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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拜夏天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崇拜夏天",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一次次漫步红尘,体会流年的百味。

一次次起落的情愫,触动心灵的知觉。

轻捻时光的支点,不知不觉,夏闯进了身体,带着汗水的味道。

一日日,一夜夜双手掬着热烈。

我喜欢观看禾苗挂满露水的早晨,

在绿意间,

尝一口清凉。

我喜欢静瞧户外,

那小脚丫子,开裆裤,

天真无暇的嬉戏。

我喜欢相偎摆动蒲扇的老人,

一边抽着黄烟,

一边讲述一些老掉牙的评话。

我喜欢聆听知了叫醒月亮的声音

不知疲倦地叫唱,

增添盛夏的音弦。

亲,昨夜一场大雨,那是天神的牵挂。散去了人们的狂热,给时空一个对话,带着一份眷恋,将我们的心绵延起来。

我喜欢天庭丝丝缕缕的挂念,给赶路人满意的修复,给大地虔诚的滋润。

行走在夏的阡陌上。

我听见果树私语的声响,仿佛在诉说心底最纯粹的憧憬。我想依偎果树的荫凉下放飞最浓烈的幻想。

我崇拜夏的煽情,眸子里饱含着缠绵,我多想与爱人翩跹于莲花中,听蛙声四起;行走在瓜田果下,闻瓜果幽香;乘炊烟袅袅,握一路惬意。

汗水味,瓜果香在轻飘的空气里充满神韵,承接春的生机,蕴含秋的成熟。

让我们清唱每个挂满露水的早晨,浅享每个太阳落山的黄昏。人皆苦炎热,我爱夏日长。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这个夏天,我来了


岁月如织,时光如溪,四季节气就如一页平展的纸笺在岁月里,游任在我们每个人生命的脉络间,经年绵延,横纵织交,一直延伸至生命无尽的苍穹。

今日立夏,立夏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七个节气,立夏表示即将告别春天,夏天就开始了。

光阴总是这么焦急、经不起等待,春夏交替就这么快的来了,来在了我的城,来在了这深深地大山中。缠绵柔情的微雨,缭绕情万的柔风,斑斓浓绿的色彩,处处弥漫着浪漫的气息,撩拨着人们内心的诸多渴望和心思,承载美好的祝愿来了

夏天开始了,风没有任何呐喊,只是无声地抚摸着它的走过,它的动作很温柔,很轻微,生怕惊动了什么似的;花悄无声息的开着、谢着,很浪漫,很悲伤,怕它开落的声音挠醒了沉醉的风,可风还是醒了,它怕被时光抛弃,带着落英的花瓣走在了时光中,来了,站在了夏的门媚。

门外无人问落花,绿色冉冉遍天涯。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温熏的春光,夏日的风已从远方徐徐而来。如果不是身边的人们衣着渐渐单薄,大街上姑娘们穿起了花花绿绿长裙,戴上了防晒镜,打起了遮阳伞,我也无心去关注总在悄悄流失的时间。感觉刚刚脱离冬天,还有那么一丝寒意未曾褪尽,却未曾想春天无声无息的已经走到尾声,夏天来了。

斗指东南,维为立夏,万物至此皆长大。夏天来了,炎暑将临,雷雨增多,气温会渐次升高,使深处大山里的我们,再也不会为早晚昨寒昨暖的天发愁了,山间的林木、田间的农作物也就进入一个旺长的季,一片片绿叶又在灿烂的日光中叫嚣着生长开了。

夏天来了,因为春天历经的温润让我们不再害怕夏的炽烈,那就当夏是为我们的生活精心谱写的一个个音符,唱响在我们的途程中,情深日长,安居如风,携着夏的欣荣,期待时光期许着我们的美好与感动,在历经中安然前行。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乡村四月闲人少,采了蚕桑又插田。立夏看夏。田间地畔,农人们又急急的穿梭其间,油菜的枝杆已支撑不起它那身怀六甲的孕身,东倒西歪的寻找着靠拢,纵横行错的织就在一起。大麦已泛着渐次序黄的麦穗,低下了它高傲的头,只有那已由绿变黄的穗芒似乎更扎手锋利了些。小麦己开始杨花挂粉了,齐刷刷的麦穗,似上天派遣到人间的天兵天将,一个个挑着一面叶旗,怒不可欺、威风凌厉的样子,那黄色的花粉挂在己成型的麦穗上,一闪闪的看似要滴落的样子,迎着风、迎着雨,惊的人好不担心,不由人暗暗惊喜了起来,如果天合人意,看来今年一定是一个好收成了。

清明看苗,立夏看饭。这是父亲小时候常常在立夏的时候说的,父亲说过去人们常常吃不饱饭,以到困荒的二三月大多时候就食粮不接,人们吃饭的顿数和浠稠主要在清明时看地里麦苗的长势才决定,这个时候天也长很难熬,吃饱、吃不饱饭主要在立夏前后看到麦子的穗粒打花状况。记得小时候父亲总是念叨着这块地麦穗长的齐苗稠了,那块地麦杆粗苗浠了,估摸着今年的收成。村民们也一个个脸上常常挂着愁云和喜悦,既亢奋又不安的样子,期盼在麦熟收割的时候风调雨顺。

立夏时节,万物繁茂。绿树浓阴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夏天丰姿绰约漫步地来了,展示着柔媚的风采,点亮万物的眼睛。可不是吗?你看身边草花嫩嫩的绿色渐浓,树茂柳绿,艳阳高照,温馨而浪漫。河流溪谷里,鱼蟹又浅唱了起来,那飘浮在水下的苔藓在水流的抚摸中,风流涤荡,展示着它的媚姿,任小鱼安家,凭螃蟹扎营。黑黝黝的蝌蚪也不甘寂寞了起来,拖着长长的尾巴,东躲西藏的游怡戏然着,任流水潺潺、任岁月静静漂泊。

