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着腹中疼痛,不知道为何还要奔跑。或许是在这陌生的偏僻的昏黄的路灯下没有安全感,或许是奔跑可以暂时忘却身体与心理的疼痛。就这样跑着,无力地疯狂地跑着天逐渐凉了,喜欢在床上堆满被子。不是怕冷,只是喜欢那种被一种温柔的温暖包围的感觉,一种被呵护的感觉最近在重看《恋空》,每一句台词每一个画面都让我有想哭的冲动,在肆意的泪水中,却总是闪现《秒速五厘米》里,贵树那寂寞的身影。在那个寒冷的季节,看了这样一个,有着绚烂樱花和纷飞大雪的,没有故事的故事。一部让我想哭,却只能蜷缩在被子里静静地睁着眼的电影秒速五厘米,樱花飘落的速度。即便曾经彼此相溶的两颗心,在漫长遥远的时间与空间隔离之后,即便只是秒速五厘米,也会背离到不可触碰的距离。那横亘在我们面前的沉重的人生与漫长的时间,让人不由得产生一种无力感。慢慢迷失在这种无力感里,失却了幸福的本质,就好像,已经走的太远,以致于忘记为什么出发什么是爱情,是《恋空》里的刻骨铭心,矢志不渝,还是《秒五》这样萦绕心中多年无法爆发的情愫;是在纯白年代里,超越现实地相恋,被一刀刀刻上伤痕,还是随着不断奔腾向前的光阴之流,错失在残酷无力的青春里共鸣需要理由吗,如果需要,这样的理由或许有点可悲,是美嘉那份痛苦,那份悲伤,那份饱含泪水的回忆,却不是那份心动,那份珍贵,那份温暖,而又充满幸福的感觉;是贵树来往一千封信,却只能接近一厘米的迷失在无力感里的寂寞清冷的心,而不是那份曾绽放在樱花下的美好的笑颜美嘉在甜蜜地与天空恋爱,而贵树,最后的淡然一笑,或许也将这么多年郁结于心的释怀,电影,总是要表达美好的主旨,现实,却很难轻松把嘴角扬起来还是会看《恋空》,会看《秒五》,还是会流泪,虽然我希望自己不再。但是,不会再奢望有个可以依靠的肩膀,不会再迷失在那一段向河一样把我卷走的时光,不会再是那个曾一遍遍渴求温暖的人在清冷的马路上奔跑,在寂静的不敢开窗的屋内听歌,在恋爱着不知何为爱情的时光,在镜子里我沉默的脸上,重新找到了必须坚强而幸福地生活下去的理由只为这降临在亘古辽阔宇宙中独一无二只此一次的生命谨以此文,献给那个把我变得爱哭的人,以及那段被冠以青春的时光
《欲望都市》里有句台词:站在高跟鞋上,我才能看见真正的世界,使脚不舒服的不是鞋的高度,而是欲望!
这句话若是放在我闺蜜身上,高跟鞋除了能看见令她真正的世界,还能令她更清楚的看见男人脸上的毛孔和鼻尖,否则,高跟鞋对她就失去了意义!
我的这个闺蜜是个哈比人,我这么说不会惨遭被她绝交的危险吧,我想:以我们即将20年的友情打底,关键时刻被我拎出来报个料的亲密程度基本还是不用怀疑的,我的那些闺蜜们,你们都别对号入座了,我说谁谁知道!
别生气,下面这个吻,就代表我对你们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的爱!
有位名人说过闺蜜就是关键时刻拿来爆料的(我说的,嘿嘿)
1,穿高跟鞋本没错,错在了相亲对象
女人喜欢穿高跟鞋是天性,至于什么时候爱上这个神奇的增高利器无从考证,至少有一点可以保证,肯定是从我们俩都瘦下来以后,因为肥胖时期青春期我们,恐怕纤细的高跟鞋难以承受我们身上自己都嫌弃的脂肪,担心每一个坚实的脚步踏在地上会有凹坑或者鞋跟断裂的危险。
她喜欢穿高跟鞋,尤其是遇到相亲这种重大的仪式活动,闺蜜都会脚踩10厘米以上的细高跟隆重出场,一来是能够增加自信,二则能增加高度!
