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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南方的朝霞,欢迎阅读与收藏。

南方的朝霞

今天的这个早晨我起得很早,晨明的风,一点都不像温和的春天;似是一整个黑夜所化的悲屈,在晨明化作冷风而游荡着。南方的土地,南方的季节,我慢慢地适应了,慢慢地感受到了眼角含泪的涌动和一刹那所给予生命的动荡。朝霞,沉默的挂在东方的天际,刺目,眩晕,不可凝视;像高傲者的头颅,永远都未曾低视过。在冷风肆虐的土地上,朝霞依旧保持沉默,停在半空中,散发着明亮的光芒,却没有温度。

这里的南方,是整个春天的时候最容易起风的一方土地。它的风,总是携带着些许冷气;像是肃杀的冬季留下的最后一丝寒冷,不肯退去。风呼啸着,初生的叶芽落地,整个春天,竟能让许多人感到萧瑟,竟像秋天那样,天空都凌乱着。顶着这样的风,它从东面吹来,我逆风而行,和每个清晨一样,几百米的路径行走着。朝霞像个守护者坚定地停留在天际,也像个思考者沉默在此刻。时间在流逝,它光芒不变,不带一丝温度,不给予任何安慰。它就这样宁静着,高高悬挂,不染尘土气息;风在这片土地狠狠地吹着,人们的脸颊早已通红,步伐狠狠地加快了。

我是在凝视后而低头的刹那涌动了一种感情。风缭绕在躯体上,像绳索锁住了四肢;但步伐却不停止,因为从未屈服过。抬头真正的凝视它,尤在这个晨明的时刻,一种新的生活而诞生的时刻;给予人惊喜,给予人领悟。新的一天,新鲜的空气,是整夜因疲倦而困顿的心,而即刻苏醒的时刻;风无畏任何事物,它一定是奢侈的,因为寒冷是它带来的。朝霞沉默着,只给予光芒,绚烂的让人们沉醉,却炫目的不可侵犯;不给予这片土地一点点温度,不知道是它的高傲还是吝啬。我低下了头,冷风灌入口中,眩晕的感觉得到了一丝缓解;这是不可侵犯啊我心想。在这抬头与低头的瞬间,有片叶子落在了肩上,前面不远处有一处人们建造的湖泊,波纹一层一层的。

南方的朝霞,我没有体会到一种大无畏的心。它的沉默,它的宁静;而风那样肆无忌惮,它不理睬,也许更是傲然:高高在上者怎么需要思考一颗心呢?大地上尘土飞扬,人群喧嚣,新的一天由此开始了。人们怨叨着风,说它寒冷,说它无情;人们赞美着朝霞,说它绚丽,说它脱尘。的确,它是悬挂天际的,是光芒四射的;人们热爱它,人们迷恋它。朝霞在南方这片土地上,真的好美,无比绚烂,无比璀璨。风让我的双腿跟着它一起侓动着,这片还躺在我肩上的叶子,也轻轻地跳动着;我忍不住,这此刻的刹那,我仿佛听到了风的孤独,它的不屈;真得,它和我好像啊,像一个流浪者飘荡着,不是为了得到一种认可,只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不为他人,不为自己,只为生命的不屈。

因为这样的刹那,泪水便忍不住,还是落下了。把这片叶子放入河水中,让它随波纹即逝吧。此刻也没有再停留的必要了,像前方那群人们一样用相机拍下这样的朝霞,至少从照片上看到的景色,代表了万物复苏。拍几张照片,特意选取几种角度,或悬挂天际,或挂在枝头,或洒在人们身上的光芒而显得那么祥和。新的一天开始了,无论怎样,感动总在刹那间,逝去之后,一切都将变得美好与平淡。风依旧,朝霞依旧,因为,这就是生活吧。

南方的朝霞,绚烂,夺目,璀璨,却不热烈。

20XX.3.24

叶 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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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冬天总是安阳


被古晨赶出屋子时,许南冬身上着了一件贴身的针织衫,薄薄的衣衫贴在身上,把许南冬原本瘦弱的身子勾勒得更加羸弱。

此时正值隆冬,刺骨的寒风嗖嗖地往她脖子里灌,许南冬拉了拉衣服,心中的凉意却比身上所受的要来得猛烈得多。

在一起的七年以来,她竭尽所能地维护古晨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以及气场,古晨家里有病弱的老父以及一个六岁的弟弟,生活负担特别重,所以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从没问古晨给过一分钱,从没有开口叫古晨给她买过什么样的礼物。

把艰苦的一段时间熬过去就行了,许南冬不只一次这样告诉自己,等到她和古晨修成正果,一切都会变好的。

她深谙古晨的脾性,他从不和人争吵,逼不得已与人辩驳时他也只是缄默言语,只有在许南冬面前才会展现出那只隐匿于心中的小兽以及还未长大的灵魂。若他与许南冬红了脸,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把周围能摔的东西全部摔在地上,然后把许南冬退出那个狭小的出租屋。

尽管现在他已有妻女,依旧没有改掉他的习惯,不过这所有的坏习惯只有许南冬知晓。就算是他枕边之人,温柔缱绻的妻子卢月都不曾知道。

对,许南冬并没有与古晨修成正果,甚至连开花都不曾有过。他们一起走过了七年之痒,最后却落了个婚外恋的名声。

许南冬紧了紧自己的衣服,全身上下一个衣服口袋都没有,别说是找出几块钱去一个温暖的小餐馆暖暖身子。

要是早知道自己会被赶出来的话,她一定要把去年古晨给她买的粉红色羽绒服穿上,要是早知道自己会被赶出来的话,她一定会在衣服兜里装上一些钱。

也许,如果早知道自己会被赶出来的话,三年前在古晨跟卢月结婚的时候她就应该离开。或许更早一点,在许南冬的家人反对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应该顺从家人的话早点分手。毕竟,她用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给别人教了一个好老公,在别人面前永远谦和温雅夫的男子,可是他的身边站的是另一个贤淑温柔的女子。而她,只能在每周的周三才能和古晨度过恋人般的时光。

那一年许南冬19岁,刚刚懂得怎么去爱一个人,就遇上了古晨,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许南冬大二正好是闲时居多,便跟几个姐妹参加了同乡的联谊,古晨便在此列。

一见倾心大抵就是这样子,没过多久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让同去的姐妹都艳羡无比。古晨比许南冬大上两岁,那时候恰好大三,两人在校园里也是同学眼中的模范情侣。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相守到老的,连许南冬也是这样认为。