夏如信风,又吻开了一个多情的季,夏如播种,又播下了另一种绿,夏如使命,让春给的花成果成熟,喜欢这样的光阴,明媚且诗意。就如刚走过的春天,那么多的花儿约好了在一起盛开,散发着浓淡相宜的清香,让人沉醉。让我们相约夏季,成风、携带上时光的香气,成雨、洒下柔情的凉意,看着岁月中的花开花落,任由生命的脉络绵延,手握岁月的繁华,任凭人生再一次的丰成。用指尖的柔去触摸旖旎的光阴,年年岁岁,春夏秋冬。

岁月如织,时光如溪,四季节气就如一页平展的纸笺在岁月里,游任在我们每个人生命的脉络间,经年绵延,横纵织交,一直延伸至生命无尽的苍穹。而立夏这个岁月流转中一脉年华的季,就如在流年时光轮回摆渡的序章里、那一树树的花开,开在岁月的繁华里,似一条涓涓细流,流向自已向往的归宿。

让我们相约在夏日骄阳如丝的清风里,受感蓬勃的激情,来一场关于夏日的远行。

这个夏天,我来了......

夏天,我沿小河走去


穿过夏日蒸腾的庄稼地,吸引我的是西坡那条荒凉的小河。

蝈蝈在岸边豆秧里顶着午后的阳光,唱着热烈的歌。回头望去,身后的村庄正在六月的闷热里昏睡。空旷的原野没有人影,远方地表上浮动着一层隐约而又流动的热浪,想起小时候爷爷曾告诉我说,那是土地爷在放羊呢。

小河小得没有正规的名字,村上人们叫他西河。从河堤上望去,对岸有村庄在绿色中隐现,我想,那里的人们该会叫它东河吧。

小河好像并不在乎人们称呼自己什么,穿村过寨,日夜不息,径自向着远方欢快流淌。

我也不在乎小河的名字,我喜欢小河赶路时那种从容自在,尤其是在这三伏天的燥热里,她象披着绿衣的少女,带着一路清凉,出尘脱俗,从远方姗姗走来。

小河是荒凉的,荒凉是小河质扑的美丽。荒凉的小河没有路,青草萋萋,没过脚背,正行间,前方的野花丛中会突然窜出一条游走的小蛇,吓得你心头猛的一乍。再看时,那小蛇已潜入岸边水草,没了踪影。

水岸绿草如茵,柔和得像是一块绒毯,但说不定,前边却隐藏着一处泥泽,一脚下去便是难以自拔。

小河又是清凉的,清凉是小河的真情。你走进它,小河便会用它扑面而来的凉爽迎接你。

小河象流动的玻璃,两岸的花草、树木、村庄依偎着小河,各自把亮丽的倩影倒映入小河的镜面,争相摇曳,渲染在一起,从远处望去令人分不清哪是岸哪是水。

小河的情怀,是自然纯朴的凉爽世界,致使在这骄阳似火的午后,从枝叶间偷窥小河的烈日,也变得温柔起来。

在美丽的荒凉中沿小河走去,时而苇丛如屏,时而青竹夹岸,小河就在苇丛和青竹的拥簇中变化着纤细的身段。窄窄瘦瘦,曲曲弯弯,优柔妙曼,不急不缓。

有青竹玉立岸畔,摇摆着向小河问好。而芦苇,却一丛丛热情地向河道挤来,似乎想挽留着小河的脚步。小河哗哗嘻笑着,扭动绸缎似地身姿,缠着、绕着,或者干脆就从苇杆间钻出来。以它的柔和、随意和宽容,弯曲出了一道优雅的情致。

见垂柳三两株,婀娜多姿,依水而立。多情的丝条浸入水中,使本来平静行进的小河水面就泛起了一串细微的涟漪。那涟漪拉得很长,拉出了一道水与树的眷恋。虽然是偶然相逢,也有一种不舍的情愫。

转过一道河湾,古朴石桥横过河面。桥下荷田,碧叶如玉,白莲亭亭,更添小河几分神韵。就想起那句似画真妃出浴时的诗句。举起相机,意欲扑捉美景,突然有身影闯入镜头。荷塘外,苇岸边,两个女子正浴水中。一河之隔,她们显然看到了我,便将身子没入河水,格格笑着泼水嬉闹。

碧水岸,荷花人面相映,笑声中浪花飞溅。我想把这画面定格,却没有,怕人家骂我不怀好意。我想这是我不该出现的地方,赶紧转身离去。走出好远,还能听到欢快的笑声顺着清凌凌的河水飘来,在落霞染红的河水中散开。

夏天,我沿小河走去,好像落入了一个幽深的梦境。头顶绿荫蔽空,身边河水轻歌,整个燥热的世界消失了,一切烦忧和丑陋的色彩,被一片明净、平和、清澈的绿色所替代,周身清凉透彻。

我曾走过长江,为长江那一泻千里,奔流到海的气势而豪迈。也曾渡过黄河,为黄河的宽广、雄浑的胸怀而感慨。然而,小河,这家乡的小河,几乎连名字也没有的小河,自有自己的美妙。它不急不燥,不紧不慢,走一路曲折,留两岸清凉,从远方悠悠而来,又向远方悠悠而去,以不变的情怀,悄无声息地滋润着两岸的风光。

我想扑入小河怀中,让小河的清碧洗去我岁月的风尘。我想变作小河里一株飘摇的水草,让浮躁的心灵浸润在那一河柔波之中。或者干脆化作一缕河水,随小河而去,也许能还我一个原本的洁净,让我的灵魂在小河的静美、清纯中永恒。

那个夏天


窗外的白云,棉花糖一般,一片一片,缓慢的飘在瓦蓝瓦蓝的天空中。女人一席黄色长裙,像一束耀眼的小雏菊,男人依旧是白衬衫西裤,两人静默的站在阔大的落地窗前,如同一幅美好的油画。她的睫毛轻闪,转过脸来,歪着头说:我不了解你,我也没有机会去更多的了解你。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住在哪里,有怎样的喜好,又是什么性格。有时候觉得你是温和的,细致的,有时候又觉得是理性的,有着深沉心思的。我和你就如同交叉线一样,曾经不曾交集,未来也有可能不再相见,只在当下有那么一个点。人与人的缘分,还真是奇妙啊。

