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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这样的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浮躁,这人浮躁;高调,这人高调;迷茫,这人迷茫,这人,也许终是难成气候,格局太小,自信不够。

这是此刻临秋对临秋的评价。应该事实就是如此,她肯定是杂念太多了,经历太可笑了,庸人自扰了,才这样穿着倔强的皮衣当外套,蒙蔽大意。

此时的她,早已不是我初见时的她,侃侃而谈的她,能说会道的她,风趣幽默的她,浪漫个性的她,如今的她,总算被时间腐朽的力量改变,信仰被动摇了,太多人走远了,她,似乎成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她,不关心任何人的她。

要她放弃文字,她肯定是不舍的。因为触景生情的她,多愁善感的她,总是能每天有不同的内容去表达,热情奔放。偶尔她也是自豪的,有时候她也会为自己写出来的文字自我喝彩,似乎那种情况还不少,她也听过了一些人对她文字的形形色色的点评,有人说她写的是软文,估计是难登大雅之堂的那种,更多的是,是那好心的文友对她的鼓励,支持,她很感激,她说,很多时候文友是很好的,虽是陌生人,却给了胜过所谓熟悉人的温暖,有些熟悉又怎样呢?不然怎么会有些人相见恨晚呢,只是在一个注定好的固定空间里罢了。她在渐渐豁达,尽量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她说了太多的话,写了不少的文字去表达,在友好的时候,在说趁着友好的时候,在信仰文字终不会被时间腐朽了去的时候,如今,她彷徨了,踌躇了,也许,错过的东西,靠多年信仰,又怎样,还是被内容与形式不和好的模样给打败,打败。

她是真的爱文字的,从小就兴趣当头的。从一年级的在写拼音中崭露头角,到二、三年级的作文获奖,到初二的写的日记当全班的范本,到大一的自我随心所欲的写素材,到大二的在文学网站上发表,成为了的一次签约作者,奢望有得一次稿费的一天,奢望有一次在报纸上刊登的一天,她的坚持是可贵的,她也是多产的,质量嘛,就仁者见仁了。

她是惭愧的,她没有读万卷书,也没有慧眼阅人无数,她只是小时候的好阅读,从《水浒》到诗歌《龟虽寿》,她除注音版以外的课外书,估计,就上个月读了一本关于林徽因的书,原来,她不是一个把阅读当世界的人,更不文静,不尔雅,她大大咧咧,个性突出,你不认识她。

她说她说了太多自我最真实的表达,自己都反感了,更何况那碰巧阅览到的点击者,那无奈经过,然后无语,默默浏览的人。

她是需要时间的,需要时间沉淀,需要时间去说服自己相信那些一去不复返,终要不再感伤,不再遗憾,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她可以等她自己,蜕变也好,一如既往也罢,是时间与经历的洗礼。

她说每个有故事的你,恰逢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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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梦想


她站在山间的小路上,挥挥手作别炊烟雾缭的村庄,田边忙碌的亲人,童年记忆的黄土地。不带走一片湛蓝天空的云彩,不带走一滴清澈见底的流水,带着满心的不舍追寻她的梦想。

依稀记得一年级刚入学老师便问她们:小朋友都有什么梦想呀?小伙伴争相踊跃回答宇航员记者空姐大老板熟悉的气息依稀伴随耳边。如今她已长大了,离梦想的道路也近了,她的梦想导演。

她热爱电影,热爱剧本,热爱生活。她喜欢王家卫,喜欢张艺谋,她也喜欢张健。她想与他们那样把生活放在电影里,她也想把思想,感情,融合在电影里。

有人说: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实现理想是一个艰苦奋斗的长征路。她以为她并不差,她可以学会坚强,她可以假装不软弱。当现实的骨感让她感到疼痛,感到无力,她也曾哭泣过,她也曾想要放弃过。但是,想着那些与她一样怀揣梦想而不放弃的伙伴,她并不孤单。

日暖侵人心,驽马功不舍。锲不舍使金石镂,锲不舍使水穿石。古往今来,实现梦想,功在不舍,即使你日后并非依靠你的梦想而谋生,也不会因为生活而放弃那些年一起追寻过的梦想光语。

