过去你来不及参与,我的未来也请背道而驰,我不再强求,不再独自落泪,时光里,总该有一段刻苦铭心,不管你会不会知道,我记得就好。

对你的执念,早该深埋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对不起,一直以来不明白你想拒绝的心情;对不起,不能带着爱你的心走下去,对不起,我会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看着你幸福;对不起,我爱过你

习惯了给自己疗伤,习惯了触景伤情,习惯了看一个人的晴空万里,习惯了笑着走过一地叶落,世上有那么多的疗伤良药,可我却偏信:爱过,就好

(附:想给这段单恋找个存放的地方,有些东西不会忘,因为忘不了,可也不会再拿起,因为,都过去了,如果有人看到了这篇文章,请你告诉我:你做的对,放心吧,一切都会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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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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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景康和秀才来找我了。

秀才还好。还是三年前那种痴痴傻傻偶尔发出一声深入骨髓的鄙夷声,对于所有外部和自身实物,不带任何敌意。唐景康已经不再是那个不善言辞的男孩子,我一边惊叹他们的改变,一边想,唐景康也已经大三了。

我说,唐景康你去实习做什么工作?

他说,进厂。

我说,哇,那不就是高管啊。其实我心里想的也就是车间主任和线长。

他说,其实我是造火车的。

我,那可比开火车的还牛逼。

他笑,其实这得看你咋说了,你既可以说的很猥琐,也可以很生猛。

其实也对,他这种理工男,再混下去也就是一根老油条。这还没个女朋友。手机上有个不可名状的App,内涵段子。看了这么久,终于把自己成功晋升为灵魂导师,说起话来,总是一套一套的。秀才还是很有情愫地喊他,康康,我呸,听了我就想吐,为什么我就没有这么个恶心而亲昵的名字。不过,我有时候也是这么喊的。

他三年前是小白杨,现在是老白杨。依旧挺拔。

我说,你咋办以后。

秀才说,好吧,我没志气。

我说,你要考研?

秀才说,我本来想去当兵的,但是我家人不让。

唐景康说,你知道秀才为啥要去当兵吗。

我,不知道。

唐景康说,秀才是为了她才去当兵,但是她去当兵却不是为了她。

我说,女朋友。

哦,那他俩不是都没去成,这结果已经很不错了。现在也好。那姑娘很好。我高四时候见过。秀外慧中的那种。

我才突然发觉,在他们各自的一段生活中,各自都做出过一些选择,或许无聊,或许明智,或许顺势。秀才选的是汉语言文学,我做梦也没想过他原来好这口。

行吧,都好就好。

他俩还像当年一样相爱相杀。秀才买小米手环二代,唐景康紧接着就买了小米手环三代。乍一看,像是情侣款的。秀才和异地恋女友关系稳定,顺风顺水地见了家长。我也谈了一段不死不活的初恋。唯独唐景康打了快二十年的光棍。我们在很关键的时刻,总是不 忘揶揄他几句。

秀才说,就冲着他坚决不给别人夹菜倒水的份上,我就知道他为啥是万年光棍了。

我说,就他这么催我出门,他真是太没有眼力劲了。

刘洋萌快要回来了。

八月或者九月。

在微信上。

我说,你忙吧。

他说,我不忙。

他说,我还记得我欠你一顿饭。等我回去了,我一定请你吃。

他说,我也变老了。

他说,每天都在做一些不重要的事情。

他说,当兵也快变成了老油条。

他说,你都这么好,那我也很好。

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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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比我更在意我是否喜欢过一个人,似乎长这么大都没有爱过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不辜负诸君重望,爱过。

轻描淡写两个字,怎能满足蜚语流言的人间!

但我不说它是谁,不说它长什么样,我只说我爱它时所难以拿捏的那点小心思!它,这一个字,并不代表它是个动物,我只想说它就是个人,于我而言遇到的最美好的人,尽管漏洞百出、捉襟见肘!瞧,我只是提到它便开始乱用成语了。

怎么才算喜欢呢?

