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季就象我水蓝色的裙子,被我锁进了抽屉,包括关于这个夏天所有的故事,我以为可以轻易地忘记了你,可是当我打开日记,心里竟然出现了你的名字,原来很多时候想忘记只是一种奢侈。
秋天就这样明目张胆地走来,没有任何的征兆,打开窗,风竟然如此的清爽,阳光亮得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曾几何时,绵绵的细雨一次一次潮湿了夏夜,潮湿了我的心,曾几何时,我一个人轻摇香扇,驱赶着闷热。
秋天终于来了,虽然此时绿树依然妖娆地舞动着柔软的枝条,虽然此时那些娇艳的花朵还在努力绽放出最美丽的花季,虽然,很多人还没有清楚地意识到,秋天已经在我们不经意间悄然而至。
打开了电脑,思绪飞扬,好像有恨多的话要说,却不知道我的知己你到底在哪里?当我写着自己的文集,那些忧伤的诗词仿佛告诉我我曾经是一个多么多愁善感的人儿,在寂寞而漫长的夜晚,在我的心底,用你的名字一次一次写诗给你。而你却永远不会知道,有一个人是那么的在乎你,甚至愿意用生命去交换。
我不清楚自己到底为什么走时走不出感情的漩涡?自己为什么老去想一些永远不能实现的梦想,很多年以前我一直认为自己还很幼稚的时候,就是为了爱情,我可以放弃一切,可以一无所有。而现在当岁月的年轮已经走到了三十,正在向四十岁走近的时候,我还能拥有所谓的爱情吗?
我的经历就是童话般的遭遇,文字赋予了我很多的美好与幸运,诗歌给了我很多的宠爱和关怀,很多别人认为做不到的事情,我都可以做到,只因为我有一颗白纸一样纯洁的心灵。
我习惯了喜欢一个人,默默地关心,悄悄地思念,那种感觉可以让自己空虚的心灵被爱情填满,哪怕他只是一个神话,一个在梦里都不能实现的遐想,可我却因为拥有这样的希望而努力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些。
我喜欢美丽的花朵,喜欢碧绿的叶子,喜欢所有美丽有生命的事物,我喜欢蝴蝶,于是我把蝴蝶镌刻在我的胸前,让美丽的精灵舞动着蓝色的翅膀,飞舞在我洁白的肌肤上,那是梦幻的颜色,我的海蓝色。
我喜欢大海,他有着波涛汹涌的磅礴气势,他有着宽广的胸怀有着一颗可以包容蓝天的心怀。真想我就是飞翔在上空的海鸥,只要我一低头就可以看见海的蓝色,可以看见海的汹涌,可以聆听海的歌声,可以感受海的气息,于是我愿意这样沉醉下去。
我喜欢听琴,那古老的悠长的音律在夜晚缓缓而来,带着浓浓的思念,带着淡淡的忧伤,那个夜晚因为有琴音的陪伴,竟然如此的美妙,虽然此时的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我却没有丝毫的寂寞和孤单。打开文集,些上几首诗词,在文字中徜徉我的思绪,那是久违的感觉,爱,却是浅浅的,思念,竟然如此深入骨髓?
春天的丁香,夏天的细雨,秋天的落叶,冬天的雪花,都写进了我的生命,这些都是我的最爱,因为生命如此的精彩,我才如此陶醉在大自然中,而你的身影如同一杆碧竹,伫立在窗前,在月色的掩映下,更加修长挺拔,虽然很遥远,却能感受到清新的味道,那是我最爱的江南,给我留下唯一的遗憾。
秋天带着思念走来,我的心空一下子被塞得满满的,那是一个女人,一个喜欢些诗的女人,愿意用文字去描绘你,虽然不是多么美丽的女人,但是那种感觉却只有我能给你。喜欢雪花,我自己说是冰雪儿,我是冰雪的结晶,喜欢蝴蝶,我说自己是雪飞蝶舞,那雪花飞舞时舞姿妖娆如同蝴蝶翩翩,我喜欢钟情,我说自己是弱水三千,一瓢足以,希望爱我的人儿能够珍爱我。
有人说我是诗的精灵,说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中华的诗词歌赋,只要一动手指就可以轻易些出华章,却没有人能够明白,我的灵感那是来自与爱,来自于刻骨铭心的思念,那是痛苦的纠结,又是我一生都不能走出的劫难。
想起李清照唐婉儿的诗词,我的眼睛湿了?真想就这样端坐与你的面前,和你一起品尝香茗,虽然你不多说话,只一个微笑,就可以让我用一生去回忆,于是我又有了新的灵感,离开你的日子,我已经不会写诗了,只有在想你的时候,灵感如同涓涓溪流,我知道那是别人不能代替的,所以我愿意在秋天,思念你
不经意间
我路过你的世界
走过你熟悉的小路
还好
路旁还有你的味道
我轻轻地俯身
你却悄悄地走了
我曾无数次想像
你我重逢的日子
在那个温柔的午后
有你坚强的身影
白皙的皮肤
带伤的眼睛
是我从未见过的你
你说去寻找
一个像太阳的人
帮你晒晒不值一提的迷茫
你说去追求
一个真诚的交往
走过千山万水
许你一世幸福
我漫步在夕阳
看不尽云卷云舒
挥不去花开花落
我想写下我想你
矫情的 伤感的
也许你不知道
风会带来一朵花的香
雨会打落飘零的叶
看见的看不见的感动
都将成为回忆
我在街道小巷
每天看到你与阳光同在
便是我最大的幸福!