一个人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才会有积极向上动力,才会有明确前进的方向,才不会因为现实迷失了原始的方向。现在,她现在那个即将迈入大学的高中小路上,她挥挥手作别过去的童真稚气,带着读书身影的教学楼,相伴相随的伙伴。不带走一束冬日的阳光,不带走一颗夏日烦躁的心。带着满心的不舍追寻她的梦想。

20xx.11.21玉琪

她的日记


“我总是一个人,下雨的时候,晴天的时候。一个人不行的,什么都做不到……”

重歌按灭了手机,雨滴打在地上的声音响在她耳朵里,她撑起橘色的伞,走进雨帘。窑镇的大街小巷她都很熟悉,至少十年前是的。

白墙乌檐,水花淋漓的湖面,重歌在雨中缓步前行,路过年少时驻足的小店,走进一条幽深的巷子。

她走上青石阶,停在一扇门前,门上的锁锈迹斑斑,墙角有生机勃勃的苔藓,她蹲下来,伸手去碰那鲜明的绿色,脑海里一闪而过的画面,是一个女孩赤着脚站在门里,门外大雨倾盆,女孩蹦了两下,笑的跃雀,裙袂飞扬,像一朵盛开的丁香。

能打开这扇门的钥匙早就丢了,重歌站起来,舒了口气,她没有试着去敲这扇门,而是转过身,踏着来时的路走出巷子。

“我还是很喜欢下雨,虽然没办法出门,但是在屋子里看也是一样的,我能看到雨落在花草上,落在院子里,落在屋檐上……”

重歌洗完澡,湿着头发走出卫生间,旅馆的吹风机她用不惯。电视里放着不知名的电影,她扑在床上,摸起手机看了一眼,干干净净的桌面,什么都干干净净。

她打了个电话。

“您好,我明天能去看房子吗?”她盯着电影里泪眼朦胧的女孩,电话那边的人沉默了一下,旋即清脆的女声回答:“啊,您是在网上说要来看房子的那位?”

“是。”重歌让自己的声音带上温柔的笑意,“您明天方便吗?”

“方便方便!请问您怎么称呼?”

“我姓杨,杨重歌。”

“名字真好听呢,”那边笑道,“我叫彩云,姓在网上有写的。”

“好的,宁小姐,那我明天过去。”重歌道,等到对面道别挂了电话,她才将手机从耳边撤下来,楞楞的盯着干净的桌面,桌面背景是一片星空,璀璨而梦幻。

“也许所有人都生来孤独,有人习惯孤独,有人却在自欺欺人,将烈火也当做温暖,飞蛾扑火。”

彩云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长得十分清秀,开朗爱笑,重歌很庆幸她是个话多的人,自己只要静静听就好,至多点头答是,以表明自己有在认真倾听。

彩云出租的房子在一栋老式居民楼里,她父母留给她两套房,就在这栋楼的四楼,正对面的两户,一套她自己住,另一套她租给了重歌。

房子面积不大,装修的很温馨,很适合两个人蜗居。

“你父母装修的吗?”重歌问。

彩云摇摇头:“是我。”

重歌感叹道:“居家好女人,娶了你的人真幸福。”

彩云腼腆一笑,重歌也跟着笑:“看来已经有男友了,介绍一下?”

彩云低下头:“你太会猜了,只不过,他不爱出门,等有机会,我介绍他给你认识。”

重歌立马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只是彩云却藏藏掖掖,不愿多谈她的男友。重歌也不再多问。

讲了一些注意的事项后,彩云便告辞回家,重歌送她出去,看她敲响对面生了锈的防盗门,接着转身对自己促狭一笑。

里面的门开了,重歌没有看清防盗门后的人长什么样子,只听一声锁响,彩云拉开了门,一张脸一闪而过,重歌牢牢的记在了脑海里。

“阿笙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从墙头跳进来的时候,笑的像刚开的花儿一样,他不论晴天下雨都会来,来看我,给我讲故事,讲很多很多……”

