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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走远的记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这段日子读了很多文章都是关于怀旧的话题,很多的文字不自主的触摸心底那些柔软,一些走远的记忆也似在翩翩走来,而一些远去的人和事,也渐渐随着怀旧情绪越发清晰。

题记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几十年前一些备受乡里百姓欢迎的行当业已绝迹。比如说起锔补匠,30岁以下的人大约会一头雾水,等听明白了之后大抵会想当然的揣度是修缮某些物件的师傅吧。

只是你说对了一半,这锔补匠可是当时我们这些小孩向往、喜欢的职业呢。跟着那补锅师傅后面转来转去,一路高喊焗锅焗缸锔好锅子叮叮咚咚的时节,那拉长的吆喝声很有韵味。以至于有几个调皮的孩子也会在后面大喊着:锔锅锔缸锔老太太裤裆也不理解是什么话,就那样喊着觉得好玩,直到锔锅师傅或是家人的一声吆喝,吓得孩子们吐吐舌头,不敢再那样喊了,胆小的吓跑了。

也不知这一风靡我们北方城乡的走街串巷的行当是从哪个朝代的村野俚语里滋生,然后被发扬光大成为街头村落一道风景的,无从考证。

在我能记事的记忆中,锔锅、锔缸作为一门关注度比较高的营生应是四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小城镇和乡里人家都是这么称呼补锅的师傅,锔锅、锔缸的,大家伙儿都这么叫着,也没有什么好听的名讳,大概和他们的活计有关。

那时盛水、盛米面、腌制酸菜、咸菜的罐罐都是瓦做的器皿。大的叫做缸,小点的称做坛子。缸和坛子还分大中小,带瓷的和瓦制作的都有,而煮饭的、炒菜的、煮猪食的大大小小的锅都是清一色的翻砂铁锅,其貌不扬却颇受青睐,比笨重的瓷器、瓦器耐用,但也不宜重重地放下,遇到些磕磕碰碰,或者烟熏火燎高温烧烤时间太久,就难免给弄出些缝隙和小洞(沙眼子),沙眼子小的时候还可以将就着使用。有人用棉絮条,或是用废弃不用的布条子补漏。再后来也有用塑料袋子塞到破洞处,用火两面烤烤,看见烧糊要滴答塑料融化物的瞬间,用物件急忙按压,也有人手不怕烫的直接用手挤压,结果是被烫出来一个水泡泡。等物件凉却了就可以使用了,但只能盛装干燥的物品,如果用火烘烤瞬间又是破洞、缝隙如初。家主人即使再舍不得几个钱,还是得乖乖地把破锅、破盆子送到补锅匠师傅的炉边。这些瓦罐铁锅现在也有人家依旧在使用,只是如果坏了就直接扔掉了,也没人去修补,也再找不到人修补。

好在锔锅锔缸匠作为当年的一个行当是那个年代很热门的行业,隔三差五的就会来村子里大声吆喝着。这行当,有行走于各个乡村走街串巷的,也有坐贾。如哪家正在做饭或者煮猪食时,铁锅用着用着漏水了,而家里正急着等锅做饭或是煮猪食呢,此时只需直奔开锔锅锔缸作坊的就行,也就一袋烟的功夫马上变腐朽为神奇。只是那个做贾的作坊是要走两里地在别的村子。

那时我家有一口盛水用的水缸和我当时的身材差不多,水缸存放在厨房门后。妈妈去做饭的时候,我时常帮忙填火,也就是往灶台炉灶里陆续地放干柴。乘着妈妈不注意,我就会趴在水缸沿上晃来晃去地玩,如果缸里面的水少,水缸就和我一起摇晃,就如在荡秋千,觉得非常开心、好玩。妈妈看见就会一声吆喝,说,趴在缸沿上危险,掉进缸里水会淹着你的,缸玩倒了,缸会坏掉的。每次听见妈妈的吆喝,我都吓得紧忙抽身躲开,眼睛里还是恋恋不舍的。那时候没什么玩具,家里的小盆盆罐罐,一张彩色的小纸片,外面的小石头乱瓦片都能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有一次妈妈出去院子里摘菜,让我看着炉灶不要断火。我高兴的答应了,当妈妈关上房门的一瞬间,我立即爬上水缸沿玩起来,使劲的晃啊晃,看见水里有我的倒影也在晃来晃去,心里那个开心。也许是用的惯力过大,缸一下子失去控制,哐啷的一声砸在地上,半缸的水流淌得满地,我也趴在水窝窝吓得大哭起来。爬起来想扶正缸,可没力气。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那个水缸着地的那面裂了很大的一个缝隙。地上的泥土和水搅拌在一起,弄得我满脸满身的泥巴。妈妈回来看见我的形象时哭笑不得,并没有打我、责骂我。妈妈说,幸亏是缸倒了,如果我掉进缸里小命就没了。据说这个缸是我太爷爷用两个铜板买来的,缸里面的水滋养了几代人,却坏在我这里,当时心里很害怕,也后悔,也第一次盼望着那个锔锅锔缸的人早点来。

那时候也不知道数日子,只觉得是盼了很多时日,终于听到那声锔锅锔缸了。我兴奋的跑出去,生怕被别人家抢走似的,把那个老师傅领进家门。

那个老头大概五十多岁的样子,他的脸黑不溜秋的,像是许久没洗脸了,脸瘦得长长的,类似于核桃的皱纹还有一些黑灰在里面,黑黑的,大概是职业使然烟薰火燎的使皮肤变黑了,或是就是长久没洗脸的缘故。手就像榆树皮一样干巴巴的,手指头还有厚厚的老茧。穿着一身看不清颜色或是黑色或是深蓝色的土布衣裳。头发稀稀落落的还有很多白头发,只有头顶亮亮的看着比较干净,因为那里没有头发,白白的。好想去摸一下,但只能是想想而已,不敢。他的行头是一副担子,扁担挑着一头是风箱和补锅、补缸用的工具,一头是一个小铁箱子和一些用袋子装着的小煤块。他在院子里找个被风宽敞的地方先是引燃一些木炭,扯起风箱,呼啦呼啦地响着,然后开始冒黑烟有蓝色夹杂着黄色的火苗儿轻盈地舞动起来,很耐看。干活时,喜欢同前来准备修缮的人们搭讪几句,有时还也我们这些孩子们东一句西一句问这个,说那个的,问家里有几口人,几岁啊,看见喜欢的小孩子还会摸摸头。那黑黑的手,我看着就不喜欢,总是躲得远远的。如身边没大人时,那师傅一边拉风箱一边有时还哼着东北的民间小调:正月里来是新年儿呀啊,大年初一头一天呀啊,家家团圆会呀啊,少的给老的拜年呀啊

