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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浓浓,路漫漫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情浓浓,路漫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是个慢热的人,很慢很慢,近乎于冷。对人对事如此,对书也如此。自小不喜欢这般性格。无奈,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至今仍保持着本色。有人说,性格无优劣之分,对慢热的人来说,真是莫大的安慰。

一本书,在大宝的书架上,躺了很久很久。从没翻动过。没有理由,也没有欲望。

一首诗,在洛夫的诗集中,读了很久很久。还没有读够。因为爱,浓浓的爱。

慢慢地,也爱上了《世说新语》,有了翻动的欲望。一小段,足矣打动我的心,足矣让诗人抒一段情,那是怎样的一篇故事,又是怎样的一本书?

很久很久,在暗恋这一本书,依然没有翻动。爱上一本古文书,一本厚如词典的书,并不容易。对于一个慢热的人来说,更是如此。那需要更多的能量和勇气。我耐心地等待着那个时刻。

一个月光柔和的夜晚,那本热恋已久的书终于从书架上捧得了手上。那一刻,内心充满了幸福之感。我的暗恋之旅也开启了新的一页。

犹如浩瀚之海的一本书,想要找到最爱,并非易事。也许在寻找的路上,还会有更多的惊喜。我这样安慰自己。

这条恋爱之路,也许很久很久,很慢很慢,但不会放弃。对于慢热的人来说,一旦爱了,恋了,就会覆水难收。

人世间,人在走,事在变,慢热之人谈一场成功的恋爱并非易事。于人如此,于事亦如此。书却不同,只要你不弃,它就不离。它永远在那里默默地,无条件地等候你。所以,爱人,爱事,更爱书。

情浓浓,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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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路漫漫


(一)

我的爱情启蒙,是小时候看电影【天仙配】,在露天的大场上,人山人海的。电影的女主角严凤英的黄梅戏唱腔有一种魔力,不知怎的,就将我幼小的心灵中的那根情爱之弦给拨动了。那感觉很甜,一直甜到心里。

记得散场后,我是撂着蹶子,撒着欢,一路小跑回到家的,晚上睡觉还想着那七仙女的眉眼,心里还回旋着那优美的声音。就想着自己要是那董永就好了。那么大点的小屁孩就开始情窦初开了。再后来关于爱情的电影就多起来有【芦笙恋歌】、【孔雀公主】、【五朵金花】现在想来,那些美妙的歌声就像一道最美丽的风景,给我的人生增添了非常绝美的一笔。

我是个性格非常内向的孩子,在学校总能得到老师的表扬,班干部一直当到初中。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安排与我同桌是女生的时,我总是拒她们千里之外,我想当时这种行为可能来自于我的的自尊与羞涩。有一次老师把我不喜欢的一位女同学安排与我同桌,当时,这女孩头上长了癞子,我更讨厌她了,等老师不在的时候。我竟对她做出了厌恶的表情,并且很明确地说我不喜欢与你同桌之类的话,结果是这小女孩哭着就回家告诉了她的家长。等我放学回到家,就看到这个小女孩在我家里,还有她的父母在与我爸爸说着什么,我知道闯祸了,我没敢进屋,就直接跑到了我的小伙伴的家里,让我的小伙伴去看看人家走了没有。等她们走后,我才忐忑地回家吃饭,我边吃饭,我爸在旁边对我一顿臭骂,但我习惯了家庭暴力,这事总算过去了。

不过,我也有非常心仪的女孩,记得上初中的时候,老师让我们班最漂亮的一位小女孩与我同桌,我心里暗自高兴,但我外表还是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与她总是保持很远的距离,很少与她说话,因为怕同学们笑话。记得有位同学与女同学交往甚密,就会被大家笑骂,说什么,与女生玩要长白头发等等,那同学在我们面前就会抬不起头来。所以,我的初中生活就这样在这种无形的监督下,没有发生任何罗曼蒂克的爱情。

(二)

