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好的。北国的秋总是来得特别的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在南方,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
清晨一早起来散步,从槐树叶底下经过,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伸出手与它重叠,你的样子便随然出现。也是在这样的季节,你着白色衬衣,蓝色牛仔裤和一双球鞋从树叶的间隙光亮中微笑着缓缓向我走来。
嗨!你好!我叫秋,你呢?
一滴眼泪溅落在掌心,顺着如星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如同你身上的味道,淡淡地,洋溢着秋天的气息,令人想要忘记也难以忘记。
秋。我独自喃喃自语着,依旧漫步前行,感受着一丝丝清凉,听着秋蝉的衰弱残声,忽然,天灰沉沉地压下来,便毫无征兆地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我赶紧就近跑至一间凉亭,闻得茶香,便买来一壶,泡上浓茶,就着簌簌的雨声和着泪一同吞下。
当那辆大货车从你身后快速驶来时,我是大声地喊叫过了的。我仍然记得,你躺在血泊中,手里的玫瑰散了一地,一颗钻戒当地一声滚落在一片红色之中显得异常耀眼,你那眼里的胆心与牵挂,我是读懂得的。我按奈住肚子里刚刚种下的小生命,就站在公路的对面,拼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坚持住!坚持住!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我想,我除了为你将生命继续延续下去之外,又能拿什么来面对自己今后的人生?
同样的季节,你一样的来也一样地要离我而去,如同命定。一如这忽来的雨淋在身上透心入骨地凉。
无所适从的我为了寻找自己内心的你,更为了逃避,单身一人远离一切长途跋涉地从北方迁至南方,却依旧茫然如婴孩,难以面对。是该又或不该?
妈,天气已经开始转凉了,你小心点,可别感冒了。
我对着寻我而来,仅仅只为了给我送件外套和一把伞的小男孩发愣。
你没事吧?妈。小男孩伸出手捂了捂我的额头,微微地喘着粗气,一本正经地说道。还好没发烧。
我回过神来,一把将他搂进怀里,哽咽着说。原来你在这里,你一直都在这里。
原来你一直从未弃我而去,你一直都在这里,都在。
有秋天真好。有秋真好。
原来你也在这里
前言
原来你也在这里,我曾经问过很多次,不,不是问,那我该以怎样的口吻说出这句话才最合适呢,心里总是有很多念头,或许在几百个夜里让人辗转反侧。总是在最夜深的时候感觉自己最寂寞,我不知道为什么人类拥有与生俱来的感情,对于一切总是有着各式各样不同的看法,即使到最后我们都不会获得些什么,但是感情就是会在荒芜的沙漠,会在虚无缥缈的山峰,会在最寒风凌冽的冬季,会在各自眼睛里的世界尽头让人感到生命的奇迹。或许因此,人们才会在千年的历史中,发现或创造出自己喜欢的话语,就如现在若我能拥有一般男生的华丽,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加上世界末日来临,我在废墟之中疯狂的找你,找一个四十年已经没有见过的你,直到精疲力尽。突然,背后传来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
现实里,我不是一个浪漫的人,甚至会刻意避免在任何情境中说出浪漫的话语,可能是觉得如此与我的外在形象不符合,可能是怕自己会随意煽动一颗年轻的心,而可惜,我已经老了。这时,文字会帮我一个大忙,有些事情就和文字一样,可以抒写,可以想象。心脏藏在胸腔里,虽然是支持生命的最重要得跳动,但是就像熟悉的呼吸一样,大多数时间是感觉不到的,倒不如一些书本里写的,不真实的往往给人最真实的感觉。是的,因为侧重的是感觉。
感觉一定与感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次喜欢上那个人时的感觉是否无数次在生活的字典里被自己翻出,年轻的无数个夜晚不眠,认真的提敲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带着极度热恋而又为被拒担忧的感情猜测着那个人对自己的感觉,这个剧本里只有两个主角,男主角和女主角。又有多少人因为害怕被拒而早早的将自己封锁在只有一个主角的世界里,即使会有时想着那个配角,仿佛这样可以衬托出自己的忧郁。又有多少年轻的心因为害怕主动会毫不犹豫将自己推进被动的万丈深渊。