话说,,某天,闺蜜老妈一同跳广场舞的姐妹的同事的好友这种亲密程度的姐们儿给闺蜜介绍了个优质IT男,对方传话:小伙儿性格虽然比较内秀,但人比较优秀,各种硬件设施都具备。
既然硬件软件都具备,那就没有推辞不见的理由,双方约定了个风和日丽的冬日夜晚共进晚餐,虽然,初冬的白天是略带温和的,但是夜晚的小风儿吹到脸上还会感觉有些刺骨。
以我对闺蜜的了解,她当然肯定是脚踩10厘米的细高跟和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盛装出席了,我以一颗打不死的小强的八卦精神坐等第二天她那边的捷报来传。
结果,晚上刚过22:00,我接到了闺蜜的求救电话,从她在手机那头有些瑟瑟发抖的声音和焦急程度就能体会她当时正在寒风中凌乱。
快,给我想个办法,让我脱身。
闺蜜在电话那头简明扼要表明当下的紧急情况。
你这会儿在哪儿?被限制人身自由了还是遇见软件不行的了?
我们俩这会儿在如意湖边儿上?
哟,散步去了?这冬日的夜色多撩人哪,我怎么觉得你打电话有点炫耀的意思呢?
什么啊,我这会儿在湖边的厕所呢?吃完饭他说散步,我可是穿着10厘米的高跟啊,我们俩都围着湖边走了两圈了,我的腿都快断了,我跑厕所来了,快给我想个办法,要不然绝交。
我一听闺蜜这剧情大概明白了,这个套路很符合理科IT男的思维,他们觉得女人可以穿高跟鞋参加马拉松,他们觉得女人穿高跟鞋逛街一天都不带抱怨的,怎么散步两圈就败下阵来呢!
你直接说啊,说太晚了,今天散步很愉快,下次再约吧。
这样会不会显得有些不太礼貌。
有时候打败闺蜜的不是单纯,而是她的无邪。
那你就在厕所里住着吧,别出来,你给他发信息说便秘让他先回家。
好吧,我先出去了,明天再说。
第二天,闺蜜打电话说她主动结束了约会提出先回家,当时,优质IT男似乎还意犹未尽,看着微微荡起波澜的湖面,眼神中尽是留恋和依依不舍。
很多男人对女人穿高跟鞋不能长时间走路却能长时间逛街都不能理解,其实很好理解,直男们,你们别忘了,穿着高跟鞋一踏进商场,女人脚上的就不是高跟鞋了,相当于哪吒脚底的风火轮,脚踩风火轮,能不快么?
2,高跟鞋也没错 错在了如意湖太大了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我闺蜜却能跟同一个人再次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在如意湖散步,他俩都没错,高跟鞋也没错,错就错在如意湖太大了,散步起来就是有点累。
事后,根据闺蜜的描述,距离上次两人见面已经时隔一年半了,有一天,闺蜜的母亲偶遇上次的介绍人,俩人无意间聊起孩子们的感情生活,得知都是单身之后,就有了重新撮合的意思,她们甚至觉得这是上天安排的缘分。
闺蜜再次赴约之前不知道这次的约会对象跟一年前的是同一个人,因为上次本来就没有保存电话号码和其他的联系方式。
因为有些人,你知道,见过之后或许就不会再见了,这不是直觉,而是一种基于生活经历的成熟理解和判断,或许不正确,但是它是你的规则。
大四那年,我的鼻炎愈加严重。躺在病床上,我的心一蹦一蹦的,刚刚还在家,还在想一定不会做手术,一定哄得过爸爸妈妈,吃点药就好。
自我懂事以来,这是第一个手术,鼻中格偏曲,虽然只是一个小手术。但是仍然让我心有余悸。
妈妈一直陪在身边。还有爸爸,这个曾经在我一下午一下午地看《西游记》的时候,敲我头的男人,这个从未送我上学的男人。他陪着我,看着我。我的心平静下来了。
翌日做全身常规检查,隔日就要动手术了。晚上,妈妈陪着我睡,爸爸回家。医院有个规定,就是探望病人必须等中午11点后。所以在8点的时候,我没有看到透明门外的爸爸,就被拖着进了病房。妈妈搂住发抖的我,说不要紧,别怕!