我的初恋是在革命老区沂蒙开始的,初中毕业后我就去那里做工了,主要是做皮革的熟制与成品加工。我们一行去了十几个人。

记得那是一个美妙的春天,在去厂里的第三天,在中午下班后,我在工厂大院里将自己的一些脏衣服放在盆里洗。当时厂里男孩女孩很多,乱哄哄的,很是嘈杂。我正全神贯注地洗着衣服,突然身后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咯咯咯咯咯男孩子洗衣服怎么那么吃力呀?我惊奇地扭过头去,一张红扑扑的苹果脸赫然在我的面前,绽放如花的笑靥,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在我面前,落落大方却又那么调皮,一袭杏黄色上衣格外醒目,下身配一条花格子喇叭裤,美呀!我感觉她是仙女下凡。我知道,她是在笑我洗衣服的姿势太笨拙。说实话,一直到初中毕业出来做工,我的衣服大多都是母亲给洗的,我洗的很少,所以不怎么熟练,我这初学者的姿势让别人笑话也是有情可原,不过,我还是做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说:洗衣服不都是这样洗吗?她竟大方地说:我来教你,看你也没有洗过多少衣服。说完,她利索地拿出旁边的一个小凳子,坐在我的洗衣盆边,接过我手中正洗着的衣服,优雅地揉搓着,像在玩着一种很好玩的游戏。我站在她的旁边,愣愣地看着。她问起了我的家庭住址,还聊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不知不觉,谈话间,她就把我的几件衣服全部洗干净了,洗完后,我们两个一人抓住衣服的一头反方向拧干了水,接着,就看她轻盈地抓住一件衣服一抖,就已经将一件上衣晾晒在晾衣绳上。然后就看她将衣领衣角都仔细捋的很挺

以后的日子,我们便熟悉起来,我的一些脏衣服她经常帮我来洗。

沂蒙山是革命老区,主食以玉米煎饼为主,我来这里根本吃不习惯。她看到我吃的那么困难,就从家里带来她家里腌制的香椿,这样我用煎饼卷着吃还能下咽的顺利一些,那香椿的香味混合着咸味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就这样渐渐地,我心底生出一股莫名其妙的情意,就像小时候看【天仙配】时的那种,可我很内向又不敢向她表白。就这样,一直憋着。

终于有一天,我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写情书,可是,与我同住在一起的有好几个工友,我怕他们知道了会笑话我。可我们白天做工,晚上睡觉都在一起,形影不离的,没有机会啊。

有一天晚上,我借着手电筒的光线,蒙在被窝里写下了我平生第一封情书,情书的内容就是对她说,我喜欢你,希望你今天晚上去东里镇桥东头,我在那里等她,在她出工厂门的时候,我壮着胆子亲手交给了她。

月亮升起来了,如水样皎洁,夜风送来附近果园里的果香,这是一个多么迷人的夜晚啊。我站在东里镇桥东头张望着,心中有说不出的忐忑,想着她会不会来。心里揣度着,可能人家对自己只是一种友谊,一种友好的关怀,根本没有那个意思吧。正想着如果她今天不来的话,她明天会对我是怎样的一种态度?就这么心里七上八下地瞎琢磨着,蓦然,一个熟悉的身影隐隐约约向我这边走了过来,我心里非常兴奋,是她么?我揣测着。

近了更近了,终于看清楚了,我心中的女神,我心仪的美丽女子,向我走来了,我的心一阵狂跳!夜很静,风很轻。我挽着她凉滑的小手,在桥下的沙滩漫步。在当时流行一首歌【望星空】是董文华唱的。我们都喜欢这首歌,我们俩像齐唱一样的哼着夜,美好的夜!在以后的日子,我们俩总去桥头,去沙滩唱歌、聊天。日子过得平静甜蜜。

突然有一天,我正在车间工作,一位年龄有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在我们车间门口往里探头探脑,像是在找人,却又不进来。老是朝着我看,看的我有些莫名其妙。下班后,她来找我,对我说,那个女人是她姐姐,已经出嫁了,她是听说了我们的事,专门来这里观察我的。并且说,她看我人长的还算可以,只是有一点。如果我们在一起的话,一定要在沂蒙生活,不能在我的家里,原因是她爸爸常年瘫痪在床,弟弟还在读小学一家的生活只是依靠她与她妈妈两个人来维持。我当时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我心想,我弟兄四个家里可以不以我为主的。

以后的日子,由于工厂原材料供应不足,工厂放假,工人都要回家。临走时,我见到了她;对她说: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的。就这样,我离开了这个给了我无尽甜蜜的小镇。

回家后,我把这事告诉了家中的父母,父亲立马就大发雷霆,母亲也是苦口婆心地劝我,也是死活不同意。他们说:你弟兄四个,你是老大,你就给你的弟弟们带这样的头?不在家过。他们也都像你一样,我们就白养你们弟兄几个了。结果到最后,不论我怎么闹,还是没有争执过父母。

日子还是在一天天走着,可我对她的思念却是无时无刻,以后工厂开工,我们同村的工友都去了,只有我,被父母留在了家里。当时,我让我同村的一个小伙伴给她带去一封信,内容就是如何如何想她,千对不起她,万对不起她的话。