他看向她清澈的双眼,黑白分明,闪烁着光,不知道怎么接话:是吧,的确很奇妙。

她踮起脚尖,嘴角噙着一抹笑,往前轻轻跳了一步: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

哦?什么问题?他的身体略略后倾。

她又轻盈的向前跳一小步,身体微微前倾,男人似乎有些慌乱,上身后倾,向后退了一步。

她睁着无辜的眼睛,轻轻的叹了一口气,随即就轻笑出来:我想问你的问题就是这个。她指指他:你为什么又要往后退。

我。男人明显有些语塞,半晌呵呵笑了两声:我没有啊。

那你刚才做了什么?她撅起了嘴,又向前一小步,踮起脚尖,小巧的鼻尖停在男人脸庞前方。男人鼻尖微微的沁出细汗。周围安静的能听到两人的呼吸声,男人清澈的气息不时扑面而来,她咬了咬嘴唇,轻声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一秒,两秒,三秒时间过的很慢很慢,窗外的云朵缓缓地飘着,风不快不慢的吹着,树枝轻柔的飘着。

她盯着男人的眼睛,眼神变了又变,慢慢黯淡下来。

那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她又问。

男人的眼神慢慢泛起温情,半晌,缓缓地说:是的。

她扯了扯嘴角,后退了一小步,男人似乎从重压中解脱出来,站直了身体,脸庞微微泛红。

女人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睁开眼后,一抹笑意从嘴角洋溢开来。

你知道这个词吗?她轻轻拿起他的手掌,他的手掌略微往回缩了缩,却被她用力握住。她用手指在他的掌心用力的写着,边写边说:C-r-a-s-h,crash。意思是说短暂而热烈的爱上一个人。也许是因为对他漂亮手指的惊鸿一瞥,也许是因为他说的一句暖心的话,也许只是他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但是不管曾经如何热烈,最后也会归于平静。因为啊,爱情这种小兽,是需要好吃好喝供着的。三分钟的动心演不成连续剧。

她望向他,眼睛亮晶晶的:我喜欢上了你,我希望你能知道。她顿了顿,接着说:但我知道,我们的交集只可能是一个点,我对你是一种Crash,它终会淡去。所以,我不会打扰你的生活,也不会打乱你自有的节奏。

说完,她松开了他的手掌,后退一步,看向沉默的他,笑容灿烂,谢谢你。谢谢。

窗外的云还是不紧不慢的悠悠飘着,窗内黄色的衣袂飘飘,她转身而去,脚步轻盈。

别了夏天


海面波光粼粼,轮船渐行渐远。告别的汽笛声,久久回荡在海面

当然,这么美的曲子,以我的个性是绝对不会听带歌词的版本,因为只有纯音乐才能配上这动听的旋律。

不知为何突然搜到了这首很有感觉的曲子,每个音符的跳动似乎在触动每一根心弦,拨动每一丝记忆。我就这样静静坐在甲板上,任凭星光灯光洒向海面。要思考的事情太多了,总不能像以前一样会加减乘除就万事大吉了吧?

终于能心平气和的接受曾经的盲目执着了,毕竟比之于大海,一切如水珠转瞬即逝。我仰面躺下,脸边还能感触到海水凝干后形成的盐粒,航海的一个好处就是学会了敬畏自然,敬畏生命,因为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渐长,所肩负的责任也就越大,没有人会知道在波涛汹涌中下一秒会身处何方。

突然想起十年前来此地旅游,当初可没想到无意间抛下的种子竟在十年后生根发芽。也许从古至今,人生最遗憾的事,莫过于故地重游却物是人非;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命中注定却阴差阳错;最悲哀的事,莫过于知其不可却一以贯之。有时候,时间太长了,以至于渐渐磨灭了梦想;而有时候,时间又太短了,以至于容纳一句话的空间都没有。若一切都能安然面对,那该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我看着远方,朦胧中渐行渐远的船只,在波光粼粼的港湾里,留下了告别的汽笛。海沧大桥褪去光的羽衣,投向了夜的怀抱。我想,如果顺着锈蚀的铁轨走下去,是否会看见,夏夜的暖风从火烧屿拂面而来。闪闪烁烁的灯浮,试着引航归乡的船。是否能想起,又是否会看见背后的故事。抬头仰望,天上的那颗星,伴着海浪拍打着堤岸的节奏忽明忽暗,潮起潮落,白色的浪花中又是否承载着夏夜的风?

令目光初次停留的那些不以为意的事物,最终都成了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旅途很长,落音很短,五分多钟的曲子,一个人的船,以及一个人的夜晚,若时间于此停留兴许可以永远享受到这么美好的旋律了。我站了起来,张开双手感受,刹那间幻化为风,穿山过水自生自息。

一边是无尽的夜,一边是温暖的风,二者的交融,幻化出怎样的夏夜?一年,五年,八年,十三年不管时间多遥远,我的记忆太深刻了,以至于每一个碎片如钢印一般清清楚楚,无法抹去。

无法抹去的还有这深邃的夜幕和归途的迷茫啊。纵然如此,远航的船舶尚有灯塔指引航向,而远渡重洋的海鸥能否找到归家的路呢?

愿季风带去口信,诉说一切安好。

夏至未至,却已消逝。

别了,夏天。

青春,我所珍爱的那个夏天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于我而言,真的是不平凡。

中考,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心仪的那所高中;近三个月的无聊的暑假,我本该如过去的十五年一般,在从小就生活的那个小山村里度过。然而,却因为唐叔的坚持,去到了距家千里之外的海南岛。虽然那里的生活让我感到种种的不习惯,但那第一次的出行,却使得那个酷暑在微潮的海风,和清甜的椰汁中变得清爽和舒畅起来。

另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是,我高中时遇到的同桌是一个像夏天一样的人。

我记得,彼时的我胆小又拘谨,很难有人真正地靠我很近直到遇见她。后来我常常这样想,如果没有她,我那三年的高中时光,或许该是如过去的那几年义务教育一样苍白无趣的吧!