重歌又做梦了,关于那个白裙女孩的梦,不是噩梦,那梦很美,美得不真实。

她在凌晨的昏暗里醒过来,手机循环播放着一首老歌,四周陌生的家具蛰伏在暗影里,重歌的不安达到了极限。

她的手伸向床头,摸到了一盒烟。五个小时的睡眠,她却异常清醒。

“早啊。”她对着黑暗道,接着点燃了一支烟。

汽车的喇叭声回答了她。

灯光闪过,她苍白的脸满是泪痕。

她突然知道今天要做些什么,烟灰落在被单上,她把那点红攥进掌内,眉头突的一跳。

夜市里新买的钟表不肯清净,滴答滴答,吵闹却悦耳。重歌数着滴答声,直到防盗门被打开的声音缥缈而来。

她便知道是时候了。

“阿笙他……”老歌放完,清澈的女声响起,重歌眼疾手快的将手机关机,她闭着眼笑开。

“他是一个如何的人呢?妹妹。”

“我曾经问姐姐,飞蛾扑火为的是什么,只那一瞬间的光明,是不是有些傻。但是我遇到了阿笙,他就是那一簇火焰,温暖明亮。”

重歌见到了那个男人。彩云的男友。

他很年轻,但表情阴郁。重歌在楼梯口拦住他。

“买早餐吗?”

那个男人淡漠的看着重歌,缓缓点头,那是死人一样的眼神。

重歌很可怜他,他一定经历了很可怕的事。

“一起吧。”重歌道。

男人没动:“你是谁。”

“一个房客而已。”重歌微微一笑。

男人盯着她:“你有什么事问我是吗?”

他的眼神期待而决绝,重歌眯起来眼睛,她不信。

不信任何从别人眼睛里读出来的东西。

因为她无法得知情绪的源头,就像无法得知死刑犯的悔恨,是为了忏悔,还是为了没有更好的销毁作案痕迹。

“你觉得一个女人会问一个男人什么问题?”重歌笑了。

男人摇头:“我不知道。”

“待会有空吗?”重歌忽然盯着他。

男人沉默。

重歌莞尔道:“大约会这么问。”

“我在巷子里等你。姐姐,你临别送我的手机从未接到过你的电话。我在巷子里等你。”

“阿笙是吗?”重歌问。她和那个男人走在老城区坑坑洼洼的街上。

清晨的老街伏在薄雾里,阿笙在那雾里答了一声是。

“彩云真是个好姑娘。”重歌说了意义不明的一句话,阿笙笑了一声,一样意义不明。

两个人走进一条巷子,心照不宣。青苔石阶,锈迹斑斑的锁,重歌与阿笙站在门前沉默着。

“也许你该试试能不能翻进去。”重歌道。

阿笙看向重歌,他阴郁的脸上第一次显现出生机。

重歌在第一级台阶上坐下,点起一根烟,脑海里一片清明。

“我从来没走过正门。”重歌木然的吸了一口烟,听着阿笙梦呓般走到她身后。

她听见锁链叮当一下,接着一声巨响,她吓了一跳。

阿笙用蛮力打开了门。

满院生长着荒芜的杂草,正对门的屋子房门紧闭,阿笙走了进去,他步伐紧促,像是期待已久的东西在那

屋子里等着他。

重歌将燃了一半的烟捻灭在手心,她冷冷道:“你当初就是在这里杀了我的妹妹吗?”

“我没有等来的人也许已经将我忘了,他这么说。我最爱的人也并不在意我,他这么说。他说很多温柔都是假的,他说他也在骗我。”

日出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满是蛛网的房间,重歌抚起桌上的灰尘,经年累月的灰尘被搅动起来,有些落在重歌黝黑的长发上。

“妹妹从小身子就弱,父母工作忙,她不能出门,我就给她讲故事听。”

她缕下一串蛛网:“我十六岁离开家,到了今年,已经过了七个年头。这七年里,我除了寄给过她一部手机,就再也没联系过她。”

“为什么?”一直没有发声的阿笙问道。

“没有为什么。”重歌答,“我是一年前得知妹妹的死讯的。她死在家里,你身后的那张床上,没有被性侵的痕迹,但处女膜却不是完好的。死因判定自杀。”重歌弯起来嘴角,“我才不信。”

