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袖子》是英国的一首民歌,这首歌是国王亨利八世为一位绿袖姑娘写的。亨利八世是一个相当暴戾的男人,一生娶了6位妻子,厌倦一个杀一个。直到某一天,他在郊外狩猎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女人,她披着金色长发,阳光洒在她飘飘的绿袖上,美丽动人。只一个偶然照面,他们眼里就烙下了对方的影。但她知道,他一旦得到她,他就厌倦她如别人,她也难逃一死,唯一的办法是选择逃离。她躲了他一生,而他却爱了她一生。他命令宫廷里的所有人都穿上绿衣裳,缓解他的相思。他寂寞地低吟着:“唉,我的爱,你心何忍?将我无情地抛去!而我一直在深爱你,在你身边我心欢喜。绿袖子就是我的欢乐,绿袖子就是我的欣喜,绿袖子就是我金子的心,我的绿袖女人没人能比?”终其一生,他不曾得到她,一瞬的相遇,从此成了永恒。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听这首曲子的时候,我们会忧伤得心碎,被男人的痴情感动得一塌糊涂。可是,细想一下发现,这其实从另一个角度展现了男人在爱情中的心理。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当你什么都给了对方的时候,你在他的眼中就什么都不是了,因为你已经拿不出任何可以给他的东西了。
男人喜欢追逐的快感,习惯激烈的竞争。他们喜欢竞技,喜欢战斗,喜欢狩猎。他们喜欢锁定目标,然后想方设法去实现目标。男人沉湎于猫捉老鼠的游戏,这会让他们热血沸腾,兴奋不已。这是两性之间最基本的差异。女性通常追求一种稳定静止的情爱方式,男性则不然,他们喜欢变化运动的爱情游戏,追求新鲜的刺激是他们乐此不疲的最大动力。
聪明女人从来不会让男人感到自己已完全被他驯服,她们擅长和男人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若即若离,忽远忽近。而对于一个过于温顺的女子,不费吹灰之力就拜倒在他的“雄威”之下,他虽然会为此得意不已,但不久就会乏味厌倦,开始心猿意马地想要寻找下一个猎物。
一度火爆的港剧《金枝欲孽》中的尔淳就十分聪明,她认为,讨好男人最笨的办法就是百依百顺,那样的话皇上很快就会索然无味。聪明的办法则是若即若离,让他可望而不可即,最厉害的一招则是始终让他求之不得。所谓若即若离也好,求之不得也罢,其实就是在男人面前摆“迷魂阵”,保持一定的神秘感,不让他一下子看透你。每当皇上主动接近她一次,她就欲擒故纵一番,在钩心斗角争风吃醋的皇宫内院,万千佳丽争先恐后投怀送抱,她却反其道而行之,欲说还休,欲拒还迎。结果皇上的胃口被吊得老高,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被这个颇有心计的小丫头给灌了“迷魂汤”。
聪明女人最深谙的就是“花要半开,酒要半醉”的东方式唯美,而不是像无知女人那样一味地展现“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绚烂和艳丽。有的东西,太没有余地了就像是一眼见底的白开水,没有了可以期待的韵味,让男人失去了探险的兴致。想想看,如果他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能够约你吃晚餐,那你们的约会就会跟路边发的赠品一样不值钱。别当一条轻易上钩的鱼儿吧!掌握这种若即若离的距离,男人通常会期待整个猎爱的过程,他会对你更加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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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段放不下的恋情,就算你不想承认,甚至梗着脖子对自己说:“才没有,我早放下了”,但它都不偏不倚戳在你心里,隔三差五就出来骚扰你一下。
我的一个金牛座朋友就经常坦然地在我面前提起他的那段恋情。我都快倒背如流了,好像那段经历是我的一样。
他父母都在外地,常年的独居生活使他深谙该如何照顾好自己。而他的这种状态在那年夏天发生了突变——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儿,觉得她虽然在人群中不是最显眼的那个,却又那么地与众不同。很久不恋爱他的就像个压箱底儿的电动玩具,被装上电池,按动开关,即便显得有些不太灵活,也在很努力地展现自己的活力。他追了两个多月,终于成功了。我曾和他一同庆祝。
