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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病大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连着几日不得安宁了,吃饭、说话,生活之必需总离不开一张嘴,而我的烦躁也正是源于这张嘴。智齿疼了许多天,味道重些的食物都不曾吃得,空腹折腾了几日反而愈加的严重。整个左腮便在一夜之间浮肿起来。虽然使我瞿瘦的面颊看起来显得中正一些,但一面的觀骨突出一面的腮部浑圆却又显得不伦不类了。晚上的辗转反侧,白日间又无法吃食,整个人便低迷下来。平日工作任务重,寻常小病也不得请假,推延了几日,白吃了几日药,终究是要打吊瓶了。

说起来,在X城生活了一年有余,这里的民土风情、自然风貌没有时间去观赏,整日蜗居在大院里也不知道哪里撞来的灾星。这一年的日子里可十分的令人揪心。小灾小病是常有的事情,今日好了这样,刚喘口气,明日又会被那般给缠上。感冒发烧时常有之,腿也磕过,脚也伤过,口腔溃疡、牙龈上火更是三天两头接连不断。而最近不是又因智齿引起的牙周炎令我不得安宁了。

周五,我捂着肿起来的左腮去了卫生所,之前我已来过,医生知道我是要输液,便开口问我青霉素过不过敏。我说不过敏。他便开了药让我去做皮试。我走在取药的路上,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心里也有一丝胆怯轻轻滑过。我带着疑惑,取了针药便走去做皮试。

眼看着皮试的疼痛就要作用于身上,心里忽然莫名的产生一股深深地恐惧,神经也迅速的抽紧,仿佛将要有巨大的疼痛降临我身上一般。我下意思的咬紧了牙关,闭上了眼睛,准备承受那令我怯怕的疼。然而当纤细的针尖触着我的皮肤扎下一个小包时,我却受宠若惊,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来临,心中的怯怕也在一瞬间散去,仿佛成了莫大的笑话。我思考着在X城这一年间,这并不是第一次进行皮试,前几次似乎都遇见过莫名的心颤,可每次都没有感受到令人心忧,令人难以忍受的疼痛。

那么何故会有刻骨铭心的疼痛在我的记忆里根深蒂固呢?在输液的过程中我带着疑惑思考,渐渐地清晰它的缘由。

我年幼的时候身体瘦弱,常常被病魔缠绕。听家中的长辈们说,我一降世便给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带来了更多的艰辛;父母为了给我看病,东奔西跑操碎了心,受了多少弯腰的气,又欠了多少邻里的情。幼时得了怎样的病,什么样的病理,我无从得知。在我那模糊的记忆里印象最深的是发热,因为在滋生记忆时我便一直与它朝夕相处。时刻搏斗着,直到了我少年身体开始强硬时才摆脱了他的纠缠。

我总记得,有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伏在父亲背上;父亲穿着布鞋,急促的在泥泞的说路上奔走着。三步一滑,巨大的颠簸使我摇摆不定,头脑发昏发胀。母亲紧跟在后面,托扶着我娇弱的身体,又时不时将我身上滑落的遮雨布重新披上。雨水哗哗的很响,父亲踩在稀薄泥土里的脚步也很沉重;狂风呼呼地,百来米远的卫生队仿佛走了一整夜,父亲身上已被雨水湿透。

直到了卫生队父母焦急的心情才慢慢缓和下来,而我反而是最镇定的。我一看到那个留着络腮胡的叔叔,便知道又要打针了。我哇的一声便哭了起来,伸出双手叫母亲抱我。母亲抱着我哄了一会儿,又将我放到床上骗我说不打针、不打针。那络腮胡的叔叔拿了一颗糖豆,在我眼前晃了晃,放到了我的嘴里;我感到香甜的味道便停止了哭声。然而,没过一会儿,他又拿了一支小针出来。我顿时又大哭起来,我最怕的便是这种小针;纤细的针尖看着都叫人毛骨悚然(后来我才知道这是皮试)。眼看着那纤细的针尖,紧贴着皮肤扎进去,一股锥心的疼痛便顺着神经传遍了我的全身,哭喊与泪水顺势而来,我恐惧的看着小臂上的小包。锥心的疼痛就这样刻在了我的记忆里。母亲连忙抱紧了我,又往我嘴里塞了一颗糖豆,边摇边晃地哄着我。我依旧不停的哭着,虽然母亲的怀抱很温暖,嘴里的糖豆又香又甜。而以后我再也没有吃到过比这香甜的糖。

这一次的发烧并不是很严重,打了两天的吊瓶体温便恢复了正常。但也正是这种不大不小的发热时常伴随着我,使我的幼年吃了不少的苦头。

还有一片深刻的记忆在我脑海里长存。那是一个美丽的夜晚,群星闪闪,凉风习习。那晚我在熟睡的梦乡里忽然间便感到天旋地转,灵魂仿佛出窍一般;在我脑门上空有着一个奇异的、昏蒙蒙的空间,迷迷幻幻,充斥着朦胧的烟雾,仿若燃烧的热浪,又仿如清凉的水汽。我的头脑里昏昏沉沉,仿佛失去了一切知觉,仿佛一切又都十分清晰。

当我的灵魂归体,意识清醒时,就感到一双冰凉的柔软的手贴在我额头上。睁开眼睛便看见母亲站在床前,一只手摸着我的额头,一只手放在自己的额头上,满面的愁容与焦急。我懵懵懂懂的知道,我又躺在了卫生队挂起吊瓶了。那一次我仿佛被病魔勾去了一半的魂似得,浑浑噩噩 ,高烧不退。连打了几日的吊瓶,仍旧见不到效果。父母与大夫都是万分的着急,最后只好把我带到大医院去做检查。那时的交通还不顺利,父亲骑着自行车载着母亲,而母亲又抱着我。颠颠簸簸地走了10里路程才赶到镇里的医院。查血,验尿,使劲的折腾了一番,也没有查出什么问题来。医生只是交代先在医院住着观察几天。然而一住就是好几天,丝毫不见好转。

那天,我一个姨娘过来探望,便对着母亲说:是不是冲撞了哪家邪神,要不请个神坛看一看。有病乱投医,连日的高烧不退愁坏了母亲,他们一商量便决定请个神坛看看。 当天下午母亲和姨娘带着我来到一个十里八街都比较灵验的神婆处。那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穿了一身的黑衣,头顶也扎了个黑色头巾。我们到时她正躺在躺椅上闭目养神。我们交代了来由,她便对我上下一打量,摸摸我的额头,又拍了拍我的胸背。定神默念了两句便架起神坛来。也就是在王母画像前摆了个香炉,按一定的仪式奉上香,又对娘娘拜上三拜之后,她就坐在椅子上仿若王母娘娘附体。而我就站在他对面,听她唱起词来。唱的是什么我并不懂,只觉得十分好听,比唱戏还要好听。唱了一会儿,她便起身,念念有词的用双手在我头顶虚晃了几圈;然后又抓了一小撮香灰在我身上弹了一些,又回到原位唱了起来。折腾了一炷香的时间,我已经是昏昏欲睡。躺在母亲怀里便睡着了。