我们一群小孩子守在一边看老师傅忙来忙去,小调调被他哼来哼去。

我也想拉几下风箱,就央求妈妈帮助说情,可就让我拉了几下就让躲在一边了。这时就看见他把一个很小的盛着碎锅铁的陶钵放进炉子里,上面盖一些小颗粒块煤。在拿一个长锥子放在红炭火上烧烤起来,等锥子红了,就拿起来对准缸裂缝约5公分处钻起来一个小眼子,对称着钻了六个小细洞洞,一边三个。然后就拿出来一个工字型的铁锔子在缸那里比量一下就在火上烤着,等红的时候就用锤子垫在一个矮板凳使劲地砸,大概砸了有十几下又放进火炭里继续烧烤起来,等再红的时候又反复砸几下再比量一下,再烤一会儿。然后就趁着热对准了两面的洞洞麻利地放进去那个锔子。反复多次终于把那个水缸的缝隙紧紧贴在一起固定住了,只留下一道痕迹。那补锅匠拿起来刚刚烧在瓦罐里的铁水浇灌在那几个小洞洞上面,再拿把稻草刷子蘸些湿泥巴,刷在刚放进去的鉄锔子处。鉄锔子滋滋啦啦响几声,冒着袅袅的白气,据说这是防止有缝隙再浸水出来。修补完我家的水缸又继续给别人家的叔叔婶婶修补铁锅、瓦缸。

妈妈检查一遍很满意的把水缸又挪回来原来的地方,继续盛水,只是再也不会承装很多,妈妈说怕那里裂开缝隙浸水,之后我再不敢趴在那个缸沿子摇来晃去了。

直到日头偏西,那个老师傅才收拾起所有的行当晃悠悠走了。我目送他慢悠悠负重前行的背影,逐渐模糊在月色里,越来越看不清,越走越远了。

伴随着时光的老去,许多人、许多事也在逐渐地褪色、变淡,越来越遥远。就如那锔补匠也逐渐消失在岁月的洪流中,连同那锔锅锔缸的吆喝声,也只能在记忆中慢慢回味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爱不曾走远


那年他19岁,她18岁两个人同在山东一家单位相识,工作上他们互相帮助,互相照顾,相互关心,日久生情,不久他们便相恋,从此男孩每天下班都会骑着单车送女孩回家,每天都会给女孩买一些集市上的小物品送给女孩,虽然都不值钱女孩也感觉挺幸福挺开心,他们每个礼拜天都会去超市买一大堆吃的然后在男孩的寝室和男孩还有一帮朋友一起分享。

就这样时间过了1年他们一直这样简简单单的牵着手,做过的最亲热的动作也就是深情拥抱,因为彼此都比较传统,某天男孩对女孩说:亲爱的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出去闯一片天地,你跟我一起走吧。女孩犹豫了,下班后女孩回家问家里父母,她的父母没有同意,女孩给男孩打个电话告诉了男孩,你去吧亲爱的,我会在这等着你回来。就这样男孩虽然不舍得,但是他必须去闯一下,他不想在这个小地方平凡的过一辈子,他还要带女孩去很多地方,住很大的房子,自己还要有车,想到这男孩毅然的离开了座上了开往异地城市的列车。

1天后男孩到达目的地是东北的哈尔滨,男孩到了哈尔滨的时候已经是冬天,这里天寒地冻的让从来没受过这寒冷天气的男孩都想放弃,但是男孩想到等着自己的那个女孩后,心就坚定下来,然后给女孩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女孩,我很好只是有点不适应这里的环境,女孩一个劲的劝他实在不行你回来吧,我不要求你多么有钱,只要你好好爱我就够了。男孩拒绝了,女孩也没办法只好叮嘱男孩注意身体多穿衣服。

就这样每天他们用电话保持联系,时间久了男孩有好几次忍不住想跑回去找她,可是工作忙请不了假。这一天女孩打来电话说:我们分手吧,我实在等不了了男孩问为什么?女孩没有回答,过一会后女孩说:我爸妈给我介绍个对象逼我和他结婚,咱俩可能有缘无分了然后女孩就听见男孩那边嘟嘟嘟的声音,男孩挂掉了电话,男孩哭了,他原以为他的爱坚不可摧,没想到,没想到如此脆弱。

男孩浑浑噩噩的辞掉了他一直奋斗很有前景的企业,因为他没心思在去奋斗了,时间过去了1年男孩慢慢从浑浑噩噩中清醒,他知道他应该重新面对生活,重新找回自我,半夜男孩的手机响了,男孩一直都没换过手机号码,但是半夜很少有人打他的电话,男孩拿起手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然后就没去接,不一会又打来了,男孩一看还是那个号码,男孩不耐烦的接了起来,电话的声音如此熟悉,电话传来女孩的声音你还好么还行吧凑合活我要结婚了哦。是吗?祝你幸福,呵呵以后有了孩子一定要让他认我当干爹啊呵呵,可是那个男的跑了,他悔婚了哦。那你打算怎么办。没打算怎么办,只是觉的女孩被人悔婚挺丢人的,我想去别的城市工作,只是不知道去哪!男孩多想她回自己身边,可是男孩没有说,男孩对她说恩,出去闯闯是对的。这么晚睡不着闹心吧嗯,然后睡不着,忽然想起了你。对了你有女朋友了么男孩犹豫了一会说:有了,过几年可能也准备结婚就这样两个人聊到半夜聊到没有话题才挂。之后再也没通过话,可能彼此没有什么话题了吧。