古晨阳光,她安静。两人相得益彰,每每穿梭在校园,都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古晨选择留在母校所在的城市工作,于是便与许南冬租了一所小居室,两人过起了同居生活。

可是古晨先毕业,比她早一步进入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很艰难地寻找着自己的立足之地,被同事的排挤以及勾心斗角折磨得疲惫不堪。

而她许南冬依旧安静如斯,心满意足地享受着和古晨的恋爱,尽管两人的爱情经过了两年时光的蹉跎,感情虽然不似当年一般热烈,却也像是一股细水涓涓长流。偏偏古晨不是能安于平淡的男子,就算不能得到众人的瞻仰,他也想着自己能在一堆人中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可是却又苦于怀才不遇,所以总是郁郁寡欢。

单纯的许南冬哪知这些,只是日复一日地体贴着古晨,可是古晨的脾气却越发暴躁起来。一不顺心就朝着许南冬撒气,南冬也不恼,权当是古晨的任性罢了。等到南冬也毕了业,家里却已经安排好了合适的工作,南冬心系着古晨,不舍得离开。可是古晨对于这件事情却跟南冬不一样的意见,他竭力规劝南冬回到家乡。

南冬的家人是不赞同她俩的事情的,因为自家女儿好歹也是从小放在手心里疼着的,怎么能嫁给一个家徒四壁的穷鬼,可是南冬总是固执,认准了,便不放了。

都说小别胜新婚,南冬想着分开一段时间也好。说不定能给他们的感情一个回温,达到另一个高潮。可是这一走,不久之后古晨就打电话来说分手,大概意思就是不是不爱了,只是有苦衷。南冬没有问是什么苦衷,洒脱地放了他走,只剩自己舔舐伤口,一心投身于工作中。可是过了不久,古晨却到南冬的家乡找到了她,说离不开她。

心软的南冬熬不住古晨这番深情,两人便重修旧好。两人总是找时间来短暂地相聚,南冬沉浸在这场甜如蜜的爱情中,就这样过了一年。却传来了古晨结婚的消息,新娘是老板的女儿,一个叫做卢月的温柔女子(美文吧)。

后来古晨强调说他不爱她,只是靠她达到自己的成功而已。他跪在南冬面前,眼泪鼻涕流了一脸,对于南冬的爱说得感天动地,于是南冬便留下了,当了人人不齿的第三者。

许南冬想起这些,原本就冷的身子更加瑟缩起来,妄图寻得一丝温暖。终究还是不甘心的,自己的付出却是一次次地被赶出小屋。南冬眼神凄凄,心里像是有把刀在轻轻切割着血肉,让她变得鲜血淋淋,她依旧舍不得古晨。每次想着离开,却比剜心还要难。

天真是冷啊,有的人家已经开始准备置办年货了吧,南冬想着,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跟家里一起过年了,她像是一块望夫石,不分日夜等着古晨的到来,一朝宠幸,然后陷入新一轮的等待。自此,家人便再也不肯接纳她,这样的女儿,到底是给家族蒙了羞,于是南冬也不再期盼着能再回去,可是逢年过节,心里还是有些难受的。

夜色逐渐变深,温度也越来越低,一回想到以前,南冬的眼泪有些止不住,渐渐地,便由轻轻抽噎到后来的放身大哭。正当她哭得来劲的时候,身上忽然传来了一阵奇异的温暖,她茫然地抬起头,眼睛浮肿,脸也很花,就是这样狼狈的情况下,她抬起头看到面前的人,虽然面容看不清晰,但她知道那不是古晨。

不是古晨,对啊,古晨从来不会如此体贴。

高大,伟岸,打着抖。这是眯着眼睛看东西不真切的南冬对于男人的唯一印象。毕竟他此刻对于她而言,俨然是天神下凡般雪中送炭啊,自然高大和伟岸。

至于为什么打着抖呢?本来属于那个男人的衣服此刻轻轻披在了南冬的身上,他估计已经冷得不行了。

小姐,发生什么事了吗?那男人温润的嗓音响起,礼貌地询问道。

南冬微窘,抓起身边的衣物胡乱擦着自己的脸,回过神来,却发现那件衣物是那个陌生男子的衣服。南冬的脸顿时红得要滴出血来,眼睛也生涩地疼着,不敢抬头看着对方,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来回答这个男人的询问。

身边又传来男人有些急迫的声音,小姐,我只是看你穿得这么少,而且很伤心的样子,我没有任何恶意的。

这年头坏人太多,骗人方式层出不穷,他怕自己的好心却被别人误会了去。听到他这样慌忙的解释,南冬一扫之前的委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的脸虽然不再如十几岁的女孩子般明艳动人,却也成熟妩媚惹人喜欢,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还平添了一份可爱。

南冬的心里始终怀着一份纯真,倒没有误解男人的好心,只是外套上沾染上了自己的鼻涕眼泪,就这样还给他是说不过去的。

我没事了,谢谢你的外套。南冬的声音温婉,却依旧没有好意思抬头,她此时此刻别提有多狼狈了,只是外套脏了,你留下个联系方式,我洗好了给你送过来。

男人一再拒绝,却拗不过南冬的固执,于是给了她一个号码之后又关心了几句,便匆忙离开了。

简单不过的相遇,却让南冬冰冷的身躯有了暖意,嗯,或许是因为身上有了外套的缘故。

回到出租屋,南冬耐着性子敲门,古晨果真消了气,不然是不会来给她开门的。古晨开门的瞬间脸上是带了歉意的,可是却在看到了南冬之后,脸上马上被一股怒气给笼罩。南冬刚双脚踏进家门,就迎来了火辣辣的一巴掌。

她惊讶地抬起头,看见的是古晨还没有来得及放下的右手。

你这个婊子,这么大会儿就去找你情夫了啊?古晨尖刻地说,显然已经被嫉妒蒙了理智,他看到南冬肩上的外套在叫嚣着,狞笑着。

南冬捂着脸,被这个场景给吓着了。古晨看她不还嘴,便越发起劲,我原本还担心自己亏待了你,没想到你还真行啊,我不在的日子你就这么寂寞?

他的每一句口不择言,都深深刺伤着南冬的心,平日里的温存剥离,伶仃的爱意也被磨灭。有时候想要让一个女人死心,只需要一句话,一个动作,或者一个表情。就像古晨对南冬的所作所为一样。尽管深情如她,依旧容忍这么大的欺侮。

等她回过神来,才开始一字一顿地说,是,又怎样?

