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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珠沙华,永爱的涅槃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曼珠沙华,永爱的涅槃",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在无尽的彼岸,连片洁白的花宛若流淌的清泉,纯新自在而看不到一丝杂念,这也许才是真正的归属,就在它当初选择卸下苦痛的相思,就注定彼岸会有令人观止的奇迹。曼珠沙华的涅盘,偏偏将道不完的怨悔留在万般苦界,地藏王为此苦恼,猜不透它那只想留下一些关于人间的美好,祈祷从黄泉路经过的人铭记世间难得的真爱,珍惜人间即逝真情的心思。

花与叶是有缘的,至少它们拥有同一个灵魂,汲取同样的精华,即使终不相见,也是恒久的幸福。怪只怪那花竟看不透真意,惹佛陀笑颜,向大自在去,却在三途河中吐尽鲜红的血泪,忘掉弥久的痴缠,为爱涅盘。变成天界之花倒也好,没有苦痛的爱恋,终属于永恒的厮守。

人间的爱,苦痛纠葛难于相爱而不得相见。牛郎与织女是幸运的,至少他们每年一会,可以想望彼此,三百六十四天的等待也算值得。或许,正因为有了相见的信念,那份情感才持久了千万年。世间又有多少男女承受异地的悲苦,有的曲终人散,有的终成眷属,冥冥早就注定苦痛承受的深浅。彼岸花叶的命运又有谁能忍受,连花也逃不掉绝望的煎熬,慢慢受着苦着,变成曼陀罗华的情思。

夕照的傍晚,牵手安逝的两位老人就这样共同走完他们的今生,多么浓厚的情缘,相守的是那无尽的平淡,他们的感情深到不可用字句描摹,只剩彼此相通,连看花也约伴同行。吐露情感的爱是鲜红的,深藏的爱却是白色,从爱情到亲情的宝贵,没什么能够比得上如此的演变从红花到白花的锤炼,是爱的境界。

所有一切的相见都是注定,注定相知,注定相遇,注定相爱,注定分离,没有任何注定逃得了缘。或许你舍不得,或许你不愿意,或许你受不起,或许你攀不动,可是,真正的爱情便不受任何束缚,亦不需担心,受到束缚的不是真爱,那索性离去,留一份美好伴着记忆。忘了也好,忘了便不会再有痛苦,可真的忘了吗?曼珠罗华到最后也没有放弃,它们依旧在不同的时空一起看风轻云淡,花落花开。

什么是缘?好像看不见,又似乎需要相互维系。直到缘散缘尽,事事人非,才发现,真的有缘不用追随也会走在一起,无缘就算使命狂抓也不一定相守。缘就是自然。直到邂逅红尘中的那个人,初尝迷乱的心跳,激发起美的追求,即使不是命定的人,也会不经意间想要让他遇见最美丽的自己,只要他轻轻凝视,也就能够满足小小的喜悦。时间久了,你又不得不想要抓紧这段突如其来的缘,束缚了自己,也束缚了对方,末了把彼此弄得精疲力竭,终是散了,又遇见另外一些的人,心里的情却渐渐隐藏,变得淡然了,而淡然中却见着了真情的答案。

不要为爱痴,为爱狂,默将说不尽的爱存于心底,陪伴即是永爱。爱不是乞求,更不是奢望,而是一种不可言说的陪伴,知道对方何时需要自己的给予。而后,了解。不再乞求一起走多远,也不再奢望相守终生,只是看见你笑容满面,便知是幸福。

佛言: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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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曼珠沙华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那一年的曼珠沙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为什么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

看到阳台上那盆长满绿叶的彼岸花。

离花开,还有很久吧。木晓轻声呢喃。那惹眼的绿叶,都快灼伤她的双眼。

这株彼岸花是一个身着绿衣的奇怪少年送给她的,那少年总是在出乎人意料的时候出现,可能,转眼间,他就不见了;但,也有可能在下一秒就出现在她的身后。

嗨!曼珠!正望着彼岸花出神的木晓又被楼下少年惊到。

曼珠,好巧啊,竟然能看到你。少年的声音干净、阳光。

巧?分明就是特意来找木晓的好吧!

木晓涨红了脸:说过多少了里,我叫木晓!

少年仰头对木晓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可是,我喜欢叫你曼珠。

木晓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然后哼着歌跑下楼去给他开门。虽然他有些讨厌,但每次见到他,都会心情大好。

打开门,少年已经站在院内,木晓吓得不轻:你你怎么进院里的?!

少年指了指院墙:翻墙的啊!

好身手啊,不当小偷真是可惜了。

沙华,你能不能做些正常点的事情啊。木晓对他翻白眼。

沙华走进客厅,一屁股坐到沙发上。

你是要喝水、喝水、还是喝水?木晓倒了三杯水放在茶几上任他选。

沙华直接忽略了这个无聊的游戏,去冰箱拿了瓶芬达。

曼珠,真乖啊,上次让你准备芬达,你就买了这么多。沙华冲她笑了笑,一脸天真无邪。

他喜欢绿色,就算喝,也要喝绿色的。

曼珠,我想和你一起上学。

正在吃薯片的木晓被呛得不轻,一直猛烈的咳嗽。

不要吧,我们又不是很熟她可不想唯一可以不接触他的地方也被他破坏了。

我原本美好安静的生活啊!你去哪儿了?木木想你了TAT木晓在心底哀嚎。

突然,一只手揽过她的头,随后,一个温热的东西贴上她的脸颊:叭叽!

木晓瞪向沙华,沙华正坏坏地盯着她。

曼珠沙华作势又要亲她。

好吧好吧,不过我可有个要求。木晓无奈地看着他说哦,是两个。

什么要求快说,我什么都答应的。沙华捣蒜似的点头。

第一,不许叫我曼珠,本小姐叫木晓!

嗯嗯。沙华配合地笑了笑。

第二,不准表现得过分亲热,我本身和你不是很熟;第三,不准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我身边;第四,不准翻墙进我家院子第九十九,我说什么你都照做。好了,我的演讲完毕,鼓掌!

转身,沙华已经打起了呼噜。

木晓一脚踹了过去:沙华,你答应吗?

沙华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木晓:嗯嗯,我什么都答应。

木晓继续吃着薯片,而沙华却注视着窗外。阳台上的那株彼岸花,叶子越长越茂密,密的让人透不过气来。

三个月,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就会到夏季了沙华凝视着木晓为什么,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

而正聚精会神看着偶像剧的木晓却没注意到他正看着她:沙华,沙华,你看,男一好帅哦!男二也不错

(二)如果我离开你之后,还能记得你,该多好?

一个人在家的木晓吃了碗泡面后,就拿个杯子去给彼岸花浇水。看见楼下向她招手的少年,木晓突然觉得,这是噩梦的开始。

走在帅哥多多的校园里,他总是挡住了她欣赏美男的视线,还装得一脸天真无邪。

上课时,他也总是盯着木晓看,看得她全身起鸡皮疙瘩,都听不进去课了。

救命的下课铃声终于响起。

沙华!我快疯了!木晓不顾淑女形象对他大喊。

沙华迷茫地看着他。

你别影响我上课!

我没有影响你啊,只是看着你而已嘛!一脸无辜。

不准看!还有,别总是给我装纯真、装可怜!听到没有!

哇原来木晓发飙是这个样子的啊!!!!!女同学甲。

真是可怜了那位同学耶,不过长得真还不错呢~~女同学乙。

嗯嗯嗯嗯真是不错,又帅又可爱~~~女同学丙是啊是啊~~我好喜欢哦~~我决定了:我要追他!你们都别抢啊女同学丁。

私下里,同学们议论连连。

木晓是这所高中里的一个美人儿,不但长得妖艳,还清新脱俗。

沙华呢,也迅速被众多花痴捧为校草之一,他的皮肤超白,脸也特别地可爱,亚麻色的头发,看起来特别阳光、清爽。

而这不足以吸引全部女生的视线,比如说,木晓。

她同其他女生一样,都幻想着有一个王子来找她,童话般的故事。而她觉得,那个王子就是苏柒染。

她喜欢苏柒染,那个像神一样的男生。在木晓的眼里,苏柒染的冷漠就是一种酷。他散发出的气息让人不敢靠近,所以,花痴们只能远远地观赏。

但苏柒染却主动和母校说话,这让木晓吃了一惊,十分兴奋。

沙华听木晓赞美苏柒染都听得耳朵生茧了,虽然有些吃味,但还是好奇:这男生长得就真的那么吸引人么?

终于,他如愿以偿,见到了苏柒染。

嗯,长得确实不错只不过好熟悉的面容他就是他化成灰,他也认得他!

沙华愤怒的看向苏柒染,换来的只是轻蔑一笑。

嗨!苏学长!木晓热情地和苏柒染打招呼。

苏柒染温柔的朝她一笑,她高兴得小脸绯红。

苏柒染又看向沙华,那轻蔑的眼神似乎在说:你是斗不过我的!她木晓,喜欢的是我!

沙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拉着正处于陶醉状的木晓就走:以后离他远点儿,他图谋不轨。

怎么可能!苏学长不是那样的人!哪像你:不知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路人甲。

路人甲?苏柒染!这都是因为你!

窗外阳台上的彼岸花的叶子更加茂密葱绿。

你什么时候开花啊?木晓望着花出神。

你很希望它开花么?沙化的声音传来。

是啊,它的花儿应该很美,对吧?

嗯,就像你一样美。沙华看着木晓微微出神。如果,我离开之后,还能记得你,该有多好(三)沙华,你以后可以一直做饭给我吃吗沙华,我们今天换换口味吧,不吃牛肉面了。

那吃什么?沙华奇怪地看着木晓,因为它不知道这个丫头除了会煮泡面,还会做什么香菇面啊当当当!!!不错吧!木晓端出一碗香菇面。

沙华当场无语。

那除了煮泡面,你还会煮其他什么吃的么?

难道除了泡面,还有其他吃的?

沙华彻底被打败:你没吃过饭?就是米做的那种。

木晓迷茫的摇了摇头。

这小妮子到底过得是怎样的生活啊!沙华眉头紧皱。

木晓端起香菇面,窝在沙发上。

从小,爸妈就在外面,他们给钱让我自己解决三餐。他们也有想过请保姆,可我不愿意。我开始吃泡面,他们回来没多久就要走,也没注意过我的饭食这些并没有什么只是,一个人住,真的很孤独说完,豆大的眼泪从面颊脸侧滑落,滴进面汤里,泛起一阵阵涟漪。

沙华,你陪我一起住在这儿,好么?木晓泪眼朦胧地看着沙华。

沙华想也没想就坚决的点了点头。

只是,只剩下一个多月了,他就要离开了。

他只能陪她一个多月了。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丫头,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

他从超市拎了一大堆菜回来。

木晓,帮我把这个洗洗。然后,继续切土豆丝。

沙华,你以后可以一直做饭给我吃吗?

