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是种魅力,怎么看着你都有种淡淡的秀气,不只是我那样觉得你会有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我想,她也在钦佩着你那乐观的情绪永远嘴角上扬,你是我同桌,肤色明显差异的我们有时却有相似的决定。但是,你的最爱我不跟你抢,她回眸一笑迷人的眼神你会开心,她只属于你,高考结束,别珍藏名贵的美酒,和她好好爱一场,喜酒冲散高中的忧愁,相思这句号从此画上。
还记得;天气刚晴,我们被美丽的白云带到操场,呼吸着湿润的空气,你的位置早已在她右手边留了很大空档,多么希望你们能左右手紧扣,我会用祝福的眼神覆盖同学们的惊叹与羡慕,还你们一片安静的恋爱圣地,尽管主任的眼睛拥有刺破黑暗的力量,但是爱就是爱,效燕姐不会追究这幸福的给予,你们可以感受幸福的殿堂。
可是,当她迅速的将手放到口袋,我看到你的眼中闪过一丝灰暗,你在期望她手心的温度能传递到你身上,你也在幻想她手里抓的是你白皙的手而不是方便面或棒棒糖。焦躁的站在草坪上,偶尔望望蓝天,天使丢了丘比特的箭,但你相信它仍会穿过你们紧连的内心。会有阳光,会看见希望。
她的作业本总是在你身边徘徊不定,你忍不住不停地亲吻,想要感受她给的幸福,她书本散发的墨香,勾起了你的惆怅。你曾经夸下海口,她是你的,没人能抢走,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打不过也要硬着头皮使劲上。现在你的障碍已经消失,路途多么平坦,你该向她表明你的内心,创造这最伟大的爱的力量。
她的美目如此迷人,可爱的脸庞映衬在你的眼眶,经常舍不得挪动眼镜,想要定格在她素颜与刚穿的新装。我明白你对她的爱,像北极的冰,永远不愿消散在淡淡的阳光。你就像那白白的北极熊,蹲在能看到她的小洞旁,歌声如此婉转动听。一首缓缓的摇篮曲,是你最想为她哼唱的歌曲,幻想着她在你怀里,甜甜的睡着,做着你给她的梦。。。
现在我们捧起眼泪,让考试埋葬我们的身影。我知道你还是会偷偷看她几眼,这样晚上熬夜就能在镜子中看到她的淡淡的微笑,你也能安安静静看着书本,记起你答应她的承诺。一辈子不离不弃,一辈子生死相依。;;;我爱你,就是我给你的公理,永远不需要证明。
你们说好要一起去希腊的爱琴海,面对爱神诉说你们爱的唯一,抛一颗硬币,让它沉睡在清澈的红尘里。然后执着的挽着彼此的手臂,走向你们共同的辉煌。你们说好要一起去泰山看日出,依偎在清新的山顶,看着太阳换了月亮,爱情换走孤独,牵手在沧桑的尘世中,证明还有一种纯洁叫做爱恋,有一种不舍叫爱你,一定不说对不起...
你们一定会幸福的,我站在天安门看你,你的伟大就像毛爷爷一样,颠覆了世界,让我们相信只要有爱,长相只是浮云而已。
前几天就是你站在窗子外面的吧。李彦忽道。
老六笑着:是,但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吓吓你,闹着玩的,你可千万别生气。说着还要帮李彦拿水壶,走走,到我们寝室坐会儿去吧。
李彦却抓住了他的手:我知道,老王头的死并没那么简单
老六听到这句话,脸上的笑意忽地凝固在嘴边。然后只见他木木地把手收了回去,同时微微地探了下肩膀。
他看向李彦,后者胸有成竹地望着他,像是已经洞悉了一切。老六顿时变了面色,半晌,微微叹了口气:果然还是被你发现了。
夜更深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整栋寝室楼也变得越来越寂静。水房周围空荡荡的,从始至终,这里除了李彦和老六,一个人也没有来过。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李彦故作镇定地道,他只知道老六在老王头死的那晚来过水房,却不知老六真的做了些什么。
然而老六的眼神已经不再是笑眯眯的了,它们恶狠狠地,甚至有些可怕。
你找死!老六低喝一声,双手掐了过来。李彦跟他扭在一起,身体一下子失去了平衡直往后退。他奋力挣扎,然而却完全不是老六的对手,还没几下便被死死地按在了地上。
你要干什么?!李彦怒道,只盼自己的声音能引起附近寝室的注意。
然而老六不理,只是手上加重了力度,一副要把李彦置于死地的架势。李彦被老六掐住了脖子,就在他感觉自己可能会被老六勒死的时候,他使劲用嗓子憋出了一句话。
杀人灭口难道真的是你把老王头害死的?
而这句话一出,老六的手指头却突然稍微放松了一些。
原来你没有发现老六随之自言自语地嘀咕起来,神情有些恍惚。
我只是猜的。
听着李彦微弱的回应,老六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悔意,放在李彦脖子上的双手也渐渐放了下来。
我也不想这样老六终于后悔了。他低着头,额前的头发挡住了双眼,似乎在努力维持着最后一点点理智。
你要是真的发现我就好了
但是,还没等李彦站起身来,老六却再一次露出了狰狞的面孔。他突然使劲地拽住了李彦的衣服,就像发疯了一般。李彦见状不妙,便瞬间爆发出自己所有的力气使劲一挣,他的手肘实实地撞在老六的眼睛上,老六头一歪便倒了下去。
可这一倒不要紧,他的头却不偏不倚磕在了水泥台子上,顿时喷了一地鲜血
李彦呆住了,老六的头在不停地晃动着,手脚也来回划动,却怎么也爬不起来,身子一抖一抖在地上抽搐,血从脑袋上一股一股地往外冒。
快快救救我叫救护车老六用仅存的力气说完,便晕了过去。
第二天,从医院里传出了消息,老六被抢救过来了,并且跟警察招了供,事情才总算真相大白。
这就要从老六跟老王头的矛盾说起了。老六平时看着嘻嘻哈哈不务正业,但家里和学校有些关系,只要他各方面没有违纪记大过,那么毕业后便可以分配到一家优秀的公司,可谓是一生无忧了。然而其他方面一切顺利,却偏偏遇上了这个又臭又硬的老王头,不管老六有什么借口,只要回来晚了,他便拒不开门,老六十分讨厌这个老头儿,自然态度也就不是很好。于是几次违纪下来,老王头竟然闹到学校领导那里,愣是给他上了一个严重纪律处分。
可这一闹,老六却因为处分失去了他格外看中的评优资格。从那时起,似乎有种情绪就被压抑起来,直到它爆发的那一刻。
老王头死的那天夜里,正好是李彦与老六打水。那时已经很晚了,老六拿着水壶先进了水房。他把壶放在最里面一排的水池里,正好被一个巨大的水箱挡住。他刚想拧开水龙头,却听见老王头骂骂咧咧地边唠叨边走了进来。
有前面的阀门不用,非得用后面的,那里我都擦干净了。都没长眼啊这么群小兔崽子
老六本就看这老头儿不顺眼,一听火就上来了,可他刚要张嘴去顶,却听有人走了进来,将什么东西重重地放在水池里。
我交了水费,爱在哪接就在哪接,你管得着吗?
