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5月,又是一个丁香花开的季节,整个城市里弥漫着丁香花那淡淡的香气,我轻轻的抚摸着花瓣,整个心陶醉在这淡淡的香气中。
从暮春到初夏的时节,许多花相继盛开,唯独丁香花最早带来夏的韵味,而在这众多的花丛中,我独爱这拥有细小花瓣的丁香。
多年前,在美丽的校园里,两个相拥的恋人,女孩在没人的时候踮起脚尖,偷偷的折了一支溢着香气的丁香,在鼻子边嗅了嗅,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男孩责怪女孩:你不该这么残忍,把丁香花折下来,它不久就会死的。女孩撒娇的说:我折断它就是为了叫更多的人欣赏到它呀!你看,它独自开在校园的一角,离厕所又近,那会有人跑来欣赏它,它的香气混杂在着厕所散发的浊气里,岂不白白糟蹋了它的香气,在众多的花从中,它最不起眼,而我把它带回教室里,插在瓶子里,班级里所有同学的目光都能会被它吸引,教室里立刻就会有丁香淡淡幽幽的香气。对它来说生命虽然是短暂的,但是总比开在厕所旁没人欣赏好。我想,我让它有了一次高质量的人生,它会欣慰的,会觉得虽然只有短暂的生命也是有意义的。男孩怔怔的听着,无言以对。
那个折枝的女孩就是我,而那个男孩是我大学的初恋。花开花谢,男孩以远走异国,初恋已经变成回忆。而我依然在这座北方的城市居住,嫁给了一个工薪阶层。
又是一年的丁香花开的时候,我挽着老公饭后去广场散步,在广场盛开的花丛中,我又一次忍不住丁香花紫色的诱惑,想把它带回卧室,然后闻着它的香气甜甜的入睡,老公伸手阻止了我:不要摘,我一愣,你不能这样做,把它带回去它很快就会死的,没有什么比平凡长久的生命更可贵的了。看着老公一脸的严肃,我收回了手。
然而就在我幸福的享受着半晚的阴凉,陶醉在丁香花的香气里的时候。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一个孩子尖锐的哭叫声,我呆了,倒在血泊里的人是我的老公,他推开了孩子,自己却被闯飞,倒在丁香花旁。我傻傻的抱着他,一声一声的呼唤着他的名字,他微微睁开了眼睛,一张嘴话没说出来,血却留了出来,他似乎想用手摸我的脸,可是刚刚抬起的手就重重的垂了下去。我痛苦的哭喊,可是他再也听不见了
每个半晚我都会独自来到老公倒下的丁香花旁,拾掉在地上的花瓣放在小杯子里,回去晒干了放在小袋子里。小袋子我始终放在身上,我总感觉它有我老公的味道。
而我在也不会在伸手折枝了,我也不再看重生活中瞬间的繁华,我要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去珍惜一杯水一件寒衣的温暖,我想,也许花也一样,宁愿过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能与自己的伴侣终身相守,也不愿意像流星一样一瞬间的璀璨,把自己的一生抛掉。剩下自己的爱侣孤孤单单一个人在世界上存活。无奈有些事就是那么不能预料,有些生命就这样一闪即逝。
看着那一丛丛在风中摇摆的美丽的丁香花,眼前出现了老公充满爱怜地搂着我,我们嬉笑着离开花丛,踏着花香向着家的方向走去,我的眼帘瞬间润湿了。那个幸福的场景在也不会出现了。我敲打着坐在地上麻了的腿,我知道我又该回去了。
人世间的事很难预料,当两个人能携手的时候,请好好去珍惜去守护好这份平淡的幸福把!
