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经历过,你们可能很讨厌一种行为,但是当这种行为发生在一种很特别的人身上,你们就会不由自主地爱上这种行为,甚至觉得这些人天生就该做这种行为,这就是致命的诱惑。
对于我来说,我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抽烟。因为我爸爸是一个烟鬼子,每次抽烟都会把屋子弄得烟雾缭绕,令人感到非常的难受。所以从小我就特别讨厌抽烟的人,我甚至还在心中暗誓:长大以后,绝不嫁给喜欢抽烟的人。可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却觉得有些人抽起烟来,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而且我很清楚地明白,这并不是讨厌的感觉。
在最近的两周里,我都会经常性地偶遇那么两个人,他们的穿衣风格很潮,总是会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加上他们有着一米八几的身高,让人很容易就能推测出他们是艺术学院的学生。每当我抱着书本走在路上时,都会看见他们酷酷地出现在我眼前,然后,修长的手指间总会夹着一支烟,一缕细长的白色烟雾从他们的手指间飘出,显得那么的孤傲以及不羁。他们不会理会旁人的目光,他们只顾走自己的路。脸上的表情带着疏远的冷淡,行走间带着点模特范。原本我只是低着头的,可是当这两个人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就不由自主地被他们修长的身姿所吸引了。然而,当我看到他们手中的香烟时,我皱了皱眉头,不喜欢。不,很讨厌。抽烟的人最讨人厌了。于是,我径直地走回了宿舍。
在回宿舍的路上,我总是忘不了那两个人的身影。不是说他们有多么的独特,而是我对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直到我第二次看见了他们,我终于弄清这种感觉是什么了。第二次的偶遇,还是在那条路上。这一次,他们还是戴着黑色的帽子,穿着模特范的衣服,样子还是那么的放荡不羁。这次,我没有再低头了,我把自己的目光勇敢地放到了他们俩身上。他们虽然是模特,但是样子说不上很帅,只是掺杂着那么一点点坏的味道。烟,还是被夹在了他们的手指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的眼神有点迷离,大概是因为吸烟造成的吧。而这一次,我对烟味没有那么反感了。目光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被他们吸引,甚至,在他们走过我身边后,我还要回头凝望着他们的身影,这时,我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或许多人会问,你不是最讨厌烟味么?的确,我自己也觉得很奇怪,我为什么会被两个抽烟的人所吸引呢?记得曾经有个师兄跟我说过,艺术学院的人一看就是出来蒲的人,而且肯定非常花心。我当时的回答是:不一定啊,可能也会有很好的人呢。其实,事情的真假又有谁知道,我们都不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又有什么权利去给艺术学院的人下定义呢?
这次的经历令我很有感触,可见最讨厌的事情很有可能会因环境,人物而发生变化,产生出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我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我对这两个人,不会是喜欢的感觉。心脏跳动的频率虽然加快了,可却不是爱的频率。他们对于我来说,只能是一种诱惑,一种光是让我去看他们的背影,就会心跳加速的诱惑,这种诱惑,是致命的,然而,虽致命,却不会害命。两条平行线不会有相交的一天,就像我和他们不会有交集的一天一样,致命的诱惑,享受着心跳加速的感觉,也并不是一件坏事,你们说呢?
家,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字眼啊。它就像是我们心灵的港湾,我们的避风港,在不经意间总会想起这样一个地方。
有的人不喜欢在家里,小时候的我也是这样一个人,那时候的我也不喜欢在家里呆着,总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家里,或者是出去玩儿,又或者是去同学家里做作业,总是就是不想在家里呆着,那时候的我总是感觉外面的世界总是比家里精彩的多,可是长大了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再好也不如家里温馨。