竟然是李彦,老六听了暗暗发笑。却只听老王头又骂了起来:我怎么管不着?我就是专门管你们的!这么晚了不睡觉,打水白天不来偏要晚上来,踩得到处是泥,让人打扫个没完没了
李彦似乎骂了句脏话,老王头更加生气,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老六本来想帮着李彦一起,但又怕这老王头一抽风再给他们记上一过,便就躲在水箱后面听。
说了几句,李彦像是占了上风,老头也被气得没了话说。李彦接满了水,便拎着水壶扬长而去。
老六呆了呆,这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偷听,竟然没有接水。他笑了笑,刚拧开水龙头,却听见扑通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重重地落在了地上。他走出来一瞧,原来是老王头摔了一个大跟头。
还没等老六笑出来,只见老王头脑袋上直往外冒血,似乎撞到了水池边缘,摔得十分严重。
哎呦快来扶我一把吧这腰也闪着了
老六听了,下意识地伸手上前去搀扶。可还没等老王头完全站起身来,便听他嘴里还在骂骂咧咧地道:就说你们把地弄得这么滑这么脏还是得好好处分你们不然不知道厉害
老六一怔,某种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怨恨忽然爆发。他松了手,老头儿没有站稳。而根据他最后回忆,似乎自己也已经记不清,是不是又推了老王头一把。总之,当老六儿回过神来,老王头已经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老王头的脑袋不偏不倚地磕在台子的一角,加上之前的伤口,血很快便流开了,还没一会儿功夫就蔓延了一大片。
而面对已经失去知觉的老王头,老六选择了逃避。他见到老王头已经快不行了,便拿回水壶悄悄地离开了那里。他坐在寝室里,忽然想到刚才李彦来过水房,自己一下子慌了手脚。刚发生的事情不断在他脑子里零零碎碎地浮现,使他根本不敢确定李彦是否看见过自己。于是,他便一直偷偷跟踪李彦,暗中试探观察他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而李彦也确实变得古古怪怪,让他心中十分害怕。至此,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李彦听着这一切,感到自己犹如经历了一场梦境。
谁在看着他
事情过去不久,李彦独自一人在寝室里收拾东西,无意间却翻出了那封恐吓信。几个字将一切尘封的记忆勾起,李彦呆了呆,突然弯起嘴角,露出一个阴涩的笑容来。
我在看着你。他轻轻地道,冷笑一声,你真的看到我了么?
其实与老王头有过节的,并不只老六一个,还有寝室楼里的许多人。这当中,也包括了李彦。他每次与女朋友唱K回来,都过了十二点,老王头坚决不开门,弄得他下次不想再去,女朋友见他不依着自己,耍起了小脾气,两人吵架,感情渐渐有了裂痕。
当天确实轮到李彦打水,可由于他忘记了,回来得又很晚,结果一整天都是室友打的。就这样,到了晚上,大家本来都已经躺在了自己床上,却不知为什么针对起李彦总是不给寝室打水的事情,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李彦一赌气,便拎着水壶走了出来。
李彦气冲冲地来到水房,却没有想到这么晚了,那老王头竟然还在打扫水房。果真是冤家路窄,偏偏李彦还没迈进水房,就已经能听到老王头在里边唠叨:有前面的阀门不用,非得用后面的,那里我都擦干净了,都没长眼啊这么群小兔崽子
一听这话,李彦的火气更大了,加上他平时本来就是一个好顶嘴的人,如此一来,为图个嘴上快活,便正好发泄在这个老头儿身上了。
我交了水费,爱在哪接就在哪接,你管得着吗?
不仅如此,李彦一边不客气地喊着,一边故意将水壶放在了老王头刚擦过的地方。
我怎么管不着?我就是专门管你们的!这么晚了不睡觉,打水白天不来偏要晚上来,踩得到处混,让人打扫个没完没了
李彦本来心情就不好,听了老王头这几句话便更是口无遮拦:老不死的!
两人吵了起来,老王头一边骂一边还得去擦他用过的水池阀门。李彦接完了水,刚得意地准备离开,这时却不小心碰倒了歪在一旁的拖布,斜斜地支在水池下方,他本来想伸手扶起来,却又听见老王头骂骂咧咧的声音。
一切不过在一念之间,李彦收回了手。倒了最好,绊这臭老头摔一跤才更好呢!他念头一起,顿时用手将拖布又挪了挪,靠近了水池些。而老王头还在骂着,对这一切浑然不觉。
然后,还没等李彦上到二楼,就听到从水房里传出扑通一声。这个跟头引得李彦一笑,他心情舒畅地回到寝室,一觉睡到了天亮。不想,老王头竟摔死了。
从得知这一消息开始,李彦心里便开始不舒服。虽然他并没有直接杀了老王头,但一切却因他而起,甚至如果没有他放的那个拖布,老六也不会有机会对老王头落井下石。
要是没有自己的恶作剧,老王头是不会死的,所以李彦面对水房才会格外恐惧,一直担惊受怕。而现在,他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因为老六帮他结束了这一切。
李彦拿着信,几下就撕毁了,扔到了垃圾桶里。他还未收拾完,便听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啊?!
他开门一看,原来是浩子,身后还跟着两个警察。
我们来确定一下最后的口供。其中的一个警察说道,还有,老六最后交代说,他收到了一封恐吓信。
李彦虽然有些不明白,但还是礼貌地点头示意警察说下去。
你们来辨认一下。警察掏出一个信封,喏,就是这个,认识这个字是谁的吗?
李彦的血液轰然凝结起来。他不是他写的吗?!怎么会是他收到的
其实命案发生不久,他就收到了恐吓信。警察严肃地道,也正是因为他以为这封恐吓信是你不巧看到他在水房才写给他的,所以才会一直跟踪你。
什么呀,肯定不是大李写的。一旁的浩子忽然开口,他也收到过一封呢内容都一模样的
一张雪白的纸,上面只有五个字,的确一模一样。一时间,警察与浩子的声音渐渐淡去,诡异的梦境与身后的黑影又重叠起来,这封信不是老六写的,那会是谁写的呢?
老王头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又在他心里猛地眨了一下。
我在看着你。
谁在看着他?
李彦脸色惨白,周围死一般的寂静。
你可知我一直看着你
青葱岁月,你与我,我与你,原来相遇在繁华的六月。栀子花开时,在柳荫之下,我们的眸子第一次相视,不约而同,彼此,莞尔一笑。
你喜欢篮球,我喜欢看。
那是我第一次走上篮球场,生锈的栏杆上满是岁月留下的伤痕,整个操场被高大的樟树包围着,投下一片片绿荫。我幻想,如果我是导演,我一定会在这里导上一部微微一笑很倾城......
