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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失孤,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失孤》是我等了一个多月的电影,上映那天顶着人潮汹涌走进电影院,108分钟没有留下一滴眼泪,没有一个可以震撼我的瞬间,因此仓忙定下结论:这个电影很是让我失望。此后,也就没有对它有太多关注。直到今天,室友再提及这部电影,她们感动了,她们落泪了,她们震撼了个,我问:为什么?一位室友说:可能是你对父爱没有太多的感触。

印象中爸爸总是不折不扣的赌鬼,记得高二那年寒假三十天见到爸爸的次数是一只手可以数过来的,同在一个屋檐下却落得个这个下场,因为爸爸早出晚归,和我的时间实在不符,我是不是要去关心他要他不要这么操劳呢?每天晚饭时间就可以听到妈妈对着电话那边破口大骂,然后等到万家灯火等到夜深人静等到意识模糊不清等到进入梦乡爸爸才会回家,带着牌场里的烟酒俗味,带着一个陌生的父亲回来。他们都说,父亲自己也说,他这一辈子就是被赌这个东西给毁了。

似乎爸爸也是严肃不通人情的,当我做错什么事的时候他总是会骂我什么都做不会,当弟弟考试成绩下来的时候他总是会骂弟弟是个傻子什么都不会活在世上是浪费他的钱,当和妈妈吵架的时候他总是会骂妈妈是个扫把星娶了她真实倒了大半辈子的霉,有很长一段时间对父亲我都是讨厌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冷血无情的父亲。

《失孤》里井柏然饰演的男主曾帅,童年被拐,长大后也不愿意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甚至记恨着为什么父母不去找他,直到遇见替他寻亲的雷泽宽。从小就听身边的朋友面带喜悦的谈论自己家庭生活是多么美满自己的父亲是多么和蔼,我爸爸说放假带我去旅游,我爸爸今天要亲手下厨给我做饭,我爸爸像个小孩子一样要我告诉他用电脑,一个有一个小故事,确实是人间最难得的珍贵。想起在家时连一家人也凑不齐的桌子,只能黯然。

可能是你对父爱没有太多的感触,这句话直刺我心,长枪直入的进入我的内心玻璃房,指着我摇摇欲坠的脆弱玩伴嘲弄着,我低头看着自己,我真的毫无父爱吗?

模模糊糊走向了那有远有近的童年。

小时候,似乎爸爸是我的偶像,才华横溢,写得一手好书法,戴着一副边框眼镜,一看就是个文化人,每次爸爸远行,回来时都会带来一大袋我最爱吃的荔枝,而我,站在家门口默默伫立着,等着盼着,我的大明星就要驾到,当然要好好等待一番。妈妈告诉我,小时候爸爸在外头打牌,我就在旁边自个玩着,等到爸爸结束了他的娱乐就抱着我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不管输赢都会去小卖部给我买一瓶荔枝罐头,那个时候荔枝罐头对我们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爸爸是个很节约的人,对我,却从不吝啬。一条泥泞小路,一颗茁壮樟树,一束橙艳夕阳,一个连体人影,一对父女,一个家,一步一踽就走到了天涯。

父亲的单车后座已经走了很多年了,我慢慢的寻找着,想要沿着泥泞不清的小路骑回到那埋葬的童年。那是记忆中第一次进城,母亲整理好我的衣物,把我抱上爸爸的单车后座,拍一拍垫座,回过头对父亲说:要带好了。于是,我们上路了,穿过金黄的麦田,穿过还未被柏油污染的大道,穿过一排一排的红砖瓦漆小屋,穿过一丛又一丛的杨柳青草,穿过人潮穿过青山穿过车流,来到了想象中的县城。

父亲用他的黑色老式单车换了一把款式较新颖的单车,到现在我都还记得那是一把蓝色单车,前面的单杠从以前的横杠变成了斜杠,幸好还有后座,我还是可以安心的坐在后座,任凭爸爸带着我往前走。记忆中第一次吃冰淇淋也是在那天,看着冰箱中五颜六色的冰淇淋,忍不住嘴馋,让爸爸给我买了一支很贵的冰淇淋,虽然很舍不得但是看到我那样的渴切,爸爸还是付了钱,冰淇淋没有想象中好吃,只是甜得发腻,最后没吃完就被我扔掉了,再然后呢,记不太清了,只知道我又坐上了那个永远的后座,看着前面魁梧的身影,穿梭于城市田野之间,一脚一踏,就到了家。

记忆中父亲的手掌是这世界上最雄劲有力又是最沧桑的手掌。小时候曾大病一场,多处寻药无果,后来只得每天躺在外婆家的床上,父母不在身边自己一个人更是感觉孤寂害怕,听到我的病情爸妈是匆忙从县城赶到外婆家的,记忆中每次生病都是母亲照料着我,而那次是父亲,坐在床头,用他的大手紧握我的小手,告诉我:没事的,会好起来的。那个眼神,足以让病魔退却让冰雪凋融;那只手掌,从多年以前温存到现在,他不说我却知道,一切都会好。那是只爬满老茧的手掌,细细纹路中撒满了时光的骨灰,处处伤疤里流泣着经年的苦痛,如今,我看见父亲的手已不再那么苍劲,更多的是一种沧桑,一种无奈,对现实奋起直追却又全面溃败的无奈。父亲,真的不再年轻了。