我在医院里又打了五天的吊瓶,体温才渐渐地稳定下来。母亲一直在医院里侧夜难眠,精神显得比我还要恍惚。又过了两天,我已经可以活蹦乱跳的在地上玩耍。母亲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恢复了原有的神采。而父亲在将我送进医院后,便忙着去工地里干活去了。

幼时的记忆在我脑海轻轻拂过。我离开故土,离开父母在外打拼也有五年之久了。在外生活有诸多的不顺和难堪,当身心疲惫的时候,我思念家乡,思念家乡的风土人情;我更想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港湾,回到母亲温暖的怀抱里。然而这许多年来却从来没有关心过父母;只是觉得自己有无限的委屈和酸楚需要安慰和鼓励。我望着头顶的吊瓶,种种的回忆又在我脑海里回旋。母亲的身体一直不好,这都是常年的持家操劳累出来的病症。而父亲年迈的身体仍旧在工地里搬砖拆挖,一切都是为了我以后的生活能过的好一些。我顿时感到一股难以压抑住的情感要从我的眼睛里夺眶而出。但我极力的忍住,我不能在外人面前留下羞耻的泪水。算算我的年纪,早已经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可仍未能给父母带来一片幸福、安享晚年之地,仍要年迈的父母不断地操劳。我有什么脸面回到家乡呢?整日地为着一点小病小痛而抱怨生活,为着一丝不痛不痒的小事而斤斤计较;只是想着躲避任何困难,图一时的安逸,丧失了所有的进取心与所有的锐气。何时才能拿出成就,站在父母身边给他们增添光彩,何时才能撑起一片天,为父母遮风挡雨?我似乎从未思考过!

吊瓶终于打完了,我又要去面对我所厌倦的生活,但我想,我早已不再是母亲怀抱里羊羔,生活的困难,要我自己一个脚步一个脚印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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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痛不痒的日子


蛛蛛打开门的那一刻,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我进了屋,坐在那舒适的沙发上,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我四下环视她的家,一房一厅的布局,小巧玲珑,但装修得别具一格,特别是那些装饰品诸如茶壶之类的东西,很有艺术情调。我很喜欢那只用树根做的茶壶,很像一个忧郁的诗人在沉思。蛛蛛抱着毛茸茸的小狗躺在沙发上。

她只穿着一条低胸连衣短裙,雪白的胸脯露出了一小半。她起来倒水的时候,那修长的大腿竟晃着迷人的雪白的光芒。这是我好久没有见过的光芒,它像那红色的玫瑰在夜里发出的亮丽的光彩,使你有一种想去抚摸它或亲近它的欲望。

蛛蛛读着我的小说的神情很是安详的样子。读完后,她说我的作品充满了死亡的气息和忧郁的味道,使她读完后很是伤感。她说:想不到不见你的这段时间里你写了这些东西,太美了。我不知道我该说些什么好,只好淡然笑之。

其实,有谁知道我的生活状态呢?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挣扎着向前走,不知道何处是归宿。我们只有漫无目的地走下去。

我已两年没见蛛蛛了。记得两年前我骑摩托车去广州看她时,已是晚上8点。

那时她还住在单位宿舍,与人合住两房一厅。她的房间只有8平方左右,书桌上摆满了书。在我踏入她的房间时,只见地板上已经坐了3个人。蛛蛛介绍她们当中一个是她的妹妹另两个是她的学生。她还特别向我介绍说她的学生是文学爱好者。我席地而坐。蛛蛛泡起了潮汕工夫茶。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聊文学。夜色越来越浓了,我们的谈兴也越来越浓。我们一起背诵诗歌,累了就听阿炳的二胡音乐。那夜,阿炳的二胡穿透了我们的心事和情绪。

那夜之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或许是我们没有找到见面的理由。有时,我总在想念着她,以及那个充满音乐和诗歌的夜晚。

在我的感觉里,她就像一只黑蝙蝠,无论白天黑夜都找不到明确的方向。听说她曾自杀过两次,第一次吞了一瓶安眠药,第二次割脉,两次都被妹妹发现送去医院救了过来。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自杀。可能她不想活了,觉得活着很累。后来听说她很爱一个人,他也很爱她,是她任职学校的校长,他与妻子已经分居两年多,而他的妻子是很有社会地位的,硬是不肯离婚。再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再次见到蛛蛛是在两年后的一个夜晚。她call我的时候,我正在写小说。我赶紧复了机,电话那头说很想见我,要我飞车去广州。我当即应允了她。于是,我便出现在蛛蛛的眼前。

蛛蛛把我的作品放在茶几上,点上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腾云驾雾起来。

我也点燃一根烟吞了起来。大约半个时辰,我们都过足了瘾,一动不动赖在沙发里。

大概是香烟的麻醉作用吧,蛛蛛像猪一样横躺着,那白花花而又性感的小臀露了出来。好在我坐怀不乱,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但我还是忍不住说:蛛蛛,春光乍露了。

她睁大杏眼含笑地说:我这是亲近大自然,又不影响市容。我赶紧赞美她说:你如果参加模特比赛,定能获奖。蛛蛛听我这么一说,脸色顿时变得灿烂如花。她伸了伸懒腰说:看了你的作品,我感到很伤感,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我接着说:那你就哭吧,我借给你肩膀。她扑哧地笑出声来,说:别胡扯了,我们去绿叶茶馆吧,那里很适合我们。我不知道蛛蛛所说的我们是指什么关系,一般朋友或情人关系,抑或弟妹关系。我无从猜测。其实,我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可以说是忘年交。我曾经想过和她相亲相爱,但又怕她拒绝,所以没有开口。但后来转而一想,我们之间是不可能发生什么爱情故事的,能保持纯洁的友谊关系已感到很幸福,便连想也不敢想了。

在绿叶茶馆,我们挑了一间名叫白云山的房间。蛛蛛说:这是日本式的。我环视房里的环境,只见屋中间深凹了一个正方体状的槽,正中处摆放着一张桌子,桌上陈列着一套茶具,地板上散落着几个坐垫。我们面对面坐着。蛛蛛点了一壶铁观音,那小姐说是来自台湾的。我一听说是来自台湾的便想念起那个高山族少女,她长得很漂亮,而且很会写诗。我们是在一个诗歌朗诵会上认识的,不过我们因各居天涯海角便没有再见面。我完全沉浸在回忆之中,却把蛛蛛给忘了。

不知过了多久,蛛蛛独自喝了几杯闷茶后,便把我从梦游状态里拉出来。我像是在梦中,我听到谁在向我呼唤,是在叫我的名字:坚坚。(那声音很甜美,像是那高山少女在念《惠安女子》的诗句。)我揉着惺忪的双眼,抱歉地对蛛蛛笑了笑。