这时候,你出现了。
在球队中,你是脱颖而出的一位,既是球队队长,也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个。不禁让人把注意投在你身上。蓝色的T恤,衬着一头帅气的刘海,不免让人心动了一番。
之后的每个晚自习前,我都会跑到操场。
看你在战场上汗雨淋漓。
我记得有一次,终于终于,你还是注意到了我。
那时候,我脸红透了,像是那初熟的石榴,那么砰砰然地动,我的心脏。
你伸过手,本以为是要拉我,没想到是拿水瓶。不过我知道,你看到我了。
于是,我去打听你是几几班的。
这么多天,才知道,你原来离我那么那么近。
在运动会期间,我报名了一千米长跑,对于一个微胖的女生,是个极大的挑战。每天傍晚,我都在操场上训练就像你一样,在球场上奔跑。这种累的含着汗的感觉,我是享受的。
渐渐的,这种出生的暗恋的感觉,仿佛一块肿瘤,时刻可以触摸它的存在。想要割舍,却又不能。
我明白,这是一种一厢情愿。
栀子花开,如此可爱。
在毕业之前我记得有你,就够够了。
一丶
星星眨眼,微风轻拂。体育馆的操场上一对倩影正相互倚偎。
羽晴双手托着脸颊,从眼神里不难看出她很兴奋。“天若,我们马上就大学毕业了,时间过得真快。一晃,我俩恋爱两年了。”话还没说完,头已经轻轻倚靠在他宽宽的肩膀上。乌黑的长发像夜色一样,诱人。透着少女特有的迷人气息。他没说话,只是把她揽在怀里。双方目视,心里燃烧着一团欲火。她听见他澎湃的心跳,那么有力,那么活跃。她慢慢地闭上了双眼。天若认真地看着她的脸,用手轻抚着,皮肤细腻光滑,精致的五官,特别是性感的嘴唇,水水的,嫩嫩的。天若的脑袋都快爆炸了,突然狂风骤雨般的在她脸上亲吻。她没有挣扎,相反,积极主动地去迎合,传来愉悦的呻吟声。天若的手触摸她酥软的乳房那一刹那,闪电般地把手缩了回来。“怎么啦?你担心什么?”羽晴温柔地说着。
“羽晴,我们还没有结婚,不能这样,不可以的……”他的话有些紧张,还有些懦弱。
“都什么年代了,你情我愿,难怪你是乡下来的,一股土味。”羽晴的话让天若生气地把她从怀里摞开:“乡下人怎么啦?我们纯朴善良,没有你们这些城里人那么自负,我要对你负责。”
她双手搂住他的手臂撒着娇:“顺口说的嘛,别生气啦!你说你会对我负责,是真心话。”
“可以的话,我愿做你生命里的一部分。”天若认真地说。
“闭上眼睛,我要送份礼物给你,快点,天若,不许偷看。”过了一会。“你可以睁开眼睛。”
他慢慢地睁开眼睛,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羽晴一丝不挂站在他眼前。“天若,我想好了,我愿意把我的初夜给你。”羽晴小声地说着,身体已紧紧地和天若黏在一起,由不得他多想……
羽晴脸色潮红,系着衣服上的纽扣问他:“你打算毕业在哪工作?”
“想回乡下,种树养殖。我大学的专业就是农业。你呢?”天若有点气喘地回答。
“我学的外贸专业,在外贸局找到了工作。”
“我哪能跟你比,父母都是干部。”
“我去跟我父母说说吧,给你到城里找份工作。”
“不用,我能行。”俩人聊了很久,畅想着将来。
二、
“快起来,晴晴。今天你要去外贸局报道了,早餐在客厅桌上。你的衣服吴妈给你洗干净叠在衣柜里,自已去拿。”
“妈,我知道了,马上就起床,你先去上班吧。”
“喂,天若,怎么好些天没打电话给我,你找到工作了吗?”羽晴躺在床上庸懒地问着,手机里传来嘈杂的声音。“羽晴,我在工地上,找了份临时工先做着。”
“你做事小心点,晚上我来找你。”她伸了个懒腰,走到洗漱间磨蹭了好一阵子,梳妆打扮好。“晴晴,穿什么都好看。”保姆吴妈夸奖她。“吴妈,谢谢你的夸奖,你也好看。”她做了个怪脸。“你就会拿我寻开心。”此时,吴妈已把早餐给她准备好。不一会,她早完早餐,用餐巾纸擦了擦嘴,用手贴在嘴上:“拜拜,吴妈我去报道了。”“汽车钥匙拿了吗?”“忘了。”羽晴又慌忙跑进卧室寻找汽车钥匙。“在你抽屉里,这孩子丢三拉四。”吴妈笑着晃晃头。“多谢吴妈。”一溜烟,她已发动了汽车跑了。
外贸局的大楼真壮观。二十多层,办公室是全玻璃的面朝大海。电梯来到十六层,羽晴拿着报道书敲了敲外贸主任的门。“请进。”主任是位中年人,满脸堆笑。“你就是羽晴吧!欢迎,欢迎。昨天你爸,不,是我的领导就已经打电话交待了,说你今天会来报道,果不其然,大家闺秀,仪表端庄啊!”几句话说得她都不好意思。
“主任,我做什么工作?”
“别叫我主任,叫我孙叔叔,更亲切。你就做我的机要秘书吧,写个报告什么的,你的办公室在隔壁,工作不累。”
“谢谢孙叔叔。”羽晴点了点头。“去忙吧。”主任挥手招呼。
一天下来,没什么事干。羽晴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眺望着远处的大海,一种极享受的心情惊过心底。她微闭着眼心里浮现画面:天若,在工地上挑着砖头,推着板车,一身大汗……唿地睁开眼睛。“叮铃铃”办公桌上电话响了。
“喂,你好!这里是市外贸局。”
“你是羽晴吧。”
“请问,你是谁?”
“傻丫头,爸爸的声音都听不出,怎么样,工作满意吗?”她吐了一下舌头:“爸,满意,孙叔叔人挺好的。”
“你是说孙主任吧,这家伙真会套近乎,都当你叔叔了,哈哈,不聊了,晴儿下班早点回家。”
大海和蓝天真美呀!羽晴打开窗户,感受着外面袭袭而来的风,风里有点海腥味。
三、
傍晚,吴妈摆好了一桌子菜。“吴妈,辛苦了。”
“说哪的话,市长,你天天工作那么忙,还关心我一个保姆。”
“吴妈,你在我家这么多年,大家都把你当家人。”
“老羽呀,晴晴这丫头还没回来,都快七点啦!”
“陈教授,要不我打个电话。”吴妈刚拿起电话,门开了。羽晴拿着一大堆的东西进来。“累死我了。”她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都买了些什么?全是衣服,怎么还有男装?”陈教授翻看着衣服询问。
“妈,颜色素点的是买给吴妈的,稍花点的买给你的。还有两件是给爸爸的,剩下的是我的。”吴妈一脸感激:“晴晴还能想到我,谢谢,谢谢!”
“晴晴,还有两件男装是谁的,不会是你有男朋友吧?”晴晴没有搭母亲的话。“先吃饭吧。”羽市长说。吴妈给大家盛好汤。
陈教授关心地问:“男朋友是干什么的?跟妈说说。”
她想了一下:“我说了,你们不许生气。”
“说吧,不生气。”陈教授给她夹了口菜。
“他是我大学同学,我俩恋爱二年了。”
“他家父母干什么的?他在哪里工作?叫什么?”羽市长问。
“他,他叫天若,是我们大学的高材生,会弹吉它,会写诗,会……”
“不问你这些。”羽市长用筷子敲了敲碗。
“他父母是农村的,他在工地上搬砖。”羽晴把话全倒了出来。
“这不是胡闹嘛,你俩必须分开。”羽市长驳然大怒,把碗筷一撩气愤地离开饭桌。
羽晴嚎啕大哭:“农村的怎么呢?他对我好,我爱他就够了,我们就不分开。”
“晴晴呀,你也要为你爸爸考虑,他是一市之长,总要门当户对吧!”陈教授安慰着说。“妈,你们都是封建思想,当初你嫁给我爸时,他也不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嘛!”
“你,你这孩子,当初年代不一样嘛!”陈教授解释着。“不管,我和天若就是不分开。”“滚,你给我滚!”羽市长站在二楼高声怒斥。“走就走。”羽晴抹着泪水跑出了门。吴妈和陈教授拦都拦不住。
她开着车,拿起手机哭哭啼啼打电话:“天若,你在哪?我想你。”汽车停靠在一幢很旧的楼房。她刚出车门,一只野猫从她脚下唿地一下钻过,她吓得尖叫起来。“叫你别过来,这个地方脏。”天若跑了过来。
她一下子扑倒在他怀里“呜呜”地哭个不停。他安慰着:“先进屋再说。”俩人七拐八转来到一间地下室。屋子很黑暗,一张床,还有些生活用品。“你就住这种地方?”