原来你也在这里,请你们把这句放入你所能想出的或已经到过的最美画面里。原来,在这里是相遇,是感觉,是感情,是我想对你说又不知从何说起的话,在这里,至少有你我。
(一)
坐车到了一个山脚下,山并不是很高,至于山的名字更无从所得。前面车子无法前进,我们只好一起下了车,虽然已经黄昏,不远处依然可以清晰的看见一条小路,不过只能看见一小部分,还有很长一段路像个小姑娘一样,害羞的躲在山后面。第一次来到乡下,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心里还是被什么压着似的,加上坐了一天的车,累的晕头转向,现在已经不太愿意说话了。
先下车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从背上的黑包里左掏右摸拿出来一个很大的电灯,有些得意的对着我说,这里的傍晚最不经事,一眨眼就会天黑,而我们这里不发达,一天只有两趟车,幸好刚刚赶上傍晚的一班车,否则今晚要在县里过夜了。我们算好你肯定到这里要做下午的车子,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电灯,第一次来就要你走夜路,是在不好意思啊。我脑子空白的笑了笑,说了句没事。紧跟着走在男人的身后。
刚刚说话的男人就是被这山紧紧包裹的山栏村村支书,县里提前通知说我今天到,所以他们搭上午的汽车早早的在汽车站等我,我还以为他们要把我当做刚刚毕业乳臭未干的小子,一上来两个大汉就帮我拿这拿那,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村支书用夹生的普通话简单自我介绍以后就询问我一路上可否安好。两个大汉一直走在我的后面,大电灯的灯光把前后的路都照的通亮,之后我没有说很多话,拖着疲劳的身体一边走着一边听书记不标准的普通话。
走了近一个小时的路,终于看见几点淡淡的黄色光晕,估计快到了。因为是夜里,看不太清楚,地方又陌生,印象中拐了好几个弯才终于到了目的地。可是,一到村子里才发现很多人都坐在外面,从纷繁的声音里听得出来男女老少都有,这个村子比我想象中的要大多了,真不知道山团着的里面也能养活这么多人呢,村支书说夏天太热睡不着,人们都会吃完晚饭后在外面乘凉,说说话,好不热闹。
突然,有一只狗向我冲过来,对着我一顿喊,确实有些惊慌,虽说是七尺男儿,但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何况它是一条狗。支书大叫小黄,不要乱叫,小杰管好你的狗,这位是省里派来考察的大学生,不要吓着人家。黑暗中一个清脆的男声小黄,不准喊,那条狗走到一颗树下蹲下睡起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小杰,没有太大的感触。来到村里为我布置好的卧室之后,两个大汉帮我放下了的东西,打了声招呼就走了。支书留了下来和我说了一些现在已经不记得了的话,就走了。我轻轻的关上房门,随意的铺了铺床,就躺下一动都不想动了。新环境里的空气闻起来很不一样,不知道是新鲜还是新奇。躺在床上,不由得想起我的初恋黄瑛,本来准备在这个月底结婚的,可是省里突然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农村的各方面情况,我负责的是教育。
一晃已经十年过去了,去山栏村的头一天还记得很清楚。五年前完成任务回到了省里,那时黄瑛早已经嫁给一个高干子弟了,我也就随便找了一个贤惠的妻子。这么多年来,最让我念念不忘的就是小杰。昨天,我突然收到他的来信,确切的说是一封来自这个我最牵挂的孩子的遗书。
敬爱的老师父亲:
五年过去了,你现在过得好吗?原谅我那天和你的大吵大闹,原谅我一直都没有和你联络,其实,五年内你教我的,我都牢牢的记下来了,谢谢你五年教给了我这么多文字,以至于现在可以给你写下最后的一段话。
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间了,一个月前,我在你当年的办公桌上写下了这封信,因为识字不多,有些错别字你别介意。
老师父亲,我好喜欢这样叫你,就让我再最后一次这样叫你,老师父亲,我最近老是想起以前的事情。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十岁那年,就是你刚来工作的那年,就是你被我的小黄吓到了的那一年,这一年真漫长。我爸爸整天沉浸在麻将之中,家里能当做输赢的物品全都被他输光了,年轻可怜的妈妈无可奈何自己喝药水死了,为了逃必别人的指责,爸爸撒谎说出去打工,我在稀里糊涂的时候就被所有所有抛弃了,爸爸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过,应该是怕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吧,还是他后来奋发,有了新的妈妈,现在我快死了,想想还是希望他成为第二种人。回不回来就算了。
