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一次许翊送我回家之后,我们的相遇总如意料般,有时在岔路口,有时在小区门口。我也乐得将这不期然的相遇当做一种理所当然。只是我们遇见的时间总是没有固定的,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也可能是一个月之后,如此频繁的接触,我慢慢的接受了许翊,如同闺蜜般的接受了他。跟他相处的时光是轻松的。我们可以一整天逛公仔店,就为了找出哪家的大嘴猴最好看,当然我们不会买;也可以一整天窝在咖啡厅的沙发上看书,期间没有半点言语的交流。他喜欢喝曼特宁。我是对咖啡没有半分兴趣,我总和他开玩笑说:“装什么呢,喝咖啡,你是那么有品位的人么?换做是我,我宁愿喝一瓶果粒橙亦或是喝一杯茉莉茶。”我喜欢茉莉的香味,当初到重庆玩的时候,愣是带回了一箱子的茉莉茶,老妈的火气,那是蹭蹭往上冒。现在我的卧室里,也时常放着茉莉香的干花或者花包。我和他跑了很多家咖啡厅,就为了找到稍微正宗的曼特宁味道。说实话,我是喝不出来究竟有什么差别,但是他总是不满意。直到我们找到麦瑟夫,他才略微露出会心的笑容,这里,也就成了我跟他的据点,我喜欢喝它们家的白开水,淡淡的甜味,也喜欢它们家昏暗的灯光,以及缠在墙上的藤蔓下面大大的沙发。所以,每次的场景都是:我整个人窝在大大的沙发里,手里捧着爱看的小说亦或是手机,他慵懒的靠着沙发椅背,手里捧着一本和我的一模一样的小说亦或是比我的高端很多的苹果,他面前放着一杯我觉得很袖珍的曼特宁,当然他觉得这是精致,我面前放着一个直筒的玻璃水杯,里面满满的白开水,旁边放着一个矮胖的水壶。他总嫌弃我的水壶把他的格调瞬间降低了,我也觉得有点滑稽,可是我又不愿意服务员总是来来回回的给我加水。所以每次他好像也习惯了跟老板说:“给我们一个水壶,加上白开水。”我就在一旁窃笑。这时的我们,没有彼此的号码,只有办公室的地址和家庭住址。其实这也就够了,反正他想要找我的时候,就会准时五点半在岔路口或者小区门口等着,我要是想找他呢就到他的店里,店员自然会联系他,反正每次不出半小时,他总会赶到。他有时候也会笑着说:“你都到我店里了,可以找我店员要号码的呀,以后你要是想我了,快下班给我打电话,我就去路口等你。然后呢,我也有你的号码,想你了,自然好联系。”我笑着摇摇头,他使劲捏了我的脸颊“搞不懂你怎么想的。”其实他知道我怎么想的。我不喜欢手机,从不喜欢。有一次他问我:“我发现你都没有其他朋友吗?为什么我们一起出来玩,一整天你的手机可以完全没动静。”我很平淡的回答他:“我关机了!”“为什么?不懂!是想要和我共度二人世界么?”“我不喜欢手机,从来不喜欢。它的存在除了跟家人联系之外,没有任何意义。”“那你朋友怎么找你?”“她们会到家里找我,或者是扣扣上留言,我会去看。”“你朋友很少?”“不少!”他更是摸不着头脑,也没继续问下去,挠挠头作罢。我的号码是怎么流落到他手里的,我都快不记得了。相处久了,他也知道我的真名,有一次和他出门逛街,没带包,就拿了一个小小的零钱包,他带了一个大大的麻布袋,我姑且只能那么称呼。我就把零钱包扔进他袋子里,他哭嚎:“不是应该女孩子带包的吗?”拿出我的零钱包,作势往外扔。由于暗扣没有扣紧,调出来一张卡片,那是我们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卡,自然也有我的号码,就这样,我的号码沦陷了。从那以后,他开始周末找我,一大清早就妄图利用电话骚扰。可是他貌似忘了,我的手机不过一个装饰品而已。基本上十点以前都没人接电话,这一点,他很是恼火。可惜我改不了,好不容易的周末,不睡到自然醒我是不会起床的,他也没法。就这样不温不火的相处着,我不是他女朋友,他也不是我男朋友,但是我们彼此单身,只是从未越雷池半步。说来那种相处模式确实是怪怪的。在某个阳光充足的午后,我在咖啡厅沙发上睡着了,他会过来掐我的脸颊,我也乐得找个舒适的姿态靠在他身上接着睡;某个下雨的黄昏,我们共同撑一把伞,他会用手搂着我的腰,雨伞也总是偏向我更多些,只是他未提,我也未作出回应,而我们之间,仅此而已。这样的时光,安逸缱绻,我很喜欢!
