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我喜欢科比从初三开始到现在算起来有十年了吧。相比与其他的科密,我没有那么的疯狂,我不会为了一场比赛而忘记吃饭,也不会为了看一眼科比而挑灯通宵,在青春里这些再平凡不过的东西我好像都没体验过。更多是喜欢赞美科比的每一次进球,每一次的顽强,永远充满着斗志的他,狠抓比赛不服输的精神。或许每个喜欢科比的人物里都想要有一个科密的女朋友,我也一样,虽然只是想想,但也只能想想。
时光过迁,每一处的着落都是个有故事的地方,球场洒满的是一群活跃青春的汗水,溢出的是一阵阵的欢笑。他们欢笑过,抱怨过,强颜欢笑着,但是为了胜利一直坚持着下去。我有过很白痴的梦想,就是能把打球风格模仿成科比一样,但是这是痴人说梦,不用怀疑,每一位科密都会想去模仿他的每一个动作,因为这都是喜欢一个球星的正常表现。见过很多人穿着印着8与24字样的湖人球衣,我想他们才算是青春过的吧,而我从来没有这么干过,或许是因为身边的朋友都没有足够喜欢他,倒是遇到过几个科黑。听说今天朋友都被刷屏了,科比退役是个传奇,也将出现下一个传奇。
我喜欢科比更多的是喜欢他的精神,我表达对科比的喜欢更喜欢借助于他人怎么怎么疯狂的喜欢,这样来表达我对他的喜欢,有看过他的所有集锦,有在寝室墙上贴上他的海报,有想在衣柜贴上海报,这样一打开就能看见他的冲动,这些我只做到一半,我的青春真的不算疯狂,人未老,心已老。今天伴随着科比的退役,我想今天我是青春过的,他的最后一场比赛我没有错过,人虽老,宝刀未老,今天狂砍60分,是的,今天黑曼巴拼了,创下史上得分榜第三名,今天他是满意的,却也是不舍的,怎么说我不爱你。
我爱篮球,并不是因为喜欢某个球星才喜欢上篮球,也不是因为某个女生才喜欢篮球,这些在电视剧里能够出现的剧情在我这边不搭边,是因为真的很爱篮球,很喜欢运动场上流汗的感觉,喜欢肌肉绷紧上场追分的感觉,喜欢在场上奔跑的感觉,喜欢进球那瞬间观众欢呼呐喊的氛围,喜欢被人包围的满足感。
致逝去的青春,致最喜欢的科比,虽然你已退役,但是我的爱好一直要往下走,这是一条谁都不知有多深的路!
脑海中一直模模糊糊地在循环着运动会时陪着那群孩子到处奔跑玩游戏的场景,刚开始他们都很陌生,所以一直哭泣不肯去玩,甚至躲上了教室,到最后笑容满满,斗志昂扬的去参加游戏,并且完成了比赛。场景一转又到了晚上,那群本来很羞涩的孩子经过几天的训练在舞台唱着他们喜欢的歌,熟悉的舞蹈,绽放属于他们的光芒。
闹铃一响,原来我刚刚都是在做梦,那些都是我曾经和荷花一中这群孩子经历过的一切,如今是三下乡的最后一天了,我也该起床收拾行李回家了。收拾行李期间不断有学生来找我们留言,还不断的说老师你一定要和我们聊天啊,不能忘了我们,我回了个嗯,眼中却如进了沙子一般。
十点我们在校门口等车,可惜车延迟了,我们一直在烈日下曝晒,没有庇荫的地方。学生们一直在陪我们聊天,谈天说地,虽然炎热,也甚是有趣。我们一直等到11点才上车,我上车后有同学叫我看向窗外,原来是那些孩子们都排成一排,正在和我们说拜拜呢。我们说太阳很晒,赶紧回去,她们不肯,说等老师们走了他们才走。她们用手遮住猛烈的太阳,眼睛早已眯成一条线。我们一直叫她们回去,但是她们真的是个孩子,特别顽固。又检查了半个小时,最后我们和车外面的勇士能挥手说再见,踏上了回家的征途。
十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这十天和孩子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终将成为我人生中一个不可磨灭的美好回忆,即使说再见,也会再见。
晚上我收到一条信息老师,今天我晒黑了一半(委屈。
我跟她相识有十年了,只是那时候我们都还小,都还不懂所谓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或许是我送给她吃她最爱的口味的棒棒糖,亦或者是他送给我那珍藏多年文具盒。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她的口味变了没有,还是不是那熟悉的鲜橙味;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文具盒我一直珍藏至今,只是她不知道,别人不知道,只有我知道而已。
那时候好像我们的天空就是彼此,当然还有;老师布置的那怎么写都写不完的作业。不管作业再怎么多,我们也会忙里偷闲,给对方一个问候,不管老师逼得再怎么紧,我们也会突破重重压力,给彼此一个笑脸。
初中的时候,有幸成为同桌,这给了我们很多在一起的机会。可是这样我们的成绩掉得很明显,我倒是看不出什么,因为我的成绩本来就很差,可她就不一样了,老师眼里的尖子生。老师一眼就看明白了,没办法,我只能坐在教室的角落里那个位置了,几乎是跟扫帚,垃圾桶堆在一起的。。。。
三年后,我们进入的还是同一所高中。只不过她在楼下,我在楼上。高中的课程很多,见面的机会逐渐少了起来,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好想练就了一种特异功能似的。我们够在千百个人背影里准确地一眼认出她来。或许爱情的力量太过伟大了把。
高考结束后,她进入了一所她喜欢的大学,而我只能因为成绩太差不得不选择补习。就在这一年里,我发疯似的努力学习,只为了能够跟她在同一所大学。这一年里,我明知道她不在,却看着每一个人的背影都跟她一样。或许思念真的是一种病。
春节,她回家了,而我们却在几个月前因为一下原因分手了。我试着挽留,却无济于事。那一天我们相遇了,我是那么地尴尬,尴尬得以至于不敢跟她打招呼。而她就像没看见我一样,与我擦肩而过。我的心在滴血,毕竟那么多年的感情,还敌不过分居两地,也许这就是现实。
之前我幻想过我们是如何相遇在那十字街头,是怎样寒暄的,身后的衣服店里会不会传来陈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见》。事实就是在此相遇只是一次擦肩。
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在街角紧紧得抱着她,不再让他从我的身边消失,不再像陌生人一样只是一次擦肩。因为我还有很多话想跟她说,至少那一句我从来没对她说过一句话,我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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