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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是我们不敢触及的字眼(一)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往昔,是我们不敢触及的字眼(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相遇的那年,是2011年。她16岁,名叫轩。她17岁,名叫青儿。轩转校到弘毅初中初二c班,由于成绩较好的原因,坐在第二排。青儿坐在倒数第三排,成绩不坏,也不优异。

高中的同学就是这样,本不该有关联的两个人,终究还是成了好朋友。好到令人羡慕。上厕所一起,走哪里都一起。形影不离。

她们两个走到一起,是不被任何同学和朋友看好的。两个人性格相似,都属于很耿直的那种。而且两个人都把彼此当成最好的朋友,你有一元,分我五角。我有五角,买个馒头一人一口。但如果真的闹矛盾,就一定会两败俱伤。

轩是走读生,一般都是一个人在租的房子里,她妈妈偶尔会来。青儿是住校生,两人经常晚上一起出去耍。然后晚上九点下晚自习后,轩就走大门出校,然后绕过所有人到学校后门的围墙下,等着青儿从学校里翻出来。然后一个放哨,一个翻墙。两个绝佳搭档就这样产生。qG13.CoM

青儿有个男朋友,在本市打工。晚上两人翻墙就跑到青儿男朋友宿舍去玩。青儿男朋友是个修车的,寝室两个人住,空间比较大。青儿的男朋友就在寝室购置了一台电脑。两人晚上就跑那儿去玩电脑。

轩因为青儿结实到唐春(青儿的男朋友),两人成为铁哥们。时间久了,所有人都察觉到,唐春喜欢轩,但是唐春既然没有说出来,谁又会把那层窗户纸捅破,让所有人都难堪呢?于是轩在与唐春的关系处理中,总以哥们而居。青儿也知道,轩心里一直有个人,但并不是唐春,而是她的初恋男友。

轩不久就交了一个男朋友。那男生是出了名的坏,是学校校霸。但是轩觉得无所谓。因为和他在一起,只是为了气她的初恋男友郭攀。交男朋友的事。自然不会瞒着自己的好朋友,所以轩自然告诉了青儿。青儿提醒轩,一定小心和那男生相处。轩自是点头答应。

但轩怎么逃得过那男生的魔掌?终被那男生骗了。在旅馆的床上,轩无助的流着眼泪。可这并不会唤起他的同情。轩也试着逃跑,可是她一个弱小的女孩,怎麽跑得过大她三岁的男生?也曾试着反抗,却终究无力。第二天一早,轩逃离了那个肮脏的房间。回到自己的租房里,烧水擦洗着身体的每一处。看着自己还有血液的大腿根部。除了哭泣。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办。

这种事情说出去只会被人嘲笑,还会被人辱骂。所以便石沉大海。哪怕对自己最好的朋友,也会只字不提。

一个月后,郭攀告诉轩,他要回来了。轩第一时间把这些消息告诉了青儿。青儿以前便认识郭攀,还把郭攀当做偶像,觉得郭攀为人处事个方面都很对。而且对轩也很好。轩并没有告诉郭攀,她跟那个校霸的事情。

可是,对于好人缘的郭攀来说,这种事即使不去问,也会传到他耳朵里来。那个不要脸的男生,到处说那晚上的事情,现在很多人都知道那个事情。轩感觉得到,走到学校里,总有些男生不怀好意的看着她,或许迫于校霸的压力,并没有当面嘲讽轩。

郭攀回来的一个星期后。星期天,因为下午要读书,所以青儿就来学校了。青儿午饭是在轩的租房里吃的。中午。轩和青儿买好了菜,在厨房煎菜时。青儿一边煎菜一边对说:轩,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轩说啥子事?你有事不跟我说跟谁说?!说。青儿欲言又止,轩郁闷了。过了会儿,青儿还是说了,我被强奸了。艹,好久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听到这句话,轩马上站起来了。青儿却显得很淡定。你不要那么激动,我慢慢的说嘛。轩感到心里绞痛了一阵。只听青儿继续说

上个星期四晚上,我都睡在寝室里了。郭攀给我打电话,喊我出去耍。本来我都不想出去的,我就说我已经睡了,但是郭攀一直喊。后来我想到,他是你初恋,我们几个关系一直都不错,应该没有啥子事。然后就出去了。后来他喊我走他家去耍,我本来犹豫了哈。后来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然后就去了。到他家我才发现,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两个男的,一个是罗宾,一个是付强。然后罗宾就把我拉到一个卧室里去了,我又跑不掉,开始本来跑出卧室了的。罗宾又把我抱进去了。

青儿说完这件事。刚好把菜煎好。而此时的轩却连怎么哭都不知道了。因为她知道,这都是因为她,否则青儿根本不会那么信任郭攀,如果青儿不那么信任郭攀,就根本不会出去。想到这儿,轩靠着墙,慢慢往地下滑青儿拍了拍轩的肩,算了。就是我们把他们告了都不管用,也回不去了,也还不回原来的我了。青儿将盛好的菜端到桌子上去,轩用手抱住头,整个人蜷成一团,说我有件事没告诉你。青儿说,你说吧。轩哭着说。其实我在一个月前,被孟强给上了。青儿的声音很平淡,我知道。轩惊讶的抬起头,青儿继续说,郭攀问过我这个事,我开始也不知道,我问他听谁说的。他说好多人都知道了,怕是只有我不知道了。他还说,真看不出来,你居然会和那样的人在一起。

那么也就是说,郭攀知道这事?!我本来刚才都在想,他不可能会害你。更不可能没有缘由害你。

所以啊,把两件事连起来就说通了。他知道你跟孟强上床了,想要报复你,所以让人把我给上了。

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他妈都什么逻辑。他到底怎麽想的?!靠!轩拿出手机。给郭攀发了条短信。问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可是。十分钟过去了,轩的手机根本一点反应都没有。她又给郭攀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了。郭攀问她什么事。轩隔着手机朝他吼,问他为什么那样做,他到底怎么想的。可是郭攀却挂了电话。

轩看着现在面前的青儿,说:对不起!青儿什么都没说,只是说吃饭吧。都冷了。或许。这就是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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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昔


想起上一次回老家是年前的时候。青苔遍布的庭院,灰尘积满的窗棂,还有炕头的那盏孤灯,和墙外已经长成碗口粗的杨树。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可一切都好像发生在昨天。

离开的路上,远远的望见了自己只待过一年,算的上是母校的地方。如今也因为合并乡镇小学而闲置。听说我的启蒙老师也不再授课,专心在家里种田耕地,过得如同陶渊明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

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贫困山区那些孩子们,挤在拥挤的小教室,没有空调,没有暖气。甚至连上学也是在好几里地外的地方。没有公交车,没有任何交通工具,没有双脚走不到的路。在城里孩子看来,这也许真的很陌生。尤其对于90后的大多数人。可是对于我并不陌生,反而是一份珍贵的记忆和难忘的经历。

