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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在,你别怕)第一章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有我在,你别怕)第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阿姨,这四十万买你这几间破房子,够了,别不识抬举,我们珂总说了,这个项目很重要,两年之内要建成的!

你们不要这么不讲理好吗?我们一家三口很不容易,孩子他爸的病一直需要静养,你们这样,让我们怎么活啊?老太太双眼已经含着泪花。

珂总吩咐的,这房子必须拆掉!胖子不耐烦的说到。

话音刚落,一辆崭新的宝马Z4缓缓的停在了门口,车门打开,一个笔直清秀的女孩从车上下来,扶了扶脸上的粉色太阳镜,一身米黄色的亦纯运动装,气质十足。

珂总好!胖子等人急忙喊到一群废物!你们今年的带薪假通通取消!年轻女子没好气的说到。

阿姨你好,我是蓝韵之家的董事兼总策划,你们的地皮正处于我们的规划之内,所以我想买断它,不知阿姨有何意见?

我们一家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他爹七年得了一种怪病,不能离开这所老屋,若让他离开搬新家,他的病会更严重的,求你们放过我们好吗?

哦?有这等怪事?女子半信半疑的走进屋里,客厅很朴素,但很干净,两旁分别是两个小卧室,女子走进第一个卧室,里面的装饰极为简陋,但这间小房子却吸引女子床头放了一把黑色的吉他,墙上有一幅字:蓝尘掩盖前世梦,韵风吹起今生情。

女子走近小书桌,桌上摆了一张全家福,随后,老太太进来了,说道:老总,他爹不在这个屋,这是我儿子的屋,没来得及收拾,你别见怪!

没事,那这么说照片上是你儿子了?女子一边问一边拿起了全家福。

对,是我儿子,他是个孝子,为了他爹的病,每天都是玩命的工作,唉拿着照片,女子自言自语道:好清秀的脸,感觉很熟悉

老总,你说什么?

啊!没没什么女子一时间竟不知所措。

随后老太太便带女子来到老两口的卧室一进屋,便看到床上躺着老爷子,苍白的脸,却掩饰不了本有的慈祥,女子正要张口说话,却听到口袋里手机响了

喂,妹,你在哪呢?快点回公司开会

女子匆匆和老两口说几句话,便开着宝马绝尘而去

晚饭的时候,老太太走进儿子的房间,他正在调试心爱的吉他,亦恕,妈给你说个事,今天那些人又来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啊?老太太有气无力的说道。

亦恕放下吉他,说:妈,爸的病最重要,他们不是国家项目,没有权力赶我们走,我会努力挣钱,给我爸看病,放心,有我在、你别怕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第一章:失忆


晓梦醒过来时,只看到睡着的皓辰守在她旁边。她环顾四周,便认出这里是医院,卡白卡白的场景映射在她的眼中。我怎么在这里,晓梦问自己,她尝试回忆,却什么也想不起,反而头痛得厉害,晓梦痛得叫了出来,这叫醒了皓辰。

晓梦你醒了?皓辰难以置信。

晓梦你怎么了?医生,医生!这是晓梦再次晕过去时朦胧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下午3点,晓梦再次苏醒过来,她认出了皓辰,

皓辰,我怎么在这里?

你出了车祸。

我出了车祸?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

皓辰宛然一笑:不记得了是好事,先不要想那么多了,好好养伤。

陈南呢?

听到这三个字,皓辰削苹果的手抖了一下,但好在刀片没碰到手指。

你好好养伤,提他做什么。

陈南怎么了?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晓梦。。。你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吗?

我。。。好像记得我和陈南出去吃饭,然后。。。然后我就不知道了,是然后我们就出了车祸吗?那他有事吗?晓梦变得焦急起来。

皓辰愣了一下:只是这些吗?

。。。还发生了什么吗?我只记得这些,其他。。。其他事为什么我都想不起来了?你先告诉我陈南怎么样了,他有没有事?

。。。他很好。

是吗,他怎么不在这里呢?

皓辰看着晓梦:他应该在这里吗?

是,是啊,他是我的男朋友不是吗?

皓辰愣在那里,想到晓梦刚刚说到男朋友脸上的红晕,他的心不小心痛了一下。

他有事啊,你忘了他平时工作都很忙。。。

讨厌,橙橙不爱梦梦了。晓梦把头缩进了被窝。

晓梦睡过去后,皓辰思考着晓梦的性情怎么会大变,她怎么会变得对陈南如此依恋,她给他的感觉好像是。。。。。。爱,她爱着陈南,皓辰想到这里不觉倒吸一口凉气。现在要怎么办,晓梦的记忆不仅退回到3年前,而且好像还忘了陈南是仇人这回事,要不要告诉晓梦真相,可她丝毫不记得和陈南吵架以及分手的事,皓辰突然想起陈南现在还不知道晓梦出车祸的事,他决定给陈南打一个电话,不管怎么样,好歹试一下他的口气。

皓辰找出晓梦的手机,好在她还没删陈南的电话,拨过去却听到一阵盲音,电话没通,难道陈南已经不在这里,皓辰想着。

睡熟后的晓梦可爱得像个孩子,皓辰也有很久没有见过她这么安静的时候了,他记得上次看到她这副模样好像还是8/9年前,从那以后,晓梦就变得冷漠冰凉,让人难以接近。

风铃 第一章


第一章:不期而遇

叮铃铃,叮铃铃,清脆悦耳的风铃声时常透过我的耳膜从而植入我的心田,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年代。

细数一下,已经有六七个年头了吧,还依稀记得电话的另一头,叮咛叮咛的风铃声,多么婉转动听,又是多么的凄凉,模糊的身影也渐行渐远了吧,匆匆那年,稍纵即逝。

每当独自一人徘徊在城市的街头,温馨浪漫的校园,我总是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那绵绵不绝的风铃声以及那个如风铃般的女孩,那个她,你还好吗?

我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开始对她格外在意了,只是模糊的记得,那一年,我刚好十八岁,如果时光可以如电影镜头似的,分开成一张一张的画面,那么呈现在我脑海里关于她的第一张画面,就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一个小女生穿着白色的短裤,和一件还算得上时尚的衬衣,走进了教室,出现在了我的眼前,那时候的我可能永远也不会想到,六七年之后,眼前的女孩在我心里还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深刻,甚至一直镌刻在我心底直至老去。那就是我们第一次的相遇,勉强可以说是不期而遇吧,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随性,仿佛一切都是上天早早就安排好了。

可能是夏季炎热,也可能是面对一群陌生的同学,有一丝小小的紧张,女孩的眼神里始终有些呆滞,但是长长的睫毛,一双脉脉含情,水汪汪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飘逸的秀发,婀罗多姿的步伐也让我眼睛一亮,心里稍微有了一丝丝的悸动,那是一个多情,文静,多愁善感的女孩,让人怜惜,不舍得伤害。

第一章 选择


开始认识他是在一所农村学校,开始喜欢他是在一所娱乐场所,开始,哦不,最终离别他是在第三者出现之后,就这样荒废了青春,会痛的十六岁!

他的选择淡定了第三者,而我的选择才回到原初......

傍晚,我与吴芯来到汽车站,准备乘车回她家逗留一晚,坐在公交车上的我们无话不谈,而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屏幕显示这是我的男朋友的来电,我接听起

喂!你在哪呢?

我?我准备去吴芯家借助一晚,怎么了,有事儿啊?

吴芯?你现在在汽车站?别动我马上到,千万别走!说完他就挂掉电话,好像正赶在来的途径上。吴芯见我一脸凝固,便问我在怎么了。

我转身向吴芯解释道:吴芯,我男朋友他正在来的路上,不让我走!对不起,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去你家了!

很显然吴芯听后大怒:什么?你就这么听他的话?你们才在一起两个多月,你就要?好啦,如果你执意下车,我便不留,但你想好了,如果你下车,我们就绝交!

莫名其妙,我的眼泪已经淌满了整张脸!吴芯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他也是我最爱的人,我该怎么办呢?想着车已经开动,刚扭过一个路口,手机又响了,我随手接听喂,你在哪呢?我已经来汽车站了,我怎么没见你?他很急切。

我含着泪像汽车站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儿,我看见他了,我已经说不出话了,勉强告诉他:关尧,对不起,车子已经走了,你现在向对面看,它就在你的对面!