“羽晴,我学的农业专业,在大城市里不好找工作,先将就点吧。”
“天若,我们远走高飞吧?”
“反生了什么事?”羽晴把在家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说了一遍。他没有说话。
“你怎么呢?”羽晴反问他。天若认真地看着她说:“羽晴,我知道你的父母不会同意咱俩在一起,请你相信我,我一定给你幸福。”羽晴点着头,眼睛里闪着泪花。俩人坐在床沿上,相互依靠着,爱情的魔力让二个年轻人忘记了所有。
手机响了,是陈教授打来的,羽晴置之不理。“羽晴,接电话呀!”
“不接。”羽晴态度强硬。
“羽晴,再怎么样,他们是你的父母,回家吧?别让家人担心。”天若拉着她的手劝慰着。
“嗯,我听你的,你一定等我,我们不分开。”
他目送羽晴的车离开他的视线,没有马上回地下室。用打火机点着了一根烟,他从不抽烟,烟味呛得他好一阵咳嗽,在宁静的夜里声音很响。
四、
几个月时间里,他俩仍保持着联系。见面的次数很少,陈教授整天看着她。汽车送她上下班,她很难逃离父母的视线。
吃过晚饭,陈教授故意拉着她的手说:“晴晴,陪妈看会儿电视剧。”
“没心情。”羽晴努着嘴。吴妈端来水果放在茶几上,笑呵呵地说:“晴晴,你就陪你妈妈看会儿吧!”
“那好吧。”羽晴吃着草莓。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爱情电视剧,感人的剧情让陈教授叹息:“多好的一对恋人,怎么就不能在一起?”
“妈,我相信大结局他俩能走到一起。”羽晴语气坚定,好像在为她和天若鼓劲。
十点看完电视,陈教授走进卧室。羽市长正坐在床上看书。“晴晴最近怎么样?还和那个农村的小伙子有来往?”
“外表看来是没有,老羽呀,要不别管孩子们的事,只要他俩真心相爱……”陈教授话没说完,就见他把书本一甩:“不行,你还要去做女儿的思想工作,甚至那个男的工作你也要去做。充份发挥你教授的智慧嘛!”
“你当初不也是农村的,我还是嫁给了你。”陈教授把头扭过一边。
“你就会找话堵我的嘴。”俩人都侧着头。陈教授感到压力很大。
羽晴在卧室里正和天若打电话聊着天。“羽晴,我找到园林的一份工作啦,辛苦点,可比以前强多了,慢慢来,我一定要给你幸福。”
“我爱你,天若。不管我家人同不同意,我都要和你在一起。”羽晴的表情兴奋,可她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
五、
天若在花圃里,又是挖土,又是剪枝,花势非常好。手机响了,陈教授约他中午十二点在五街的咖啡屋见面。
咖啡屋里很安静。天若准点走进咖啡屋,四处张望。陈教授估摸着是他,会意地招了招手。两个人在临街处的一间屋子坐下。“你好,你是天若吧?”陈教授微笑着向他握手。
“阿姨,你好!我是天若。”
“先喝点吧。”
“阿姨你有话就直说吧。”
“你很坦诚,那阿姨就直说了。”她品了一口咖啡。“你俩的事,我女儿都说了,对你有个大致了解,相信你也知道我和晴晴的父亲是干什么的,她的父亲反对你们在一起,况且就你目前处境,你拿什么给我女儿幸福,你说呢?”天若知道她此行目的就是要劝他和羽晴分手。“阿姨,我知道我没有地位,没有财富,可我会去努力,我会给羽晴幸福的。”
陈教授摆了摆手说:“年轻人,婚姻不是儿戏,没有经济基础,何来幸福婚姻,不管你接不接受,我们做父母的都要为儿女的幸福着想,你有什么条件尽管讲。”
天若起身大声说道:“阿姨,请你尊重我的人格,爱情不是商品,不是交易。”说完就悻悻地离开了咖啡屋。陈教授被他的话说懵了,觉得刚才自己说的话有失水准,不像一个教授说的话,可能爱女心切了,话有些过急。可她内心觉得对面的年轻人很有骨气,对天若的看法有了些判断。
傍晚,陈教授推开女儿的房门。羽晴正坐在床上看书。她把中午的事说了一遍,当然交易的事压根没提。羽晴从床上一跃而起:“妈,你怎么能这样?我也跟你摊牌,我把身体给了他,我这一辈子都是他的人。”羽晴抛出杀手锏。
“什么?你说什么?”陈教授满脸诧异的表情。
“妈,你别大惊小怪的,是我主动给他的。”
“啪”地一声,陈教授扇了她一巴掌:“欠管教,气死我了。”把门重重地一关走了。羽晴摸着火辣辣的脸,没有大声哭泣,泪水哗哗地流,她更加坚定了要和天若在一起。
陈教授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自己卧室,脸色很难看。“怎么了?”
羽市长见状急忙放下手中的书询问。“我是劝不了啦,气死我了。”
“到底发生什么了?”羽市长急躁起来。她把情况一说,气得他身体几乎站不稳,脸色苍白。“老羽,是不是心脏病犯了,我去拿药。”
吃过药,喝下水,陈教授抚摸着他的胸口:“老羽,事情都已经这样了,女儿是铁了心要和那个乡下的年轻人在一起,算了吧,我看那小伙子很实在的一个人。”
他摆着手:“不行,无论如何都不行,他给不了女儿幸福。”看上去羽市长的眼里没有商量的余地。
六、
某天下午,羽市长办公室。电话响起:“老领导,要到我市调研,欢迎,欢迎呀!哦,你说晴晴呀!她大学毕业了,在市外贸局上班。没有,还没找男朋友。哦,强子也来,好哇!让孩子们见见,就到我家吧,再见,老领导。”
回到家中吃过晚饭。吴妈正收拾东西。“陈教授,晴晴这几天都没有好好吃过饭。”
陈教授听完吴妈的话,有些自责:“我那天也太冲动,不该打她,等会我上楼去看看她,你去忙吧。”吴妈答应着离开了饭厅。俩人来到客厅,陈教授沏了一杯茶端给羽市长。“过些天,老领导要让市里调研,我说了,就到家里请他吃饭。”
剪一段温暖的回忆,握着那些一路相随的问候,把那些点滴寄存在心底最深的角落,让眼泪和露珠一样晶莹,被温香的幸福填满,想着你嘴角泛起一丝浅浅的笑意,眼角闪着泪光,一半幸运,一半忧伤,幸运的是与你相恋,忧伤的是转眼与你挥别,我在心里执着的念,即使没结局,也要与你相爱。
题记
人生中有太多的错过,也有太多的无可奈何,行走在尘世,最庆幸的就是与你相爱,嘴角不经意间勾出一抹美丽的弧度,此生能够遇见,能够拥有过彼此,是多么难得的事,红颜遇知己,最好的感觉,就是你懂我的欲言又止,在我的生命里成为一道无可替代的风景。
生命中,若有一个人,如流星般璀璨过,如美梦般存在过,纵使没能长久的拥有,纵使没能一起朝朝暮暮,却可在风起时念起,文字中想念,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繁华深处,情意依旧,一笔落墨,思念倾城。
爱一个人,恋一座城,一场震撼,是那样自然,那样执着,此刻静静的倾听心语,默默的触及灵魂深处,往昔的悲喜,曾经的难分难舍,不经意间已成过去,你的呼吸,你的影,你的手,却在眼前不断浮现,就这样,每日每天,每时每刻,心甘情愿陶醉有你的画面中,虽然会忍不住悲伤,虽然会忍不住流泪,我却宁愿在岁月中酝酿一份关于你我的片段。
多想告诉你,你是我锦瑟年华里最美的遇见,一颗心属于你,一份爱只为你,虽然隔着一程山水,我的爱永远在那里,我的情永远在心底,虽然你不在我的身边,虽然我吻不到你的明眸,可是你却在我的心里,有些爱,只是一个期许却已经是天长地久,有些情,只是一个凝眸却已经是终生相守,写一篇动人的诗篇,与你的似水柔情溢满心间,你知道吗,我在想你。
让一个人住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是多么幸福的事,你的笑在我眼里尽显温柔,想念的心在寂静的时光中绽放,无论走过多少春夏秋冬,心中都会存有一份感动,你我之间的那些温存,那些笑与泪,都将沉淀在我的心海,端坐在心的世界中,与思念对望,一缕缕深情,化作一念地老天荒。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们曾经的幸福,我们曾经一起牵手走过的每个街道,一起散步,一起聊天,一起吃饭,我们曾一起买衣服,还有一起听过的音乐,那首《听说爱情回来过》,我记得我当时就听哭了,我说这首歌真伤感,可能因为马上要离开彼此,你当时紧紧抱着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们紧紧的抱着彼此,任由泪水无声般滑落,我们爱的好苦,因为没结局。