其实男孩没有女朋友只是不愿意再去触碰曾经那愈合的伤口,男孩一直等,等着那个真正爱自己的女人出现,一个属于他真正的幸福的出现。

那一年男孩终于遇见了她,她是一个挺文静挺漂亮的女孩,比他大一岁,女孩开始追他,他开始没有在意,慢慢的却被感动,因为男孩长的并不帅,而且没钱,可是女孩并不嫌弃,只是觉的他成熟,性格适合她,而且追他是以结婚为目的,尽管两个人没有太长的相处,但是彼此都感觉什么都挺对口的。

1年后他们在哈尔滨周边的一个城市简单租了一套房子结婚了,男人总是觉得欠她的挺多,所有家务总是不愿让她插手,总是抢着去做,可是她觉的他这样不像男人,总是说他,男人全没往心里去,男人提醒自己,要拿自己的下半辈子好好的去爱她,尽量自己吃苦也不要让她吃苦。

男人便早出上班在班上时常给她打电话,那时她也上班了,他们上班的地方离的不远所以下班,男人每天都去接她回家,然后两个人一切牵着手,慢慢的走回家,然后开始各自忙自己的家务,男人出门去菜市买菜,然后回家他切菜,她便去炒菜,然后一起分享两个人共同完成的晚饭,就这样每天保持着,偶尔在吃晚饭的时候点根蜡烛,关掉所有的灯,然后一起光着脚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剧,不久她怀孕了,请了产假在家,男人每天都小心翼翼的照顾女孩。

几个月后他们的宝宝降生了是个女儿,两个人都一家人都挺开心,每天周末都会抱着宝贝女儿去双方的父母串门,然后回家,男人每次睡觉前都会亲吻和女儿才去睡,早上醒来男孩出门上班也是亲吻完她还有女儿才去上班。

就这样反反复复的十几年都是如此,后来他们的女儿长大也毕业在异地参加工作,那时的男孩女孩都老了,他们每天都会早早起床牵着手漫步,然后回家看着女儿的照片,微笑着互相的开着玩笑。

有一天早上他们向往常一样的散步,她突然晕倒了,他慌了,抱起她打车去了医院,病床前她的手被他一直紧握着,她醒来看到他坐在病床前睡着了可是手还紧握着她的手,那一刻她留下了眼泪,他醒了,看到她醒了微微的笑了一声,亲爱的感觉怎么样,那不舒服一声她说到都多大把年纪了还亲爱的,也不怕别人笑话。他们说着吱门响一声一位医生进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单子把他喊出去了,到了病房外医生凝重的告诉他你爱人得病情检查报告,得的是癌症晚期。他不敢相信的问到大夫是不是搞错了,好好的怎么能得癌症呢,还是晚期,她一直身体挺好的医生沉默拍了拍老人的肩膀,叹息了一声走了,他拿着那份病例报告颤巍着双手几乎要晕厥过去,慢慢留下了眼泪,老人擦拭掉眼泪,强挤出笑容走进病房,她看到他回来问怎么了老头子。老人说,没事医生让你好好休息,然后老人走到病床前坐下又和她有说有笑的说起来,后来老人想到什么告诉她,他回家给炖只鸡,你好好休息,老人站起她的手却紧紧抓住他手久久没有放开,老人看来一眼微微一笑,然后拿掉她的手,走出病房。

回到家老人忙里忙完做了好多菜,总是觉的这还不够,努力想她爱吃的东西

老人做完一切来到病房把做的饭菜煲的汤一股脑的放在病房不大的桌子上还放不下然后老人就拿着勺,小心的吹着,然后把汤送到她嘴边,就这样一勺一勺的直到她之不下,但是她知道这些都是他亲手为自己做的尽量多吃一点,老人在喂她的时候一个劲的问,热不热,凉不凉。凉的话我拿回家热热再给你送来,不知道怎么的她的眼睛已经湿润,留下了幸福的泪。

2天后他们的女儿从外地回来了,老人去车站接女儿并把她的病情告诉了女儿,在拥挤的车站女儿哇的一声就哭了,趴在父亲的肩膀上泣不成声,但是老人叮嘱女儿千万别让你妈知道,女儿擦擦眼泪点点头。

她的病情一天天恶化,老人在女儿的搀扶下来到她的病房,女儿看见病床上的母亲忍不住又一次的哭了,抚摸着母亲的苍白的头发,她微笑着对女儿说傻孩子哭什么,又没什么大病哭什么哭,像个孩子,女儿擦了一下眼泪,撒娇一样的说道妈,我在你跟前永远都是孩子。病房的一家人全笑了。然后她对着病房前的老人问道老头子医生说我什么时候能出院?老人说你得在这好好养养,然后我和女儿在陪你到处散散步。

走出病房老人和女儿的心情都特别的沉重,回到家电话响了,老人一看是医院的电话,心里咯噔一下子告诉女儿赶紧去医院你妈妈好像好像老人没说出来,但是女儿已经感觉出来了,女儿搀着老人的手来到医院的急救室。在外面焦急的等着,1小时后医生护士推着她的病床走出来了,老人期待这眼神看着医生,医生对着老人摇摇头,老人好像知道了什么,一下子坐在了医院的走廊的地上,险些昏过去,医生和女儿急忙把坐在地上的老人搀扶起来,老人颤巍巍的站起来走到病床前紧紧握住她冰冷的手,一只手紧紧握住女儿的手整个人呆住说不出话,女儿趴在病床上泣不成声,好像这里与世界隔绝只有悲伤。

几年后一个一个老人每过几天去花店会买几束鲜花,每次老人走到花店,花店的店员都已经对这个几年来再也熟悉不过的老人,包上几束玫瑰,然后搀扶着老人走出店门搀过花店对门的马路,老人拄着拐杖慢慢来到一座墓地其中的一块墓碑然后把鲜花放在墓碑上,墓碑旁还有一束鲜花,老人知道这是他们的女儿不久来过,老人从口袋掏出一块布擦拭着墓碑上的瓷像还有墓碑,然后一直在低语,一会是开心的笑容一会又是伤心的面容,老人每天这样坚持着,直到一天早上老人在墓碑上晕倒了,被墓地的看墓员发现拨打了救护车,当把老人送到医院老人已经不行了,可是老人的脸上却充满着笑容,老人临终前手里握着一个纸条,纸条写着:吾亦吾爱汝之命,何汝先行留吾悲?吾矣将至汝之处,吾汝从此不孤寂。女儿拿着这张纸条微笑着哭了。