你......你去吴芯家,对么?他很结巴。

我......对......我很勉强。

下车!可以么?今晚去我那儿,我姐和我妈妈都在,下车,好不好他在对面示意着摆了摆手,我挂了!只是对旁边的吴芯感到不公平。

停车!我鼓起最后一点儿勇气喊道。

对不起,吴芯,我很爱他!说后,我便向前走去。

退票!我对司机说道。

退票可以,但是钱不能退了!司机茫然回答道。

没关系!我现在才在意不了那么多,我只知道,用最后一点儿力气跑向对面!穿过马路,闯过红灯,所以的大小车都停下来了,我只是一鼓作气得抱住了他,这一刻,问我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暖流。我们在回去的路上说了 很多,包括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一切!

(期待第二章)关注 白道子

第一章 穿越了


老哥,起床啦!这个在说话的,非常漂亮的女生是A大唯一的校花叫南宫乐瑶。在别人眼里就是一等一的好学生,也是每个男生心里的白雪公主。但是其实她是个很冷酷的人,(对她讨厌的人)但同时她也是个很白痴的人,很可爱。

另一个躺床上睡懒觉的就是她亲哥,腹黑的老哥,叫南宫向南。他是A大的校草,在外人面前,他就是温文尔雅的君子,但同时他也是冰山美男,没人敢靠近他。但是,他非常疼他的妹妹。她们的老爸老妈在几年前的车祸里去世了。只剩他俩孤苦零丁的。(其实也不孤苦)

喊什么嘛。我这不是起来了嘛。过了一会儿南宫向南穿好衣服下楼了。他揉了揉南宫乐瑶的头说:怎么感觉你变胖了?!

南宫向南~你胆肥了吧!南宫乐瑶眼睛一眯,一字一句的说。

我错了,姑奶奶,快吃,吃完走人。学校去。南宫向南双手举过头,做投降状。

等他们吃好出门时老哥,你有没有看到?

南宫向南点点头,刚刚有两个人走过去,有人走过不稀奇,但是那两人是一男一女,美的无可比拟,看起来就不像是人,而且穿的居然还是古装。南宫向南和南宫乐瑶看到有点震惊了。一会儿功夫南宫向南开口我们追上去看看。

南宫乐瑶点点头和南宫向南快步追了上去。追到一个小巷子里的时候,他们不动了回头对乐瑶他俩说:你们终于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说着,便丢来俩玉佩,上面刻的居然是狐狸。一个七彩狐,一个九尾狐。乐瑶拿到了七彩狐玉佩,向南拿到了九尾狐。乐瑶刚想说什么,两个玉佩同时发出很耀眼的光,然后小巷子什么都没了

在无聊的时候,我喜欢写写小说,如果有人看到了不喜欢,但求别拍。

沦落的青春:第一章


第一章

假如小城的天空没有落下冰雹或者雪花的话,那么这里的天空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即使在这里长住的居民也很难看见有什么不同的时候。但是这一切都是从引进外资以后才发生改变的。你应该知道那些所谓的工厂就像是被外面遗弃的孤儿一样,当它们跑到这里来后就被这里的人们收留了。它们立了根,发了芽,然后就源源不断地往这里的空气中排出浓浓的雾气。当那些雾气飘到空中遇到雨滴的时候,就又会落下来,于是满地尘埃,车马过处烟尘四起。树木们也难以逃脱这样的噩运,微风过时,灰尘便从叶子上倾倒下来,因此人们都把行道树说成垃圾桶。假如有人细心观察,那么他一定会发现长胡子乞丐的长胡子结成一块块的,也大抵和那些灰尘脱不了关系。

不光这里的工厂像是孤儿,其实小城大抵也像是被这个世界冷落而遗弃的孤儿。倘若有人去外面问起城关镇,那么他们一定会告诉你没有这么个地方,并且大笑说你神经病。

然而自从我睁开眼看见这个小城的时候我就深深的爱上它了,即使是现在我也保持着儿时趴在窗台上观看烟囱的爱好。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像今天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观看了。

此时,太阳已经缓缓地升了起来,但是它依然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躲在山后面,待到终于出来的时候,脸都羞红了。

小城的早晨很少有风路过,所以那些从烟囱里溜出来的尘雾都是笔直的。有时候老师让我们画直线,我们总是画得歪歪斜斜的,老师很生气,这种生气并不是一般的生气,他让我们站在窗前观看那些从烟囱里偷偷跑出来的烟雾,他说:你看!它是那么直!这一看就看了半个小时。你应该知道,让一个天真好动的孩子一动不动地站半个小时是多么无趣而残忍的事情。

太阳的红晕都变成刺眼的白光了,而那些笔直的尘雾却在阳光的对比下显得更加的漆黑。你若看过那些地摊上卖的科幻小画册,那么你一定能够想象,它们就像飞碟脚下的光柱只不过是黑的吧了。有时候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明白烟柱是多么的黑,便拿它和煤老板作比喻,他说:你们看那烟柱,简直比煤老板还黑。当时讲台下的同学们哄然大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笑,但是我敢断定煤老板不是黑的,因为我老爸的脸蛋白得要命。

自从我学会做饭的时候,我就常常为了观看那些烟柱而耽误了做饭的事情,但是当你发现犯了错误之后就已经来不及了。

今天依然一样,当我闻道一股焦糊味溜进鼻子里来的时候,鸡蛋已经在锅里燃成了一堆灰烬。

我铲了那些灰烬,然后重新把一个新鲜的鸡蛋打烂后放在里面。刹时间鸡蛋就煎好了,我从本子上撕下一页纸后包在里面,背著书包朝学校跑去了。

临去的时候我还顺手把那一包灰烬也带了出去,我不想让老爸认为那是我为他做的早餐。

我所在的那所小学,是小城唯一的小学,因为是唯一,所以当它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就坐落在县政府的傍边了。按照民间的说话,这样的话干部子弟上学就不用走很多路,而农民的孩子身体好,很能走。

小学的位置是在1999的对面,只要是从我家过去,总要经过很多弯曲的小路。因为傍边房子的关系,小路只有在太阳爬得最高的时候才见得一些阳光。在小路的两侧零星地布置了一些早食店。虽然是店,却也不大,就是一间小而破旧的屋子,再在外面搁置一块摊板,就成早食店了。早食店里有卖油条的,也有卖油饼的,但是还是卖包子的居多。从事这些行业的,都是一些无业又不愿意出门的女人。

我穿过了几条弯巷,就来到1999上。因为是早晨,所以1999上面还是静悄悄的,除了远处机器嚎叫的声音外就听不见有其他动静。可是我走出没多远,就忽然听见一些嘈杂而零碎的说话声朝着这边飘来了。我加快了脚步,想在他们的前面走过1999跑进学校里。但是一切都太迟了,你应该知道他们的速度就像追逐兔子的野狗一样地迅速。他们是出名的恶棍,在警察的追逐下练就了所向披靡的跑步本领。

他们望见我了,我从他们的眼神里望到了不祥的预兆。他们总是常常欺凌别人,从别人被压抑的愤怒里得到欢笑和快乐,并用自己的拳头在别人的身上实现着他们的人生理想。

恍然间,我感到了自己的不幸,那些混蛋一般是不走这条路的。但是现在,他们就在我的后面,而且越来越近,几乎就要碰到了自己。

他们在后面窃窃私语,不时传出一些阴险的笑声来。或许你能想到,那些混蛋正在进行着某项预谋。

他们很快就跟上来了,但是似乎并不想走到我的前面去。他们走到我傍边时就不再加快速度,而像一个半圆一样围在我的周围。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是他们现在的眼里似乎没有丝毫的恶意,一切都是十分和善而友好的。

听说你喜欢我们班的郝阿福,是真的吗?

对我说话的是一个胖子,他的脑袋有一个二十斤重的西瓜那么大,脖子细而长,很难想象这么细的脖子是怎样把那个西瓜大的脑袋支撑起来的。在他周围的都是一些相对干瘪的家伙,他们瘦得就像是被晒干的枯树条。

他叫薛小虎,是他们中间的老大。他只由一个娘养着,没有人知道他老爸是谁,或许连他老妈也不知道。于是有传闻,说他老爸是铁匠阿四,理由是:只有阿四才能生出这么健壮的娃来。也有人说是长胡子乞丐,但是这样的谣言很快就被消灭了,因为长胡子乞丐某一天喝了酒后公开承认,他并不喜欢薛大美(薛小虎他妈)那个婆娘。后来人们一致认为的结果,只能是县长了,因为县长喜欢逛窑子,而且避孕措施常常不到位,留下了后患,而且当人们这么说时薛大美也没有出来辟谣,所以这样的结果大抵是事实了。

没有这种事,我没有喜欢他。我说。

我原以为薛小虎喜欢上了同他一样健硕有力的郝阿福,这下是来找麻烦来了,但是薛小虎并没有找我麻烦开始我是这样认为的。

哟哟,还装呢你,瞧你脸都红了,我帮你泡她如何?

