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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稳地幸福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稳稳地幸福",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那天,你突然问我,

妈妈,你生我的时候疼吗?

疼啊,疼得我想拿脑袋撞墙。

你幸灾乐祸的笑着说怎么不撞。

老天爷是派你来讨债的吧。

你刚生下来在医院的时候,一家人围着你看,你就安然熟睡,等大家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你开始嚎啕大哭。那天晚上狂风大雨,我忍着痛抱你,试着喂奶,试着换尿布,可你全然不理,一直闭着眼睛大声哭着。护士来了,我无助地哭着说她怎么了?为什么哭啊?。护士安慰我说没事,把你抱走去带,我疲倦的蜷缩在床角睡着了。那是我们度过的第一个夜晚。

你小时候很难带,忽晴忽雨,摸不到头脑,气的姥姥一跳三丈高。你小时候很倔强,不想做的事没有人能强迫,气的我七窍生烟。每次我们闹气亦或吵架,总会两个人一起哭,一觉醒来看到你睁着大眼睛看着我,然后冲我甜甜一笑,伸出手来摸着我的脸说妈妈,你昨天为什么哭啊?好吧,我信了,你是老天爷派来讨债的。

直到有一天,你居然能穿我的衣服了,姥姥高兴地说,好看的衣服给我孙女留着啊。

直到有一天,你东倒西歪穿着我的高跟鞋走过来,大笑着说妈妈,你的鞋真小。从此我开始捡你穿着小的鞋。

真到有一天,你说,妈妈,我的前世是你救过的一只猫,来报答你的。

好吧,我相信,你是小猫咪变来的。

那天,看你小学六年的体检档案,我竟想不起你小时候的样子。长高了长大了,却依然是一张稚气的脸,依然会撒娇,依然会要抱抱。无数次吻着你熟睡的脸。我大概不算个靠谱的好妈妈,喜欢胡思乱想,又不善于沟通。经常天马行空,又经常情绪化。太过追求完美,又太容易脆弱沮丧。

直到有一天,你开始观察我,开始问我妈妈,你不高兴吗?

直到有一天,你用淡淡的平和安抚了我的焦躁。

直到有一天,你开始主动和我谈起未来、理想和情感。

直到有一天,你坦然淡定的面对了人生中第一次重大的选择。

你用你的成长,教育着我,让我学习淡然,让我努力乐观,让我们彼此懂得,更彼此爱着。你让我知道,爱是如何一天天堆积,越来越深厚的。你是我的骄傲,也是我的虚荣,请原谅我能给予的太少,也请原谅我强加给你的负累。

很幸运,你是我的宝贝。

很满足,可以陪你长大。

很愿意,带给你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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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稳的幸福


多少个失眠的夜晚,在熙熙攘攘的长街徘徊,望着城市的高楼大厦,路边的霓虹璀璨,孤独,却始终萦绕脑海,久久无法消散。

晨光温柔,洒落一片静谧,浸满小院。闲暇间,沏一杯茶,捧一本书,临窗而坐,细细品味,时光漫漫。

蓝天、白云、暖阳,允许一颗心尽情地享受此刻这般舒适、无澜。

风儿,轻轻拂过竹叶,沙沙声,落在耳边,像是几声碎碎地呢喃,它在悄悄地告知,春天已经到来。

撒欢的孩子们,显然感受到了大自然的这份恩赐,吵吵嚷嚷,渴望与我结伴外出游玩。

一路嬉戏,伴着高歌,偶尔还有几首唐诗朗朗上口,就这样,在绵延的小道上,缓缓前行!

村落边,三两布满银丝的老人,在矮凳上坐着,眯起双眼,打起了盹儿,静静地沐浴在阳光下。

田野里,无垠的麦浪,逐波而来,些许孩童的身影,随着高空的风筝,闪烁不定。

河岸的老树尚未抽芽,蝴蝶不曾纷飞,雀跃的心却开始翩翩起舞,陶醉在柔软的二月人间。

久违的感受,伴着一份安逸、一份恬淡。

想起在外漂泊的日子,梦中,总是装满对家乡的思念;回忆,涌现的都是童年的段段趣事;心头,扯动着千里之外,至亲至爱的挂牵。

多少个失眠的夜晚,在熙熙攘攘的长街徘徊,望着城市的高楼大厦,路边的霓虹璀璨,孤独,却始终萦绕脑海,久久无法消散。

而今的日子,行踏在养我育我的土地,身旁有着家人的陪伴,呼吸着自由自在的空气,生活虽是简简单单,三餐虽是粗茶淡饭,屋舍虽不宽敞明亮,然而,那份稳稳的幸福感,却始终流淌在心间。

傻傻地幸福!


