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欲望横生如史铁生者,适合由命运给他些打击,比如截瘫,比如尿毒症,还有失学、失业、失恋等等。这么多年我渐渐看清了这个人,若非如此,料他也是白活。若非如此他会去干什么呢?我倒也说不准,不过我料他难免去些火爆的场合跟着起哄。他那颗不甘寂寞的心我是了解的。他会东一头西一头撞得找不着北,他会患得患失总也不能如意,然后,以生不逢时一类的大话来开脱自己和折磨自己。不是说火爆就一定不好,我是说那样的地方不适合他,那样的地方或要凭真才实学,或要有强大的意志,天生的潇洒,我知道他没有,我知道他其实不行可心里又不见得会服气,所以我终于看清:此人最好由命运提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以防不可救药。不过呢,有一弊也有一利,欲望横生也自有其好处,否则各样打击一来,没了活气也是麻烦。抱屈多年,一朝醒悟:上帝对史铁生和我并没有做错什么。
2.求神明保佑,可能是人人都会有的心情。人定胜天是一句言过其实的鼓励,人是被抛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才是实情。生而为人,终难免苦弱无助,你便是多么英勇无敌,多么厚学博闻,多么风流倜傥,世界还是要以其巨大的神秘置你于无知无能的地位。
3.我能记起很多次这样的经历。从幼年一直到现在,我有过很多次失望可能我也让别人有过这类失望很多次深刻的失望其实都可以叫做失恋,无论性别,因为在那之前的热盼正都是爱的情感:等待着他人的到来,等待着另外的心魂,等待着自由的团聚。虽因年幼,这热盼曾经懵然不知何名,但当有一天,爱的消息传来,我立刻认出那就是它,毫无疑问一直都是它。
4.当白昼的一切明智与迷障都消散了以后,黑夜要你用另一种眼睛看这世界。
由于没有读完,所以就先分享到这里,接触史铁生的作品是要从他的《我与地坛》说起,在地坛度过无数岁月之后,他终于拿起笔,寻找人生的意义。这也是他辉煌的起点。很幸运,在我人生中最低糜的阶段接触到《我与地坛》,也开始欣赏史铁生的其他作品,他的文章柔和但十分有力,使我能在许多个消沉的岁月中找到希望。就像他所说的,上帝并没有做错什么,他也不会给谁特别的恩惠,他只会将我们置于无知无能的地位。所以每个人都该勇敢的面对打击和挑战,做永远向着太阳的那个人
青云开始跟踪自己的老婆,他发现自己的老婆有些不对劲。他是一名警察,经常不在家,他发现自己的老婆对自己的感觉变了。
青云是警察,任何的变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发现老婆最近很爱打扮,床上用品也换了。出于职业的敏感,他知道,老婆肯定是有了外遇。
这件事还没有得到证实,他还是愿意给老婆一次机会。他想亲眼看见,用事实说话。他开始偷偷跟踪老婆。
像一个间谍一样,青云每天都跟在老婆身后。果然不出他的预料,青云没有费多大的工夫就捉住了两人。
老婆看上去并不惊愕,好像在等着这一刻的到来。青云青筋暴出,他非常的生气,生气自己的老婆居然给自己戴了一顶绿帽子。青云咆哮的说:“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对我!我对你怒够好吗?为什么这么对我,你说啊!”
老婆看上去异常的平静,她嘴角有了一丝轻蔑的笑意,她说:“我嫁给你,跟守活寡有什么两样?”