不用。我边说边加快了速度,然而他们依然像一根尾巴一样地跟着。

我帮你泡她呢!

不用。我又重复了一遍。

假使你也有过同样的经历,相必你应该知道当时我紧张极了,心脏就像地震一样地跳动。

他们一直不断地鼓动了很多遍,我却只说不,他们到后来终于不耐烦了,豺狼的本性终于露了出来。他们抢走了我的书包,脱掉了我的衣服,随后在我的衣服上留了很多字,那些字歪歪斜斜的,我十分厌恶它们,假使学校出了新规矩,可以不用穿校服上学的话我一定把它仍进臭河沟里。

他们随意在我的衣服上乱画一通后就十分满足地离开了,经过我身边时还不望往我后脑勺上拍一巴掌,其中一个人还吃着我刚煎好的鸡蛋。在我的记忆里,我深深地记得这一巴掌,它就像被利刃划破的伤痕一样深深地埋进我的脑海里,也深深地划开我未来的道路。

我从地上拾起了我的衣服,衣服上满是灰尘,还被污水弄湿了,充满了一种工业化学用品的刺激气味。

我拿起后瞧了瞧那些字,当时我就觉得即使被罚在走廊上站几个小时我也不会把衣服穿在身上,甚至不会让老师看见。

当然,假如不是校长执意要我穿上的话,我一定会这样做的。

我把衣服折了起来,然后塞进书包里,然后心惊胆战地朝学校走去。这所唯一的小学,大抵会和其他小学一样,当你进入校门的时候一定会被告知要穿好校服,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校长居然亲自到场。他刚望见我就狠狠地批评了我,从我的狼狈相看出我是跟人打架了。他还问我校服的下落你应该知道能够当上校长的人都是多么聪明,他从我的书包里找到了衣服。我本以为刺激的气味会使他不那么仔细地观看那件衣服。但是我错了,他望见了上面的字:校长,你个混球。当时他的肺气炸了,要不是做了两口深呼吸,想必早就归了西。

校长缓过气来后就拉着我的耳朵朝里面走去,拉耳朵的力度就像每年一次的拔河比赛一样。我径直被拉进了办公室里。办公室里有一块镜子,这块镜子是专门为受体罚的学生准备的,只要犯错的学生往镜子前一站,他们就能看清自己的错误以前我对此深信不疑,但是从今以后这一切想法都变了,镜子并不能让自己看到自己的错误,而是看见了自己被欺凌的狼狈相。校长让我站在镜子面前,脚尖和鼻子顶在镜面上。这时我看见我的耳朵红红的,但是一点疼的感觉也没有。我一连站了四节课,当时我的腿已经麻得不行了,要不是我把重心移到脑袋上,然后使劲让脑袋向前靠的话,我一定会朝后摔倒在地上。假如果真如此的话,想必医生同样会对我说那三个字:还有救。

站完了之后,校长让我请家长,我说:我家长忙卖药,没空。校长也不追究,让我扫一个星期的楼道和办公室。我照办了。

据历史记载,我这次的体罚是这所小学有史以来第二重的。我发挥着想象力,想到:第一重的一定比我多站了两节课,多扫了一周的楼道和办公室。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据小道消息称,第一重的是被弄死了,至于是怎样死的没有人知道,只知道是死了。我却听时早也吓出了一身冷汗,直直感叹:幸好我才是第二。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两腿已经不行了,我感觉它们就像两根木头一样长在我的脚上,即使我用力敲打它们也没有反应。这样的结果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想这样的状况是不因该在一个十一岁的大人身上发生的。

我到了家里就把衣服放在盆里泡起来,我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怕我老爸望见,我说过我老爸就像一根木头一样,他在家里只是在楼下人的天花板上踱来踱去的,丝毫不会关注王若西的事情。

到了第二天,我被体罚的传闻就被传遍了。若是以前,他们一定会为天天望见王若西在楼道上扫地而感到莫名其妙,或许还以为是雷锋精神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作用呢。但是当我被体罚的消息传遍小江南北的时候,他们心头的疑惑就解开了。

自从那时候起所以人的眼光都变了,之所以变,并不是我成了令他们崇拜的英雄,而是成了他们的闲时的谈资,发泄和实现人生理想的对象。我前面说过,我就是一只羔羊,一只孤独的羔羊。

即使是在一向对我并没有坏映像的吴老师眼里,我的形象也坏到了极点。之所以坏并不是因为我被体罚的事情,而是在我作文本里的一幅图画。你或许知道那天薛小虎他们不单单在我的衣服上画了字,而且还在我的作文本上留下了一只看似乌龟的形象。当我发觉的时候已经是吴老师把我看坏了的时候了。

吴老师之所以不喜欢乌龟,是因为他姓吴,和乌字同音,于是常常被人们用乌龟来取笑。这次在作文本上看见乌龟,自然是被气坏了,大抵是在深呼吸了一口气(比校长少了一口)后才缓过来的。

同昨天和以往的昨天一样,我的书包里依然包裹着两只煎鸡蛋,一只已经是成为灰烬了的。

当我路过1999上的时候我小心极了,我并不想那些家伙再在我的衣服上写下校长,混球的字样。但是幸好,这次并不见他们。其实在以后的许多日子里我都并没有望见他们从这里经过。

其实,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我都不足为奇,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就慢慢习惯所有的变化。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很早就来到了教室里,这种早并不是一般的早,当我进来的时候却只有一个人在教室里。或许你会认为那位比我更早来的是学习委员,但是你猜错了,她叫郝阿福。假如你对以前的文字有所映像的话,那么你一定知道她就是那个体格健壮的胖姑娘。

在往昔的日子里,她曾也是对我冷嘲热讽的,时不时的还拿着语文课本敲我的后背。但今天的她似乎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她那一双狭窄的眼睛里透露出一丝害臊之气,似乎是一个从不把自己当做女人的人终于认识到自己是女人了。

若西,听说你被体罚了?她问我。

是的。我说。

我们接下来的谈话就像是查户口和被查户口一样。到了后来也就是第三个人进来的时候她倏然间把一张纸条塞进了我的脖子里。她这突然的举动显然是不想被第三个进来的人望见,但是很显然他已经知道了,他的眼睛似乎比做贼的还要灵敏。

直到上课时我也还是战战兢兢的,纸条紧紧地握在我的手里,却是早已被汗水弄湿了。

有人说好奇心是成为一个科学家的潜质,我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人,但是在老师包括我在内的人都并不认为我有成为科学家的潜质。因为科学家首先都是要拆东西的,但是我只喜欢看东西,比如眼前的这张纸条。

纸条在我的手里捏了好久,但是我一直没有展开来看。从郝阿福畏畏缩缩的眼神里我看见她希望我这么干,却又不愿意我真这样干。

但是我还是把纸条展开了。此时,郝阿福的瞳孔几乎倏然间缩成了一个小点。

皱皱巴巴的纸条上是这样写着的:

我是一直胖蝴蝶,希望借你的肩膀让我停靠。

原本下面还有一行字的,但是在我还没有一睹芳容的时候,纸条就被薛小虎夺去了。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只老鹰从鸡窝里把一只小鸡偷走一样的迅速。

我没来得及阻止,或者是我并不敢那么做。

你愿意给我肩膀吗,若西?