“我收拾了她的遗物,发现了那部手机。那里面有许多录音,是她的日记。父母搬回了乡下,认命的度过余生,但我却在日记里,听到了许多事情。”重歌看向阿笙。

“她提了你。”重歌道,“她说你是她的光明。”

“姐姐,你走的那天,没有跟我说早安。”

“我没有杀她。”阿笙闭了闭眼,痛苦地说。

“你的样子告诉我你是知道关于她的死的。”重歌走近阿笙,她光滑的脸庞划过一滴泪,“阿曲就躺在这里,你还要当着她的面骗我么?”

阿笙苦笑了一声:“我那样爱她,怎么会杀她……”

“你不爱她,你只爱你自己。”彩云的声音随着开门的响动传进来。重歌看她从杂草丛生的院落里踏进来,表情冷漠,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刀。

“不要动。”彩云抬起刀指向重歌。重歌呆愣在原地,之前所有的猜测全都落空,她的眼神迷茫里带着不可置信:“是你?”

“你想听故事吗?”彩云颤声问,不是因为害怕,重歌看见她在笑,笑的凄凉。

“有一个姑娘和男孩从小就相识,他们一起长大,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会终成眷属。可是有一天,长大的男孩变成了少年,他不再记得孩提时代的承诺,他爱上了高墙里的另一个女孩。”彩云抬起头,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他每天都去看望那个女孩,尽管那个女孩是个无法出门的病秧子,他们在高墙里依然很快活。终于,姑娘忍不住了,她去药店买了药,学着男孩一样翻进了那个院子。”

“那个女孩很漂亮,白裙黑发,坐在窗前看书,与世无争,像院子里新开的丁香。”彩云像是回想起来久远的事,“我将我的痛苦施加在她身上,我告诉她我的痛苦,也把她的幸福都说成了痛苦。”

接着,彩云看向阿笙,笑容诡异:“紧接着,阿笙来了,他看着我将药递给他所爱的女孩,看着她喝下,却无动于衷。”

重歌感到她的头皮炸了。

“她当时没有死对不对。”重歌颤声问。

“她攥着手机念完一段话,才死去的。我和阿笙把她抱到床上,看着她离世的。”彩云依然看着阿笙,脸上满是讽刺,“你说你爱她,也不过如此。”

“我没有杀她,是你做的。”阿笙脸色苍白,木然道。彩云轻描淡写的点头:“是我做的,那么今天,你来做吧。”她将那把刀递给阿笙。

“阿笙,除了你自己,你爱的人只有我。”彩云疯狂道。

阿笙接过那把刀,他看向跪下来的重歌,一步步接近她。

那个女人有时候很像去世的阿曲,他没有勇气去救的阿曲。

他走到重歌跟前,蹲下身,彩云在身后不断的催促,他没有理会。

他将那把刀交给了重歌,对方泪眼朦胧里闪过一丝错愕,接着便是狠厉取而代之。

阿笙的心被利刃贯穿时,他想的是,原来自己还是有心的。

重歌听见警笛声在接近,她在浓郁的血腥味里,看彩云躺在地上挣扎。

“你死定了。”重歌冷冷道,彩云死死的盯着她,说不出话。

阿笙伏在地上,脸上的表情异常安详。重歌带血的双手摸出烟和火机,她在警笛声里点燃了一支烟。

尾声

“这个犯人我认识!”休息时间,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指着手机里的新闻叫道。

旁边的女孩们被吸引,凑过来七嘴八舌的打听。

“她以前也是这里的小姐嘛,”年轻女子侃侃而谈,“人怪的狠,捻烟不在烟灰缸,非得摁在手心里。”她嘴角一撇,显出一种嫌弃,围观的女孩露出同情神经病人一样的神色。

“还有,那天半夜我起夜,经过走廊,我看见她站在走廊上,对着窗户外面的一片乌漆麻黑说……”

“说什么?”有个女孩紧张的问,她很怕鬼故事。

“她说了一句,早安。”

那年的她


在你的周围,是否有这样一个女孩,她整天微笑,无论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她也总是微笑着,仿佛一切事都不能改变她的心情。