她一脸无辜的样子。她说,你每天都是这样处于梦游状态吗?我无言。过了许久,我才说,蛛蛛你记不记得舒婷的《惠安女子》,能不能念出来给我听听?蛛蛛眯着眼睛使劲地摇了摇头。她说,诗歌已经离我远去了,我再不需要什么诗歌,我需要的是钞票和时间,有大把大把的钞票就足够了。我说,蛛蛛你也太物欲主义了,连一点泥土的味道也没有。她说,你给我朗诵一首诗歌吧,好让我重拾那段逝去的时光。

这时,房里挂在墙壁上的音箱突然变了音乐:由《高山流水》转向了莫扎特。

是莫扎特的第五小提琴协奏曲。顿时,房间里便飞翔着莫扎特音乐的影子:可以让我感应到那上下流动和颤动的手指以及那些敏感的琴弦因颤抖而传递过来的声音。

这些声音,使我完全沉浸于宁静之中而忘却尘世的痛苦和烦忧。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诗歌和音乐才是慰藉心灵的最好的药剂。

在我入神地聆听莫扎特的时候,蛛蛛趁我打哈欠时把一粒咸干花生像投篮一样向我掷过来,刚好投在我的嘴里。我没有急于把这粒花生嚼烂,而是用舌头不停地把它翻来覆去地玩弄着,像猫玩弄老鼠,又像某些男人使出浑身技艺与妓女纠缠却永远也满足不了她而自己很快就像一摊烂泥般的感觉,用两个字括就是:乏味。

哦,我们伟大的诗人,请朗诵你最得意的作品给我听吧,我已经等了很久了。

蛛蛛有点不耐烦地说。

那请闭上眼睛。我说。

我清了清喉咙,便朗诵起我昨夜如厕时灵感突降急就的诗篇来,它名叫《音乐以外》。

——在某个日子里/我慢慢地合上了我疲惫的眼睛/心爱的,请别伤悲/伴随我去的将是那首名叫《梦幻和热情》的乐曲/我将永远也见不了你了/但我会在天国里为你祝福/现在,请你别来打扰我/就让我静静地等待吧/等待死亡悄无声息地降临念到这里,我感到有点口渴,便停了下来。我喝了一口热茶,准备再往下朗诵时,蛛蛛的手机叫了起来,那声音就像刚下完蛋的母鸡的鸣叫。蛛蛛接了电话,她像杀猪般对着手机大声地喊叫。这时,我赶紧溜去厕所,因为膀胱憋得很慌。我从厕所出来,却不见了蛛蛛。我走出房门,只见蛛蛛站在阳台上拿着手机还在通话。

我不想打扰她,便踱回房里。我点了一颗烟,深深地吸了一口。我连续吸了大概五六根烟,房间里弥漫着浓重的烟雾。在这种氛围里,我感到彻底的放松。因为没有人来打扰我,只有我一个人。一个人的世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比如很凶地抽烟或和心爱的人在公园里的草地上做爱等等。这是何等的愉快。

这样想着想着,我竟然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喊叫声弄醒。

这叫声很熟悉,但充满了恐惧和悲伤。我睁开眼,只见蛛蛛泪眼涟涟地坐在我的面前,她的眼神很无助地望着我。

怎么啦?蛛蛛。我问道。

伊雯已经死了,跳楼死的。她说。

无言。死一般的寂静,我递给蛛蛛一颗烟,她接烟时左手抖得很厉害。我给她点了颗烟,自己也点了一颗。两个人坐在一起,无声地吸着烟。这是多么美妙的时刻。我多么希望,我从来就没见过什么伊雯。现在,我们不得不去想象她死的原因、过程、场景。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当时她是站在高楼的顶端处。那一刻,她可能这样的想着:永别了,我所爱过恨过的世界;永别了,我所爱过的朋友们,我会在天国里为你们祝福;我想飞翔,像鸟类那样自由地飞翔,就算只有一次也足够了;在天国里,那里将有我的幸福和未来;我的心呵,将拥有永远的宁静。想到这,或许她想得更多,或许她什么也不想,最后她闭上了眼睛,张开双臂作飞翔状,然后纵身一跳。在她的身体急速地往下坠落时,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高潮。因为她已做了她一生中最后的抉择,她在生命的最后的一刻里做了她想做的事情。这是何等的不容易呵。

我清楚地记得,那年我的话剧作品《飞翔》在深圳公演了三场。没想到,该剧在这座商业味浓得出血的城市竟然受到了欢迎。那是我在最悲伤时创作的关于对死亡的向往剧作。那时,我想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经历过悲伤以至绝望而想到了死亡。

这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吧,就像爱情一样,有欢乐也有痛苦。

而更令我感到吃惊的是,在深圳我竟遇到了伊雯。那天,最后一场演出完了,我和剧组人员准备坐火车回佛山了,因为还有两个钟才开车,便在火车站旁边的商场闲逛。我逛了一下,觉得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便在大厅的一条石凳上坐着,看那些往往来来的人群。不久,有一个女的我觉得很面熟。她走得很慢很慢,她的右手提着一大袋东西,她正朝我这边走过来。我紧紧的盯着她看。我迅速地在脑海里想着她的名字,但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她也看到了我。她已经走到了我的跟前。

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像十五的月亮。然后,她很惊奇地叫了一声:坚坚。

我呆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很羞愧,我叫不出她的名字,而她一下子就叫出了我的名字。

你不是坚坚吗?你的诗写得很棒的。她大声地说。她的眉头略微地皱了一下。

是,我是坚坚。你是——我是伊雯,我们还一起跳过舞的,记得吗?那舞蹈叫《拥抱青春》。

哦,我记得了,你是那个在排练时扭伤了脚的女孩;那时你哭了,是我送你去医院的。

你终于记起来了。

她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看到她那两只熟悉的小虎牙。因为我也有两只虎牙,我们便互称虎兄虎妹。她比我低一届,是学美术的,擅长于油画。我仔细地看着她。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呵,昔日的校花如出水的芙蓉如今却憔悴如残败的秋菊。

她的脸上涂抹了一层薄薄的妆,唇上涂着青紫色的唇膏。但我仍然看到她的脸是青紫的苍白。唯一没变的是她的衣服,还是那么随意。她的上衣好像是一块布挂在她的身上,有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那牛仔裤还保留着几个洞,好像几只眼睛就长在脚上,一睁一睁的,有一点怪怪的味道。

你还写诗吗?说完,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我帮她把那大袋东西放在我的脚边,是一些日常用品;但我也瞥见有这么一本书:《孕妇须知》。

我已经写得很少了,诗歌已经在我体内死亡了。

为什么?因为我已没有了激情。我现在主要是写些小说和小品文,混饭吃;有时也写话剧。你呢?还画油画吗?我还在画,但画得少了;我现在在广告公司干,美工、策划、文案等什么都干。

为了生活,那没办法,是吗?是的,为了生活。

然后是沉默。我们曾经是朋友,为了生存我们四处漂泊。如今,我们在异乡相遇,这就是缘分吧。一个人在外流浪,那苦况只有自己知道。而我,何曾不是这样呢。唉,活着是何等的不容易。