真真切切的爱过,也被你深深的爱过,我们的爱没有继续下去的理由,彼此的依赖已成习惯,或许岁月有情,也在可怜我这凄苦的爱情,多少时光的思念,都可以谱成一句句深情的诗行,在漫漫红尘中,无论春秋几度,还能遗留下一丝丝关于你我的印记。
如果可以,我多想变作一滴雨,轻轻的滴在你的手心,安静的绽放,安静的呼吸,每一个心跳都滋润了我的shenti,就这样静静的躺在你的手心,感受你手掌的温度,默默的陪着你,每一分,每一秒,直到最后的坠落,哪怕粉身碎骨,也绝不会后悔。
千言万语,道不尽执念成痴,回望昨日,诉不完情长离思,无奈静守流年静守你,在静好的时光中,独自回味,独自痴守,时光流转,无论你爱或者已经不爱我,你念或者已经不念我,我都会独守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份似锦繁花,伴你走过人生的芳华与迟暮。
此时,将至八月,缤纷的季节,温情的岁月,还留有你当时的明媚,在这个无言的季节里,想要问你一声:好久没见,你还好吗?或许每逢这个季节,我的心就会特别难熬,那些过去的点滴碎片,深深的牵绊着我,让我难以呼吸,仅仅一个转身的距离,一切都将成为断点,原本最为亲密的你我,从相望与天涯,形同陌路。
多想与你狠狠爱下去,默默走下去,你远去的背影,还是模糊了我的眼,再见无年月,此去成永恒,今昔时光柔软,我用文字来抒发我的想念,让心用婉约的篇章诉与你听,即使没结局,也要与你相爱!
也并不是空虚寂寞,只是突然有些话想说。此刻晚风轻拂,我跟爷爷坐在台阶上,偶尔聊几句,说一说,笑一笑,然后他看他的农田,我想我的心事。对面高速路上来往的车辆,不急促也不缓慢,以其该有的速度行驶着。时间好奇静止,蓝的天,白的云,清的风。想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也就是此番了吧。
就忽然的有好多幸福感从心底里生出来,仿佛觉得,连着村落的空气,都是幸福包围着。曾几何时,厌倦一出校门就是车水马龙,厌倦那些斑马线,厌倦那些用永不停止的奔波,如今在这样的宁静里,终于不见了那些繁华,管它城市如何脚步匆忙,我且淡定生,舒服坐在石头上,头顶是聚起又飘散的云,忽就看淡许多,释怀许多,想想以后的人生道路,也随意许多。再不是惧怕与压抑,反倒在这悠然中,多了些从容与宽厚。
明白许多追求不过过眼烟云,总有烟消云散的一天,只有坚强的意志与坚定的信仰,也才能够一直不失自我,坚持本心,才能记得当初离家时的那一份执着,和那年少时最初的梦。时过境迁,无数次被打败,无数次迷茫,生活的脚步还是永远向前,从不停歇。从生到死,从始至终,也只有炼就明月清风般的安然自若与这大山般的稳重厚实,才能始终如一,不违信念,不弃所望,不负所求。
心如静止,气贯长虹。也不去想世事艰难,更不必想前路渺茫。遥遥人生路,太多人都是疲于奔波,最终无果,苦心一生也未结甜果。想那追求总是无错,可惜观念错了,路便错了。生活向好,大千世界,美泽天下,实是应该停下匆忙的脚步,感受生活的乐趣,享受自然的美妙。像那官场,情场,商场,久在这些场合里摸爬滚打的人,莫不是失去真实只剩伪装,又有多少人肯,多少人舍得,在闲暇的时候,沏一壶茶,听一首歌,看一本书,写一封信,回忆一段往事,想一个人。当放松成为一种奢侈,那么我们这些还涉世未深的学生,真真是这世间最富有也最懂得挥霍的人了。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好美的句子,好美的画面。夏天的天真的很长,此番光景,竟该有落日余晖,在山的那边,映红了山的这边。我凝望的山头,是我凝望了十几年的地方,从童年到成年,那时一心想登的山顶,那时一心以为到了山顶伸出手就能摸到蓝天的地方,还没有来得及去摸,时间就轻易的走了,岁月带我成长,赶在我登上山顶之前,我已经知道,就算上了山顶我还是够不着天。想来真是好笑,只是可惜了那时年少。只是回忆起来,更能明白,有些事,想到了就马上去做,这一刻不做兴许下一刻就忘了。因为总有太多琐事会干扰我们让我们都忘记了,最最开始,我们最想做什么。
有太多人,是需要爱的。在的时候,是一定要珍惜的,有时候一回头,会发现,陪在身边的人就变了样子。不是我们不爱了,是真的,真的,不见了。回到老地方,乡音无改,只是之前的那些,三三两两,三五成群,集结在一起谈古论今的老人们,那时健谈的他们,真的不知道在我在学校上哪一门课吃哪一顿饭的时候悄悄离开了,永远离开了。所以才更珍惜每次回家难得的团聚,在拥挤的小房子里,陪爷爷奶奶一起看新闻,看天气预报,聊些无关紧要却又喋喋不休的小人情小世故。每一天,心宁静,每一天,都安心。每一刻我都享受,我都在意,我都感恩。
十年养育恩,我也深知无以为报。我是想向苍天借上十年二十年,想到那时我会有好的归宿,会衣锦还乡,会用我想用的任何方式,感激,感谢,感恩,这两个在我心中有无限分量却又在时间面前无能为力的老人。罢了,罢了,人总是太贪心,其实这样就好,就像此刻,奶奶在左,爷爷在右,爱人在心,好的风景,好的心情,好的天气,幸福,不会比此刻更多了。
每次想写点东西,最后都会扯远,最后都忍不住有些伤感。文字这个东西,原是我最爱的,现在却有些后怕。文字最淡雅,最清新,最伤人。想必,一样热爱文字拿文字打发时光的人能懂得多些吧。桃子曾说,爱文字的姑娘是温暖的。我终究还是坚强的外表下覆盖一刻脆弱的心。这心里,有不敢触碰的事。
好时光,无非就是这样,手机上手也可以很久不放,从夕阳余晖开始,到天空泛白,继而黑幕落下,然后星光开始璀璨,这中间的时间,淡定从容的,不悲不喜的,看自然风光,让各种心情随意的浮现又随意的散去。始终平静,始终幸福。
好时光都该被宝贝,因为有限。此刻便是。
我叫汪洛辰,和她认识一年多了。她叫孟暖馨今天是她的成人礼,我们约定好要见面。我为她准备了一个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成人礼。当一切准备就绪,我就往目的地赶去。我相信今天将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更会是我们之间一个最难忘的回忆。
在去往约定好的山顶会面,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就是这一次会是我们的生死离别。就在我的灵魂离开身体的那刻,我看见她抱着我失声痛哭。我想让我的灵魂回到身体可是回不去,只能眼睁睁看着,心痛着被揪住生生的疼着。
我想冲过去,紧紧握住她的手告诉她给她说出我对她的承诺。可是没有机会,再也没有了。这是一个会没有来得及兑现的诺言,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发现我的爱她。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馨,我爱你。我一直记录着我们的相识,相知。我没有想到,原来有些话不及时说会没有机会。我不想让她一个人,或许没有说出的承诺在此刻她不知道会是一件好事。
本篇小说,讲述了一段还没有来得及告白的爱。也是我在自己的写作模式的一个新的想法。文本情节细腻,用词比较简洁。我希望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男主角所要通过自己的故事来告诉大家一个看似平淡却很触动心灵的爱情观。
本次的尝试,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喜欢。这个和以往的反差很大。在平淡无奇的世界,有着非凡遭遇的女生。她就是孟暖馨,她性格开朗,活泼。她就仿佛是一束阳光,让人不由自主的想靠近。提前公告一下,本篇主要以男主角的日记为主要爆点。讲述了两个人凄美逗趣的爱情故事。本篇结束,将会有女主角的内心独白。
用女主角的内心世界,来让大家换个角度看爱情。可以让大家,更加清楚的了解女主角的内心世界,也可以知道她是否也爱我,我们的男主角呢?要是反响好的话,我还打算继续连载的写女主角孟暖馨的以后生活又会遇到怎样的人或事情呢?敬请期!