看着昨天的我们,走远了


文/草木之秋

六年没有回过长沙了,不知道现在的它和曾经的它,有着怎样巨大的改变。

而我,却总是无从想象。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最高的楼,第一次感受到最繁华的夜景,第一次吃到最高档美味的食物。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求学,工作,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同时也在那里,收获了一份永生永世的真挚友谊。

其实我的一生之中,朋友甚少,大概和我有过深交的人不超过五个人。我总是寡言少语,孤僻文静,独来独往。

我学的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我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到了长沙最好的幼儿园诺贝尔摇篮幼儿园。我在那里,实习并正式工作。

在诺贝尔工作的第二年,我认识了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工作的19岁小妹妹张欢欢。

她的出现,可以说完全打破了,我原本枯燥平淡的生活。

那时,初出茅庐的她,活泼开朗,机智果敢,甚至名噪一时。于是她从一个普通的实习生腾云驾雾般,直接晋升为我们班的配班老师。

我则,一直是一位小主持人特色老师,只是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在他们班当助教。

而我在诺贝尔工作了两年,却基本在这两年里,没有一个人敢接近我这个冷若冰霜,又极度自卑的人。

张欢欢大气爽快,从来没有任何顾虑,没有任何介怀,完全就是内不寻尘, 外不驻足,给人的感觉,永远洒脱快乐。

于是就是这样的她,却大摇大摆的打开了我尘封多年,压抑深重的内心世界。

她没有刻意接近我,但是每天她喜欢和我一起下班。她也总是找我聊很久的天,有时候,听多了她的絮絮叨叨,我甚感在浪费时间。她每个周末都拉我出去逛街,每次我都拒绝回避,却每次被她歪打正着,其实我感到很无奈,也很厌烦。

但是粗线条的她,似乎永远也不会发觉。

就这样,我被她火热、激情的内心融化了。

和她在一起,我变成了那个最真实放松的自己,我经常和她聊得热血沸腾,经常在她面前蹦蹦跳跳,不设任何防备,不戴任何面具,完全透明纯净得如小孩一般。

她偶尔看到这样稚气十足的我,难免会被吓到,但是她总是最暖心的接纳,属于我的一切

于是近而,她把我们班的晚班老师金妈,介绍给我认识,她告诉我,金妈和她一样,是个随和开朗的人。说她叫金妈,其实并非她就是年龄特别大,她是个比我们大三四岁的大姐姐。由于是保育老师,孩子们亲切的称呼她为金妈妈。

金妈是个善良朴实重情义的人,总是很照顾我们这两个小妹妹。

于是,我们三人,心心相惜,互帮互助,彼此信任无比。我们经常秉烛夜谈,或者下班后饥肠辘辘的结伴吃夜宵,或者兴致勃勃的去唱K。可谓是,把酒言欢尽风月,斟茶谈笑系桑麻 。

不过,其实也是借此,来慰籍平乏、孤单又躁动不安的稚嫩青春吧!

那时同事们,看到如胶似漆,形影不离我们,于是打趣的称我们为江湖三剑客。

慢慢的,由于欢欢是一名没有太多经验的实习生,所以配班一职,她担当得甚为吃力和费劲。她还需要历练,多多积蓄能量,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如。

可残酷的现实,却等不了她的成长,毅然决然的启动了另一个方案。让她暂且只当代理配班,马上会有一位优秀的老师进班来,和她角逐配班一职。她感到空前绝后的压力,每天很努力,每天也寝食难安。

可是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本来我们以为那位老师的进班,会让整个班级硝烟弥漫,战火连连。可是我们都错了,她们俩丝毫没有任何敌意,却在见面的当天下午,就相见恨晚,情投意合。

这似乎是我见过最童话般的开头和结尾。或许这就是善良遇见善良,或许这就是二个字缘分,冥冥中,天意如此。

不过同时,我为我的挚交好友欢欢捏了一把汗,也为她欢呼雀跃。因为她用她的胸怀战胜了自己,也战胜了旁观的人们。

这位与欢欢以一天的时间,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优秀老师,叫做王林艳,我们习惯叫她艳子,艳子个子高挑纤细,言语常笑,眉目间透着一股真诚和坦然 。她是欢欢的朋友,于是自然也就成了我的知己。

我们三人经常被安排,在班级一起搭配合工作,我们总是特别有默契。她俩不争不抢,相互谦让,而我也一视同仁的全力配合她们的工作。每当下班,我们都喜笑颜开,结伴而去。

欢欢是个贴心的好妹妹,她看我都二十二岁了,还茕茕孑立,孤单只影。于是她和艳子私下里,给我张罗着介绍对象。当时,她们把一个帅气善良的理发师哥哥介绍给了我。只可惜,落花无情,流水更无意。

不过,欢欢却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她和金妈妈的弟弟对上眼了,我们总是叫他为金哥。欢欢和金哥可谓一见倾心,更有点像电视剧情节一般。那天我们几个一起逛街,欢欢开玩笑,让金哥当她一天男朋友。于是他们十指相扣,言语柔情,金哥还浪漫的背了欢欢一段路。从那之后,金哥就真的成了欢欢的男朋友了。

欢欢完全沉浸在一片浪漫、幸福之中。我和艳子也为她感到无比的高兴。在久而久之的接触,往来中,金哥还把漂亮的艳子介绍给了他的一个好哥们小代。

于是短短的几个月中,我的好友欢欢、艳子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只有我还在苦苦追寻,抑或苦苦等待。

不过艳子的爱情却也颇有波折,由于艳子家的条件好,自身条件也不错,父母一直希望她能找一个高富帅。可是她和男朋友小代,早已私定终身。于是父母为了断绝他们的往来,甚至软禁过她,但是艳子是个坚强,勇敢,有自己主见的女孩,她通过自己超卓的智慧,硬是说服了自己的父母。