后来,我便知道了她在深圳挣扎的过程:曾做过流浪记者、自由画家、经理助理、歌舞厅公关经理、演过戏,现在是广告人;谈了5次恋爱,堕了3次胎,同居了3年,结了一次婚又刚离了,现在身上怀孕。她想把小孩生下来,医生说如果再堕胎的话以后就不能再怀上了。这意味着她将永远失去做一个母亲的机会。

听着她的陈述,我的心呵,在汩汩地流着泪。我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她,我像是在听一个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故事。

再后来,我们互留了各自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就告别了。

再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面,也没有关于她的音讯。

再后来,她来广州找过蛛蛛,带着她的小孩。她们在广州玩了一整天,听蛛蛛说她们那天玩得很开心。蛛蛛最记得那天伊雯说过这么一句话,她说,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要不是有了这孩子,我早就离开这个世界了,像小鸟一样自由地飞翔多么好啊。

想不到,现在她终于飞翔了。用生命作唯一一次的飞翔,那往下的飞快地坠落的短暂的一刻,终于完成了生命的最后一次的创造。

对于伊雯的死,我不想说些什么。

蛛蛛终于平静下来了。她的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她的手还在微微地颤抖着,很冰凉。

蛛蛛,我们回去吧。我说。

我现在最震惊的是她抱着她的孩子一起往下跳,那场景太可怕了:肝脑涂地,连肠子也露出来了,那孩子的肠子也流出来,骨头也粉碎了。蛛蛛说。

然后她又补充了一句:太可怕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也有自己的死法。我说。

从茶馆里出来,我们无言地走在大街上。其时已是傍晚了,晚霞的余晖透过街边的树丛漏下,落在蛛蛛的肩上和头发上,具有一种古典的美。我把这想法告诉蛛蛛时,她苦笑着说,我已经老了,我现在很想找一个人结婚算了。

你不是一直标榜独身主义的吗?现在又叨念起结婚了,你也同居过,后来还不是散了。我说。

别提以前了,我要开始重新的生活。她说。

蛛蛛显然很不满我提她的过去。我便不说话了。

我们在麦当劳随便吃了些东西。蛛蛛提议一起去找江南,他在广州开的几间酒吧的室内外设计是伊雯一手搞的,听别人说那家伙与伊雯一直有不寻常的关系,我们今天要弄个水落石出。

说不定她还为他堕过胎呢。我说。

他们是一起拍戏时认识的,听别人说那时他们经常出双入对。蛛蛛说。

蛛蛛的话音酸酸的。我想,她是不是与他有不同寻常的关系?我不得而知。蛛蛛的情人大都是一些社会上有头有面的,不是做官的就是经商的。我记得她说过她想和那与她相差20岁的校长结婚,但又怕日后他老了以后的日子难熬。我说,你可以找情人嘛。她说,现在最主要的是他的妻子不肯离婚,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她又说,现在我认识了一个老板,他是有妇之夫,他说要和我结婚。我说,自己的事自己拿主意吧,是你结婚又不是我结婚。后来,我们从天南海北谈到了关于做爱的问题。她问我做爱的时间有多久。我说有一两个钟,你信吗?她还问我一天内最多能做多少次。我说我最高的记录是七八次,从晨干到昏,吃了就睡,睡了就干,干了又吃,吃了又睡。她的眼睛瞪得像像灯笼那样大。我说,我是骗你的,信不信就由你。

现在回想起那天的谈话来,那是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可聊的了,就谈一些最无聊的话题。有时候,人真是无聊、低俗、庸俗不堪和低级趣味。

那天,我们到达汩汩酒吧已是晚上8时了。街灯已经亮起来了,一排一排的,远看去像鬼魅的眼睛。那灯光的倒影,在珠江水里荡漾着袅娜的舞姿,一闪一闪的,像星星的眼睛。江南的酒吧就在这里——珠江边沿江路,一个听起来很浪漫的地方。

当我们走进那间名叫汩汩的酒吧时,屋里已经坐了很多人,他们或在吞云吐雾或在大声地讲话。在这烟雾弥漫的小屋里,那小小的应该称之为舞台的地方有一位披着长发的女歌手坐在高椅上抱着吉他自弹自唱,那富有磁性的歌声穿越嘈杂声送到我的耳朵里时,一阵一阵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她唱的是我喜欢的田震的歌,在她每唱完一首歌时,我都会为她拍掌,但整个场里就只有我的掌声响起。那些家伙,都是白痴,他们好像对什么都是无动于衷。

在汩汩酒吧,与广州其它酒吧相比,它有特色的地方是有孔乙己时代的绍兴酒和茴香豆卖。我们叫了一壶绍兴老酒和一碟茴香豆。小姐用打火机点亮了酒精炉煨酒,那蓝色的火苗无声无息地舔着锡壶。这时,我想起了来这里的目的,我们并不是来喝酒的,而是要告诉那个我不认识的名叫江南的家伙——伊雯死了。于是,我就问蛛蛛,她说他现在不在这里,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便问那个为我们煨酒的小姐,你们的老板呢?她说,我不知道,他等一下要来,因为今晚在这里有话剧演出。我说,是谁在这里演出?哪个团的?她说,是我们老板和他的朋友一起搞的,只是闹着玩的。

这时,那长发女歌手已经离开了高椅,她说了一声谢谢就走了。紧接着,响起了唐朝乐队的音乐。那些家伙还在吞云吐雾和大口大口地喝着啤酒。我也点了一支烟,我问蛛蛛要不要来一支,她说不要。我说,你喝酒吧,我们也算做了一回孔乙己了,真是附庸风雅。蛛蛛问我道,你知道茴字的四种写法吗?我说,别说这些无聊的话,现在主要是要找到江南那家伙。蛛蛛说,你找到了又有什么用呢?那也是,找到他又有什么用呢?我现在不知道走进这酒吧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来这里应该是为了享乐。对,为了享乐和全身心的放松。

我对那学生模样的打碟的大声地叫道,来一支劲一点的的士高。

顿时,屋里充满了更加强劲的音乐。我有一种很想跳舞的冲动,但是这里却没有跳舞的氛围,于是便在椅子上跟着节奏动来动去。蛛蛛也跟着动了起来。

过了许久,蛛蛛告诉我说江南回来了。我说,你告诉他就好了,今晚我不想谈有关死亡的事情。

江南,过来这里。蛛蛛扯着喉咙叫。

他那时正在搬走那高椅,还和那侍者说着什么。他回答道,就来。

他一坐下来就笑着说,欢迎。蛛蛛说,我今晚来是告诉你一个伤心消息。

什么消息?他显得有点紧张地问。

伊雯死了。蛛蛛沙哑地说。

怎么死的?他问。

跳楼死的,一个很美丽的飞翔。我说。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哎,江南,过来喝酒,毛青说要和你干。那坐在角处的胡子叫他。