20xx年6月7号我高考了,九号我正式的结束了十几年的学习生涯,就在那个时候我还是想要离开家,去一个离家里能有多远就有多远的地方上学才好。可是后来在报志愿的时候,还是选择了佳木斯这个离家最近的学校,当时报完了志愿心里的感觉只能说是相当不好了,因为我一直以来的愿望没有实现,就算是上了大学了,还是不能离开家,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终于迎来了开学的那一天,直到开学的那一天我的心里也不是很舒服,不过没办法,都已经来了,还能怎么样啊。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就在这个离我家最近的城市里。开始的时候感觉还好,离家再近也好,毕竟不是在家里了。慢慢地,太阳和月亮的一次次交替,我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已经生活了两个多月,在这期间回过几次家,每次回家之后我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家里好,外面的世界太过于陌生,环境陌生,周围的人陌生,事情陌生,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我都力不从心,每次回家之后都好期待着下一次回家,慢慢地,我开始庆幸最初那迫不得已时做出的选择,庆幸我没有离家太远。
小时候的我不愿意在家呆着,那是因为在家呆着总是有那么两个人,我的爸爸妈妈管着我,毕竟那时候还小,叛逆心理正是最强烈的时候,总是不喜欢听从大人们的意见,只是想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事,那样就会惹来爸爸妈妈的管束,就会觉得在家呆着好没有意思,总是向往家以外的生活。
以为那里没有了爸爸妈妈的管束,生活起来会很逍遥自在,可是常常事与愿违,现实永远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美好,经历了几个月的大学生活,几个月的不在家的日子,让我不再讨厌在家的感觉,就算爸爸妈妈因为一些小事儿说你几句,那也是对你的关爱,在这个世界上爸爸妈妈是永远不会害你的,我知道了还是在家好。
外乡的路没有了家的味道,就算什么怎样的喧嚣,可还是感觉不到热闹,从那一刻开始,我怀念在家的日子。
我开始思念我的家,思念那个我成长起来的地方,那个我既想要离开又舍不得的地方,我的家。
摸胸?赵雅琴整个人都愣了愣,目光扫过了苏辰,发现苏辰一脸淡然的坐在那里,仿佛刚才的那一句话不是他说的一样。
如果在此之前,听到这样的一句充满调戏的话语,身为风雪会新任会长的赵雅琴怕是第一个反应就是拔出割掉苏辰的舌头,可是有了刚才的那一席准确无误的话,她却没有产生这样的想法,只因为苏辰算得实在太准了,准到她不得不相信的地步。
再看看苏辰此刻的神态,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根本没有半点调戏自己的意思,赵雅琴心里就更加的狐疑了。
真要摸胸?赵雅琴犹豫不定的问道。
当然,人的本命之海就在胸部,只有摸到胸部,才能够感应到你的本命之海,才能够感应到你未来的命运轨迹!苏辰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心里却是一阵忐忑,靠着手上的那枚戒指,他能够听到赵雅琴的一些心里话,这才知道她为什么烦恼,更是编出了一大堆谎话忽悠赵雅琴,如今算是唬住了赵雅琴,可问题是自己根本不会算命。
这要让他算未来,这不是扯谈么?
反正现在便宜也占了,也是见好就收了,总不能真的让自己给她胡扯一大通未来的事吧?
所以他才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在他看来,对方是一个女的,总不可能为了算命让自己摸她的胸吧?
反正自己主意也出了,最后不算命的是你自己的事,可怪不得自己。
自己高人的形象也算是保住了。
想到了自己胡扯出来的绝妙句子,苏辰自己都觉得太过的经典。
那跟我来吧就在苏辰认定对方会放弃的时候,赵雅琴却忽然开口道。
啊去哪儿?苏辰整个人都是一愣。
不是要帮我算下未来么?你总不能在这里算吧?看了看四周投来的目光,赵雅琴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了一抹红晕。
那是羞涩的红晕,哪怕她是风雪会大佬的女儿,哪怕她从来不拘小节,可是也总不能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苏辰摸胸吧?
这要是传出去了,自己的脸往哪儿放?
这一下,苏辰是彻底的明白了,对方真的要给自己摸胸!
摸胸,他不介意,可是他介意的却是摸胸之后自己该说什么?她的未来什么样,自己知道个p,到时候怎么办?
怎么?难道你不会算未来吗?看到苏辰愣住的模样,赵雅琴微微挑眉道。
感受到赵雅琴那略带怀疑的神色,苏辰的自尊心受到了大大的刺激,不就是算一个未来么?这有什么难的,大不了小爷随便胡扯几句,反正也没发生,你也不知道小爷说的是不是对的,想到这里,苏辰心中大定,再看了看她那还算挺拔的胸脯,心里一阵冷笑,这可是你要小爷摸的,可怪不得小爷了。
呵呵,既然你不好意思,那么我就跟你走一趟吧神秘莫测的摇了摇头,苏辰在车厢内无数男人羡慕的目光中站了起来,跟着赵雅琴朝着她来时的车厢走去。
一路来到了软卧的车厢,赵雅琴率先推开房门走了进去,让出了一个位置,让苏辰走了进来,然后反手将房门锁上。
请坐这一刻,赵雅琴已经完全将苏辰当成一个高人看待,只要能够解决掉自己心头的烦恼,被他摸一摸胸又怎样?
感受到赵雅琴心里的想法,苏辰心中大定,脑海中急速的盘旋,开始寻找什么说辞的好。
赵雅琴看了一眼神情淡定的苏辰,想到了他即将要做的事情,哪怕她再放得开,也有些不自在,不过想到了如今遇到的情况,她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就是被摸摸胸吗,这又算什么?