初春的微凉渐渐散去,阵阵温热的清风扑面而来,暖暖的。今天的北京迎来了难得的好天气,碧空万里清风涤荡,街头巷尾大路两旁的花树齐放,开得热烈开得大方,开得让人顿觉满目尽是繁花。
我的故乡在黄土高原的一个小县城里,一条古老的延河静静流淌过那个静谧的小山城,我小的时候延河的水还是很宽的,四月里正是春雨频至的时候,高原的春天总是来的踌躇迟疑,等盼春天的庄稼人也总是不急不慢地准备着春耕的一切。等有一场酣畅的春雨过后,太阳一出来,仿佛就是一天的光景,高原就会迅速地披上新绿。
黄土高原的山坡上罕有自然的植被,但凡是能播种的地方,都会开垦出土地种上农作物,所以在春天这个播种的季节,山峦的绿是星星点点的,是那些沟沟壑壑里无法播种才长出的野生花草和灌木生发的绿色。而我的故乡那个小小的县城,却有一座漫山遍野被野生的灌木丁香树和不知名的野草藤蔓覆盖的大山。从我记事起,就知道它的名字叫“南山”。我不知道这个名字从何而来,也许是因为它坐落于我们县城延河之水的南侧吧。直到我上了小学,才从老师的嘴里得知,那座苍翠浓郁的南山原来还有一个很优雅的名字,称为“翠屏山”。
翠屏山依着延河的南岸,延河的水在清澈的时候,可以清晰地倒映出翠屏山上那些令高原人着迷的层叠起伏的绿色。那应该是故乡景色里最美最值得书写一笔的章节吧。我们都应该感谢我们的祖先没有在那个刀耕火种、广种而薄收的年代里,将美丽险峻的翠屏山开垦成可供耕种的荒凉土地。
四月里,美丽的翠屏山上已经郁郁葱葱了,山间偶尔点缀着几株野生的山桃花,若隐若现的如几朵天边淡淡的云霞。然而,过不了多久就会渐渐的被一片又一片的淡紫色淹没。四月里,开得正艳的是野生的丁香花,几乎整个翠屏山都被那种如梦如烟的淡淡的紫丁香覆盖起来,稍有微风吹来,浓郁的花香一股股地萦绕不去,整个县城都弥漫着浓烈的丁香花的香气。
记忆的胶片上,有一个片段里是这样的,我还是个刚上初中的小女孩,有一天,我们学校来了两个实习的师范大学的学生,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他们可能也就是二十一二岁的样子,那位实习的女老师长发乌黑,个头娇小,圆盘盘小脸白里透红,眼睛经常笑眯眯的温柔又俏丽。男老师个子高高的,一笑会露出雪白的牙齿,喜欢在操场跑步,很青春很有活力。他好像在追求她,他们来到我们学校的时候,是丁香花开的正浓的时候。我们的学校在城东延河北岸,在教学楼4层的窗户外就可以遥遥的看见翠屏山上的紫丁香。记得那个女老师对我们说:“我一进入县城,就被丁香花的香气给迷住了,咱们这个地方还挺美啊”她这一句话,让我们这群孩子好不为自己的家乡得意了一阵,一种朴素骄傲的感情油然而生。
那个时候好像南山还是野山,没有现在这样的山间走廊和路灯护栏等等,其实我还是喜欢叫它南山,这样很自然,就好像和你一起长大的玩伴,你总会喜欢叫她的小名,这样感觉很亲切,没有一点距离感。有一天,那位男老师独自一人,爬上了南山,采了一大捧的丁香花,当着很多学生的面送给了那位可爱的女老师。真的好浪漫啊,现在想来,那样的惊喜,岂不比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更来的让人惊喜和甜蜜啊。那个山是没有路的,我们当地的人,都很少去爬那座南山,是很难攀爬的,只能从茂密的灌木丛里艰难地开辟出一条小路。下山的时候更是艰难,坡度很大,何况下山时要抱着那么大一捧的花。我觉得那位年轻的老师肯定是爱情给了他无比强烈的勇气和胆魄吧。而那位他心仪的人儿,也应该会感受到了他对她无比热烈和真诚的情感吧。
那年的四月里,十三岁的我,在小小的山城里在情窦未开的年纪里,被他们纯真美好的感情触动和感染了,心里的愿望是盼望他们两个可以地久天长相好到老。至今都难忘那两个年轻的实习老师,我不知道以后的岁月里,他们是不是真的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在感情的道路上遭遇到不可预知的挫折。但是,那年的丁香盛开在爱情发芽的季节里,芬芳了那两颗年轻而萌动的心灵。
轻轻地闭上眼睛,我仿佛还可以闻到那年装点了青春和爱情的丁香花儿的醉人气息,只是,我离家真的好远,就算我思念成河望穿天涯,我在这远离故乡的地方,在这雾霾为常态的城市里,还是闻不到梦中想念的花香,看不到我亲爱的紫丁香。
这几天,我故乡的南山上,成片的丁香花肯定又开得茂盛如常。不知道还有没有痴心的男孩儿,采一束送给他心爱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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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总喜欢悄悄的观察别人的眼神,也仿佛真正理解了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一直坚信,眼神不会说谎。五月,我走在干干净净的马路上,嗅着淡淡的丁香花味,又一次想起了那样的眼神,那抹白,那时的自己......