喂,你再不来我就和她干了。另一个调侃地说。

这时,我很想给他们每人一个耳光。在这个时候,我很讨厌听到有关色情的调侃。你们都是一群白痴。我在心里诅咒着。

我们走吧。蛛蛛对我说。

留下来吧,今晚有我的话剧表演。江南恳求道,我把今晚的演出献给伊雯吧。

接着他又说,你们也参加演出吧,这是一出即兴话剧,一切都是临场发挥。

我知道,蛛蛛很喜欢演戏。她曾对我说过,让她在我的戏剧里做一个配角。可是我们团并不需要业余演员,便作罢了。现在,终于可以圆她的梦了。于是,我们便留下来了。

江南宣布话剧正式开始。顿时,所有的灯光都黑下来,整个屋子一片漆黑。在演出之前,我们确定了各自的角色。江南的角色是流浪记者,蛛蛛的角色是娱乐编辑,而我的角色则是广告策划,毛青的角色则是流浪歌手。剧目为《迷途》。

——在一间颇有文化品味的酒吧里。四个人围坐在吧台一起闲聊。

江南:我们来广州这么多年了,该干一些什么算得上是有点惊天动地的事情了。

蛛蛛:是的,我也这么想。现在写诗是没有前途的了,我已再不写诗。该干什么呢?(蛛蛛说完,把眼光瞟向我。好像我有什么高见。)毛青:刘坚,你是广告天才,就给大伙想个方案吧。

(说实在的,我曾在广告公司干过。对那“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撑起整个地球”的豪言壮语曾佩服得五体投地。而现在,我对很多广告则是不敢恭维。想到这,我赶紧打住。因为我已经角色错位。我现在的身份是广告策划。刘坚想了许久。他定睛地看着毛青很久。)刘坚:毛青就是一块材料,把她包装起来,捧为当红的歌星,然后进攻影视界。

我们要来一个造星神话。

大家对刘坚提出的设想都表示同意。但就具体细节的操作等环节进行进一步磋商。

江南:先让毛青傍上音乐界的名流唱片公司的老总,让他为她度身定做一些歌曲,然后在电台和电视台上大做宣传。

毛青:我认为这很老土。很多人都是这样红起来的。

蛛蛛:我认为毛青应该去拍电影,无论身材还是脸蛋都可以把导演哄得神魂颠倒。在电影界混出了名,那么,再杀入歌坛。

刘坚:你们的方案在操作的过程就很难。因为别人会用你吗?像毛青这样想成名的女孩在中国实在是太多了。我倒有一方法,就是让毛青在报刊上做一个征婚启示,说是一个流浪歌手想寻找一个如意郎君。在报上扬言单这次广告的费用就达10万,还配发一副露了半个胸脯的玉照。那么,毛青很快就红遍了整个中国。然后,我们就把她推向市场,比如唱歌,拍戏,出书等。

毛青听了很高兴,她认为我的方案很好,竟拍起手来。

对于话剧,我们可以以梦为马天马行空;而对于生活,我们则被无尽的烦忧所缠绕,但我们还是活着。活着很好,但很累。死去也是一种不错的想法。但我们却对这世界还有很多依恋和牵挂。因此,我们都活着。但是,当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无牵挂时,活着像行尸走肉,那么不如死了算了。

很多人都说,爱情是个例外。它可以让你死去活来。……以上是我的一篇小品文的片段。我已经不再写话剧了。话剧已经使我的身体日渐趋瘦。现在我在一些报刊开辟了专栏,写一些不疼不痒的诸如生活中鸡零狗碎的事情和感悟等填塞报纸版面的小品文或随笔之类的东西。而小说,也写得少了。有些读者看了我的文章,就打电话到编辑部问我的电话号码。很多是女的,她们都想见我。因而,我的生活便有了找上门来的爱情的一种期待。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和其中的某个女孩约会。这种生活,我觉得很幸福。

有一次,蛛蛛看了我的一篇关于爱情的文章后打电话给我。

刘坚呀,你这样觉得幸福吗?我很幸福。

江南说你是在制造文字垃圾。

这也是一种活法嘛。

我说你是在一天天的死去。蛛蛛说。

我们不是一天天的走向死亡吗?我说。

在挂电话的那一刻,我仿佛感到死亡如巨浪般向我袭来。在这个世界上,我的生命的延续就只靠那些不疼不痒的文字了。虽然,我知道这是人生莫大的悲哀,但我却感到已无所谓。什么样的生活于我都已无所谓。我想,江南他们也是这样想的吧。

逃出的那抹伤,亦不痛不痒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南方的深冬,阳光明媚。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一直是自己追随的东西。当初选择逃来这里也是因为这里更适合自己疗伤。仅仅是适合,这么久了。还是谈不上爱这个地方!现在,每天上班下班。周末和朋友一起聚聚。每天深夜还是会现在窗外,遥望着灯火阑珊的北方!那个生我、养我,且伤我最深的地方!静静的听听歌回忆以前的种种。谈不上谁对谁错。自己的骄傲让自己被别人感觉不可一世。而最初对你好的那个人也渐渐没有了当初的好脾气。争吵也成了家常便饭,而那个她也渐渐出现在他的眼前。她的温柔、善解人意刚好化解我的不可理喻,骄傲!其实,不是这个姑娘的错,一段感情。走没走尽头当事人是最清楚的。他的不出现的借口渐渐多了起来。自己所谓的自尊心作祟下,绝不可能先低头。更多的是自己看透了。是不是自己的。有的时候或许真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与其说爱他,不如说更爱自己!最后,还是分开了。这个结果自己清楚。但是不清楚这个结果的影响。当朋友告知后,自己一个躲在房间哭了一个下午。直到朋友破门而入。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为什么不知情的人就喜欢带有色眼镜看人。不知道详情就一味的指责!自己也反思过。如果一个女孩子连一点自尊和骄傲的资本都没有了。拿什么谈以后,谈人生!而那些人说着自己不入耳的话,自己也辩解过。可能一人言轻。其实,我更好奇的是大家认为我是把对自己那么好的一个男生抛弃了,就很对不起他。而追溯起来他算有第三者了。这个为什么大家就看不到。而一味指责我。祝福他终于找到对他好的人,而不是找个大小姐供着。说实话,真的很伤心。不是不喜欢他,只是当时不知道该怎么样表达。年轻的骄傲,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想逃离这个圈子。找人谁都不认识自己的地方躲起来。刚好工作的原因需要出差,而自己就来到这个南方的城市。到处都是充满阳光。面朝大海的那一刻,自己真的就全身心的放松下来。工作结束,自己就辞掉了那个有着高新工资的工作!选择留在这个谁都不认识自己的地方!自己选择放松一段时间后。在靠近海边的这个地方,找个小工作。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工作,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再也不会有打扰自己的东西了