压下了心中的那股羞涩,赵雅琴大大方方的坐在了苏辰的对面,看着神情依旧保持淡定的苏辰,开口道:好了,可以开始了
现在还不行谁知道苏辰竟然摇了摇头。
为什么?赵雅琴有些怒了。
你衣服还没有脱苏辰指了指赵雅琴身上的衣服,淡淡道。
既然注定要占便宜,那就索性占个够吧,有便宜不占,那是傻子的行为。
还要脱衣服?赵雅琴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难以置信的看向了苏辰,她都有些开始怀疑了,自己是不是太信任这个小子了?
年秋天,必定有我们这样一群人,早早接受她热情的呼唤,全身心投入她的怀抱!秋天,明年见!
农民离不开土地,土地也离不开农民。然而当初的我,是那么不愿意当农民,是那么渴望逃离土地。
我出生在农村,童年时还是缺衣少食的年代。
每天放学回家,一放下书包,就需要去地里拾烧火做饭的柴火,或是去割猪草。小小身躯背着一大筐柴火或猪草回家后,才被允许写当天的作业。遇到农忙时,需要凌晨四五点钟起来,和大人一起去地里干活。记得麦收时节,用镰刀割麦子,尖锐的麦芒划得胳膊一道道的,红肿一片。我的手一到夏天就脱皮,再让麦芒一扎,钻心地疼。秋收时节,农村孩子会放一个多月的秋假。那也就意味着我们有一个多月的高强度劳动。收割了谷子、黍子、高梁、玉米、花生后,用小拉车把农家粪肥从家里拉到地里,然后就是翻地,播种。拉粪、翻地、播种,这都是极苦的活儿。地种上了还要刮畦背,浇水。所有这一切,全都要靠人工完成,所以一个多月的假,真不多,一天也不得闲。
每当秋假结束,一个个孩子又黑又瘦地回到学校,可心是快乐的:终于结束劳改式的苦役了!一到学校,我就发狠地读书。我心底有个声音,绝对不能一辈子过这么苦的生活。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终于如愿跳出了农门,参加了工作。我所在的中学是一个少数民族乡村中学,老师们可以申请一小块菜地。可我不加思索地放弃了:我不是农民了,我种地种够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弹指已近半百之年,可我却越来越怀念小时候在田野里劳作的时光。甚至做梦都梦见去拾柴火,去割猪草,我在田野里跑呀跑呀,居然是那么快乐。醒来一想,相比较现在,每天在格子间,对着电脑累得腰酸背痛、颈椎时时抗议的工作,田野里的劳作,还是很令人向往的。这样一想,我一下子怀念起以前的生活来!
可是,去拾树叶吗?农村的老人也不用烧柴做饭了。去割猪草吗?没人养猪了。况且庄稼都打灭草剂,也不能直接拿来喂猪了。如此想来,竟真的不能去田野了吗?可我怎么越来越迫切地想亲近田野呢?那金黄的落叶再也不能亲近了吗?那荠菜,那马齿苋,那灰灰菜再也不能亲近了吗?
那天,站在高楼上办公室的窗前,眺望秋天的田野,在大片大片的高大的玉米青纱帐间,也有小块的低矮的绿地,而且有人在劳作。干什么呢,我狐疑地想着。忽然,我心头掠过一阵狂喜,是收花生了,是农民收春花生了!
小时候去地里拾花生,是非常快乐的。双脚踩在新翻的松软的花生地里,用小锄刨着,用眼睛搜寻遗落的肥白饱满的花生,是非常快乐的。农民收花生了,农民收花生了!好几天,这个念头在我的心头荡漾,它诱惑着我,让我莫名地兴奋,让我坐立不安。好不容易熬到周末,我试探着和一个年龄相近的同事一说,没想到一拍即合,于是兴高采烈相约去拾花生。
早饭后,电动车骑得飞快,奔到农民收获过的地里,迅速地进入状态。一方面用眼搜寻农民遗落在地表的花生,一方面又用小锄刨土里的。一下,两下,一颗花生露出来,不管是一个豆的,还是两个豆的,都是收获的快乐,如果是三个豆的,简直是意外的惊喜。刨出来的新鲜花生,掸掸土,用手剥开外壳,就会露出粉红饱满的仁,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一嚼,一股清香伴着清脆的咀嚼声充溢在口腔。那感觉太美妙了。
阴历的七月,太阳还是很毒的,每天上下班都打把遮阳伞的我们,为了拾花生,却把紫外线置之度外了。在越来越强烈的光线中,我们斗志昂扬地挥舞着小锄头,捡拾着一颗颗花生。每拾起一颗,就像遇到了一个久违的朋友那样兴奋
就这样,在这个秋天的周末,我们去拾了春花生,后来又去拾秋花生,后来又发展到去拾红薯,去拾麻山药刚开始是两个人,后来发展到三个人,再后来是一群人
这个秋天好高兴啊,一到周末我们就欢快地奔向田野;这个秋天好充实啊,我们不断地从田野里带回我们的战利品;这个秋天好健壮啊,我们吃得安心睡得香甜。生活真美好,生活真有滋味!