薛小虎站在教室中间的课桌上,念字的时候头一点一点的。你能够想象,这模样就像是一只正在说话的鹦鹉。

随着薛小虎西瓜般的脑袋的最后一次抬升,教室里刹那间人声鼎沸,哄笑声震撼着空气。

郝阿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或者说侮辱)离开了教室,当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大抵是从那时候起,我的心里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作为一个十一岁大的男人,应该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十一岁以后也应该这样。

随着放学的铃声响起,人们也大抵把刚才的那个笑话遗忘了,他们甚至都不会记得郝阿福曾经写过纸条给我。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是无法忘记的,因为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笑话。

等到我扫完办公室的时候,学校仅有的学生都离开了,仿佛这个喧嚣的世界突然宁静了下来。这样的宁静让我很舒服,仿佛自己脱离了尘世,遨游在梦中的天际里。

从学校出去后,我就从另外一条小路离开了学校。那是一条更加破烂而偏僻的小路。从那里过去,周围都是一些破败的房屋,只有少许的飞禽爬虫还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走那条小路,但是下意识里,我觉得我喜欢那里。

我记得我上一次走过那里的时候是在一年前的时候,然而时过几年,那里的景象还是像先前一样。我依然在那里发现了很久以前留下的瓦屋以及一些残垣断壁。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地公庙。庙里端坐着一位地公,但是因为年久失修里面的白色石灰已经露出来了。我之所以对这里印象深刻并不是这位奇形怪状的地公,而是藏在这里的小虫子。我记得以前经常可以在这里抓住一些地牛,还有一些百足虫。地牛钻进沙土里,沙土上面便留下了一个圆锥形的小窝,只要用手指一扣,地牛便被挖出来了。百足虫是可以爬墙的,你可以在它还没有动静的时候,悄悄走过去,然后向着墙上一脚,它便在你的鞋底下毁灭了。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野猫野狗猫头鹰之类的也会躲在这里。

我走进了地公庙里,把书包扔在一堆杂草上。

许久不见,地公庙里的地公身上的红漆已经剥落殆尽了,露在外面的全是灰白的石灰。

我细细的观看了地公庙里的状况,里面依然藏着一些百足虫,但是却不见地牛。有人说地牛在天气转寒之后就不再出来了,大概确是如此。

我在干草上躺下,用书包垫在脑袋下。此时仿佛这个小小的地公庙里便是一个小小的世界,一个属于而且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恍然间,我想到了理想,但是脑袋里却是空空如也他娘的,四眼睛才有理想。

一想到自己是没有理想的,于是忽然间轻松了不少。

当我起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只见太阳早也西斜,山头上也只留有一片红霞。

我起身离开了,但是没有一丝留恋,即使我是那样的喜欢这里。

接下来的路依旧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假如不是脑子有问题的人是决不会从这里过的或许,我应该承认自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我原以为这片区域已经是完全处于死寂中的,但是在小路尽头的不远处,我又望见那间古董般的夜总会。它叫兄弟夜总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创造出来的,但是在我老爸还没有成为煤老板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了,那时我的老爸刚满十八岁。在老妈还没有离开的时候,每当提起兄弟夜总会,老爸先是兴致勃勃的,然后就是满脸抱怨的表情。他说,以前兄弟夜总会里的酒都是小城里最好的,香烟大概也能算上第一。那时只要他们去兄弟夜总会,总能把里面的东西吃个精光,还害怕把兄弟夜总会给吃穷了。然而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这里卖起了最劣制的香烟和白酒,然而生意还是同样红火。

当我路过兄弟夜总会门前的时候,我见识了它的红火。

兄弟夜总会是在一栋孤零零的三层楼房里,周围的房子大都被领导的拆迁令和挖掘机毁灭了,只有一堆堆的砖头和一辆生了锈的挖掘机停在那里。仿佛拆迁工作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便倏然之间停了下来,就如同一只蚊子被树脂冻住了,以后就保持着当时的那副模样一样。

因为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所以兄弟夜总会的周围就空出了很大一片空地来。在空地上有无数的自行车,你应该知道这样的自行车是只有一些低收入的学生才会使用的。

老爸以前说,这里的音响设备也是最好的,我想现在它依然可以保持着这一殊荣。我没进夜总会门里,但是站在外面就已经感受到大楼的震撼了,假使我是一个聋子,那么我一定会被这突如其来的地震吓一大跳。

过了兄弟夜总会后,是一条较为宽敞的泥巴马路。

小城的夜晚大都是冷冷清清的,除了许些工厂还在嚷嚷以外,路上都是很少有行人的,现在的1999正是这番景象。

我回到了家里,家里的灯光较往常亮了很多,我知道是有客人到家里来了。

客人是一个长着许多长胡子的人,在前面我有说过他就是那个向我老爸推销药粉的人。

那人见了我也不惊奇,因为在此之前就已经见过几面了。

老爸从没有向我介绍他姓什么名什么,但是我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人们都叫他常叔。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也是很有讲究的,这样的话警察就只知道他叫常叔,只要是查就只能查到常叔,而常叔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所以终于也逮不到人。

对于他们的生意,我是向来没有兴趣的。

我随便扫了他们一眼就回到房间里去了。进了房间就好像进了一间劣质的隔音房一样,偶尔还能听见他们大叫好!就这样!或者就这样!好!。

小城已经完全进入到黑夜里,黑夜里的动物永远是疯狂的,人也是这样,黑夜里的人就像是一群豺狼。

我曾想过:有一天我会像豺狼一样在小城的夜色下疯狂地飞驰着,在1999上,我迎着强风,闯进前面无尽的黑暗里。

我把书包扔在地上,然后趴在窗台上继续望外面的风景。我平时很少在晚上观看小城的夜色,因为趴在窗户往外一望,除了零星的一些灯火以外就不见其他景象了。然而今日,似乎一切都不同了,我眺望着小城,以及淹没在杂乱的房屋下的弯曲小道,我想着,现在那些小道上会有多少疯狂的事情正在发生呢?或许明天早上警察同志便会得知某条小道的拐角发现了一具不见了脑袋的尸体,又或许是某位老太婆丢了几只鸡而已。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对疯狂痴迷了起来,但是我发誓在此之前我是一个十足的乖孩子。

黑夜,疯狂他娘的就是好东西。

读《青鸟》第一章有感


《青鸟》这本书讲得就是两个孩子寻找青鸟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讲的是在一间伐木人的小屋里,伐木人的两个孩子因为乖巧又勇敢无畏而被仙女选做去寻找青鸟这一任务的人,目的是为了给仙女自己的女儿治病。青鸟就意味着幸福,如果有了青鸟,病就会好了,幸福也就得到了。仙女将猫、狗、水、火、杯子等东西变成和人一样能走、能说、能思考的生命,让它们和两个孩子一起去寻找青鸟,在途中帮助他们。随后他们离开家去了仙女宫的故事,事情的发生就是这样。

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就已经感觉到这本书所要表达的就是幸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只有用心灵和爱才能找到幸福。这从两个孩子看着别人吃蛋糕,而自己假装吃着,却很开心,还在赞许蛋糕的美味体现出来的。幸福其实很简单,最重要的是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看到小草刚刚从土里探出头来时的欣喜,闻到淡淡的花香时的美妙,观赏到清澈的月亮高高的在云间穿行,还有深夜漆黑屋里的窗户下却有淡黄的月光停留时的惊叹,这些难道不是幸福吗?我们能看到,发现到这些温暖、美妙的东西,是因为我们用心去感受,去体会了,所以只有用心灵和爱的智慧才能找到幸福。

第一章 风情雨落


风吹呀,吹呀!伴着夜色一股寒流袭来,那永远忘不掉的模样一直伴在心坎,在一棵菩提树下,一名满目疮痍的侠侣独自一人坐着,握着仙剑凝视月光。寒风呼啸着,在菩提树旁边零散伫立这一座孤坟,显然已经很老旧了,上面写着凌雪之墓四个字。哪位侠客含情慕慕的哭泣着,手不自然的摸向墓碑,轻轻的抚摸着,泪水不自然的落了下来,突然那名侠客对天长啸,凌雪!!!!呜呜呜~~~十年了,十年了我又来看你来了。你还好吗?都怪我没用,救不了你。就算我在这世界上称霸天下,却无力回天。啊啊啊啊啊!苍天呀!你就给我点提示吧!吴枫用双手重砸地面,不一会地面被血的颜色染红,泪水和血融在一起流向了菩提树下的墓里。 一道金光闪现,突然一种莫名的声音出现:吴枫!你心里既残留爱痕,为何这么苦还不肯将爱放下,还执意藏在心里,自损自己呢?这是何苦呢?

忘了她吧! 清水煮岁月,不悲不喜,做个远离尘世,安安静静的人,我知道凡尘浮华众多,怎也无法远离俗世,身处大染缸,脚怎有不湿的道理?

但是千帆过尽,爱情留下的回忆仍历历在目,仿佛清晨的钟声惊醒昨夜的梦,只剩下浸湿枕边几滴冰冷的泪,凉透心灵。那个莫名的声音响起:

佛曰: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一草一天堂,一叶一如来,一砂一极乐,一方一净土,一笑一尘缘,一念一清静。这一切都是一种心境。心若无物就可以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参透这些,一花一草便是整个世界,而整个世界也便空如花草菩提时你就会明白了一切,吴枫醒悟吧!远离红尘世俗。吴枫大叫道:啊啊啊!为什么,为什么?我不服呀! 吴枫对菩提树说:我相信缘分,这个曾经在心里默念了无数次的词语,让我的心中时时憧憬着美好,那飘渺朦胧的意境,那低回婉转的心情,那缠绵忧伤的过程,足以回味一生,盼望一生,期待一生,留恋一生。曾经以为那个人只在梦中出现,那梦中遥远的身影也会把我温暖,那柔柔软软的牵挂会成为我心间永远的暗念。可凌雪就那么轻轻的走了,只给我留下了千般温柔万般眷恋。

那如烟花般璀璨的思念,虽然只闪亮在瞬间,可毕竟燃烧过彼此,毕竟在彼此的心中留下了那么美丽的瞬间。谁不曾在红尘之外偷偷的想念?谁不曾在红尘之外悄悄的谴绻?谁不曾在红尘之外软软的留恋?谁不曾在红尘之外冷冷的心酸?谁不曾在红尘之外苦苦的埋怨?谁不曾在红尘之外脉脉地期盼?君可知那水中的月亮瘦了几许?她在水中荡悠满满的情谊,君可懂?