青云彻底的疯了,他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头野兽。青云怒吼一声随手抓起一个烟灰缸将两人砸死在酒店里面。
青云没有办法发泄自己内心的悲哀,他深爱的妻子居然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被自己抓到以后一点悔意都没有,反而嘲笑自己的无能。青云把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破案上面。这本来是一件为民除害高尚的事情。
但是,现在,青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再愚蠢不过的人。自己献身的事业没有让他得到荣誉,反而让他受到侮辱。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曾经自己那么深爱的妻子,居然会背叛自己,青云狠,恨自己的工作。
接下来,等待青云的就是法律的制裁。不管他曾经做过多少有利于社会的事情,不管他有怎么样的理由,杀人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青云很不甘心,他不想自己这辈子就这样结束了。
青云在做警察的时候念过心理学,他知道怎么样伪装成一个精神病人逃过法律的制裁。青云开始声称自己看见了鬼,他每天都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不洗脸,不刷牙,胡子长得很长,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流浪汉一样。
一般情况下,流浪汉都是一些精神病患者,
青云开始流口水,大小便失禁。青云每天都抱着自己的头,疯狂的撕扯自己的头发,这样看来,嘴里叫着:“不要过来,我不是故意要杀死你的,你不要过来,你放过我吧。”
大家都以为青云病了,严重的精神病。大家都以为是这名警官因为杀人,心里遭受了巨大的刺激,现在才变得神经兮兮的。大家都觉得青云很可怜,自己一心投身事业中,抓捕了不少的罪犯,但是自己最深爱的人却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大家都很同情他,觉得他任然是个好人,只是一时冲动做错了。
青云成功的骗过了所有的人,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还来医生的鉴定证书,医生通过一系列的检查,证实青云患上了精神病。
青云没有被关进监狱,而是进了精神病院。里面的医生也很同情青云的遭遇,医生给青云特别的照顾,这也是青云的上级要求的,一个优秀的警察,可以享受这些。
青云经过很长时间的治疗,他开始慢慢的好转。青云不再随时随地大小便,不再口水直流。医院里面的护士将他收拾干净,他还是拥有那张英俊的脸。青云的病情的到了极大的好转。经常有心里医生对他进行测试。一切的数据都是好的,青云心里非常的高兴。
他是一个城府极深的男人,他能够忍受这一切,把自己真的当做一个精神病来看。他做到了,而且很成功的骗过了所有的人。他其实早就知道老婆有外遇,他需要一个人来照顾自己的家庭。
但是,最近妻子却提出了要离婚。青云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就算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也不能离开自己,老婆是自己的,她只能属于自己一个人。就算是出轨了,她也绝对不可以离开。青云就是要这个女人一直在自己的身边,和那个男人永远都只是地下情人。永远都见不到太阳。
青云狠狠的想到,都是你要离婚,你要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你做梦,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和那个男人在一起,除非,你们两个去地狱做一对鬼夫妻。
青云还想挽回,因为他想折磨妻子和男人一辈子,但是妻子却想着要和自己离婚,这是不可能的。既然要离婚,你就去死吧。
青云很快通过了各项的测试,测试他的精神病已经好转,不需要再留在这里,青云马上就要重获自由了。
青云嘴角露出一抹邪恶的微笑。
青云回到家里,他没有孩子,家里空荡荡的。青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忽然,他的眼睛睁大了,空气中似乎夹杂着血腥气息。
青云是一个专业的警察,熟知很多的事情。血腥味他是再熟悉不过的,他平时不和父母一起住。平时照顾他们的都是自己的老婆。父母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青云仔细的查找着房间里面每一个角落,没有任何的发现,青云心里觉得更加的不安。青云出于职业的敏感,他知道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事情,才会有血腥味。
知道这里潜藏着危险,但是却找不到任何的线索,这是最让青云觉得恐惧的。他知道身边有危险,但是他一无所知,无从下手,只能坐以待毙。
忽然,他惊恐地看见浑身是血的老婆端着一碗汤走了出来。以前,青云回家的时候,老婆也是这样端着一碗汤给他送过来。但是现在,青云觉得头皮一阵的发麻,老婆是自己亲手砸死的,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老婆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回来了,喝下这碗汤。”
青云一把掀翻了汤,一碗浓稠的血液撒了一地。青云吓了一跳,“你想做什么!你已经死了,你还能做什么!”
老婆疯狂的说:“你以为你躲在精神病院里面,我就拿你没办法,你这个骗子,你装精神病,逃避法律的制裁,知道我们进不去,你真是太聪明的,我就等着你出来!”
青云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吗?我错在一心在事业上,没有时间好好的陪你,是你自己不守妇道,忍受不了孤单,所以你才有了婚外情,我不能忍受,我那么爱你,你却背叛了我,我知道我也有错,我不应该杀死你们,我应该让你们是身败名裂!”