有时,静下心来,我会想,我们这是怎么了?这不是老百姓说的财迷吗?这不有损于我们人民教师的形象吗?我们真的在乎每回收获的这些花生红薯吗?最重要的是,我们这不是回归农民的生活了吗?
可是,一到周末,我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奔向田野。我们分明感觉到田野在呼唤我们,在无声地诱惑着我们。如果不去的话,我们会坐卧不宁,我们会无缘无故地发脾气。而一旦我们的脚踏在田野上,我们就心平气和了,我们就通体舒泰了,我们日渐衰老的身躯仿佛获得了速充的能量,精神百倍了!
如此几个反复之后,我们安然地接受了这个回归的自己,就让我们在这貌似不劳而获的生活中去体验童年的快乐吧,就让我们在身体的不断俯仰中去体会人生的真谛吧!在这钢筋混凝土的森林越来越多,田园越来越少的时代,我们能有这样快乐的田野,是何其有幸!
窗外,已是初冬的田野,空旷沉默。但我们知道,这是暂时的,大地此时的沉静内敛,是为了来年更加恣意地释放!明年秋天,必定有我们这样一群人,早早接受她热情的呼唤,全身心投入她的怀抱!秋天,明年见!
20XX.11
行善的诱惑
吉普森是美国休斯顿市一名百货公司经理。他心地善良,员工有什么困难,他都极力帮助。
克里是百货公司对面街头的一名流浪汉。不知什么原因,二十多岁的他无家可归。克里衣着陈旧,污秽不堪,每晚,只能蜷缩在商场屋檐下。
吉普森注意到了克里的窘境,心里溢满同情。
一天,他找到克里,把克里请到五星级宾馆,安排他吃了一顿丰盛的酒宴。这些菜肴都是克里第一次见到,他的眼都睁圆了,露出激动的光芒。看着克里狼吞虎咽的样子,吉普森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
吉普森还安排克里在五星级宾馆里睡了一晚。在宽大、柔软的席梦思床上,克里翻来覆去,兴奋得一夜睡不着觉。
第二天,吉普森送给克里一套崭新的西服,还给了他500美元。克里眼里闪着泪花,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看着克里的背影,吉普森很高兴,他觉得自己给克里带来了很大的幸福和快乐。
然而,从此,吉普森从办公室宽大的玻璃窗看下去,那商场的屋檐下再也见不到克里的影子了。吉普森有种隐隐的、奇怪的失落感,克里流浪去哪里了呢?
这天,吉普森突然接到警察局的一个电话,说有个叫克里的人控告了他,要他马上来接受调查。
吉普森满腹狐疑,来到了警察局。警官严肃地说:是你在行善的名义下,诱惑克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在偷窃时,被抓住了。我们从他的出租屋里,还搜到了许多赃物。
吉普森急了,他大声申辩:我好心招待他,他不感恩图报,却反咬一口!
警官说:请不要激动,你这种行善,表面上是给了克里一种幸福和享受,实际上是在引诱他犯罪,是一种变相的教唆。克里本是个流浪汉,靠社会救济和乞讨维持生活,他本没有什么怨言和想法,这也是他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你让他享受了他没有指望过的生活,然后把他推向社会,不管不问了。从此,在克里心里,就有了不切实际的想法,他想天天吃在酒店、住在酒店,穿着体面,口袋里还有大笔钱。可是,这些他无法实现,于是,他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如果你当时给他创造一个就业的机会,效果也许会好些,使他懂得,财富是要靠劳动得来的。
警官最后义正辞严地说,有一种行善,对他人实际上是一种引诱,行善者想借此机会炫耀财富和生活,这样更能给他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不平衡。这种行善,实在是一种变相的教唆和犯罪。
吉普森愧疚地低下了头,喃喃地说:我错了,我愿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
为此,美国德克萨斯州专门颁布了一部法律,明确规定:在行善中,如果变相地炫耀,或引诱当事人,也是一种犯罪。
行善,是一种心地纯洁的高尚行为,它永远像天上皎洁的月亮,光可鉴人。任何有悖行善的初衷,都是对行善的践踏和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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