一直吗?可能吗?手中的菜刀突然切到手指。

这才回过神来。嘶好痛沙华呻吟到。

沙华怎么了?割伤手指了么?木晓赶过来。

沙华用手盖住伤口:没事没事的

看一下嘛。木晓硬拉过沙华的手。

你你的血液,为什么是绿色的?!木晓愕然。

木晓乖不要害怕沙华有些无措地看着木晓这不是血液,来,过来闻闻看这没有血腥味。

木晓半信半疑地走过去闻。

的确没有血腥味,反而有一种植物的淡淡的清香。

好啊!你竟然敢骗我!沙华!我跟你没完!木晓随手拿了根胡萝卜扔向沙华沙华,你说,这有没有很像植物大战僵尸啊?你就是那个僵尸。

敢说我是僵尸,你完了。抄起一颗大白菜扔过去。

喂!僵尸是不可以用植物的!两人在厨房里嬉闹着。

叮咚叮咚楼下门铃声响起。

我去开门。木晓急急忙忙的跑去。

苏学长见门外站的是那个神一般的男生。木晓吃了一惊,糟了,刚才植物大战僵尸弄得家里乱糟糟的呃苏学长请等一下。。。木晓甩上门。

跑去楼上:沙华!快!快收拾!

于是【快镜头中】

五分钟后。

苏学长,请进。木晓从未这么有礼貌过。

沙华!倒些茶来!木晓扯着嗓子对沙华喊道。

诶!木晓什么时候能对我这么温柔就好了!沙华郁闷地想着,然后狠狠的瞪了苏柒染一眼。

沙华把茶端到沙发旁的茶几上,对着母校有意无意地说:我说这个人对你图谋不轨吧,要不,他怎么知道你家住在这里。

说道这里,木晓才猛地想起:对哪,苏学长,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

苏柒染瞟了眼沙华:那他呢?

木晓又猛然想起:是啊!沙华!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的?

见两人都不回答。

木晓的世界里慢慢的冒出一个个粉红泡泡:难道你们然后,她抽出随身携带的镜子,对着可爱的镜子挑了挑眉,又嘟了嘟嘴:嗯的确不错

沙华对着木晓的脑袋就是一记暴栗:想什么呢你!

你敢说你不喜欢她么?苏柒染抬眼看了看沙华,又把视线转回木晓身上。

我沙华语塞那你呢?!敢吗?!

你苏柒染气结,平时面无表情的脸上多了一层薄怒,双眼瞪着沙华。

沙华也不示弱,狠狠地瞪回苏柒染。

咳咳幻想中

沙华VS苏柒染

正式开始!

唉~你们别砸鸡蛋、萝卜、青菜、还有你们那天下无敌独特气味的臭鞋啦!!!!木晓哀嚎幻想结束(四)总有那么一个人,会永远陪着你

喂,你们两个木晓打断了两人之间充满了火药味的电磁波:其实喜欢我可以直说嘛,不用这样来吸引我的注意的~~

【小墨:木晓你毛时候皮变得这样厚啦】

又是一记暴栗,只是,这次打她的是她自己。

木晓猛地向厨房跑去,她辛辛苦苦煮的香菇面啊!!!!厨房内。糊了?

客厅内。我闻到了幸运的味道

木晓又重新开始煮她的香菇面。

客厅,沙发,两人。

你只有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了。

嗯,我知道。

她到那是回想起全部的。

那又怎样?

她会伤心。

木晓的面煮好了。三个人就这样默默地吃着面,从未有过这样的安静。

木晓送苏柒染出门,回来后发现沙华没有一丝要走的意思。

她用胳膊捅了捅沙华:你怎么还不回去?随手拿了包零食。

是你让我住在这里的好不好。沙华朝她眨了眨眼睛,突然眼神黯淡下来:曼珠,如果我离开后,不记得你了,该怎么办?

他在问木晓,又像是在问他自己。

那就不要离开好了。木晓没有注意到他的称呼,也没有注意到他的一脸认真,眼睛一直盯着手里的零食。

阳台上的彼岸花在风中摇曳。

比起前几天,花盆中的叶子越来越稀疏了。

天气越来越热,木晓又开始企图打扮成长裙淑女了。

她疯狂的穿梭在服装店里。

随着她逛街的时间越来越长,拎着的包就越来越多。

不过,总有一个人,会一直陪着她。

木晓,你买那么多裙子干嘛?穿牛仔T恤不是挺好的么?沙华那两只瘦小的胳膊已经完全承受不住了。

你拎不动了么?木晓叉着腰问他。

嗯嗯沙华使劲点头。

好吧,那我自己拎好了。

看着木晓伸过来的手,沙华咬了咬牙:没事,我可以的!!。。。

现在的沙华越来越虚弱。

但他仍然坚持着陪着精力总是那么旺盛的木晓逛街。

一回到家,沙华就往沙发上倒去:丫的!累死我了!

看着越来越憔悴的沙华,木晓突然很想抱着他只是突然。

你是不是生病了?木晓探了探他的额头,没发烧呀。

沙华只是摇了摇头。

这些天,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只有他知道,是因为什么。

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木晓担心地看着他。

不用了,休息一下就好了,真的没事沙华冲她微笑。

我替你向学校请假吧。木晓拿起电话。

不用,算了吧上次你给我请了一次假,就只是因为感冒,别的同学都以为我快死了。

沙华无奈地看着她,然后突然做哭腔:李李老师,我我是沙华的妈妈他生病了病得很重饭吃不下滴水不沾呜呜呜呜呜呜真的是很可怜。他现在有可能有一段时间不能来上课了。所以请班主任批准

说到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夸张的是,有人连花圈都送上门了。

想到这儿,沙华就更坚持不让她打电话了。

他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那苍白的脸,有点凌乱的发丝。

木晓,难道你觉得我很有病态美的感觉么?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

木晓朝他翻了一个大白眼,然后不顾淑女形象的大吼:有你妹!娘泡!

如果你要离开,我不会想你的。木晓突然用很认真的语气来了一句,把沙华吓得不轻。但他仍能感到彼岸花在颤抖,就像此刻他的心一样。

他倒是希望这样,若是两人不再想念彼此就好了。只是,不可能,他多么想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生生世世。

若是不会想我,便是极好的~说完,一个抱枕朝他飞了过去。

你丫的甄嬛传看多了吧!木晓双手叉腰,却没有发现他的表情也是那样认真。

(五)不再重逢,不再相聚,便是你我之间,最好的结局看着阳台上叶子越来越稀疏的彼岸花,沙华心里不禁生出阵阵悲凉。

然后,他发现,彼岸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长出了一个花苞。

虽然很小,但还是能看得出,这花是多么的红艳娇媚。

沙华很努力的陪木晓去疯、去闹。

希望可以陪她的时间长一点、长一点、再长一点可是,他最害怕的一天,终究还是降临了。

这天,花开了,木晓高兴地跑过去看。

花还没有完全展开,即使在没有绿叶的衬托下,也还是显得妖艳、美丽。

夜幕降临。

曼珠,我要走了。木晓第一次看见沙华那么忧伤的眼神。

你走吧,早想你走了,赖在我家不走,烦都烦死了。木晓一点也不留情地说。

可是,看着沙华的表情,她也觉得慌。因为沙华从来不用这么认真的表情和她开玩笑。

曼珠,是真的要走了你没有一点点不舍么?哪怕只有一点点,他也会在乎。

木晓低下了头:沙华如果我很舍不得你,你可不可以不要走。她哽咽着。

眼泪滴在了地上。

沙华沉默了一会捧起她的脸:让我好好看着你,我会记不得你。

沙华在木晓唇上印下一吻,整个人愈发透明,然后消散在沙华消失的那一刹那,花开了。

木晓想起了全部。

这次,换他忘记她了。

这样的轮回要到什么时候,她也不知道。

花开,他走;花落,他来。

只是,它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

但她会记不得沙华。

只有花开时,她才能想起全部。

可是他就要走了,想起了又有什么用。

这一切都有他苏柒染而起。

那个神一般的男生,对,他就是天神。

苏柒染是喜欢她的,她知道。否则他又怎会让她一直生活在这里呢。

木晓回想着手中曾握紧的他的手,逐渐变得透明的他,飞向夜空,周围泛着绿色的光。

曼珠,我真的要走了。

他的躯体消失在夜空中,那耀眼的绿光也随着他一同消失。

他是叶妖,她是花妖。

叶妖沙华,花妖曼珠。

他们共同守护着彼岸花千年,只是从未见过面。

于是,他们背着天神偷偷的见了一面。

那一年的满锁住沙画,开得格外妖艳美丽。

可是,不久后就被天神知道了。

他们被惩罚生生世世不得在一起。

当然,这是出于天神的私心。

他们本该在一起的。

可是天神却对花妖动了心。

只是,几千年过后,她都不曾喜欢上他,她的心里只有沙华。

沙华消失了,她没有哭。

因为她知道,终有一天还是会重逢的。

她要坚强,不哭,不可以哭。

可是,重逢过后呢?又是分别。

看着阳台上的那株彼岸花。

她伸出手,犹豫了片刻。然后掐断了它。

那么,就永远都不要再重逢好了,这样就不会再忍受分别了。

失去记忆的沙华生活在那个世界,应该会很快乐。

那株曼珠沙华,被她遗忘在风里。

木晓精神恍惚。

没有了他,她该怎样生活?

她如行尸走肉般活着,去上学,去逛街,去买泡面人们都骂她疯子。

因为她无论走到哪里,嘴里都反复吟唱:

花开开彼岸,

叶出未逢花。

花开不见叶,

花叶永不见。

是的,她疯了。

人们都说她唱的好听,凄婉,美妙,又动人。

只是,她却是个疯子。真是可惜。

不再重逢,

不再相聚,

便是你我之间,

最好的结局

曼珠之语


曼珠之语

初次见麦的时候,是在七年前一个酒吧的晚上。当时恰好与许久不见的朋友在酒吧碰面,喝些酒,说些话,听刺耳的器乐,誓要疯狂一回。

酒吧不是个特别能吸引我的地方,往往因嘈杂与气味不适的理由拒绝友人的邀请,除非主观意识行动的情况下,近乎与它无缘。

记得麦与男友坐在离吧台不远的沙发上,侧身与男友相对,彼此间散发出的爱情荷尔蒙在滋滋作响。友人还玩笑的说然我赶紧找一个,便也可以这样欢愉尽兴了。

我听了只是笑笑,爱情依然随缘最好。

不知在酒吧呆了多久,后来我再次回向麦的位置,只留下麦独自饮酒。桌上的酒各式各样,烈酒,红酒,啤酒,麦接连的喝着。起初盘着的发髻也散落在肩上,颓废的样子令人心疼。

酒精麻醉的效用是头疼,呕吐,进而使深沉的伤心,哭泣,放肆过后的精神折磨,才是真的黑暗。也许数月,也许一年,爱情之花凋谢的时候有种幽暗的美。

离开时,门口遇上了麦,呕吐使她的脸色愈发苍白。扶着栏杆,身体犹如失去了重心,就要倒下。喊朋友买来水,将她搀扶。

给她水,没有拒绝,喝了依然呕吐。在路边持续了很久,朋友建议询问她的住处,将她送回家。

问麦,麦用一种特别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的眼眸里有着吸引我的东西,我同样看着她,眼神交汇的一刻。

