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学长,我终于也高中毕业了。
学长学长,我还不知道自己该报考什么专业。
学长学长,我这个超长待机的暑假做些什么好呢?
盯着浮动着的消息看了许久,想要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回复的内容重复着进行打好字再删除这一动作,尔后静静地回了四个字:毕业快乐!
毕业快乐!恭喜你又从一个阶段学成而归。
毕业快乐!恭喜你终于摆脱苦逼的高三生活。
毕业快乐!你的人生终于又增添了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
一年前的我,也曾向她这样激动得不能自已,一件事情做久了,想要逃离它的念头就成倍的强烈。
一年前的我,放肆的撕碎了一沓沓的测验卷。一年前的我,冲着操场中心那颗最粗的树,狠狠地踢了三脚,以此告别我的高中三年。
傻子一样的,明明撕碎的卷子被保安叔叔强制要求自己打扫,明明踢树的时候疼的是自己的脚。
我知道自己需要这种劳作感,这种痛感,让这所有的感觉告知自己:我毕业了!
我佯装生气:这都高考完多长时间了,才想着给我发个消息。
那边很快回复:考完那几天,我睡得一塌糊涂,玩的昏天黑地。
看着这两组有意思的四字形容成语,我笑意更甚:再没有父母的唠叨、老师的修理。
那边安静了一会儿,给我发了一个笑脸:现在我自己反而有很大的负罪感,没有课文背,没有卷子写,心里空落落的。
对于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给它起了一个形象的名字:考后十天综合症。
我不知道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只是告诉我那个可爱善良的小学妹:这是你拿命拼完的高三,给你的应得的回馈。毕竟,这只是一个阶段的结束,这也意味着,你的新的生活的征程,就要拉开帷幕。
敲完最后一个字,我长叹了一口气,现在竟也到了我向别人说毕业快乐的时候,一年前,我还以小学妹的心态,憧憬向往纠结着未来的生活!
是不是成年后,日子就溜得快了些。是不是记挂的事多了,就再抓不住岁月的划过的尾痕。是吧,或许是吧!
既然青春留不住,那就握紧自己的手!
既然时光太匆匆,那就祝你毕业快乐!
十年,是一个很长的词。时间会改变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友情,爱情。我曾经爱上一个人,我们熬过了九年,但是我却在第十年的时候得知了他要结婚的消息,那一瞬间,如释重负。十年间,我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一年一次,姑且这样算吧。其实我知道,这段感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只是我没有想到,当初分分合合,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然而当未来来临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好好享受可以在一起的时间,只是晚了几天,就是一辈子的再也不见了。
他在今年的情人节和现任许下了今生的诺言,十年了,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可是却只是晚了几天。就只差一步,我们就可以一起白头,但是最后我们分开了。我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永垂不朽的,爱情会变质,你以为的永远,只是别人眼中的笑话。我跟他最后开了一次视频,我忍住了没哭,一分钟之后我挂掉了电话,因为我知道,我再也忍不住了,其实不是那么的爱他,只是感觉可惜。十年的时间,我们早就习惯了彼此的存在,像极了结婚许久的老夫妻,那是一份年少时候的心动,那是一份想要不分手的恋爱,哪怕十年间有许许多多的人追求我,我也毅然拒绝了。
十年间,我没有收到过生日祝福,我没有收到过礼物,甚至于连过年都是我在每年跨年的时候给他打电话,今年也是如此。我记得他的一切,他却对我一无所知。我明白,这只是我一个人在恋恋不舍,人生嘛,总是如此,不得善终。
十年太久了,久到我已经长大了,该结婚了,曾发誓非他不嫁,到后来这也只是成了一句玩笑。他结婚了,可我还在,我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他不是我的全部,现在看来,我的归宿在远方,不在他那。这一次我很潇洒,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不是爱情,只是友情而已,打着爱情的名号。这些年我也越来越胆小,不再像曾经一样,敢爱敢恨了,十年来我卑微进了尘埃,却忘了我曾是那样桀骜不驯的一个人。
一句算了,包含了过去的十年。一句祝你幸福,愿你余生快乐。
一、隔壁的大肚子女人
王华最近很厌恶新搬来的邻居,那是个应该怀孕了七八个月的大肚子女人,身材由于怀孕发福,早走了样。打她搬来起就从没看见过她男人,只知道她脾气不小,整日敞开个门大吵大闹。
老房子隔音不好,恰巧王华这阵子夜班,上午一睡觉耳边就能听见那女人吵闹的声音,真不知道她一个人吵个什么劲儿。
王华开始讨厌邻居,这不是他讨厌的第一个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每一个他讨厌的人,他都要想办法间接性解决掉。
他喜欢将这费脑袋而刺激的行动,称之为“谋杀”。
这一次的谋杀行动,即将开始。
有次借口送邻居一箱苹果,抬进去的时候,趁女人不备,在屋子里喷了不少消毒剂,当然那消毒剂是经过他的加工的。不只有乙醇,还有融合进去的福尔马林,这样她的孩子就会不声不响的胎死腹中,一个死了孩子的女人,怎么还会大吵大嚷呢?想到这儿,他不禁笑了。
可是一回头,他也瞥见女人同样在笑。王华一慌,她在笑什么?她发现了?