小时候生在农村,所以对这种生活并不觉得陌生,记得那时侯还没到上学的年龄却格外想去上学,然后屁颠屁颠的跟在大姐姐大哥哥的屁股后边去学校蹭课听,一个学校连校长算着才是三个老师,一个教室的学生,从学前班到二年级全都有。喝水要到对面深沟里拿桶抬泉水喝!现在想起还觉得美好!清凉的水,入口甘甜,又特别解渴。学校的铁大门也觉得特别亲切。冬日里有调皮的学生骗小一点的孩子用shetoutian铁门!然后shetou粘在了铁门上下不来。夏日里杏子熟了,老师们坐在墙外闲聊,我们一群就偷偷溜出去,在山上摘一大捧黄的诱人的杏回去吃!那时侯大概就是03年左右,天气远不比现在暖和,每天早上叫上隔壁家的孩子便一起去学校,手指冻得僵硬,脸蛋红彤彤的,冬季里西南风吹的脸颊发紫,偶尔也会玩的忘记了上学的时间,所以就名正言顺的逃课了,那时侯老师还没有手机,所以不必担心会告诉家长,只是尴尬的是会偶遇干农活的村里人,然后她会在闲聊时告诉家长,不过那时侯也许都过去十天半个月了!家长也不会责骂!

后来随着爷爷的去世,全家人也都搬到城里去住,学业原因,也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回家到爷爷奶奶的墓地上祭祀祈福,其他时间也不会经常回老家,但是老家确实承载了我太多的童年回忆,它没有任何杂质,简单纯粹。它教会我坚强独立,它让我懂得努力上进去寻找更好的生活。

回想起那时候六岁的我,每天走好几里地的路独自去上学,不由唏嘘。也猛然想起那时候,无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爸妈也从来没有去送我上学。接我回家。我想这也就是后来,一个人跑到了跨两个省离家几千里的唐山求学,却从来没有暗自垂泪。我记得大一刚踏上要开近二十个小时的火车时,老爸转过头眼里都是泪水,而我不动声色,安慰他们不要挂念,我会照顾好自己。相信童年就已经教给我该坚强,尽管我也是一个女生,但我依旧内心强大。

跟父亲闲聊中得知,幼时的好多玩伴如今大多数都辍学,甚至成家。心里自然而然的有一些落寞感。经常听人们讨论读书的意义。其实因人而异。但是我想做任何事情也许不是为了弄明白它到底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一定得搞清楚它对于你自己的意义。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读书不是使你学会了什么知识,它是教你生活,教你站在更好的位置看待自己,看待生活。如果非要给它赋予一个意义,我想那一定是:有一天,你猛然回头发现你比以前的自己更好,而不是一如既往地平庸和过着混吃等死的生活。你会不屑于以前的生活,你心里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告诉你要变得更好,要走出去,看看你没见过的风景。

恋往昔


往曰若流水一般悄然逝去,似清烟一般被风吹去,若飞絮一般飞纵渐远,那个昔曰的镜头在心疧久久放映。

一条河,碧波荡漾,一只船,船中有你我,多少岁月,多少时光,一波波涟漪在河底轻泛,一抺回忆,一丝欢语,在心扉浮现,忆往事,看烟花尽散。念往昔,怜繁华消逝。镜头是一处凄美。

忘不了,真的忘不了,忘不了你风铃般的笑声,忘不了耳畔不尽的低语,忘不了我们一起晓风残夜,漫天繁星的相惜相伴。你心依依,我心悠悠,面前是含香的轻柔的风。身后的渐逝的镜头

青草地上的露珠,折射着我们的眼神,树枝上挂着我们的笑颜,看流水抚着落花,看枫叶轻舞,那个灯火斓珊的影子,那个彼岸芳飞,在记忆中浓钩了一笔,那一个个画意的镜头在心中驻足,成为亲切的怀峦。

宛若一只凤鸢,线断了,留我独自谱写晴空。可我还是一次次望着山脚下,那个一线连牵的地方。那个我们一起奔跑的镜头,那个泛黄的记忆。

山昭昭,水迢迢,往昔的相惜,如今的怀峦,曾经的共浴春风,今曰的不同的天涯海角,抹不掉的回忆,点缀于心扉,镜头在心底思念。

伫立亭槛,镜头的那一份份无暇,在心中轻泛,枯木龙吟,把记忆轻弹,纷飞的祝福,伴你们千山万水,弦月流辉,怎抵我绵长思念。

镜头呵!

你是轻舞的蝶

你是飘逸的飞絮

更是一首诗!

烟雨往昔


一避雨的少年

夕阳敛尽了最后一丝余光,黑夜渲染了静谧的四周,零零落落的星辰也随之爬上了天穹。

铃铛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忍不住问道:“你是谁?”在她刚刚准备关上酒楼的门时,这个人不知从哪跳下,忽然站在她的面前,令她吓了一跳。

少年一袭黑衣,还挂了个大斗篷,他的个头并不算高,只比年仅14岁的瘦小的铃铛高出半个脑袋来,但是他的头发却很长,风一吹,就将整张脸遮住了大半。

少年似乎迟疑了一下,盯着铃铛,许久,才缓缓开口道“姑娘,我叫颜钰,是来京城寻亲的,想在这里借宿一晚避避雨,可以吗?”

原来是来睡觉的啊,铃铛松了口气,微笑着“提醒”道:“这是酒楼哦。”

“我会付钱的。”

一听钱,铃铛的星星眼都冒出来了,眉眼弯弯的笑成了一朵花,连那么明显的不对劲都没有发现,望着这个男子也亲切了好几分:“那进来吧!”

这酒楼是铃铛和姐姐一起开的,不比那些豪华奢侈的大酒楼,只是简小的几间屋子而已,朴素而又别具一格。

进屋后,颜钰便将那奇怪的斗篷脱了下来,坐在一张桌子上,又望了望四周,见忍不住询问道:“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吗,怎么会如此冷清,客人呢?”

“公子说笑了,现在帝国正值慌乱时节,街上都没有人敢出来,这小酒楼里哪还有什么客人呢?”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忽然响起。

铃音在楼上听到屋外的动静,下来看看时,就瞧见妹妹将一个陌生男子引了进来,眉头微皱,又听见男子的询问,便回答道。

的确,他们所在的国度叫做巫咸帝国,是个信仰忠臣与神灵的国度,但在几个月前,王都的右相朱荣与振国将军李忠志带领了将近一半的兵马驻扎到了巫东地域,企图谋反。而官员四处抓青壮男子充兵,百姓们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生怕被抓去,一时间,王都上下人心惶惶,帝国更是烟雨渺渺。

“哦!姐姐,他叫颜钰,是来避雨借宿的客人”见铃音一脸不高兴的样子,铃铛立刻吐舌,解释说着,又想起了什么,转身对着颜钰笑了笑“我叫铃铛,这是我姐姐,铃音。”

颜钰望着铃铛的笑容,不禁愣住了。

“避雨?”铃音皱眉。

“呀!”铃铛这才感觉到了不对,瞪着颜钰,说“你骗人!现在没有下雨。”

颜钰这才缓过神来,摇了摇头,含笑着说道“会下的。”

二窗外雨落下

真的下雨了!

