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爸,您看,火车来了,我指着列车对爸爸说,爸爸笑了笑没有说话,那是我三岁那年。而他30岁。
望着车窗外熟悉的城市,列车进站。拉着行李的我,来到了站台,我深吸了一口气,我回来了。而这一年,我34岁。15年了,我再次踏上这个让我每天梦见的的城市。那一年,那一幕幕至今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他今天没有上班,他告诉工长,我儿子今天回来。他回家收拾了儿子的房子,来到街上买了儿子最喜欢吃的菜。还专门买了一瓶喝酒,今晚和他已经十五年没有见过的儿子喝一杯,尽管医生不让他喝酒,可为了儿子的到来。他破例喝一杯。
我坐车来到了这个熟悉的街道,抚摸着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墙一瓦。胡同里还是充满着原来的味道。小贩的呦吼声,十几年了。这里还是没有改变。
望着即将要踏进的家门口,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他望着远方的路口,我来到他的身边,放下行李,爸,我回来了说完,我给了他一个拥抱。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拉上我的行李,走,回家来到客厅,桌子上早已摆满了我从小喜欢的菜。我的心里感到一阵阵的酸楚。他让我坐下,他坐在我的旁边,打开桌子上放的酒,为我倒了一杯,为他也沾满了一杯儿子,欢迎你回来。
那一天,他喝醉了,坐在他的床边,望着他那熟悉的脸,他的鬓角早已发白。抚摸着他那充满茧子的手,我再也仰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十五年了。他老了。而我却在这几千的日日夜夜里没有陪过他。为他盖好被子,无意间看到他的床边放着一个本子,我悄悄地离开他的房间,坐在床上,我打开了他的日记本:
今天,儿子放假,我带他去看火车,看他高兴地样子,我也很高兴。
今天,儿子拿着大学通知书,我知道他要离开我了。我既高兴,也失落,他不在我身边,想他怎么办。
今天,除夕夜,儿子打来电话,又不回来了,这已经是第十五个除夕夜了,我知道他忙。
看到这些,泪水再也控制不住,我来到他的床边,爸。对不起。
第二天,接到公司的电话,让我回去,我爸送我来到车站。他把行李送到我的手上,去了,照顾好自己。缺钱给爸打电话。我放下行李,抱着他爸,今年过年我一定回家,您在家照顾好您。拿着行李,转身准备去上车,他没有离开,他向我招了招手。就转身回去了,望着他渐渐消失那已经佝偻的背影,我的内心充满了深深地自责,都说养儿为防老,而我却没有尽到做儿子的义务,想到这些,我做了一个决定,拿着行李,我下车了,我追上他,他看到我追来了。为我怎么不走了,我告诉他爸,我不走了,我留下来陪您,他激动地接过了我的行李,好,好,咱回家
列车开的再远,我知道他没有走远,因为我知道,他在等我,等我回家。
这一生,谁会宽容你,就是自己的父母。
这一生,谁不会骗你。就是自己的父母。
这一生,谁会在等你。就是自己的父母。
这一生,谁为你流泪。就是自己的父母。
不管你是做什么,不管你有多忙,请多抽时间陪陪自己的父母。不要等到最后才追悔莫及,这一生,什么都可以等待,唯独孝心不能等。
火车开了的那一刻,天下起了雨,滴落在我的眼前,斑斓了车窗,填满了坑洼,打转了风车,压低了青烟。
我们祖国的大地上,不乏平凡优雅的田间小路,但也还留着不少丑陋的东西。
交叉的铁轨,错过了多少个命运。
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必须讲究效率的,因为比起直接从楼上跳下来,人们还是更愿意走楼梯。
我们采取一定的手段获得的美好的事物,并不一定真实。
大地是温暖的,人从母亲那里获得生命,最终都要把热度还给土地。
我喜欢宽广无垠的庄家地。
光线从云层里透下来的时候最美。
在某种程度上,人和牛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我最抵挡不住的就是大自然的诱惑。
人类就是一个长着多张脸孔的怪物。
笔直的大路,浅浅的颜色,也很美丽。
太阳直接照在人的心里。
我想保护土地。