古晨没有料到她是这样的反应,准备的一堆恶毒之词就卡在了嘴里。

在你眼中,我早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具,如今我也学你找乐子,有什么错?南冬冷笑,全然接受那些本不属于自己的罪行。她看着对面那个男人,是她爱了七年的男人,如今终于是个了断了。或许还该感谢下那个外套的主人。

我是真的爱你的。古晨换上了一副卑微的表情,这是他的权益之计,在南冬看来,却觉得格外恶心,这样的爱不要也罢。

南冬终于与古晨坚决的说了再见,第二天一早,古晨便离开了这座城市,而南冬也重新寻了住所,离开了这个以爱之名囚禁她的小屋。

南冬与古晨的故事,便在这个外套中画个句号。

把一切处理妥当之后,南冬这才想起那件外套,虽然早已被她洗干净放了起来,可是一直没有找机会还给那个男人,虽说他曾经留给自己联系方式,可是辗转许久,联系方式早就不知道到了哪里。

于是外套的事情也不了了之。

南冬苦恼,为了重新开始,她选择换了一个工作,怕古晨的回马枪,她甚至还换了号码。这么久的跋涉,终究是累了的,自此以后他有他的如花美眷,而她也寻她的似水流年。两人再也不必再见。

换了新工作的南冬,一门心思投入工作,虽然是新进公司,工作起来却也得心应手。办公室的男同事,特别是单身的男同事都朝南冬抛了橄榄枝。这么温润的女子,放到哪里都是有一堆追随者的,只是她的青春都被一个叫做古晨的男人给霸占了,才没有见到这样硕大又让人自豪的景象。

无奈她刚结束一段伤身伤心的恋情,不想再次踏入这祸害人的爱情中,于是她都一一拒绝。大家看她似乎也没有对自己有好感的意思,渐渐地就放弃了,只是有一人却依旧坚持着,那便是南冬的顶头上司陈安阳。

陈安阳是众人眼中的多金王老五,也是家长眼中的金龟婿。

她饿了,陈安阳便递上可口的食物,礼貌地说,我刚去餐厅,给秘书带了一份,可是她吃过了,恰好你还没吃。

她病了,陈安阳便打来电话关心,同事们都很想你,希望你早日康复。

她回家,陈安阳的车便开了过来,我要去你住的周围办一点事情,顺道吧。

诸如此类的关怀,总是恰好,让南冬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大家都看出来他对南冬的意思,可是陈安阳自己却没有挑明,南冬也不好说,若是一个不小心,兴许会被别人认为自己自作多情了。

以不变应万变,南冬接受着陈安阳若有若无的善意,却又纠结于陈安阳的冷静。他跟古晨完全是两种不一样的人,古晨冲动,做事总是不加思考,而陈安阳却是始终运筹帷幄,一切尽在掌控之中。

似乎是那次冬夜里衣衫单薄地呆了半天留下了病根,她很容易感冒,而且感冒总是缠绵很久,陈安阳便准许她回家休息,说是怕影响身子,一不小心有可能传染给同事。

南冬心里腹诽着,不就是小感冒吗,至于说得跟传染病似的吗?

他们的转机便是南冬生了病,不似平常一般的小感冒,她持续高温不退,原本工作狂一般的她,竟然主动请了假,这样的不平常传到了陈安阳的耳朵。于是那人便提了一堆药品和补品轰轰烈烈地奔向了南冬的家。

熬粥,热毛巾敷额头,俨然一副三好男人的样子。南冬心里溢满了感动,心里的城堡慢慢倒塌。

对于这样的照顾,南冬自然很是感激,想到那人对自己肯定是别有用心的,不然不会这般费心思地对她好。

病好之后,南冬提出请陈安阳吃饭,陈安阳依旧是云淡风轻的样子,可是看南冬的眼神,分明存了分宠溺。

单纯的南冬,从来都是只知掏心掏肺对别人好,如今有一人把自己捧在了手心,不感动是假的。但是陈安阳也不挑明,只等着南冬自己入瓮。

久而久之,恋爱经验甚少的南冬便坐不住了,终于主动邀了陈安阳。

两人在咖啡厅里面,皆是云淡风轻。

你喜欢我?南冬搅动着咖啡,开门见山地问道。

恩陈安阳笑得满面春风,回答却也简洁。

我不是好女人。南冬想到自己的过去,确实不太光彩,她曾经不自觉地破坏了别人家庭。

没关系,至少现在你是。那人的回答依旧简洁,但是给了南冬莫大的安慰。

我曾经当了别人的小三儿。南冬脸色通红,急切地看着陈安阳,想要从他脸上找出不屑的表情。

不料陈安阳只是扑哧一笑,我曾经还因偷盗入狱呢。

南冬显然不信,这样成功的男人,很难与偷盗联系起来,这或许是陈安阳以为自己在为怎么拒绝而找借口呢。她刚想开口解释,没想到陈安阳一瞬间严肃起来,不管我们曾经什么样子,至少我们现在,都在很努力地活出更好的自己,那些你所认为过不去的曾经,别人没有经历过,没有任何批判的权利。

好一番义正言辞的话,原本做好被鄙视的南冬听了之后心里生出了一股委屈,这些年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与古晨的情事,她过得异常辛苦。

于是偌大的咖啡厅里,一女子哭得稀里哗啦,对面的男人也不安慰,只是静静地看着。旁观的人都在猜想,又是一个痴情女遇上了一个负心汉的故事。但是如若他们走近,定能发现男子那浓得化不开的温柔目光。

在南冬与古晨分开的一年之后,昔日的同窗找到了南冬的联系方式,竭力邀请南冬参加自己组织的同学聚会,大家五年未见散落四方,如今必定都有了稳定的居所,见一面再联络下同学之情也是很必要的。

南冬很是犹豫,若是她去了,肯定能够看到古晨,虽说他们不是一届,但组织之人和古晨是铁哥们,所以古晨肯定不会缺席。而她虽然心里不会因为古晨而再起波澜了,但是终究会有些嫌隙的。

这样的郁结被陈安阳看在了眼里,因为那一场咖啡厅的哭泣,彼时的陈安阳已经和南冬成了知己。

得知了南冬的苦恼,陈安阳又是温润地一笑,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见面吗,领着新人见故人,让故人得知自己过得很好,是他想象不到的好。