赵莎莎是个韩剧迷,看过无数虐心地剧,可就是不明白失恋那种撕心裂肺地疼。于是作为大学新生的莎莎给自己列了一张愿望清单。而其中一项居然是什么:找一个男神向他告白,被他拒接。真是个傻姑娘!

“莎莎,有人找你,还是个帅哥哟,什么情况,赶紧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哦…快说。莎莎的室友一进门就开始八卦。

“你在说什么呀!有人找我,还是帅哥?”莎莎一脸茫然。

“哎,别管了,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快去吧!”室友催促着,当然是因为她们想看热闹了。

“什么呀,哪有人啊,不会又是玩我吧!”莎莎下楼没看见人,开始自言自语。

“怎么这么久?室友没说清楚吗?帅哥找你不该积极点吗?”突然杨轩不知从哪冒出来盯着莎莎看,确是一脸的嫌弃。“我说你穿得是什么呀?也是够“时髦”的呀!”目光转到莎莎身上,运动裤搭配拖鞋。

这时莎莎也是一脸疑惑。盯着杨轩一直看,像是不认识似的。

“怎么,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了,前两天还厚着脸皮说喜欢我呢?这女生还真是善变啊!”杨轩邪魅一笑。

莎莎回忆起前天在篮球场的一幕:“杨轩同学我观察你好久了,你的篮球打的真不错,其实我喜欢你好久了,请你做我男朋友吧!”莎莎就等着被拒绝,想着自己的愿望终于要实现了。却没想到…

“好啊!”

“嗯…好…啊!你说什么,我没听错吧!不对呀,你不是应该拒绝我吗?”杨轩的回答是莎莎没有想到的。

“为什么要拒绝?”杨轩还反问莎莎。

“等等,我理一下啊,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不对呀!怎么和我想像的不一样呢?你怎么就答应了呢?”莎莎挠着头,怎么也想不明白。

“文学院,赵莎莎。”杨轩低头看看莎莎,又看看她胸前的院牌,一个字一个字读着。“你慢慢想吧!拜拜!傻姑娘!”杨轩摸摸莎莎的头,潇洒地转身离开了。而莎莎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还是没想明白。我估计她这辈子也想不明白。

“走吧!”杨轩的话让莎莎回到现实。

“啊,走,去哪啊?还有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莎莎这时才开始清醒过来。

“等等,我还没换衣服和鞋呢。”杨轩二话不说,直接拎着莎莎的衣领,像是拎着在市场上买的东西一样。根本不给莎莎反抗的机会。

“不用了,这样挺好的。”于是他们就这样在游乐园玩了一天。杨轩倒是玩的尽兴,可苦了我们莎莎了。穿着拖鞋陪她玩。玩跳楼机的时候,差点没把拖鞋踢飞了。

“耶!毕业了,毕业快乐!”不知不觉大学四年已经结束了。莎莎和杨轩就这样一起陪伴了对方最美好的青春四年。

莎莎永远也想不明白是事,只有杨轩知道,那将会成为他最美好的秘密。

缘分就是茫茫人海中我一眼看到的只有你。

杨轩在运动会上一眼就看见了身为啦啦队员的莎莎,那时的她是那样的明朗活泼。知道她常常经过篮球场,于是杨轩便每天去篮球场,只为等到她经过时,展现最好的自己,吸引她的注意。所以当莎莎终于注意到他,并向他告白时,他当然欣然地答应了。转过身的杨轩露出了青春最美好的笑容。

这就是轩缘分,这就是青春。

卖地


林的今年可真不好熬啊!从年初养鸡场的禽流感到姑爷天天闹着和姑娘离婚,到了年关,好不容易一切的阴霾刚有了点起色,儿子的一场车祸又把半个身子留在了医院 需要钱手术,哎!钱

禽流感早已把钱这个东西连同自己带进了虚无,姑爷买车姑娘也从他手里生生抠走了两万,儿子从车祸到现在的检查治疗费更把家里弄了个底朝天。

他从热气腾腾的白瓷碗里端起一个酒盅,慢慢的放到了嘴边,顿了顿,喝了吧,喝到迷糊炕上一倒就全都忘了不能喝,要不是自己有这么个臭毛病,出去好好的干活也不会被人家撵走!

