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见杨栀是在我拉行李上飞机去洛杉矶的前一天。
依旧是我们百聚不厌的高中校园操场草坪上,五月初的绿油青草丛生,梨花开满五六米高的枝丫上,纯白色花瓣薄如蝉翼纷纷扬扬洒下来覆上萌生的新芽,看似配合的天造地设却显得格格不入。
青草萌生,梨花凋零。
她坐在橡胶跑道上,抱紧双腿将脸埋在双膝之间,蜷缩成一团像个小丑一样任周围休闲娱乐的同学说三道四斜眼观看。
似乎是听见了我靠近的脚步声,她才缓缓抬起头来,双眼通红泪流满面,精致的小脸上不再有往常高高在上的女王风范,妆容哭花了,眼睛哭肿了。
“他要结婚了,他不要我了。”一见到我,她像是所有的委屈都涌上来了,哽咽啜泣道。
此时的我倒像是无声无息向她捅刀子的人,没有一丝同情和怜惜。
“嗯,我知道。”我淡淡的望向她。
如果是往常,我可能会不顾一切的拥上她,一边给她擦眼泪安慰她,一边陪她骂那个人。
现在面对这样的杨栀,我只想置若罔闻平静的走开。
杨栀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一个理智,端庄大方,委婉动人的姑娘。
她是会在最糟糕的事情面前为我们挺身而出的大姐姐,她是在小木鞭残酷的抚摸下也不会喊疼的强人,她是在我们有任何小愿望都会尽力去实现的精灵。
她像女王一样无所不能。
可那只是曾经。
()情,就像一种永远找不到解药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毒,时而用甜如蜜糖的假象麻痹人最坚定的意念,时而用最刑苦的现实戳穿人心。
她是个痴情的傻姑娘,喜欢上一个人就陷入无法自拔的地步。
不管对方一次次对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只要那个人认一句错,说一句虚情假意的甜言蜜语,她就能无条件的原谅,还傻笑着跟我说,原来他没有不喜欢我。
我说:“杨栀,你清醒点,最可悲的不是在错误的年龄遇见正确的人,而是你有生的精力都花费在爱一个错误的人。”
我说:“傻姑娘,你值得更好的。”
“我明天要走了。”我怔怔的看着她,不容她的眼神躲避。
杨栀无措的摇头,用白皙的手胡乱擦掉脸上的泪渍,她双手撑在塑胶跑道上,截骨分明的手指抓着地面,指甲用力扎进软胶里,泛着凄凉的白。
她缓缓站起来,嘴唇颤抖,哽咽着:“我不要。”
“你必须要和我一起走。”我无力直视她的透红的双眼,看向一旁,语气坚硬肯定,毋庸置疑。
那天晚上我收到傻姑娘的短信。
她说:我想了很久,你说的是对的,放心,我不会再去找他了,就让那颗遍体鳞伤血渍满满的心沉入大海的深处。
翌日,杨栀没有和我一起走,我没有去找她,因为前一天晚上她踏上了去厦门的旅途。
很早的时候,我们躺在一张床上聊天谈心,她说过想去厦门走一趟。我问过为什么,她的回答很简单,“环境好啊!”
无论是什么样的目的,我希望新环境的那片澄清澄澈的空气能净化她受伤的心。
那日操场别后我走了,距今有一年没有见她了,甚是想念。
电话里杨栀说:“限你三天内给本尊滚回来参加我的订婚典礼,否则后果自负!”
我忍不住咯咯的笑起来,她又满血复活变回我仰仗的高高在上的女王。
“是,女王殿下,小的遵旨!”我十分配合的回应着。
电话里,我听出她的幸福感,她说订婚对象是她在厦门旅游时遇见的,从朋友到恋人一年的相处,对方对她特别好。
说笑的时候杨栀说以后的孩子可以跟她姓了,我愣愣的听她说,原来对方也姓杨。
她的笑声很甜,话语间隐藏不了的满足感。
那晚我睡的很安逸,梦里我又回到我们小时候,曾经的欢声笑语好像找到了安居立命之所,回到了我们身边。
订婚那天杨栀非常漂亮,一身洁白秀气的礼服,那是杨先生给她定制的,台上俊男靓女大概是我见过最美的结合。
订婚的前一天晚上杨栀和我又躺在一起,她跟我说那个人来找过她,他离婚了,他后悔了。
我激动的从床上翻起来说:“然后呢?然后呢?”