其实孤独的故事从来都没写的那么好听,只是人们故意把它美化。美化的很感人,很动听。当然,没有人会写悲伤的文章,何况美好的世界,总有吸引你的东西。
当列车驶到站,已经是午夜。外面飘着雪,星星点点的。被雾霾困在车站的我非常无聊。我听着歌,望向窗外,天上的雾霾,风中的雪,隐约的灯,相溶在一起。就像带眼镜的人丢掉了眼镜,一片朦胧。被困在车站的人不是很多,晚班车不会有太多的人。估计这些人都是奋斗在外的游子。在外面实在不易。
回头观察人的我,完全没有发现我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带着紫色礼帽,穿着大衣的女人。她微闭着眼,微微的呼吸声。我完全感觉的到,就像我用手触碰到一样那么强烈。白皙的脸上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她倚着凳子上的靠背,脑袋向四周偏去。
当我这么近距离看她的时候,我心跳的特别快。我已经好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那种激动、那种青春,好像又浮现在了眼前。
那年夏天,天气热的要死。没钱的少年,连一块冰镇西瓜都买不起。更何况谈一个女朋友。那简直对少年是种奢求!可是年少的人永远无法隐藏自己内心的悸动。男孩拼命的向女孩示好,拼命的打工,夜店的酒保、饭店的服务员,他都干过。他为女孩买了好多东西,背包、笑话、以及每天的早餐。而他所做的一切,在女孩眼里看来太过的平凡。他是个屌丝,他拼命的改变自己,可是现实往往不是一番风顺。正直高考的少年为女孩做了太多。女孩从为把他放在眼里。女孩渴望的是王子,而不是王子旁边的士兵。
终于有一天,男孩放弃了。他失望,他迷茫,像断了线的风筝,不知向何方飞去。而女孩呢,有没男孩,日子都一样。而且还找了一个比男孩优秀,家里比男孩服务的公子哥。男孩日渐消糜,所谓的未来却比不过一个不爱他的女孩。
毫不意外,男孩落榜了。在自己的家里,男孩完全无法呆下去。他每天面对的全是白眼,全是埋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为他的落榜变了样。从前的幸福消失了,同女孩一样。
男孩在也忍不住了,他离开了家,独自一人漂泊在外。外面的日子没有他想的那么好,每天每对的都是别人的白眼,还得微笑着。男孩所有的痛苦没办法与别人分享,他没有朋友,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在这个人群。内心再有没有跳动过,因为他以为自己经历的这多。再也没有力气去拥抱心跳了吧!可是他还是心跳了,只因为他在火车站遇到了一个女孩。
那个男孩就是我,一个离群的人。遇到她我还是看到了光。
她安详的睡了一夜,非常的安静。我也坐了一夜,没动过。我怕惊扰到她。天亮的时候,雾散了。高楼大厦,车道人群。回归了一片繁华。我受不了太热闹,及其的讨厌。可是却没有办法,只好忍耐,苟延残喘的在人群中活着。
她醒了,闪闪的眼睛更加的迷人。她看着我,褪去我的大衣。温柔的对我说了句谢谢。我们之间没有太多的话语。不过内心却早已明了。可能这就是心有灵犀吧。
她走了,带走了我的心跳,带走了我内心的光。我没有挽留,因为我知道那是徒劳。我窃窃的对自己说,相遇与江湖,不如相濡以沫。我一点没有给自己留机会,我知道现实不会给你留机会。
当我们再次相遇,我才重新相信了缘分。午后的阳光最温暖,我一个人坐在咖啡厅,无聊的上着网。这家咖啡店是我朋友开的,而我来这,就是接管他的店。因为他要出国,好好的咖啡店丢了实在可惜,就租给了我。
而我又闲的没事做,就接过手来。而我接待的第一个客人就是她。我梦里的她。
她换了衣服,穿的薄了。可能是时间的关系。她点了一杯咖啡,坐在那看着自己手里的杂志。而我却在悄悄着盯着她看。安静的午后遇到她让我更加的享受。时间过的特别快,我有意无意的翻看着根本没意思的新闻。当她站起来的那一刻,我冲出去了,我冲到她的面前,害羞的说不出话,说了一句好久不见。她嗯了一声。浅浅的酒窝在她脸上格外的好看,我呆住了。
她问我有什么事吗,没事她就要走了。我说不出话,只能连连的嗯着。
当她再次消失我眼前的时候,我好后悔,后悔没在背后抱住她,当我脑子了出现这个想法时,也把自己吓一跳。感觉自己像一条没有人爱的狗,还好狗够坚强。
在那以后,我天天在店里泡着,多希望在遇见她。说上一句好久不见。
也许像三毛说的一样,那样走得突然,我们来不及告别。这样也好,因为我们永远不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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