就这样,做了朋友。

与麦的友情进行的很迅速,犹如风浪突然来潮,无法抵抗。

有人说,我们这叫自来熟。不需要通过任何媒介,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一切有形进而无形的产生,延续。

心心相惜,喜欢彼此身上的气味。

牵着手,像情侣一样逛街,散步。在商场购买对方喜欢的衣服,把对方喜欢的穿在身上。画对方喜爱的妆容,麦喜欢浓艳,我喜欢自然。

喝麦喜欢的酒,吃我喜欢的食物,肆意的张扬在城市街巷,无视别人猜疑,目光,只做自己喜欢的事。

麦从不问我的过去,我也从不问关于那晚的事。只记得她吐了很久,也哭了很久。之后的几天里,跳过了陌生,进入了相熟。

记忆里曾有许多人陆续离开,当到了一个阶段时,又陆续有很多人进来。进而发生一些坎坷,遭遇一些挫折,与一些人做一些事,说一些话,只是与四季更替一样,反复循环之后便散去了。

渐渐地,想不起来,也不愿再想。

突然想去旅行,问麦,要不要一起,麦说考虑一下。

有些失落,麦的语气里透着迷茫,想起她素颜的日子,已经持续了半月。

很少不化妆就示人,才想起

麦曾说,素颜见人,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因此即使清晨冒着上班迟到的危险,她依然会花费一个钟头修饰她的五官,为她的脸做一个临时面具,待夜幕降临,再将它摘下。

妆容在麦的字典里是面具,是一张不能用眼睛看穿的幻灭。

卸下面具时,有如剥去层层的盔甲,暴露在外的真实,需要被保护。

旅行的事因多种原因交织,唯有搁置,与麦的联系也忽然减少。

也许是心灵上某种契合,就像是约定好的一样,无论何时,何地,不过问对方的任何事。在一起时,玩笑嬉闹,不至于冷漠,亦不至于了解。

有时,会好奇麦的过去,因此寻着她的足迹追踪至她驻足过的地方。同性之间某种精神的相通,仿佛能够看见在另一处的她,也在寻着我的踪迹,直到,麦出现在我家门口。

开门时,惊讶的相拥。接连的喝酒,说话,看电视,吃零食,有如多年未见的挚交,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事。

不知何时会分离,亦不知要如何将现下留住,唯有默默的祈祷,晨曦慢些来临。

累了,躺在床上,相互看着,麦说,为何不问,明明想知道的,不是吗?

我说,想过,可是你也从未问过我,因此我决定不问,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告诉我你的过去,对我说你想说的话。

麦笑了,笑我傻,我说,只对你傻。

寂静的,只能听见彼此轻微的呼吸,麦转过身去,不再说话。

夜,冗长的有如时空阻隔,将丢失的灵魂聚集在了一处,躯壳依然游走在浮华之中,身陷喧闹,已然忘却了本来。

来的时候,那样匆忙,等待的人,怀抱着未知的自己在手中微笑。床上,为了孕育这个幼小的生命而累倒的女人,喜获新生的同时又担忧着他的未来。

如此慌忙城市,踽踽独行生存至今,已失了方向。白日逼仄的工作环境,机械般的运转,工作,大脑,身心,双重的疲惫,直到夜幕西沉,才得以脱身。

难得休憩的时间,游离在商场,公园,各种旅游景点,好似这一辈子只能这样。反反复复,循环至死。

勿忘初心,这四个字早已跟随理想覆灭,这一场红尘搏斗,最终输给的是自己。

影,你还能坚持多久

不知道,也许还要很久。

影,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想我撑不了这么久。那晚,我很难过,看着他离去,我却不能做出任何反应。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靠近,似乎是注定的,我闻到了你身上特殊的气息,就好像挖掘到了我的内心一样。

影,如果他不走,或许我还会继续那样的生活,只是我明白,这份感情从来就没有真的开始过。只是怕孤独,所以才选择,倘若可以诀别,又何须坚强。

麦,你见过暴雨即将倾盆时,乌云密布,却迟迟未降雨的天吗?暗沉的令人窒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处于这种状态。分手,恋爱,重复着,没有结局。

有那么一天,我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行走,遇见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她坐在某家餐厅的门口,手里拿着一个破旧肮脏的碗,等待着餐厅的施舍。

我走过,想给她买些吃的,遭到了餐厅老板的白眼。当我欲与老板争论的时候,老妇人拉住我,对我说年轻人,你走吧,老婆子的碗不会空的。

进而老板对我说,听见没,傻瓜,快走吧。那一天,我久久不能忘怀,心里好似缺了一块,眼泪不自觉的往下落。

整夜的聊天,直到困乏。梦里,我见到了昔年的自己,没有负担,没有阻碍,每天只盼着太阳快些下山,倒头就睡,做甜甜的美梦。

可如今,我只盼着能快些充实自己,实现想要的,才能在这个世上生存下去。

当生活无法依照你的想法继续时,就必须互换位置,尝试改变自己,去适应生活。这是

爱,永纯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爱,永纯",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20XX年北京的初雪,不是一般地晚。看着媳妇、孩子发的图片,他们在美国那边遭遇的雪,来得早。也大得多,白茫茫一大片,小松鼠倏忽跑过,不曾留下泥痕。我突然有些喜欢这样的雪了。

雪,我曾经那么喜欢它的洁净,又曾经因为它的刺骨疼痛而感到害怕。今晚,看着美国雪景的照片,我竟然能在冰冷和洁白中,读到孩子的成长、妻子的脉动,沉浸在爱的恬静甚至温暖之中。

我竟然敢去想20XX年的12月12号,北京那么小那么小的雪,细碎的雪片轻轻落在脸上,却似割着肌肤,锤击心脏。没有恬静,只有烦躁,没有暖,只有痛。因为在那一刻。我知道,我要带领全家,学会理解生命,面对死亡,学会更好地度过每一天。

我已经率先知道,PET敏感地检出妻子肝脏上有异常,这极可能意味着,已经做完乳腺癌治疗两年的妻子,病情发生了转折,两年来,对于病魔,我们可以轻视它、忽略它,甚至我们可以不理睬它,但它却又一次找上门来:乳腺癌肝转移。而一旦出现转移,五年生存期是一个大关卡。不能闯过去,吴萍的生命可能会在20XX年终止;能闯过20XX,下一个坎儿,则是能否闯过2020吴萍本人能否面对?我如何面对?儿子怎么面对?我们仨怎样共同应对这突如其来、就在眼前、不能回避的变故?!

20XX年岁末的这一天,我在隔着时空回想,媳妇则兴奋地去剪了新发型。人生地不熟,没有人会把她当病人看,她自己也快忘了自己生过病。简单地享受着陪读生活。这一次剪发,离上一次,足足一年,这一年,如同过了两年、三年,我们都似拼了一般,填满所有不合眼的时间。年初吴萍在雾霾中理完发、开始化疗,新一轮掉头发、推光头、戴假发、等绒毛一般的头发新生,现在终于白白胖胖、高高兴兴地踏雪行车,修剪了新生出来的、茂密的、夹杂着白色发丝的头发。

她高兴啊,面对20XX,她再也不用悲观绝望地面对着我流泪,甚或怒吼道:我还没死!我们可以笑着说,我们过来了!她高兴啊。她看到儿子跟着她,在美国互为支撑,十四岁的小伙子适应了新环境、新生活,没做任何准备,托福考了97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腼腆的孩子变得开朗、阳光,挨个问美国同学:你邀请我一起过万圣节吗?写感恩卡片、在网上给朋友选购礼物,迈出独立成长、遵从内心的第一步。孩子的个头超过了爸爸妈妈,学习能力超过了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想哭,但更想笑!其实,爸爸,一个大男人,在静静的午夜,面对20XX,也曾掩面而泣、泪流满面,我能够想象,我们仨各自面对的20XX。但擦掉眼泪吧,用笑来奖励自己,因为我们很棒!爱是我们彼此给予的力量,让笑有如爱,有如力量。

我昨夜从未那么兴奋,从未那样失眠,即便是18年前我知道我考进了《新闻30分》、两年前我知道我考进了《新闻联播》,因为没有现在这般复杂的心态。而在凌晨两点,儿子的考试成绩被妈妈查到、得瑟出来后,我怎么也无法入睡:年初的家庭会议、媳妇在化疗中煎熬、儿子终于下决心放弃人大附中并开始了四个月高强度课外英语补习、妈妈赴美休养陪读、儿子投身新学校结交新朋友,我孤单一个用诗书酒填补时间的缝隙。

20XX,我们仨活得从未如此充实,各自不知流过多少泪,各自又擦干了泪迎着阳光迈开了步。我庆幸,我们还有能力、还有勇气,去改变,去迎难而上,我们把每一天,切割成24个小时过。20XX,过来了,还不错。北京,初雪未来,20XX,时不我待。20XX的每一个小时,我们来了!

写给读我的你

吴萍

甜品吃得太多了,总要换一下口味才能再吃出甜味。人生也是一样,总要经一些磨难,才能感受更大的幸福。

不要想象我有多悲惨,不要猜测我有多不幸,我和你一样,可以行动可以思考,正在享受生活的美好。某天我会离去,可这有什么特别的吗?难道我们不是来到这个世界终会殊途同归?疾病并不会成为我们的障碍。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病态的生命,相比较起来,身体的病态并不可怕,它不影响一个人去感受幸福、传递快乐和关怀他人。

一位中医和我说,去找他的病人,很多已经是抑郁症患者。跟慢性病抗争很需要毅力,有的人会因为意志力不坚强而在精神上先垮掉。他说得太有道理了,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是如此,个人意志力会对成败起决定作用。

人生的每一个心情都是一个心灵的暗箱。佛教称这个暗箱为第八识阿赖耶识。当我们的心情不断变坏的时候,心灵暗箱中的垃圾就会逐渐堆积,堆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得病了。当堆积满的时候,等待我们的就是死亡。所以,无论什么样的情绪,都不要让它多到淤积,应随有随散,忘性大一点。

我现在最关心健康问题。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的工作方式。不要加班,不要熬夜,不要透支体力。这是我一个人躺在医院病床上最深切的体会。可是,好像推行起来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人啊,都一样,不生病时不知健康之宝贵,不失去即不知珍惜。

我看到有很多人。把早晨延展到上午。然后把下午当成上午,把晚上当成下午,午夜时分再熬夜熬出个晚上来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流行风气了,这对健康来说,实在是大敌。

你每天忙,忙得孩子见不到你的踪影,忙得和老婆只能电话沟通。然后你说: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错!没见那些风风光光的成功人士,其子未必都成龙!给孩子钱不如用你的大手握他的小手,给孩子地位不如给他一个记忆中有你相伴的童年。

年终没奖金?升职没有你?换岗换掉你了?很郁闷?郁闷得要死?那你可能忘了:一份工作不是你生命的全部,算上爱人、孩子、父母姐妹兄弟、朋友以及你自己。工作至多只是你生活的五分之一。如果有一天你不工作了,工作就什么也不是,但生活仍在。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如果活着但却用大部分时间来忧郁、来哀悼过去,那无疑是在浪费生命。

我们活着,是为了美好和快乐!不仅要让自己的心快乐,还要让别人的心快乐。有时候忍不住要埋怨,但过后要反省,学会用更快乐的方式去沟通。你快乐、我快乐,快快乐乐过生活!