她说,杨先生去接她,非常礼貌的向那个人伸出手,两人相握。
她说,杨先生非常感谢那个人曾经对她的照顾,多亏了那个人当年的有眼无珠才让他取到杨栀这么好的姑娘。
我们哈哈的躺在一起笑个不停,床板被我们蹬的咚咚响。
那天,杨栀手上的中指闪闪发亮,所有人都洋溢在他们的幸福当中。
傻姑娘,你还记得吗?
我说过,像你这样的女孩,值得更好的人去爱你。
也许我们曾经受过伤,有过很多遗憾,那叫青春。
人的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在正确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不执着问题的表象,用另外一个角度来冷眼看人生,那么得失也就不必在短时间内立即判断,因为所有的问题中都潜藏着陷阱和机会。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许多人经常以自己的得失的角度来衡量事情的好与坏,有些人每天都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然而,由于人们看到的只是事情的表象,有许多事情其实无法马上判定是福是祸。得到未必是福,失去也不一定是祸。没有挫折就不会有智慧,没有付出就难以有收获。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一语出自《老子.五十八章》,意思是说祸与福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转化。祸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祸的因素。也就是说,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福就会变成祸,祸也能变成福。
最能说明祸与福之间可以互相转化的例子莫过于一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寓言故事,它出自于《淮南子.人间训》。故事中说,靠近中国北方边塞的地方,住着一位老翁。老翁精通术数,善于算卜过去未来。有一次,老翁家的一匹马,无缘无故挣脱羁绊,跑入胡人居住的地方去了。邻居都来安慰他,但是他心中有数,平静的说:“这件事难道不是福吗?”几个月后,那匹丢失的马突然又跑回家来了,还领着一匹胡人的骏马一起回来。邻居们得知,都前来向他家表示祝贺。老翁无动于衷,坦然道:“这样的事,难道不是祸吗?”
老翁家畜养了许多良马,他的儿子生性好武,喜欢骑术。有一天,他儿子骑着烈马到野外练习骑射,烈马脱缰,把他儿子重重地甩了个仰面朝天,摔断了大腿,成了终身残疾。邻居们听说后,纷纷前来慰问。老翁不动声色,澹然说道:“这件事难道不是福吗?”又过了一年,胡人侵犯边境,大举入塞。四乡八邻的精壮男子都被征召入伍,拿起武器去参战,死伤不可计数。靠近边塞的居民,十室九空,都在战争中丧生。惟独老翁的儿子因跛脚残疾,没有去打仗。因而父子得以保全性命,安度残年馀生。所以福可能转化为祸,祸也可变化成福。这种变化深不可测,谁也难以预料。
古诗中说:“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做事情成功之时,无须洋洋得意;碰到困难与挫折之时,也不必灰心丧气。如果不执着问题的表象,用另外一个角度来冷眼看人生,那么得失也就不必在短时间内立即判断,因为所有的问题中都潜藏着陷阱和机会。
一失败就是一次假期,乐观豁达之人都懂得享受假期而不会埋怨他人,反而会利用这种机会休养好自己的身心,冷静的思考人生、总结经验,在假期过后重踏人生旅途时就会出现新的转机。即使是遇到了最坏的状况时,也应该看到人生处处隐藏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机会,坦然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不屈不挠,就必能走向光明的彼岸。
曾几何时,我深深的怨恨过这个我出生、成长的地方,这里没有林立的高楼,没有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没有熙熙攘攘的人流,没有宽敞明亮的家,更没有城市小孩琳琅满目的零食,这里有的是雨天的泥泞,晴天漫天的蚊虫叮咬后抓破流血的伤痛。