菩提树说:谁会在佛前等谁一千年?谁会知道红尘之外的想念终究留不下丝丝缠绵的眷恋?那梦萦魂牵的思念也只在那想念的一瞬间。于是总是期盼,盼望着遇到红尘中的你。可你我知道,你们不是彼此的彼此,你们只是彼此生命里一个过客而已。花儿注定会凋零,有种爱注定会无缘。

吴枫说到:可是,只要凌雪我们彼此心中有这样一种信念,在红尘之外,彼此心里想着彼此,我们彼此曾经相遇,相思,相念。多么渴望遇到你,要是能遇到的话,我会在你必经的路口等你,只是我把自己开放成一朵芬芳的花儿,那美丽的颜色,那浓浓的暗香让你流连在我的身旁,久久从此,红尘之中,珍惜为你;寂寞驿站里,回首为你;浓浓夜色里,思念为你;风云突变时,牵挂为你;叶落归根时,守候为你。

也许,凌雪我们都是似水年华里两条本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忽然的一次意外,阳光折射后有了交集,开始了一段邂逅所交织的故事。人生的确有很多意外,而这个意外,仅仅是个美丽的错误。如果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固执;如果当时,我保护好她,;如果当时,我们谁也没有放开谁,故事的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

正如那句: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曾字是一堵墙,把以往和现在分隔开,于是只落下了回忆。华丽丽的过去,以及现在孤零零的哭泣,像是繁华过后,一个人静观世界苍生,感叹岁月难忘,感叹世事变幻般沧桑。毕竟如一场绚烂的烟花盛会,终其一生后,之留下飘忽不定的星火和背后那大片大片的穹苍。

凌雪:你知道吗?没有你的日子,我是孤独的,但是孤独很美,因为梦中有你,有我们的相逢。我常常在梦中读你,一切是那么真切,一切又是那么温馨,一切是那么暇逸,一切又是那么精彩。我们能否相见,我不知道。假如有一天,当我的笑声 在你的身旁响起时,那将是我真正的快乐!假如有一天,我有机会和你独处,那将是我人生最大的满足!真盼!心中的思念能浸入你的心脾,真想!让你的梦里有我的一声问候!让那种想你的思绪,能延长些,再延长些。

我每天都有梦,甜美的梦,思念的梦,期待的梦。能与你相逢,是上天赐给我的缘,我有过梦,一个甜美的梦,一个瑰丽的梦虽然我们咫尺天涯,阴阳两隔,但我梦中时常有你,有你的身影,有你的笑容,有你的双眸,有你的一切。

一根月老的红线,一场尘缘的遇见,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凌雪:为你辜负了十年。我真的很对不起,如果有机会我会和你浪迹天涯,

十指相牵,许一世心相连,学一回梁祝化作蝴蝶翩翩。心心相连,生生世世共婵娟。如果有来世做一回牛郎织女河隔两岸不离不分,爱过千年,沧海桑田。

妖孽修真在都市 - 第一章 归来


黔南,七星山。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大山中缓缓走下,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一看就像是个山间野人。但他双眸隐有精芒闪烁,身躯修长挺拔,足有一米八,自是透出一股不凡的气魄。

少年抬起头来,脑海中闪过三年前的零星片段,眼中寒芒渐渐凝聚。

他还记得,那个不可一世的老人,一句话便否决了他和他的母亲罗琼,即便他父亲石刚成就惊人,但面对老者字字入理的抨击,也是找不到应对的话语,最后只能带着他们母女俩愤然离去。

老者对他父亲石刚说的话到现在一直都深深地刻印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

我不管你取得了多大的成就,但那是因为你是我的儿子,而他们母子,我以前不承认,现在也不会承认,除非这小子能做出些什么让我高看的成绩来,否则还是只能证明你当初的选择是错的,你娶的只是一个花瓶,对你,对我们家族都没有任何帮助。

老者的气场强大,三年前的他被骂的哑口无言,一向柔弱的母亲在一旁嘴唇泛白,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他恨透了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虚度了十几年的光阴,只知道吃喝玩乐,游戏风尘,真到了面对大人物的时刻,连一句像样的话都说不出口。

如果自己有本事,母亲就可以证明跟父亲的结合是正确的,他为父亲生下了一条龙,但那时候的他,完全就是一条虫,一条不学无术,一无是处的虫。

十五年前本来母亲就不入那人之眼,不允许她与父亲结合,想要强行拆散。父亲倔强刚强,硬是脱离家族和母亲在一起,而十五年后,他这个儿子却没有为父母争气,反而成为了笑柄。

看着自己不再稚嫩,反而充满了力量的双手,少年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三年前,你们这些所谓的世家子弟在我面前告诉我,什么叫做本事,什么叫做强大,不知我到底是该恨你们,还是该谢谢你们呢?

不知道面对三年后的我,你们所谓的本事和强大究竟还剩下几斤几两?

石磊随手抓了一把树叶,将双掌间的灰尘拭去,快步离开了七星山,向着最近的大都市行去。

此时正当白昼,天空中一声惊雷炸响,好像预示着某个了不得的存在正在向着城市接近。

你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

匀城江林社区的一栋独立别墅门口,王晴看着眼前这乌黑一片的人,吓得花容失色。她以为是强盗乞丐,下意识就要把门关上。

但门却被这个乞丐一把拉住了,无论王晴怎么用力,都无法拉动半点。

晴姨,是我!我是石磊!

石磊声音柔和,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尽管此刻的他连是哭是笑都看不出来。

石磊?

王晴立刻便反应过来,一脸惊愕地看着石磊。

你是小石?你怎么搞成这个模样了?

她仔细地辨认了一番,这才发觉真是自己认识的石磊,虽然她跟石磊仅是一次萍水相逢,但却牢牢将石磊的模样记在了心里。

这不是走投无路了,前来投奔晴姨吗!

石磊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妈,是谁来了?

屋内传来一个甜美的声音,只见一道倩影款款行来。

女孩大约十六七岁年纪,一身天蓝色连衣裙修饰出凹凸有致的魔鬼身材,双腿修长笔直,令人炫目。精致到无可挑剔的脸颊美艳非常,与王晴有几分相似,却又多了一份冷艳。

她一对美丽的大眼睛在看到石磊之后露出了惊恐的神色。

啊,你是什么人?

吴雨萌真是吓坏了,自己家门口什么时候冒出一个这么脏兮兮的乞丐来,而且妈妈还距离他这么近,万一这是个坏人,那岂不是。

萌萌,没事,这是小石,他出了点意外,不要乱叫了!

王晴连忙制止,如果引来一群人围观,那可真就麻烦了。

小石?

吴雨萌一脸疑惑,但看到妈妈将那个乞丐迎进屋,她也不好多说什么。但只是瞬间,一股酸臭味扑鼻而来,她赶紧捂住鼻子退到了一旁,心头十分生气。

妈怎么把这种人领回家里,这纯粹就是一乞丐啊!

王晴也有点受不住石磊身上的味道,赶忙把他带到了浴室,吴雨萌只觉得心头恶心感翻涌,如果浴室中的浴缸被石磊用过,她发誓绝不会再使用那个浴缸。

小石,你好好洗洗,我去给你找衣服换上。

多谢晴姨!

石磊说着关上了浴室门。

妈,他是谁啊,这么脏你就往家里领!

吴雨萌非常不满,看到母亲出来,忍不住问道。

她就是妈跟你说过的救命恩人,他不知道怎么搞成这副模样,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他还救过我,你说我该不该让他进来?