其实,她不是没心没肺,只是不知道该如何用表情来表达她的伤心和难过,她不愿与别人诉说,因为即使说了也没人懂得,也没人理解。所以即使前一秒被骂的狗血淋头,但后一秒她也表现的无所谓。

她不是不懂老师的叹息,同学的嘲笑,只是不愿用伤心和泪水来装点自己的心情。但是她想,她是幸运的,她有许多人关心,有她们的陪伴,她觉得很幸福。只是有一天,她的伪装打破,她的面具被撕碎,终于露出了她的一张铺满泪水的面孔。

事情发生在她的初中时代,她有一个很喜欢的男孩,她喜欢男孩的可爱、淘气,连自己被他捉弄时的坏笑也是如此令她心动。但是男孩的顽劣扔着挡不住他帅气的面容,他的优异的成绩让他成为老师的宠儿。所以,有许多女孩也似她一般被男孩迷住。

终于到了初二那年,她再也经受不住青春期的朦胧爱恋,鼓起勇气向男孩表白了。只是,结果是可悲的,男孩用残忍的话拒绝了她你有什么值得我去喜欢,你没有漂亮的面孔,你没有优异的成绩,你脾气暴躁,在你的身上,根本没有什么值得让我去喜欢的地方。而且,就算这些你有,我也不会喜欢你的。

她很失望也很气愤,她知道自己有许多糟糕的地方,她以为自己不会在意的,但是,当男孩揭露这一切时,她发现自己做不到不在乎,她还是会难过,还是会痛苦。

从她告白后,她发现一切好像都变了,他不再对她微笑,他刻意的疏远她,他不再对她说一句话,反而,他对她的好朋友热情得有点过分。呵呵,她想,她知道了他的想法。于是,一切仿佛回到了从前,只是,她开始戴上了面具,一个永远微笑的面具,她开始尝试着忘记他,开始适应这已改变的一切。

时间摇曳的走过,终于到了初三上期。

那一天的阳光好像格外灿烂,透过绿叶照在微黄的课桌,折射出一层淡淡的黄晕。她坐在那里,无聊的摆弄着笔,忽然好友兰兰像风一样火火的跑进来,满面笑容的对她说xx,我喜欢他,上个星期他向我表白了。呵呵

她默然坐在那里,忽然笑着说,呵呵,那好啊,好久请我和清喝喜酒啊。不知道好友还说了什么,只是,那早已平静下的心微微泛起了波澜。她望着窗外,忽然觉得阳光好刺眼。

到了初三下期,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再这样了,于是,她开始努力,她不再关注他,把身心都投入到了学习中。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总有一抹视线看向她,当她抬头寻找时,又消失了。

时光穿梭,到了中考的前几天,她又发现了那抹视线,沿着视线看过去,她不淡定了,因为那抹视线来自于自己曾经喜欢过的男孩,但是内心却再也没有那时的紧张和澎湃了。于是,转过头,不再看他。

终于到了中考前一个晚上,她收到了男孩的信息:加油,我相信你。她没有回信。

拿通知书那天,她很高兴,因为她被重点高中录取了,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男孩约她等会见一面,她没去,因为,她,早已不喜欢那个幼稚的她,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女孩了。

她的故事


夜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金还是被一阵一阵的肚子疼疼醒了,嘴里低声咒骂了一句,跌跌撞撞的起身寻找止痛药,要命的大姨妈,空荡荡的夜,金也丝毫没有感到不安,可能她有孤独和烈酒吧,跨过地上零零散散的酒瓶,金终于找到了止痛药,抓起桌上的酒杯胡乱吞进了几片,又沉沉睡下。

下午,金缓缓起床,卸妆随意披个外套就出门了。

“嘭”的一声,门被粗暴的推开,架着眼镜的男人愣了愣神,金就已经坐到了他的对面,“你是不是又喝酒了,跟你说过多少遍,治疗期间不能喝酒。”坐在金对面的年轻男人摘下眼镜,皱了皱眉头,“陈医生,如果你开的药有效的话,我也就不会依靠酒精了。”金面无表情的打趣道。