他去见了那女孩儿的家长,拘谨得像个想要在课堂上好好表现的小学生。女孩儿的家长觉得他彬彬有礼,是个不错的小伙儿,对他也很热情。我现在还记得不会做菜的他跟我描述那顿饭时的夸张表情——女孩儿的母亲特地做了六道菜,还不停给他夹菜,他吃得津津有味儿,足足吃了两大碗饭——他说那是他这么多年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餐,可女孩儿还说她妈的厨艺一直很差劲儿,这让他忿忿不平。
他们的关系进展得一帆风顺,后来女孩儿就经常住在他家里了,有时甚至一个星期有四五天都跟他在一起,过起了那种平平淡淡的小日子。
可时间一长,问题也就接踵而来:孤独惯了的他虽然享受这种陪伴,却又有些不适应另一个人的存在。当那种感恩和分享的心情被磨平,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生活被侵占了——从不吃早餐的他要起很早跟她一起准备早餐;每一顿饭的内容都要顾及她的口味;他不能大声地放KatyPerry的歌,因为她在另外一个房间里看书;他更不能顺心顺意地打游戏打到很晚,她会敷着面膜一趟一趟过来催他早睡,拖鞋拖踏地板的声音游离在屋子的每个角落……甚至,作为一朵热衷于做家务的金牛男,他深夜睡前拖地板的习惯也被严词抨击——他简直太怀念拖地板拖到根本停不下来的那种顺畅感受了!他越来越觉得他的王国被她给占领了……
他们依然每周至少去看两场电影,依然会在每月的相恋纪念日和各种节日给对方准备小礼物,依然会下班后一起在厨房里忙得七上八下,依然会贪婪地享用彼此的身体……但他们开始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吵架,即便不吵出来他也会在心里暗暗发火。他们经常会坐在一起进行深刻的探讨,有一次他甚至壮着胆提出希望对方来住的次数不要再如此频繁……他们经历了很多琐碎的怀疑、误解、伤心、妥协,不断地解开感情里成串的小疙瘩,最后决定给彼此多一点空间,每周只在周末相见。
他终于又可以在工作日不吃早餐多睡一会儿起床收拾收拾自己就走了;他又可以大声放KatyPerry的歌,打游戏打到通宵了——最重要的是,他又可以畅快淋漓地睡前打扫屋子拖地板了……总而言之,这种退后确实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显得更珍贵更和谐了,他甚至跟我说过,每周一次的见面让他感觉好像回到了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她身上让他心动的那些点又都回来了。
可好像还是晚了点儿,有些东西还是跟从前不一样了。即便给人一种安稳平常的假象。他们因为一件“倒红酒之前刷没刷杯子”的小事大吵了一架,而且真的就那样分手了……似乎称得上令人惋惜。
爱是种强烈的相互需要,可当这种需要被过分满足,那种无孔不入的陪伴往往会使人感到恐慌和抵触——而这种感受通常出自相比之下没那么感性的男方,何况故事里还是个独处惯了的男方。
这抵触未必是因为看到了对方真实的不那么完美的一面,而是出于想维持个人世界固有状态的自私心理。而在爱情里制造些适当的若即若离,给彼此留有余地,则是一种多么可贵的品德。
如果爱终究是场耀武扬威的侵占,何不拉长那个过程,让那个结果来得不经意一些。
天气已经变凉,这样的日子里最适合想你,因为一想起你心里就暖暖的,就像冬天温热的阳光下,太阳晒在大地的温度。
在这样的天气里最适合喝一杯茶,听一首小曲,闭眼眼睛,却开始想你,想你的话都说给了身边的猫咪,怕你听到,又怕你听不到。
入夜的寒气渐浓,蜷坐在飘窗上看城市的夜景,不管今晚如何的心事重重,明天醒来这个城市依然车水马龙。
这一座城市能曾让你恋恋不忘,大概是因为那里曾有你深爱过的人和各奔越走越远的青春。尤其在冬天想来,显得有一丝凉意。
不在乎距离,很想去看看你,站在你的身边,看着你微笑,就这样就好。
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一个人跑走很远的路,去看另一个人。
总觉得人生其实是减法,见一面,好像少一面。如果你有想念的人,一定不要隔着屏幕聊天,一定要趁着你还好,他还在,跋山涉水去见一面。
冬天是有味道的,这种味道叫做思念。就像是拿出去晒了一天的被子,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会有暖暖的味道。就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再相逢,什么都不说,也觉得很舒坦。
如今,你有没有无端很想一个人,会不会某个人也会莫名想起你?你的身旁是否有人轻声嘱咐你:按时吃饭,天冷多加衣。
朔风冷冽的冬天里,甚是想你。愿你惦记的人能和你道早安,晚安。就算只有你一个人的日子里也不觉得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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