吴雨萌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听王晴诉说过一段出差往事,她被几个当地混混缠身,用刀子威胁,还好当时石磊及时出现救了她。

回到家后王晴多次提到过这件事,吴雨萌也都记在心中,她对这个人是十分感谢的,但却没想到这个所谓的救命恩人居然是这么个叫花子的模样。而且王晴说最近石磊会去她在的学校上学,让她到时候多照顾石磊。

她想想就想吐。

在她眼中,只有学校那几个风云人物才有资格跟自己距离走近些,这个纯粹乞丐一般的家伙简直就是个癞蛤蟆。

但她怕王晴生气,并没有说出这话来。

王晴挑选了一套她先生年轻时穿过的衣服放在了浴室门口。

小石,衣服给你放在门口了!

石磊的声音从浴室中传来:知道了晴姨!

王晴和吴雨萌坐在沙发上,吴雨萌有些不屑道:妈,这就是你跟我说要安排他来读书的救命恩人?怎么会这么落魄?

王晴一愣,回忆起当时遇到石磊的情况,那时石磊虽然救了她,但似乎穿着也不怎么光鲜,衣服上许多破洞,但也没到现在这个落魄的地步。

小石或许生活不如意吧,但当时妈承诺过他,会安排他进入你们学校的高三班级,那就绝不可能食言,他人生地不熟,你要好好照看一下,知道了吗?

王晴语重心长道。

知道了妈,你放心吧!

吴雨萌虽然嘴上答应着,但心头非常不屑,让她照顾一个土包子?乞丐?做梦去吧!而且就算她想和石磊走近些,也要有些人同意才行,不说别的,她那个成天混在名牌堆的闺蜜就不会同意。

两人正聊着,浴室突然传来脚步声,看来是石磊洗好了。

吴雨萌都懒得看浴室,对她来说电视上节目的吸引力比起石磊来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呀,好俊的小伙子!

吴雨萌正高冷之时,突然听到母亲发出了一声惊叹。

俊?就他那叫花子的模样也叫俊?

吴雨萌心头冷笑,但还是朝浴室方向看了一眼。

这一眼,她直接愣住了。

浴室门口,一个黑发黑眸的俊朗青年正站在那里。

他身躯挺拔修长,不胖不瘦,身材极为匀称,一双眼睛好像星辰般深邃,俊秀绝伦的脸并不显得阴柔,反而带着一股阳刚之气,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

这绝对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比起韩国的那些奶油小生类型的明星来还要强上许多。

这是刚才的那个乞丐?

吴雨萌虽然非常不愿意承认,但这的确是事实,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容貌上能够让她有轻微失神的异性,即便是在电视上她也没觉得哪个男明星有这种颜值。

晴姨,我的那些衣服,我直接扔在垃圾桶里了,真是麻烦您了!

石磊对着王晴点头致谢,那潇洒从容的气度,在王晴看来简直就是标准的女婿人选。

吴雨萌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石磊,忍不住拿他和学校的那几个顶尖人物相比。

比长相他是更胜一筹,但若论家世能力,他就真的不值一提!

想到这里,吴雨萌心头的轻蔑又升了起来。这个世界,长相对于男人来说用处并不大,除非是去做小白脸。

走到最后,大家拼的还是关系人脉背景,她父亲吴尊是副市长,从小到大对这些东西耳濡目染的她压根看不上石磊的其他方面。

一个穿得跟叫花子一般落魄,还要她母亲帮忙才能读高中的青年,能有什么人脉背景?简直是扯淡!

她对石磊点头示意,算是打过招呼,态度十分高傲。石磊也不在意,对她微笑点头,这倒是让她有了几分惊讶。

她自负美貌,是学校两大校花之一,这种年龄段的男生见了她哪个不是殷勤非常,但石磊看她好像就是看一个普通人一样。

哼,装!

她心头不屑,石磊这种做派无疑跟那些故意无视她,吸引她注意的人一样。

正当她自己在心头揣摩时,王晴突然说道。

小石,这衣服不合身,你重新去买几套合身的吧,我让萌萌陪你去!

木瓜树下的我们:第一章


第一章:木瓜树下

十一岁那年的夏末,蓝巷子约会了秋初,花果园万花齐放,我初遇了与我同年的白杞。

那天,父亲的生日聚会上,父亲的书房迎来了很多客人。听母亲说,大多都是父亲大学时候的师生朋友。门庭若市,有诗人,有作家,有画家,有编辑,有退休的老教授,有佛教徒,有来自遥远地方的旅游者,男男女女,老老幼幼,高矮胖瘦,穿着各异,都是叫不出名字的服装,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莲花般圣洁的笑容,他们参观着父亲一年内的作品,有的出高价买走,有的边请父亲谈创作灵感边端着DV机拍照留念做笔记。

邻居小丢妹妹前几天逃课被他妈打了一顿,关在家里学习。我和伙伴庞大海蹲坐在爷爷家屋檐下的黄瓜棚里喂母亲刚买的黄绒绒的小鸭子,庞大海挥舞着一个我用塑料袋吹的气球赶着小鸭子们下河,那河其实是母亲用来给小孩子洗衣服的大水盆,前几天刚下过一阵大暴雨,水盆里的水全是上天的恩赐。不仅我家,花果园爱雨如油的人们,每家每户都会大雨来临前腾空家里能装水的水桶锅盆,其热闹不亚于赶一趟早集。从我出生到现在,即使每家安装了水电设备,节约水电仍是老人们的口头禅,用水的均衡与节省曾一度令身处大城市开发廊偶尔回家过年的姨表哥咋舌,他总说,花果园是不缺水的啊,怎么看我脸色闹得跟干旱似的,像是刚出沙漠里走出来的窝瓜。

那悲悯的眼神,就像白杞初见我们一家人愣愣的眼神。

我七岁的弟弟洗心林那时候还小,留着锅短短的,坐在父亲编的竹摇篮里抱着奶奶家的猫咪咿咿呀呀的絮叨着,不知他说些什么。我八岁的妹妹洗卉莲穿着肥肥的花裤子,她手里捧着一簇簇刚和我上山挑水采来的金银花。白杞就在那时,悄悄的摆脱牵着他的大人的手,走到我们面前,眼巴巴地看着灰头土脸的我们玩的不亦乐乎。

白杞的脚上套着一双油亮光滑的小皮鞋,穿着我上学才能穿的破了洞的牛子裤是不是像我一样跳皮筋踢足球摔倒磕破的呢,这个我没深究。他萌萌的脸蛋里里透着一种倔强,圆圆大大的眼睛,黑得澄澈,嘴唇粉粉润润的好像水蜜桃,勾起了我七岁时捅马蜂窝掏蜂蜜挨父亲提着后衣领到午后大坟山上站了一夜背了一百首唐诗的不良回忆。我纳闷地瞅着大水盆里有着荷叶一样圆嘟嘟的脸蛋,留着锅盖短发,像极了宫崎骏动漫《萤火虫之墓》里的节子,发端扎了个小辫子,整体看来乱得像根活泼乱跳的狗尾巴草,果然是只适合雕刻的大师的手笔啊。

发型是父亲闲暇时候劈柴劈柴,忽然斧头一扔,父亲饶有兴趣地把躲在床底下玩蝌蚪的我捞到竹林里剪的,从日出到日落,我睡了个午觉醒来后忽然觉得后脑勺感觉光溜溜冰凉凉的的,父亲在给我洗头呢。镜子里的我欲哭无泪,母亲奶奶爷爷还说剪得有新意呢,哼,大人们都在互相包庇着欺骗无知的小孩子啊!

看什么看呢,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我叉着腰像个愤怒的圆规一般冲白杞低吼。

白杞被我的大嗓门一震,捂在裤包里的小手枪抖了出来。

我像只过街老鼠似的瞪大眼睛,趁白杞低头的那瞬间,一个俯冲从地上爬起来,顺手抓起地上的手枪,撒开脚丫子一头扎进竹林里拼命的逃跑。

看到好东西就抢是人类的本性,尤其是有钱人家孩子玩的东西不抢白不抢,大人会跟他们买新的呢。傻瓜也知道追我,白杞就是那种有钱人家特别小气的傻瓜。虽然抢别人东西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只要不被父亲知道我就特别放纵。我是不会让他追上的,那把手枪那么灵巧霸气,我得把枪藏起来送给南苼。

白杞追上我了,可他看不见不知道我就躲在离他一箭之地的一棵大树后面,树下有间泥巴筑的小猪圈,周围全是新堆的麦秸秆,散发着燕麦收割后蒸熟的面包味道。我就像小猫一样华丽丽的藏掖在麦秸秆仓库里,时不时探出脑袋东瞅瞅西瞅瞅。