“你说,这味道是不是挺好闻的?”女人抚摸着肚子,低头轻语,似是讲给肚子里的孩子听。王华的鼻子好像一下子灵敏起来,他闻到这屋子充满了福尔马林的味道,绝对不只是他喷洒的那么一丁点。拜别邻居,王华落荒而逃。
回到家中,王华开始认真猜测这到底是如何一回事,既然没见过这女人的老公,会不会是她老公在外面有了别人,所以她生气,也用了同样的方式想让孩子死掉,来报复呢?“哼,那这女人也够狠的了,到底是亲生骨肉,她也下得了手。”
这天晚上,隔壁很安静,王华睡的很沉,很香。
第二日他照常上班,上楼时,邻居的门恰巧开了,女人笑的很灿烂,“今晚上我家那口子生日,你也过来吃饭吧。”
王华应了一声,心里却有些打怵,他没听见男人的声音啊。
晚上过去的时候,屋子里摆满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女人挺着肚子去卧室。说是带老公出来。这个“带”字让王华不解,又不是小孩子,怎么还得领着?
当她的老公真的出来的时候,王华呆住了,他既不是走出来也不是拽出来的,而是坐在轮椅上……不,不能说是坐,应该说是倚在轮椅上被推出来的。他的全身都用油布罩着,包括脸,一点缝隙都没留。女人直把他推到桌子前,然后对王华说了一声:“我老公长得丑了点。”然后解开了脸上的油布。
王华没出声,却差点把舌头咬下来。若说那是脸,可一点人皮都没有,是腐烂的肉和乌黑的骨子,眼珠缺了一半,那样子简直……
王华有些畏惧,但却认得这手法,他小时候是农村人,村里有个养蛇的高手叫杨红四,他最擅于的就是给蛇活剥皮。剥完了,皮肉分离,一点不牵连,半丝不毁坏,有时快些能看到剥了皮的蛇还在挣扎。那这给人活剥皮是怎么回事儿?
“在脊椎骨那儿下刀,一刀把背上的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的用刀分开皮肤跟肉,撕下来。也不好剥,我胖,有脂肪,费了不少劲儿。”嘎吱咯吱沉闷的声音从那张死尸的嘴里发出来,王华的魂儿都快丢没了,他奔出了这间恐怖的屋子,回到自己的地盘。
“妈的,真见鬼了,改日子得找地儿搬家。”他嘟囔一句,抹了把脸倒头就睡,稀奇的事,这一夜他依然睡的很安稳。
二、新搬来的美女邻居
王华用了最快的速度,将现在的房子卖了出去,租了另一间屋子。地段不好,租金又高,可王华依然接受,只因为这是新房子,他觉得不会有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带过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躲的有点心虚,这感觉,好似做了贼。
他以母亲去世为借口,向单位请了一周的假,因为除了他自己没人清楚他的母亲已经死了多年。
接下来的时间,他每日都待在屋子里,哪儿也不去,他害怕发生点什么。
“有人在家吗?”王华正全神贯注的盯着窗前摆放的那盆芦荟,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会是谁呢?王华这样的人,一定是特立独行的,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朋友了,因为他“谋杀”过的人太多了。
“谁啊?”王华提高嗓门喊了一声。
“我是你隔壁新搬来的邻居啊,我想钉个钉子,来问你借一下锤子。”门口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邻居?王华忍不住打了个冷颤,透过猫眼见是个陌生人,才大着胆子打开了门,将锤子递了过去。
门口站着一个体态娇小,身姿美丽的女人,亚麻色披肩卷发包裹着她的脸蛋,显得细腻的皮肤更加白皙。她接过锤子,盯着王华的眼睛,柔声道:“谢谢大哥,你人真好。”然后转身回到了她的屋子里去。