陈连哭丧着脸,真心觉得自己倒霉,要不是同科室的医师结婚的结婚,有孩子的生孩子,也不会让他这个加班带班单身狗遇到了金这么不讲道理的病人,陈连又絮絮叨叨的讲了很多,做了一下心里疏导,又开了一些奥氮平和喹硫平,嘱咐金按时服用,宽大的袖子里伸出一个瘦弱的手臂,陈连一把抓住,这条手臂上还有一条并不怎么新鲜的干涸还未愈合的血迹,突如的抓力让金感到十分疼痛,“疼吗,你这样很不利于治疗。”金不明白陈连为什么突然之间那么生气,也许也是吓到了,有点歇斯底里,却又有点惊慌失措,仿佛戳到了自己的痛点,“我不想这样,我真的不想这样,可是我真的控制不了啊,我尽力了我真的尽力了,你相信我。”蹲在地上的金用力的蜷缩着自己的身体,想让自己安全一点,陈连叹了一口气,缓缓的蹲下:“对不起,我刚刚有点激动,是我不好,别难过,好不好。”陈连温柔的拉起了金,在金的一再推脱下把金送回了家。

两个人,一夜无眠。陈连向医院请了长假。

第二天一早,金就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是我,陈连。”金诧异的打开了门,门口站着拎着早饭局促的陈连,“你怎么来了?”“我认为你需要一个私人心理医生,至少现在的状态很需要。”

“我没钱。”金一直都是这么直截了当。

“没事这是免费的,这不是这几个星期我对你的治疗一直没有起效嘛”陈连尴尬的摇了摇手中的早餐,有金最爱喝的皮蛋瘦肉粥,金狐疑的接过早餐。还是邀请陈连进了门。

地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酒瓶,“看来你还是挺有钱的呀,地上那么多酒瓶,”话一出口,陈连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又有一团怒气。“所以我才没有钱请您这个私人医生了。”金不冷不热的回敬了一句,陈连刚要发作,看着餐桌旁大口大口喝着皮蛋瘦肉粥的金,心情不由自主的舒缓了许多,竟然觉得暴劣的金也可爱了许多。

一回生二回生三回熟。

第三天的时候,陈连像在自己家一样来去自如,收起了金家里一切锋利的工具,清理了地上大大小小的酒瓶,开始死皮赖脸的谋划住进金的家,当陈连说出这个想法时,还是遭到了金戏谑的嘲笑,一个披着狼皮的心理医生,嘲笑归嘲笑,金居然也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划分了陈连的活动范围,又恶狠狠的威胁了陈连,头也不回的就出门了,陈连却仿佛透过金的狮子吼,看到了可爱的小猫咪。晚上,陈连开始发短信催金回家,金打开手机看到短信的那一刻,就愣住了,有多久了呢,好像从来都没有吧,没有人问她在哪,没有人焦急的催她回家,自己像一个吃玻璃长大的透明人,金一饮而尽,走出了酒吧。到了家门口,金刚掏出钥匙,却又把钥匙放在包里,迟疑的抬起手,敲了敲门,门开了,站着笑吟吟的陈连,金拖着一袋酒进了卧室,盘腿坐在床上,打开一瓶,便咕咚咕咚的往嘴里送,,门被粗暴的推开,这次是陈连,夺走了金手中的酒瓶,拽着金走进了客厅,小小的餐桌上,摆了几个普通的小菜,两碗粥,一杯牛奶,这种场景熟悉又陌生,金突然有点不习惯,转身就想钻进自己的房间,陈连紧紧的拽住不放手,把金拉到餐桌旁坐下,金也忘了究竟自己多久没吃过晚饭了,机械似地拿起筷子,夹起一颗菜,送进口中,味蕾瞬间得到满足,香咸可口的味道立刻在口腔蔓延开来,却也有一丝的不适,胃里的残渣像开水一样沸腾开来,开始不受控制的涌出,金冲进了卫生间,抱住马桶吐起来,一向淡定的陈连也慌了神,轻拍金的后背:“对不起啊,可能是我做的太难吃了。”抱着马桶的金刚想张口,却被空气中弥漫着自己呕吐物刺鼻的发酵酒精味再次恶心的吐了起来,半晌,金终于吐够了,抬起头:“陈连,你做的菜很好吃,只是我很长时间没有吃过晚饭了,有点不习惯。”陈连第一次见到那么认真的金,两只认真的眼睛像澄澈的镜子,映出了陈连关切的面容,陈连轻轻的扶起金,“我还是先喝点牛奶适应适应吧。”金的开口打破了沉默的尴尬,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陈连的心里乐开了花。