想起了夜里被病痛缠身的他,想起了在艰难工作赚钱的他,想起了因为我的叛逆而彻夜难眠的他,想起了在饭桌上开玩笑的他,想起了以前的偶像,我悄悄的把父亲从右心房捧到左心房去,那里,是我装着偶像的地方。

越是往回走,越是泪眼婆娑,原来是我,一直把父爱尘封在心口,尘封在了久远的童年。荔枝罐头还在,单车后座还在,坚强手掌也还在,可为何长大后我们变得如此倔强。

我要爬上你的肩膀,我要拂去你的沧桑,我忘了说,当我仔细回想,脑海中,最珍贵的一幅画,是你载着我,叮咛我,要我抓牢你身旁,安心在你背后,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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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影


有的时候夫妻一辈子我爸爸在一个夏天过世了。

我妈妈寸步未离照顾爸爸六年,常抱怨什么时候可以清清静静活两天啊,现在终于累到头了。土葬,起棺时候,妈妈那声哭喊让我都有点害怕,妈妈喊:你个挨刀的,就这么走啦?!

回家看望,家里确实清净多了,爸爸的咳喘声唠叨声都听不到了。可妈妈并没有清净之后的轻松,我刚放下包,妈妈就说:冰箱的门关不上了,一定是你爹嫌费电,不让用了。之后自嘲式地笑了笑,那笑容里只写着落寞。我去看冰箱,该除霜了,小冷冻柜里冰太厚,冰箱的门确实关不上了。

我除霜,收拾冰箱,找些别的话题来说,说自己工作上生活上的事,妈妈似听未听的样子,末了,起身说:管不了了,不管了。不到十点,开始张罗着做饭。和好多面,说是趁现在闲着,多搓点猫耳朵,放冰箱里,好让弟弟忙的时候也方便喝点面。弟媳四川人,总吃大米。

爸爸故去,妈妈明显地懒了许多。也好像把爸爸生前的固执嫁接过来了。一定要守着那个院子哄她的小孙子,在晾台上呆坐,呆看着她的小孙儿陈勇鹏在宽阔的菜畦里摸爬滚。

妈妈眼神里是空洞的,只是在陈勇鹏摇着她的时候,勉强一丝微笑。弟媳并不放心,妈妈徒有爱孙之心,也确无带孙之力了。妈妈的生活渐渐地,只剩了慵懒在炕上睡觉。

爸爸生前,照顾爸爸起居就是妈妈的工作。妈妈现在有突然失业的惶恐。对于父母双亲,我们姐弟,总是疼惜妈妈时候多一点。回家来,妈妈不在必先去找回来,为此爸爸还有怀恨。妈妈一直是那个家的主心骨。可是某一日,妈妈突然发怒,原因是:你爸才走几天?这就由不得我了?我诧异于妈妈怎么会觉得我们对她的爱,是出于对爸爸的忌惮。

五十余年的夫妻,风风雨雨争争吵吵的日子厮守着过。一个走了,就把另一个的魂儿带走了。

爸爸是夏天去的,葬礼忙毕,逢过七的日子,姐弟们轮番回去,一周一次,和父亲生前没有两样。妈妈的神情越来越木然,越来越没有能引起她说话的话题。秋忙过了,天渐渐显了凉意,我们也一日一日忙起来,偶尔回去,母亲独居的小屋和着秋意,有了没来由的冷清和萧条。

以为妈妈的兴味阑珊只是源于父亲的突然离开,以为时间会是一剂良药,会渐渐改变人的习惯那个秋天妈妈一直在很沉默的状态里打发着我们在或不在的光阴,老,是台阶式地显现的事,爸爸的离世,妈妈迅速跨上年迈这个台阶。

初冬,我在小城清冷的空气里穿梭,想象妈妈缩肩抱臂的模样。傍晚打电话回去,妈妈说不冷啊,已经睡了,炕暖和着呢。不放心还是给弟弟打了电话,得知弟弟那屋,炉火已经生起来了。一腔火就冲弟弟烧过去了:你知道冷不知道妈妈那边也需要生火啊!妈妈一个人你在旁边不懂得照料啊容不得弟弟插话解释,说完就挂断。挂断就哭起来。

不一会儿,妈妈电话来:是我不让生火的,你弟弟安顿好了,一点火就行了,是我嫌热你弟弟都气哭了,非让我打电话跟你说说

那个冬天,妈妈还是没有执拗过自己的老,来姐家过冬。周末晚上我去,妈妈老是懒懒地睡着,拉她起来看电视,总是体力不支的样子。

不过妈妈还是保留早起床的习惯,看着我急匆匆准备上班走,问什么时候再来?那表情,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忍着委屈,盼着周末的表情。