建议大家每天留30分钟给自己,思考怎么样更好地生活。

成珠楼记忆


珠珠始终忘不了三十年前那惨痛的一幕,以及那个空气里混合着花香的早晨。

1

那天早晨,珠珠原是答应了父亲去河南成珠楼买鸡仔饼的。早上起来的时候,天气好得很。南方夏天的早晨,一早太阳就出来了。珠珠住的这个院子,是解放后才建起来的,全是三层楼的房子,院头院尾都有一棵巨大的榕树,一棵在东边,一棵在西边。透过东边榕树的空隙,可以看到斑斓的彩霞,颜色很像珠珠在小莹母亲的梳妆台上见到的胭脂粉。小莹的父亲是个工程师,而且是解放前留下来的旧工程师,她母亲是幼儿园的老师,经常穿着素色的旗袍在院子里走动。其实院子里住的并不都是旧知识分子,像珠珠的父母,都是南下的工农干部,自然就对小莹母亲的旗袍不大感冒,只是这种不满只是一种态度,从来也没有说出来。

从盘福新街到河南成珠楼买鸡仔饼要走比较远的路。成珠楼在河南南华西街,盘福新街在河北的越秀山北门的脚下。所谓河南河北,其实就是以珠江为界,江南为河南,江北为河北。从前的人迷信,认为河之北是阳宅,河之南是阴宅,因此做生意的当官的都愿意住在河北。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宁要河北一张床,不要河南一间房”。这样,住在河南的人好像都比河北的人穷,河南的布局也要比河北简单、萧条。但南华西街例外,这条街和珠江隔着一条滨江路,街上店铺林立,解放前还有几处有钱人的大宅,亭台楼阁,古色古香,只是解放后都给拆掉了。

从河北到河南的公共汽车并不多,珠珠只知道有一辆14号公共汽车,在靠近北京路旁边的广卫路上。而从盘福新街到广卫路,没有公共汽车,走路要走30分钟。

珠珠可以这样走。从盘福新街的后门出去,经过周家巷,或西华二巷,就到了解放北路。这是一条很热闹的大马路,南北向,南至珠江边的海珠广场,北至越秀山的正门。平时珠珠上学也是这样走的。她有一个女同学住在周家巷的巷口,也姓周,但当时她怎么也没有把这位姓周的女同学和周家巷联系在一起。她是去过周姓的同学家里的,独门独院,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庭院,但给她的印象却是有些黑暗,还很潮湿。

从周家巷走出解放路的口子上有一间面铺,铺面不大,但汤粉做得很好。珠珠每天的早餐都是在那里吃的。父亲给她的早餐钱可以吃一碗肉粉,但她时常只吃一碗斋粉,省下的钱用来租小人书看。

从解放北路的路口向左,过了马路再直走,这时会经过一间粮店,整个盘福新街的人都在那里买米,珠珠也经常和姐姐拿了米袋到这个粮店买米。因为怕丢了粮本,粮本就放在米袋里。粮本拿出来时上面铺了一层厚厚的白色的米粉,卖米的人拿到粮本时都要用手去拍一拍。

走这条路珠珠感到很亲切。干干净净的空气里充满了她熟悉的气味。白兰花的气味,粮店的气味,青石板的气味,还有猪皮的气味。铺着青石板的周家巷里有一家人专做猪浮皮,把新鲜的猪皮刮干净了晾在绳子上晒。

过了粮店再向右转,过了马路就到连新路了。连新路是一条所有广州人都喜欢的路。路的两旁种了高大的凤尾树。凤尾树一连四季都会开一种艳红的花朵,常常是红色的花瓣铺满一地。而花瓣可以捡起来放入嘴里吹,再用手一拍,发出好听的声音。

连新路头上有一个中央公园,里面古木参天,十分幽静。路头的右边还有一家电影院,叫新星电影院。珠珠和小朋友们也常到那里看电影。

经过了中央公园,就可以看见14号公共汽车站了。

珠珠当时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她去这么遥远的成珠楼买鸡仔饼。在她的印象中,鸡仔饼是她喜欢吃的零嘴。每次家里买来了鸡仔饼,父亲也只是拿一块放到嘴里咬咬,然后跟她眨眨眼。而且并不是只有成珠楼有鸡仔饼卖,好多地方都有,只要卖点心的地方都有。她是问了父亲的,可不可以不买成珠楼的鸡仔饼。但父亲不同意,他说他现在只想吃成珠楼的鸡仔饼。

父亲和她说话时的口气非常和蔼,充满了父爱。好像不是让她去这么远的地方买一种零嘴,而是问她要什么新年礼物。当时珠珠的心充满了温暖。她想起了她要经过的那些特征,猪皮,粮店,面铺,公园,同学的家,还有凤尾树,电影院,心里也充满了温暖。于是她就答应了。

珠珠在一个满天霞光的夏日的早晨从河北的家出发到河南的成珠楼替她父亲买鸡仔饼。她确实是已经出发了。经过了周家巷、解放路、连新路,经过了猪皮、粮店、凤尾树、电影院、同学的家,她甚至已经坐上了14号公共汽车。这辆公共汽车开往河南,其中有一个站就停靠在著名的成珠楼前。

但珠珠并没有坐上那辆开往成珠楼的公共汽车。她在路上给一只猫耽误了。一只黑猫,她当时已经远远地看到了14号车站,还看到了排队坐车的人并不是很多,而平时这趟车总是很挤的。

黑猫就蹲在中央公园门口的左边的狮子旁。狮子很大,黑猫很小。但因为黑猫是活的,而且一双绿眼睛滴滴滴地转,很有杀气。看上去那只庞大的狮子就像是黑猫的仆人。珠珠的母亲爱猫,家里平时也养一两只猫,但都是土猫,灰不溜秋的那种。珠珠看到小华家的一只波斯猫实在是漂亮,眼馋了很久。但母亲不许。说爱猫不能挑猫,就像爱一个人一样,要连毛病都爱。道理归道理,但珠珠还是喜欢那些漂亮的猫,她家那只麻猫,冬天冷的时候蜷在炉子旁边,闹得一身都是灰,珠珠好几次都差点把它当作煤球送到了炉子里。

珠珠紧走两步,在黑猫面前蹲下,和黑猫眼对眼地互相注视着。黑猫使珠珠大为赞叹。黑油油的毛闪闪发亮,因为鼻子有些发皱,所以看上去好像有些不满意,绿宝石一样的眼睛稍微有些忧郁地看着珠珠。这只应该不是野猫,没有一点受过苦的样子。身体圆圆的,而且很干净,身上发出香皂的气味,散发在早晨的空气里。

当时珠珠就把鸡仔饼完全忘了。她一心一意就想把这只黑猫带回家。她伸手去摸一下黑猫,黑猫没有躲避。珠珠高兴起来,就把黑猫抱进怀里。

珠珠抱着黑猫走在路上的时候,快乐得就像长了翅膀的天使。她从原路返回,在粮店门口见到了住在17号的卢姨,还打了招呼,卢姨看了一下她怀里的猫,当时黑猫在珠珠的怀里发出好听的呼噜声。卢姨说:“黑猫?”接着卢姨自恋地说:“我有一只胸针,就是一只黑猫。”在解放北路的菜场门口见到了同学冯令沂,他和另外一个男同学叫储小雷的正在菜场门口犹豫不决。珠珠充满自豪地把怀里的猫给他们看,冯令沂看了黑猫有点惊奇,他说:“黑猫?”还伸手摸了一下猫头,但储小雷就很厌恶地扭过头去。

有必要说一下盘福新街的结构。盘福新街最早的时候叫高级知识分子宿舍,和建于人民北路的湖边新村一起,是当时的市政府建造给知识分子居住的示范性宿舍。

最早的两幢房子建于1958年,楼层三层,每一幢有四个门,每一个门两个门牌,一个门牌三户人家,珠珠住的是最早建的一幢,19号楼下。那时的人喜欢住楼下,因为有前后院,而且出入也方便。珠珠的母亲虽然是上海人,但到了广州后就向广州人民学习,爱上了花花草草。她最爱米兰,在生下珠珠的那年,也就是刚搬进大院的那年,就在门口种了一棵米兰树,米兰树的旁边有一棵木瓜树,在米兰树下还种了一棵攀藤的淮山,珠珠家平日汤里的淮山就是现摘的。后院种了鸡蛋花树,鸡蛋花是典型的亚热带植物,因为花瓣里黄外白,像鸡蛋的颜色,所以叫鸡蛋花,开出的花朵清香,而且能泡茶。后院还种了桑树,结出的紫色的桑子能吃。

随后盘福新街又添了三幢房子,两幢建在大院的中间,一幢是打横建在马路边上。这样,盘福新街就有了五幢房子,最后建的那幢是四层的。在盘福新街的东边,有汪精卫的一幢别墅,很大的一幢房子,现在起码住了有二十户人家。汪精卫是广州番禺人。但那幢房子和盘福新街有围墙隔着,两边的小孩子也很少在一起玩。汪精卫的别墅旁边,是市委的幼儿园,是全托的,每到周末的下午,都有很多大人用自行车带着孩子在珠珠的家门走过。

盘福新街的北边,是市人委宿舍,住着副市长。珠珠的一些同学也在里面住着。

她的一个女同学家里有四姐妹,分别叫长娃、方娃、圆娃、扁娃,扁娃是她的同学,还和她同过桌。南面是计委的宿舍,西面就是马路了。在马路的正对面,是盘福路小学,收的都是住在这一带的子女,珠珠前面的四个哥哥姐姐都在里面念书。盘福路小学的北边是陆军医院的宿舍,陆军医院是国民党时期的称呼,解放后叫“总医院”,是广州军区的医院。盘福路的北头,就是越秀山的南门,沿着南门往上走,就可以看到广州城的标志,用石头雕成的五羊和五层楼,五层楼原来叫镇海楼。

珠珠抱着黑猫继续往回走。她这时是把鸡仔饼彻底忘记了。其实是有几个机会令她想起今天早晨的任务的。比如她走过一间点心店,比如她闻到了鸡仔饼的香味,她甚至还看见有小孩嘴里咬着鸡仔饼。但她完全被怀中的黑猫所迷惑了。如果她记起来了,再重新去买鸡仔饼,她就不会看到对她影响终生的那骇人的一幕。