感情没有七年之痒,只有心痒痒


胡杏儿与黄宗泽曾是情侣关系,是这几天传出他们分手,才得知的。对于娱乐圈里的各类情事纷争,一直报以娱乐的心态旁观着;这次也不例外,只是吸引我的是媒体对于他们的分手,用了一个早已烂掉的字眼七年之痒。言下之意,貌似一段感情一旦被冠上了七年之痒,那么,出现了情感的变异,便成为了情理之中,预料之内的了。

纵观各种男女之间的情事纠葛,七年之痒并非是罪魁祸首。这一段时间,有很多人找我倾诉,无不都是各自有了家庭,明知道不可为,却还是不惜引火烧身。但他们的情感并非处在七年之痒的敏感期,更多的不过是自身情感的一种空巢期,换言之,就是心痒痒。而之所以有七年之痒一说,那不过是到了一段感情的分水岭,一段感情能经受7年时间的磨合之后,不是相看两不厌,就是到了情感的倦怠期,后者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出轨的突破口。

七年之痒并非情感的魔咒,很多情感之所以会在七年这个坎上出现了质变,无关乎时间,而是关乎情感内的两个人。无数曾无比美好感情之所以难以经受7年时间的考验而分崩离析,不是因为经受不住,而是不愿意用那么长的时间去承受。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个七年,在这一个又一个的七年之内,很多人是不甘心一辈子就和一个男(女)人平淡的度过。

因此,所有出轨的情感背后,无不藏着一颗不甘寂寞,蠢蠢欲动的心。若不是因为不甘心,不死心,又如何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惜飞蛾扑火呢?我们都以为下一个遇到的会更好,殊不知,情感的定律是:多么浓烈的爱情也不超过3年时间,多么澎湃的激情,也终究归于平淡;而在平淡中追求长久的绝佳方式,就是开始一段又一段的激情。

其实,出轨这个行为方式,是没有男女性别之分的,我们一贯的思维模式则认定了男人是不甘寂寞的动物,下半身的冲动会引导着男人偏离情感的轨道。其实,一个男人的出轨同样预示着一个女人的不忠,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条件合适,那颗蠢蠢欲动的心,便会萌芽;而那些一辈子只和一个人睡的,不过是情感的胚芽没有遇到合适的土壤及时节,只能压抑在道德的玻璃瓶中。

情感的七年之痒,不过是又一个情感变异之后的托词,若一颗心不死,别说七年,就是半年便心痒痒,恨不得挣脱理智与道德的束缚,独自去偷欢。七年不过是一个时间的概念,这个概念对于终归将日渐平淡的两性情感而言,却足以让无数心有不甘之人,出轨了千百次。都说哀莫大过于心死,一个人若死心了,那也就踏地了,不信,你扪心自问一下。

感情真的渡不过七年之痒吗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感情真的渡不过七年之痒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七年之痒。言下之意,貌似一段感情一旦被冠上了七年之痒,那么,出现了情感的变异,便成为了情理之中,预料之内的了。

纵观各种男女之间的情事纠葛,七年之痒并非是罪魁祸首。这一段时间,有很多人找我倾诉,无不都是各自有了家庭,明知道不可为,却还是不惜引火烧身。但他们的情感并非处在七年之痒的敏感期,更多的不过是自身情感的一种空巢期,换言之,就是心痒痒。而之所以有七年之痒一说,那不过是到了一段感情的分水岭,一段感情能经受7年时间的磨合之后,不是相看两不厌,就是到了情感的倦怠期,后者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出轨的突破口。

七年之痒并非情感的魔咒,很多情感之所以会在七年这个坎上出现了质变,无关乎时间,而是关乎情感内的两个人。无数曾无比美好感情之所以难以经受7年时间的考验而分崩离析,不是因为经受不住,而是不愿意用那么长的时间去承受。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个七年,在这一个又一个的七年之内,很多人是不甘心一辈子就和一个男(女)人平淡的度过。

因此,所有出轨的情感背后,无不藏着一颗不甘寂寞,蠢蠢欲动的心。若不是因为不甘心,不死心,又如何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惜飞蛾扑火呢?我们都以为下一个遇到的会更好,殊不知,情感的定律是:多么浓烈的爱情也不超过3年时间,多么澎湃的jiqing,也终究归于平淡;而在平淡中追求长久的绝佳方式,就是开始一段又一段的jiqing。

其实,出轨这个行为方式,是没有男女xing别之分的,我们一贯的思维模式则认定了男人是不甘寂寞的动物,下半身的冲动会引导着男人偏离情感的轨道。其实,一个男人的出轨同样预示着一个女人的不忠,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条件合适,那颗蠢蠢欲动的心,便会萌芽;而那些一辈子只和一个人睡的,不过是情感的胚芽没有遇到合适的土壤及时节,只能压抑在道德的玻璃瓶中。

情感的七年之痒,不过是又一个情感变异之后的托词,若一颗心不死,别说七年,就是半年便心痒痒,恨不得挣脱理智与道德的束缚,独自去偷欢。七年不过是一个时间的概念,这个概念对于终归将日渐平淡的两xing情感而言,却足以让无数心有不甘之人,出轨了千百次。都说哀莫大过于心死,一个人若死心了,那也就踏地了,不信,你扪心自问一下。

大坛子


大坛子是我姑的女婿,跟我们家住一个村子,年纪跟我父母相妨。因为他是姐夫,我们这些做小姨子的都跟他闹着玩,给他起外号。大坛子姓李,名字我不知道。因为他的嘴唇厚且突,象腌咸菜的坛子口,所以表姐妹,表兄弟们全叫他大坛子。

大坛子有六个儿子,彼此之间年纪相差不到两岁。因为都是男孩子,食量大,所以家境很不好。他家老五跟我是小学同班同学,年纪比我大一岁,但按辈分应该叫我小姨,可他从来不叫,而且对我也很不礼貌,我也很不谦让他。记得我们十一二岁的年纪吧,只有一有矛盾,我就骂他是大坛子,他也不让我,回骂我,而且骂到问候了父母。我总是在被骂之后,转告给表姐,让她收拾儿子。可是总不见那小子悔改,也许表姐并没有收拾过他。

记得是1980年左右的光景吧,那时村子里的条件不好,村里只有一个小卖店,店里的东西不全,村里人缺什么就得到集上去买,但离家近的集市只有在农历尾数是二、五、八的日子才有。有时家里突然来了客人,就会没地方买招待客人的食物了。不知是哪一天,村里突然响起了嘹亮的吆喝声,高亢得很,隔着两三条街都能听得见,原来大坛子在卖绿豆芽。他的吆喝很特别,豆芽菜把菜字咬得特别重,而且有长长的尾音,很象男高音在歌唱。从此以后,每天一大早就能听见他的叫卖声。我妈妈也总在这叫卖声中叨唠着我爸爸:瞧你,家里穷得买袋盐的钱都没有,也不知到想点办法挣点钱,看看人家,多勤劳!但我爸很少回敬我妈一句,只是偶尔大声斥责一句:看谁好跟谁过去!