我换了鞋,进了手术室,坐在里面的凳子上,妈妈对我挥手,在外面等我。我的泪就快流出来了,可我知道我不能让他们担心,我必须坚强。
整个手术很顺利,只用了半个小时,我骄傲地让妈妈挽住我的手走进病房,没有用救护床。爸爸已经等在了那里,爸爸坐在我的床边,拉住我的手。爸爸的手,何时如此的粗糙了起来,何时显得苍老?我的泪热滚滚地流下来,因为有个借口,刚做完鼻子手术,眼睛也会受到影响,流泪是正常现象。
旁边有一罐热香的鸡汤,鸡汤里面有竹笋,有大块的鸡肉。爸爸将竹笋和好的鸡肉剥下来,自己把鸡皮啃掉,因为自小,爸爸就知道我不吃鸡皮,不吃青蛙头,不吃鱼头。
每天的中餐和晚餐,都会有一罐热香的鸡汤。我每一天都喝着滋美的汤,变白变胖。我问爸爸,这汤是哪里买的?他说就在医院旁边的汪集鸡汤馆,挺近的,物美价廉。
终于,我出院了。爸爸妈妈在办出院手续。我独自跑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我走在那条路上,在燥热的空气里,带着白色的口罩,沿着那路走,有一条宽宽的车辆横行的公路,那有很多人和车。路那边的汪集鸡汤馆,要我曲折走上二十分钟才能到。足有一千米的路程,我顺着这一步一步走,仿佛看到爸爸一步步地穿过宽大的马路,曲折的路线,拿一罐几斤重的鸡汤,热烫的罐面,小心翼翼地走着。
虽然整个手术过程是妈妈陪着我,轻拍我的肩,扶着我帮我漱洗。可爸爸的鸡汤仍然让我品味到什么叫父爱,从未因为他的严厉而消逝。
在中国遥远的山区,那里的人过着很落后的生活。他们不懂科学,只能用一辈又一辈传下来的经验去生活。
胖子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山村里面,他从小就在地里玩儿。村里的孩子玩起来都很疯,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名牌,也没有来自父母的压力。他们不用每天上兴趣班,每天埋头苦读,他们自由自在的生活让很多人羡慕。
胖子在遥远的地方上学,村子里面是没有学校的,胖子只能走几公里的路去镇上上学。每天上学放学,胖子都和自己的小伙伴们一起。山路崎岖而且偏僻,一个人走山路还是很危险的,结伴而行,让大人们更加的放心。
有一天,顽皮的胖子因为没有做作业,被老师留了下来。胖子央求伙伴们等他,但是现在正是玩儿的年纪,小伙伴儿们答应在村子里面等他,让他赶快做完作业回家。
镇上的老师可是很严厉的,他可不管学生回家的路是不是很漫长,也不会管学生是不是有危险。在这个山村里面,没有人贩子要抢走这个胖子,所以老师还是很放心的。
为了能够早一点回家,胖子加足了马力三下两下就把作业写完了。眼看着天已经渐渐的黑了下来,爸爸妈妈一定还没有下班,他们在一个工厂里面打工,工作非常的辛苦,时间也很长。胖子觉得心里酸酸的,爸妈让自己去学习,将来能够离开这个山村。但是自己一点也不用心,他觉得愧对父母。
以前的事情就算了吧,从现在开始,胖子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作业。
回家要走一个多小时,胖子背起书包的时候,老师叫了一句,“回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就有人叫你拍你的肩膀,千万不要回头,赶快回去吧。”
胖子答应了一声,就回去了。山路本来就不好走,再加上现在天已经快黑了。胖子艰难地在山路上行走着,小伙伴们肯定已经回家了,他在心里懊恼着,这群伙伴一点义气都没有。
前面的路模模糊糊的,看得不太真实,就好像来到了仙境一般。胖子没有想到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山村里面,还能有这么美丽的风景。平时自己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好多次,从来没有发现原来他是这样的美丽。
胖子从小在山村长大,晚上也经常摸出去偷东西吃。谁家的果蔬成熟了,他就会白天去踩点,晚上偷偷摸摸的跑去摘来吃。走夜路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他没有那么害怕。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自己的母亲在叫自己,他没有回答。现在这个时间点,母亲应该在厂里工作,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他想起老师的话,有人叫你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头。
胖子继续往前走,如果真的是自己的母亲,她一定会追上自己的。果然,胖子听见了奔跑的声音。母亲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越叫你越走,你撞见鬼了,刚才老师给我们厂打电话,说你没有做作业被留了下来,怕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让我先把你送回去。”
果然是自己的母亲,胖子松了一口气。虽然在这个山村里面,流行的鬼故事很多,但是他却从来没有遇到过真正的鬼。他想这一切可能是人们杜撰出来的,用来吓唬小孩子的,好让他们听话。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鬼呢,而且那个声音跟自己母亲的声音一模一样。
母亲似乎有些生气了,她大声的叫道,“给老娘站住,你以为你跑就完事儿了?你昨天为什么不做作业,今天还被老师罚留堂,待会回去老娘要好好的收拾你。”
胖子猛地回过头,“不要啊!我下次再也不贪玩了,我一定会先做完作业再玩儿的。”
他的身后果然跟着一个女人,但是这个女人肯定不是他的母亲。因为这个女人看上去很苍老,她的背弯着,就像一个龙虾。他吓得大气不敢出,呆呆的站在原地。
他不确定声音是不是从这个女人的口中发出,也许,她也只是一个赶路的人,自己的母亲就在后面。但是他向更远的地方看去,并没有母亲的身影。胖子觉得有点尴尬,女人呵呵的笑了,“乖儿子!”