呵呵,他林啥时候变得这么优柔寡断起来,什么坎都会过去的,说不定喝着喝着就有主意了。啊伴着一盅热酒下肚,林长长的叹了口气,不知道是酒烈还是他对最近日子的一种无奈

凛冽的西北风从早上刮到了中午,而且没有一点要停下的意思,西林他家里的那位(妻子),天还没亮就蹬着三轮赶集卖白菜去了,她是这个冬天他们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她太憔悴了,和林一样被生活的琐碎压的喘不过气,直不起腰,皱纹多起来她自嘲说是一道道地瓜沟,头发白了她又安慰自己黑白相见的还挺时髦!现在她瘦弱的身体守着才卖了一半的白菜,眼睛盯着人来人往的大街,一动不动,西北风的冷气好像把这个人整个冻僵了,可你要是个能钻进人身体的精灵,就会发现她现在脑海里满是暖人的想象。

再坚持会,儿子,你大舅出差回来咱就有钱手术了

姑娘也别总要强,事事都跟他争,这日子就不好过了,男人都是多少要面子的,和你爹一样

当家的,该少喝些酒了,年底多少出去赚点钱过了年接着把鸡养起来,下好多蛋,卖好多钱!钱!真是一个美好的女人。

先把养鸡场卖了吧?前年邻居遥他家里那位心脏不好不也把养猪那地卖了么,卖了三万,手术也顺利,现在一家四口不都好好的吗。对,卖了!也许酒不光活血,还能开活一个人的思路。林不知怎么突然想到了卖鸡场这个主意,他现在浑身自在,好像挣脱了竹笼的一只小鸟,又可以翱翔。他麻利的端起酒盅把剩下的一点粮食精一啜而尽,披上一件绿大衣快步走了出去!

风好像更大了,整条街上空荡荡的没一个人影,只几个白色塑料袋被风吹的天上地下的来回飘,林却一点都不觉得冷,他走在这死寂一样的街上,仿佛每一步踏出的都是希望,连呼吸都充满了力量,裹了裹大衣,他走的更快了

大兄弟,林找到了村里威望高的亮,求你个事

啥事?先坐亮有些狐疑的看着他。

额嗯你知道我们家最近林慢慢低下了头。

别说了,不是老哥不想帮你,实在我们家也不富余啊,老二刚考上大学,老大刚开的营生

林赶忙抬起头,不好意思的说道:老哥,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啥意思?

嗯,那个,嗨一向直爽的林竟也磕巴了起来,你人脉广,看看能不能把我的养鸡的那个地卖掉。

啊?真的要卖???你家里知道了么?

恩,要卖的,你知道今年我们家哎!她听我的。林说不下去了,

亮站起来拍了拍他肩膀,老弟,别想太多,什么坎都会过去的。再说你那地位置不错,好卖!你想卖多少?

三万!林脱口而出。

那行,我这几天就给你张罗下。

恩,那麻烦老哥了。林有些兴奋。

这话说的,邻里相亲的,你回去等信吧。

哎哎哎!

林出了门,脚下像踩了风火轮,一百多斤的重量也突然轻飘飘了起来,哈!等过了这一关,明年就都好起来了!

你要卖养鸡那地?林家的刚回来就大声质问他,恩,你怎么知道的。

为什么要卖?

今天的白菜价格好吗?西林转而问到,

为什么要卖?

今天风挺大的,没冻坏吧?

我问你为什么要卖养鸡那地?林家的不依不饶,

来,我先去给你倒杯热水。

你聋子么,我问你为什么要卖养鸡那地?她歇斯底里的叫起来,

林也从炕沿上一下站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你说为什么,儿子的手术费西北风能刮来吗?你过年不好歹也得买身新衣服穿吧?

林家的眼睛布满血丝,像一丝丝的火,一点点灼痛这个乡下小女人的热情,她渐渐冷了下来~语言也变得温柔起来养鸡那地咱俩可是埋头了十多年啊,再看看你这些年喝酒抽烟熬下的身板,出去能干啥~

我也是没办法啊林的语气也平静下来。

借钱不行么?林家的试探问到,

不行,我拉不下那个脸,再说现在家家也都不容易,我们没走投无路,卖掉这地我们还是可以再赚回来的。

我拉的下脸,我去借不行么?林家的近乎一种乞求,

不行,我已经跟亮老哥说好了三万卖出去,除非没人要买咱小区。林继续斩钉截铁的说道 。

林家的干裂的嘴唇上下嗫儒着,却再也没有蹦出半个旁人能听清的字,只觉得她的眼睛盯着林看的闪光

夜慢慢黑了下来,两个被生活磨没了棱角的人各怀心事,翻来覆去的谁都睡不着,可谁又不说话

买家找到了,四万,比林的预想还多,现在他正惴惴不安的在亮老哥家地等待着买家的到来呢。

阳光好极了,照在人身上说不出的舒服,西林靠近窗边喝着茶,不时的抬头望望窗外,别急,应该马上就来了。亮看出了他的不安,不时安慰着,

恩,知道。林有些心不在焉,坐久了他突然觉得今天的氛围有些不对,就像好好的衣服里放进了一只跳蚤,穿也不是,不穿也不是。又像婚宴上一筷子夹到了最不爱吃的佐料,吐也不行,不吐又难受。