初见,我看她超不顺眼。因为,我们的第一次交流,她的语气僵硬,面部表情淡漠,拽得就像她是我的债主似的。可是啊,我怎么也没想到,这样一个让我止不住差评的相遇,竟会为我未来那枯燥、漫长的高中生活埋下她带给我快乐的伏笔!我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会是我那被称为黑暗高中的日子里透进来的一丝光!我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会在未来的日子里霸占我心里很大的一块地。以至于在往后的日子里,每次听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时,我都会感叹,歌词写的就是我和她。

只是,这一切的感叹都是后话了。

和她熟悉后,她总爱缠着我,给我说曾经如何性格的自己,一群玩得如何好的朋友和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些事。以至于每次我都听得不耐烦了,她却还在旁边滔滔不绝,唾沫横飞。于是,我才知道,她单纯得一点也不知道看别人的脸色,做什么都乐观随性。她总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别人说她的不好也不懂得真正地生气。和我相比,她简直就像是个小学生,才不是初见时拽拽的债主。

后来,我们同桌三年,她那随意的性格,也将我这个喜欢冬日寒冷的人带得恋上了夏日清晨温暖而不炽热的阳光。因为,她就是那样。

而时至今日,时光逝去,三年的高中生活结束。我的青春消散大半,那些留下来的,值得我用力珍惜的,她便是其中一个就像我珍惜在十五岁时感受到的那个带着海水的味道,清爽的夏天一样。

他挥霍了她们的崇拜


S对谁都很好?也不是,他只是对所有女孩子很好!

S是我朋友,认识了半年,关系不深不浅。他算不上帅,算不上很高,算不上有钱,更不是长腿欧巴,但他确确实实是不折不扣的妹子收割机。我很不解他的魅力源头,但他好像还算正直,还算乐于助人,还算能装傻。

为什么说S还算正直呢?这是一个一见钟情的故事

那天烈日炎炎,S在学校复印店忙得不可开交,似乎除了炎热和忙碌生活不可能有什么惊喜。没错,还真有惊喜!

复印店来了一位同样忙碌的女同学,容貌清秀,身材娇小精瘦,声音温柔细腻,一举一动在S眼里都是讨巧可人的,这简直是标准的软妹子。就一转身的这么一眼,她成了S这个夏天最爱吃的冰淇淋,S成了她从不品尝的冰镇啤酒,S一口吃下去啥事儿都没有,她一口喝下去却醉了整个夏天。

S带着自己不明源头的魅力上前去,一句嗨就当开场白,女孩儿娇羞生怯回应了一个笑,这种开场是有戏的,但发展太快成了一见钟情。那天S和女孩儿的聊天就没停过,从面对面到聊天软件,谈话有多深入旁人不得而知,但肯定不浅,不然为什么天方才黑就手拉手成了情侣。

S和我一样是学校某社团负责人,女孩儿就此加入了社团;女孩儿贴在社团申请表的一寸照,S急急忙忙撕了去放在钱包里;女孩儿要掏钱缴会费,S非得帮他缴了;女孩儿要还债,S承诺会和她一起承担

从在一起那天开始,S吃饭、逛街、看电影就没有孤单一人了,那些日子好像确实感觉到S是幸福的。女孩儿虽然不爱说话,但她更是幸福的,女孩儿的快乐得就像花骨朵儿突然绽开瞬间的颤抖。

但这种日子就像总会被秋雨洗刷的短暂夏天,没有多长久。就像开始的前戏那么短暂一样,幸福快乐的日子也短暂。

他们在一起的第十三天,晚上S正和女孩儿吃饭,突然S手机短信铃声响了,S随手拿起来看了一眼,本来不准备在意,但确实被吓到了。手机上的短信是自己的女朋友发来的,真的就是眼前这个女孩儿。S点开短信,内容更是意味深长:我今天不想回寝室,我今晚想跟你在一起。

S急忙关掉短信放下手机,拿起碗筷吃饭,好像什么都没看到那样淡定,其实S脑袋里早已经打上了无数个结,S急忙吃完饭就把女孩儿送回了寝室,他开始重新审视眼前这个一见钟情的女朋友。

第十六天S和女孩儿提了分手,女孩儿不同意,开始了死缠烂打。

第十七天女孩儿晚上坐在S寝室楼下等他,S很冷漠的不出去见她,后来时间太晚女孩儿回不了寝室了,S打电话让她自己去找个地方睡一晚上。

你还是关心我的,女孩对S说完这句话就开心的离开了。

第二十天S和我在社团开会,女孩儿突然带着写了满满两张纸的稿子就上台了。

我这是说给S听的!

台下的学弟学妹一脸震惊又好奇的望着她。我不知所措,S一脸尴尬。

女孩儿一开始哽咽着,读着读着就哭了出来,台下的人看着那叫一个心疼,S表现得像是与他无关一样。女孩儿读完下台,中途没人上台阻止,没人知道怎么阻止。S不动声色上台接着开会,大家在台下小声议论。

第二十二天女孩儿开始跟踪S,总是突然出现在S面前,吓得S面无人色,每天都生活得心惊胆战。

第二十五天,晚上十点多女孩儿发短信给S,让他把自己放在他那儿的衣服给他送过去,女孩儿还特别强调了要在学校外面某宾馆门口等S,S气急败坏,骂了她一顿,吓得不敢出门。那天女孩儿确实在那个宾馆门口等着他,他也确实没有赴约。