人生是因为你来到过,想念是因为你走进过,为什么过了此生,有了此生,还要此生在想念中过去,你好不情愿的此生会在想念中过去,只是不要他明白,因为你也不明白自己。题记
你坐在医院的长廊上,漠然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而每一个人的脸上是希望还是绝望,生命在这刻终止或在这一刻重生,也许只有到了某一种程度,才能真正理解生命的意义吧,你会想你爱的人和爱你人,你会想是否有一个人愿意陪你到终点,你会想此时有个人会陪在身边也好。
对面输液的女孩子在跟男朋友说,她邻居家的妈妈患绝症离去前,会吃大把大把的止痛药,那种疼看着就让人难过,旁边听着的你在想,人生真的是很无常,有些疼只能受着起,因为老人们总说人命不如鸡命,要去也是分分钟的事,人生就象一个定数,有几劫谁都无法预料到,连一颗心都是无法自己把握。
曾经看过一篇写一个小女孩得了绝症在等待死亡时的情境,当她疼得受不了时便不是在喊叫,而是将瞳孔放大便带着一种梦幻般的色彩,总看着外面说天空真蓝,疼得不行才轻轻对护士说给打一针止痛的,当她离去时眼神瞬间失落,掀开被子忽然象有一股热气从窗子飞了出去,整个人象一只被玩旧了的洋娃娃丢在了床上。
生命的逝去虽然总说没有什么可害怕和感叹的,可当真让自己遇到了会怎么办呢,你在想如果有时间,你会做自己想做而没来得及做的事,你会做想做而不敢的事情,如果生命只有一刻,你不愿将时间浪费在病床上,你会见那个自己想爱的人,并会紧紧拥抱他,告诉他你的爱,你会想拉着那个人的手,走完最后一段生命的旅程并祝福他。
但最难的却是,没有离别却不能相爱,眼睁睁看着他从眼前而过,你却不能喊一声,见到你了吗?在每一个不能相见的日子,会不会想你,而你会非常想念他,路上车来车往,似曾见到那擦身而过,因为是谁的又象谁了呢,那个风中的谁,可曾听见侧身向你的耳语声声,不用说爱,会喜欢吗。
曾经也看过说一个男孩和女孩子在结婚前几个月,男孩子查出了绝症,在病中无数次折磨女孩子,因为他怕女孩子在他走后成了别人的新娘,他不舍得他不愿意,可到最后弥留的时刻竟深情的说:亲爱的找个爱你疼你的人嫁了吧,别再想我,好好过你的人生,这竟是在离别时深深的祝福,拉不住爱人的手也一定要爱人幸福,而人生谁能够说得清楚,能爱时就爱吧,就算在心里。
记得啊妈也是一种绝症,当她痛得受不了的时候,你总会扶起她说,每天只要能动就起来,眼睛能睁开你就好好看看,每天过得就象是最后的一天,可以看到,可以听到,那时能跟啊妈好好说说话也是一种幸福,你就是啊妈的止痛药,在将啊妈送上山又将小弟送走时,一缕清烟中人生又能留下多少的记忆。
好些的时候你不是怕,而是空洞和空灵,还好你能想到人生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喜欢看着日出日落,喜欢一山一林一水,喜欢爱着那个让你想念着的人,会想着每每与他相遇时的喜悦和失落,你不敢说一辈子的话,但此时心中又喜又慌,日子因此过得而丰盈有了意思。昨夜在空间打下一行,不醉,记得喝喝热水,睡觉盖好被子只想这么说,便在没被看到前删掉,因为那些便不是你能说的话,无论你是否将谁放在了心上,希望他好才是。
昨夜梦到梦游,老担心门没有锁好,黑暗中站在门内又好象站在门外,又好象门外有人在拉着把手,你紧紧拉着门吓出一身的冷汗,好不容易将门锁好才又摸进去睡起,早晨起来细想想是不是,什么时候你才能将一颗心完全放下才是。
梦境是因为心乱所致,现实是因为生活所致,你想将所有想说出的,说不出来的话将它放在文字里,用心一遍遍的诉说着那些,说不明道不清无从理清的话语,只明确了一句,为什么要有那些想念,让你在想念中度过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璨蓝/文
文/草木之秋
六年没有回过长沙了,不知道现在的它和曾经的它,有着怎样巨大的改变。
而我,却总是无从想象。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最高的楼,第一次感受到最繁华的夜景,第一次吃到最高档美味的食物。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求学,工作,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同时也在那里,收获了一份永生永世的真挚友谊。
其实我的一生之中,朋友甚少,大概和我有过深交的人不超过五个人。我总是寡言少语,孤僻文静,独来独往。
我学的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我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到了长沙最好的幼儿园诺贝尔摇篮幼儿园。我在那里,实习并正式工作。
在诺贝尔工作的第二年,我认识了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工作的19岁小妹妹张欢欢。
她的出现,可以说完全打破了,我原本枯燥平淡的生活。
那时,初出茅庐的她,活泼开朗,机智果敢,甚至名噪一时。于是她从一个普通的实习生腾云驾雾般,直接晋升为我们班的配班老师。
我则,一直是一位小主持人特色老师,只是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在他们班当助教。
而我在诺贝尔工作了两年,却基本在这两年里,没有一个人敢接近我这个冷若冰霜,又极度自卑的人。
张欢欢大气爽快,从来没有任何顾虑,没有任何介怀,完全就是内不寻尘, 外不驻足,给人的感觉,永远洒脱快乐。
于是就是这样的她,却大摇大摆的打开了我尘封多年,压抑深重的内心世界。
她没有刻意接近我,但是每天她喜欢和我一起下班。她也总是找我聊很久的天,有时候,听多了她的絮絮叨叨,我甚感在浪费时间。她每个周末都拉我出去逛街,每次我都拒绝回避,却每次被她歪打正着,其实我感到很无奈,也很厌烦。
但是粗线条的她,似乎永远也不会发觉。
就这样,我被她火热、激情的内心融化了。
和她在一起,我变成了那个最真实放松的自己,我经常和她聊得热血沸腾,经常在她面前蹦蹦跳跳,不设任何防备,不戴任何面具,完全透明纯净得如小孩一般。
她偶尔看到这样稚气十足的我,难免会被吓到,但是她总是最暖心的接纳,属于我的一切
于是近而,她把我们班的晚班老师金妈,介绍给我认识,她告诉我,金妈和她一样,是个随和开朗的人。说她叫金妈,其实并非她就是年龄特别大,她是个比我们大三四岁的大姐姐。由于是保育老师,孩子们亲切的称呼她为金妈妈。
金妈是个善良朴实重情义的人,总是很照顾我们这两个小妹妹。
于是,我们三人,心心相惜,互帮互助,彼此信任无比。我们经常秉烛夜谈,或者下班后饥肠辘辘的结伴吃夜宵,或者兴致勃勃的去唱K。可谓是,把酒言欢尽风月,斟茶谈笑系桑麻 。
不过,其实也是借此,来慰籍平乏、孤单又躁动不安的稚嫩青春吧!