虽然有的村民会给一些剩下的饭菜给我,但是正长身体的我每天半夜就会饿的胃疼。被逼的没有办法,于是我半夜出去偷地瓜,一个星期之后被守株待兔(惊讶吧,我还记得你教的成语)的人抓了现行,是你从他们手中解救了我,养了我四年,父亲啊。还记得我经常问你的那句话吗,我们活着到底为了什么,那是在小黄也离我而去之后我每天问你的问题。我们一起把小黄埋在了芦苇地里,我每天做完作业后就会跑到那片地里,躺在芦苇丛上,想着我们活着的意义。一段时间过后,我再也没有问过这个问题,你问我为什么,我说这是一个秘密。
直到现在,这依然是一个秘密,但很想告诉你这个唯一的父亲,真的不想一言不语就死去,但是请你为我守住这个秘密。是因为对一个女孩产生了特殊的感情,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感觉,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确信着这个感情,但我能清楚记得一开始我并没有这种想法,也许是因为她长得太好看,也许是因为她身上有我的影子,更或许是因为她身上有我没有的那部分影子,我几近疯子一样的爱着她,直到这一刻也是如此,我觉得我应该去保护她,不让她受一点点伤害。
走路低着头,活在不知道的世界里,从你走后,更是如此,我每天生活无非是干干农活,偶尔去滚滚芦苇,一躺有时能待上一天。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包括她,所以我可以在无形中帮助她,而让我活在隐形的世界中,陪她一起开心,一起愤怒,就这样没有丝毫自信的生活了五年。
这个月我就要死了,父亲。因为下个月她就要结婚了,对象我看过,很满意,他可以离她那么近的保护她,我想我的意义要完成了。会发现人真的很奇怪,知道意义将要完成的那夜我白了头发,现在身体像一个九十岁的老头。不必担心,上个月我把妈妈的坟也移到了小黄的那块芦苇地里,在旁边还留了一个给自己的。父亲,好想再看一眼你。父亲。我这么多年还有一点积序,请你帮我用这些积序买上礼物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一个月后,我又来到了山栏村,这里已经没有大山的阻隔,打着电灯走一个小时的路,可以坐着汽车直行。村里家家户户筑起了楼房,而小杰一直住在原来的土房里。她结婚那天的晚上,我一个人来到那块芦苇地,在那里躺了一个晚上
15年前,她牵起了他的手,他们牵手的照片,在娱乐圈引发了一连串的震动。那一年,他20岁,她31岁。两人的身份地位,年龄差距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最佳素材。
那一年,整个华语乐坛都在谈论他们两个人:谢霆锋、王菲。他们的缘分很早之前就开始了,在谢霆锋14岁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王菲已经红遍香港,她是他的偶像。他们俩同是戴思聪的学生,在音乐方面,都属于天赋异禀。他对她有着仰慕,直到他20岁的时候,她发现,原来身边有一位少年是如此吸引着她。
记者对他们进行围追堵截,期望从他们的行踪与言语中获得他们相恋的蛛丝马迹,开始,他否认,她也没有承认。他们的身份决定他们无法如常人一般享受私密的爱情。就在那一次,他们一起去参加活动,她就那么牵起他的手,一起面对外界的喧嚣与嘲弄。
彼时年少,不知长情,很快他们分手了,有人说是因为他想要自由,有人说因为他在她的面前自卑,当事人对此未置一词。从此一别两宽,天涯路远。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结婚生子成就一段佳话,从青春不羁到而立业成,他一路走来,立业,离婚,为解心中困惑在烹饪中寻找自我救赎。而她依旧是乐于做自己,结婚离婚,偶尔露嗓仍被惊为天人。他们天各一方,逍遥自在。
数载流年,事过境迁。他修成自己理想中的那个自己;她虽远离歌坛,但是她的一切依然引人注目。当他们回首,发现,原来那个人还在那里。15年后,他为她烹了一桌好菜,举杯共饮。这一幕被好事者拍入画框,成为一帧爱情经典。
物换星移,原来你还在这里。15年前她勇敢牵起他的手,牵着青涩的他步入人们的视野。15年后,他与她十指紧扣,即便灯光闪耀,也无法使他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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