就这么纠缠了一个多月,后来女孩儿知道S被她吓着了,也刻意躲着S。

一见钟情那天是女孩儿向S告白的,上钩了的也是S,S除了被吓着也没有什么伤心难过的情绪。

前几天我问女孩儿后悔吗,女孩儿说不后悔,他很好,只是自己当时太幼稚了。

S还算正直吧?女孩儿给了他那么多暗示,他也懂,但是却没有让自己伤害这么不顾一切的女孩儿。

为什么说S还算乐于助人呢?这是一个防火防盗却忘了防学长的故事

社团新加入了一群活泼可爱的大一学妹,S每天忙着当好一名无所不能的学长。

学妹不会做教案,S二话不说熬夜做;学妹要交ppt,S马上揽过来熬夜做;学妹要交计算机作业,S废寝忘食熬夜做;学妹喝不了酒,S一饮而尽

S就是这样,只要女生开口,就算不吃不喝不睡觉也要把忙先帮了,他享受赞美、崇拜和簇拥。如果谁的忙都不拒绝,那叫烂好人,如果只有女生的忙不拒绝,那应该叫中央空调吧。

没有人阻止S对所有女孩儿的好,S肆无忌惮,女孩儿们都争先恐后的要和他搭上话,最好能打打闹闹以表示和S学长关系亲密。但也不是所有学妹都如此,当所有学妹都簇拥S时,W学妹就是不乐意去接近S。

大家有说有笑时,W学妹就独自一人待着,这时S肯定会走过去单独和她说话。后来W学妹跟S熟了,S只能给W学妹熬夜做教案、做ppt、做计算机作业、挡酒再后来愈演愈烈,只要性别为女,就不能和S有说有笑,不能请S帮忙。

虽然S和W学妹不是情侣,但却胜似情侣,出门W学妹要挽着S的手,每天要一起吃饭,下雨天只用同一把伞。后来没有告白,暧昧着暧昧着W学妹就成了S的女朋友,现在也还在一起。

两人成了情侣后S渐渐发现身边的朋友跟自己没有那么亲近了,其实大家是受不了W学妹那种要把人吞掉的眼神。S对W学妹明显没有暧昧期的时候那么热情了。很多时候两个人虽然坐在一起也是自己做自己的事,没什么话说。W学妹眼神再怎么毒辣,S毕竟是学长,姜还是老的辣呀!

S对W学妹说:你重新去泡一个男的吧!

W学妹不说话,瞥他一眼。

S说:只要别把肚子搞大就行了!

W学妹还是不说话,又瞥他一眼。

S现在在实习,虽然忙,但完全能空出很多时间陪W学妹,可是他永远都说自己忙,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条短信。W学妹也不是个软妹纸啊!S不理她,她也完全能沉住气,不打电话、不发信息、不见面。S无所谓,每天都悠然自得,W学妹毕竟年轻,只有自己偷偷躲着掉眼泪。S觉得无聊了,就找闺蜜,闺蜜实在没时间才想到女朋友。

那么矜持的学妹都没能防住学长,自己爱的遍体鳞伤也没能管住学长的腿。S还是照样充当着身边女孩儿的中央空调,女孩儿们还是对他赞美、崇拜和簇拥,只不过多了一个在背后偷偷流泪的女朋友。

S还算乐于助人吧?哦!不对!是乐于助女人。

为什么说S还算能装傻呢?这是一个一层窗户纸谁也不捅破的故事

S有两个关系特别好的女生朋友,他说是闺蜜。S有没有女朋友两个闺蜜总是跟着他,吃饭、逛街、旅游、开会、看电影几乎除了上课、睡觉其余时间都在一起。

闺蜜A有男朋友,是军人,基本见不上面。闺蜜B单身,人家说了自己不嫁,就跟着S,傻子才听不出来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都建议S别再祸害学妹了,就跟闺蜜B在一起吧!

S也说了,闺蜜就是那种永远不可能分开也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闺蜜B不管S是否单身,逢年过节都要S陪,每天在学校打热水要S陪,心情不好要S陪,吃顿饭也要S陪,S很乐意。冬天太冷闺蜜B就给S买帽子、买围脖,S生病闺蜜B就把药给买好,每天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你说哪有女朋友对这种闺蜜不吃醋的,但在S的世界里闺蜜大于天,女朋友倒是排在了食物链的最底端。闺蜜B很幸福,因为在S心中是有分量的,闺蜜B也很受伤,因为始终只能以朋友之名去爱去付出。

闺蜜B表现得清心寡欲,S就负责享受这种各取所需的感觉,如沐春风。

S还算能装傻吧?闺蜜B以朋友的名义付出,不离不弃不表白。S就以朋友的名义享受这份爱,充傻装愣不戳破。

看吧!S成了花,身边全是甘当配角簇拥着他的绿叶,他享受着。他的魅力让人摸不着头脑,他的锋芒刺伤了一个又一个女孩儿,他还得意洋洋。

记忆夏天


是怎样的一种情结?

那时候的林立穿着长裙一样的西装,人模狗样的扎着不搭调的领带,有着一种满清的长袍马褂的“韵味”。

如今想起来,还是会哈哈大笑,笑到胃疼,笑到眼里面浸满了一种液体。

(一)林立,我想你了。

我和林立是同学,从豆丁班就是同学。

常常就想,林立小时候怎么那么幼稚,虽然现在也一样,只不过不那么明显了,而我也要配合他,不能拆他的台,不能对别人说他是那么的幼稚,或者,我也一样其实,这也是我的自私,那样幼稚的林立只是我一个人的,只能存在我一个人的记忆中,谁也不许跟我抢。

绝对是一种情结,很严重的情结

林立喜欢穿西装!!!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喜欢。

只有我知道。

他爸爸的所有西装从来没有哪一件能够逃脱如此厄运,被一个小屁孩穿上以后,臭美。

衬衫、领带、套装,张扬的在镜子前欣赏,要是现在的话,我绝对绝对不会跟别人说,他是我邻居家的小孩,更不会和他在一块儿风风火火那么多年。

直到初三的某天,我仍然在门缝里偷偷看到,他一个人在家依旧偷偷穿上西装,还是不合身,到至少在颜色搭配上改了不少,起码没有了类似“红配绿”的效果了,说实话吧,还蛮帅的。

想到这里,我笑了,或许,很开心。

手里捧着暖暖的牛奶,站在落地窗前,吹着凉凉的风,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我孤身一人在没有林立的城市里,就在这样的夜里,脸上已经有了湿湿的痕迹,我却依然没有勇气,没有勇气拿起电话,跟他说。

跟他说,林立,我想你了。

(二)这是我们家的小子

“小立啊,今天中午和小敏一起来阿姨家吃饭吧,阿姨给你们做好吃的。”

这是我妈。

经常这样,因为林立有两个妈,这么恶俗的故事,所以,他的日子并不好过,也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人生哲理,帅?帅顶个P用,后妈照样不给做饭吃!