老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原本以为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是,她太自私,没有考虑到青云的感受,青云有错,但是情有可原。
女鬼忽然跪下了,她深深的说到:“对不起,是我错了,是我毁了一个好警察,希望你忘了我,开始新的生活。”说完就消失了。
女鬼再也没有出现,青云也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一直没有再婚,始终孤单一个人。
当你在穿山越岭的脑子里存的很久的一首歌了,今天无意中翻出来,竟是百感交集,回想起从前跟小叶在一起的种种,虽不至于再热泪盈眶,心里却是依旧有着莫名的颤动,确如歌名所云:思念是一种病。
大学的时候,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位女生,那时眼里的她,清新、优雅,做事不急不躁,尤其迷恋于她的声音,有时甚至都怀疑是否我的耳朵有毛病,每次听来总觉得有一种莫名的魔力,让人欲罢不能。刚开始认识时,总喜欢跟她通电话,一者,或许真是源于那种魔力,再者,那时的自己也恍然到了悸动的年龄,她手机的铃声便是这首《思念是一种病》。
在身边朋友的怂恿下,竟是鼓起勇气去追求,可原来丝丝如玉的关怀远比不上破釜沉舟的强吻,在我还没有表白的时间,她便已有了男友,更加讽刺的是,那个横刀夺爱的竟是睡我隔壁铺跟我称兄道弟了思念的哥们,自此,我便再也没有联系过她,有时候觉得,老天就是那么爱开玩笑,好友的下一秒,竟是老死不相往来的陌生,又或者,只是自己不够大气,不能以君子之心去待人。
总之,那段时间的自己,消沉了好长一段时间,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自习,一个人徘徊在学校的林荫道里,像失群的野马,或许也由此,竟是恨上了这首歌,继而都不喜欢RAP这种唱歌的风格,算是怨屋及乌吧!甚至于在那个炎热的仲夏里,竟一声不吭的把自己关了整个暑假。
到了大三的时候,一切都仿佛变了,我再不反感那急速的说唱风格,甚至还学了几首唱速极快的歌曲,对于张震岳的《思念是一种病》更是喜欢多过厌恶,虽然如此,但那时候曾背熟的那个号码,却是再也不曾打过。
当我终于脱开对她的思念的时候,遇到了小叶,人们都说爱情是一个诅咒,而小叶,恰巧就是我的诅咒。她仿佛是另一种魔力的源泉,我不顾一切的接近她的世界,分担着她认为的苦,我赶在她最苦闷的年纪认识了她,然后成了彼此最亲的亲人。
那一年,是我记忆里最难忘的一年,我每天努力逗她开心,记忆着她生活里的各种喜恶,甚至有时候,我都在想,我们两个就应该如现在这边,走入婚姻,在携手到老,举案齐眉,以至于在一起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我无时无刻不再规划着以后的生活。
或许,喜剧的开头总预料着悲剧的结尾,开头愈喜,结局愈悲。在我毕业即将走入社会的迈过最后一道关卡的时候,在我终于觉得可以靠自己的本事养活我们两个的时候,小叶却翩然远去,我们的分手悄无声息,没有轰轰烈烈的吵闹,没有泪水翻飞的场景,一切都平静得不能再平静。
那时的自己却是疯了一般,整整打了一个月的电话,她都没有接,有时候接了却是一句冷酷无情的质问,然后绝食,整天的魂不守舍,等自己终于明白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是已经认不出了。爱情像是讽刺,其实本身便就是讽刺。
终于毕业了,恍然预示着一切都该有个结局,我终于戴上了四四方方的学士帽,终于跟昆明的一家不大不小的国企签了约,终于把爱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终于得了一种病。
生活仿佛就是这样,你认为本该被无限放大的幸福,到头来只是蜷缩在角落里,被悲哀笼罩。
在昆明的两年,生活是一成不变的枯燥,曾经以为,远离了小叶的城市,便远离了一个世界,远离了一份感情,到后来,这份思念却是愈演愈烈,那种牵绊,贯穿生活的各个角落,才明白,思念真是一种病,而自己,早已病入膏肓。
离开后的小叶,也来过几通电话,就像是老朋友,说些无关痛痒的客气话,弱弱地问着我过得怎么样,是否一切都好,我忍住眼泪漠然地回答一切如常,却总是在挂完电话后,彻夜难眠。以至于最后终于不顾亲朋戚友的反对,重新踏回了那个魂牵梦绕的城市,心中总是奢求:是否我再跑回去,就能跟小叶一起回到从前。