“找我来有何事?”他背着双手,站在离她一丈远的地方,冷冷道。
她苍白了脸色,强撑着支起身体,苦涩一笑:“你还是这么的冷,就这么恨我?”
男人明显怒意加深:“这是你的报应!”
“是啊。”她垂下眼眸:“报应!”
他见不得她作出来的模样,冷哼一声,转身欲离去。
“你能抱抱我吗?”她抬头,轻声说出她的乞求。
“呵呵……”他笑了,笑得那么的令人心寒:“我嫌恶心!”
毫不留恋地离去,留下她伶仃一人。
她笑了。
起身,换上她最爱的白裙红衣。
那年,朦胧烟雨,垂柳依依,七夕桥上。她,白裙红衣,打伞驻足。
他,白衣碧萧,策马走过。
回首,便是经年。
梳妆台前,轻理云鬓,簪上最爱的白玉簪。
那年,十里桃林,落英缤纷。
他,亲手替她簪上白玉簪。
她,替他戴上亲手所绣荷包。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时的诺言啊,动人心弦。
走出房门,眼前是一片桃林,他,亲手所植。
抚摸着那刻痕,她又笑了,凄美,悲凉。
坐下来,斜倚着桃树,透过繁密的枝叶,看向那一抹残阳,残阳如血。
伸手,握住那一丝光。
摊手,只是一片虚无。
怔怔看着自己的手掌,蜷起了白玉般的纤指,再次望向那残阳,直到它湮没于群山。
而她,也闭上了那时他爱极了的灵眸。
书房里,他疯狂的撕扯着画卷,画卷里,那人儿,或颦或笑,或嗔或怒,万种风情。
直到最后一副画卷化作漫天纸雨,他才无力跌落在地。
“公子,姑娘她,殁了!”
颓然倒地,怔怔望着屋顶。
“来世……”
当第一缕晨光洒向桃林时,那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桃树下,他和她相拥而眠,嘴角微弯。
他人双双成对,而我一人孤孤单单,流浪在红尘中。被爱人疑心,所爱人心痛如焚。本以为与他相识是天作之合,谁知一切都是自己的自作多情开出来的玩笑。恋人即使离得再近,都如异地恋一般煎熬着我们。我们与时间和空间在做挑战,何况我们身份特殊。我们一次的不信任就让我们天干地和。
至今已过去了10个月有余,难道我们已走到了尽头?我不相信!我从未相信过这段恋爱与其他的恋爱有多不一样,恋你不是因你的身份,也从未在乎过你的职业是什么过。我不想有任何的遗憾,只想一心一意的对你好;和你过往往后余生的日子,哪怕是几个月、几年,我都愿意等待你真正能陪在我左右。但是你的不信任,而选择了退后,你我心里比我更清楚,我对你百般的好,我对你的情,还不够明确吗?但,我也明白你有你的职责和使命,我也有我的。我们都有我们未完成的使命和责任。
还是说,我们在一起是一场劫?看来是此劫已快结束,不能再贪恋红尘了。我们要各奔东西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往后余生有缘再见,便是陌路的路人甲,见如初识,永不想起。
不想便可不念及;不思便可不悲痛;不恋便可不伤心;不忆便可不痛苦;花开时便有花谢;花谢时便有花落;桃花开时边无果。
清明时节雨纷纷,很快又是清明。让我不时的想起旧情是在清明时说的再见。看来今年的情分会在清明时节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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