就这个样子,我家有了一个白吃白喝的小子,林立。

俗话说的好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有什么来着,吃人家的嘴短,对,就是这句

他就在我魔爪下,活的“相当的”憋屈。

“林立,我要喝奶茶。”

“林立,你缺钙啊,我要草莓味的。”

“林立,不许你夸我妈长得漂亮,我在我家好没地位。”

“林立,关于吃炒面这件事,你的意见可以保留。”

“林立,滚回你家去!!”

我是公主,所有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是我的,那个嘴巴很甜、听话的小子,对我的话语权产生了无法忽略的超级大影响。

“虐待他”是我的爱好、兼职、副业。

“谁家孩子啊,长得好可爱啊,你叫什么名字?”

这是和走在路上,林立最经常的被搭讪方式。

下一步,哼哼,人世间堪比“我亲眼看见了尼斯湖水怪,并和他打了个Kiss,并互相留了电话”的语言就会在这个“好小子”嘴里面源源不断地出来。

他可以对着比我妈妈大个十几岁的大娘甜甜的叫姐姐,对着人家的镜头一个劲儿的摆pose。

他还可以对着老奶奶扯今天的菜价是不是比前天贵了个两毛三分六。

他怎么还没被拐走??

我作为不可一世的公主,怎么可以被他小子抢了风头?

“哈哈,他是我们家小子。”

“哈哈,他是我们家小子。”

“哈哈,他是我们家小子。”

我炫耀着,面对林立的众多到可以成一个独立团的仰慕者,骄傲的觍着大脸,可能还挂着小鼻涕,大声的介绍着。

似乎他们喜欢的不是林立,而是我。

似乎林立不是谁的,他只是我们家一小子。

就这样,林立,永远是被人追捧的,我就在这样的以为是被我罩着的林立的光环下,闪亮的过着这以为会是永远的的生活。

天知道,上中学的时候我为林立解决掉多少的麻烦,帮他撕掉多少带着刺鼻的香水味的“粉色信件”。

(三)林先生,你很帅

历史真的很悠久了,至少在我的记忆范围里是没有办法追溯的。

高考完的散伙饭还是来了,我似乎已经有了些预感,可能大概也许,没几天这样的日子了

不知是谁出的主意,说那天都要穿四月份校庆舞会上的礼服出席。

我公主裙捯饬的亮晶晶的,当然还有更亮晶晶的帅帅西装男林立,我们手挽着手就到了那个同学联系的以前是用来举行草坪婚礼的的场地,爸爸妈妈就像当年小学时看着我和他在视野中渐行渐远,爸爸后来说,那时,他真的有嫁女儿的冲动,你们好,我们就好,你们有着落了,我们也就放心了。

那一天,阳光很好,我在逆光中看不清楚的脸,可能会给人一种公主般的错觉。

那一天,踏在草坪上上,牵着手,跟在林立后面,他向走来的同学们打招呼,问好,我跟着微笑点头。

真的有一种错觉,我们要结婚了,新郎是他,新娘是我。

在后来的饭桌上,林立说他高中最遗憾的是,他长这么帅的一张脸,竟然没有女生跟他告白,竟然没人给他写情书,竟然没和美女谈一场惊心动魄的恋爱。

我尴尬的笑的好僵硬,可不是吗,我毁掉的可以跟人民日报的发行量可以相媲美的各种材料的纸片片,呵呵,你们安息吧。

然后就有人起哄了,你边上那么一个大美女,谁都会自惭形秽的。

听到这些,这也是我想要听到的,表面依然在笑,眼睛却直盯着林立,我想知道,想知道,他会怎么说。

他会怎么说。

“那姐们心高着呢!怎么会看上我这次品,要能成早成了。”

我仍然微笑不语。

本公主怎么会拉下脸皮去跟他说,我们可不可以在一起呢?

可能他们觉得这样的解释挺合理,或者是林立的话本来就很有信服力,继续扯了几句就换了话题。

接着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我真的不是太清楚。

散伙了,真正的散伙了。

我还是跟在林立后面,已是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残留的夏天,刻在了我的生命里。

我轻轻地拉着他的西装袖,走着走着,回家去,一路沉默。

他似乎想打破这沉默,回头看我,我便迎上他的目光,用眼神来追问他,他也没说什么回过了头。

我终于不想再这样了,说:“林先生。”

“嗯?”

“你很帅。”

“你终于承认这一点了,我非常赞同你的观点。”

就再也没说什么。

(四)你说,我会找个没你帅的男朋友

不知道是怎么了,剩下来的夏天,他再也没出现在我的家,甚至我的视线中。

“你和小立吵架了吗?怎么这几天也没见他。”

这是很奇怪的现象,难道他挂了吗?