不过半晌功夫,雨就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原本漆黑如墨的夜空中还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光辉,现在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浓雾也渐渐席卷了整个街段。

“哇!”铃铛趴在窗边惊呼的望着这场雨。“你会看天象啊吗?真准!”又转身略显崇拜的望着桌边正在吃面的颜钰。

“会……一点点。”好吧,铃铛承认,即使再漂亮的人也会拜倒在食物的裙摆下,这不,刚刚还有几分神秘之气的颜钰早已荡然无存,只是盯着手里的那碗面又狼吞虎咽着,声音也有了一种闷闷的感觉。

铃音不知何时从房里拿来了一件棉衣披在了铃铛的身上,微弱的烛光下,神情温和的说道“天冷,别冻坏了。”又转头略显歉意的看了看颜钰“酒楼里只有我和妹妹,所以并没有你能穿的衣服。”

颜钰摇了摇头,抬起头对望着铃音,唇角微扬:“铃音姑娘过谦了,你们能让我借宿一晚,已经是很好了。”

掺杂在柚子里的手不禁紧了紧,铃音的脸色突然有了些许苍白。

而神经一向大条的铃铛并没有发现这些,屁颠屁颠的跑到了颜钰的跟前,一字一顿的说道“这、是、酒、楼、要、付、钱!”接着,又打起了心底的那个小算盘:“呐,住宿一晚要一两银子,你吃的那碗面呢,嗯……算你三文钱好了,一共一两又三文钱!”

“……”

“交出来交出来!”铃铛趁火打劫。

语罢,颜钰从腰间缓缓取下了一块翠绿色的玉佩,叹息道“我身上并没有带钱,用这抵怎么样?”

铃铛一把从颜钰的手中夺下了玉佩,连连点头:“可以可以!”随后又像得到了什么珍宝一样,踱步回房,用手帕小心翼翼的擦拭着。

铃铛一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

“铛儿只是普通百姓,受不起那玉,明天我找她拿来还你。”铃音最先打破了这静谧的氛围。

而颜钰却叹了口气“我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找她,却没有想到,她就在这帝都内。”

铃音咬着牙,不语。

颜钰转过身,背对着她,眼神里流露出若有若无的忧伤,依旧是那闷闷的声音响起:“巫咸帝国正值慌乱,士兵根本无力抵抗,能救黎民百姓的,只有我的妹妹。”

细长的雨丝打落在街头,湖畔,甚至是一朵花,一棵草,一粒尘埃上,似是在低声诉说着心底的那一抹忧伤。

三初醒的晨光

铃铛醒来的时候,已经将近正午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街上的人竟蓦然地多了起来。而姐姐又叫她出去买些米粮,本就想出去玩的铃铛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颜钰也连连点头说要跟着一起去。

“颜钰,你知道为什么今天街上的人突然多了这么多吗?”走在路上,铃铛好奇的望向四周,忽然转头问向一旁的颜钰。

正是初春季节,太阳很是柔和,散发出的阳光照在人的脸上非常温暖,像镀了一层金光。

颜钰笑了笑,解释说“今天一大早,官兵就贴出了公告,说停止抓青壮男子充兵,所以大家就都出来了,可能不出两天这里会变的很热闹吧。”

“真的吗?”铃铛的眼睛亮了许多。

颜钰点了点头。

“太好了!”得到肯定,铃铛拍着手笑着,不禁跳了起来“如果这条街变回以前繁荣的样子,那姐姐的客栈就有客人了,那我们就不用为没有钱担心啦!”

颜钰低头看着眼前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心底涌起了阵阵情绪,抿了抿嘴唇,最终艰难的开口:“铃铛,我有话要和你讲。“

整个晌午,颜钰都像是在讲一个天方夜谭的故事,就如同说书的人一样,令铃铛完全不可置信。

他说,他是帝国的王子!

十四年前,巫咸帝国的帝君与王后生下了一个小公主,取名颜夕。

王后生下她没多久就身染重病,与世长辞了。帝君为此迁怒于颜夕,。颜夕一个人住在偏僻的“雨竹林”内,孤苦无依,又不得宠,常常遭到宫女太监们的耻笑和其他王公贵族们的欺负,在3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而太医们又都说忙,连连推辞,不肯救这个可怜的小公主。那时,帝国前任

的振国将军铃振风在沙场中受了重伤,需要到僻静的地方修养,准备告老还乡。却没有想到,铃振风一家在归隐山林时的前一天晚上,潜入了皇宫偷走了正在生病的颜夕。

帝君为此大怒,下令秘密搜寻公主的下落。

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短短一年的功夫,在帝君还没有找到时,却已传来他们一家遭遇火灾,不幸死亡的消息。

事后,帝君又派人寻过颜夕,但却了无踪迹,不得已才放弃。

而常年在外拜师学艺的王子颜钰在刚知道此事时,却已经来不及了,他不信妹妹就这样逝去,多年来,孤身一人一直在寻找着颜夕。

直到不久前收到帝君的急招,心想可能发生了什么大事,才策马加鞭赶回了王宫。

回宫后,帝君说,国都实力已是外强内弱,根本无力阻挡朱荣和李忠志的谋反,若战,必败无疑。又说,不久前,巫师坠查阅古籍发现如果用王室长公主的血液来祭奠巫咸国门的圣像,会得到巫神的帮助,就可化险为夷。

颜钰没有办法,为了全城子民,又开始寻找着颜夕,也就是他的亲妹妹。

四蝴蝶的印记

讲到这里时,颜钰顿了一会儿,摸着铃铛的头,眼神里透露出了铃铛从未见过的温柔,又好像有着淡淡的忧伤,他说:“我在赶回王宫的途中时,路过一条湖边,看见了一个女孩在那里挽着袖子嬉闹,她的胳膊上有一个蝴蝶形的印记,那是帝国象征王族的巫印,每一个纯正的王族血统生下时身体上都会有一个那样的印记。”

故事似乎没有结局,到了这里。就停下了。

颜钰并没有等铃铛做出什么反应,只是自顾自的俯下身,将脖子伸长给铃铛看。洁白的脖颈上毅然有着一只,翩翩起舞,宛若蝴蝶的印记。

铃铛怔了很久很久。

在前不久,铃铛趁姐姐不在时偷偷溜了出去到附近的小湖玩,那时她还对着胳膊上的胎记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走丢了,姐姐是不是就可以凭借这个找到她呢?

姐姐从来不许她告诉任何人胎记的事情,也不许她在别人面前挽起袖子。

原来那不是胎记,是印记啊。

难道……

“而那个女孩就是你,颜夕。帝国的公主,我的妹妹。”颜钰像是看穿了她的猜想,硬生生的说了出来。

铃铛吸了吸鼻子,努力收回着心中的震惊,故作笑道:“颜钰你是不是曾经做过说书先生啊,编故事编的好像真的一样,呐,别逗我啦,那个胎记你怎么模仿的啊?”