一缕一缕的阳光在身上移动,空气中弥漫着想让人闭住眼打会儿盹的香气,才发觉马路两旁的丁香花开的正浓,不时仰起头看看太阳,意识到又是一年的五月份了。这个季节,一切都是那么似有若无。阳光很暖,但并不刺眼,香气弥漫,但并不浓烈,一如那时懵懵懂懂的我们。
校园开满了紫的,粉的,白的丁香花,六点钟的校园广播准时响起,或是朗诵几首抒情诗歌,或是放两三首轻音乐,不知道紧张复习的高中生会不会为这种氤氲的氛围放慢匆匆的步履,思维暂时脱离语数英小综合的轨道 ,享受这片刻的惬意。
那一天亦如此,只是下着毛毛细雨,淡淡的丁香花味多了些泥土青草的气息,既让人迷茫,又让人清醒。吃过晚饭,一个人走在长长的天桥上,心不在焉的感受着自然的美好,计划着晚自习需要完成的试卷,仿佛周围的一切只是掠过。在教室拐角的走廊处,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抹白上,空无一人的走廊里,他在看雨,眼神是那样的清澈,那样的若有所思,从此,我记住了这种眼神。我们是同学,可并没有太多的交集,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检查英语和我讨价还价,专挑女生检查的没正经上。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明白他的内心,他并不是别人看到的那样快乐,那样不羁,他有他的忧愁,他有他的细腻,他有他的复杂。那时的我是多想走上去和他说说话,聊聊天儿,可惜我连打招呼的勇气也没有。
我迷恋上了那样的眼神,总觉的他的眼睛里有春雨,有愁绪,上课时总想回头寻找那双如星星一般纯净的眼睛,宿舍里聊天,总是小心翼翼的捕捉有关他的话题,走路时幻想着与他相遇的情景......,脑海中总是回想着他的好,篮球打得特别好,总能听到女生喊他的名字,冬季田径赛,获得了男子二等奖,擅长书法,在黑板上写过卞之琳的《断章》,喜欢唱歌,在班会上和一个女生合唱过《The god is a girl》,会一点口技,晚自习偷偷学百灵鸟叫......,那时的自己卑微到了尘埃里,仿佛没有拿得出手的特长,只会一遍一遍的比较两人之间的差距。
高三那年,听班里人嚷嚷他偷偷的谈对象了,那个女生正是坐在我前排的女孩,对一个人的在意变成了对两个人的关注,还惨杂着些许嫉妒。只要听到他俩的声音,看到他俩的身影,顿时整张试卷就会变成白茫茫的一片,心里会空荡很久,很久,像是古老的钟摆。
依然记得那双眼睛,直到现在,总喜欢悄悄的观察别人的眼神,也仿佛真正理解了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一直坚信,眼神不会说谎。五月,我走在干干净净的马路上,嗅着淡淡的丁香花味,又一次想起了那样的眼神,那抹白,那时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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