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温柔的毒药,尤其恋爱中的女人。身处爱情之中,女人会有种施虐的心态,越受宠,越如此。她用任性来挑战男人的底线,但你还不能说她是错的。恋爱中的女人永远有自己的游戏规则:给予男人自己所有的爱,只为让男人变成自己的臣子。
所以看到电影《不再说分手》中,郑伊健的一定错先生和周秀娜的永远对小姐时,每个恋爱过的人都禁不住会心一笑:女人哪,有时故意犯错,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爱的这个他是不是对的人。
有些女孩来问我:之前没成男女朋友的时候,我们相处特别融洽,能体谅能理解,可为何一旦开始以恋人身份开始交往,反而闹到不可开交?
也有些女人不解:没离婚时,是天天闹日日闹,一旦离了婚,反而可以平心静气做朋友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种种疑惑,都印证了一个心理学观点:交往中,每当需要女人动用自己的性别角色而非社会角色时,她便会表现出令男人匪夷所思的任性。换言之,女人可以在工作中大度、在友情中宽厚,但在爱情中,注定会小气。每一个爱情中的女人,都是纯女人。
这跟女人的心理属性和社会地位有关。女人天生具有不安全感,是两性关系中较弱势的一方。
还别以为弱势者天生只能乖乖的等在一边静等垂怜。对不少弱者而言,表达不安全感的方式恰恰是进攻。
唯有挑起事端,才能够打开僵局。有些女人爱跟男人闹气,隐隐中也是希望闹过之后他能心感歉意、对她更好一些。
爱情中的女人,内心永远虚弱、也永远骄傲。对女人而言,最不好的一种感觉是,自己在那个男人心里没那么重要。所以女人才喜欢用任性用折磨用不讲道理去挑战男人的底线。这源自女人本身的试探性,一次次试探,只是想摸清自己到底可以抓他抓到什么深度。
生活中有很多永远对小姐,在恋爱之初,确实被宠成了公主,她固执的认为男人的纵容和宠爱可以一辈子不褪色,只是这世上的男人,都曾当过一定错先生,但也一定没有哪个男人愿意一生认错到底!
我一直认为,爱的同义词是忍,爱一个人多深,要看他忍了你多久。但前提是,忍一定是彼此的、互相的,如果只是单方的忍让,这样的爱情也难长久。虽然女人的任性也是一种撒娇,但撒娇过度,男人眼里,那就是撒泼了。
时代发展,书信传情,鸿雁爱恋已经成为了过去式,渐渐被淡忘。可是你却说,如果可以,我想谈一场书信恋爱,只是年纪耗不起。
题记
许久许久,我还记得你说的这句话:如果可以,我想谈一场书信恋爱。
这该是多么美好的情爱啊!
谈一场书信恋爱,让文字呢喃情话,让淡淡墨香撩起悸动,让邮递员传递温暖,让那一个小小的薄薄的信封盛满柔情蜜语,然后在打开的那一瞬间,所有的爱,所有的情如同音符一般雀跃,开在嘴角,落在眉梢,住进心底。
其实如果可以,我愿意回到很久的过去,然后拥有一段自行车上的爱情。嘿,是不是和你很像,也许我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做一首美丽的诗,演一段动人的情,给你我的胆小羞涩,给你我的木讷柔弱,给你我的风情万种,给你我的婀娜多姿,只是一切都在字里行间里,要你细心体会。
我会挑最好看的信纸,最清香的笔墨,最淡雅的文字,就连标点符号也要细细斟酌,因为我要给你我最用心的,最淳朴的爱,希望你看完会感觉暖,会感到天蓝水绿,风轻云淡,会感觉到我像茶香一样围绕在你周围。
你给我的或平淡,或煽情,或甜言,或密语。我看后,或喜,或悲,或伤,或忧。
我给你的或幼稚,或可笑,或调皮,或无奈。你读后,或乐,或笑,或怒,或痛。
有什么关系呢,你不要我貌美如花,我不要你家财万贯,只为心灵想通,在文字里,在纸张中品位那份情,细读那份爱。
午后阳光慵懒,听一首你信里说的你就是我的风景,门铃作响,你的信又来了,其实我是有预感的。
你说:今天天气好,风轻轻的吹,我想象你站在路边的样子,风吹起了头发和裙角的样子。
大雪纷飞,赖在沙发里玩着三国杀,咚咚门响,我的信和雪花一起的也来了,其实你在等待。
我说:下雪了,漫天的雪花纷飞,下着下着就没有了,低头,脚下一滩水,倒影出幸福的样子。
累了倦了,趴在窗前大声读你的来信。
喜了乐了,窝在沙发里执笔给你写信。
邮递员终于又来了,带来你的爱,带走我的情。