王华有些呆住了,他是个男人,面对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不心动?忽而疑心又上来了,这该不会是个阴谋吧。
隔壁此时传来了,“砰、砰”钉钉子的声音,让王华有些安心,应该是自己多想了。回到屋子里,王华望了望四周的墙壁,轻吐了一口气,倒在床上。
“叔叔,妈妈给我做的新发型好看吗?”一个男童摇醒了王华,他满头是血,正中间立着一枚插了一半的钉子。
王华跳起来大吼,“滚开。”
男童坐在窗边,愣愣地说,“很好看吧,很好看吧。”
王华将芦荟举起来砸过去,男童消失了。花盆破碎的声音惊醒了王华,他从床上坐起来,冷汗淋漓,“原来是个梦。”
他起身点灯,发觉花盆破碎在地上,芦荟跟土也散落了一片,可是芦荟的根怎么红了?管他呢,应该是自己眼花了吧。王华这样想着,收拾了地上的狼藉,再一次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一)
浙江乌镇
落寞的黄昏
一个少女坐在船上,吹着一把口琴,那是一首《曾经最美》,她想起那个温柔的少年,曾独自一个人在教室里独自吹着,而她,就那样闯入了他的世界中!
那是高三,烦躁的作业,莫名其妙的测试,常常压的她喘不过气来,那天她刚回家却发现没有资料书,又急忙跑回教室,正在她庆幸教室门没关时,天空下了场暴雨,气得她破口大骂,无聊的她在教室的黑板里涂鸦,背英文单词,直到囗琴的声音从隔壁传来,她不自觉的跟了过去,她看到了一个少年,背对着她。似乎感受到有人在看他,少年转过身,夏初认为这是她活了17年以来,看到的最帅的男孩。
后来,林逸尘调侃她说:当初你看到我时,口水都流出来了!夏初笑了那是一见倾心
那时候,夏初经常回家很迟,因为男孩的口琴声音太好听了,而少年也不排斥夏初,为了能听少年的琴声,夏初甚至在少年的教室里自习,林逸尘也十分无奈,但也释然了,因为夏初的一句话我喜欢你的琴声!
喜欢我的琴声么?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这句话了,林逸尘有些怅然!
而夏初却在此刻抬头,眯了眯眼,看着窗外的少年浑不知自己此刻也被人注视着!
多年以后,夏初依旧记得,那天的夕阳照在教室的黑板丶椅子以及少年的肩上,那时的他光彩夺目。
(二)
岸到了,夏初从船上下来,看了一眼手中的琴,叹了囗气林逸尘,你说要是我没有缠着你听我口琴,是不是我们之间就不是这样了。
十七岁的夏初是一个不会考虑后果又自私的人,从夏初和林逸尘在一起后,夏初就成了全班女生的公敌,班上又有许多暗恋林逸尘的,尤其是坐在夏初后的张丹丹,张丹丹虽成绩不好,却也是大美女一个,只不过经常穿的花枝招展的,但最近却变乖起来,老师都很欣慰,夏初却感受到一丝不安,一天,在林逸尘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张情书,署名为张丹丹,第二天,夏初却拿着一盒热牛奶直接倒在张丹丹的头上,这件事连素不管事的校长都知道了,一怒之下,罚夏初站在太阳下一个小时。
而林逸尘却把夏初拉进怀里,一字一顿的说我陪夏初。校长突然一巴掌扇了过去给我站一天,任何人不能靠近。
那时的夏初心高气傲,想要与校长理论,而林逸尘却拉住她,直视着校长爸,我喜欢夏初,你说我的口琴不好听,但她是我的曙光!
林逸尘头也不回的拉着夏初走了。而校长是林逸尘父亲的事却早己传的沸沸扬扬。而张丹丹也因这件事而退学了。
多年以后,夏初依旧记得那个倔强的少年,那个在夏日炎炎里,明明热的要死,却对她温柔笑的男孩!
逸尘,你听我吹口琴好不好!