胖子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女人的声音和自己母亲的声音一模一样。女人抬起头,一张腐烂的脸摆在他面前,他尖叫一声晕了过去。
胖子的父母最后找到了他,但是胖子一直昏迷不醒,还发着高烧。大人们猜测这孩子一定是中邪了,一定要快点招魂吓跑的魂魄才可以。
他们带着胖子开到了当地的赤脚医生那里,赤脚医生是一个满脸疙瘩的女人。女人看了看孩子说:“这孩子在走夜路的时候,魂被人叫去了,现在这个孩子很危险,要是今天找不到他的魂魄,这个孩子就会……”她没有说下去,孩子的母亲立刻大哭起来:“现在该怎么办,大师你一定要救救孩子,我求求你了。”
赤脚医生点点头:“去找一件孩子最喜欢穿的衣服,然后穿在孩子的身上。我先准备下,你们穿好了就过来吧。”
母亲点点头转身去准备了,听到胖子有危险,他的母亲再也不能淡定了,她急忙回家,找到了胖子最喜欢穿的一件衣服套在胖子的身上就急忙往赤脚医生的位置跑去。
赤脚医生已经准备好了,只有一根红绳还有一碗生米。胖子的母亲着急的说到:“大师,这样就可以了吗,求求你无论如何也要救救我的孩子。”
赤脚医生说:“你就放心吧。“
她用红绳将孩子的双手绑在一起,为了防止残留在胖子体力的其他魂魄被带走。
她开始念了一段很滑稽的咒语,就像是在唱什么神曲一样。胖子的母亲现在没有工夫搭理这些。她只想着自己的孩子能够醒过来,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
胖子还是没有任何的表情,他一点反应都没有,赤脚医生抓起一把米,一边念着咒语,一边将米撒在胖子的身上。胖子终于触动了一下。
胖子有反应了,证明这个方法是有效果的。赤脚医生一刻也不不敢怠慢,她不断的耐着咒语,不断的将米撒在胖子的身上。十几分钟过去了,胖子终于醒过来了。
他讲自己的经历的一切,大家都被吓到了。这件事后,学校再也不敢把学生留到很晚,而且晚上走路的人也少了,就算听见叫声也不敢回头了。
在四川雅安碧峰峡原始森林里,生活着快乐的熊猫家族,他们是这片森林的主人。
在熊猫家族里,有一只名叫米朵的小熊猫,熊猫家族都以竹子为食,但米朵却喜欢尝试所有的植物,只要是刚刚生出的嫩竹叶她都喜欢吃,而且,米朵的胃口还出奇的好,所以,她很快就变成一只圆滚滚的胖熊猫。
胖胖的熊猫看上去有点儿呆,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好人缘,小蚂蚁、小蝴蝶、小虫子它们都喜欢米朵。因为她虽然身材高大,却从来不妨碍和影响别人,相反,当她在森林里一边思考一边散步的时候,还为小蚂蚁、小蜗牛、小蟋蟀他们充当公共汽车,载着他们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而当她站在小溪边思考的时候,又成为这些小家伙的遮阳的伞,下雨的时候,他们还可以躲在熊猫的肚底下避雨。
米朵一点都不介意别人利用自己,反正又不影响她散步、不影响她品尝美味的食物,最重要的是,也不影响她思考。没错,米朵喜欢思考,当她陷入思考的时候,她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有时候,甚至连爸爸妈妈叫她都听不见。
你一定会奇怪,米朵到底在思考什么呢?原因是这样的,米朵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并且对这些美好的东西心怀敬意。她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大家却忙忙碌碌干这干那,却地这世界上美好的东西视而不见呢?比如,每当初升的太阳升上天空,森林里千万颗露珠亮闪闪的发出夺目银光的时候,米朵就会深受感动,她满怀欣喜地看着这一切,开心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时,她内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们生活的这片森林真美啊!当她这样想的时候,内心里涌起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与快乐。