而这一点,也是我到如今,都相当佩服艳子的地方。而能干的她,命运也始终一直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中,最终,她的事业爱情双丰收。所以到后来,我们四个人中,就属她过得最幸福。

于是,也正当欢欢和艳子情有所归的时候,我却选择离开长沙,南下深圳。我是一个喜欢新鲜,喜欢挑战的人,当征服一座城市之后,我必然要去往另一座城。我一直很享受金戈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滋味,轰轰烈烈,自由不羁

欢欢、燕子和金妈,几度相劝。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在相互的帮助支持下,她们认为,过不了多久,房子、车子、男人都会有的。

但是,我去意已决,十八匹马都拉不回了。和他们依依惜别之后,我昂首阔步的奔向了,深圳那片人潮涌动,繁华似锦的洪流波涛之中。

不过慢慢的,我却明白,世间什么却都无法抵过,时间的蹉跎。而我们几人的感情,也就在这种拉距之中,渐行渐远,渐拉渐淡。

多少年后,似乎一切都变了。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们再也没有了,那份推心置腹,情深似海。也没有那份唱唱跳跳,似傻若狂的激情涌动。

曾经我们说好的肝胆相照,曾经我们说好的志同道合,曾经我们说好的不离不弃,曾经我们说好的地老天荒。似乎就像飞鸟一样,一去不复返。

而现在的我们,却总是看着远方的灯光,小心的边走边爱。也总是在生活中摸爬滚打,无奈的边得到,边失去。

直到2013年,我还是居无定所,孤独漂泊,爱情事业皆无定数。而金妈生了二胎,在家专心带孩子。艳子成功转行,成为了一名销售精英。而欢欢了,她那份曾经最为闪亮的幸福爱情,也摇摇欲坠,在结婚整整两年后,无可奈何的宣告了结束。

在电话那头,欢欢比起从前,已经看破尘世,通透明达了许多,但同时也隐隐的心有不甘,难以割舍。

欢欢说,事事无常,真不知道什么才可以恒久不变。

是呀,这世上,如今还会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了?我想,唯有过去的时,才不会改变吧。过去的永远在那,回不去,也改不了。

欢欢又说,过去真好,好想念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时我们没心没肺,对酒当歌,我们义无反顾,哪怕头破血流,也能敢爱敢恨。

是呀,过去真好,而今天的回忆,却是对过去无情的葬礼。因为再也回不去,我们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它们远去,能做的,只能是不舍的相送一程!

既然这样,我们就让过去的爱恨情仇,深埋青山上吧,抑或来年还能长出绿绿的新芽,也不失为一种生命的希望。

青春就这样静静远逝,昨天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学会挥手告别吧,上天是公平的,生命也一直懂得感恩看着昨天的我们,走远了。

原创 20XX-06-03 草木之秋 水墨青花

明天,你好

牛奶咖啡 - Lost Found去寻找

六年没有回过长沙了,不知道现在的它和曾经的它,有着怎样巨大的改变。

而我,却总是无从想象。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最高的楼,第一次感受到最繁华的夜景,第一次吃到最高档美味的食物。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求学,工作,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同时也在那里,收获了一份永生永世的真挚友谊。

其实我的一生之中,朋友甚少,大概和我有过深交的人不超过五个人。我总是寡言少语,孤僻文静,独来独往。

我学的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我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到了长沙最好的幼儿园诺贝尔摇篮幼儿园。我在那里,实习并正式工作。

在诺贝尔工作的第二年,我认识了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工作的19岁小妹妹张欢欢。

她的出现,可以说完全打破了,我原本枯燥平淡的生活。

那时,初出茅庐的她,活泼开朗,机智果敢,甚至名噪一时。于是她从一个普通的实习生腾云驾雾般,直接晋升为我们班的配班老师。

我则,一直是一位小主持人特色老师,只是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在他们班当助教。

而我在诺贝尔工作了两年,却基本在这两年里,没有一个人敢接近我这个冷若冰霜,又极度自卑的人。

张欢欢大气爽快,从来没有任何顾虑,没有任何介怀,完全就是内不寻尘, 外不驻足,给人的感觉,永远洒脱快乐。

于是就是这样的她,却大摇大摆的打开了我尘封多年,压抑深重的内心世界。

她没有刻意接近我,但是每天她喜欢和我一起下班。她也总是找我聊很久的天,有时候,听多了她的絮絮叨叨,我甚感在浪费时间。她每个周末都拉我出去逛街,每次我都拒绝回避,却每次被她歪打正着,其实我感到很无奈,也很厌烦。

但是粗线条的她,似乎永远也不会发觉。

就这样,我被她火热、激情的内心融化了。

和她在一起,我变成了那个最真实放松的自己,我经常和她聊得热血沸腾,经常在她面前蹦蹦跳跳,不设任何防备,不戴任何面具,完全透明纯净得如小孩一般。

她偶尔看到这样稚气十足的我,难免会被吓到,但是她总是最暖心的接纳,属于我的一切

于是近而,她把我们班的晚班老师金妈,介绍给我认识,她告诉我,金妈和她一样,是个随和开朗的人。说她叫金妈,其实并非她就是年龄特别大,她是个比我们大三四岁的大姐姐。由于是保育老师,孩子们亲切的称呼她为金妈妈。

金妈是个善良朴实重情义的人,总是很照顾我们这两个小妹妹。

于是,我们三人,心心相惜,互帮互助,彼此信任无比。我们经常秉烛夜谈,或者下班后饥肠辘辘的结伴吃夜宵,或者兴致勃勃的去唱K。可谓是,把酒言欢尽风月,斟茶谈笑系桑麻 。

不过,其实也是借此,来慰籍平乏、孤单又躁动不安的稚嫩青春吧!