珠珠回来的时候,没有走周家巷,而是走了周家巷旁边的一条巷子,那条巷子叫西华二巷,地上铺的也是青石板,比周家巷要窄一点,两边都是旧时留下来的房子,独门独院的不少,阳台和窗沿上都摆着花花草草。穿过西华二巷,走到院子的后门,珠珠就听见小朋友妹头的歌声。妹头很爱唱歌,而且声音嘹亮,一唱整个院子都听得见。院子里住的劳动局陈局长是当年的红军,在陕北呆过很长一段时间,特别爱听陕北民歌,所以也特别爱听妹头唱歌,为此他的女儿燕红还跟妹头做了好朋友,燕红还偷偷把他父亲珍藏的梅里美的小说《高尔曼》送给了妹头,使妹头从小热爱梅里美,终生受影响,长大后成为了一个作家。

珠珠听着妹头的歌声继续往前走。平时她喜欢把脚踩在花圃边上用砖头砌出来的像狗牙一样的围边走,但现在因为怀里有只黑猫,她就只好老老实实地走在路上。

整个盘福新街是这样的安静,所有的树都开着花:紫荆、米兰、鸡蛋花、夹竹桃,还有在篱笆上爬着的金银花喇叭花,空气中飘散着混合的花香,花香又混合着妹头的歌声,这个情景,后来屡屡出现在珠珠的梦中。

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妹头突然不唱了。那首歌她才唱了一半。院子一下就沉静下来。太安静了,连风声也没有。于是,当珠珠推开门看到满地的鲜血时发出来的尖叫就像警报一样划破了盘福新街的上空。

珠珠的父亲死于割脉。

2

这天早晨,珠珠原是答应了女儿去河南的成珠楼买鸡仔饼的。女儿对她说:妈妈,我要吃成珠楼的鸡仔饼。

这时候是冬天。早晨起来天是灰蒙蒙的。云压得很低。珠珠现在住的房子,是用房产开发商发的每个月4千块钱的拆迁费租的。珠珠在河南的江南西路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2500百块钱一个月。

江南西路在江南大道的旁边,从前是一片菜田。珠珠小的时候从来没到过这里。

而现在却成为河南最旺的一条路,地价也算是最贵的。从江南西路的后面,叫西基东的地方,开出了一条大道,和原来的宝岗大道相联接,北可以到南华西街的海幢公园,南至昌岗路,广州美术学院就在昌岗路上。昌岗路上有一幢当年由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江南大酒店,情调甚好,二楼的咖啡厅的落地窗上悬挂着珠珠喜欢的竹帘。

从珠珠现在住的地方到成珠酒楼,坐出租车十分钟就到了。中间经过好几个新开发的楼盘,还开了一家吃客家菜的饭馆,叫“客家王”,旺得不得了,分店都开了五六家。

珠珠从没买过鸡仔饼给孩子吃,“鸡仔饼”这个名字,自从那可怕的一天后,她就从来没有提起过。就连成珠楼,她也不会再去的。成珠楼什么样子,她也从不关心。因为城市改造,广州有许多著名的酒家都搬离了原来的地方,原来她以为成珠楼早就搬了,但听女儿一说,它还是在那里。

珠珠是三年前搬到江南西路的。因为盘福新街被开发商看中,要拆了重新做楼盘。前天她特意去看,看到盘福新街已经完全夷成了平地,从前的痕迹一点也看不到了,就剩下院头院尾那两棵榕树还屹立在那里,但却是孤零零的。珠珠想起小时候和小朋友们玩捉迷藏,她经常和妹头三两下就爬到树上。前几天见过妹头,已经开始发胖了,自己也是胖得没有人样。她站在树下面,想起从前那个小小快乐的人儿,眼圈竟有点发红。

她特意穿过夷为平地的院子,重新走周家巷。只是从前的光景再也没有了,两边的小巷很多都拆了,建起了难看的高楼。做猪皮的那户人家早就不见了,或者不做猪皮了。巷口的面铺也变成了卖首饰的。盘福路两旁那些遮天蔽日的榕树,也给砍得七零八落。总之她再也不想看到这条路了。回到家里,她有些发呆。晚上还做了梦。梦到在后院挖到了一只翡翠玉船。那些开发商,不知怎么就看中这个院子了,旁边的市人委宿舍和计委的宿舍,还好好地在那里。

珠珠问女儿,怎么会想到要吃鸡仔饼。说话的时候,人就开始有点恍惚。女儿说:“同学们都吃呀。”她不能告诉女儿关于系在鸡仔饼上面的惨痛。当然不能。

人死不能复生,何况父亲是决意要死的,只是不想让女儿看到自己可怕的一幕。后来她问过妹头,怎么那天歌唱到一半就不唱了。但妹头实在想不起当时在做什么。

妹头说,其实我经常都是唱歌唱一半的。很奇怪,长大以后,妹头却不会唱歌了。

有一次盘福新街的小朋友聚会,把早就搬走的妹头叫回来,她一唱歌,把大家都吓了一跳,因为实在是太难听了。

自从搬离了盘福新街,珠珠就觉得自己浮在了半空,生活也变得无可无不可的。

幸亏有女儿和她相依为命。但令她头痛的是,女儿自从搬来这里就经常地迷路。这真让人感到奇怪。其实江南西路并不复杂。因为是新建的生活区,每条路都是笔直的,没什么七拐八拐的路。大路的两旁,开了许多家著名品牌的专卖店,还有饭店,叫“江南渔村”的,旺得不得了。珠珠告诉女儿,她们的家就在“江南渔村”的后面,很好认的。但女儿还是迷路。珠珠只好在自己的名片上写上家里的地址电话放进女儿的衣袋里。

为此她曾经想另租房子。现在租房子容易得很,广州人哪一个手上没有一两套房子的,你要租房子,简直就是一呼百应。但现在租的这家房子的房东很令她满意,原来是美术学院的教授,后来全家移民去美国,又是朋友介绍的,家具电器一应俱全,连墙上的装饰也没有撤下来。进来的时候,地上的木板擦得铮亮,还是长条的紫檀木,深色的,茶几下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对于单身带了几年孩子的珠珠来说,这间房子真是令她喜笑颜开。而且房东也喜欢她。虽然没见过面,但通了几次电话,这么巧,教授的太太小时候是住湖边新村的,几个同学都在盘福新街住。于是越说越亲密。珠珠告诉她湖边新村也拆了,建了广东画院。她说她已经知道了,说太可惜了。珠珠有个同学,是岭南画派方人定的孙女,住在湖边新村,后来嫁到了美国。

珠珠说如果见了她,请代向她问好。教授太太说她的同学是画家陈洞庭的儿子,住盘福新街,要是见了他,也问他好。珠珠说我们小时候都不和男生说话的,陈家又很快就搬走了,我现在连他的样子也记不得。电话那边就笑,说那时她们也是不理男生的。

你说这么一套房子,这样的关系,珠珠怎么舍得搬走。她只好期望女儿能快点正常起来。她甚至画了一张自己住家的地形图,让女儿带在身上。

早晨的时候,珠珠站在楼梯口,准备去成珠楼替女儿买鸡仔饼。她一再问自己是否准备好了。毕竟已经过了三十年,再惨痛的记忆,也给时间冲淡了吧。

但珠珠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发抖。她真的不能鼓起勇气面对这件事。她重新走上楼梯。这时间她感到很疲倦,感到万念俱灰。她仿佛重新回到三十年前的那个早晨,盘福新街里所有的树都开着花:米兰、鸡蛋花、紫荆、夹竹桃,还有在篱笆上爬着的金银花和喇叭花。空气里混合着花的香气,花香里混合着妹头的歌声。而突然,一切嘎然而止。不!珠珠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

有很多人听到了珠珠的喊叫。因为有不少窗户探出了脑袋。就在前一天,大街上有个行人被人抢了挂在脖子上的金项链,她也是这样撕心裂肺地喊叫过。当时那个歹徒给她的声音吓住了,就把抢到了手的金项链扔到了地上。因此听到珠珠喊叫的人十之八九认为不过是那天的事件重演。他们很担心地看看自己的楼下,看看防盗门有没有被撬开。当看到防盗门还锁得好好的就放心地把脑袋缩回去了。

有一种说法,说那个歹徒被女人的喊叫吓破了胆。从江南西路一直失魂落魄地步行到三里远的中山大学的校园里,投湖自尽了。这样,女人虽然用喊叫保住了自己脖子上的金项链,但她却使一个人丢了性命。

当然这一切都与珠珠无关。在喊叫了之后,珠珠反而有一点神清气定了。三十年的郁闷,随着这一声惨痛的喊叫化成一股轻烟缕缕散去,珠珠甚至看得见那些化作轻烟的郁闷在离开她的身体时依依不舍地对她招手,还做着鬼脸。

珠珠重新走下楼梯。打开防盗铁门,听见身后的铁门的咣当一声,然后走到大街上,扬手叫了出租车,上了车,并对司机说:“到成珠楼。”

3

真是巧了,在成珠楼临街的铺面卖鸡仔饼的是燕红。

隔着很远珠珠就认出燕红来。从远处看,燕红发胖得比所有盘福新街的小朋友都要厉害。和小时候一样,还是那副不修边幅大大咧咧的样子。她穿着一件蓝布的外套,戴着一副深度的近视眼镜。这副眼镜,在她小时候已经是挂在脸上的了。她托着下巴,好像在打盹。

看到打盹的燕红,珠珠有些淡淡的哀伤。她心里有一个冲动,就是马上坐到燕红旁边,和她一起支着下巴打盹。珠珠父母双亡以后,她经常到燕红家过夜。燕红的母亲替她在燕红的房间支起一张小床,她现在还记得燕红身上穿的一件格子睡衣。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燕红天天晚上坐在桌子前抄写小说《牛虻》。她从小就向往长大后能当英雄。

“燕红,”珠珠隔着马路喊:“燕红,”但不管她叫的声音有多大多响亮,燕红还是听不见,还是支着下巴打盹。珠珠感觉到有些冷。冬天寒冷的空气在她面前漫起灰色的一片,好像支起了一堵玻璃幕墙。在玻璃幕墙这边,她是寒冷的;在玻璃幕墙的那边,燕红和成珠楼浑然一体,燕红仿佛已经成为成珠楼的一个固定的摆设,是不可分割的。

隔着马路,珠珠仔细看着这幢她三十年前就应该看到的楼房,结果还是令她感到满意。成珠楼的外墙用了青砖,沿着一楼的骑楼挂了一排的红灯笼。但二三楼用了茶色玻璃使得这座历史悠久的茶楼变得土气,但幸好没有把骑楼拆掉。珠珠注意到成珠楼旁边的建筑物都已经把骑楼拆了。

早晨的成珠楼很安静,它所在的南华路也很安静。一些食客从热气腾腾的茶楼上走下来,手里拿着一袋袋的鸡仔饼。珠珠心里还有些惆怅,于是决定先不过去买鸡仔饼,而是在附近走走。她好像从来没有在这一带走过。

珠珠先走到成珠楼左边的漱珠桥。桥头上有两块竖起来的青石板,在青石板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花圃,上面题着四个字“漱珠点翠”。珠珠看看桥底,已经没有水了,两边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巷里种了很多花草,珠珠还看到两棵芭蕉,很有情趣的小巷。“漱珠”这个名字有典故的,说是从前这条河的两旁住的都是大户人家,因为那时的水很清,经常会有大户人家在夜晚拿出些珍珠宝贝到小河里洗。