之后的每一天,陈连像个家庭保姆般尽全力的挤进金的生活中,他知道金的歇斯底里,他知道金抑郁的像个怪物,可那又怎么样呢,爱的种子已经在心里发芽,过不久就会长成盘踞心中的大树,根枝错落,轻轻一扯,撕裂的疼痛就蔓延开来。金还是早出晚归,流连于各色人物之间,听各色各样的故事,金喜欢听故事,不论是血淋淋还是甜蜜蜜的故事,金都喜欢,因为金没有故事,就像一个失血过度的吸血鬼,不停的吸取新鲜的故事,否则就会干枯,这一点,被金视为活着的理由,而陈连,只想成为金的故事,陈连开始陪着金去酒吧,看着光怪陆离的人,听着奇奇怪怪的故事,开始一点点的减少金的用药量。

而这一天,金又失眠了,从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丝毫没有困意,巨大的失落感和无助感压的她每个细胞都在孤独的呐喊,没有酒精,没有刀片,陈连把它们偷偷的都扔进了小区楼下的垃圾桶,苦痛感袭来,金并不长的指甲深深的陷进肉里,生生抠烂了表皮组织,满是疤痕的胳膊上露出了红色的血肉,只有这样,金才感觉到安心,惨白的日光灯下,一滴滴的红色格外的刺眼,金索性关了灯,踉踉跄跄的站起来,走出卧室,要去找酒,翻箱倒柜的碰撞声的声音惊醒了在客厅沙发的陈连,陈连赶忙打开灯,看见金趴在地上,还在找客厅的各个角落,陈连小心翼翼的扶起她坐到沙发上,额头已经淤青了一块,陈连不禁苦笑,可能这就是刚刚的碰撞声吧,陈连起身从冰箱拿出冰块,小心翼翼的用毛巾包住,放在金的额头上,金伸出手扶住,陈连却看到了指甲上红色的血迹,下意识的一把拉开金的袖子,胳膊上湿润的黑红色像被撕开的小洞,咧着嘴在对陈

连笑,陈连用力的握住伤口,心中的怒气在这瞬间被引燃,金只是一动不动的像个木偶,不哭不闹,也感觉不到疼痛,粗重的呼吸声逐渐靠近,陈连猩红着眼埋进金的手臂,张开嘴,狠狠的吮吸,腥甜滑过舌尖,金终于有了回应,拼命的要推开,陈连却拥的更紧,抬起头,捏住金的下巴,吻了下去,血液的腥甜充斥了两人的口腔,良久,陈连看着金的眼睛,“我们在一起吧,我爱你。”“好啊,这样的我,你真的爱吗?”金玩味的笑着,却一脸的无所谓。陈连认真的点头,把金抱的更紧,“我爱你,无论什么样的你,你并没有怎么样,你就是你,我爱的也只有你。”金收起玩味的笑容,泪眼朦胧,开始正视眼前的这个认真的男人,这个男人让金感到安心,金突然也有了就这样安静的过下去的想法,安静的夜,让两个人的心拉近了许多,不知不觉,金就在陈连的怀里睡着了,陈连就这样保持这个姿势坐了一个晚上。

金醒来,又惊又喜,惊的是陈连真的坐了一晚上,喜的也是陈连真的坐了一晚上,而陈连有点忐忑,又有点紧张,“我去给你买早饭,你再睡会儿。”一只小手轻轻的握住了陈连,“我们一起呀。”陈连抑制不住喜悦望向身后的女子,两只手握的又更紧了些,陈连相信,未来,有更多更好的故事等待着金,而他,就是要成为金离不开的故事。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2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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