每到傍晚各家都早早关门闭户上炕睡觉,我们一家七口挤在一个不足30平米的地方,进门走3步就上炕了,爷爷奶奶睡在大炕上,而我则和爸爸妈妈挤在小炕上,所谓小就是一个人翻身那两个人也要一起翻身,冬天还好;夏天热的透不过气来,早上起来枕头,床单都是湿的。
在那个炕上我睡了8年,后来有了小妹接替了我,我便和奶奶睡一被窝,直到12岁到场部念初中,我住进了集体大宿舍,那是一栋破旧到四处漏风的砖瓦房,棚上没有吊顶,房棱上的缝隙可以看到外面的星空和偶尔照射进来的月光,也许是因为没有离开过家人,陌生的环境使我辗转反侧的睡不着我会借着月光数房棱,寒冬腊月,刺骨的寒风拍打着窗户上的塑料布哗哗作响,我们躺在冰冷的床上蜷缩成一团,在这栋没有任何取暖设备的房子里我们熬了四个冬天
当我真正离开那个给了我无数伤心岁月的地方,住进了高楼,坐在豪华轿车里奔驰在高速公路上,看着那一闪而过的霓虹灯,身边匆匆走过陌生的人群,募然间自己却伤感了起来,难道这就是我向往、追求的生活吗?这一刻竟怀念起孩童时生活过的北大荒时代,虽然没有现代的奢华物质生活,但是人与人之间是多么真诚友爱啊!谁家有个大事小情无论关系咋样绝不会坐视不理,谁家有点好吃的会无私的端出来大家共同享用,见了面拉着手嘘寒问暖,记得一次有个小孩生病大家硬是用担架扛了9个小时走了60里地山路把小孩送进场部医院,有两个人累的当时躺在了地上
或许人就是这样,拥有时不会觉得有什么,当你离开了,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但有些事可以弥补,有些事过去就是过去了,任你怎样都回不了头,珍惜当下吧,不要把年华都用在悔恨时。
有时候我会面朝北方,静静地坐在那里,闭上眼睛,我的家乡你还好吗?无论过去生活多么苦,但我是想念你的,你教会了我任何逆境要坚强,任何困难要坚持,我身上流着北大荒人的鲜血,肩上承载着北大荒人的精神与希望,我要做北大荒新一代的建设者!我的家乡;北大荒;我爱你。
人生至少要有一次奋不顾身,那就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诗词唱和,点画缠绵,亲爱的,我的深情,始终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种一束心香,在风中,只因,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遇见。
今天听到一段话:有一种感觉比失恋还要痛苦,它叫自作多情。想想人生,有时候我们都在演绎着种种自作多情。
也经常会听到别人说不相信爱情,然而为什么我却是对爱那么的执著,固执得让人头疼?
有一种感情叫自作多情,它伟大的同时也卑微着。就如一个人翻山越岭的去关心另一个人,明知道这样的关心得不到同等的回应,却甘心沉浸其中,ta贪恋你带给的温暖,却始终不曾体验到ta的爱。面对ta的动态,你竟是对号入座。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这样自作多情,站在此岸总以为彼岸的那个人早晚会爱上自己。耗尽青春去等那个人,总以为爱与被爱应该是对等的,但是我们忽视了青春等不起。
也有时候还没来得及邂逅,彼此的青春已装满了别人给的忧伤,来到幸福的门前迟疑了,这扇门的背后真的是幸福吗,还是命运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自从遇见你,突然间,所有的事情,都变成了两件,与你有关,或者与你无关。
我不知道,这是否自作多情。
也想问问,面对幸福,你勇敢了吗?面对彼此,你信任了吗?面对爱情,你临阵逃亡过吗?是距离,是时间,是空间场合的不对,还是爱情本身错了?
此刻,我看不清路途,是因为路的前方只有等待;我望不穿秋水,是因为心的另一端放不下眷恋。我在世事的轮回中守望陌上花至荼蘼,在岁月的经纶里盼断天端云飘至万里。
我总是这样自作多情,总千般讨好去关心她,卑微低入尘埃,然后开出花来,可那份爱似乎得不到答案。
我只是一个在迷茫中找寻真爱,却又在爱里迷途的痴心人伴着我,让我真诚的怀抱拥你安然入睡,只是,不知你肯不肯?