颜钰摇头,皱眉道:“我没有骗你!”顿了顿,又说:“我给你的那块玉佩上面刻有王字,不信你自己看啊”

铃铛拿起了腰间的玉佩,仔细一看,果真刻有个“王”字,这个是全巫咸帝国王族的证明,不会错的。

脑袋像无数只苍蝇一样,嗡嗡嗡的响了起来:“那姐姐呢,她知道吗,她和你们一样希望我去祭奠巫神吗?”

“不,她让我带你走,离开这里”颜钰和声说着。铃铛猛地抬头,忽地向客栈跑去了,而客栈里,空无一人。她蹲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眼泪也夺眶而出。

颜钰也跟回了客栈,看着这样的她,沉默了许久,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

那天晚上,铃音看见他送给铃铛的那块玉佩时,就知道了他是帝国的王子,也知道了他来这里的目的。她倔强的对他说;“我与你一样,都想保住铛儿的性命,请相信我,祭奠大礼那天,让我带着颜夕的名字出现,我有办法可以拯救全城的子民。”

明明只是一个女孩,却可以这样勇敢。

颜钰忽然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俯下身,摸了摸铃铛的头,说道:“铃铛,你别忘了,你还是颜夕,我的妹妹。堂堂一个骄傲的公主怎么可以这么软弱呢?我现在就带你回王宫,去见你姐姐好不好?”

铃铛抬头对望着颜钰,凝视许久后,最终抹干了眼泪,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好。”

不过半晌,铃铛就跟随着颜钰到了王宫里。来到铃音住的地方时,铃音正站在小桥边对着大槐树发呆。见到铃铛来了,没有惊讶,只是叹息,好像早已经猜到她会来一样。

颜钰知道,此刻需要她们姐妹俩好好谈一谈,望了一眼铃音,便独自离开了。

“姐姐,我……其实是帝国的公主颜夕,对吗?”铃铛轻声的问着铃音,直到现在她都难以置信。

“哎。”铃音叹了口气,看着眼前的铃音,眼底平静得如同一潭碧波:“那一年,阿爹将5岁的你从宫中带出后,你发着高烧,虽然治好了,但却因此烧坏了脑袋,往事都不记得了。归隐山林后,又遭来天灾……”

铃铛沉默许久,忽然开口:“姐姐,铃铛不要姐姐为我而死,拯救帝国的子民是颜夕,也是铃铛的责任,铃铛要承受这些责任!”

铃音失神的看着妹妹铃铛,贪财爱笑的她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铃音这样想。

树上柳梢头,一片枝叶落到了湖面上,轻轻荡漾开来。

五铃铛的眼泪

一个多月后。

据人们相互传言道,巫咸帝国失踪多年的公主颜夕为解救黎民百姓,将自身血肉祭奠给伟大的巫神,神听到了子民们忠诚的企盼,护住了整个巫咸帝国,其造反之人也已捉拿归案,准备秋后问斩,帝都又恢复了往日盛兴模样。

传言虽是传言,夸张了些,但也八九不离十。

可是这些……又与她有什么干系呢?坐在酒楼门槛上的铃铛一遍一遍回想着过往的事。

多年前的一天晚上,那时,她和姐姐还在离这里非常遥远的遥州,一座小镇里。铃铛听说附近离家不远的小林子里有很多萤火虫,就缠着姐姐非要去看看,铃音没有办法,只好偷偷领着她去了,却没有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见过阿爹阿娘,家中遭受大火侵袭,一夜之间变成了废墟。

那时,年幼的她和现在一样,无助落寞的心情包围了整个身体。但幸好的是,那时她还有姐姐,姐姐对她说,阿爹阿娘并没有离开她们,他们化作了天上那颗最亮的星星,每天都会注视着她们,所以,一定要勇敢起来。

姐姐带着当时年幼的她离开了遥州,路途跋涉,最终到了国都长安,在这里花下所有的积蓄开了一间小酒楼,从此定居了下来。

长安,长安,长久之安宁。果真应了这两个字,多年来,她们一直过着安定的生活。

思绪飘远,想着想着,两行泪珠就流了下来。

刚办完事赶过来的颜钰,看到的铃铛就是这样子,他叹了口气,自从祭奠大礼完之后,铃铛就一直是这个样子。

他也陪着铃铛蹲在了酒楼的门槛上,轻轻抱住了因哭泣而颤抖的铃铛,低低的

说:“铃音是为巫咸的所有子民而死的,我们应该微笑,应该为有这样的一个姐姐而感到骄傲。”

怀中的铃铛顿了一下,怔怔的望着微笑着的颜钰。

腰间翠绿色的玉佩还闪着润泽的光芒,好像又回到了祭奠大礼的前一天晚上。那天,铃音告诉了他们一个天大的秘密,她说,她真名叫做颜音,十七年前,巫咸帝君曾亲自出征,时达三年。在这段时间里,王后诞生了巫咸帝国第一位公主,因为她出身时,正值王宫乐音佳节,故取名为音,叫做颜音。可是颜音命中带煞,偏偏克的是她自己。如果留在宫中,必死无疑,若一生都在宫外,即可保全性命,虽过得贫苦,但却能平平安安的度过此生,于是,王后在所有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将刚出生不久的颜音托付给了振国大将军铃振风。

尔后,才有了小公主颜夕。

祭奠大礼需的是巫咸的长公主。长公主,长公主,指的自然是颜音。

六雨过天又晴

这天。

自从帝国危机解除后,酒楼里的客人变得异常的多了起来,忙活了一天的铃铛在深夜后好不容易得了个空闲刚想睡觉,屋外的敲门声却又在此时响了起来。

打开门,又见一黑衣穿着斗篷的男子,铃铛眨了眨眼睛。

“我叫颜钰,是来京城寻亲的,想在这里投宿一晚避避雨,可以吗?”那人笑着说道。

“这是酒楼哦。”

“我会付钱的。”

铃铛挑眉,将颜钰引进屋里,坐在了一张桌上,随之又故意惊讶出声:“现在没有下雨!”

颜钰也接着说:“会下的”

“哈哈!”二人说完顿时都笑了。

“铃音若见到此时的你,一定会很高兴的。”颜钰忽然说道。

铃铛愣了愣:“是吗?”

夜风透过窗户,吹进了屋里,放在桌子上的一张小纸稍稍移动了一下,依稀可见上面的一行娟秀的小字:

铛儿,还记得吗?姐姐曾经告诉过你,阿爹阿娘没有死去,只是变成了天上最亮的星星,现在,姐姐也变成了呢,记得一定要勇敢,姐姐可是在天上看着你呢。

时间总可以让人明白很多东西,颜钰说的没错,姐姐是为巫咸的所有子民而死的,她应该微笑,应该为有这样的一个姐姐而感到骄傲。

铃铛用自己幼小单薄的肩膀又撑起了整个小酒楼!