我很避讳在妈妈面前谈起爸爸。直到有一天早上醒来说我梦到我爸了,妈妈的眼睛出现了少有的光彩,但是我的梦境还没有讲完,那光彩就淡去了。

我知道,伴侣就是伴侣,在一起日子久了,彼此成为对方的一部分,或和谐或关切,或让或忍,或争吵或冷战,都是那些烟火日子里镌刻在对方灵魂里,也融合在自己生命里的不可分割的红尘。由习惯到惯性。

任是谁,都无法替代。

冬天过后,妈妈随爸爸去了,圆坟那日,托梦给她的外孙女:过了三年,就可以合葬了。

孤飞独舞


叶子的离开,是风的人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失却空间感,会游荡;流逝时间感,会害怕。但风的意念里,什么都不会失去。如果可以,我愿化作风,轻轻地来,悄悄地走,不留一丝丝痕迹!——题记

静静地,空空地,寂寞在蔓延。穿上外套,穿梭在红绿灯的边缘,呼吸着寒冷的空气,不停地行走,行走,目的地在哪,我在颤抖,周折一番,无奈地回到起点。忽然感觉周围的一切都离自己好遥远,伸出手发觉自己什么都触碰不到,再次被孤独的阴影笼罩,寂寞的恐惧,嘶声呐喊却发不出任何的声响.

夜,风,路,人,一个个具象那么清晰,又那么模糊。一直认为写作是孤独人消遣娱乐的游戏,玩得深沉而有味,用尖刺的文字去意识生命的残缺,在心与灵魂的对话中更透地看清自己。习惯性的将一些零星碎片记录下来,拾取片片思绪拼凑成一篇随笔。总是在文字中透出些许的哀忧与无奈。曾在自己的文章里写道:成长是一个丧失的过程!愈是长大,愈发觉这是真理。有那么一首歌,那么一个情怀描述着,静躺着,继续走吧/继续失去/在我还没意识到的青春。在很多的时刻,很多的心情,一个人默默地咀嚼和吞咽那心头挥之不去的情感。错过花期的花,不是季节的无奈,就是被季节无情地伤害!习惯了一个人的习惯,而那一颗脆弱而敏感的心时常受到孤独感的侵袭,我在彷徨,我在呼叫,我该如何看待,有风的味道也有雨的沧桑的愿景呢?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这个城市的遗孤,在心与心之间游移,在不知所终的路上浪迹,如何为空虚的心找寻一份淡淡的慰籍?孤独是无人的黑夜,它挥洒着英姿,独舞欢嚎,申诉着它的不满和狼藉,静静品味着孤独的浓郁和那份若有若无的淡淡苦涩。风来了,竹子的枝干被风吹弯了,风走了,竹子又站得直直的,好象风没来过一样。常对朋友说,我喜欢吹风,只有风来去匆匆的那份淡然,才足于让我忘却生活的快节奏,脱离繁华都市的喧闹和吵杂,不想,不盼,不期待,不再在呐喊里遭遇沉默。静静等候着自己的幸福,或许幸福只需要一个台阶。

灵魂在独舞,它高傲地认为,自己的飞舞就是整个世界。不踩任何节拍和音符,它自由的飞,放荡不羁地舞。

原野孤马


事情发生在非洲东部,一大群角马在长途迁徙。河水湍急,马群争渡,而河岸又是那么陡峭而松软。河中游弋着很多鳄鱼,只等待马匹掉队,成为它们的口中之食。果然,一次掉队,便是一汪血水,惨不忍睹。

今天这匹小马,跟随它庞大的家族,开始渡河。所有的长者都渡过去了,而且上了岸。唯独它,虽已渡过但攀不上岸,已三次攀到半坡摔下。水中的两条鳄鱼,正悠闲地向它游去。

它的家族,那些长者,都看到了这一切。它们回头,略加关注,但只放缓了脚步,却没有停步。它们终于集体扭过头去,去追随一个高大的目标。被放弃了的小马自己没有放弃。它又失败了一次,最终,它成功了。它上岸后,回头看了一眼惊讶的鳄鱼,然后扭过身躯,轻轻试步,向前走去。

前面,是自己长辈们的背影。它只要一奋力,很快就能追上。平日它也总是这么追赶的。但今天,刚刚提蹄,又轻轻放下,它只是慢慢地向前踱步,不再追赶。

它踱步的姿态,使它成了马中的思想者。它从此离群,不再有家族,不再有长辈,成了一匹东非沙漠中的孤马,危险,却自在。它不再害怕危险。因为它体验了,真正遇到危险,原来想依靠的群体,完全靠不上。

那么,再说一说那个丢下小马狠心远去的马群家族。它们去追随一个高大的目标,突然发现,这个目标停下了。于是,千万匹马都停下了,拥挤得漫山遍野,不知何去何从。原来,这个高大的目标是一头长颈鹿。它只因高大而被追随,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成了领袖。它不明白今天身后怎么有了蚁群般的热闹,还以为自己遇到了不测,十分困惑,因此停步。可爱的长颈鹿,拥有一种空洞而不自觉的高大,它的全部光辉,只是被崇拜。

现在,在那辽阔的原野上,只有两个奇特的动物,不知自己为什么重要的长颈鹿和那匹终于创造了自己的重要的小马。其他动物,虽然数量庞大,但只知崇拜和背弃,完全不值一提。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6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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