有些人以为,自作多情是忽略了眼前人,总以为下一站更好,总以为明天会有新的剧情,会有人更爱自己,于是错过了原本可以幸福的幸福。
我只道好好珍惜,如今,我遇上你,自作多情是一种毛病,我想我已无药可救。
是谁曾说过,蓦然回首,灯火阑珊?是谁的原创,你若安好,我便晴天?我不需要这类经典,只希望我们有一种共同的名字叫作永恒。
在诗画的世界里,一个人是诗,两个人是画,携一缕相思,笺字绵长。裁春阳为衣,弹夏雨为弦,画秋叶为念,舞雪花为暖,古老的相思渡口,你是我爱的驿站;合欢树下,你是我千年不变的守望。 牵一缕月光,徜徉阑珊,风过轻柔,丝柳呢喃,撷一片相思入心,你的身影温柔暗香盈袖。箫音绵绵,宛若越水而来的你的微笑,漫过前世情缘,冥冥中,续写今生的一帘幽梦。
常常拖着疲惫的身躯下班回到窗前静立,看熙熙攘攘的人流走过,心里总会莫名的感动,感动上天赐我的这份情缘。想着与你的点点滴滴,心里便会涌起满满的温暖,幸福来得如此让人心动,心动得不能自己。
却也会在夜深人静时释放灵魂深处那份孤独,不知道此刻的你,是否和我一样,渴望一起走向我们的幸福?于是,我分不清是春花秋月的柔美,还是自作多情的沧桑。
有人说:有缘的人,无论相隔天涯之遥,终会聚在一起,携手红尘。
看着相片上的人儿,是你含笑的眼,穿过蒹葭苍苍的水湄,将万般牵念摇曳,陌上花开,我等你来。星光旖旎处,相依相伴醉流年;盯着窗口上的头像,是你温暖的唇,柔情两颗心的驿动,从此,高山流水,琴瑟相和,星月相耀,不诉离殇。
管它是否自作多情,我只知道,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遇见。合欢树下,你是我千年不变的守望。
自从心中有了你,灵魂深处那份孤独便有了期盼,期盼一份春花秋月的缠绵。爱,沿着等待的藤蔓颤抖成一枝花蕾,低眉柔情似水的呼唤。
今夜,我携一缕相思,笺字绵长,自此,最远的你成了我最近的守望。
如若这仍是自作多情,那么,就让人世间有一种自作多情,没有奢求,没有谁对谁错,亦不怪深浅。
虽说你我情路茫茫,但我一直在等,静静的等,耐心的等
人生至少要有一次奋不顾身,那就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诗词唱和,点画缠绵,亲爱的,我的深情,始终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种一束心香,在风中,只因,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遇见,回眸婉约醉三千,红尘缱绻,我的一生只等你一人。
初春里,还夹杂着冬里的些许凉意。院里的墨菊露出了点点新芽,向这个世界告知,它重生的消息。
指尖的触碰,墨菊身上的绒毛像泼墨画一般晕染开来……
这样的季节里,是该出去走走了。
马尾,书包,登山装,手帕,纸巾,保温杯,相机,雨伞,小钱包。
泥土的芬芳在脚下穿梭,阳光就显得放肆些了。
人啊,总是不会知足,往往喜欢,并且习惯把美好的东西留住。如同相机里的点点滴滴,都能勾勒出美丽的回忆。
越往山上走,人就越少,但风景却是那边独好。
不曾想过,会有和我一样的那个人,毕竟上山的路,太难走。所以往往很多登山者走完了被填修过的道路,就会折返了。但是他们却都不知道,那轮落日在那边偷偷的笑了,而我,见证了它的魅力。这样独特的魅力,在今天,却不是我一个人独有了,多了一个发现这个秘密的人。
他轮廓的分明,眼睛的深邃,额头,鼻梁,嘴唇无一不是现代女孩心里的完美情人,我心里只能赞叹一句,公子如玉,世上无双。夕阳把他的身影放大,拉长,在他精致的脸庞上,若隐若现几许落寞。
快门按下,不给自己任何反悔的借口,哪怕从此路桥不同归。
他轻瞄我一眼,眼睛里静得如一湾湖水,不见点点涟漪。离我越来越近,他的面容也越来越清晰,我却有些胆怯了,他如鹰隼般犀利的目光,实在瘆得慌。但是我的骄傲却不允许我向他低头。在与他的擦肩而过时,我看到了他嘴角勾起了若有若无的笑容,但是,却是讽刺的笑容,是的,那笑是讽刺的。
就是这样的季节,就是这样的一面之缘,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在命运的安排下,这一生,就这样注定了。
也或许,自己从来都是一个没定性的人。细细回想,生命中让你感动的人很多,却似乎从没深深怨恨过一个人。所谓,缘来相聚,缘去离散。很多时候,一念咫尺,一念天涯。一个转身,从此一生的天涯陌路。聚散皆匆匆,人生何苦恨纷纷!