“是啊,一定的。”颜钰肯定道。

“嗯!”铃铛笑了起来。不,不是她一个人,还有颜钰,她的哥哥,颜钰。

不知何时,窗,外的雨悄无声息的下了起来。

我们一直练习微笑,终变成不敢哭的人


我要怎样跟你解释,在我毫不犹豫爱你的时候,恐惧也同样无边无际。

我骑着单车,在空旷的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初夏。

的凉爽被远远的抛在了身后。有一种淡淡的心绪,平静而又温和,风清云淡的划过身体。一圈一圈的饶着,阳光下影子在跳舞,车轮不停的转动着,居然全是记忆的路。

这个下午,注定要有所什么。我在单车上想念一个叫莫的男人。

回忆的画面居然那么熟悉,还很唯美。

我叫七七,第一次见到莫是在一个下大雨的傍晚,我没有带伞,他出现了,撑着一把大大的黑色伞,说:我可以送你一程,我从来就不是滥情的主,可是我看到他的眼,我没有拒绝。

莫总会在我休息天的时候出现,然后带我去喝茶什么的。我们心照不宣的聊着天,笑着,看着。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喜欢他的,从第一眼开始。他呢?应该也是喜欢我的,从第一眼开始。或许从第一眼开始我们的眼睛就已经与暧昧纠缠不休了。我会告诉他我的心情,他教了我很多东西,但忘了教我却是:忘记。他也会跟我讲他跟他妻子的浪漫故事。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成为这样一个男人的妻子,她该多幸福啊。

12月的一个晚上,莫说是他的生日,他带我去KTV。包厢里就我们2个人。我一直没有问为什么不跟妻子一起过。我很清楚自己的位子,只是一个可以让他述说点什么的朋友而已。我唱歌,全是忧伤的。他喝着酒只是听。他说过,他喜欢听我唱歌。他也说过,我的声音很温柔。 妖娆的彩灯下,有点昏暗,朦胧但我还是放心跟他在一起的。那是记忆里第一次见他喝那么多,我问你生日,为什么还要喝那么多?我开心啊,生日有你陪。只是简单的2句对白,突然就安静了。我看着MTV里的故事发呆,而他只是喝酒。我想说点什么或者安慰点什么但最终放弃了。他却开始靠近我,含糊的说:七七,肩膀借我,还没有等我反映过来,他已经靠在我肩头睡了。

我不敢动,侧过身让他靠在怀里,这是我们第一次靠的那么近,他睡着的样子,全然没有生活中的干练,沉稳,像个小孩,但眉头却是紧紧的。我轻轻的摸上去,想抚掉那些皱皱的心结,但没有用,到底是什么让他在睡梦中还那么难过?突然就有了大片大片的心疼,眼前这个男人,一直在生活上很照顾我,一直只对我微笑的男人,我以为他很幸福,却原来,幸福,一直只是雾,看不见的人说幸福,看的见的人只是苦笑。我们就这样过了一夜。第2天,还是他先醒的,接着我也睁开了眼睛才发现全身酸痛。他帮我捏肩,手轻柔的按着肩胛骨,酥软的温柔荡漾开了,我不敢开口也不能开口。

七七,我喜欢你,好喜欢你,声音从背后环绕晃进耳朵。那一刻,他突然抱住了我,扳过身体,四目相对,我开始混乱,他的唇已经重重的覆盖上来。能呼吸到的全是他的气息,一直慢慢的渗透到身体里,与各个细胞纠缠然后终于给妩媚的放逐一个理由。

我们的暧昧从不清不楚开始了阳光下在一起的放纵。我真的没有想过会自己爱上他。或许一开始就已经知道这样的结果,所以从来不要求什么。两个人刚在开心的聊天,他妻子的电话来了,然后他就走了。我安静的喝着咖啡,对面的吊藤椅还在晃动,他的气息还在咖啡的香气里缠绕,但人已经不在了。心里开始了疼痛,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疼痛。有想大哭的冲动,莫名其妙。

我们在酒店过夜前他都会给我买一条新床单,他知道我不喜欢那里的。每次他都会很疼爱的问我:七七,你想要什么?每次我只是笑笑,摇头。心里有个声音在代替,我想要你的爱,一个人的爱,你肯给吗?关了灯,一整片的黑,十指紧扣环绕的纠缠,怎么也解不开的是心头的失落。

我开始讨厌自己。即使在阳光里,看自己的手还是感觉有层灰,我很想知道的是皮肤里的血是否还是红色的?

我开始很讨厌自己。一份不属于自己的爱能撑多久?一个别人的男人能温暖多久?一段不会有结果的爱恋又能缠绵多久?但我还是在沉沦,一直下沉。

那天,我们在下棋,突然肚子痛,我们都以为是胃病又来了。他马上开车送我去医院。路上,下起了大雨同时他妻子的电话也来了。哦,那,那我马上回来。 不用等他解释你回去吧,我自己可以去医院的。我先出声。我在半路下车,眼看着车子慢慢的消失了,心里的哀伤却一下扩散我再痛再痛也不及他妻子的一个电话。那天的雨好大,哗啦啦,满满的雨水,漫过脚背,浸泡出一身的疼。医院里多是两两三三的人,唯有我是一个人。苏打水的味道让我清醒了很多但手里的报告又开始颠覆整个思维。

我有了。

我第一次打电话给他,主动打电话给他,他在那头知道是我:X总,我明天中午有时间过来签合同我,我有事情想告诉你。我流着泪轻轻的说。那个,明天吧,今天我老婆身体不舒服,我要照顾她。挂了。电话里的盲音一震一震的传进来,我摸着肚子,哭的不能呼吸。那好吧,没有明天了。我对自己说,然后朝医院走去。

那个雨天以后。这个世界上那个叫七七的女孩消失了。就跟太阳出来雨水消失了一样。不见了。

我固执的疼痛着,什么也不说,在新租的房间里拉了窗帘,关了灯,抱着自己一个人疼。

有多幸福就有多痛苦。我终于想明白了,看着镜子里的人,说:不许你再为他难过,不许你再跟他有任何联系,不许你再打扰他,不许你再爱他,不许你眼泪却又开始昏天暗地。

老房东打电话叫我回去拿剩下的东西。我在房子的墙上看到一行字:七七,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不那么早结婚,一定等你从天堂逃下来。我爱你。

眼睛又开始模糊,我拣起小石。

如果不是爱上你,我怎会知爱的天堂里还有另一种疼痛。

念你,一如往昔


【一】

傍晚。

天边云彩堆积得厚如棉花,不过,棉花却比它要白很多了,但,棉花放在哪儿,却是静静的等待我们人去轻轻触摸它。这厚厚的云彩色如铅灰,形如其名变幻莫测、动如万马奔腾向东南方涌去、你推我赶

一忽儿那最后的夕阳斜斜的照进窗棱、竟显得有些刺眼了,但亦不过瞬息,它便失去原有的色调,像一个暮归的老人,满眼透着慈爱的温情。

最喜,看夕阳落下的余晖,看它一点点地失去刺眼的光芒,一点点地变红,一点点地竭力展示最后的美丽,一点点地远去、远去。看到夕阳完全落入地平线,剩下最后一抹余晖。用它形容诗情画意应是不过分的吧。哎,只恨脑笨手拙,敲不出心中的最美

再看那漂浮的云层,许是风劲儿的缘故,亦许是夕阳染色的了,一忽儿功夫它的色调变得凝重了,似那泼墨画、水墨淋漓,气势磅礴,如果你热爱泼墨画,想必你亦是为它痴狂而激动不已、那么你是否最希望做的便是把它留作永恒呢。

【二】

永恒!有永恒吗?思绪又飘到四年前、和这四年间所走的每一程,都教人感叹不尽,唏嘘不已啊!