竹林里全是掺着黄泥巴的沙地,猫的狗的人的脚印。

白杞驻足在木瓜树下,大眼睛水灵灵地转动,安静得像是动漫《夏目友人帐》里的夏目。

好大的树。他仰望着我身后的大树一脸崇拜地说。黑溜溜的眼睛蜕变出阳光一的色彩。仿佛在说,它是什么时候在这里的呢。他似乎忘记了追我的目的,好像有重大发现的科学家绕着树转圈圈,全副心思都在那棵高大的长满茶叶一样新绿的叶子的大树上。

它叫木瓜树,是我爷爷亲手种的呢,我们花果园这地方,每家都种着一棵。我钻出麦秆仓库,伸长脖子仰望开着小小白白花瓣的大树骄傲的地说,等秋天到了,果实就可以摘到城里去卖钱呢。我一边回忆去年爷爷进城给我带的牛皮糖和麻汤块的味道,一边望梅止渴。告诉他关于木瓜树的故事,说木瓜在我们这地方就像人参果一样灵,可以治肚子痛,可以焐未成熟的柿子,可以熏衣柜等等。

我告诉他,爱吃糖的我在换牙齿的年龄阶段每次落下一颗牙齿,都像快死掉一样躲在麦秸秆里哭泣。在父亲母亲不理睬我伤心的情况下,总是南苼找到我,对我说,青稚啊,你听过花果园有个传说吗,花果园南边的金山湾有个蚂蚁山,蚂蚁山上有个洞叫做年夜洞,洞里住着害人的妖精叫做夕,他喜欢吃小孩,他的山洞堆满了小孩子的牙齿、指甲和骨头。我说我知道蚂蚁山在哪里,大人们都不许我们进去。南苼笑着摸摸我的脑袋接着说,有一天妖精抓了一群孩子,准备没没睡一觉之后把他们开膛破肚,谁知道有一个大胆的聪明的孩子叫木瓜,他不经意间知道夕很怕火和闪电,刚巧哪天打雷,木瓜偷偷的在妖精的眼皮子底下逃跑了。木瓜他想了个法子,叫上村里人们买了很多竹炮仗,在一个夜黑风高下大雨的晚上把夕的洞口炸了,在夕惊慌失措的时候小孩带着大家齐心协力赶跑了妖精,救出了洞里的许多孩子。夕除了以后,叫木瓜的小孩确变成了一棵树,人们为了纪念那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小孩,就把那一天叫做除夕,把那棵树叫做木瓜树。木瓜曾经让人们把洞里的牙齿每家领一颗,扔到各家的屋子后面,说是以后可以辟邪,花果园下一代的孩子们将来换牙齿只要把牙齿扔到屋后就能健康成长,小孩子学会走路时候都要用一把刀在他的两腿中间划开,说是将来长大了能够跑的快,这已经成了花果园的习俗。只要夕出现了,看见那些牙齿就会逃跑。所以在南苼的劝说下,我把每次掉牙齿都找南苼帮忙,在他的见证下我才把它们安心地扔到了楼后面的木瓜树下,末了,我们一起踩着父亲为我做的滑板车去小河里钓鱼。

白杞呆呆地听完我的故事,长吁了一口气,他很向往我们这样快快乐乐的生活,也很想去找南苼,向他打听关于花果园金山湾,关于蚂蚁山年夜洞,关于夕和木瓜树的更详细的故事。他问我,你们钓鱼来吃吗,南苼家住在哪里呢。他和南苼有着一模一样好奇心,和大城市里小气的男孩不一样的可爱的心啊。

我连忙撒谎说,才不是呢,我们都是钓来放在家里养着呢,等过段时间再放回河里去。我怎么不好意思的告诉他我和南苼把掉的鱼都烤吃了的残酷事实。那多伤白杞的单纯善良的心啊。于是把手枪还给他说,我不知道南苼现在在不在花果园,也许他去白杨林找他的姑姑去了,也许他去白果树脚投靠他外公外婆去了,要不然我早就带你去找他了。让他带你去小河沟里摸贝壳抓螃蟹逮泥鳅。

白杞决定把手枪送给我,让我转交给给南苼。为了表示我们花果园的孩子并不贪便宜,我随手抽了一根麦秸秆,从裤包里摸出用断了柄的小刀,熟练地划了一道细细长长的口子,沾上口水,吹了几声,很轻灵响亮的声音。

我把这个不值一毛钱的麦笛送给了白杞。白杞笑吟吟地收好,说好朋友的礼物他会永远保存。他当我是好朋友呢,眼睛里的笑意真是可爱啊!

《天堂夕阳》第一章:夕阳余晖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今天是侯征五十周岁生日,想想站了大半辈子的讲台,侯征感慨万千。往事不堪回首常回首,近来侯征常常想起过去的事。一种抗拒衰老的意识促使侯征时常重温年轻时的壮举。五十年,半个世纪的沧桑。少年时就雄心勃勃的侯征已经激情不再。近年来,由于岗位津贴优厚,尤其是班主任津贴已达工薪总额的五分之一,重赏之下,已经没有什么难教育的孩子需要他这个年过半百的倔老头出面了。

而今的天已经很难有晌晴薄日的时候了,然而灰蒙蒙的天仍然压抑不住侯征内心不甘垂垂老矣的涌动。惯于挑战自我的侯征萌生重温登东山(市郊最高的山)的豪迈念头。于是换了双可脚的鞋,背上瓶矿泉水出了门。

子曰: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少时的侯征常常登高励志。松花湖畔的东山是近郊海拔最高的山,年轻时每遇挫折,侯征都要登上东山之巅,感受凌顶的豪迈,激发战胜困难的勇气。可岁月果真不饶人呀!徒步走了四个多小时来到山脚下,又用了两个多小时才登上东山最高峰。同样的行程,足足比年轻时多用了五分之一的时间。

年轻时登山,总是喜欢征服最高峰。可此番登临至山巅还有咫尺之遥时,侯征放弃了故顶重温的念头。五十岁了,是一介平民该正视人生高度的年龄了。仰望只需几步就能登上去的最高峰,侯征抑制住了窜上去的冲动。

新任父母官面对前任留下的巨额债务,手头拮据。上任伊始就打起了拍卖校园的主意。地价昂贵的商业区的几所中学均在并校之列。天堂中学因为地理位置无法取代(城市里固定面积要有所公办校),加之校园宽敞,亦被耗定为并校后的新校址。前任校长已经高就,新任校长尚未到任。同事们人心惶惶,教学秩序混乱。临时负责工作的教务处马主任束手无策。原本被同仁们称为操心不经老的侯征,现在只关心自己课堂上的那些孩子们。一上讲台,教室外的喧嚣就都不复存在了。

听说新校长到任了,B市天堂中学的老师们都在热议,侯征坐在办公室一角自己的办公桌前,把玩那本看过多遍的《阅微草堂笔记》,体会著作者的悲悯情怀。毫不理会同仁们的话题。教务处马主任走进办公室,喧嚣声打住。侯征仍丝毫没有理会,继续品味着手里的书。主任走到侯征办公桌前:侯老师,新校长有请!

侯征:什么事?

马主任:校长没说。

侯征:现在就去?

马主任:是的。

侯征把书放到抽屉里,跟着教务主任进了校长办公室。

年轻的新校长从办公桌后站起来:侯老师,请坐。马主任你先忙去吧!

新校长送出教务主任,顺手把门带上。转回来到侯征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老师,你还认得我么!侯征站起来,打量这个看上去精明圆滑中隐隐透出几分真诚的新校长。接过校长递上来的一杯水,与这个年轻校长一同坐下。

新校长:老师,我是您的学生卜昱呀!侯征凝神搜寻着凋零的记忆,影影绰绰地一个调皮的小男孩的影子浮现在脑海里卜昱:老师,我本应该去办公室看您的。可是学生欲有求于老师,暂时不方便公开咱们的关系。

侯征:噢,我能做点什么呢?