说实话,你不是一个很热情的人,至少远远看着如此!陌生时、不认可时,或礼貌端庄,或浅笑淡然,总给人感觉拒人千里之外;然对认定的朋友,或许依然淡若平素,或许只是清浅问候,但无论聚散,小小一角的位置不变。无论时光如何流转,岁月如何变迁,何时回味,说起笑起,你或她(他)在记忆里,都恍若初见。
朋友这两个字,太清浅,也太沉重!清浅到随处可见,招手即来。四面八方,五湖四海,点个头,打个笑脸,我们便是朋友。沉重到以真诚为媒,以承诺为妁,书写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美丽传说。所以从不敢轻易许诺,从不敢轻易伸出手去,盈盈一握嗨!你好,朋友。
结缘文网,有幸结识更多文友。或真挚坦荡,或含蓄深沉,或活泼明朗总认为,文风即人风,即便不是完全吻合,但总也不至相差太远;即便一篇文章读不出,但一沓一沓的文章摞起来,总能嗅出味道,品出端倪。所以,平生更愿意以文会友,在文字里,隔着屏幕,遥遥相望,默默感知。不惊不扰,不纷不繁,一切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人们总爱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更倾向于心是灵魂的出口。所有的喜怒哀乐,善恶美丑只有它感知的最为真切。犹如春江水暖鸭先知,亦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的殷殷期待,他的切切鼓励,还有她的默默守候,温暖相伴,都知道,都明白,都在心中慢慢氤氲、弥散。只要是心,都会有感觉。你可相信,朋友?一直相信,世界之大,怀着一颗善良而诚挚的心行走,人生便已足够!
或许有些矫情,文章写到现在,真不知道在为什么坚持。或许只是久了,一种习惯而已。现在依然写不出什么词藻华丽、意境深邃、文风绮靡的佳品来,但心理上却是成熟了好多。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企及的境界。那么,缘聚缘散也不是人为努力,便可以遮挽的光阴。
很喜欢朋友空间的一段话:用音乐梳理我的情绪,用阳光打理我的生活,用文字编织我的梦想,用真情铺就我的前路,用坦然丈量我的人生。人生起伏交给命运。如此,用心行走生活,静享美丽结果,一切顺其自然,如何?
原本就是以文会友,原本就是虚拟的空间。少了真诚,缺了尊重,这朋友便如干枯的花朵,空有一幅美艳躯壳的旧迹,无论如何再也焕发不了曾经的生动与鲜活。其实,文字与文字间也有距离,这背后便是一颗灵魂与另一颗灵魂的距离。倒不是有高低贵贱之分,而是遵循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生存原理。文字的世界也不会例外。
不记得,有次受了什么委屈,暗自神伤时,朋友调侃:当你是钞票呢,谁都喜欢?!是啊,每个人都不可能八面玲珑,赢得所有的鲜花和掌声。你所坚持的,或许正是他人鄙弃的;你所否定的,又抑或正是别人孜孜以求的。但无论如何,每个人都有自己个人修养、品行、志趣、追求形成的特定气场。而这个气场犹如一个大磁场,同趣相吸,异趣相离。
总是喜欢静静呆在原地,浅浅笑着看身边人来人往,缘起缘灭。你来,不会起身恭迎趋舍;你走,亦不会依依相送。但你若在,投之以桃,亦会报之以李。
君子之交淡如水,经常挂在嘴边,却未必真地有几人能领略其中真意。或许你也是一知半解,只是愿意慢慢走近,细细聆听,在行走中慢慢感悟。
所以,无论你是亦师亦兄亦友的旧相知,还是一句玩笑便从文字空间消失的萍水相逢,抑或怀着真诚、欣赏的未知,他日转角遇见,或者下一个路口道再见,都请心无旁骛地走好,善自珍重!