南冬心里一亮,于是便要陈安阳陪伴着自己,那人自然没有拒绝。

聚会那天,南冬悉心打扮了下,本就艳丽的面容让陈安阳看得痴了,反观陈安阳,修身的黑色西装,从容得体,比起古晨来有过之无不及。

两人掺了手宛如情侣般出现在聚会现场,一下便成了众人的焦点。逡巡一圈,南冬果然看到了古晨,依旧是风生水起书生意气,但是眉宇间似乎并没有以前那般桀骜不羁了。是什么时候变了的,南冬不得而知。

众人都好奇南冬的归属,南冬笑得璀璨,一一应对着昔日同窗们的询问,几乎忘了她曾与古晨的纠葛。而陈安阳也总是给她长脸,适度地透露出自己的身价不菲,又让人深觉谦逊,丝毫不招人讨厌。

这样一来完全盖过了古晨的风头,这样的忽视,是古晨不能容忍的。

于是趁着南冬上卫生间的空当,古晨游移到了陈安阳身边,不怀好意地说道,你是许南冬男朋友吗?

陈安阳绅士地说了声是,然后摆出一副静待下文的样子,没有人会无聊到问两个手牵着手的异姓男女是不是男朋友的,况且,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得到了肯定答案之后,古晨脸色一沉,她曾经是我的情妇。脸上又带了些骄傲以及不甘,残忍地说出这句话。

先生,就算南冬跟你有什么过节,你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纵然坏了她的名声,想必于你也好不到哪去。这一番话一针见血意有所指,把南冬跟古晨的曾经撇了个干净,似乎从来不曾存在过。也给了古晨警告,这件事抖出来,确实对他没有任何好处。

古晨自知失言,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虽然碰了一鼻子灰,他却依旧不服,有些事情他想要弄个明白。

你跟她是怎么在一起的?古晨还是不服,脸色已经有些难看,却也强忍着问了出来。

陈安阳不再看他,而是看向卫生间的方向,嘴角边有带了温和的笑容,陷入了回忆,也没有什么,就是某一个冬夜,她穿着洁白的针织衫,像一个冻僵了的天使,于是一见倾心,然后我递给她一件外套,她迷糊地把眼泪鼻涕擦到了上面。陈安阳答非所问,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南冬的时候,她悲伤的哭泣和瘦削的身子,以及朝着他要号码时候的固执,都深深印在了他的心里。

古晨像是想到了什么,悻悻地走开了。

南冬恰好回来,看到古晨离开的背影,她走近陈安阳问道,他来干什么?

陈安阳捧起南冬疑惑的脸蛋,宠溺的说,他呀,不知道为什么,来对着我说了声对不起。

南冬脸色有些微红,但又意识到周围环境的需要,没有阻止陈安阳这一亲昵的举动。

于是两人便笑了,一个粉面含羞,一个眼含爱意。

聚会之后,南冬试着提议:陈安阳,我们试试?

得到的回答是:就等你这条小鱼上钩了,一试就一辈子。

很久很久以后,陈安阳好奇地问南冬,是怎么跟古晨说了分手的。

南冬说,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有人给了我一件外套,然后帮助我获得了新生。然后南冬皱皱眉头,可惜我却不知道外套的主人是谁,因为他给的联系方式被她弄丢了,本来打算还给他的外套,却一直留着。

听到这里,陈安阳就哈哈大笑。宠溺地说了一声笨蛋。笨蛋的含义,只有他自己知道。

继而有些促狭地说道,这不有我吗,怎么,对没有找到那个外套男耿耿于怀啊?

南冬便作势要打他,可是却一不小心,跌进了他的怀里

丰收,南方,浅秋


南方的秋天,不是萧瑟的代言,一眼的绿意包裹,所有的花儿,似火,似画,争芳斗艳地盛开着,与其说是到了落叶知秋的季节,不如说是花开正艳,恰好时。

最为惹人眼球的,自然是传统名花之一桂花,它的香,清香淡雅,清可绝尘;时而浓郁,如痴如醉,悠悠的,飘然远溢,也难怪有十里桂花香之说。酌一杯桂花茶,夜赏秋月,朗朗晴空,纱幔月光,朦胧着一瓣瓣的桂花,一簇簇挨着一簇簇,与绿色相拥,合着素净的浅淡,斟茶煮墨,吟诗作赋,不失风雅的情调。

忽而,想起李清照咏桂花的词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文人笔下的桂花,魅力自是世间少有。香气四溢,沾满衣,许是她的素雅清新,静静飘过诗行里,落座诗人指间,一挥而就,读她赏来,宛若一位豆蔻年华的少女,淡黄色衣襟,走过似锦的时光,走过收获的喜悦。

满山遍野浅淡色的黄,漫过脚腕的芬香,洋溢在大人和孩子的脸上,飘然在采茶姑娘裙摆里,摇曳一季季风姿。是秋收的欢喜,是对生活无限的向往,是岁月幸福的拐杖,在沾满青苔的石板路上,扣响青瓷白瓦的江南。那快乐的节奏,是米酒大碗小碗里,盛满的满足!

茶园丰收,姑娘歌声传过葱荣的山山水水,荡漾心田,喜悦着波澜的海涛;那一个个大缸小缸,米酒飘香,溢满酒窖的窗。不远处瓜果满载,苹果橘子,遇猕猴桃;甘蔗石榴,遇葡萄;柠檬菠萝,遇芭蕉;红豆遇水稻,茶花遇红椒。我遇到了四季明媚韵娆,你遇到了沉甸甸的丰收,送秋到!

秋天的南方,山川、平原,一片秋收的汪洋,金黄的稻田青睐花海的色调,火红的辣椒映红了彼此的微笑,各色水果丰收渲染了浅秋的颜料。一叶叶收获,一缕缕瓜果飘香,点缀了秋海棠,陪衬了桂花香;丰收遇到秋,秋天笑了,孩子笑了,老人笑了,快乐的舞姿,俏岁月眉梢。

秋收送来远山的歌谣,相伴幽静的晨风转身,湖面上纤纤玉指拨弄叶笛,袅袅婷婷一厢氤氲。萦绕那绿油油的茶园,清心素淡着碎花群,随风微微起舞,如初的静谧,却也迷离着雅致,姗姗而来,翩翩而去。可以古筝上说幽兰,七弦琴上诉桂花悠远,净秋天际,涌来收获的喜悦,那是勤劳的人们,满载而归的硕果,在眉间聚集红晕的欢喜,合着富饶的青山绿水,唱响了一季秋收!