好啊!你吹吧,我听着。
多没诚意,今晚8点华丽游乐园见。
夏初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如果没有这场约定,林逸尘是不是就会平安无事。
那一天,她在游乐场边等他,突然人群全聚集在一起,她由于无聊也去看了下,血充斥着她的眼,人们都认为这个女孩疯了,那天的天空灰蒙蒙的。
医院
夏初呆然的站在手术室外,突然一个巴掌让她回过神来,林校长怒气冲冲的说:都是你害了我儿子!
是的,是她害了林逸尘,如果她没有约他到游乐场,他根本不会出事,如果不是她,他就不会来不,如果她没有认识他,没有因为好奇而到隔壁班,他根本就不会被她骂,陪她在烈日炎炎的夏日中晒太阳,就不会发生车祸?这一切不是她一手造成的么?
所以,她遵循林校长的义愿,待到他安全后,离开这里,永不回来。
(三)
夕阳余晖洒在河上,古朴的小屋述说着年少曾有的悲伤,那时候,他叫她:夏初,夏初还不如叫下猪她不满的抗议,他吃吃的笑都肿成猪头了,还嘴硬!那时的他,在她食物过敏时,温柔的把她抱在怀里,那样温柔的他,也许只有她见过吧!
夏初?你还记得我吗?
夏初抬头,一个素颜美女挽着一个还算过得去的男人,真的是你啊!夏初,我是张丹丹,这是我老公。
夏初有些不自然,毕竟自己当年做的事情,她还是记得的。
咖啡店
对面的张丹丹看着有些不自然的夏初,静静的笑了夏初,你知道当年我有多羡慕你吗?林逸尘啊!那个随便一站,便可以引方圆十里女生叫的少年啊!当年,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于自己的不甘心,江月的事你知道吧!
夏初,你口口声声说喜欢他,为什么信不过他,夏初,你知道吗?江月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妹妹,而我就是利用了你信不过他,所以才写了封情书,我知道你的性格,我知道你肯定会来找我,但没想到是用热牛奶泼我,原本我以为通过这件事他一定会离开你,但我错了。张丹丹看了一眼夏初夏初,他比你喜欢他更要爱你,他从来不怪你,因为他爱你!
后来张丹丹说的什么,夏初也忘了,她想笑,她果然是自私的,比起他,她只会更爱她自己,呵,那她有什么资格说爱他!
(尾声)
南京
一排排音碟中,夏初在钢琴区停了下来,正欲抽走一张《卡农》,却被人抽走,他还是那样俊美温和,在他的身边一个美丽的女子正挽着他的臂弯。
逸尘,人家先拿的,先还给人家!
是!他笑着,如同那耀眼的阳光。
夏初突然有些想哭不用,一个不懂钢琴的人,听太奇怪了不是吗?
哦,那样啊!那我不好意思啦!我正准备考六级呢?
你以前学过口琴吗?夏初有些震惊。
口琴?没有呢!他摸摸头对不起,我之前有些事而失忆了,记不清了!我们以前见过吗?
夏初笑了没有,兴许是在梦里祝你们幸福()!
从张丹丹那里得知他有了婚约,她便不会去打搅,只望他能过得幸福!
看她远去的背影,林逸尘有些心疼。
怎么了?
没事,只是总觉得她在哪见过。
是吗?女子抬头看去你不说,我也觉得她在哪见过!但我敢肯定,你是看人家长得漂亮,哼哼!
哪有,你想多了。
远处的夏初看着两人跑开,挂着淡淡的微笑。
我之所以过得快乐,是因为你过得比我更快乐,以前,不必追究,做最好的自己!
三、你身后有个孩子
一周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他打算一如往常一样回到单位上班。早上七点三十分,他准时出门,临走时还望隔壁的猫眼里瞧了瞧,什么也看不清。那女人一直没将锤子还回来,可王华并未因此计较,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的风度。
可是,他自家往单位的路上,总有人对他指指点点,嘴里嘟嘟囔囔的。
“吃饱了撑的。”王华骂了一句,继续往单位赶去。倒了两遍车,终于在九点前赶到了单位,走到收发室的时候,遇见了看收发室的张师傅,他走过去点头打了个招呼。
“小王啊,回来了啊,家里的事儿都忙完了呀。呦,你把谁家孩子带来了?你自己的?”张师傅见到王华喋喋不休,却忽而问了这么一句。
“开什么玩笑,我还没结婚呢,哪来的孩子?”王华嘴上说着,也往身后瞥了一眼,没见到人,便以为张师傅逗自己,干笑了两声,打算往院里走去。
忽然,他猛地回头,顶着那地上突兀的影子看,除了他自己的影子,还有个又矮又圆的身影,一看就是个小孩子。
他是谁?!