那时同事们,看到如胶似漆,形影不离我们,于是打趣的称我们为江湖三剑客。
慢慢的,由于欢欢是一名没有太多经验的实习生,所以配班一职,她担当得甚为吃力和费劲。她还需要历练,多多积蓄能量,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如。
可残酷的现实,却等不了她的成长,毅然决然的启动了另一个方案。让她暂且只当代理配班,马上会有一位优秀的老师进班来,和她角逐配班一职。她感到空前绝后的压力,每天很努力,每天也寝食难安。
可是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本来我们以为那位老师的进班,会让整个班级硝烟弥漫,战火连连。可是我们都错了,她们俩丝毫没有任何敌意,却在见面的当天下午,就相见恨晚,情投意合。
这似乎是我见过最童话般的开头和结尾。或许这就是善良遇见善良,或许这就是二个字缘分,冥冥中,天意如此。
不过同时,我为我的挚交好友欢欢捏了一把汗,也为她欢呼雀跃。因为她用她的胸怀战胜了自己,也战胜了旁观的人们。
这位与欢欢以一天的时间,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优秀老师,叫做王林艳,我们习惯叫她艳子,艳子个子高挑纤细,言语常笑,眉目间透着一股真诚和坦然 。她是欢欢的朋友,于是自然也就成了我的知己。
我们三人经常被安排,在班级一起搭配合工作,我们总是特别有默契。她俩不争不抢,相互谦让,而我也一视同仁的全力配合她们的工作。每当下班,我们都喜笑颜开,结伴而去。
欢欢是个贴心的好妹妹,她看我都二十二岁了,还茕茕孑立,孤单只影。于是她和艳子私下里,给我张罗着介绍对象。当时,她们把一个帅气善良的理发师哥哥介绍给了我。只可惜,落花无情,流水更无意。
不过,欢欢却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她和金妈妈的弟弟对上眼了,我们总是叫他为金哥。欢欢和金哥可谓一见倾心,更有点像电视剧情节一般。那天我们几个一起逛街,欢欢开玩笑,让金哥当她一天男朋友。于是他们十指相扣,言语柔情,金哥还浪漫的背了欢欢一段路。从那之后,金哥就真的成了欢欢的男朋友了。
欢欢完全沉浸在一片浪漫、幸福之中。我和艳子也为她感到无比的高兴。在久而久之的接触,往来中,金哥还把漂亮的艳子介绍给了他的一个好哥们小代。
于是短短的几个月中,我的好友欢欢、艳子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只有我还在苦苦追寻,抑或苦苦等待。
不过艳子的爱情却也颇有波折,由于艳子家的条件好,自身条件也不错,父母一直希望她能找一个高富帅。可是她和男朋友小代,早已私定终身。于是父母为了断绝他们的往来,甚至软禁过她,但是艳子是个坚强,勇敢,有自己主见的女孩,她通过自己超卓的智慧,硬是说服了自己的父母。
而这一点,也是我到如今,都相当佩服艳子的地方。而能干的她,命运也始终一直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中,最终,她的事业爱情双丰收。所以到后来,我们四个人中,就属她过得最幸福。
于是,也正当欢欢和艳子情有所归的时候,我却选择离开长沙,南下深圳。我是一个喜欢新鲜,喜欢挑战的人,当征服一座城市之后,我必然要去往另一座城。我一直很享受金戈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滋味,轰轰烈烈,自由不羁
欢欢、燕子和金妈,几度相劝。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在相互的帮助支持下,她们认为,过不了多久,房子、车子、男人都会有的。
但是,我去意已决,十八匹马都拉不回了。和他们依依惜别之后,我昂首阔步的奔向了,深圳那片人潮涌动,繁华似锦的洪流波涛之中。
不过慢慢的,我却明白,世间什么却都无法抵过,时间的蹉跎。而我们几人的感情,也就在这种拉距之中,渐行渐远,渐拉渐淡。
多少年后,似乎一切都变了。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们再也没有了,那份推心置腹,情深似海。也没有那份唱唱跳跳,似傻若狂的激情涌动。
曾经我们说好的肝胆相照,曾经我们说好的志同道合,曾经我们说好的不离不弃,曾经我们说好的地老天荒。似乎就像飞鸟一样,一去不复返。
而现在的我们,却总是看着远方的灯光,小心的边走边爱。也总是在生活中摸爬滚打,无奈的边得到,边失去。
直到2013年,我还是居无定所,孤独漂泊,爱情事业皆无定数。而金妈生了二胎,在家专心带孩子。艳子成功转行,成为了一名销售精英。而欢欢了,她那份曾经最为闪亮的幸福爱情,也摇摇欲坠,在结婚整整两年后,无可奈何的宣告了结束。
在电话那头,欢欢比起从前,已经看破尘世,通透明达了许多,但同时也隐隐的心有不甘,难以割舍。
欢欢说,事事无常,真不知道什么才可以恒久不变。
是呀,这世上,如今还会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了?我想,唯有过去的时,才不会改变吧。过去的永远在那,回不去,也改不了。
欢欢又说,过去真好,好想念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时我们没心没肺,对酒当歌,我们义无反顾,哪怕头破血流,也能敢爱敢恨。
是呀,过去真好,而今天的回忆,却是对过去无情的葬礼。因为再也回不去,我们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它们远去,能做的,只能是不舍的相送一程!