南方的秋,是迷人的浅秋,在葱荣下收获,在金黄里淡淡的留香。绿叶簇拥着,流泻一张张素颜,桂花树下沐浴满衣香,硕果中展露幸福的笑靥。不论任何地方,都洋溢在欢喜的音符里。处处明艳如故,馥郁流畅,一首首欢庆的歌声,歌唱着一季收获成果的快乐。

丰收,遇浅秋,在一扇扇绿茸茸的枇杷叶上倾泻,在嫩嫩的杨桃叶中舞蹈,携着柔润的空气,清浅的色调,淡淡的缱绻,这与众不同的南方美丽的浅秋!

梦醉南方雨巷里


摇一叶乌篷船,撑一把油纸伞,细雨中的雨巷,在云雾朦胧中映入眼帘,木结构的房子,青石的道路,远离城市的喧嚣,享受一片自由的天地。空气湿润清新,在这里,你尽可大口大口呼吸,不会有任何不舒适的感觉。

闭上眼,听,是谁的歌声?世间竟有如此干净的歌声:犹如蜻蜓点水一般轻盈,甚至感觉自己可以伴着这悠扬的旋律升入云霄一般自在,中间的转音、轻音和假音又是那么的清纯、美好。

这时,睁开眼,我望向不远处的二层窗台,一只纤细的玉手将同样为木结构的窗子缓缓打开,袖口是一抹淡雅的翠绿色,是那伸出来的纤细玉手的完美衬托。而那美妙的旋律也随着窗子的打开而由远及近,像是突然靠近了耳边。随着那纤细的手收回,声音又好似由近及远的离开了我的耳边,再次回到那不知有多远的远方,直至越来越远,再也听不清为止。

这一过程很短暂,但足以让时间戛然而止,足以让思绪为此停留,细心感受这短暂的芬芳。

这和美景简直是绝配。

漫步着寻找这歌声的来源,天空有要放晴的意思,于是我将油纸伞收起,这样也更方便我详尽的浏览这诗意的人家。脱离油纸伞的遮挡,可以将巷子看的更清晰、更全面,绵延向道路尽头的路,也不再是朦胧的水雾,而是多了一种整齐和严肃,树立在巷子的两旁。

景观在顷刻间明灭变化,但我的心境却没有因为气氛的不同而有什么差异。太过于专注欣赏,就忘却了路面的任何情况。

这不,我就和路人撞在了一起。路人大概也没有想到我会好不躲闪地直走,直到要撞上的时候,却早已来不及。

我还好,只是油纸伞被撞掉了。而这个路人就没那么幸运了,借着这股力量,直接重重地摔在了这青石板的地面上。我吓得不轻,赶紧上前搀扶--这路人是一名瘦弱的女子,看起来年纪并不大。我扶着她的胳膊,眼神向下偏了一点,看到了熟悉的影子:翠绿色的袖口和纤细的手。

我有些震惊,这不正是我要找的歌声的来源?

扶起她之后,她很谦恭有礼,帮我捡起了油纸伞,主动向我连连赔不是。虽然我知道主要责任并不在她,但我没有回话。因为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眉眼之间,有如天仙一般,身体虽瘦弱,但不乏纤柔的魅力,一身汉服一样的长装,尽显身材的修长。

不是贪图她的美色,而是觉得,这世间竟有这样美的人存在?简直就是一个生动的艺术。

女子见我在盯着她的眼睛,不知是害羞还是怎么的,将头低了下去,望着自己的布绣花鞋。

没事,是我是我我迅速将视线离开并强装镇定,但说话的吞吞吐吐间接暴露了我的紧张和拘谨。

女子见我说没事,抬起头来,露出了一个甜蜜地微笑,从我的身体旁边绕过,一缕淡淡的清香从我身边飘过,让我简直如喝了酒一般头昏脑胀,她的笑容,这道清香,让我的灵魂冲出云霄,飞在九天之外。

我回过头,望着她的背影,那个梦幻般的身影,逐渐远去在小巷的路口,她转过弯去,就看不到了。

不知是不是幻觉,我竟然会认为,她在转过弯的一瞬间,用余光又看了我一眼。

此时,将要转晴的天空又降下了绵绵细雨,时间好像又回到了刚才。我再一次撑起了我那油纸伞,望着小巷的全部,景象,是刚才的景象,方向,却不再是刚才的方向,心,也早已不是刚才的心。

上一秒我观望这这仙境般雨巷,下一秒,我却不可思议的从梦中醒来,时间是早上八点十二分。

我愣了一下,似乎明白了一切,顷刻间两行泪水在我的脸上。我并不知道这两行泪水的具体意义,但我知道我应该再也见不到这美丽的雨巷了,见不到雨巷,也就意味着,见不到那个梦幻的身影了。

也许是,也许又不是,这或许是一种爱的感觉。因为我从未体验过这种感觉,也就不知道是什么。但是在我眼泪流下来的那一刻,我彻底明白

这究竟是梦还是真呢?是梦,那一切真情实感又流露的那么明显,而我也从来没有记住过我做过的梦;是真,这一切的一切又真的不可能发生。我望着前面空荡荡的空气,在这似幻似真的记忆中,彷徨了许久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几日不出门,除了吃饭睡觉,什么也不做。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因为平时我也不出门。

在假期的最后一天,我接到朋友的邀请,说镇上新开了一家展览馆,免费参观。我本来没心情去,但朋友强烈执着的让我去,我也只好妥协。

展览馆确实够大,展品也颇多,展品虽然好多都在书上看到过,但至少在免费参观的里面,这算最豪华大气的了。

这其中有一件丝绸却引起了我的注意。展览的玻璃柜里,只有一只袖子,备注牌上写着宋代丝织品的字样。这只袖子的泛着烧焦的颜色,再加上岁月的冲刷,颜色格外的灰暗。

这件丝织品我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直到旁边的导游团介绍,我的眼泪险些没收住:宋代江南丝织品,据分析是一个普通女性的衣服这只袖子原本是翠绿色的颜色,大概是因为火灾遇难被烧焦

翠绿色,江南,普通女性这一切分析,都表明,这个不止是梦境那么简单。原来,自己爱上了一个跨越时空的人,想来又可悲又可笑。但得知这美丽的身影最后竟因火灾葬送生命,我的仿佛看到了那些木结构的房子笼罩在一片火海之中我摇摇头,不敢再去想,只觉惋惜和心痛。