王华围着自己的影子转圈圈,依然没发觉有另外的人存在。直到看见一颗矮坨坨的小树,冷哼一声,抬步往办公楼走去。
走远了些,喘着粗气抹掉了头上的冷汗珠子。
上班的时候,很庆幸,并没有人再询问他怎么带了个孩子来。他竭力将这件事情抛之脑后,却依然无法说服自己,那影子其实就是小树的影子。
下班之后,还是不够安生,他没走几步就一回头,生怕又有莫名的东西跟上来。他还紧紧盯着路灯下自己的影子看,一切如常。
下了公交车,他捂着跳动的飞快的心脏,往出租屋跑过去,直跑到自家门口,心才微微放松下来。从兜里取了钥匙打算开门,隔壁的门推开了。
“大哥,你才下班啊。这锤子还给你,前两天我有些感冒,忘记这事儿了,实在不好意思呀。”那女人声音极为温婉,让王华骨子一酥,早将白日里发生的怪事抛之脑后了。
王华接过锤子,嘴上一个劲儿道,“没事儿,没事儿,下次缺什么尽管说。”他无意间看了锤子一眼,却发觉手柄上有红黑的印迹,铁掉锈了?可不对啊,这锤子是钢的啊。
女人见他盯着锤子,看个没完,便知道是因为什么。嘴一撇,委屈道,“那日我一个不留神,将钉子砸到身上了,是血。对不起。”
听见这话,王华一惊,“伤到哪儿了?可要紧?”
女人“哧哧”地笑,摆着手说,“不打紧的,没砸到我自己,只是砸到在一个孩子头上了。喏,就站在楼梯上那个,他来了。你帮着我道个歉吧。”
听见这话,王华睁大双眸将头往右转了转,诧异地发现那楼梯拐角的窗子上站着个男孩,正是梦里见到的那一个。有些矮胖,满头是血,头顶正中间立着一枚插了一半的钉子。此刻,他还咧着嘴冲王华乐。
王华长大了嘴巴,半天发不出声音。
耳边回响着那女人娇媚地声音,“大哥,倒是帮我道个歉啊……道个歉啊……歉啊……”
“不!”王华惊呼了一声,抱着头从床上坐起来,发觉睡裤已经尿湿了。窗户台上是那把柄上带着红黑色血迹的钢锤子。
又是个噩梦吗?他想起下班的时候隔壁的女人将锤子还给自己,感谢后解释说手被划破了,所以沾染了血迹。
她说的是真的,还是梦里是真的?
王华的眼睛变得血红,他跳下床,去换了一条干净的裤子,然后咧着嘴冲着洗手间的镜子,诡异地笑了。
四、反正早晚都要死的
第二日一早,王华带着白手套去买了两只老鼠夹子,回来后将它们放在门口,然后将白手套褪去藏在衣袋里。敲响了邻居的门。
女人将门打开,眯着半梦半醒的眼询问怎么了。
王华坦然自若道,“咱楼里有老鼠,你知道这事儿不?”
女人听见这话立刻慌了,一下子跳出房门,左顾右盼询问,“在哪儿,在哪儿?”