年轻的校长从老师的态度上,觉察出转瞬即逝的复杂神情。连忙虔诚地介绍说:

是这样的,老师。我大学学的是教育管理专业。毕业后参加师大安排的支教活动到G省一个边远山区工作了五年。前不久,求我在省委宣传部的舅舅,安排回咱们市作预备干部。也不瞒老师,如果不努力象我这样的预备干部,可能就是个预备一辈子的小职员。后来市里有援藏任务,条件是援藏三年,回来提拔为校级。支教期间西藏那边开一份工资,咱们市这边开一份工资。我因为有支教经历,又被选中。撇家舍业三年,妻子也因故与我离了婚。援藏结束后,还是我舅舅帮忙,才谋得了这个实缺。

侯征对眼前这个过去学生的圆滑即有怜悯又有几分蔑视,可对他的真诚还是有几分感动。神情也缓和了许多。

卜校长圆滑的口气里略带几分诚挚地请求:

老师,你知道咱们的大学里学的那些东西严重脱离实际。加上我在边疆折腾了十来年,学那点东西都没有什么大用了。这回被安排到天堂中学,我苦恼了好一阵。幸好一打听老师还在,才鼓起勇气来上任。上任前干训班学的那些纸上谈兵东西对于今天远不如当年的天堂中学来说,还不如老师你的经验有用呢!我之所以暂时不公开咱们师生的关系,就是想老师帮帮我,如果这种关系一公开,恐怕咱们师徒俩就成了大家防备的对象,将会成为聋子侯征叹了口气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师傅老了,恐怕帮不上你什么忙了虽然近黄昏,还是无限好。师傅,我已经年逾不惑了。不甘心就这么碌碌无为地一辈子最主要的是这回通过我舅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任职的关系,争取到了一个该组织的国际性基础教育实验项目,我们校将接收一批来自全国偏远农村的孩子入学。咱们那些传统模式,应付日常本地教学,出不了什么太突出的成绩,可也不至于糟到哪去。但是应对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孩子,许多问题就无法预料了。上边给了我很大压力,不许我在这个项目上出现闪失。我思虑再三,只有老师那套行之有效的套路靠得住。

还有一个喜讯,就是我师兄,你的学生池宇轩的喆利公司上市了,而且这些年他经营得风声水起,我上任前随教科文组织安排的偏远农村教育考察团在成都考察时遇到了他。池师兄听到这个项目,表示愿意长期资助。可是他有个条件,就是不想为哪些服务于权贵子弟的优质教育锦上添花,也不想落什么慈善的虚名,只想为家乡那些贫困平民家的孩子做点事。所以他的条件就是必须老师出马,践行老师当年的教育理念。过几日,他从北美谈生意回来,就会来看老师,与市里洽谈首批捐赠一个亿资助这个项目的具体事宜。这也是我在众多拥有强硬关系的对手竞争下,获得这个实缺的重要原因之一。

卜昱的话,又挑动了侯征那尚未彻底休眠的倔强灵魂,也为学生们不惑之年的激情所感动。他用略带呵护的口吻:让我想想吧!

数日后,一篇天堂十策摆到了卜昱的办公桌上。

第一策:定位,体现基础教育属性,降低教学难度,以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不再与其他校争升学率。

第二策:更新教育观念与传统教育模式,从工具教育向国民素质教育转变。校督学不对具有十年教龄以上的教师进行例行业务检查,但如果发现教学效果不佳,将追踪核验,若无认真备课,再追究责任,并作重大责任事故备案。设置教辅机构,从事临时工作。接纳那些工作不卖力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老师,从事教辅机构临时工作期间不计入校龄。不能成为本校功勋教师的依据。

第三策:严格依据硬件控制学生数量,实行三十二人制小班额教学,注重教育实效。

第四策:加强住宿生管理,每班配备生活辅导员(兼任副班主任),指导学生提高生活能力,监督学生思想变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与教师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策:强化体育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师生身体健康素质。制定详细的师生体育锻炼标准,体检生理指标正常或者没有继续恶化的,给予健康奖励。

第六策:不定期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入学伊始就与学生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活动具体组织责任,在校方与教师没有职务失职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承担任何意外风险责任。对因此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家长,保留追究反坐经济责任。)第七项:在外资保险(性价比较高的美国友邦保险、中英合资的信诚保险等)公司为全体师生购买较高额度的人身意外与医疗保险。学生每年家庭承担100元的教育费用,意为着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第八策:建立教师公寓,配备教职工班车,建立后勤服务车队,内部员工使用只需支付油钱。实行功勋教师与员工制度,为本校工作满三十年(校龄),没有重大责任事故,没有过无理拒绝学校工作安排现象,具有十年以上健康奖励的,所居住的教师公寓所有权则归属个人。员工的直系血亲父母(包括配偶的血亲父母)与子女,以及与功勋员工共同生活十年以上的直系非血亲父母和子女由校方为其购买较高额度的医疗与意外保险。享受后续学校经济状况好转的相应待遇。弄虚作假,不讲诚信的取消全部非国家承担的福利待遇,国家承担的福利待遇,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策:建立健全校教职员工工会,重大财务支出必须经教职工大会集体决策,使用捐赠款项不能违背捐赠者意愿。学校全部资源的外借需经工会常务职能部门集体决策,长期外借的必须经教职工大会集体决策。由捐赠方喆利公司设立财务监督机构,所有捐赠款项的使用必须经过财务监督机构批准,款项使用全程接受监督。捐赠款项与支付明细全部通过国内外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第十策:完善校园网络与电子设备,配备足量的实验室。建立校医院,为师生与教职工家属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学生家长提供成本医疗服务。

周末临下班,卜昱又把侯征请到校长办公室:

老师,麻烦事又来了。前些年市里是有个涉及咱们校的并校计划。可是自打争取到国际实验项目后,说是把咱们校排除在并校之列了。结果市里为了甩袍袱,听说咱们有了赞助,又把咱们校周围的三所学校都合并给咱们了。上午我被叫到市里开会,要我们在本学期期末结束前落实这个任务。这样一来,三所学校的在编老师,去掉按政策提前预退的,总计咱们要接收近二百多名老师。经我再三争取,又找了上面人讲情,总算把非一线教师挡下了。可这仍有近二百名老师需要安置,再加上咱们校的二百多名老师,这工作怎么安排呀!

市里给咱们的公办校拨款虽然能略增加一些,可是较比原来三所学校拨款总额要省下一大半。咱们这赞助还没到位,就被指望上了。幸好我看了老师的天堂十策,与市里讨价还价,把咱们承担的学区推给了其他校一些。市领导一再提醒我,生源少那么多老师你怎么安排!在我的坚持下,另几所学校或基于生源短缺或基于收费需求,都欣然表示接受了。如果市里知道咱们与池师兄的打算,是无论如何不会答应的。

计划生育已经到了拐点,适龄初中生的数量正在逐年下降。咱们学区增加了一倍,学生压力却不大。首批接收的偏远农村的学生也只有一百多名,教师的工资也都由市财政承担。可这么多老师,都干什么呢!

这种甩袍袱的现象侯征早有预料,可是没有想到这么快,要接收的教师这么多。从来都是坦坦荡荡的侯征,狠了狠心:校长!

老师,你还是叫我卜昱吧!

卜昱,看来师傅老了老了,还要晚节不保,不得不来点不光明磊落的手段了。师傅就陪你下回地狱!赞助的事,现在还没有具体落实,还只是个意向。市里也只有少数几个主要领导知道。这件事暂时不要声张。市里不是要把咱们的高中分出去么,你就先让老师们自己申报,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愿意去高中的,与学校签订个协议。然后敦促市里抓紧时间把这部分老师分流出去。不要限制条件,表现出意图留谁。咱们未来的初中用不了太高学历与太多博学的老师,这也是无奈的办法,就让大家自然分流吧。本校老师都比较愿意去高中,这样一来咱们剩下需要安排的老师就会大大减少。

你马上与你池师兄联系,让他来之前先不要与市打招呼,也暂时不要与市里相关部门领导见面。咱们去省城与他协商,通过他用相应的捐赠条件,对市里进行一定的制约。分流后,你敦促市里抓紧时间定岗定编。这些都落实完了,再让你池师兄与市里接洽,要市里允诺不经捐赠方同意,除市里对学校另行增加公费硬件投资外,不能再相应地改变学校的规模。不能增加教师数量,扩大学区。捐赠方保留因为市里单方面改变学校规模,相应教育经费不及时到位等造成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中断捐赠的权力。让他在喆利公司设置一个捐赠账户,尽量以实物形式兑现捐赠,满足咱们的正常教学需要。避免再有人打这笔捐赠的主意。我也只能想到这么些了,这也只是个建议,供你参考。剩下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原天堂中学的老师,大部分都申报去高中,被分流到其他几所市直高中去了。最后定编给天堂中学268个教职员工,二十四个面对本地学生的教学班,另加四个面对偏远农村学生的实验项目班。卜昱要给侯征安排个校长助理兼任学生处主任被侯征拒绝了。只答应私下里作卜昱的参谋,给他提供下面的真实反馈。侯征知道,自己的学生是被暂时的压力弄蒙了,初接手中学具体管理工作不知所措。以自己的性格,不可能今后事事都请示他这个校长。如果自己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时间久了年轻气盛的卜昱会有被架空的感觉,师生之间的矛盾就不可避免。但他答应接项目班语文课,并以老教师身份带一带四个项目班的年轻班主任。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56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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