在珠珠看漱珠桥的时候,有一个老伯一直在旁边看着她,还有意地往她身边靠。

珠珠只好快步离开。

在成珠楼的右边,是有名的海幢公园。海幢公园前身为海幢寺,南汉(公元前903-971)时称“千秋寺”,已毁。后历代毁而复建,到清康熙年间成为广州最大的佛寺。由于历代变迁,逐渐缩小,1929年辟为公园,至今仍为广东四大名寺佛家圣地。

珠珠在小的时候,就听过父亲讲过海幢寺的钟声。所以她就买了一张海幢寺的门票。在她买门票的时候,两个看门的妇女正在跳绳。珠珠还想买一份关于海幢寺的简介,但没有。

珠珠有生以来第一次独自逛公园。她先看了有400年的斜叶榕和有300年的菩提榕,还看了那块著名的太湖石“猛虎回头”。这块石头肯定以前也是这附近的哪一家大户人家花园里的镇山石,解放后就被搬到了公园里,或许说不定就是南海十三郎的。但也不一定。因为海幢寺是名寺,有一两块名石也不足为奇。

公园的两旁,全是乱哄哄的住宅。一代名寺,就在这七零八落的普通民房中夹缝求生。珠珠听说燕红租的房子就是在海幢公园的旁边,还听别人说她一再抱怨说每天海幢寺的和尚的早修扰了她的清梦。没想到她自己就在成珠楼做了一个贩夫走卒。

珠珠往那些乱哄哄的民房看了看,却没法看出哪一间是燕红住的。在“猛虎回头”后面,两个穿着白布褂戴着白口罩的人在摆着一张“义诊”的桌子,一个老头在寒冷的早晨正把裤子脱下来好让医生替他打针。不远处,分别有两群中年妇女一边放着“茉莉花”的音乐一边在跳健身舞。珠珠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们一会儿,就索然无味地走了。

珠珠再回头到成珠楼买鸡仔饼的时候,却不见了燕红。支着下巴打盹的燕红像一个幻觉在一瞬间就消失了。代替她的是一个年轻的讲着纯正广州话的女孩子。珠珠边买鸡仔饼边向她打听燕红,但她却摇头说没有这个人。

珠珠买了两袋鸡仔饼。一袋小的9块钱,一袋大的18块钱。大的给女儿吃,小的自己边走边吃。

珠珠吃了两块鸡仔饼,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好吃。她回忆了一下,觉得小时候吃的鸡仔饼没有炸得这么脆,油也没有这么重。

珠珠打了一个电话给女儿,告诉她鸡仔饼买到了,是正宗成珠楼的。女儿还躺在床上,她说刚刚有个阿姨来过电话,并留下了名字。她说自己叫燕红。

张梅,曾任《广州文艺》主编,现为广州市文学创作研究所专业作家,着有长篇小说《破碎》等作品。

永失最爱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永失最爱,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认识的那一年,启煊二十五岁,刚研究生毕业,玫19岁,中专毕业已在这座城市独自闯荡了一年。一个意气风发,一个娇美可人,站在一起恰是一对才子佳人。

说起来,他们的相识还有些落入俗套。

启煊毕业后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白天在一家五百强公司中做着西装革履的人力资源,人模人样地在办公室的格子间穿梭,看似风光无限、前途似锦;可是夜幕来临,当他披着月色星光回到出租屋,迎接他的是满屋的冷清,他才发现自已有多孤独。这座忙碌的城市,连朋友间的相聚都显得那么奢侈,更多的时候,是点上一支烟,漫无目的地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晃悠,为别人的故事唏嘘,更为自己的叹息。

那晚,他无意中登陆国内颇有名气的相亲节目网站,浏览网站上发布的征婚女子的照片,明艳照人的玫一下就打动了启煊久已沉寂的心。玫也在这座城市,他加了玫的微信,聊了近一周,自然见了面,居然没有传统的见光死,玫真的如照片中一样明丽,一米六五亭亭玉立,KFC中,他们面对面的那一刻,又或是她莞尔的那一刻,启煊知道自己沦陷了。

玫和启煊就这样在一起了,像千万个爱情故事的最初一样美好甜蜜。

玫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当业务员,出身农村的她家境并不好,上有姐姐,下有弟弟,读完中专,就早早地出来赚钱补贴务农的父母、供弟弟读书。尽管生活的压力不小,但玫拥有乐天的性格,或许跟她年龄小,涉世不深有关,没心没肺,却少有市井女孩的世俗的一面,玫从未问过启煊的收入,从未要求启煊为她买过什么。

甚至还常用她微薄的收入给启煊买双袜子、充个手机费;玫工作清闲,也没有太大的事业心,空闲的时间,玫会自己做些小手工,来装饰他们俩的小屋,煊下班回家,常有些惊喜的发现:要么桌上多了一束绢花,要么墙上多了桢像框,框内多是启煊曾经赞过的杂志中的插画。渐渐的,曾经简陋的小租屋开始有了家的感觉~

玫不太会做饭,但因为煊却爱上了煲汤,那天玫在家等启煊下班,无聊中,找出了些食材,玫不知道可以做什么样的菜,干脆一古脑扔进了沙锅,待煊下班,推开家门,明黄的灯光,氤氲的蒸气,以及门内那个明艳的女孩,他再次怦然心动,眼角似乎有点湿润,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觉得自己如此幸运,终于有个休憩的小窝了。

那晚,启煊久久地搂着玫,满心感激。

他们就这样相爱着,简单朴素,又时时充满温馨和感动。

多少年过去了,启煊还记得,那个部门聚餐的夜晚,他喝得酩酊大醉,深夜一点多才被同事送回家,吐得满地、在沙发上不省人事的睡了过去。是玫,给他换上干净的衣服,帮他洗脸擦脚,收拾一片狼籍的房间,接着又为他拾缀去另一城市出差的行李,凌晨5点把他喊醒去赶航班。去机场的路上,启煊不停的收到玫发来的彩信,全是头晚他醉得不省人事时,玫童心大发,让他摆出各种造型的留影,他知道,为了能让他赶上航班,玫一晚没睡。一想到玫,启煊心中暖暖的满满都是爱。

还以为就这样天荒地老。

日子是拒绝平淡的,总会有些不和谐的音符跳出来。先是启煊的母亲,跟启煊表达对玫学历的不满,对这位离异多年的母亲而言,硕士学历的儿子是她此生最大的骄傲,她认为天下最好的女子配她的儿子都不为过,谁知现在的准儿媳居然只有中专毕业,尽管玫的外表和性情都无可挑剔,但中专学历总像根卡在她喉咙的刺,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然后是启煊的同学,刚开始启煊参加同学聚餐时会带上玫,毕竟玫漂亮,走到哪,超高的回头率让启煊觉得超有面子,可时间长了,玫和他的同学之间的差距就显现出来了,没有共同语言,他们说的、谈笑的,玫都无法附和;甚至有同学偷偷问启煊,咋没找个学历高点的。

后来,启煊不再带玫参加同学会,玫也从不主动提要去参加煊的同学会。尽管后来玫去参加成人自考,但毕竟学历这东西不是一两天就可以拿到手的,启煊开始有些惶惑。

不过,真正让启煊的感情发生摇摆的,是玫的家庭。农村的家始终是她最大的负担,她的大部分收入都拿回去支撑弟弟的学业。而启煊也才刚工作,收入也仅是这个城市的中等水平,还要负担房租、水电,家里已退休的母亲,还有早已和他母子分道扬镳如今卧病在床的父亲,启煊不是那种有强烈金钱欲望的人,但他内心还是向往轻松点的生活,他不想以后两人在贫困的生活中磨灭爱情。

他想分手了,一个牵强老套的理由,玫就这样被分手了。

我至今不明白,为何玫没有争闹,因为我知道她是深爱着他的,或许年纪轻轻的她知道放手是一种成全,爱到极致是给他想要的自由?

玫走了,至始至终没有问启煊要一个真正的理由。

几年后,启煊找了个同样学历家境不错的妻子,收入水平和他差不多,结了婚,生了孩子,可是两人经常争吵,讽刺的是,他们间争吵的导火线往往都是因为钱,高学历的妻子不会做家务,还固执地认为供房养家都该是男人的事,启煊的工资、奖金一分不剩地全被妻子管控起来了。启煊常常觉得生活像个铅球一样压在胸口,令他呼吸困难。

夜深人静的时候,点上一支烟,启煊似乎在缭绕中又看到了玫那张明媚的脸,他常常想:如果当初他对爱情再多点坚持,如果他对玫的爱再多一点,如果他少点现实,如果他对未来再多点乐观,如果他和玫走到了最后,生活是不是会是另一副样子?

终究还是没有为所爱的人撑起一片天空的勇气,终究还是爱得不够深。可是生活就是这样,永远没有如果,当你选择了坦途,你就得忍受平坦的枯燥,你躲过了艰难和曲折,当然也就无法体会崎岖坎坷中的乐趣。就象故事中的启煊。

赵一曼的故事


赵一曼,原名李坤泰,1905年10月生于四川省宜宾县一个封建地主家庭。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赵一曼开始阅读《向导》、《新青年》、《妇女周报》等革命书刊,接受革命新思想。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后任村团支部书记,在家乡积极组织妇女解放同盟会。1926年夏,赵一曼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组织帮助下,进入宜宾女子中学。她积极参加党领导的抵制仇货的爱国运动,成为当地学生运动的领导者之一。同年11月,入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习。

大革命失败后,赵一曼按照党组织安排转移到上海。9月,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8年回国,在宜昌、南昌和上海等地进行党的秘密工作。

 九一八事变后,被党组织派往东北地区发动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日斗争。1932年秋到哈尔滨,任满洲总工会秘书、组织部长、代理书记,曾参加领导1933年的哈尔滨电车工人大罢工。1934年,任中共珠河(今尚志)中心县委特派员、铁北区委书记,组织领导当地工人农民成立反日游击队,与日伪军进行斗争。

1935年11月,在与日军作战中,赵一曼为掩护部队腿部负伤后在昏迷中被俘。日军为了从赵一曼口中获取到有价值的情报,找了一名军医对其腿伤进行了简单治疗后,连夜对其进行了审讯。

 在狱中,日本人动用酷刑,她没有吐露任何信息。赵一曼忍着伤痛怒斥日军侵略中国以来的各种的罪行。日军见赵一曼不肯屈服,使用马鞭狠戳其腿部伤口。身负重伤的赵一曼表现出了一个中国人保卫民族的决心,痛的几次昏了过去,仍坚贞不屈说:我的目的,我的主义,我的信念,就是反满抗日。没说出一字有关抗联的情况。

1935年12月13日,因赵一曼腿部伤势严重,生命垂危,日军为得到重要口供,将她送到哈尔滨市立医院进行监视治疗。赵一曼在住院期间,利用各种机会向看守她的警察董宪勋与女护士韩勇义进行反日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受到教育的两人决定帮助赵一曼逃离日军魔掌。