大坛子天天吆喝着豆芽菜,不知从哪一天又改换成:卖海鱼了!这次是那个了字拉得长长的,声音又增加了沙哑。有一次跟妈妈去表姐家串门,表姐说大坛子天天三四点钟就起来,去很远的地方进货,然后骑着破旧的自行车挨村叫卖,冬天还好,家里没那么多农活,晚上回到家可以休息一会。但是其它三季就得回家后还得忙地里的庄稼,一刻得不到休息。六个儿子全在读书,而且读得还很好,大坛子想让儿子们全有出息,舍不得让他们干农活。表姐是个不太要强的女人,不太爱劳动,也不爱讲卫生,家里家外看见的都是大坛子忙碌的身影,但他从不抱怨一句,因为他憧憬着儿子们长大了,有出息了,他会有享福的好日子。

转眼间大坛子的儿子们真的都长大了,就连最小的六儿都上了中专。有一次我在外出求学的火车上遇到了正在读中专的三儿,他一上车,就花了两元钱向列车员买了本无聊的杂志来看,因为他要去的地方离家只有三站地,所以很快就下车了,他顺手把杂志丢在座位上,起身要走。我问:不拿走?,看完了,没意思,不要了!他答到。我心里一惊:这么败家!你老子得走几个村子啊,叫唤多少声啊,才能挣到这两元钱!我一丝凉意涌现在我的心底,大坛子的未来能享福吗?

转眼间我已工作近二十年了,去年回村,我看到了大坛子夫妇。两个人还住在那座破旧的三间小土坯房子里,底矮潮湿。表姐说,他们现在很幸福,儿子们都娶妻生子了,都住在城里,有房有车,日子过得都很不错,老大和老二全是包工头子,其他哥几个也有固定工作。他们几个每年都回来一次,规定每人每年给父母500元钱。现在就愁一件事,房子太小了,儿子们带着媳妇孩子回家住不开,上次回家儿媳之间就吵架了,因为都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住在炕头,北方冬天的炕头烧得太热,无法睡觉。北方的冬天还是太冷,加上房子旧,四处透风。儿子媳妇和孙子们都不爱住,只住一晚,第二天全走了,满盆的剩菜够老两口吃到出正月了。

大坛子说:我还是去挣钱吧,盖所新房子,弄得暖和和的,这样,孩子们就爱回家了!

村子里又响起的大坛子的吆喝声了,虽没以前响亮,但也悠长动听。

老公以“七年之痒”为借口,竟让出轨合理化?


我和老公徐鹏结婚七年,从认识到现在也差不多有十多年了。我们算是一起走过了人生一小半辈子,可这几年却好像遇到了瓶颈期,怎么都会出现问题。

就比如我不满意他在家里的状态,而他也不满意我对孩子的管教。拿一件很小的事情来讲,他每天一回家就到自己的书房,啥事也不管,吃完饭又溜进书房里。我想跟他讲话,或是和他谈谈心,都还要看看他的心情。

刚开始结婚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他还不在现在这家单位上班,上班的地方也离家近。所以他每天下班后都会去菜场买菜,做好饭等我回家。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小孩,二人世界过得很逍遥。

可后来我怀孕了,他觉得压力大,便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上班。现在这家公司待遇比以前好,工资也翻了好几倍。可就是工作压力大,经常加班,久而久之跟我也不爱交流了。近几年,他还升了职,身上的责任就更重了,性格也比原来也沉默了很多。

刚开始,我挺理解他的,觉得他养家不容易,所以家里的事我几乎从没让他操过心。可我也是个女人,我也需要安慰和疼爱,但他在这方面丝毫没有给过我温暖,让我内心很空虚。我曾经想过离婚,可我朋友知道我因为这事闹着要离婚,他们都说我“作”。

很多人都不理解我,说我这是闲着没事找事做。可能因为说的人多了,我反而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自己太敏感。那几年,孩子正在处于成长阶段,为了孩子的未来我将离婚的心思压了下去。这一晃又是两年多,直到现在的“七年之痒”。

当我知道他在外面有人时,我其实并没有表现的太过惊讶。毕竟他在之前已经表现的很明显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跟我在家的互动也越来越少。本来我想就这样过下去,可他的出轨外遇主动找上了我时,我才发现原来当个“缩头乌龟”已经不行了。必须要做出决定,对我来说很艰难也很痛苦。

我是个以家庭为主的人,可我知道徐鹏如今已经对我和孩子不在乎了。我不想死乞白赖缠着他,让他给我和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也是个独立有尊严的女性,可一想到这些年和徐鹏的婚姻心中也有些不舍和纠结。

对于孩子,我也想了很多。我自知没有徐鹏有能力,也知道即便以后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我能给孩子的也是很少很少。我很爱我的孩子,可我知道孩子以后跟着徐鹏肯定会过得比较好。

婚姻呐,是个难解的题。我想要和有情人白头到老,可有谁能来怜惜我呢?

“七年之痒”重拾那份浪漫 婚外缠绵让我意乱情迷


三年之痛,七年之痒。是故事总会有一个结局,但是从来却不曾告诉我们未来究竟是怎样的。在很多人眼中七年之痒就是一个情感的坎坷。身边的同事朋友都和我说过,七年之痒,很痛苦。实在受不了了,换个口味,解馋一下就好了。只要底线还在,心放开了就行了。一开始我一直都认为这是他们想偷腥的借口,直到后来我才深有体会......

我和我的老婆从相识到恋爱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已经有7个年头了。我是白手起家建立起来的公司,经过千辛万苦才开起了一家公司。在创业的那些年里,老婆跟着我吃了不少苦,为了我能够有足够的资金创业,她从来不敢要求吃一顿好吃的,买一件好看的衣服。老婆的贤惠,那是人见人夸的。但是,现在的老婆,让我有种说不出的鸡肋。

自从我们的宝宝出生到现在,老婆就做起了全职太太。也就是从那时候起,老婆的生活里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我们的儿子。想起会有淡妆的老婆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我的内心是无奈的。不是都说女人三十如虎,四十如狼吗,然而夫妻生活上,老婆却不是这样的,感觉她已经没有什么欲望了。这叫我如何是好呢?也是因为这点,让我越发觉得我和老婆越来越远。

我开始早出晚归,我用大把地时间泡在了办公室里。听我的助理跟我说起过嗮客,说那里的人都很开放,聊天氛围很愉悦。现在很多无聊的人都在上面消遣。出于好奇,我终于按耐不住七上八下的心也去跟着买了套四星级别墅,后来果真很快就收到了系统的自动推荐。

打开我心扉的这个女人叫做艾米,她跟我年纪相当,是个女强人。第一次聊天的时候我虽然话很少,但是她却给了我似曾相识的感觉。艾米是个心直口快的人,第一次聊天她便告诉了我她和她的老公因为长期分居,各自忙碌于自己的事业,最后她老公在异地找到了新的归宿就和她离婚了。我知道,外表在坚强的女人,内心总是软弱的。我很同情她,也心疼她。

和她见面其实挺突然的,那天她发消息给我,说家里的电线短路了,想我过去帮她下。我马不停蹄地飞奔而去。当她为我开启门的那刻起,映入我眼帘的是这么一副画面:白皙的皮肤,乌黑发亮的披肩长发,带着含蓄地微笑招呼我进门。由于我们是网络夫妻关系,所以到她家后,我便玩笑似地喊他老婆,她也没有拒绝,很欣然地接受这个称呼。

帮她修完电路后,为了感谢我,她还开了瓶红酒。我们边喝着红酒边畅聊,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看到了她小脸蛋上的绯红,窗户透进来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温柔中带着些许妩媚!我的心跳自然地加速,我情不自禁地往她那性感的红唇上亲了一口。我见她没有逃避,于是,就和她坠入了爱河......