王华“嘿嘿”一笑,“我也不知道,今早上看见有老鼠跑过去来着,这不,我买了老鼠夹子,送你吧。屋外门口放一个,屋里放一个,便也不怕了。”
女人拿过老鼠夹子,很是感激,听从王华的话,在屋里屋外各放了一个。
王华在当晚又去弄了一只灰老鼠,敲响隔壁邻居房门的时候,将老鼠放出来,老鼠“吱吱”叫着往屋子里跑,女人一慌张往门外跑,脚夹到了老鼠夹子上,痛的乱叫,碰到楼梯,身子一歪,滚落了下去。
王华望着她满头鲜血的样子,微微一笑,将门关紧。
这下子,世界安静多了。
反正早晚你都要死的,别怪我,我只是先帮了你一把。
这一夜,他的梦很是香甜,他梦到了幼时跟哥们一起比爬树,自己赢了,娘给他煮了饺子。
果然,还是安静点,才有好梦。
第二日警察就来了,敲开王华的门,询问经过。
王华瞪着眼睛,字正腔圆的强调自己毫不知情。说自己也是租房的,刚过来没多久,与那女人没打过交道。没说了两句,就把警察对付走了。
老鼠夹子上没有他的指纹,那女人是自己滚落楼梯身亡的,又没有人在后面推她,警察就算查一辈子也无法将真凶想成是他。
想到这儿,王华不禁为自己的这一次谋杀手段,而洋洋得意起来。
可是,王华的好日子并没持续多久,一周后,他又开始做噩梦,依然是那个头上有钉子的男孩,男孩总是抚摸着他的脸,带着哀怨地说,“妈妈说,你杀不了我。怎么办,你杀不了我。反正早晚都要死的,你死不了,我也死不了。”
王华想要从梦中醒过来,却如同被梦魇住了一般,无论怎么挣扎,呼喊,都醒不来。直到清晨降临,太阳升起,阳光照射在他身上,才会如同咒语解除一般离开噩梦。
他开始抵住睡觉,他恐惧那样的感觉,可是每每深夜降临,是否睡着已由不得他,他必须见到那个男孩。
他快要把自己逼疯了,他辞掉了工作,回到了他当年逃也要逃出来的小村子。他推开村里破寺庙的门,再那蜘蛛网与灰尘铺天盖地的地方,见到了那个白发老头。
这是他曾经一切噩梦终结的地方,如今,却成了源源不断噩梦的源头。
老头听见有人到来,费了好大力气把眼皮抬起来,瞅了瞅王华,询问他,“这些年做了多少好梦?”
王华冷哼了一声,“我做了多少好梦,便做了多少噩梦,你当年告诉我破解噩梦的办法到底是安得什么心?”
老头身子往后靠了靠,因牙齿脱落而往里凹陷进去的嘴唇一张一合,声音阴森森的,“是你咎由自取。”
五、这是天下最美的梦
十年前,他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与这吉祥村里的所有年轻人一样,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有朝一日走出这个穷地方,到大城市里有个安家落户的地儿。
可是这村子穷,他家里更穷,爹因为故意杀人罪而判了有期徒刑,娘自打两年前摔断了腿就什么都不能做了。他成了家里唯一能干活的人,累便也罢了,最受不了村里人说三道四的讲究,每日从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听见背后人的指指点点,就成了他最大的噩梦。
村里也不是没有有钱人,就那么一个,前文提到的杨红四。他养的都是剧毒的小蛇,越是毒的蛇蛇皮就越漂亮,他只要将那蛇皮往城里卖,每次收益都能不少。
王华看了眼馋,就咬着牙在心里揣了个决定,去杨红四那儿拜师,也学了这手艺。
可是他去的那天晚上,杨红四被蛇咬死了,村里的人都瞧见他跪在杨红四家门口,全是一口咬定人是他害的。说杨红四养蛇养了这么些年也没见出事儿,怎么他一来人就没了?老子是个杀人犯,儿子也肯定随根儿,瞧见人家有钱眼红,就把人灭了。
这话在吉祥村里传的人尽皆知,可是警察来的时候,只是检验出杨红四是因蛇毒而死,与王华无关。可真相无法堵住那些村人的口舌。
王华的娘受不住这些风言风语,吞了农药走了。这样的举动让村民们老实了一些,却成为了王华心里最深的痛。
他每天晚上都梦见杨红四的鬼魂来找自己索命,一夜连着一夜的噩梦,让他亦有了奔死的心。
直到那日,他碰见了一个白色长袍子的老头,他说他是江湖医生,能治好他的毛病。
开的药方子很简单,你每害一个人,就能做个好梦。
王华愣愣地望着那方子,竟然鬼使神差的真的做了。
他趁人不备,将村里一个孤儿推到河里淹死了。那天晚上,他真的做了好梦。
于是,害人成了他最好的生存方式。而且,害人还有很多好处,比如为自己制造机会,减少竞争对手。
就这样他一步一步走着,从村子里的农民爬到了今日私人企业职员的位置。
他心满意足,却逐渐发觉再也逃不出这个轮回的圈子,永远要因为驱赶一个噩梦去害人,然后再得到下一个噩梦。
“是你咎由自取。”老头说完这话,闭上眼不再理会他。
他愣愣地站在那儿,许久不曾回过神来,他找了一根长棍,照着老头的脑袋就打了下去。他出乎预料的没看见鲜红的血,而是一个个人跑出来站在他的面前。
为首是他的邻居,那个美丽的女人,她依然温婉地笑,“大哥,你知道老鼠夹子夹住喉咙是什么滋味儿吗?”