一直痴迷于烟花三月、陌上柳烟堆垂的那一季。最喜春雨痴绵绵而飘洒、似雾、如烟,迷离了多少凄迷的眼,乱了多少痴恋的心。

雨季来临,兴致浓时,会撑一把碎花伞漫步于郊外,沿着它优雅自在缓缓行。大多这时,它是静寂与清澈的,这亦是令我迷恋它的缘由了。你看,那葱茏的银杏树的叶儿长势多美妙啊,仿若一颗少女跳动的心,被春雨倾润着,春风拂过它面颊那么含蓄,微微荡着。叶儿被雨水清洗得清澈翠绿,周遭散发来淡淡幽香沁人心骨。这一路走来,迷了多少个心哪!

雨打梨花深闭门大多雨水季节,更贪恋室内那一暖如怀。深深关上那扇门,倚窗沿,静看细雨纷飞,仿若只要一阵微雨,便足以撩人情思,一片落花,便可以润湿眼眸,一个音符,任你再坚硬的心、冷漠的情此刻亦会消融遍地。喔!这轻柔的细雨,任世上无情的人亦抵不过它温润的柔情对么?

深深关上了那扇门,是心门么?喔!是的。这红尘仿若一道门槛,槛内是清波碧水,槛外是滚滚浊浪,我如叶儿的轻飘,终难抵巨浪的侵袭、颠覆对么?莫如关上那扇门,安然自在,与君共品一杯茗、岂不乐哉!

深锁重门、莫不是心暗殇?故锁心门?红尘回眸,走过路过何处是归客?天涯共此一程、终落哪一户?我和你的相遇,是只此一程、抑或风雨兼程,那亦无须费思量,费了心思的终究抵不过混沌!

闻说今生的相遇皆是前世未了缘,人海茫茫、千辛万苦也要把你觅到,我想是找寻到了的吧。若不然你的离去为何于我是抽去魂魄的空落?你是户外不经眼的雏菊,他们是芳草园么?既是他们于秋言,恐是热闹繁华了吧,我喜僻静那一株雏菊的淡雅、我喜雏菊的孤傲!他们怎么明了呢?惟有雏菊与秋才紧紧相依,万物竞相退场时,亦只有雏菊紧紧难舍不离,纵然秋染上冰冷之霜,怎不心怀暖意生眷恋?

我与你相遇在红尘最深处,一个低眉、一次回眸,缓缓入我眼、我怀、我内心深处!我哭、我笑只愿对你尽情演绎。有一种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可我更愿在滔天浊浪里与你携手相依,我怕、我怕那单薄的影会被无情的风霜侵蚀。从此,找不到彼此曾经的方向。那么,遗失的情怀再对谁可以喜、可以泣?那么,我佯装坚强的身后是否再有悲喜的泪滴?

雨打梨花深闭门深锁重门,任谁敲叩,亦不开启!世间没有一种情不是千疮百孔,没有一种缘是天长地久!早早料到的对么?那么心该是安然接过才是对么?我亦对自己这么说,然,那颗心为何还是被拉伤般刺痛呢?痛过、泪落,你坚韧的心却让我是欣喜,至少那片海你是经得起风浪的颠覆对么?我是秋、是那叶儿,飘落的季节、惆怅过后她依然可以绽放美丽。美丽无须多久长,一季足矣!

红尘浊世里,谁亦逃不过命运的局。以平淡、安然的心处世吧,繁华落尽、繁尘似锦,无须刻意辛苦为谁埋付自己婉约的美丽!许多事做过了就不要后悔,亦不要为失去的长久叹息!曾经的美丽欢颜我们都有过,也就无谓残缺与圆满了。因残缺我们怀恋圆满、因圆满我们难以体会她的珍贵!这世上的缘来皆是有因,那么缘去亦是必然吧。

前世,没有遇见你,灵魂从来不知哪里安歇,一路寻寻觅觅,跌跌撞撞,ta给我一个笑靥,我便回敬整个春天。但那还是不能让我的灵魂安然!如夜的黑觅不着曙的颜。

后世,你轻轻地踏着细碎的步子,那颗浮动的心慢慢走向宁静。我想:如果没有遇见你,我的魂魄还是不是在飘荡?我的心还是不是在游弋?如果一直没有遇见你,我到底怎么度过那漫漫黑夜?我的人将在哪里?我还会不会是用酒也浇不醒的相思与愁?

只缘感君一回眸,红尘深处便有了别样的牵绊!红尘三千丈与你聚于今世!如若不然,你怎会知我心、明我意?万水千山,我细微跳跃,你却为何感受得到她起伏的脉搏?知的透了,便生倦,我在红尘阡陌、任千呼万唤、亦不应!天涯知音,一低吟、一回首,你已在远处、欲语还休欲语还休

【三】

你走后,我,闲来,还是喜欢、临窗而坐。

什么亦不念不做,只那样傻傻的、抬头看看天、听听风,夕阳西下的傍晚,感受晚风习习、自在的鸟儿总在窗前一掠而过的惬意,一副向往飞翔的傻样儿、就那样痴痴的感受着大自然的宁静与和谐之美

总是沉醉于那份独独一人的意境,那份浮华过后的孤独,我不认为那是无奈的寂寞。想起陶渊明的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哪是怎样的一种境界啊?无有耐得住寂寞的定力,你又如何体会那南山的美呢?就如此刻,我若浮躁,哪有心思享受这窗外的美景呢?

依然喜欢时不时,抬头仰望茫茫宇宙,它总能带给我翱翔天际的遐想,亦总能给我穿上梦的衣裳,一任思绪倾泻千里之外。自认是很幸福的,对于幸福二字,亦是很自足的,我不认为外在的条件与幸福有多大的关系,但与个人的感觉却是分不开,我就是一个没有追求的幸福傻女子!

然,幸福与快乐之间是什么联系呢?为何幸福的人,却时常有流星划过般的忧伤,刺痛我的魂灵呢?我懂了,于我而言,幸福是身边的亲爱给的,而快乐曾经是你所赐予,因我接受了你给的快乐,其它的我便不屑再去领会它快乐与否了!你说你要走,却不知,连同你曾给的快乐一并捎离了我的心怀!