那时同事们,看到如胶似漆,形影不离我们,于是打趣的称我们为江湖三剑客。

慢慢的,由于欢欢是一名没有太多经验的实习生,所以配班一职,她担当得甚为吃力和费劲。她还需要历练,多多积蓄能量,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如。

可残酷的现实,却等不了她的成长,毅然决然的启动了另一个方案。让她暂且只当代理配班,马上会有一位优秀的老师进班来,和她角逐配班一职。她感到空前绝后的压力,每天很努力,每天也寝食难安。

可是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本来我们以为那位老师的进班,会让整个班级硝烟弥漫,战火连连。可是我们都错了,她们俩丝毫没有任何敌意,却在见面的当天下午,就相见恨晚,情投意合。

这似乎是我见过最童话般的开头和结尾。或许这就是善良遇见善良,或许这就是二个字缘分,冥冥中,天意如此。

不过同时,我为我的挚交好友欢欢捏了一把汗,也为她欢呼雀跃。因为她用她的胸怀战胜了自己,也战胜了旁观的人们。

这位与欢欢以一天的时间,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优秀老师,叫做王林艳,我们习惯叫她艳子,艳子个子高挑纤细,言语常笑,眉目间透着一股真诚和坦然 。她是欢欢的朋友,于是自然也就成了我的知己。

我们三人经常被安排,在班级一起搭配合工作,我们总是特别有默契。她俩不争不抢,相互谦让,而我也一视同仁的全力配合她们的工作。每当下班,我们都喜笑颜开,结伴而去。

欢欢是个贴心的好妹妹,她看我都二十二岁了,还茕茕孑立,孤单只影。于是她和艳子私下里,给我张罗着介绍对象。当时,她们把一个帅气善良的理发师哥哥介绍给了我。只可惜,落花无情,流水更无意。

不过,欢欢却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她和金妈妈的弟弟对上眼了,我们总是叫他为金哥。欢欢和金哥可谓一见倾心,更有点像电视剧情节一般。那天我们几个一起逛街,欢欢开玩笑,让金哥当她一天男朋友。于是他们十指相扣,言语柔情,金哥还浪漫的背了欢欢一段路。从那之后,金哥就真的成了欢欢的男朋友了。

欢欢完全沉浸在一片浪漫、幸福之中。我和艳子也为她感到无比的高兴。在久而久之的接触,往来中,金哥还把漂亮的艳子介绍给了他的一个好哥们小代。

于是短短的几个月中,我的好友欢欢、艳子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只有我还在苦苦追寻,抑或苦苦等待。

不过艳子的爱情却也颇有波折,由于艳子家的条件好,自身条件也不错,父母一直希望她能找一个高富帅。可是她和男朋友小代,早已私定终身。于是父母为了断绝他们的往来,甚至软禁过她,但是艳子是个坚强,勇敢,有自己主见的女孩,她通过自己超卓的智慧,硬是说服了自己的父母。

而这一点,也是我到如今,都相当佩服艳子的地方。而能干的她,命运也始终一直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中,最终,她的事业爱情双丰收。所以到后来,我们四个人中,就属她过得最幸福。

于是,也正当欢欢和艳子情有所归的时候,我却选择离开长沙,南下深圳。我是一个喜欢新鲜,喜欢挑战的人,当征服一座城市之后,我必然要去往另一座城。我一直很享受金戈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滋味,轰轰烈烈,自由不羁

欢欢、燕子和金妈,几度相劝。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在相互的帮助支持下,她们认为,过不了多久,房子、车子、男人都会有的。

但是,我去意已决,十八匹马都拉不回了。和他们依依惜别之后,我昂首阔步的奔向了,深圳那片人潮涌动,繁华似锦的洪流波涛之中。

不过慢慢的,我却明白,世间什么却都无法抵过,时间的蹉跎。而我们几人的感情,也就在这种拉距之中,渐行渐远,渐拉渐淡。

多少年后,似乎一切都变了。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们再也没有了,那份推心置腹,情深似海。也没有那份唱唱跳跳,似傻若狂的激情涌动。

曾经我们说好的肝胆相照,曾经我们说好的志同道合,曾经我们说好的不离不弃,曾经我们说好的地老天荒。似乎就像飞鸟一样,一去不复返。

而现在的我们,却总是看着远方的灯光,小心的边走边爱。也总是在生活中摸爬滚打,无奈的边得到,边失去。

直到2013年,我还是居无定所,孤独漂泊,爱情事业皆无定数。而金妈生了二胎,在家专心带孩子。艳子成功转行,成为了一名销售精英。而欢欢了,她那份曾经最为闪亮的幸福爱情,也摇摇欲坠,在结婚整整两年后,无可奈何的宣告了结束。

在电话那头,欢欢比起从前,已经看破尘世,通透明达了许多,但同时也隐隐的心有不甘,难以割舍。

欢欢说,事事无常,真不知道什么才可以恒久不变。

是呀,这世上,如今还会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了?我想,唯有过去的时,才不会改变吧。过去的永远在那,回不去,也改不了。

欢欢又说,过去真好,好想念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时我们没心没肺,对酒当歌,我们义无反顾,哪怕头破血流,也能敢爱敢恨。

是呀,过去真好,而今天的回忆,却是对过去无情的葬礼。因为再也回不去,我们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它们远去,能做的,只能是不舍的相送一程!

既然这样,我们就让过去的爱恨情仇,深埋青山上吧,抑或来年还能长出绿绿的新芽,也不失为一种生命的希望。

青春就这样静静远逝,昨天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学会挥手告别吧,上天是公平的,生命也一直懂得感恩

我从来就没有走远


母亲在电话里头说,最近雨来得频繁,庄稼估计没有收成了,父亲成天在叹气,仿佛失去魂魄似的。末了,母亲问我何时回家,我犹豫了一下,终于答应母亲就在这几天回去看看。

对于那个生我养我的村庄,我应当是很熟悉的。我曾在我的文字里把它形容是二十一世纪的古典少女,羞涩而庄重。其实,她一直是我文字里头的情愫或主角,倘若有一天我的文字里找寻不着她了,那也有可能是早已找不着我自己了。老家村庄地势低仄,雨季时候常会浸泡在雨水里,我仿佛捡到元宝般兴奋,脱光衣服只剩下一条裤衩扑通地跳入水里,这时父亲的木棍随后就到了,父亲说,我命克水,不能下水,我却不明白,既然如此,为何还给我取名波呢?