米朵还喜欢仰望星空,凝视一朵花的开放这一切都让她觉得神奇而美好。
米朵不会种竹子,也不会收拾花园,只会每天走走路发发呆,这在其他熊猫看来显得有点儿不正常。于是,慢慢地,米朵是个大笨蛋的流言就传开了。
唉,你家孩子总是发呆,什么正经儿活儿都不做,将来可怎么办?邻居们都为米朵操心。
米朵还小,长大了就好了。妈妈说。
我家米朵不是发呆,她是在思考,她可是有思想的孩子。爸爸说。
米朵就这样在爸爸妈妈的爱里一天一天长大。
直到熊猫家族和米朵一般大的姑娘都嫁出去了,爸爸妈妈才有点儿着急了。于是,他们送米朵去淑女学校学习厨艺,米朵怎么都学不好,老师嫌她笨,劝她退学。爸爸妈妈又送她去学习编竹筐,米朵还是学不好,又被老师劝退了。
爸爸叹气:米朵,你什么都做不好,除了爸爸和妈妈,还有谁会喜欢这样的你呢?
妈妈摇头:米朵,不会有人喜欢你的!除非你从今天起努力改变自己!
米朵很伤心,她觉得爸爸妈妈不爱她,这个世界也不爱她。
于是,米朵悄悄离开了家,不过,她留了一封信给爸爸妈妈,让他们不要担心自己。
虽然我很笨,但我仍然希望有人能喜欢这样的我。米朵在写给爸爸妈妈的信里说。
米朵爬上一座山,一只松鼠独自住在山顶的一棵大松树上。松鼠生活很简朴,家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当松鼠见到米朵的时候跟她握了握手。
欢迎,欢迎!见到您真是太好了!
米朵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松鼠就拉她坐在家里唯一的椅子上。松鼠从不让任何来访的客人空手离开,他环顾小屋,想找个礼物送给米朵。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好送的,松鼠找了半天,最终将头上的那顶已经辨认不出颜色的帽子摘下来送给了米朵。
米朵也想送个礼物给松鼠,送什么呢?米朵双手空空。此时,一轮银白的月亮悄悄爬上山顶,月光透过窗户照亮整个屋子,好美啊。米朵的眼睛里又蓄满了泪水,她觉得,在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月光更为美丽的礼物了。
我没有什么好送的,就把这美丽的月光送给您吧!米朵真诚地说。
这个礼物太好了,以后我每次看到月光就会想起你。松鼠非常高兴地拥抱了米朵。
第二天,米朵告别了松鼠,头上戴着那顶看不出颜色的帽子。肚子饿了,米朵就摘果子吃,渴了就喝小溪里的清水。大自然真是慷慨,它给予了我所需要的一切。米朵说。
米朵仍然喜欢思考,没有谁再对她指手画脚了,米朵和亲爱的自己相亲相爱。
一天,一个人类小女孩从米朵身边经过,她穿着一条红裙子,长头发上绑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她抱着米朵又是拍照,又是拥抱,开心得不得了。临走时,她送给米朵一把小红伞。小红伞不但漂亮,还可以挡雨,遮太阳。
那天,天气很热,米朵将帽子摘下来,撑着小红伞坐在大森林的草地上,脚边开着一朵小野菊。
哇,真是美好的一天,一定要微笑才算过好了这一天。米朵笑着闭上眼睛,她感觉到风轻轻吻过她的眼睫。
小兔子汉克到森林里采蘑菇,只看了米朵一眼,汉克先生就觉得自己很喜欢上米朵,至于为什么喜欢,喜欢她什么,汉克先生也不知道。而且,他也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
汉克先生只想和米朵在一起。于是,他邀请她去家里做客。
汉克先生会作香喷喷的酥炸蘑菇和好吃得不得了的巧克力蛋糕。
可是米朵什么都不会做。
汉克先生说:我不用你做什么呀!你只要喜欢我的厨艺我就很开心了呀。