果然,就在他最后一次抬头时他看见了一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脸,是他家里那位,他赶紧站起来迎过去,你来干什么?西林有些疑惑的说,

买地!她一点点从怀里掏出厚厚的一沓钞票,语气不容置疑。

林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和他一起过活了三十年的小女人,竟有一丝丝陌生起来。

不是,他嫂子,你家这地四万卖出去了,都说好的,那人一会就来。亮打破僵局,悻悻的说道。

已经在了!林家转头看了眼亮。

沉默,沉着,林沉醉的望着这个瘦弱的身影,仿佛从这个身体里看出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坚强,林第一次在这个女人面前服软了,于是在那温和的一缕阳光下,在两颗心再一次一道碰撞的一瞬间,两个人咧开嘴笑了起来。

是啊,没有过不去的坎,除了老天爷,其余的什么不都还在脚下么?!

尽情地喝酒吧!尽情地干杯吧!


尽兴地喝酒吧!尽情地干杯吧!

仇宏宝

尽兴地喝酒吧!尽情地干杯吧!因为我们是真正的挚友,因为我们是真正的知己,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亲人,因为我们是最铁的朋友,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战友,因为我们是最好的同学,因为我们是最好的邻居,因为我们是最好的同事

尽兴地喝酒吧!尽情地干杯吧!因为我们几十年不见了,因为我们几十年不聚了。今天我们终于相聚了,今天我们终于相会了。我们真地太激动了,我们真地太高兴了。我们有说不完的话语,我们有道不完的激情尽心地让话语流淌吧!尽情地让激情奔放吧!举杯,再举杯,让酒代表我们的情永相续;举杯,再举杯,让酒代表我们的义永相连。

尽兴地喝酒吧!尽情地干杯吧!因为今天我们已备好了最美的美酒,因为今天我们已备好了最好的佳酿,因为今天我们已备好了最可的佳肴。因为今天的美酒足够你喝,因为今天的佳酿足够你饮,因为今天的佳肴足够你品。因为今天我们已帮你备好了车子,因为今天我们已帮你备好了床铺。放开喝吧!不要有担忧;敞开干吧!不要有顾虑

尽兴地喝酒吧!尽情地干杯吧!今天我们能喝多少就喝多少,今天我们能干多少就干多少。喝它个舒舒服服,喝它个适适意意,喝它个飘飘欲仙,喝它个昏天黑地,喝它个翻江倒海,喝它个稀里糊涂,喝它个摇摇晃晃我们要喝到想大声说,我们要喝到想大声唱,我们要喝到想痛快哭,我们要喝到想开怀笑。今天我们不怕趴下,今天我们不怕倒下。今天我们就是战神,今天我们就是酒神。

尽兴地喝酒吧!尽情地干杯吧!因为今天我们要彻底地放松一下!因为今天我们要彻底地痛快一下!因为今天我们要做一回快乐的人!因为今天我们要做一回享受的人!

喝!喝!喝!干!干!干!

潇洒地迷路


当日程表上终于出现难得的空白,我选择穿行在杂乱的城,选择听吵杂的街道上时钟滴答地响。

一辆自行车,两张十元钞,一部MP3与耳机,一颗想要潇洒的心。休闲地在时间里划船,只需要这么多成本,闲适地在城里迷路总是如此地廉价。

星期六下午,两天假期中唯一的一片被涂色的光阴。

用耳机堵上日常的唠叨,耳机线下落在上衣口袋。钞票在耳机旁过安心地睡,MP3对着耳机不眠地歌唱。自行车上的我咀嚼久石让天才的音符幽幽作响,缓缓地驶离熟悉的家。跳圆舞曲地链子带着我缓缓地驶向熟悉的街道,车上的我缓缓地思考熟悉的城里还有没有陌生的土。

街道上车轮不急地旋转,我在车轮上看阴郁的天。多愁善感的太阳似乎就要落泪。太阳之下忙碌的行人急躁地向着目标靠拢。漫无目地的我显得不伦不类,在按心情往喜欢的街道上游荡。

曲子换了一首又一首,眼前看到了心仪的景象。杨切纳克的《小交响曲》还在耳机中澎湃。我把MP3带离上衣口袋的温暖,连按四下切歌按钮。《美丽新世界》开始在小小的耳机里荡漾。