如果一切没有发生,如果我什么都没看到昨日的那一缕淡淡的芬芳仿佛还未在我身旁消散,那个背影,仿佛也没有远去,没有离开雨巷的街角。

据说酒可以化解心中的愁苦。 晚上,我坐在院子里,手里捧着一杯酒,看着空中皎洁的月光,高高地挂在夜空,今天虽不是农历十五,但它格外的圆,格外的亮,比平时每一天都亮。我竟然觉得是月亮读懂了我的忧伤,心情顿时释然不少,倍感满足。

晚上入睡之时,借着那股晕乎劲,我的心情也开阔、豁然了不少,所以很快进入了深度睡眠。

这时那个梦境再次来临了。依然是我,依然飘着细雨,依然撑着那把从来不存在的油纸伞。不过这次不同的是,美丽的不再是背影,巷子的尽头也不再有拐角,她现在正面对着我,唱起了那熟悉的旋律,轻盈且干净。而她的脸上,还是那甜蜜的微笑,透着空中的水气,我闻到了,那一缕淡淡的芬芳

南方的我.北方的你


我与他相识在网络,我不知道在他内心我是不是属于他的恋人,但我清楚知道他在我内心中,他属于我的恋人,要不然我不会兴奋的期盼着他上线,绝望的看着他下线,那种感觉就像是生死之间的轮回,又像是冰火两重天,热情如火,却搁着一张网,始终走不进对方的世界。

于是我期盼着某天能走进他的视线,他的生活,当某天终于征得他同意我去见他的时候,尽管路途遥远,但我还是踏上了开往他乡的列车,十八小时的车程,原本可以好好的躺在车厢里休息,可我却毫无睡意,我想我是太过于激动,又或者是兴奋过度了,站在车厢的过道中,看着窗外匆匆掠过的风景,我在想我与他是否也只像列车与轨道之间的关系一样,只是一种交合,接着匆匆而过,忐忑中,终于到了终点站,接着再到汽车站,经过两小时的车程,当我终于看见他真实的站在我面前,那一刻心里所有的疑惑和顾虑随着消失。

他紧张的嘘寒问暖,仔细询问着这一路是否疲累,说话间他把我带到了早就为了开好的房间,房间很简洁,桌子上放着当地的特产,显然是他精心准备着,他拍拍我的肩膀,笑的说,今天天色已晚,你也经过长时间的奔波,等下去吃过饭,你好好休息,明天再带你好好逛逛,我认真的听从他的安排,晚餐地点是一家颇具特色的小餐馆中进行的,晚饭后,他带我去了餐馆附近的小山上散步,我清晰的记得,那是我第一次紧紧的牵着他的手,我能清晰的感应到从他手心中从来的热量,我身子不自觉的发抖,那是我紧张了,他却以为我是怕冷,北方的天气比你们南方确实冷多了,要不我们回房间,紧接着他脱下了他的外套批在了我的身上。

因为南方比较热,九月的天气是一只秋老虎,所以我身上还穿着夏装,当他第二天早上为了送来一件羊毛衫的时候,说实话,我很感动,这样的感动无法隐藏,那是我第一次依靠在他温暖的胸膛,任凭泪水肆无忌惮的流,他温柔的,轻轻的擦拭着我的泪水,我在那边留了一星期,仅管他工作繁忙,但还是尽量的抽出时间来陪我,当不得不分手的时候,我还是提出了我的想法,如果你想我留下来,我愿意在这边工作,我轻轻在他耳边说着,事情并没有我想象中的一样,他并没有因为我想留下来而兴奋,而是很认真的对我说,说不想耽误我的工作,还约定,如果可以我们一年见几次面,下次不用我过去,他过来找我,你不是一直渴望那种自由的流浪生活嘛,那一起我们一起去浪迹天涯,尽管心中有万分的不舍,但我终究还是踏上了回程的列车。

回程的时间似乎过的特别快,就在一闭眼一睁眼的缝隙,就回到了原来的起点,经过见面,两个人的心似乎越走越进,而事情总是天不遂人愿,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与他之间有了误会,我们都是比较要强的人,都不肯轻易说抱歉,于是就一直耗着,时间仿佛就这样静止了一样,一直到某天我们在网络遇见只成了点头之交,人仿佛在那一刻彻底的清醒,原来感情终究熬不过时间,誓言终于敌不过再见。

前段时间,某人说今年的春节正好与西方的情人节一起,有没有特别的话想对特别的人说,大脑在毫无知觉下跳出了一个人,原来内心一直还装着他,虽然已经与他毫无联系,他也永远不会知道我还会想着他,但是还是想借此机会轻轻的问上一句:“北方的你,现在过的好么?过的幸福么?是否还会记得在南方有这样的一个我,如果此刻的你,还没有找到你的幸福,请相信你一定会找到你的幸福,如果你此刻正幸福,我相信你一定会幸福到永久,南方的我,北方的你,注定是场虚幻的梦,所以我们彼此都要好好的过,一定要幸福。”

南方有爱,樱桃不在


母爱是世界上最普通又最伟大的情感,它会使平凡变得崇高。

题记

走过四季,徘徊于五湖之间,我们多次在岁月中迷茫和走失。因为有一种声音,恰似天籁,常伴于我们身边;有一种微笑,好像桃花,一次次将我们在失落中赐我们信心;有一种力量,好似阳光,为我们带来阵阵欣喜;有一种樱桃,甘甜可口,散发别样芬芳。这就是母爱的味道。无私付出,从未要求回报。回首过往,我们收获太多,却经常把她忘记。我们牵挂太久,南方有爱,樱桃不在,再也寻不到曾经的容颜,美味的樱桃。

人来到这个世界,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选择,也许你出生豪门,也许你名落深山,也许你腰缠万贯,也许你漂泊天涯,这都是命。冥冥中自有注定,天地间自有安排。樱桃和自己的丈夫都是残疾人,却过得很安稳,红红的到来,更是给那个家增添很多欣喜。既然我们不能改变自己的出身,何不过好现在,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让生命创造出别样的价值呢!