 1936年6月28日,董宪勋与韩勇义将赵一曼背出医院送上了事先雇来的小汽车,经过辗转后,赵一曼到了阿城县境内的金家窝棚董宪勋的叔叔家中。1936年6月30日,赵一曼在奔往抗日游击区的途中不幸被日军追上,再次落入日军的手里。赵一曼被带回哈尔滨后,日本军警对她进行了老虎凳、灌辣椒水,电刑等酷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没有吐露任何实情。日军知道从赵一曼的口中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决定把她送回珠河县处死示众。

 1936年8月1日,日军将她押往珠河。8月2日,日军将其绑在大车上,在珠河县城游街示众。此时,赵一曼牺牲之前,面对敌人的屠刀,她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当赵一曼昂首走到小北门外的草坪中央时,几个军警的枪口对准她。一个日军军官走到赵一曼跟前问:你还有什么话要讲吗?赵一曼怒视着,把手中的纸卷递过去说:把这些话传给我家乡的儿子!日军官看过字条,向军警们猛一挥手,罪恶的子弹射进赵一曼的躯体,牺牲于珠河县(今黑龙江省尚志县)小北门外,年仅31岁。

赵一曼小时候的故事

 20世纪之初,在五四运动的浪潮冲刷下,反动、腐朽的封建制度虽然受到了一定的抨击和摧毁。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彻底推翻封建社会的统治,尤其是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封建制度下提倡的封建礼教、男尊女卑、女子贞节以及三从四德等,仍然在严重地束缚、压迫和摧残着中国农村妇女。赵一曼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山村封建地主家庭里,也就必然逃脱不掉当时操持家业的兄长像阎王似的以封建礼教严厉地管束她,使她失去自由。男尊女卑,一方面造成了男性在家庭中的骄横,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对女性的压迫和侵夺。

在赵一曼十二岁那年的腊月二十五日,赵一曼的父亲李鸿绪因为咳嗽痰涌昏迷不醒后死去了。按世俗规矩,大哥李席儒便名正言顺地成了当家人。

 父亲病死后,小一曼失去了父爱,家里的生活更是沉闷极了。大哥不仅没有父亲那般行医抓药的本事,反而成天赌博、抽鸦片,还要天天摆着家长的派头。大嫂也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之人,两口子三天两头吵嘴闹气。在这种家庭环境里,赵一曼受到了极大的憋屈,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有一天她便向大哥提出:这样活着实在太没意思了,我要出门读书去!大哥只顾抽烟,耷拉着眼皮,头也懒得抬地哼道:不行,我没钱供你!

赵一曼已经十几岁了,李席儒不仅不叫她上学读书,还让母亲严格地监视着她。

母亲虽然慈祥善良,却受封建思想禁锢,既然丈夫死了,长子为父,儿子的话也是要听的。她不让赵一曼再出院门,不让赵一曼像小时候那样到草丛里捉蝴蝶,也不能到竹林里去挖幼笋,自然更不能和男孩子们一起玩耍了。

赵一曼的母亲按着老辈留下的规矩,要给赵一曼扎耳朵眼儿,要给她缠足。

按封建传统,女人三寸金莲被认为是一种美。赵一曼母亲的脚就是姥姥给裹的,穿着一双尖尖的小鞋,走起路来一步三摇的,实在是活受罪!在少年时期的赵一曼看起来既可怜又可笑。

一天上午,母亲把赵一曼叫到八仙桌前,拉住赵一曼的一双小手郑重地说:淑端哪,你该裹脚了,再不裹,大脚丫子会被人笑话的。长大了也是没人娶你的!

 一听裹脚,赵一曼的心就像被蜂蜇针扎似的缩紧了。村里的小脚女人她看得多了,本是一双天然脚,却被一条长长的白布缠成了尖辣椒,有的连脚趾骨都被勒断了。尖尖小脚,站也站不稳,走也走不快。她低头看看母亲那一双只有三四寸的小脚,心头涌起一股酸楚。小时候,她常常看到父亲一不顺心就要拿母亲出气,连踢带打,母亲总是颤巍巍跌倒在地,为躲避丈夫只能满地爬行;有时候,遇到天阴地湿,母亲要到山间拔两棵青菜,也要爬着去。一次,她随母亲一起下田,正好碰上下雨,妈妈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满身满脸的泥巴想到这些,赵一曼不寒而栗,她打内心深处不愿意像母亲一样活受罪!

她倔强地对母亲说:妈,我不裹脚!

女孩子大了都要裹脚,这是祖辈留下的规矩!

裹了脚走路都走不稳,我不裹!赵一曼坚持说。

不裹也得裹!母亲也强硬起来。

不,我就不!赵一曼一边说着一边就从母亲眼前溜出了门外。

赵一曼还能跑到哪里去呢?晚上她小心翼翼地又回到了家里。母亲似乎已经心平气和了,给她用辣椒油烧了两个菜。赵一曼一边吃饭一边用两眼观察着母亲的脸色,看母亲若无其事,她以为已经闯过了这一关。

 然而,赵一曼猜错了。第二天一大早,母亲就请来村里一位老婆婆当帮手,对她实行强制裹脚。两个人把小一曼死死摁倒在木床上,紧紧地压住她的双脚,母亲将她的脚趾使劲捏拢,老婆婆用一条白粗布将她的脚一层一层地裹紧,每裹一层,老婆婆就使劲勒一勒,赵一曼痛得号啕大哭,眼泪刷刷地直往下掉。缠呀,缠!裹呀,裹!一层一层又一层,赵一曼拼命抗争着、挣扎着,嗓子也哭喊得嘶哑了,直到哭喊不出了声,也挣扎不动了,两只脚也已被裹成了像母亲那样的尖辣椒。

母亲满意了,她又给女儿双脚套上了两只尖尖鞋,板着脸儿对她说:从今天起,不准你出大门、上大街,所有男人都不能见!

赵一曼看看自己被缠了足的双脚,嘟囔着说:这样的脚咋走路啊!

母亲安慰她说:慢慢习惯就好了,来!站起来走一走,让妈看看咋样儿。

赵一曼试着慢慢地站了起来,抬起身却根本站不住,两只脚麻痛麻痛,还没有迈步走路就一下子跌倒了。她一阵懊悔,索性在地上打起滚来,哭闹着把两只小鞋甩得远远的。

母亲没有发火,弯腰把她甩远的两只小鞋捡了回来,又要给她穿上,她说啥也不穿,母亲就哄着她穿。

 这一次,赵一曼被关在屋子里,躺在床上却烦躁得难以入睡,她透过窗棂望着朦胧的月色,发痴发呆。满山的竹林在夜风中呼啸着,如涛似浪,她家的小屋就像一叶扁舟在夜雾茫茫的大海上颠簸着,一会儿被推拥到浪尖上,一会儿又被埋入浪谷下,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在夜海中被吞没。她想在船上站起来,但两只小脚痛得钻心,说啥也站不起来。她便大声呼救。没有人理睬她。母亲就坐在屋门外,她睡得很晚,却装作没听见。

问题先生乌尔曼


我在一栋城堡面前绅士地停下,按下对讲门铃,我是威廉医生,本特利狱长在等我。随着轻微的沙沙雪花声,门开了。

极大的一间房,风味古雅,旧时文物的流韵,淌于四周。

狱长挽了挽袖子,将自家书案上那尊香炉掩了掩,回头微微一笑:医生,请坐。

我走过去,却发现无处下脚,我自主把椅子上的杂物挪了挪,拍拍灰,坐了上去。

说重点吧。他看了看表,静静地说下去,如今找位替补精神病医生不容易,东部战场不断扩张,有经验的医生都被军队调走了

我转着笔,没什么兴趣:狱长,说重点。

重点是,有个问题先生乌尔曼。狱长回答我,十分头疼,要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他说服其他犯人一起出现幻觉。把他单独囚禁也没用。

你进来的时候听到吟唱的声音了吧,那是乌尔曼之歌。狱长支起耳朵,强调了一句,犯人们很浮躁。

我点头,想我大概是明白了一些,我明白你们遇到了问题,但我怎么狱长插一句:我想求你去检查他,如果你诊断他为临床精神错乱,我就可以把他传入精神病院了。

他犯了什么罪。我拿出随身的本子

可能是电脑崩溃了,所有资料都删除了。他没敢看我的眼睛。以我多年的职业判断,他肯定在说谎,我找准漏洞笑了笑:那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释放囚犯呢。

他的嘴角出现微妙的弧度:释放?

一件华丽的囚禁室里,我带着微笑走进去,在这之前做些准备工作是必要的,比如说先洗手,接下来我准备好我的陈词。

我拿起笔,一遍在纸上记录,开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相信自己是神有多久了。

我也要问你这个问题。乌尔曼双手环胸,正视我的眼睛。

我坐直了身子,回答他:是啊,我从我执业开始,就不相信神。我从执业开始,我就相信我自己是神。他看着我的眼睛狡辩。

我笑了笑,那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他想了一下,主要是,维护宇宙秩序

我半挑眉毛,问:你创造了宇宙吗九天前

事实证明,宇宙比九天长

创造你们的时候,也创造了你们的记忆。他口出狂言

我停下笔,认为工作没必要进行了,临走时他给我出了一个难题。

比利时我嘴里重复一遍,停下手中转的笔。妻子正在调味沙拉,见我心烦,便也过来陪我。揉着我的太阳穴。我自言自语,他究竟是被自己的想象奴隶了,还是主宰了想象。我转头,他发誓要比利时在下午茶的时间消失。

你在开玩笑吧。妻子问,是新上市的奶酪吗?

不不,比利时,我从不拿我的工作开玩笑。

我翻开地图,法国和波兰之间,直呼不可能!

风扇呼呼的吹,乌尔曼坐着等我。你昨晚没睡好吗,医生。他定定地看着我,咬着手指头,从医学角度看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是骗子,不是病人,也没有装病,却是个恶魔。

我把手头的书重重一拍,你觉得呢。我故作镇定,面带微笑,那你觉得神为什么要穿着约束服,你为什么要待在监狱了

你要是神你会整天打高尔夫吗,监狱里的犯人比衣食无忧的教徒有趣多了。他想了想,吮着手指,我每天消遣人类,比如说打仗

顿了顿,但是你最有趣。

乌尔曼站了起来,风云变动:我决定了,我们交换位置。你可以操控时间、电力、波、微粒,获取人类垃圾思想的星星点点的创意。而我,让你妻子不自觉的微笑,和狱长合着白兰酒。他哼起了乌尔曼的之歌。

乌尔曼在我面前打了一个响指,他穿着我的衣服。我歇斯底里的挣脱,大叫起来:把我换回去,警卫!谢谢你的配合,我会把访谈记录在案。警卫!他要把比利时变没,他要对我妻子动手动脚。

撒哈拉的沙


初次见面

杜佑嘉第一次见萧雪楠的时候,刚好18岁,大一。

那时候,瘦骨嶙峋的杜佑嘉正被残酷的新生军训折磨得死去活来。还没来得及吃晚饭,黑脸教官就开始嚷嚷了,全体成员注意!一个半小时后在这里集合,不许迟到!