小孩子要粘着他喜欢的人。

年轻人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

成熟了,内心便牵挂着。

说白了,总是怕失去。

我也是,我喜欢它啊,喜欢的单纯而热烈,像孩子一样离不开,像保姆一样碎碎叨叨,像亲人一样担心挂念,这感觉真好,好像它是你的一样!

喜欢啊,所以总会把最好的与最不好的情绪都展现给你。好的便不多说了,坏的情绪总是要让它先尝一尝的,尽管不关它的事!我从未与别人发过脾气,朋友也罢,同学也好,我的脾气只有我最爱的人知道,爸妈还有它!是呀,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唯一了,以为你会懂我的委屈和无奈脾气这东西,最不该给最爱的人了,可是心太累,和谁去说?

喜欢很简单,爱很不容易。

喜欢的时候,我尽可以去牵它的手,摸它的头,可是爱上了,就再也不能碰它一下,因为爱,所以在繁华里浅唱孤独!

有些人换了好多对象,好多爱人,却从没在心里问过自己,得与舍之间,那阵痛是否让你再也爱不起!

为什么用它作为我爱的人呢?不是不存在,而是我必须日日假设它不存在

曾经我那样爱,以后我爱时光,好像从未发生过,却又清晰可触摸,我从未对这世界说我爱你,但日日夜夜却从心眼里对你说了千万句对不起,对不起春光正好,你有了皈依!

爱本来俗气,我忍不住祝你长命百岁穿三千红衣!

你来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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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爱是星火,我信了,可我从来都觉得星火太过恍惚。 题记

你有没有看过茨威格笔下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他讲的是一个女子从十三岁爱着一个作家,从青涩的学生模样到浓妆艳抹的妖艳模样,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的那个作家,可是不论在那个年纪,她总是会在看见他的时候害羞,尽管他身边女人无数,记不清她是什么样子,她也义无反顾的爱着他。她在信中讲着自己对他的爱恋,尽管吃了很多苦,她也情愿。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模样,但我知道,爱情,一定是穷极一生去爱一人,不求回报。

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爱情这个词汇,爱情对于我,遥不可及。我想过孤独终老,自由一生,但孤独来临,我还是渴望爱情的光临。我看过许多作者笔下的爱情,青春时期的炽热与疯狂,爱而不得的落寞与失望,爱而得之的欣喜与雀跃。爱情,别人笔下,自己梦中。

我最欣赏的爱情,是荷西与三毛的撒哈拉,没有甜言蜜语的装饰,用行动证实着一切,你在的地方,就有我在;是商王与妇好的国度,你的江山,我陪你一起守护;是纪凌尘与阚清子,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初衷。

你一定不知道,爱情的滋味,就像棒棒糖对猪猪侠的作用一样,激发一个人的力量。我朋友喜欢一个学长,很喜欢吧。但是你一定不会猜到,这个菇凉却掩藏了一年也没有让别人发现,包括她最好的的朋友。可她喜欢的学长是有女朋友的,她也知道,所以她选择了不打扰。她在一年里,不断地改造着自己,锻炼着自己。积极参加部门活动,在部门里取得一定成绩只为让自己更强大能够有资格与她喜欢的他并肩。从脾气暴躁,脏话连篇到会很好的控制自己的心情,冷静处理这身边的事情,她让自己忙碌起来,充实起来,只为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这些变化在一年里足够明显,她说话不再伤人,在部门担任了部长,成绩开始提升。她开始规划着她以后的目标,读书目标,塑造体形目标......我就是那个她的好朋友。她的改变让我惶恐,我一度以为是什么事情打击着这个姑娘,让她有信念从吊儿郎到一本正经,大改从前的模样。我问过她,他有女朋友,你不介意吗?她愣住一秒,然后又突然迷茫的看着我说:我会遇见更好的。

恩,我也相信。

我记得她以前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是你和你喜欢的人近在咫尺,你却发现他的爱不在你身上时,立马转身,这样会显得你很潇洒。

爱情,来过就好。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7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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