看过一个电影,剧名为《樱桃》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一段惊天动地的传奇。看过之后,每一颗心都会有不同的震撼,每一个抱怨,开始懂得放下。据说,在中国南方的大山里有这样一个小村子,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村里有一个先天智障的年轻女人,名叫樱桃。她是美好和善良的,她有一颗金子一般纯真的心灵,还有一副清水芙蓉似的相貌,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清新动人。她虽然傻,却过得很踏实,很快乐;虽然什么都不会,却把所有的爱都给了自己的女儿。

自从樱桃来到这个村庄,受尽歧视。小孩戏弄她,大人视她为草芥。她的丈夫名叫葛望,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走路一跛一跛的,人也长得瘦小单薄。由于智力上的原因,樱桃除了会放放猪喂喂鸡,其次什么也不会,全家就靠葛望一个人辛苦劳作维持生活,因此日子过得相当清苦,上顿赶不上下顿。

偶然间看到这个片子,感觉很新奇,从头到尾全部看完,泪流满面。真的太感人了,我坚信,每个人看了都会流泪,因为一个个情节,一个个画面。剧中有很多感人的画面是最纯朴的表演,伟大的母爱,那种无私付出,给孩子带来快乐,宁愿自己受苦也无所谓。

静静看来,这是一部原生态的影片。山是山,水是水,朴实的农村生活,善良的樱桃夫妇。刹那间,有震颤的画卷,樱桃在风雨之中,一个人走在梯田之上,身影憔悴。静下来,都是朴实的村民,熟悉的方言,家常往事。简简单单的生活,平平淡淡的故事,恰如一面镜子,展出生活的无奈,贫穷的可怕,母爱的伟大。

剧中的母亲樱桃,一路走来,太不容易了,先是渴望孩子,天真的把一个孩子的照片贴在肚子上,被村民嘲笑,被丈夫狠狠打了一顿。皇天不负苦心人,后来真的捡到红红,又被丈夫送人,翻越深山,一个人乞讨,风餐露宿,还被人视为人贩子,历经千辛万苦才把孩子找回。这一份爱,堪比天高,;这一份情,恰比水深。因为如此,红红从小过得很快乐,或在田里,或在鱼塘边。春来夏往,秋去冬来,那种淳淳的母爱温暖着她;那种欢声笑语,激励着她,使她一生不忘母亲的恩情。

一个个细节,一段段背影,看之不厌,念之感人。剧中樱桃给红红无限的爱,一起陪红红在溪边戏水,一起背着红红在群山之间奔跑。下雨了,红红觉得妈妈会给她丢脸,因此把樱桃锁在家中,樱桃为了给孩子送雨伞,自己翻窗户跑出来,忘记穿鞋,跌伤了脚,一步一个血印,给红红送雨伞,那天红红给樱桃撑起了伞,彼此缓慢往家里赶着。那么真实的字幕,感动着每一个跳动的心灵。

回首剧情,没有樱桃就没有红红的一切。看到红红疲倦,樱桃想起了给红红做作业,可是自己什么都不会。所以好心在红红作业本上画起了圈,结果却让红红在班上出了丑,丢了颜面,红红恨透了她。为给孩子出头,不被嘲笑,樱桃打了别人的孩子,被罚两百块钱,丈夫无奈,拿不出钱,只得追着樱桃打,打得满身鲜血,疯狂逃窜。

红红生病,高烧不退,樱桃急坏了,拉着破车就往城里跑,磨坏了鞋,急坏了心。直到红红醒来,才露出纯真的微笑。每一次,红红饥渴,樱桃都会给她送上几把香甜的樱桃,那樱桃的味道,真甜,真美味,胜过世间的一切美味。

那大颗大颗的樱桃,养活了红红,温暖着红红。樱桃翻山越岭,为给红红寻找樱桃,一次次受伤,但却好高兴。最后一次出去,突发意外,村长告诉消息,红红找遍整个村庄,再也寻不到母亲的身影,淳淳的爱。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己爱的人离自己而去,毫无预兆,毫无消息。她在河边哭泣,看不见母亲的身影;她考取医科大学,还是寻不见母亲的微笑。她不相信,母亲会永远离开她。因为母亲对她那么好,那么善良,那么纯真,不会这样离开她的。有时候累了,进入梦中,时常梦见母亲。她坚信,也许母亲还活着,只要她坚持寻找。顺着河岸,春去秋来,总有一天会找到的,那怕一天,一辈子她也不放弃,因为那是她的妈,她放不下的牵挂!

假如有一座山比天还高,那就是母亲;假如有一条河比海海深,那就是母恩。走在岁月之中,真希望所有做儿女的人都关注一下自己的亲人。母亲永远是对自己最亲的人,不管你对她怎么样,她始终会将你视为生命的意义。我们的一切都是她的牵挂,我们的欢笑,才是她最大的幸福。

请关心自己的母亲,逞光阴还在,岁月不散。也许是一个学士帽,也许是一朵花,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阵安慰。母亲的要求不高,知足而已,不要让她伤心,不要让她流泪,不要重现南方有爱,樱桃不在的悲苦。要懂得珍惜,懂得感恩,懂得铭记,懂得思念。

念在南方,只因有你


在你的城里,看着我们为彼此留下的痕迹,总会感动万分!亲爱的,今生遇见你真好!

题记

季节愈走愈深,认识你也有一段时日了。对于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你,总感到有好多话想要倾诉。不需要可以让你知道,只想我手写我心,执一支素笔浅书一份深深的感动。

对于我们的相遇,一直怀着一种感恩之心。总认为,你是清风为我裁剪下的一角春天。可以让我依着时光的温润,将你的妩媚熨烫在我的清韵素词里,伴我每一个日子的安简。

时光静好,你我在最深的红尘邂逅,在最美的年华相知,在轮回的零落里,书写我们如花的明媚与孤傲。

十月,霜染枝头。念在南方,只因有你。不曾搁浅的眷恋,开始在一滴遗落的晶莹里跋涉。亲爱的你呀,可曾听见我涉水而歌的清音,由远而近?想写一笺枫色小楷,寄给你,平仄处的留白,不只有亦子,有琉璃,还有我们一起静默笑对的那些有爱的时光。

闲暇时刻,喜欢打开你温暖的城,看着我们为彼此留下的痕迹,总会感慨万分!亲爱的,今生遇见你真好!谢谢你一直陪我身边,让我精彩。原谅我不曾当面对你道声感谢,说声珍重!其实,感动一直在心,只是我的寡言让我静默着珍惜你。念在心里,感在眉间。

邂逅亦子,是我今生永远眷恋与珍惜的诗画,许我在这个渐凉的秋用文字泼墨与你的永远。感谢那年,那月,那日你让我在你的安暖里与你相依。

常想,我们前世一定离的很近。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仿若前生相识,今生再见。亲爱,感谢缘分将你送到我身边,感谢你可以让我在这个寒冷的季节与你相互取暖。

相知如镜,且行且惜。琉璃时光里有亦子给予安暖,给予真诚,已足够。

你说:时光不老,我们不散,让爱在我们的生命里一直蔓延。

我说:繁华落尽,我待你亦如初见,让念在我们的心底生生不息!