哦,我的爱!我青涩的初恋,就这样夭折了。

夜蒙蒙,望星空,我在寻找那颗星我在家里终日唱着这首歌,想着她的一颦一笑。悠忽间,我的这段美好,已经随着时光的脚步,越走越远了

各自的漫漫路


时间真的过的很快,快二十年了的事却像昨天。

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的总是梦到上初中时的情景。我的同桌,还有那些铭心的往事,总是在梦中悄悄地呈现。不想去梦,却总是在想,我真怕那些伤感的情感在我心中翻腾。记不清几次了,总是在回答老师的提问时醒来,猛惊一身汗,我害怕我喜欢的老师提问我问题,而我却答不上来,特别是女英语老师。

记得第一次到离家十几里的地方上学,一个农村的孩子,一下子面对外面的世界,我应接不暇自己的目光。除了惊呆,更多的是好奇。大家排队打饭,漂亮的篮球杆,地里老师的大皮鞋,特别是说一口流利英语的女英语老师,都被我狠狠地记在了心底。

英语老师真的很美丽,当时我看。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和年画上一样的女人。那天第一次上英语课,我真不知道是怎么上的,我的目光全都停留在英语老师的洁白的衣领和漂亮的脸上。后来我把所有的英语单词音标都写成了汉语拼音,是英语老师趴在我的课桌上给我改过来的。长长的头发,淡淡的香气,残留粉笔沫的手指,那一刻在我心中烙印。这么多年了,也不知英语老师长高了没?是不是还是那么美丽?如果今夜再做梦,我愿再跟您学一学那些英语单词。我还想说您用铅笔给我改的那些英语单词到现在我也没有擦去,因为我想留一辈子,也在心中。

开始的时候,我们坐座位老师安排。我的第一个同桌是李云,很文静的一个女孩。她学习很好,但对我不是很好,每次抄她作业她都用手捂着。有次班主任把我叫到外面,对我说,你有个学习那么好的同桌,你应该感到荣幸,你可以跟她学学,看看人家是怎么学习的,我照着做了,她看书我看书,她看哪页我也看哪页,无用,还是跟不上她。

后来坐座位就不管了,我也就和我喜欢的同学一桌了。他是男生,叫丁而峰,但我却喜欢去亲他的脸,我不是有毛病,我是喜欢看他被我亲后,咧着嘴擦脸的表情。我们整整同桌了一年,那才叫兄弟,有苦同受,有甜同舔。他是走动生,因为只离家三里路,每天上完晚自习后都回家,我也常常跟随他到他家里睡觉。在回家的路上,有一片苹果园,那是我们常光顾的地方。我们偷苹果,也和宋丹丹薅羊毛一样,也是只摘一颗树上的,摘完了再摘另一棵树上的,果农家一看就知道苹果让人给偷了。有次正当我们摘得尽兴时,突然看见远处射来了手电光,吓得我们赶紧跑到沟底的杂草里趴着,不敢出声,因为我们都知道,要是被捉到,罚钱是小事,那是要在学校大会上亮相的,我们都是要脸面的,即使当时有蛇咬我们,估计我们也不会站起来的。手电光在头顶上闪过,我们趴在那自比邱少云,现在想来,真是有点对不住英雄啊。

但即使疯玩,他学习也是我不能及的。但他也有输我的时候。有次夏天在水库洗澡,不知谁提议,看谁有胆量敢从抽水电机房顶上跳下来,他不敢,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然爬上了屋顶。爬上去我才知道什么是进退两难,但是面子嘛,我还是一手捏鼻子,一手捂下边跳了下去,浮上来后我有点晕,在一片喝彩声中我又跳了一次。洗完上岸后,发现我们的自行车竟然都被推到沟里去了。原来,边上有一块萝卜地,可能不知是谁拔了那地里的几个萝卜,地的主人以为是我们拨的吧,把我们的自行车全都推沟里了,我们一边骂,一边抬,然后躺在地上哈哈大笑,幸亏自行车都上锁了,要不真不知道要被推到哪里去。

后来,也许是命运捉弄吧,梦醒成空时,连最好的朋友也已经杳无音信了。后来才知道,他在上海,外企员工,工资很高。有次有事去上海,打电话约了他一次,为了省钱,我们坐在东方明珠下的连椅上,手握着他买回来的啤酒,泪眼婆娑的憧憬着未来。那晚他问我怎么回住处,我说我还没有坐回地铁来,你领我坐回吧,我们倒了两趟车才回去,我其实是骗他的,我是不想再花他一分钱,因为我知道,每一分钱都是他用汗挣得,那趟列车把我们载到不同方向,像我们,注定明天要各走各的路。各自的漫漫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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