虚无而缥缈的网络里,纷繁绮丽的文字里,我们曾相遇,曾欢笑,曾共鸣;曾惺惺相惜,曾彼此欣赏鼓励,曾相互转载分享虽然不曾见过你的容颜,甚至不曾聆听过你的声音,抑或不曾了解过。但那又何妨?我的文字,你来过;你的灵魂,我扰过。如相聚,倾守着默契;若离散,彼此亦不相欠。
泛波文海,兰舟轻过,桂桨荡漾,激起一片碎玉琼花:抑或彼怀轻慢,只待此心珍重!
早饭后去上班,刚骑上车子,一阵凉风扑面而来,因穿着半袖和短裤,便觉凉意甚浓,不同往日。阳光灿烂,天空瓦蓝,白云缕缕,是个晴好的天气。但毕竟秋意一日甚似一日,这简短的夏日衣服不合时宜了。
到学校按上指纹,再领上考试证,会议室里校长已点着名了,不知我的名点过去否。我赶紧坐好,校长点到一个节点停下来,说这是教初三的老师。我开始有些放心。然后接着点初二老师的名,我也在其中。但是,有好多原老师的名字没有听到,是上初一了。心中升起莫名的感叹,大学校自有自的威严,霸气。
然后,校长宣布本年市优秀教师的名字。我不在其中。虽下学期我的综合评价位列年级第二,但我上学期没在前面,拖了后腿。校长又说学校追加校级优秀教师荣誉,没想到还有我。我心里也有欢喜也比较平淡,虽然我也羡慕那些优秀教师们。
好不容易开完会,主任说留下班主任继续开会,让其他老师去教学楼前等着。
教学楼前,老师们三五成群站在那里说着话。可是,这风呀止不住地刮过来,我的头发都乱了,它不再是夏风吹过时的清凉爽人,而是自内而外的冷。一会儿,我的手脚冰凉,我看到自己的手都变紫了,便想到我的脸色一定是青灰色的,毫无生气。
说实话,这次开学我真是怵头,我还不是很适应这里的节奏,一切都是雷厉风行,都是快节奏,都是大校风范,私人感情很少谈及。想想上一年,不知怎么过来的。总是一段时间后,和我相熟的人说我瘦了,心里便涌起一股悲凉。
这秋风一直无情地刮。刘老师说,你快到太阳地里晒晒。我赶紧走到阳光下,它晒着我的背,立时暖烘烘的,真有冬天里晒太阳的味道。
这次真是大动干戈了。来了好多新老师,有的不认识。也有胡家来的旧友,见面也聊得热切,激动不已。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班主任开完了会,继续给我们开会。年级主任宣布分班情况。我还在原来的班,这是意料之中的。接着主任说了很多。我听得迷迷糊糊,不知其所云。
中午,怕迟到,没敢睡得那么放肆,小眯一会儿就醒了。
下午,带着女儿的被褥去学校,怕明天带不了,早点运过一些来。女儿的宿舍由二楼换到五楼,还是原来的男生宿舍。宿管说,这男生宿舍比女孩子的要脏。我爬上五楼,找到517,推开门一看,额的天,一看就知道是男生住的。地上的袜子这里一只,那里一只,还有其他的各色垃圾,一片狼藉。找到女儿的床,我把东西放在上面,到处看了看,果真很不干净。我想,这些孩子们又该忙活一段时间了。
下楼,宿管见我,乐呵呵地说,是不是很脏?我点头。
回办公室,同样狼藉一片,我和刘老师拿笤帚扫起来。老师们陆陆续续进来,擦桌子,拖地,一会儿,办公室里像个样子了。因为没有水,我中午吃得又咸,口里干渴得厉害。这又思念起在家的好,沏一杯茶可以悠闲地喝一下午。我更加思念,原学校的好,烧一壶水尽情喝个够。而这里,一滴水开水也没有,又没处烧水,还不能回家。
一下午的时间都在对水的渴望中度过。
回家路上,遇到卖葡萄的妇人,刚剪来的新鲜的葡萄,圆溜溜紫莹莹,颗颗似玛瑙,串串透亮,我都忍不住要流口水了,买了几斤,便要回家享受一番。
路上的行人穿夏装的的确少了。我呢,因为上午冻了的缘故,下午穿了长袄长裤。风吹来,不凉不热正当好。又是一年秋来到。想起印象极深的十几年前的一个秋日的黄昏时分,那日里,我穿了一件才做好的红花长袖袄,推着刚满周岁的女儿正在街上往回走,一阵凉风起,吹起长发飘飘,凉意顿起。我急忙给女儿穿上一件衣服……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今日秋风起兮,已换了人间!