然后是那个大肚子女人,“孩子从肚子里掉出来,‘哗啦’一下子,肚子就空了。”
还有好多好多人,王华自己都诧异,原来他害了那么多人。
最后站出来的,是那个头上顶着钉子的男孩,他走到王华面前,瞪着他,“你知道被河水淹死的感觉吗?你知道那河下面全都是铁钉子吗?我终于投胎了,你却还是害死了我!”
他跑上前掐住王华的脖子,狠狠的,那力气不似一个小孩子应该拥有。
然后迷糊间,王华听见那小孩子跑到大肚子女人身边,叫:“妈妈”。
王华死了,死因是窒息,他将自己蒙在了被子里,活活捂死了。
他被抬出去的时候,房东跳着脚的喊晦气,说这房子是再租不出去了。
尸体上,王华的眼睛紧闭,嘴唇上扬,似是做了一个美梦。
这消息不知怎么传到了吉祥村,村里老人都感叹,说走了也好,他那娘自己在下面也孤单。
村里的破庙不知被谁粉刷一新,匾额也换了,有念过几年书的人试着读上面的字,“无常殿。”
庙里供着一个白衣人,也不知是到底什么佛或是菩萨,还有副对联是这么写的,“世事无常皆是道有愧良心梦难圆。”
小小辉如此弱不禁风的到了6岁,她还太小,还不懂得害怕与恐惧,只要她身子舒服,她就一定要出去野外玩耍。隔壁住着她叔叔,叔叔有三个女儿,大的霞和哥哥差不多大,老二春和小小辉一样大,最小的群那时才2岁多。叔叔也是个可怜命苦之人,一个人带着三个女儿独自生活,婶婶在小女儿才1岁多时半夜将她扔在住房的后山上就再也没回来过,小小辉的妈妈半夜听到哭声才去后山把她抱回来。叔叔家的生活条件远远不及小小辉家,虽叔叔也是勤劳节俭,但一家四口的生活来源全靠田地劳作得来还是相当有限的,三个女儿还太小,没有娘亲在身边日子过得更加艰辛,一年四季小小辉只有在冬天才看得到叔叔穿上鞋子,其他三季叔叔都是光着脚在田间及家中穿梭,那是双黝黑而宽大、健壮的脚。叔叔外出没赶得及回家时三个女儿也是经常在小小辉家的。
那年的夏天让小小辉了真正开始体会到了快乐与阳光。她与叔叔的二女儿春每天穿着裤叉,光着脚丫,拿着破旧的簸箕穿梭在家与村口渠道旁的小溪中。春和小小辉一般身高,同样也是纤弱瘦小,那条小溪由村庄最里面的山脉泉水引流而下,环绕小村庄流经田间流向渠道,快靠近渠道的那段支流最浅最宽,这个季节溪水两旁都是金黄的稻田被酷暑的日头照得闪闪发光。俩个小家伙每天选择在这里捕鱼。溪水清澈见底,流经到这块是支流的末端了,经过如此长距离的溪水冲刷,到这段就只筛剩下冲流而下的细沙,小脚踩在上面柔软而清凉。一出家门她们就一路蹦跳、欢笑着,快靠近溪水时俩人便开始安静下来,不再吵闹,怕惊扰到鱼儿们,轻轻的将小脚迈入清凉的溪水中,站定片刻等待滑溜的小鱼围绕她们的小脚悠哉游哉,猛的将手中的簸箕去,运气好的就会上两条小鱼在簸箕中蹦哒,有时一个踉跄没站稳,小家伙就会一屁股坐在溪沙中,哈哈哈哈!这时她们的笑声就会飘满整条小溪,湿透了的小家伙就开始用小手相互泼水打仗,玩累了,便又开始进入捕鱼的程序!等到黄昏时两个小家伙才带着各自的战利品一路蹦哒着回到家里,没有战利品时小家伙们却也是欢声笑语一路飘满。这段时光几乎占满了小小辉的整个童年记忆!