也许,许久之后我依旧记得你说过,谈一场书信恋爱。
也许,许久之后我仍然喜欢听那首老歌,你就是我的风景。
我和他分手了。尽管分手时我还深爱着他,但仍感到释然。
就像踩着高跟鞋、穿着小洋装、化着精致裸妆的我回到家后,卸去所有的装饰,洗一个热水澡,然后穿着纯棉睡衣躺在被窝里吃薯片看电视时的感觉。
我慢慢发现,爱是如此难以捉摸,它可以与适合、懂得、了解全无关联。人们会因为一个眼神、一种情结、或者一个误会爱上一个自己并不了解、并不懂得、更谈不上适合的人,而且可以爱得非常狂热。
然而这样的爱,注定履步维艰。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们刚认识不久的时候就相互欣赏,彼此喜欢,但是还缺乏时间让我们了解和信任对方。有一次我们一起去逛街,坐公交车回来的时候都有些累了,她就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歇息,我为她的这一亲近举动大为感动,作为回应,我也把头轻轻靠着她,在整个行车过程中,我尽量保持纹丝不动,以免把她弄醒。
很多年后,我把这件事讲给她听,她笑着说:“你知道吗,其实整个过程我都没有睡着,我也一直憋着劲,怕会把你惊醒。”
好在后来我们的关系超越了这个界限。有些关系可以依靠时间的力量变得自如,而另一些人却从始至终将彼此留在了尴尬的境地。
我和他就是这样。
和他在一起时,我总带着取悦他的成分。每次约会时,都要揣测今天穿的衣服他会不会喜欢。每次提议去吃什么的时候,都会细心观察他的反应。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所以每次见面前我都会准备几个笑话,在双方沉默的时候讲给他听。有时和他在一起的长达几个小时的时间里,我的身体都无法完全地放松,一直处在一种紧绷的、不自然的状态之中,总是提心吊胆,好像随时准备接受挑战。
这并不是他的错,不是由于他过于严格或者过于冷漠。我想也许是我因为我太爱他了吧,这种爱被我附上了一种崇拜的色彩,我带着一种卑微的心态和他相处,总希望能够博他一笑,总担心自己会犯错。这样的心态和情感注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无法对等。
又或许是因为我不懂得如何与这样的人相处,我如此神经大条和好动,而他总是那么内敛和安静,我不会处理两人之间没来由的静默,也不习惯两人见面时完全无事可做。
多么无奈,人们就是会爱上一个并不适合自己去爱的人。
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在他面前完全放松下来,我出于下意识地处在一种警觉的状态,带着讨好的嘴脸。无论时光如何流逝,这种状况始终存在。我终于累了。
我爱自己精心打扮后的样子,但那毕竟不是我的本真。如果我深爱一个人,并想和他共度余生,我就必须能够在他面前呈现自己最自然、最本质的样子。而他也应带着对我的宠爱欣然接受。
所以,接下来,我想谈一场自然的恋爱。在这场恋爱中,爱与生活相融,我们彼此相融,我希望我那些不够高贵的、但最接近人性的部分,以及我那些并不美好的、但最真实的样子,都能够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地表露。我希望可以穿着睡衣在他面前跳舞,我希望能够在他肩头安稳地酣睡,我希望可以没有顾虑地生活。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喜欢起自然古朴的事情。我厌倦了挑选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厌倦了化妆品轻浮的味道,厌倦了蕾丝边勒在皮肤上的紧绷感。我不需要一个男人在高级餐厅为我拉开座椅,我更想看他穿着围裙做热汤面的模样。我也不需要一个男人时刻令我怦然心动,我更希望他能在我带着绝望和伤疤回到家里时,任我肆意哭泣,揽我入怀,让我恢复每分钟72下的心跳。
那么简单,那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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