苏穆,京城十一爷,性子淡漠,不言笑。长年一身月牙袍,整个人显得更加冷清了。苏穆说来也怪,有权利,有地位,二十来岁也没见他纳一个妾,娶一个妻,更不说花天酒地,招蜂引蝶。有人说:苏穆是有隐疾。有人说:苏穆有断袖之癖,好男风。也有人说:苏穆其实是女儿身。
陈曦,京城第一美人,春天的桃花有多美,她就有多美。她跟许多深闺少女一样,心里藏着一个白马王子。她深爱苏穆,希望能有一天跟他携手同行,浪迹天涯。
至于陈曦为何喜欢苏穆,得打小说起。她在湖边游玩,不小心跌入,冰冷湖水侵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在她感觉世界快要沉睡的时候,他游向了她,突来空气冲散了她鼻腔不快的异样感。
她知道,他是京城十一爷,文武双全,想要配上他,不单空有美貌,还要才华样样精通。她在地狱里炼狱七年,一手建立了红阁。
只因她爱他,甘愿为他做任何事情,即使她无比讨厌鲜血的味道,无比讨厌心狠手辣的自己。可她不悔,因他干净的像个天使,她怎能让他染上血迹呢?
陈曦沏一壶茶,轻抿: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奈何桥上的彼岸花永不言败,愈加红花。然而,意料之外,她失手了,成了别人的俘虏。她怕,怕成为他的拖累,威胁到他生命,她拼命反抗,纵身跳入悬崖爷,三生有幸遇见你,奈何情深缘浅来生再见。
苏穆手摘一枝桃花,轻嗅:陈曦。花瓣似眼泪散落满地,他第一次跪下,违背爷爷的意愿,发动全城人,寻她,最后在山间峭壁上寻着了她。
十二月,大雪纷飞,陈曦悠悠醒来,苏穆握住他的手曦儿,难为你了。
陈曦流泪,她做了最坏的打算,死。老天终眷恋她了一次,她可以再一次站在他身后,陪着他,看着他。活着,真好爷,房间好黑,点盏灯好吗?她恐惧,恐惧他只是幻影,只是她死后,留在心口的朱砂。
苏穆一滴泪留在陈曦手心曦儿,从今以后我便是你的眼睛。
陈曦心沉如大海,她此生是再也看不见他了,是吗?陈曦,无碍,你杀了那么多人,手染了那么多鲜血,瞎了一双眼,算什么?至少她还能听到他声音不是吗?
陈曦爱苏穆是事实,但裸身站在他面前是第一次,她看不见他表情,她能感觉到自己脸红得像个成熟的柿子。苏穆轻轻滑过她的背,狰狞的疤痕是他眼中的一颗刺曦儿,痛吗?
陈曦摇头爷,都过去了,不痛了。
苏穆语气轻飘是不痛了,可痕迹还在女儿家终会嫁人妇,你这样,怎么面对你的新郎官。
陈曦苦涩爷,不会,我永远都不会。我只想一辈子呆在你身边,终身不嫁。
苏穆苦笑曦儿,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陈曦整个人陷入木桶里,表情悲痛:爷,你是在嫌弃我了吗?你可知道,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全是为你留下的。你忘了吗?还是你根本没在意过?