农村的夜晚是神秘而恐怖的黑,每天吃完晚饭,全家人会搬一个小竹床放在大门口的晒谷坪中,三个小家伙全都躺在上面,妈妈则拿把椅子坐在小竹床旁边,一边给她们三姊妹打扇赶蚊子一边给她们讲故事。如果叔叔家的三朵花都出来乘凉时,小小辉便会和春一起到晒谷坪路边的草丛中捉萤火虫,萤火虫飞满屋前的田地、山间,与满天的繁星呼应形成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但当猫头鹰怪异的声音响起时,两个小家伙就吓得赶紧飞跑到妈妈和姐姐的身边,妈妈经常讲的是神狐鬼怪的故事,总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人一生善恶都会有报。黑夜的深山幽谷总让小小辉感到恐怖吓人!
这个夏天的一个晚上,妈妈去了姨妈家有事不能赶回,姐姐带着弟妹在家有些害怕,就叫来同村她的一个玩伴华姐姐来家睡以壮胆,她们天还没黑就早早把门关了呆在家里,天黑没多久姐姐就打水给妹妹洗脚,让她们上床早点睡,这时华姐姐用她那双出神的大眼睛盯着小小辉良久然后问道:辉,你怕死吗?昏黄的媒油灯把小小辉的影子映照在地上又黑又长,影子的上半身映立在墙上,又高又大!小小辉不敢看那双定定盯着她的大眼睛,低下头看着地上自己的倒影大声的说:不怕!姐姐和哥哥都看着这个体弱多病的妹妹,什么都没说,满眼的怜爱和心痛!晚上她们四个睡在一个床上,小小辉听到华姐同姐姐在轻轻的聊着:算命的是说你妹妹活不过8岁吧?嗯!姐姐弱弱的回了一声,快了,她现在6岁多了吧?华姐姐继续追问,别问了,我们聊别的!姐姐的语气忽然烦燥起来,只因她不相信这会是真的,想着这个多病的妹妹更多的是心痛!小小辉却在迷迷糊糊中睡着了。
今天是七月一号,也是大学里第一次感觉到毕业这个词的可怕。记得一直最喜欢的一句话这样说过:千万不要说再见,因为再见是一个承诺,有些人一旦再见之后就再也不见了,别轻易许下不可能实现的承诺。
一直以来最害怕的就是再见,其实有些人一旦分开之后,如果不是刻意再见的话,真的这辈子是不可能再见面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丧的人,本来就不喜欢再见,可是很多时候遇到的再见真的很多。
看着学校里的招聘会,校园里各个地方都有毕业快乐的标语,瞬间觉得时间真的好快。小时候最想成为的样子终于成为了,可是却没有了小时候的期待,反而特别怀念小时候的样子。这不是逃避,而是对回忆的一种情有独钟吧。
印象最深的一次再见就是高中吧,虽然在高中之前还有小学,初中。不过那个时候对于再见这个词真的没有什么概念,只是觉得毕业就好,去了想去的学校重新认识新的朋友就好。对于现在的环境和朋友,巴不得赶紧重新换一拨。更何况那个时候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分别,对于这个概念也仅仅只是一种模糊的意识而已。
只有高中,青春期萌芽,对于好多东西都出于看似很懂,又看似不懂的年纪。所以这时的我们才初识再见的感慨,那些曾经在教室里做过的事,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做了;偷偷喜欢过的人,再见之后即使很喜欢也没有机会再见面了;很想做的事还没来得及做就分别了,很想重新来过再去尝试一遍,可是回头想想,也许重新来过还是这个样子,没有勇气去做。
高中的再见刚好给大学的再见建立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很多人尝试过高中的遗憾,于是在大学的时候都会努力地做到不留遗憾。可事实并不是如此,每一次分别,每一次再见,留下最多的就是遗憾。
而且这次的遗憾在很大程度上比高中时候还要多:没有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没有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做过一场在大学里记忆深刻的事。于是好多人会带着这份遗憾匆匆地走向社会,融入这个残酷的社会中,从此再也不见。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人本来很想留下来,很想说出心里隐藏很久的话。可是最后犹豫了一下还是算了,这也许就是成年的表现吧。成年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不是什么事都非要和别人说,也不是什么心愿都会实现。
于是在毕业的时候都会带着成年人的心态,带着大学的遗憾逐渐消失在人海中。毕业之后再也见不到的人,再也回不了的过去,再也实现不了的遗憾。请好好地留在记忆里吧,这一辈子都不会浮出水面了,唯一能呼吸的空气,也仅仅是回忆的空气了。
再见,毕业快乐,再也不能见的人,再也不能睡的懒觉,再也不能穿的校服,再也不能逃的课,再也不能做的作业,都再见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53827.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