既然这样,我们就让过去的爱恨情仇,深埋青山上吧,抑或来年还能长出绿绿的新芽,也不失为一种生命的希望。
青春就这样静静远逝,昨天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学会挥手告别吧,上天是公平的,生命也一直懂得感恩看着昨天的我们,走远了。
原创 20XX-06-03 草木之秋 水墨青花
明天,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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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没有回过长沙了,不知道现在的它和曾经的它,有着怎样巨大的改变。
而我,却总是无从想象。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最高的楼,第一次感受到最繁华的夜景,第一次吃到最高档美味的食物。
只记得,曾经的我,在那里,求学,工作,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同时也在那里,收获了一份永生永世的真挚友谊。
其实我的一生之中,朋友甚少,大概和我有过深交的人不超过五个人。我总是寡言少语,孤僻文静,独来独往。
我学的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我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到了长沙最好的幼儿园诺贝尔摇篮幼儿园。我在那里,实习并正式工作。
在诺贝尔工作的第二年,我认识了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工作的19岁小妹妹张欢欢。
她的出现,可以说完全打破了,我原本枯燥平淡的生活。
那时,初出茅庐的她,活泼开朗,机智果敢,甚至名噪一时。于是她从一个普通的实习生腾云驾雾般,直接晋升为我们班的配班老师。
我则,一直是一位小主持人特色老师,只是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在他们班当助教。
而我在诺贝尔工作了两年,却基本在这两年里,没有一个人敢接近我这个冷若冰霜,又极度自卑的人。
张欢欢大气爽快,从来没有任何顾虑,没有任何介怀,完全就是内不寻尘, 外不驻足,给人的感觉,永远洒脱快乐。
于是就是这样的她,却大摇大摆的打开了我尘封多年,压抑深重的内心世界。
她没有刻意接近我,但是每天她喜欢和我一起下班。她也总是找我聊很久的天,有时候,听多了她的絮絮叨叨,我甚感在浪费时间。她每个周末都拉我出去逛街,每次我都拒绝回避,却每次被她歪打正着,其实我感到很无奈,也很厌烦。
但是粗线条的她,似乎永远也不会发觉。
就这样,我被她火热、激情的内心融化了。
和她在一起,我变成了那个最真实放松的自己,我经常和她聊得热血沸腾,经常在她面前蹦蹦跳跳,不设任何防备,不戴任何面具,完全透明纯净得如小孩一般。
她偶尔看到这样稚气十足的我,难免会被吓到,但是她总是最暖心的接纳,属于我的一切
于是近而,她把我们班的晚班老师金妈,介绍给我认识,她告诉我,金妈和她一样,是个随和开朗的人。说她叫金妈,其实并非她就是年龄特别大,她是个比我们大三四岁的大姐姐。由于是保育老师,孩子们亲切的称呼她为金妈妈。
金妈是个善良朴实重情义的人,总是很照顾我们这两个小妹妹。
于是,我们三人,心心相惜,互帮互助,彼此信任无比。我们经常秉烛夜谈,或者下班后饥肠辘辘的结伴吃夜宵,或者兴致勃勃的去唱K。可谓是,把酒言欢尽风月,斟茶谈笑系桑麻 。
不过,其实也是借此,来慰籍平乏、孤单又躁动不安的稚嫩青春吧!
那时同事们,看到如胶似漆,形影不离我们,于是打趣的称我们为江湖三剑客。
慢慢的,由于欢欢是一名没有太多经验的实习生,所以配班一职,她担当得甚为吃力和费劲。她还需要历练,多多积蓄能量,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如。
可残酷的现实,却等不了她的成长,毅然决然的启动了另一个方案。让她暂且只当代理配班,马上会有一位优秀的老师进班来,和她角逐配班一职。她感到空前绝后的压力,每天很努力,每天也寝食难安。
可是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本来我们以为那位老师的进班,会让整个班级硝烟弥漫,战火连连。可是我们都错了,她们俩丝毫没有任何敌意,却在见面的当天下午,就相见恨晚,情投意合。
这似乎是我见过最童话般的开头和结尾。或许这就是善良遇见善良,或许这就是二个字缘分,冥冥中,天意如此。
不过同时,我为我的挚交好友欢欢捏了一把汗,也为她欢呼雀跃。因为她用她的胸怀战胜了自己,也战胜了旁观的人们。
这位与欢欢以一天的时间,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优秀老师,叫做王林艳,我们习惯叫她艳子,艳子个子高挑纤细,言语常笑,眉目间透着一股真诚和坦然 。她是欢欢的朋友,于是自然也就成了我的知己。
我们三人经常被安排,在班级一起搭配合工作,我们总是特别有默契。她俩不争不抢,相互谦让,而我也一视同仁的全力配合她们的工作。每当下班,我们都喜笑颜开,结伴而去。
欢欢是个贴心的好妹妹,她看我都二十二岁了,还茕茕孑立,孤单只影。于是她和艳子私下里,给我张罗着介绍对象。当时,她们把一个帅气善良的理发师哥哥介绍给了我。只可惜,落花无情,流水更无意。
不过,欢欢却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她和金妈妈的弟弟对上眼了,我们总是叫他为金哥。欢欢和金哥可谓一见倾心,更有点像电视剧情节一般。那天我们几个一起逛街,欢欢开玩笑,让金哥当她一天男朋友。于是他们十指相扣,言语柔情,金哥还浪漫的背了欢欢一段路。从那之后,金哥就真的成了欢欢的男朋友了。
欢欢完全沉浸在一片浪漫、幸福之中。我和艳子也为她感到无比的高兴。在久而久之的接触,往来中,金哥还把漂亮的艳子介绍给了他的一个好哥们小代。
于是短短的几个月中,我的好友欢欢、艳子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只有我还在苦苦追寻,抑或苦苦等待。
不过艳子的爱情却也颇有波折,由于艳子家的条件好,自身条件也不错,父母一直希望她能找一个高富帅。可是她和男朋友小代,早已私定终身。于是父母为了断绝他们的往来,甚至软禁过她,但是艳子是个坚强,勇敢,有自己主见的女孩,她通过自己超卓的智慧,硬是说服了自己的父母。
而这一点,也是我到如今,都相当佩服艳子的地方。而能干的她,命运也始终一直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中,最终,她的事业爱情双丰收。所以到后来,我们四个人中,就属她过得最幸福。
于是,也正当欢欢和艳子情有所归的时候,我却选择离开长沙,南下深圳。我是一个喜欢新鲜,喜欢挑战的人,当征服一座城市之后,我必然要去往另一座城。我一直很享受金戈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滋味,轰轰烈烈,自由不羁
欢欢、燕子和金妈,几度相劝。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在相互的帮助支持下,她们认为,过不了多久,房子、车子、男人都会有的。
但是,我去意已决,十八匹马都拉不回了。和他们依依惜别之后,我昂首阔步的奔向了,深圳那片人潮涌动,繁华似锦的洪流波涛之中。
不过慢慢的,我却明白,世间什么却都无法抵过,时间的蹉跎。而我们几人的感情,也就在这种拉距之中,渐行渐远,渐拉渐淡。
多少年后,似乎一切都变了。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们再也没有了,那份推心置腹,情深似海。也没有那份唱唱跳跳,似傻若狂的激情涌动。
曾经我们说好的肝胆相照,曾经我们说好的志同道合,曾经我们说好的不离不弃,曾经我们说好的地老天荒。似乎就像飞鸟一样,一去不复返。
而现在的我们,却总是看着远方的灯光,小心的边走边爱。也总是在生活中摸爬滚打,无奈的边得到,边失去。
直到2013年,我还是居无定所,孤独漂泊,爱情事业皆无定数。而金妈生了二胎,在家专心带孩子。艳子成功转行,成为了一名销售精英。而欢欢了,她那份曾经最为闪亮的幸福爱情,也摇摇欲坠,在结婚整整两年后,无可奈何的宣告了结束。
在电话那头,欢欢比起从前,已经看破尘世,通透明达了许多,但同时也隐隐的心有不甘,难以割舍。
欢欢说,事事无常,真不知道什么才可以恒久不变。
是呀,这世上,如今还会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了?我想,唯有过去的时,才不会改变吧。过去的永远在那,回不去,也改不了。
欢欢又说,过去真好,好想念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时我们没心没肺,对酒当歌,我们义无反顾,哪怕头破血流,也能敢爱敢恨。
是呀,过去真好,而今天的回忆,却是对过去无情的葬礼。因为再也回不去,我们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它们远去,能做的,只能是不舍的相送一程!
既然这样,我们就让过去的爱恨情仇,深埋青山上吧,抑或来年还能长出绿绿的新芽,也不失为一种生命的希望。
青春就这样静静远逝,昨天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学会挥手告别吧,上天是公平的,生命也一直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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