我在夜半辗转、朦胧中,仿佛觉着快乐在身边,我在抬头与低眉间犹疑快乐就在眼前,可是瞬息,潮湿的眼眸仿佛那春三月的雨季,反反复复总要迷离我眼、弄痛我的心。我想:擦肩而过的,到底是你,抑或是快乐?若是你,那我岂不是永久的与快乐无缘?如若仅仅只是快乐,我在人前的大笑、笑得我眼泪掉下来,那算不算真正的快乐?笑过、泪落,无比惆怅总上心头,你知不知,我的笑与泪不能与你分享,那是打了大大的折扣的。

我想你是不知的,若知,又如何?你不会再怜惜她了,你亦不会再有曾经的心疼了,你听不到我的呼喊,感受不到我的心碎,你坚硬的心不再留恋往昔的点滴,你说,宁可我思念你的痛,亦好过思恋他的好!你还说,宁可我恨着你,亦好过我梦幻般的迷离,你的每句话,我知,都是为我好着,可是,你可明了?看这字字句句,我的无言心碎宛如这三月的桃花瓣,散落一地,再也捻不起原来的千娇百媚。

【四】

一直思量我们的情谊,到底是什么样的一段缘。

你说:也许前生你我是两株相邻而生的花,你是热烈绚烂的玫瑰,那我一定是淡然雅致的小雏菊,毗邻而居,相看两不厌。

你还说:你默默在那一边,我安静地在这一边,不曾相见,却如亲人!终日心底怀念,却不相见

许多许多,半梦半醒间,仿若你近在眼前,千叮咛万嘱咐却又难舍!又仿若你已离去经年,周遭一片冰凉,再没了你的嬉笑,再没人上来便送一轮太阳于我,惺惺相惜的情意已渐行渐远,我们也曾冷战、也曾埋怨,彼此纠结。而,回望走过每一程,依然觉着旧梦方好!只影天涯,念你,一如往昔。

都道世路难行、亦道世态炎凉、人间冷暖,唯有君感知,人生得一知己不易。而你,就那样暖暖、暖如冬阳来到心间。钢铁于我又如何?世间几人能敌得过你细如发的关怀和疼惜?

我沉湎于你的世界里,总忘记自己韶华已去的容颜,在你的面前,总愿意自己做个小孩!总认为失去的空缺,在遇见你一刹那,仿佛得到了补偿我却忘了,其实你亦需要爱的抚慰、你亦很累。可,你难道看不出,我真的希望能够分享你的快乐,分担你的点点忧愁。

我知,世间没有地久天长的美好,你总是要远离的,这个世间,谁愿意、愿意一直听你唠叨呢?当曲终人散时,一切只是梦一场,我只是你路过的那座小桥与桥下流水,终究是要分道扬镳的对么?因为,你有你的人生、我有我的方向。

只是,我总还是忘不了你曾那样轻柔地来过我的心间,如我的故乡,我忘不了的、深深眷恋的故乡呵我们各在天涯一端,或许相忘于红尘深处,或许久久默念心间,然而,岁月何其残忍,万物竞相演变着沧海桑田,多年以后,我们或许再度相遇在这茫茫人海里,我们会不会相逢陌路呢?今时的情谊还会复存么?

你走,我已无力挽留、劝说亦是无益。我留住今时今日的美好,留得住一世么?最怕念你至深处,心底的呼唤一遍遍,泪如泉涌却最终被无言所冲没。最后的留言我会铭记于心,但还是请你忘了我吧,在这尘世间,我只是一流浪者,误闯你的故乡,惊扰了你一湖的静谧,这个请你务必谅解!只是你走,日后谁愿听我一絮唠叨,我们还是否该,守住那逝去的流年往昔?

当曲终人散时,远离、守候,岁月碾去的不单是容颜不再,还有那熟悉的、曾经无比亲切的,勾起我们一遍遍回忆的某个场景,都会随着岁月变得云淡风轻吧。也许那时,在某个角落,还有我们记忆深处,到最后都如斑驳的城墙模糊不清了,只剩下一地尘埃在风中、如飞絮飘扬

【五】

记忆打湿了眼眸,回眸之处,天涯那畔,总有故人,招手浅笑,慰尔一路艰辛、苦涩!

天空暗淡了,那抹云彩变得更厚重了。

窗前有鸟儿结伴欢鸣,思绪亦跟着它们的雀跃而逗笑了,原来,生活的美,并不是一种状态。看那一树杏花白,惹得多少路人回眸一顾啊。新移植的、粉粉的柳叶梅,含着满满枝桠的花骨朵,只待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它便会尽情绽放这是自然界生命的喜悦,望着它们,我亦可让体内的骨血注入春的气息,与春一起,走进百花争艳、竞相开放的美丽画卷中去对么?

忆往昔,风吹去


第一节我可不可以叫你小忆

“学长,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啦。”本市第一学校圣林学校的高一年级的一位娇小可爱的女生甲对沈淳风说。

“有事”忽然他一眼瞥见旁边的小身影后赶快追了过去。

“学长,你今天要干啥呀,喂喂。”紧接着她看见了这样一幕:沈淳风小跑着追上前面正快走的女孩,并抓住她的胳膊。而那个女生却丝毫没有领情,一把打落了胳膊上的手,只是微微看了一眼沈淳风后就径自走了,再也没有回过头来。此时已经有很多学生都来啦,所以也有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一幕。很多人纷纷议论她。

“那个女的是谁呀,真不要脸,也不看看她啥样,竟然拒绝我们的校草。”女生乙说。

“我才不认识那么不要脸的呢。”旁边一个女生回答道。

“那个女生就是前段时间穿校服时里边穿秋衣和白丝袜的那个怪胎。”

“哦哦,是她呀,我听说她身上有许多白斑和藓,好像还传染吧。”

“哦,吓死人啦,算了,最好不要跟她接触。”

“对对,一定不能。”而她们的话正好不偏不倚的落入了沈淳风的耳朵。他微微一笑就走了,也没再说啥。只是这笑却略带寒意,但是却没有人发现。

要说沈淳风真正注意到李忆这个性格孤僻,传言中身上满是白斑和藓,瘦瘦小小的女孩时,并不是她那自初中到现在一直稳坐年级第一宝座的几乎让所有人羡慕的成绩,也不是她的“奇装异服”,更不是她那中考本市状元的头衔,而是三年前当他欣喜地拿着父亲送他的望远镜到处看是,没想到映入眼目的却是这样一幅画面:

一个身子一直在摇晃的中年男人一直用一根棍子打身边的已经蹲下并用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头的“小孩”,这个“小孩”已将自己的头深深地埋在了腿中。过了大约20分钟后,中年男人终于倒下,这个“小孩”也站了起来。直到此时他才真正看清了这原来是一位女孩,而让他惊讶的是,女孩的脸上并没有泪珠,有的只是不属