人海茫茫,过客匆匆。光阴的故事风生水起间,多少雁去雁回,多少花开花谢,而我们依旧是彼此眼中不老的青藤,蓊郁在盘根错节的思念里,一遍遍吟唱,你我共同写下的流年絮语。

伫立轮回的转角,许我肆无忌惮的想你。对着一帘萧瑟,许我轻轻敲下一直想要对你说的闲言碎念。想要告诉你,今生能够认识你是我一生别样最美的风景。一朝相逢,一世念安。岁月无涯,文字有痕。在这个有些伤感,有些喜悦的季节,许我用最浪漫的枫红,研一池墨,用我素白的文字,泼墨与你的永远。惟愿,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南方人vs北方人


南方人眼中的北方人,豪爽

北方人眼中的南方人,温婉

事实是这样的?跟着小编一起实地一探究竟。

转科刚刚近入胃肠镜室,就见到了医生给病人做胃镜,传说中的胃镜我见识到了,几米长的镜子从病人的嘴里伸到胃里,还要不停的旋转,拉伸,小小的探头可以全面的看清胃里的每个角落,胃溃疡,胃出血等,胃镜也分普通胃镜和无痛胃镜,普通胃镜和无痛胃静的区别就是病人的意识,普通胃镜病人很难坚持的,镜子从喉部穿过,难免会呕,胃部紧张收缩这样医生就无法看清胃里的病情,这位医生当时就急了,啪啪白大褂说:哎咋妈呀,呕成这样可咋整啊,我也看不清里面的情况啊,你前面呕的可都白呕了啊,跟你说啊,你就哈气,把气往外了哈,口水不要咽,央它自儿流出来,说完了病人也很配合,很快胃镜就做完了,报告也打出来了,私下里看了看贴在走廊里的简历,孙医生,内蒙呼伦贝尔的,跟我老乡,太不容易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孙医生的办事效率,拿捏的很准,所以我也可以暗时的打饭吃饭,另外一个医生我在第二天才见到的,李医生,河南人,:来,脸面像我,头跟着我的手走,下颌紧贴胸前,手放在臀部,腿往肚子上屈,保持这个姿态,好,很好,做胃镜呢,没有什么好方法,就是放松,放松才能轻松一上午也做不了几个病人,不过看他被一群病人围的水泄不通,心里也平衡多了,可能他擅长与病人沟通吧,忙不过来才让我很晚上去打饭,结果食堂的阿姨就不开心了,到处跟我耍脾气,想想实习生有的时候很可怜。

俩为医生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风格,却也能将内科带领的有声有色,病人也多了,治愈率也高了。

不管南方人还是北方人,我们都以一颗热爱的心去对待。

新学期,第一抹朝霞里那振奋人心的红


刚刚告别惬意的寒假,军校学员们从天南地北又回到了着熟悉的校园,来不及同战友叙旧,第一声号角已经嘹亮地吹响了

紧张忙碌的一学期又匆匆逝去,沐浴着初春的阳光,微风吹拂着我的脸颊,我想在这一刻送上最真诚的问候:新学期,你好!

在新学期,我们应当感谢过去,光阴一去不复返,承载着每个人的喜怒哀乐,见证了每个人的艰苦奋斗。对于一个入校已经一年半的我来说,这期间,有迷茫、有痛苦、有欢乐,但更多的是成长。时光荏苒,转眼间我们又迈进了新的学期,不同的人怀揣着不同的梦想,但我们都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自己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第三次离家,开始了新学期的军营生活,经过短暂而充实的寒假,我又回到了熟悉的学校。仍然记得第一次来到理工大学的情景,那时,我告别了亲人和朋友,告别了养育我多年的故乡,我怀着携笔从荣的理想,只身一人来到理工大学这神秘而威严的学校。这是我第三次跨进理工大学的大门,相比于前两次,心态发生了改变。

我很自责,自责在寒假里没有了束缚的我便开始沉迷于聚餐、睡懒觉等等,每天过得不分昼夜,等回过神来,30天一晃而过,我猛然惊醒,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

我不禁回想起了和战友一起并肩作战的日子。白天,我们热火朝天的进行训练;夜晚,我们挑灯夜战进行学习;虽然生活节奏很紧张,但却是非常充实。假期里,我十分怀念那段充实和精彩的时光。

现在,我褪去了以往的稚嫩与青涩。男儿当自强,更何况我是一名军人。踏进校门的那一刻,我心里涌起了一股自豪感,我将在这里,在理工大学这座大熔炉里,不断地磨炼自己,为自己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军官而不懈努力。

在新学期,我们应当放声歌唱。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中,只有这个时候,我们能以从头再来的气魄,从容面对即将到来的新征程。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之所以在新的学期放声高歌,因为新的学期需要更加豪迈的情感,我们需要这种情感来义无反顾地成长壮大。

在新学期,我们需要展开梦想的羽翼,这梦想如同散在心头的种子,只要你愿意把内心所有的感受隐忍在这个种子里面,很有可能会开出你想象不到的、灿烂的花朵,就像那一株正在慢慢绽放光彩的木棉。

尤其是置身军校改革大潮的洪流之中,冲锋号已经吹响,中国梦强军梦召唤着每一个人。习主席说:在国防和军队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当口,我们要有定力、有担当、又韧劲,继续蹄疾步稳向前走。面对军校改革,习主席强调的三有你有没有呢?

当前,经过一年多排兵布阵的人民解放军取得新变化、新发展,开新图强的宏伟蓝图在改革强军路上逐次展开。然而军改是大考,你我皆考生,面对这场只有单选题的试卷,我们学员必须用铁一般的信念答题,以忠诚之心拥护改革、以进取之心助力改革,才能向军改大考交出合格答卷。

战友们,还记得习主席在新年贺词时给我们的鼓励吗?

20XX撸起袖子加油干!

扯着嗓子喊不如甩开膀子干,有什么样的态度就有什么样的作为。现在,又一次踏进理工大学的我,斗志更加昂扬,心态更加积极,我一定要将这个学期过得更加丰富多彩!这样,在这个学期的每一天,我们都能自豪地大声说:我们没有辜负时代的期望!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6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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