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恋人不如做知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男女之间最流行的关系不再是“恋人”、不再是“情人”,转而成了“蓝颜知己”、“红颜知己”比朋友多一点儿,比恋人少一点儿。
暧昧的都市里,日日上演暧昧的情景剧。
有些男女,不是情侣,依然眉来眼去,旁人猜不透其中的虚实。
红颜的知己,蓝颜的知己,在醉梦间,半真半假地尝一点儿朱唇细细品……不是男人女人太随便,生活在都市里,人人都难免有一颗寂寞心。
但你也要知道:人人想搞暧昧,但暧昧不等于爱。
正因如此,红颜知己登上了男人心中的畅销榜。
想想也不错。对女人而言,有些男人不适合做老公,也不适合做男友,只适合维持一段暧昧不明的关系。
不要做恋人,做一对有事可以彼此商量、有爱可以彼此分享的好友其实更好。男女间一旦成了恋人,便有了很多不必要的猜疑和折磨,远没有“知己”来得洒脱。
随着阅历的增长,你会发现,这一生遇到的男人,如同吃饭一样,有的是正餐,有的只是甜点,正因如此,生活才不致单调。
有魅力的女人善于给身边所有的男人分配不同的角色,于是才会越发成为世人心目中的万人迷!
女人,夜深寂寞、心空肚空的时候,尝尝“蓝颜知己”的味道,想来也不错。
女人爱花钱,但只有极少数女人敢于大胆给自己花钱。从一个女人逛街购进的物品中,便能看出这个女人对自己的爱有多少。女人用购物的方式成全……自己花钱的快感,但值钱的物品全是买给身边这个男人的……
还是静下来继续抒写一下情怀吧。
那日,我们已约好。为了和他在一起,我尽了最大努力,恰好天随人愿,终于有了空闲,我急急的打他的电话,他却不在,说晚上回来。我好失望,但我不是不明事理之人。我知道他有朋友,有应酬,不可能整日陪我。当他打来电话时,不自觉地我就说了气话。我说:你要忙就别回来了显然我的话刺痛了他。他眉头紧锁,眼睛瞪得大大的。其实,我清楚的知道,他一路风尘回来,就是为了见我。但我就是想说气话,我看出他确实生气了,但他强忍着。他也说他脾气不好,整天都是他在训别人,现在却要给我陪笑脸。我也说不清楚,我为什么要说话刻薄,其实心里明明想和他在一起,却偏要说伤感情的话去刺他,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怎么了。他的包容,他的宽厚再次接纳着我。我知道,这一生我都不能放下他了。
连日来,头脑混沌,他的影像整日在我脑海中晃动,让我无法专心做事。他也说,你除了我,还有很多事做,我也知道感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可我就是放不下他。吃饭时,担心他吃的是否可口;他出门去郑州,担心他在外面是不是寒冷;他要回去,又担心他一路是否安全。
有人说,适度的距离才创造美感。我也知道。可在他的面前,我怎么就没了矜持,没了自尊,失去了我。
拥有他,我感谢上天。就让我做一个幸福女人吧。
被思念拽到天上,变成一粒一粒的星,可月明星稀,地上我思念的人看不到我,星河辽辽,我寥寥的舀几碗光,向思念的人撒下华光,她抬头却又看见了该死的月。
我是阵晨风,早间,我从远方的青山踏雾而来,被晨露弄湿,我日夜兼程,终于抵在她开窗那刻我撞到了她的身上。哇,今天的风好舒服啊!女孩的感叹让我觉得她就是山月,我抱住了她就抱住了月光。她哈了一口气,白气在清冷的天里攸然跑进了将散的白雾,我突然舍不得吹散那阵雾。
她那里一天,外面就过去了一千年,我离开她的那刻又回到了一千年前的那天。她是我的月光宝盒,而我只需要做她早间的一阵风。
我是阵烟雨,南方的烟雨,南方女子温婉,她就如此,从新朝之前,南方的女子就如此。谁也不知这里有多少玉埋香,我轮回在天地间,天上多了我就到地上去,地上太热了我又跑到天上去。我摸不清人们什么时候喜欢我,大概下的少时候下,人们就喜欢,反之人们就不喜欢了。青石板上,灰墙间,女孩打着油纸伞走过,我向她的周围落。她伸出手借住我,这雨好清凉啊!我开心的在她手心晃,慢慢摊开,化开,一部份融进了她的血肉,一部分风化。时间沙化了她,我又回到了天地间,寻找她。
我是片秋叶,每天,在树上看她,看她在路口,在深秋的楼,在窗口,她不知道有这么一片叶子喜欢她很久。每年我总是等到她在窗前再落,这样好能看的清,看的细,昨夜我又从你的窗前飘过,我飘过的第十七个春秋。夜色淡了,又淡了,一夜无话,风来了,我求它把我扬起到你的身旁,唉?哪里来的叶子啊,不过还蛮漂亮的,就做书签吧。我这样夹在了你的书中,我是一片怕黑的叶子,可我是你的书签。
美人总会迟暮,你垂垂老矣,皱纹爬满了脸,浑浊的双眼,不见当年。我随你死在时间面前,就死在这里,我选择不落到尘泥。烟沙四起,它们劝我,劝我不要随她湮灭。我湮灭成烟,走遍山野听见尘间情话,也不及当年那句这叶子好漂亮啊。
做她的,做她书上的签,做她掌心的水,做她身旁环绕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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