眼前是平凡而老旧的街,在城中不知何处与我相遇。相对的两排双层水泥房在那里屹立,大部分没有刷漆。些许房门上长着一丝铁锈。方砖与小碎石切合着,苔藓夹在中间。许多无名的植物在这里平凡。的确不美,也没有诗意。但是街道却很陌生,代表他通向未知,他是沁阳城一片神秘的面纱。

我毫不犹豫地闯进这片面纱,接着成功被束缚住手脚,随后成功地在熟悉的城里潇洒地迷路。

多愁善感的太阳并没有落泪,在地平线上脸红着娇羞。耳机里的歌放完了一轮,我浪漫地在熟悉的城里找回熟悉的路。把四科作业,一天半补习的烦恼一股脑扔到陌生的土地,我现在感觉很嗨。

星期六下午,我总得忘掉秒秒消逝地时间在未知里乱撞,找回一个男孩的潇洒去重新投入枯燥地日常。我需要潇洒迷路的感觉,她就像可乐,摄入的咖啡因让大脑洒脱地快乐。

静默地守候


静默地守候

有一对美国老夫妇是月明餐馆的常客,他们一周大概来三四次,认识在这里做工的每一个人。每次他们进门,总是老头搀着老太太。老太太双手紧紧地搂着老头的左臂,似乎把全身的重量都吊到了他的胳膊上。她的头有些无力地贴着老头的肩膀,艰难地迈着每一步,但她的神情却是平静的。老头一向都是笑微微的。他也已老态龙钟了,又因为挽着不能独立走动的老太太,他的背驼得更深了。两人小心翼翼地挪动着,从餐馆门口到座位短短的一段路,他们要汗淋淋地走上十分钟。

他们在自己的座位上休息了一会儿,老头又搀起老太太,到自助餐餐台前拿食物。老太太用手指一一点着自己喜欢的食物,老头就一一替她夹到盘子里,然后再搀着她慢慢地走回座位。

两人的晚餐就这样无声地开始了。老头总是用餐刀细心地帮老太太把肉切成小块,然后看着她吃下去。老太太在先生的注视下,吃得津津有味,脸上出现了因为受宠爱受怜惜而满足的神情。

 后来餐馆里添了龙虾,老头就常常点上一只给老太太吃。橙红鲜亮的龙虾被装在一个乳白的长盘里,再配上碧绿的生菜,使满桌生辉。老太太的脸上立刻出现了孩子般活跃的表情。老头用蟹钳小心地夹碎龙虾壳,然后用叉子把雪白的龙虾肉挑出来递给老太太。两人并没有很多交谈,只是在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中流露出一种难以言传的默契。

虽然他们是相貌平常,衣着朴素的人,但是在这间灯光柔和,装饰得颇有几分东方色彩的餐馆里,在傍晚的一段因客人稀少而难得的清静中,在背景音乐丝丝缕缕的笼罩下,他们相对坐在离餐台最近的那张小小的餐桌两边,老头对老太太的无微不至,和老太太对老头无处不在的深深依赖,却在不经意中构成了一幅温馨的图画。

每当这个时刻,我都会注视这幅图画,反复叩问自己,在我的生活中是否有一个人,能在我容颜枯萎的时侯,给予我这样的注视,这样的关怀?

每当这个时刻,英国诗人叶芝的诗句又会涌到唇边: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貌,假意和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两位老人吃过了饭,老头总是扶着老太太去洗手间。老太太一个人进了洗手间,只好扶着墙壁慢慢挪动。老头就等在门旁,万一老太太摔倒了,他能听得见她的叫喊。

 这时侯餐馆里的客人就多了起来,他们吵吵嚷嚷,往来如梭地到餐台前拿食物。许多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盯一下这个谦恭地站在女洗手间门前的老头。他低着头,看着自己脚前的一小片地面,垂下手,用一只手握着另一只的手腕。男女洗手间的门之间有一个很小的角落,当客人要进洗手间时,老头就退到那个角落去,而且尽量地把自己的身子缩得更小。有时要过半个多小时,老太太才会从洗手间出来,老头就这样几乎姿势不变地耐心地等着,等着。

老头在人声的喧闹中,在肤色各异,胖瘦不一的客人的冲撞中,垂手站立的姿态在我的记忆深处站成了永远。由此我感激生活,因为生活在劳我筋骨的同时,又在许多个瞬间赐予我感动,使我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渴望这样一个人,能在漫长的岁月里,在每一个我的身体病弱无力我的灵魂无处托付的时刻,无怨地静默地守候着我。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6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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