陈曦开始日渐消瘦,昔日的美人称号,所剩无几。苏穆远远望着她,摇头苦笑曦儿,聪慧如你,怎会不明白,我俩是一个世界的人,却不是一条红线上的人。苏穆知道陈曦喜欢她,是三年前,他中了毒,她喂他心头血,她说:爷,你怎能忍心丢下这么爱你的我?爷,我不许你死,不许。
苏穆走到陈曦身前,亲手把纱巾递于她手中曦儿,我陪你一起沉沦。
陈曦流泪爷,我不要你陪我沉沦我只要你陪我共度一生它那么清澈,好看,怎能陪我一起陷入黑暗。
苏穆轻笑它早已被污秽沾染了,面目全非。
陈曦摇头不,爷,我感觉得到,真的。
苏穆笑了,轻盈的笑声,毁掉陈曦最后的城墙爷,我们成亲好不好?
苏穆抿唇曦儿。你可知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我不在乎。
我在乎。
爷,为什么?难道在你眼中男女之情才是最好的吗?
曦儿。
爷,我再问你一遍,娶还是不娶?
苏穆浅浅笑了陈曦,即便我敢娶,陈家敢嫁吗?天下人敢祝福吗?
陈曦嘴唇颤抖,是啊!他要娶了她,他这京城十一爷,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柄,被人议论,被人唾弃爷,我刚是说笑的不论怎样,曦儿还是衷心的祝福你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苏穆成亲了,跟他拜堂的却不是她,她穿一身大红袍子,轻轻拉住他的影子,自欺欺人,和苏穆拜堂是她陈曦,而不是他。
她站在桥上,嘲讽地看着远处房间的灯火,眼瞎了,心没了,人也丢了,她陈曦什么时候尽落到这种地步?她大口大口得喝着酒,大声的笑着陈曦,明知道结局,你又何必跟自己较真?她醉了,恍惚中她仿佛看到了苏穆的影子,她苦笑:陈曦,你真的是疯了,此时得他正在洞房花烛呢,怎会有空闲来管你?
陈曦头痛欲裂,伸手去拿桌上的手,却发现她床边有一个人,苏穆。她轻抚他脸庞,低语爷,我后悔了,陪我吧!我们一起沉沦。她褪尽他衣衫,疯狂的亲吻他,撕咬他。一声不和谐的呼声,打破了她最后的执念。
第二日,满城风雨,陈曦被绑在火刑场上,浓烟滚滚。陈母哭得几乎晕厥,喃喃孽债啊,孽债啊。
陈曦透过火,看着她娘亲娘,对不起,让你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可是,我不后悔。她不后悔爱他,不后悔她所做的一切,她只后悔,她的不成熟,伤了他的颜面。
苏穆满身是血,冲到火刑场你们楞着干什么,扑火啊!你们都是死人吗?我叫你们扑火,扑火,你们没听见吗?
一群人唯唯诺诺十一爷,这是老爷子下的命令,我们不敢违背。
苏穆没再说什么,直身跳入火海中,使劲扯着她身上的铁链曦儿,曦儿,撑住,我求你,撑住好不好?
陈曦心疼爷,我闻到血腥味了。你受伤了对不对?疼不疼?
苏穆连连摇头不疼,不疼。
陈曦哭了爷,别管我了,不然你会死在这的。
苏穆不语,陈曦眼泪不住的下流爷,我喜欢你很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是多久了爷,我喜欢你,跟性别权利地位无关,我希望你可以好好的,好好的过好每一天。
曦儿,别说了。
陈曦一股热气凝聚掌心,一掌向他拍去爷,再见了。
苏穆流下眼泪曦儿,曦儿。
炙热的火焰躺过她的身体,她咬住唇,一声没坑。火越来越大,她的身体越来越轻,她含泪轻笑:苏穆,我爱你。
苏穆捧起一撮土,放在心口曦儿,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来生,我投男胎,你投女胎我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好?
苏穆,京城十一爷,却是女儿身。陈曦,京城第一美人,于混乱中生存,羞涩的目光注视的不是男人,而是她嫂嫂,那个她哥哥未过门的妻子,苏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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