当我醒来后,她已经不在了。我拿起外套恋恋不舍地走出了她的家。没过多久,她便解除了我们的关系。我知道,在嗮客上的关系是很脆弱的,玩一玩就过去了,再失望也不过如此。

当我的世界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的时候,而我的老婆却一无所知,继续围着孩子打转。内心难免有所愧疚,我明白了那句古话的真正含义:夫妻是结发的好,半路夫妻难到头。

《大妗之死》


我的大妗走了,无声无息的走了。她走的时候正是大年二十八,全国人民就要欢度春节之时,她走了。她没有象常人一样老死在自己家里,而是冻死在淮河岸边,死的很悲惨。

她走的头一天晚上,因为天气太冷。我们一家都早早的睡了。大约十点钟,家里电话铃响了,母亲接的电话。接完后,母亲显的很悲伤。她说,大妗出事了,在淮河岸边冻坏了,现在一农家抢救,我们是不是去看看。商量的结果,弟弟骑摩托带母亲先去,我们明天天亮后再去。外面飘着白白的雪花,北风呼呼的刮着。母亲和弟弟各多披一件大衣就匆匆的出发了。大约凌晨两点,我被摩托车声惊醒,母亲和弟弟回来了。母亲说大妗很危险,在输氧气。天一亮就必须转到县人民医院治疗。凌晨四点钟,小舅打来了电话,说大妗已经去了。我们听了都很震惊。

对于大妗的死,我既感到意外又感到不意外。大妗死亡前几天,她自己已经失踪好几天了。大妗的失踪是因为儿子的失踪。儿子做了一件大错特错的事情。有一天他骑摩托外出,一不小心,撞死了一位老太太。打官司的结果,大舅赔了人家三万元人民币。但那边人仍不甘心,扬言要打死老表。我那老表老实巴交,哪见过这样情况。一下子懵了,成了惊弓之鸟,于是就失踪了。儿子是大妗的生命支柱,得知儿子不见的消息。大妗如疯了一般,整天不吃不喝,只是号啕。大舅怎么解劝都不中。眼看就这样消瘦下去。忽然有一天,她和大舅不辞而别,一个人去寻找自己的儿子。走的那天,天气寒冷,大妗只穿一件破棉袄,带着平时省吃俭用的三十元零四角钱就走了。这样,大妗也失踪了。

不长时间,家中失踪两人,在将要过年的当儿,谁家回出现这样的事儿。大舅也快疯了,赶忙联络亲戚帮忙寻找。寻人启事贴的到处都有。全国这么大地方找两个人简直如大海捞针,折腾一段时间,仍不见收获。大家寻找的心思放慢了。这天,大舅在喂猪,来了一位陌生人,告诉大舅说他在淮河边发现一个昏迷不醒之人,穿一破棉袄头发极乱,大约四五十岁。得知这一消息,大舅连忙让他带路。找到时,发现就是大妗,整个身子卷着,已经昏迷不醒。一摸鼻子,还有微弱气息,连忙抬到一附近农家进行抢救。

大妗没寻到儿子,自己也含恨离世。回家入殓时,大舅从她衣服中掏出一手绢,把手绢一层层打开,发现是钱,一数,总共三十元零四角。她带走的钱一分也没舍得花。谁会想象到,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宁愿自己忍饥挨饿还不肯舍得花一分钱的人,她是留这些钱给自己儿子的,她知道自己的儿子也向自己一样在忍饥挨饿,自己怎么舍得花呢。

大妗冻死在淮河边,那一定是因为她去了她娘家的缘故,她娘家就住在淮河边不远的村庄里。她一定是想到她娘家打听自己儿子的消息。这一点后来被娘家人证实了。大妗一到娘家就打听自己儿子的消息,结果没有打听到。大妗很是失望,娘家人留她吃饭,大妗拒绝了,这已经是两天没吃饭了。大妗没有食欲。大妗片刻没停,匆匆告别娘家人,又匆匆出发了。娘家人也是糊涂,怎么没把见到大妗的消息及时告诉大舅呢。在摆渡边摆渡者也证实见过大妗。大妗没留在娘家吃饭,忍受着饥饿就又走上寻找儿子的路途。北风忽忽的刮着,刺的人脸都疼,大妗裹紧破棉衣也无法抵挡呼啸的寒风的浸袭。连饿带冻。大妗冻的快不行了,大脑有些麻木。到淮河边上船,脚都麻木,自己都不知怎么上的船,摆到对岸,船家让她下船,她已经失去知觉。船主见她穿的破烂,没有扶她下船,硬是又给她摆渡到了原岸,这才给她推到岸上。大妗卷着身子,下了船已经是半失去知觉的状态,她机械的盲目的走着。走还没有十几米,扑通一声摔到在路上,再也没有站起来。过路的行人一个个从她身边经过,若无其事的走着,并没注意地上躺的人。他们已经习惯了。

大年三十前一天,家家欢欢喜喜忙着过新年。大舅家门前却挂起了白幡,放起了哀乐。那天我早早的到了大舅家。大舅家坐满了人,都带着孝,面无表情。大舅消瘦不堪。我来到大妗停尸点,见大妗用被子盖着,身下铺着草,很简陋,和她活着时一样。

大妗家有田地十几亩,还喂着两窝小猪。大妗活着时,这些活都是她一人做。大妗穿的很土,我从没见过大妗穿过新衣服,她知道自己穷,知道节省。大妗很勤劳,一天到晚只是知道干活,她有干不完的活,这活干完又接干那活。她乐此不疲,从来没有埋怨。我们兄弟到她家时她也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就是忙着给我们做饭。我从来没见过大妗和别人长时间的唠嗑。,对于大妗来说,一会不干活,她就心慌。大妗手里积攒几个钱,从来不舍得花。有时我们劝她:攒点钱,为何不买点衣服穿呢?她笑着说:儿子还没结婚,攒点钱给儿子结婚用。现在儿子失踪了,自己也落个悲惨结局。还不如自己吃吃喝喝。这一点,大妗不会想到吧

大妗的尸体在家停了三天,就出殡了。和常人一样,平平淡淡的走了。没有一点声息。她走的时候,儿子仍然没有找到。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5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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