于这个年纪的坚强,他很震惊,因为是问他自己绝对没有女孩的坚强。在以后几乎每个星期基本上都能看到这样的画面,因此这个画面已深深的映入到他的脑海里,女孩的样子也深深地映入到他的脑海里,他开始想象这女孩在哪儿就读等等。他也会多想看看女孩,于是本来十分钟就可以到家硬是被他调成三十分钟。直到有一天,

他忽然在学校看见了这个小女孩,才知道他们一个学校,所以他会不着痕迹的跟同学打听她,久而久之才知道她就是学校第一,不会说话等等。

在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来蹲点,只希望可以和她多说一句话。而见她之后总是会说一句:我可不可以叫你小忆,咱俩做朋友好不好……之类的话。渐渐的他也以为女孩不会说话,因为女孩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一句话,他也没听过她说话。但是他还是坚持不懈,只为可以看她一眼,以及她能多看自己一眼。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有

多喜欢她。

第二节我其实很了解你

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人,当然沈淳风也有缺点,那就是学习成绩不是一般的差,差到每个嫉妒他的人都会用成绩说事,差到圣林学校高二年级一千五百多人中他竟排到倒数第一位上。父母老师甚至校长已经多次找他谈话但他仍没有改变。只有他知道自己学习差的理由,只为那个每次考第一的女孩在看自己成绩的同时能关注

到旁边的自己。

放学之后他特意让自家司机回家,理由就是要多学一会儿,说自己成绩太差丢家族的人。司机在半信半疑中终于回家,他才长舒了一口气。只有他知道是因为李忆每次都是回的最晚的,他想要看着她回家他才放心,只因那一句新闻:现在晚上有打劫的。之后他静静地站在李忆的教室正对的楼下,等到教室的灯关了李忆下来

后他会静静的跟在她身后大约十米处,只因为这个距离在她遇到危险时他正好可以保护好她。为了她,两年前他竞报了他曾经很讨厌的跆拳道,柔道等,只为自己有能力保护她。

就这样他们走了5分钟后她突然转变了方向,他虽然有点惊讶但还是跟着她走,发现她走到一个孤儿院里,他没敢跟着她进去,害怕她发现自己的小秘密。就这样他在院门口等着,他听见了里面小孩们兴高采烈的声音,他听见了一首略微稚嫩却使他陶醉的歌声“……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

,他听见了热烈的掌声,还听见了“姐姐,你唱歌真好听”

“姐姐,你笑起来还是漂亮”

“姐姐,你的声音好甜呀”

“姐姐这是啥歌呀?”一个小女孩脆生生地说。

“蒙蒙,这是《勇气》,”接着她又对全体孩子说“姐姐今天教你们这个歌好不好。”“好好好好……。”……他很惊讶,终是忍不住向里面走去,映入眼帘的明媚的笑险些使他摔倒。

“原来她会说话,原来她的声音那么好听呀。”他在心里这样想。又过了也不知多久女孩出来了,他赶快躲在了门后边,才得以没被发现。就这样,他发现了她的秘密。在之后的晚上回家的日子他都跟着她,当然也发现了许多她不为人知的地方.例如:她有写日记的习惯,她喜欢阅读……

第三节同学们,我叫沈淳风

““号外”“号外”大消息,沈淳风要转到2601班啦。”女生1说。

“啊啊,你咋知道呀。”3说。

“刚刚我见他去校长办公室,所以就偷听了一下,还差点被抓住呢。”

“哦哦,他咋说的呀。”

“他就说他想去“清华班”说只有到“清华班”才能提高成绩。”

“那校长答应了吗?”

“唉,你猪脑子呀,想想看,就他跟校长的关系,就他那家境,可能不让转嘛,真是笨死啦。”

“噢噢,也是呀,唉,谁是猪脑子呀。”

“你说呢,谁笨谁是呀,反应太迟钝啦吧。”

“姐姐不跟你说啦。”说完她就赶快跑了。

“谁是姐姐呀,你先别走,先说完呀。”接着她就去追3了。

过了一会儿后预备铃声响了,校园里恢复了平静。而2601班却没有往日的安静,此时炸开了锅,“听到没有,咱们班要来个帅哥,就是沈淳风呀。”学霸甲说。“我早就知道啦。”学霸乙说。“他要是能看上我该多好呀,快给我用一下镜子看看好看吗。”甲说。“人家是为一个人来的,你肯定不行,就你那样,就算人家没有

心仪的也不会选你,你还是实际一点吧。”

“同学们,咱们班要来个新生,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吧。来,有请他进来,欢迎。”说着她便鼓起掌来,紧接

着全班除李忆之外都开始鼓掌。接着一个有着让许多女生都要羡慕的面容的男生进来了与此同时便听见“大家好,我是沈淳风,谢谢大家。”说完便是一个90度的鞠躬,再看下边,许多女生眼冒红心,恨不得把他吃了

的样子;而男生呢,则是有的羡慕,有的嫉妒,有的甚至有了女生才有的表情。而我们的沈淳风同学却一直看着那个一直低着头看书的女孩,见她一直都没有看自己虽有点失望但还是很高兴,因为全班就剩一个座位,而那个座位就在女孩(李忆)旁边。

“同学们,静一下,静一下,先让沈同学坐下吧,马上就要上课了。”说完又拍了两下桌子教室这才安静,可见沈淳风的威力有多大。

说完后又转身对沈淳风说:“沈同学,教室就剩那一个位了,你坐那儿行吗?不行我给你另调一个位。”

“行,谢谢老师。”说完便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下去了。而嘴角的那个笑容却清楚的表达了他的想法。

“铃铃……,上课时间到了,请迅速回到教室上课。”

“同学们,上课了,我先走啦,要认真听讲。”说完她就“刚当刚当”地走了。

“李同学,你好,我叫沈淳风,很高兴能和你坐同桌。”说完伸出了自己的手。再看李忆却像是定住一样没有任何反应,唯一能代表她还活着的就是一直转动的眼睛了。沈淳风的手在空中显得有点尴尬,但他并没有恼怒,只是这个动作却被后面的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生看见,她怨毒地看了一眼李忆后环顾四周看见没有人看

自己后低下头发了一条信息,再抬起头时嘴角的笑容被眼尖的同桌慕容发现“嗨,为啥那么高兴呀。”她先是警惕地看了一眼旁边的男生,发现他没有发现自己写的内容后松了一口气才说“关你啥事呀。”“是不是给对象发的呀?”“是是是,行了吧,真啰嗦,跟个女的一样。”“哦。”慕容眼中失望的表情一闪而过,只有他

自己知道此时内心有多痛苦。

“同学们好。”只见化学老师进来。

“不是化学呀。”下面的某一位同学说。

“恩,生物老师有事找我代一下,知道了吧。”

“哦哦,老师,原来你是全能的呀。”这节课就在化学老师欢快的节奏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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