走远了,终究有些陌生,纵然我是那么自然而贴切地在梦里无数次出现她的丽影,那或许只是安慰吧。走在老家村庄的小路上,想起我是踏着这条路,走完我的小学,六个年头,不管日晒还是雨淋,我都在坚持。因此,我换来了给父母心头的欣慰。现在,路还是那般,没有多大变化,雨水敲出的小沟壑和蜂窝般密切,地面混杂了不少桉树被打落的叶片,路旁的杂草像是浓密了少许。恰好中午了,有放学了的孩子热切地和我打过招呼,我也热情地应答,那可是我童年的影子哟。

见过母亲。母亲说父亲下地去了,得将低洼的水排去,不然庄稼的根基就会腐烂。我默默地抱起侄女小妹,她却惊哭起来。半年时间,她早已淡忘了我的形象。小妹是大哥的女儿,两岁半,母亲常在电话里夸耀她鬼精灵鬼精灵的,只是害怕生面人,像我小时候。母亲让小妹叫叔叔,她却畏缩在母亲的怀里去了。母亲谈起了大哥的处境,竟流下泪来,其实也没有什么,母亲只是心疼大哥的艰辛罢了。母亲是善感的,以至常无助地叹息,我曾是厌烦着这些叹息的,只是某一次,我在叹息里找到一种叫幸福的韵味,我终于习惯了。

父亲回来了,衣服湿透了。我想问父亲,庄稼该怎样了,话最终压了回去,我相信我能读懂他的表情。父亲没有谈起庄稼,他像是没事一般,平静地摸出烟斗,擦亮一支火柴。我静静地凝望着父亲,他的额头上又舔了许多银丝,发丝上还留有水滴,颧骨比先前更加突出了,下巴也坠得更长。啊,雨季,你让我的父亲添加了多少愁绪啊!

吸过烟,父亲说,得去看看爷爷呢,你也未曾上过他的坟。我的心开始疼痛起来。我总以为爷爷能够健在,所以我不止一次地给自己找到不回去看望他的理由。终于接到爷爷的死讯,我哭得趴在地上,最多的是悔恨!

要是在以前,父亲不会让我在中午到墓地里去,或许不是他陪着,他今天也不会让我一个人上坟吧。杂草将整个坟身覆盖了起来,旁边却有一条清晰的小道,估是父亲常来呢。父亲拨开杂草,上了三支香,然后坐在地上默默地抽起了旱烟。我挨着父亲坐下,父亲望着我,什么时候又走?明天吧,也还没有决定下来。父亲欲言又止,我把手搭在父亲的肩上,少抽些烟吧,还有要注意身体,雨季时候就留在家里算了。父亲点了点头,捡起一支木棍,在爷爷坟旁做了一个记号,倘若我去了,就将我埋在这儿,靠着爷爷吧。

父亲拿木棍做记号的动作牢牢地印在我的内心深处。泪水止不住地顺着我的脸庞流了下来

未走远―一路相伴


天空挂着微红的月色,独自一人走在厂区空旷的马路上,耳边一直不停的回放着陈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见不知能否和你相遇在街角的咖啡店,看着你多年是否已改变,陪你坐着,一起聊聊天,寒虚问暖,多么唯美的歌词,刹那间让我心潮涌动,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本人的真实感受,貌似现实的版本,是那么的相差甚远。

今夜,月光如水,一排排整齐的路灯和唯美的月色倒影在清澈的湖面上,在微风的吹拂下,就像一个个活泼的精灵一样,在水面上不停的舞动着,时而高兴,时而欢呼,貌似在欢快的向2014感恩的告白。

岁月无情的敲打着现实的无奈,最近耳边时常听到身边的同事在互相讨论着钟汉良和唐嫣唯美的相遇和辛苦的等待,虽然过程很漫长,但是结局异常完美,让许多女生向往的男神在剧中,用其冷艳的表情,大方的姿态,赢得了大家通宵达旦的追剧热潮,便饭后的家长里短,众多女生也在幻想着那天自己能够碰到在现实中那样相识相知相恋的男神。

从剧中也明白了,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他需要两个人情的相悦,爱的相守,心的相随,对照着自己的感情,好像关于这些,我从未奢想过,只是在自欺欺人的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让时间去证明一切。

那曾经打翻在岁月里的苦咖啡,一直都未品尝到甜的滋味,似乎这一切都已彻底的改变,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只是变成了那曾经最熟悉的陌生人,我们都还是像以往一样在众人中开怀大笑,一直在彼此戏弄着对方,然后各自在无人的角落,黯然流泪,没有哭声,没有眼角的擦拭,任凭泪水在眼角不停的翻涌。

爱一个人就是渐渐地习惯了对方的习惯,然后无论他怎么欺负你你都不会讨厌他,就算是你当时说了很重的气话,到后来总会有一个人要包容和妥协。可是我们渐渐地没有了沟通,我再也没办法看清你在想什么,我再也没办法安慰你,我再也没办法和你回到从前一样。

若只如初见,那么又怎会有伤感?可是我多么想回到我们相遇的那天,从此定格在那一瞬间,眼神相撞的那时候,我知道你的眼里有我,而我的心里已然有你。

为你写的文字,在键盘的敲打下,不停的弹跳着,让后再无声的网络里,希望您能看见,这样的结局,只是在现实中早已埋下的伏笔,不管怎么,我不后悔,我只是后悔毁了我们在纯粹的关系。

越来越不想在无人的角落偷看你离去的背影。我不想我们就这么渐渐走向陌生,可是我没办法让你,所以我不想阻止你离开,你的离开,会成就更好的你。是希望你能记住,我一直在你的身边,从未走远。

回过头来看一看,我还在,我会一直在。

丢失的记忆


有人说今天的经济是眼球经济,是呀,媒体为了赚取人们的注意力,相声、小品、音乐会,招聘、相亲、大奖赛看得人们眼花缭乱。美的丑的、不美不丑的都粉墨登场,消费完大人消费小孩:三岁耍大刀的、四岁唱京剧的、五岁敛贫嘴的

没完没了,九岁儿童登台就有一种大器晚成的感觉了。有一回,竟然导演出一个三岁女孩得知一个四岁男孩将被淘汰,马上热泪盈眶,坚持把自己的名次让给小哥哥的现代版的融四岁能让梨的故事,当时人们感动了,流泪了,懊恼这样的孩子怎么没有生在自己家里?可回头一想,不对!三岁孩童哪能对利害得失理解得如此深刻?利用小孩骗大人可恼可恨!