因此,那段时间虽然是在辞职,心里确实莫名的兴奋,期冀的自己在临回去的前夜,接到了小叶的电话,我很高兴的告诉她我就要回去那个城市了,可以跟她一起的那个城市,电话那头的她犹豫了半天,终于说了一句:我已经结婚了。
我用左手扶住微微发抖的握住电话的右手,边哭边笑的祝福她新婚快乐。挂完电话,却终究还是不争气的哭了。
我不记得那天夜里是怎么过去的,好像整个世界都空了,然后失神的望着手表,等到去坐机场大巴的时间。
离开昆明的时候,没有谁来送我,我默默的在临登机前给师父发了条告别信息,他也没回,我知道他是恼我,觉得我不该任性没理由的说走就走,却其实,他有美满的家庭,有稳定的工作,始终都不懂得思念的痛苦,而如今,自己只是想把思念的距离拉近一点而已。
我终于到了那个城市,那个我朝思暮想的城市,也终于在几个月后能勉强地在这里过活,然忘着那滚滚前行的江水,我的病却依旧没有痊愈。
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一辈子有多少的来不及
电脑里一遍又一遍的放着这首歌,像心底的一口钟,一遍又一遍的敲着,像是要忘却,却更像铭记。
初中三年,没有得到物质上的什么,仿佛一学期一学期的过,6个学期一晃而过。从懵懂的初一到阳光的初二,再到埋头苦学的初三,留给我的只有回忆,挥之不去的回忆
初一那年的回忆中是我的生物老师,一个漂亮的姑娘,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于是我就给她起了个外号黑山老妖这个外号不仅是因为她喜欢黑色,还是因为她折磨我的那段快乐时光。
每天晚上我们都有晚自习,期末复习一有生物课老师就会让我讲(我那时生物还不错的)。记得有一次一晚上有两节生物课,因为一个老师教两个班,所以合班,2班的同学来到我们这里来,又是我讲,老师在一旁批改作业我就用她的课件讲(课件也不是她做的),辛苦了一晚上,回到宿舍竟然没有一个人夸夸我,于是我就先提起:我可知道老师的苦了,讲了两节课累得我口干舌燥的。我先提起就有人说了:讲的那是什么啊!一点都没听进去。我说我讲的不好你去讲啊!当然这都是开着玩笑说的。期末复习了有一段时间,那段时光只要晚上有生物自习我都会带着同学们复习,虽然很劳累,但我心里快乐,于是从那以后我就相当一名老师,教什么都行。
初二那年的回忆中是我一个叫张倩的同学我们班里有两个张倩她们同名同姓,不过长得就天各一方了。于是我们就叫那个身材胖一点的大张倩,瘦一点的叫小张倩小张倩是我朋友(异性纯种朋友),我们一起在操场上写作业,看别人打篮球(我不会打),谈天说地。而我重点要讲到的却是大张倩
那时她留着短发初一时没见过她直到初二我们才见面,那时青春期的一种特殊反应,仿佛每次见到她都想和她多聊几句,我没感觉出来,其他同学却发现了。我当然否定(我当时也没确定是否喜欢上她)。其他人也当然不相信。大张倩也好像不知道的样子,依然和我聊天,给我讲题。不过一次在食堂排队打饭,后面一个哥们捣了一下大张倩说:哎,龙喜欢你知道不。大张倩那时学习又好品格又好没有理会他,我就对后面那哥们说:别瞎说!那哥们不依不饶又捣了一下大张倩:龙真的喜欢你哎!你知道不!大张倩像是烦了似得说了一声:知道啦!不知怎么当她说那句话时我好像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出来的感觉。所有人都认为那只是大张倩打发那哥们的一句话而已。我也这样想:大张倩是不知道我喜欢(别人说的那个喜欢)她。当时恋爱的同学很多虽然别人都说我喜欢她,但是始终没有传到老班哪儿(也许传到老班哪儿了,只是我俩学习都挺好的老班没管罢了)。就这样朦朦胧胧的在所谓的喜欢里过了一年,其中经历了会考,我和她考的都很好,小张倩考的和我一样,大张倩好像是比我多点吧!也是忘了。不过靠着成绩我们报同一所高中也是很有可能的。
初三的回忆就很多了,都可以自立一篇文章了。就敬请期待吧!
初一初二里的故事好多好多,回忆里像是开满了鲜花,然后一路采摘,也采摘了一路梦想,一路感动,那些懵懂无知的爱情,友情终会化作一丝银烟,飘散在空中,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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