秋天的下午,躺在黄土的怀抱中,我舍不得合上眼。(当然,一个有阳光的天气必不可少)
只有人们不必生活在农村时,才会觉得农村美好。
大地的胸怀。
大地如果有生命的话,人们是不是能把她逼疯。
人类依照自己的想法改造着她,却忘了她会自己给自己化妆。
适者生存,这个道理永远存在,人有时斗不过狗,只好认输。
金钱给不了人最大的效用。
你面前的庞然大物,也许在别人的眼里只是一个渺小的黑点。
太阳还在空中,向日葵却已经低下了头(朝向了大地)。
地球和人一样,有她的坚强和软弱()。
这是我能一眼望穿的森林。
锁子办不到的,砖头也许可以。
长时间的呆在一个地方,便会觉得世界不过如此,走在路上的人,从不会有这个错觉。
我知道,我在此窃喜的时候,有很多所谓有头脑的商人,也在虎视眈眈,所以,公共物品只是权钱的一种慷慨。
人只有鞠躬,土地才会给他衣食无忧。
我眼前的这片庄稼地,就是我的童年。
火车终于追上了太阳,我的脸被晒得通红,刚好碰上隧道给我降温,在我数过368个隧灯之后,我浑身已经凉透了。
原来这叫千沟万壑,河流侵蚀出来的沧海桑田。
今天中秋。
谁懂。
前一次友人聚会,蒙赠一本非常复古的软抄本。大红做底的封面,描有盛放的芍药和白樱,黑线描过的绿底子竖框里印有几个繁体字双头甜,下面细细的小字提示此乃林清玄的文和陆咏的画。内页由字、画、稍作修饰的空白页间插而成,其模式很像这几年出品的《读库》笔记本系列,既可以读也可以写。大约是从右往左翻的缘故,双头甜看过去像一本古早的小说,塞到书架上完全可以乱真。
得此妙物,自然欣喜异常,再细看内页,竟都有些泛黄脆薄,难道是特地做出来的复古感?问朋友,她大笑,说这是她二十多年前在新加坡念书时买的本子,货真价实的古董,可不是做出来的。
啊?我不可置信地问,这么多年,你怎么保留下来的呀?
随手一送都是有数年历史的老玩意儿,让人眼睛珠子也跌破。要是安居一处的老实人也就罢了,偏偏这个朋友是个职业逃跑家,当年在新加坡念完书,回国一阵,转身去了加拿大,自此在世界各地散漫行游,捎给我的礼物中有墨西哥布娃娃、印度年画有一次她翻出了件深蓝色中式对襟扣子的大外套给我,一问,果然又是十几年前在北京买的。我乐呵呵照单全收。能够肆意相赠,说明彼此知交到了一定的程度。
难以想象那些玩意儿和数量庞大的藏书是怎么在这些年里随她搬来搬去的,我说她是个流动的博物馆,如此执着于留存。
与她相反,我喜欢扔。
丢弃癖是我自己发明的词吧?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整理柜子,将写旧了的笔记本,某年收到的明信片,一张信手夹在书本里的电影票根整理出来扔掉,随之而来的是肠道清洁般的轻松。这种丢弃后来逐渐发展得规模较大,如花瓶、衣服、礼物,甚至抱枕、坐垫凡身外之物,无不可扔,越扔越快乐当然了,我还没有阔气到扔钱。
联想到患有收藏癖的朋友,偶尔会怀疑,我是不是太无情了?因为我也知道,旧物里往往藏着一段时光,一些情谊,它能够提醒我们那些渐渐忘却的存在,甚至提醒我们曾经爱过和被爱这样一踟蹰,丢弃的方式略有了变通,我开始随心相赠,大部分是书、小饰物,以及大半新的衣服。曾经伴我多时,而今去往他处,是缘分流转使然。
逢着生日,有人问想要什么礼物,我发起癫来翻箱倒柜回送一批破铜烂铁我什么都不要,相反,我拥有得太多太多,远超负荷。
尽管如此,房间还是满满的,衣柜还是满满的。因为我虽善于丢弃,也同样患有女生的另一种通病,喜欢买东西。诚然,有时一件新衣、一只银戒能够成为鼓励我们继续生活的奖赏,但每天清晨对着衣柜发呆的那五分钟,我真的觉得自己不需要那么多衣服,不需要那么多颜色。于是慢慢学着在添置之前想清楚,如果是网购,先丢到购物车里,隔几天再去看,有的就已经不那么想要了。
当时间、情绪、记忆、欲望变成实质,拥有的快感其实很短促,然后它们会积压膨胀,占据生活。于是慢慢地,在很喜欢的东西面前也会停手,享受欣赏的愉悦,但不持有。
关于收留和丢弃,我是这样想的:有人精力好,便多存些,有人精力差,便多扔些,只是两种不同的整理生活的方式。对我而言,心是最好的保险箱,它若记得,无须实证,它若忘怀,实证何用?
不重要的都扔了吧请常扪心自问,有多少事物是真正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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