杜佑嘉彻底疯了。他在食堂里转悠了半天,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代理班长。10分钟后,他用三根鸡腿和声泪俱下的无辜表情收买了纯真无邪的代理班长。

请了病假之后的杜佑嘉,活蹦乱跳地跟着一大帮学长去了学校礼堂。那晚,站在台上主持节目的萧雪楠,身着淡紫色的晚礼服,美得像个仙女。

中场休息的时候,萧雪楠按照赞助商的要求做了一个有奖问答的活动。

台下哪位观众愿意上来?萧雪楠举着手里的粉色礼品盒子甜美地问道。

杜佑嘉几乎是飞着上去的。一个箭步跨上舞台,踩到一个半瘪的气球。

渔民梦想

深蓝色的气球,被突如其来的冲力胀得几近透明。瞬间,穿着皱拉巴巴迷彩服的杜佑嘉,像只大青蛙一般朝萧雪楠跌了过去。

出于本能反应,落在半空中的杜佑嘉将求救的手伸向了目瞪口呆的萧雪楠,不偏不倚,刚好拽住了她的宽大裙摆。

萧雪楠花容失色,尖叫着一把提住了礼服的腰带。顷刻,哄笑如凶狠猛兽一般,吞没了这间偌大的礼堂。

萧雪楠故作镇定,接着有奖问答,你好,看你这身打扮,应该是新来的学弟吧?请问,你的梦想是什么?

渔民。杜佑嘉的回答完全在萧雪楠的意料之外。

什么渔民?能不能说清楚点?多希望杜佑嘉能换一个正常的答案。

还能是什么渔民?当然是台湾的周渝民啦!

顷刻,台下彻底失控。

冤家路窄

曾连续两次荣获校园最佳主持人的萧雪楠,自从此次爆笑事件之后,彻底遭到了校方的冷落。

周四,杜佑嘉故伎重施,谎称病假,悠哉乐哉地去商业城购物。

刚进美特斯邦威的地下商场,就被黑色系列的卡通衬衫吸引住了,他手忙脚乱地抱着两件T恤,一条牛仔裤,冒冒失失地往试衣间跑去。大抵是高兴过头,他竟没注意看门牌上的字是:有人。

嘭!用来闩门的廉价小铁钩,彻底被杜佑嘉撞得飞落在地。刚套上半截衣裳的萧雪楠,站在狭小的试衣间里,彻底傻了。

三秒钟后,清瘦的杜佑嘉和心爱的T恤一同被扔出了试衣间。

出于理亏,杜佑嘉只好悻悻地帮萧雪楠付款。不就一条连衣裙吗?有啥大不了的,可不能让这野蛮丫头看扁了。

收银员刚接过杜佑嘉的银行卡准备刷,萧雪楠就制止了。最新款的T恤,最新款的牛仔裤,萧雪楠各挑了三样。

此刻,故作绅士的杜佑嘉终于按捺不住了:姑奶奶,你还让不让人活了?

实力演员

临近寒假那几天,大学城里的火车票代售点,日夜都排满了焦急的人。

萧雪楠裹着厚实的羽绒服站在冷风里,足足两小时,仍然是人山人海。杜佑嘉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美女学姐,你要回家啊?来,我给你买票,插队嘛,是我最擅长的事情。说,买到哪儿?看他那嬉皮笑脸的样子,萧雪楠恨不得再给他两耳光。但仔细想想,不太划算,让他站在冷风里挨冻不是更好?

西安。萧雪楠没好气地说。

西安?真是西安吗?你确定不是东安南安北安?天哪,美女学姐,原来咱们是老乡啊!

你也是西安人,哎哟,西安男孩里面长得像你这么励志的,真是为数不多。杜佑嘉没有理会萧雪楠的冷嘲热讽,转身混进了人群。

杜佑嘉一面神色匆忙地向前挤,一面朝着售票窗口的位置大喊,姐!姐!我来了!不到两分钟,杜佑嘉混进了前排的行列。没办法,戏都演到这儿了,不能停啊,后边那一拨人可都等着看他亲姐是谁呢。

学姐,行行好,我有个同学得了绝症,现在正躺在医院里,她想回家,但飞机票没了,我只好代表班里的同学来帮她买火车票。她说,生命的最后几天,她只想回家看看

动情处,杜佑嘉说得涕泪交流。前排的小女生们,直被他哄得泣不成声。

十分钟后,杜佑嘉大摇大摆地拿着两张回西安的卧铺车票出来了。

世界真小

火车刚过中途,萧雪楠就吐得翻江倒海。杜佑嘉吓坏了,拼命地往6号车厢挤。汗流浃背地折腾了足足半小时,终于弄到几片晕车药。

萧雪楠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兴许之前吐得太过厉害,下车时,整个人都脚瘫手软。杜佑嘉一声不吭地把她所有行李扛上肩头了。

萧雪楠默默地跟在杜佑嘉的身后。她忽然觉得,其实杜佑嘉除了不太正经之外,还是挺好的。

那是第一次有男生送萧雪楠回家。萧雪楠的妈妈,像盘查户口的警务人员,把杜佑嘉的祖宗三代都问了个遍。

大四那年冬天,杜佑嘉突发奇问,楠楠,你的行李怎么越来越轻了?是不是它也在减肥?

萧雪楠一直没有告诉杜佑嘉,有他相送之后,她都会提前把大批行李悄悄邮寄回家。

杜佑嘉清瘦的背影和扛着大包行李的狼狈的姿态,时常让她觉得心疼。

三毛荷西

临近毕业那段时间,萧雪楠有事没事就跟杜佑嘉说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故事。

杜佑嘉,你知道吗?当年是荷西追的三毛。不过,因为当时荷西只有18岁,所以,三毛并没有把这个事情当真。他给三毛一个6年承诺,说6年后,一定会回来娶她。三毛以为,这不过是位血气少年的冲动话,岂料,6年后,他真的来了。

每次说到这儿,杜佑嘉就要打岔了,姐弟恋啊?真够浪漫的,可惜,6年时间真的太长了。

杜佑嘉一直不明白这个故事的深意。他忘了,第一次见萧雪楠的时候,他跟荷西一样,恰巧18岁。他也忘了,萧雪楠比他大。

杜佑嘉没有那样的悟性。七月,他傻里傻气地把萧雪楠送到车站。跟两年前一样,他挤进人群买票,送她上车,安顿好行李,给她留下了一大包零食和晕车药。

他还是没看出来,萧雪楠这些天穿的,就是当年他在美特斯邦威买的那三套。

萧雪楠走后,他忽然觉察到一抹深深的孤独。他多想告诉萧雪楠,他愿意等她6年,如果6年之中,她没有找到自己最想要的幸福,他就会不顾千里地来娶她。

可杜佑嘉没有那样的勇气。第一次去萧雪楠家,他就不可避免地自卑了。他曾玩笑似地跟萧雪楠说:野丫头,你家真漂亮,一个卫生间就顶我们家两个客厅。

他无法让萧雪楠继续此等优越的生活。他惟一能给的,只是送她回家,时时等在电话的这头。既然给不了萧雪楠幸福,应该让她去寻找自己的撒哈拉。

这是萧雪楠告诉杜佑嘉的话。她说,三毛曾经给荷西写过一句话,每当我想你一次,天空就掉落一粒沙,于是便有了撒哈拉。

思念的沙

时间像冷漠的白鸽,哗啦啦地飞过头顶。转眼,萧雪楠毕业已近半年。偶然在网上看见她的头像亮着,杜佑嘉还是会心动,还是会呆坐很长时间。

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把QQ签名换了。他说,就算我想你一千遍,天空也不会飘落一粒沙,因为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撒哈拉。

7月,杜佑嘉去了北京。偌大的城市,竟没有一个人肯静下来陪他说说话。大家都忙,都为生活奔波得不可开交。

工作失败,房租欠缴。气急败坏的房东太太把他那间不到15平方米小屋的电源切断了。网卡上还剩几块钱,他打开电脑,终于鼓足勇气和萧雪楠说了一句话:楠楠,我想回家。

三分钟后,整个对话框里都铺满了萧雪楠焦急的应答。你怎么了?你现在在哪儿?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你什么时候回家?

呆坐在电脑面前的杜佑嘉,忽然泪落如雨。原来,还有人在另外一个城市里牵挂他。

杜佑嘉第一次打开了萧雪楠的空间。她在西安开了一家咖啡店,里面到处都是三毛跟荷西的照片。坐在收银台里的萧雪楠,安静得像个公主。

怀沙


又是一年端午。

两千多年前,屈原怀沙投汨罗江;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无数文人墨客不远千里于端午节赶来汨罗江,一饮汨罗江水,一尝愤世嫉俗的味道。

史铁生说,历史的每一个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间延伸。汨罗江水浩浩荡荡流了千年,已然听不见诗人血与泪的述说,然而,它却与屈原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滔滔孟夏,夫子独自来到汨罗江畔,抚情效志,渔父劝他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然而夫子宁可投江自沉,也不愿蒙受世俗之尘埃,易初本迪兮,君子所鄙才是他所想。楚国朝中,大臣受贿,夫子因反对与秦订立黄棘之盟,使得被逐出郢都,流放南土,写下了悲壮雄浑的《哀郢》。

夫子是悲哀的。他的死对楚国朝政并没有任何影响,若学渔父与世推移,以一种与尔同销万古愁的悠然处世,入朝为官,与世沉浮,做一个明哲保身的遁世者,惯看秋月春风,不也是一种自在吗?正如有人说,这条因屈原而名垂千古的汨罗江上,屈原早已不见了,而渔翁仍在。这使我不禁为夫子而感到惋惜。

做一个渔翁,撒一小网,写着楚辞,不也很好吗?

然而,这样的夫子,还能写得出《离骚》吗?写得楚辞还能叫楚辞吗?

夫子是清高的,他不愿做渔翁,他做不了渔翁。楚国是他的家,是他的精神寄托,他一片赤诚,却不被看重,屈心抑志,只能看着国家被攻破,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楚国破了,渔翁仍是渔翁,屈原却做不成屈原。材堪佐明主,无计事昏君,或许自沉才是他的归宿。做一个渔翁,对他来说,或许想都不曾想过。因为渔翁是写不出《离骚》、写不出《哀郢》的,也留不下如《怀沙》般的绝命词。

夫子的清高,渔翁是无法理解的,正如夫子无法接受渔翁与世推移的好意劝解。这是两种处世哲学的碰撞,渔翁写不了楚辞,只能写得出如采菊东篱下的田园诗,写楚辞做不了渔翁,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持竿不是因鲂鲤,要斫青光写楚辞不过是那位诗人对生活的一种期望和理想罢了。

是的,夫子并不悲哀。他的清高,使得他明知自杀也救不了楚国,却也希望能以死唤醒楚国百姓,而这,也只有夫子才能做。

虽然夫子早已不在了,渔翁仍在,但汨罗江并没有因为渔翁而流芳百世,却为屈原而名垂千古。渔翁仍在,却代代更迭;屈原不见了,却无人可替。

屈原怀的是沙,而我,怀的是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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