于是,米朵留下来,她们一同住在一栋温馨的小屋里。
每天晚上睡觉前,汉克先生都会送给米朵一个超级软、超级暖的大拥抱。后来,米朵就在每天早晨起后送给汉克先生一个超级软、超级甜的吻。
米朵依旧喜欢思考,吃饭的时候,她会跟汉克先生讲自己想到的事情,汉克先生觉得米朵的想法妙极了,她喜欢听她讲,总也听不够。
真好,好想再听一遍啊。汉克先生每次都这么说。
米朵就笑了,她感觉棒极了。
米朵虽然喜欢思考,但汉克先生去采蘑菇时她就不思考了,因为她觉得太阳好晒,她想为汉克先生打伞。汉克先生做饭的时候她也无法思考,因为她想站在汉克先生身后,看着他把青菜变成沙拉,把草莓变成蛋糕。
那真是一件又神奇又好玩的事情。
米朵还喜欢讲自己编的故事给汉克先生听,那都是她在思考的时候想到的故事。
真好,好想再听一遍啊。汉克先生每次都这么说。
一切的一切,那么美,那么好,那么明亮。米朵感觉棒极了。
熊猫米朵,觉得整个世界都
爱自己,而她自己爱上了这个世界。但到底什么是爱呢?米朵想了好久,却无法给出答案。这个时候,米朵开始想念爸爸妈妈了。
于是,热心的汉克先生陪她回家,在家里,米朵碰到了送她小红伞的小姑娘和松鼠先生,他们是爸爸妈妈请来的客人。原来,无论她走到哪里,爸爸妈妈的爱始终都不曾离开。
这时候,米朵明白什么是爱了。爱是包容,爱是成就,爱是给你时间让你慢慢成长,爱是不管你走多远,我都会在你身后看着你。
从前,有两户人家是邻居,其中一家比较富裕。有一年,天灾导致田中颗粒无收。穷的一家没了收成,只能等死。富的一家有很多粮食,就给穷人家送去了一升米,救了急。
穷的一家非常感激救命恩人!熬过最艰苦的时刻后,穷人就前去感谢富人。说话间,谈起明年的种子还没有着落,富的一家慷慨地说:这样吧,我这里的粮食还有很多,你再拿去一斗吧。穷人千恩万谢地拿着一斗米回家了。
回家后,家里人说,这斗米能做什么?根本就不够明年地里的种子,他们太过分了,既然这么有钱,就应该多送我们一些粮食!这话传到了富人耳朵里,他很生气,心想,我白白送你这么多的粮食,你不仅不感谢我,还把我当仇人一样忌恨。于是,本来关系不错的两家人,从此成了仇人,老死不相往来。
一升米是恩,一斗米是仇。
一个人饥寒交迫的时候,你给他一碗米,就是解决了他的大问题,他会感恩不尽。但是,如果继续给他米,他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了。一碗米不够,两碗米不够,三碗四碗还是觉得你只给了沧海一粟。yuwang像海水,喝得越多,越是口渴。痛,可以忍住,而痒却是越挠越上瘾的。
三国时,吴国有个叫赵姬的女人,闺女出嫁前,她说:到了婆家,你可千万不要做好事哟。闺女不解,问母亲:您不让我做好事,那我可以做坏事吗?母亲立刻正色道:好事都不能做,更何况是坏事!
赵姬说的这番话很复杂,这里不详细分析,其中有一层意思就是好事不是不可以做,怕的是他人习惯了你这样做,甚而认为你天生就该这样做。
生活里常有这样的事,当你好心帮人的时候,第一次帮他时,他会对你心存感激,第二次,他的感恩心理就会淡化,到了N次以后,他简直就理直气壮地认为这都是你应该为他做的,甚至当没有了这种帮助时,他会对你心存怨恨,正所谓恩中招怨。
我们都知道做人要讲义气,也明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所以当自己倾心相助的朋友离我们而去时,也许我们会苦闷并百思不得其解:虽然自己不图回报,可事情不应如此,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道理?而我们自己是否也因为接受了别人一斗米而淡漠了人家施米的恩情?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72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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