“没事,或许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出现阻碍了和谐社会的进程,就改邪归正了,当宅男了,管他呢。”

虽然这样说着我是有那么担心他一小点点。

但是第二天,我拖着行李搭上了到上海的飞机,开始了我四年的漂泊。

就这样各奔东西了,他也去了西安。

上海的绚烂,西安的古朴,从来不曾交汇。

就这样、见面的机会更少了,由于他的家庭情况,他更不愿意回来了,他就好像天鹅,终究是要飞的,飞往属于他的国度。

直到那一年的春节,我回去了,他也回去了,我却没有了见他的勇气。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在门镜里看到的他,光明正大的穿着西装,瘦了,也更帅了。

来过家里一次,我在卧室,爸爸说我在睡觉没要不要叫我,他说不必了,我在听着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在聊天,在找寻着会不会有那么一点关于他想问我的信息,最终失败。

我们就好像分开的相交线,再也不会有相遇的那一天了。

直到有一天,和妈妈出去买菜,一路上说说笑笑,谈论着这两年家乡的改变,和上海的繁华。

转过街角,看见他走在我们的前面,而且,旁边还有一位。

说说笑笑。

我的确没有心理准备,看到这样的情景。

其实,我是不想让他看到我的一个孤单的,但是,不知怎么的,就是控制不住。

我冲了上去,冲到了两个人的前面,他也甚是惊异。

“你,去哪呢?”

说话竟有些结巴。

我已经空白了了。

“这是我女朋友。”他看了看旁边的人。

那女生轻蔑的看着我,眼神中俨然已有了女主的姿态。

“你好。”

妈妈已经跟了上来,我还是僵硬的楞着,他们开始在寒暄。

妈妈说,你女朋友真漂亮,还说我找不到男朋友,我已经放弃羞耻这个词了,尤其在这个算是情敌吧的女人面前。

他笑着说:“以小敏的资质,肯定会找到一个没我帅的男朋友。”

我很不给面子的呸他一声。

都在笑,笑的很刺耳。

晚上,很晚很晚了,在床上辗转反侧,电话铃声响了,他的名字在屏幕上闪烁着。

我纠结的按下了挂机键,我不知该跟他说什么了。

我真的要快找到一个没他帅的男朋友吗。

笑话。

(五)这温暖,不应属于我

话说,离开了,才有了故乡。

我就在上海扎根了,一个人流浪着,为了生活在拼搏,麻木且认真做着并不喜欢的工作。

有时也会怀念在北方,干燥的风轻抚着每个人的脸颊,我有我的家。

在写字楼的格子里,日以继夜,因为要加薪,要升职。

“林先生,我们老板办公室在这里,请。”

林先生?我突然异常的清醒,是他吗?轻笑,我还是没有办法忘记他。

抬头望去,熟悉的背影,我永远不会忘,他来了。

大概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却觉得异常的漫长,百叶窗中隐约的身影,让我心中的波澜翻腾,表格也没什么进展。

他出来了。

目光在格子中找寻着什么,我立马趴了下去,挡住脸。

有人来问他,“林先生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没有了,谢谢。”他又看一眼,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我后悔了,为什么不去和他打个招呼呢,就算是乱扯几句也是好的啊。

我很不理性的冲了出去。

在电梯口,我看见他在那里,站在窗户前面,在等什么,眼神满是算准了我在这里,我会出来。

眼泪顺着眼角、脸颊,嘴角,一路决堤而下。

他走了过了,紧紧地抱住了我,深深地靠在了他怀里,熟悉的味道,朝思暮想温暖,要是永远该有多好?

我还以他紧紧的拥抱。

顺着他的手臂去握他的手。在左手的第四指,我摸到了一个硬硬的环状物,那是他对另一个女人的承诺。

我愣了我用力的推开他,继而甩开了他的手。

回到了格子里,他也没有追来,嚎啕大哭,不去忌讳他们的眼光。

我还是放不下他,又跌跌撞撞的奔向那个可以看到他的窗户。

看到楼下远去的他,是一个小点,慢慢的移动,最后和许多小点混合在一起,再也找不到了。

我突然明白了,没有他,一切都没有了,或许,我该去追上他。

晚了。

亲爱的,你的温暖,不属于我,是我错过了去拥有的资格。

(六)尾声,再也回不去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了。

应该是再也不会有交集了。

我常常在华灯初上时,漫步街头,看着无数个手挽手,独自徘徊在过去。

看不到星星的尘世倍感凄凉。

霓虹彩色的光线渲染着只有我一个人的上海,我应该是早就习惯了,落地窗前,人潮涌动,分不出白天黑夜,这里从来不会孤独。

东方明珠的光采映在江水中时那样的斑斓,就像小时候的林立,亮晶晶的。

在大街上,在弄堂中,都是我一个人。

漠然的流浪。

可不可以、告诉他,我不爱他。

可不可以、告诉他,我还想他。

我还想他。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我是我。孤独的生活总是会让我想起过去,那许多年的夏天里都有那样的少年,陪我疯,陪我闹。

“你可不可以再等等我,等等我吧,前路太险恶,世上这么多人只有你,只有你是给我最多安全感的人,请不要就这么放弃我,请你别放弃我,我不要那些一击即碎的自尊了,我的自信也全部是空穴来风,我要让你看到,我现在有多卑微,请你原谅我吧。”

电影《失恋33天》在热映中,我听到里面这样说着,不禁笑了一下,还好我没有去追他,不用如此疯狂掉价。如果我追上去,会怎么样呢,我疑惑了一下。

何时才能再见你呢?

就算见到又怎样呢?

我还是会想起他,或许真的是有烧荒草的味道,或许只是如今的点头之交。

因为小狗,我拥有愉悦的夏天


夏日晓梦,摇动着岁月的门扉。那些情感,春生,夏长,秋藏,冬寻,循环往复。不知不觉间 ,窗前朋友插的柳枝发出新芽,清新的气息,在风中隐约呈现。午后,迷恋窗外的山水,一只小狗误入校园,给诗意的夏天,增添更多的愉悦和乐趣,从而给人阵阵欣喜,难以忘记。

其实,看着别人在空间里上传远行的照片,自己很羡慕。默默想着,有机会也要出去走走,邂逅花香,追寻梦想。走出小屋真好,时而阳光灿烂,时而清风拂面。抬着头,刚好可以看到远处的山脉,蜿蜒盘旋着,隐藏着几点黑斑,默默书写着逝水年华。