实在没有什么新招数,就搞了一个爸爸去哪儿?娃娃们萌得可爱,为名声有些过气的明星爸爸们赚足了眼球。唉!真是一个消费的时代,什么都可以拿出来消费。

看着这些小萝莉、小正太的表演,不由自主地想我这么大年龄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可惜,绞尽脑汁也没有想起来。相对完整的记忆都是六岁以后的事情,对六岁以前的事情就断断续续、模模糊糊了。我努力追溯最初的记忆是:水泥路穿白裙子的人湖边几级台阶荷花一条船上船摇晃我害怕哭了仅此而已。我把这些片段告诉了母亲,那是在承德的避暑山庄母亲告诉我。

为了证明自己不笨,我问过很多人,大部分人也都是从五、六岁左右开始有记忆的,只有极个别的人能记起三岁时发生的事情,算是高智商的人了吧。有人说,这是因为婴幼儿的记忆力差造成的。这种说法我不同意,你想,从婴儿到幼儿没用几年的时间,就记住了一门语言,人类生存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婴幼儿时期学会的,除此之外,人生那个阶段还有如此强大的记忆能力?

为此,我特意查了一些资料。资料上说,虽然婴幼儿也具有长期记忆的能力,但在四、五岁之前长期记忆系统还不能很好地运行,个别的孩子能在三岁的时候用语言描述出经历的事情,但这时的记忆,也只是片段且不准确。当幼儿长到四、五岁的时候,认知机能迅速发展起来,并开始能够审视内在的自我。这时,开始能够理解记忆了,并学会使用记住、忘记等与记忆有关的词语。届时,人的长期记忆系统才逐渐健全起来。因此,人成年之后,再回忆自己的孩提时代时,一般只能想起五、六岁之后的事情了。

三、四岁的时候,我在承德生活了两年。这两年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承德可是当时热河省的省会呀!五十多年来母亲从来没有详细地给我们讲过,有时断断续续地讲些只言片语:

英儿从小身体不好,闹病、住院。

雇的保姆年龄太小,不会做饭,搞得满屋是烟。

英儿不愿意去幼儿园,就知道躲在墙角哭。

当时我挺个大肚子。

英儿尿床,半夜我睡湿褥子,干的地方给他睡。

承德医院有一位老主任对患者太好了,她嘱咐我:孩子病很重,过年你不能回家了。

有一天英儿发烧,半夜我一个人抱着穿过了一片树林,树林里还有狼。

那一年闹鼠疫。

直到有一天,我把这些零零碎碎、互不搭界的只言片语联系在一起,忽然发现被我丢失的竟是一段震撼心灵的、应该永远永远铭记的记忆

那年我三岁母亲二十四岁。因为家里穷,母亲小时候没有上过学不识字,因为没有文化参加工作后吃了很多苦头。1956年旗委派她到热河省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学习,姐妹们劝她不要去,不是因为我年龄小,因为她怀着我的弟弟。组织安排了怎么能不去?无条件服从组织是那个时代干部的基本素质。再说没有文化怎么行,我不能当睁眼瞎呀。身高不足一米六的母亲背着我,带着一个不满十六岁的小姑娘来到了承德。

母亲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母亲白天上课,小保姆在家看孩子、做饭。因为小保姆第一次进城,不会使用城里的燃煤灶,每天把屋里搞得乌烟瘴气的,引起房东的不满,几次险些被赶出来。母亲陪着笑脸说着好话,总算安顿下来了。

母亲长在牧区,汉话不好,学汉语困难很大,每晚把我哄睡,还要补课。我从小体质不好,来到一个新的地方不适应,经常闹毛病,上医院是常事。有一天凌晨两点高烧不退,满口胡话,眼看就不行了。那时候承德远没有现在这样繁华,从家里到医院沿途很荒凉,还要经过一片黑松林,林子里经常有野狼出没,母亲也很害怕,但看见我病成这个样子,一咬牙抱起我就走。医生看见了都吃惊:你是自己来的?后来学校知道了母亲的困难,专门腾出来一间宿舍供我们居住。

在学校里住就方便多了,母亲的功课也不那么吃力了。可是好景不长,我们那栋宿舍出了一位鼠疫病人,整栋楼马上被隔离起来,穿着白大褂的防疫人员不停地喷药。楼里的人不能出去,吃饭用吊篮吊上来,垃圾用吊篮吊下去,一直被隔离了三个月。好容易解禁了,母亲的预产期也到了。

弟弟出生以后生活更乱套了,我在这边闹,弟弟在那边哭。刚刚哄好了这个,那边的孩子又尿床了,母亲整夜整夜地睡不好觉,第二天还要上课。没有办法,母亲把我送进了幼儿园。按理说,幼儿园是全省最好的幼儿园,但我不适应不乐意去。母亲说,英儿好哭,自己在哪里偷偷地抹眼泪,怪可怜的。用现在的标准看,虽然是省立幼儿园仍然非常简陋,我在那里传染上了肺结核。

当时虽然有了青霉素、链霉素,肺结核仍然是死亡率非常高的疾病。母亲为了保住我的性命,让我住进了省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看见母亲这么辛苦非常同情她,特例允许母亲陪床。

每天晚上母亲给弟弟喂完奶就到医院陪我,同时在医院里温习功课。有一段时间每天下午我都发低烧,母亲紧紧地搂着我,给我喂水、喂水果,盼我的病早点好。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我们娘俩只能挤在一张床上,半夜我尿床了,母亲就把我换过来,尿湿的地方她睡母亲说,我养四个儿子,英儿最费事!在承德那两年可能是她最艰苦的一段日子,全是因为我呀,可是我把这段记忆全部地丢失了

中午,八十三岁的母亲坐在沙发上拿着放大镜在看报纸,我心里想母亲能认识这几个字可真不容易。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8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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