默默走着,手拿一瓶茉莉蜜茶,不忍打开,需得眼观一会儿,等待内心沉静下来。因为是星期天,来到风雨桥,行人稀少,偶尔看见几个,无非是几对情侣,一些闺蜜而已。脚步放慢,轻观一切美好,可是,我的到来似乎多余,似一阵风飘过,一滴水落入大海,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我也不需要别人注意,面带微笑,走自己的路,静静逃离这个地方。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也许今生彼此是仇人,是心中的石头。却不知前世也许你们是一对情侣,一对夫妻,恩爱又加,携手与共。所以,与偶然与那只小狗相遇,我也把它当成一件神圣的事,认真书写,绝无遗漏。天下起了朦朦细雨,人们逃到可避雨的地方,说笑打骂,不亦乐乎!往前走几步,突然发现有一只可爱的小狗站在风雨中,战战兢兢,对着我摇着尾巴,似乎表示欢迎。我看不懂他想说什么,毫无疑问,他可能迷路了,也可能被抛弃了,也可能失意,也可能在等待主人的到来。静静看着他,觉得可怜,想着心疼,望着忧心,我就不再往前走了,试着和他沟通,他有可爱的爪子,整齐的毛发,戴着一个项圈。由于被雨淋湿,一双眼睛,汪汪如流水一般,又可爱又可怜。

当我走近他的时候,他很可爱,很淘气。像一个外国的绅士,很有风度和礼貌。一眼望去,他有白色的毛发,黑色的大眼睛,耳朵是竖起来的。他认认真真地蹲在冰冷的地上,好像一座山峰,风吹不倒,雨大打散。他的头呢,一直抬着,有时候,也转动着,偷窥来往行人,看看有没有他等待的人和风景。他的眼睛很可爱,炯炯有神,直视前方。他的鼻子很平整,两个小鼻孔呼吸着。无聊时,他也会摇着精美的小尾巴,悄悄的躲在一个角落发呆。他摇尾巴的样子很可爱,好像是一把小扇子,不经意间,给人一种凉爽的快感,这是他最得意的时候,也是他迎客的方式。

当我何他打招呼时, 他很害怕。 环顾着四方,好像在寻索着什么。也许是家,是同伴,或者是主人,可谁也看不懂,大多数人只觉得他可爱,其它的就没有多想 。认真观察,似乎每个陌生的人,都是他的敌人,他恐惧,害怕和无助。偶尔有一个人向他走来,他会向后退缩几步,十几步。刚好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穿过,他疯狂逃窜,跑到十米之外,给别人让出一条大道。等别人走后,他又回到原来的位置,认真等待,默默望着远方,默默关注当下一切。

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见过最执着的。从早上到下午,太阳从初升到落下,好像谁也不能阻挡他的等待。当我第二次经过这个地方时,他依然纹丝不动,像一棵苍山的松树,坚强不屈,看到我就摇摇尾巴,摆动身体。然后又坐在原地,像一尊活佛,洞察一切,俯视大地。他等待的人,一直不来,那怕时间一点点过去,他还是不敢离开。因为怕和主人错过,让主人不高兴。

他很乖,对我很友好。我用手抚摸他的毛发,他也不反抗,恰如一只温顺的小绵羊。那么多的人当中,只有我和我走得更近,更亲密。和他玩耍是我最快乐的事,偶尔用小爪子在我的手上抓抓,用嘴巴轻咬我的裤脚,或者是用灵活的舌头,轻轻舔舔我的手,那种感觉真舒服,在这样的季节,很难找到的欣喜和满足。

他渴望找到主人。他不想流浪,不想被别人嘲笑。从开始到现在,看出他很焦急。时不时悄悄吠叫几声,没有人能听见。清洁工走过来,面目狰狞,拿出扫把,将他驱走,他不快而走,等我走过去时,已经找不到他的踪影。希望这么美好的夏天,他可以找到他的归宿,以及他心灵的乐园。

人间有爱,万物有情。一树一花知季节变幻。一草一木懂岁月荣衰。我们生活都太忙碌,这样那样的事太多太多,而忘记了身边的美好。因为这只小狗,让我深深懂得坚持的伟大,等待的快乐。这个夏天,不闷热,不讨厌,让人难忘因为有一个小狗的等待,他的到来,我邂逅了整个夏天。

那年夏天


几度春秋早已过,但是那年夏天大核桃树下的你,依然时刻清晰回忆于脑海。

初中渐渐繁重的课业,学校实行从初二年级就开始住校的政策。我家离学校很远,理所当然要住校。

对你的认识,也是在住校后,每个周末下午去学校时,那个顶着大太阳在核桃树下避阳站着的你。

干净利爽的寸头短发,白色的T恤,天蓝的牛仔裤和帆布鞋,是我认识你的第一眼。本来就对人的长相反应迟钝的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对你的第一印象。但是,有一点,阳光,是很肯定的。

核桃树旁有一户人家,刚开始我还以为那里就是你的家。可是,后来听一个同路的女生、也是你的同班同学说起,才知道那里并不是你的家。你家在另一旁的那条小公路进去不知多远的村落里的一户。

对你,也仅仅局限于每周周末回学校那棵大核桃树下的一面。我们虽然同年级,但是不同班,也不同楼层。在学校,我们是很少碰面的。有时,我真怀疑,你和我是在同一所学校吗?我们是同一届的吗?为什么我老是碰不到你呢?难道这和我不爱走动的性格有关?但是也不至于啊。你们班很多同学我都认识,即使不认识也是经常碰到的。毕竟学校也只有那么大。

和我同路、和你同班的那个女生偶尔会在回家的路途中提到你,但是那时我并不知道那就是你。甚至你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

后来,我们毕业了。在毕业典礼上,我看见你上台领奖,才知道原来你的成绩是那么的好,也是在这时才知道了你的名字。

原来你也姓段,同路女生也姓段,那时你是在那里等她吧。毕竟,那段路,那段时间,只有我们三个学生才会走过。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4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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